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娄底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娄底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
娄底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十三五”时期主要成就
自“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着力稳就业、保民生、兜底线、解难题、促和谐、防风险、强基础,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十三五”时期人社事业发展各项任务全面完成,荣获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全省人社工作先进集体等部、省荣誉30余项。
(一)就业创业更加活跃。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始终把扎实做好新增城镇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全面落实“六稳”、“六保”有关就业工作任务的重要举措。建立统筹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落实就业帮扶援助政策,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9.38万人。积极开展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评选,成功创建省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393家,奖补资金3321万元。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7178万元,带动就业21160人。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完善职业培训普惠制度,大力开展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完成政府补贴性培训24万人次,职业技能鉴定11万人次,人社部官网向全国推介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就业扶贫工作经验。2020年,面对疫情积极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和农民工返城返岗,我市开出全省首趟农民工返岗专列、首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返岗专列、首批农民工跨省返岗大巴车队,“三个第一”均被央视新闻联播等媒体广泛宣传推介。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8.7万人,提前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18万人的目标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每年省下达我市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均圆满完成,就业工作2次在全省真抓实干评比中获得先进,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为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了重要力量。
(二)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坚持将促发展和保民生统一起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扎实开展全民参保登记,社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实现从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转变,保障民生的社会效应日益凸显。到“十三五”末,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9.1万人,比“十三五”初增加32.1万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6万人,比“十三五”初增加0.6万人;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4.9万人,比“十三五”初增加1.5万人;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0.5万人,比“十三五”初增加0.3万人。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的2007元提高到2020年的2464元;城乡居民月基础养老金从2016年的80元提高到2020年的113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月人均领取水平由2016年的 875.5元提高到2020年的1098 元。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力度,防控基金管理风险,确保了社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有序。
(三)人事管理更加规范。加强事业单位人事规范管理,事业单位全面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大力推进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全市2031家各类事业单位95%以上纳入岗位设置范围,纳入聘用管理人数6.8万余人。贯彻落实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政策,激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活力。规范了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程序,有力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明确了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机制、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等三个方面的具体改革措施;坚持“放管服”相结合,加强对下放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监督;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改革率先取得突破。民营企业专技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全面畅通,评审通过中高级职称10121人次。组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业资格认定等人事考试116场,18万余人次参考,人事考试连续17年组考工作“零事故”。
(四)人才支撑更加有力。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不断完善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出台了《娄底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从编制、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10个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层次人才来娄创新创业,引进硕士研究生及副高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570人。积极组织开展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评选工作,6人获评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狠抓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要求,依托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投入,加强技能人才工作室建设,大力提升技能人才整体素质。积极组织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了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大赛一等奖、全省首届家政服务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等奖项。到2020年末,全市完成技能培训14.5万人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6.2万人次、创业培训3.3万人次,合计培训24万人次,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稳步提高。
(五)收入分配更加合理。完善了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调整了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了基本离退休人员待遇,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了乡镇补贴。完善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合理设置了绩效工资基准线,强化了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的挂钩,严肃了绩效工资分配纪律,并为娄底经开区量身定制了绩效工资制度。规范了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组织开展了整治“吃空饷”、规范特殊岗位津贴发放等专项行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及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六)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及时调整并发布最低工资标准,2020年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2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2.5元/小时,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工业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和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100%。标本兼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持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十三五”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人数、涉及金额分别下降99.11%、98.17%、98.79%。在湖南省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综合考评中荣获全省第一名,被确定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A”级地区,获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通报表扬。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不断增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当期结案率100%,法院判决维持率100%,维护了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信访形势总体稳定,守住了不发生大规模群体集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上访事件的工作底线。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起步阶段,是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历程中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速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一系列有利条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把就业优先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人社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事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同时,“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从宏观环境来看,经济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加剧,劳动力成本优势逐步减弱,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望不断提高,给人社事业改革发展带来较大压力。我市仍处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经济转型中的一些内在矛盾不断向社会领域传导,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任务、新挑战。从事业发展来看,疫情冲击下的国内外发展形势存在较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后疫情时代”对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巨大震荡或将长期持续,劳动者的就业心态、职业选择、社会保障等可能出现灾后“涟漪”效应。经济下行直接对就业产生较大冲击,就业总量压力不减,结构性矛盾日益加剧并将成为主要矛盾,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社会保障体系在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方面还有待加强,基金支付压力逐年增大,基金支撑能力呈下降趋势,制度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挑战;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人才总量不足、质量不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并存,高技能人才缺乏;劳动关系领域不稳定因素趋多,劳动纠纷矛盾进入多发期和凸显期,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加快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开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三、“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构想
(一)总体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行更积极更开放的人才政策,形成更合理更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构建更具中国特色更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更均等更优质的人社公共服务,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刻认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主动适应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始终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定位、来谋划、来推进,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以人为本、保障民生。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保障制度,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制度基本定型。推进涟源市撤市改区后人社事业发展。
4.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针对事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短板,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影响和制约人社事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的分析研判,把握规律,整体推进,切实增强人社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5.夯实基础、持续提升。以深化行风作风建设为抓手,稳步推进全市人社系统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不断提高人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性化和便利化水平。加强人社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专业思维,提升专业素养,掌握专业方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三)发展目标
1.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更加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向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倾斜分配安置就业。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做好涟源市撤市改区后的就业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期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
2.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社保转移接续,健全基本养老待遇调整机制,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防控基金管理风险,保证基金运行安全有效。到“十四五”末,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2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6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5万人。
3.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按照事业单位总体改革部署,建立符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进乡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形成合理有序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性的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4.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聚焦“钢铁新材”“工程机械及装备智造”等主导产业和卫生、教育等民生行业,积极打造人才洼地,吸引人才回流。建设一支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娄底工匠”,努力建设技工大市。到“十四五”末,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2万人;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20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6万人。
5.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和源头治理、动态处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大力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进一步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加大对工资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推动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确保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在96%以上,建立完善联合惩戒制度。推动“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实现调解仲裁办案信息化网络化。
6.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健全人社公共服务制度,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形成覆盖全体、更加均衡、更高质量、更加便捷、更可持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市人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设备更为完善,信息化水平有效提升,服务流程科学规范,服务队伍素质优良,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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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规划发展主要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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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2025年 |
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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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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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17]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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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镇调查失业率(%) |
<5.5 |
预期性 |
|
3.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
[15]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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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
[5.5]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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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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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9% |
预期性 |
|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36 |
约束性 |
|
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40.5 |
约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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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才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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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12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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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中:高级职称人才数量 |
1.42 |
预期性 |
|
10.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
[0.6] |
预期性 |
|
11.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
[4] |
预期性 |
|
12.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
[0.3]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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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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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0%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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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6%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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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内为五年积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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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1.坚持就业优先政策。将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拓展就业新空间,在高质量发展中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强化以就业为底线的区间调控,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政策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评价体系和市、县市区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把就业成效列入评价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就业工作责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制定培育新动能促进就业政策,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用工政策,支持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发展电商、家庭服务业,推进规范化、职业化建设。促进少数民族来娄人员创业就业。持续加大市、县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涟源市撤市改区后就业补助资金下拨金额只增不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就业失业重点指标统计,健全失业监测预警机制。
2.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促进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质增效,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快公共就业信息化建设,加强数据挖掘和信息利用,全面推进“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完善涟源市撤市改区后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健全“湘融湘爱”农民工服务保障和监测预警社会协作工作体制机制。坚持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着力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推进湖南娄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职介、性别歧视等侵权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打造创新创业“升级版”,鼓励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完善服务及孵化功能。开展大型创业服务活动,丰富创业服务内容,打造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加大初创实体支持力度,提供场地支持、租金减免、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力度,提升创业帮扶精细化程度。持续打造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品牌。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鼓励返乡下乡创业。
4.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扶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实施就业促进、创业引领、基层成长、“三支一扶”计划,实现专项就业服务活动精准对接,多渠道搭建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实践平台。进一步健全面向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推进就业援助工作制度化、精细化,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就业困难群体安置力度。畅通失业人员救助渠道,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联动机制,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统筹做好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5.加强职业能力建设。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抓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贫困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培训,大力推广线上培训模式,拓展职业技能培训内容。鼓励更多优质民办培训机构参与培训服务,做好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督导评估。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职业培训更适应产业升级和企业岗位需要。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评估机制。加强职业精神培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
(二)着力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升保障水平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国家建立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要求。继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统一部署,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转企人员参保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接续工作。大力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在国有(控股)企业全面推进企业年金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企业年金。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以属地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同时参与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扩大失业保险受益范围,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民生、促就业、稳社会”作用。实现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建立完善“大预防”工作机制。加大工伤事故调查力度,全面推广工伤医疗智能监管系统,加强工伤康复管理,积极推进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2.实现社会保障应保尽保。继续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实际人群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现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在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养老保险。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加失业保险。实现工伤保险政策从企业职工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制度。
3.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落实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完善工伤保险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动机制。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入卡率。建立待遇水平动态增长机制,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4.强化社保基金监督管理。以全面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为重点,坚持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创新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机制,落实内控要求,控制风险增量,减少风险存量,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持续加强对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建立社会保险欺诈犯罪行为查处与移送长效机制,加大社保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遏制社会保险基金大案要案发生,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三)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1.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聘用合同制度,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覆盖率达100%。逐步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据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积极落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意见,进一步释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活力。推进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机制,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农技人员离岗创业。
2.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落实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加大对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倾斜力度,保障基层人才待遇,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动态调整政策。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3.加强人事管理制度建设。加强人事考试培训建设,健全人事考试制度,完善人事考试测评体系,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工作底线,提升人事考试服务水平,严密考务组织,严防考试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人事考试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安全有序平稳做好人事考试工作,充分发挥人事考试在促进稳定就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评价选拔人才等方面的作用。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4.健全完善表彰奖励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等规定,优化表彰奖励工作流程,规范表彰奖励项目实施,从严从紧控制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数量,切实提高表彰奖励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四)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设人才强市,以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健全高质量人才培养链和供应链。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培养、激励、流动等为主要内容的人才政策。建立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人才顺畅流动机制,健全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配置机制。创新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实施人才优先投入的激励保障政策,健全面向基层、艰苦地区、创业一线岗位的激励政策。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以产业发展为导向,完善柔性引才机制。积极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
2.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我市重点发展的钢铁新材及薄板深加工、工程机械及装备智造等产业为重点,努力培养造就一批领军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优化职称评审服务。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大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着力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能力。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完善人才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激励政策。
3.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体系。加强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和宣传推介,弘扬“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推动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改革,完善产业工人技能评价体系,打造“娄底工匠”系列品牌,建立全市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实现职业技能等级和专业技术职务有效衔接。加快职业(技工)院校改革步伐,加大资金投入和保障力度,继续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职业(技工)院校采取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培训模式,建立与新时期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相适应的技工教育发展机制,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优良、布局合理、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队伍。
(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平衡劳动力市场灵活性和安全性,全面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水平,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劳动关系。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用工信息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经济主体劳动用工行为的动态监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务派遣经营行为,加强业务监管和行业自律,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治理。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机制,做好风险研判和矛盾处置工作。加快推进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制度。落实工资指导线制度,强化工资指导线应用。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探索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和基层能力建设。
2.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全面加强农民工服务工作。鼓励农民工多渠道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乡村振兴。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多形式开展农民工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源头预防、全程治理体系,全面推广农民工工资实名制支付,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信用管理,实现治欠保支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做好女性农民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推动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子女逐步平等享受义务教育、公共卫生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农民工基层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巩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增强基层执法能力,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平台“两网化”信息系统建设,完善银行按月发放、总包代发工资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力度,建立联合惩戒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指导县市区“五统一”规范开展抽查工作。开展部门联合监管行动,打击各类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企业诚信守法等级评价和重大违法案件社会公布制度。通过运用好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联动管理平台,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民工工资欠薪预警机制。
4.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建设。健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对重大问题预防研判、集体争议处理、办案指导力度。提升仲裁机构建设水平,加大基层调解规范化建设力度,配置与办案管理相协调的职能机构。推进仲裁办案基本制度目录落地实施,创新调解工作制度,实施案件分类处理,建立集体争议特别处理程序,建立健全证据制度,完善仲裁制度体系。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加强简易仲裁程序和终局裁决适用,探索派驻仲裁庭、巡回仲裁庭和流动仲裁庭建设。抓好仲裁“三系统一平台”运用,实现调解仲裁网上受理、线上管理,提升仲裁业务培训层次,加强仲裁职业文化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仲裁服务。
5.完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人社信访工作制度。加大奖惩力度,严抓初信初访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树立接访意识,以信访工作为抓手,强化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逐步减少信访总量,建立健全诉访分离长效机制。畅通网上信访渠道,加大信访疑难案件的排查力度,继续做好信访积案、老案的化解工作。加强信访平台的互动联络、信息共享、措施共用,高标准收集整理信访资料台账,认真积累工作经验,科学分析当前人社系统信访形势,为上级研判信访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为建立平安娄底保驾护航。
(六)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人社为民服务水平
1.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便捷化。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普惠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创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建立更加高效便捷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整合经办管理服务资源,合理配备经办管理服务人员。健全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全面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提升公共服务整体效能。
2.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深入推进“互联网+人社”建设,搭建智能化政务服务平台,拓展政务网站、电话咨询、自助终端和移动终端等服务方式,促进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人社工作的深度融合。大力推广电子社会保障卡,扩大应用范围,推动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新格局。完善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自助式网上业务办理,扩大网上办事覆盖范围,实行人社政务服务“应上尽上”、“一网通办”。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窗口综合受理,实行“一窗通办”。
3.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标准体系,积极推动各项标准制定修订,规范公共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以公共就业服务管理、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人事人才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等为重点加快标准化建设。按照入口统一、业务协同、柜员经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原则,构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内部决策、执行、监督的一体化管理和统筹协调机制,优化整合管理服务资源,畅通服务流程。加大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力度,实现政策措施和工程项目有机结合,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础设施改善和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重大建设项目
(一)推进实施人力资源服务项目。实施骨干企业培育项目,发展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实施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项目,开发建设公共人力资源供需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大数据”、“云计算”手段发展人力资源产业。全力推进湖南娄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力争建成集人才招聘、教育培训、人才服务、就业指导、档案托管、社会保险经办等功能于一体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二)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强各类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建设5个以上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以上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产教融合项目。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企业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构建以娄底市职业技能大赛为主干,以装备制造等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形成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推动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格局。
(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建设。积极参与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优秀专家评选和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推荐申报。建设联湘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争创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实施娄底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评选。
(四)开展人社信息化便民创新行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人社信息化建设,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创新行动,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加快推进人社信息系统整合,开展数据共享应用,实现人社“全数据共享”。建设人社一体化服务平台,推动人社服务线上线下衔接,实现人社“全服务上网”。推进社会保障卡在人社及其他民生领域普遍用卡,形成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新模式。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宏观规划指导,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将重点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规划执行情况定期监测和评估工作机制,组织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工作,加强规划重点指标的考核评估,分析规划实施效果,推动规划有效实施。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推进法治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人社行政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指导培训。提升全系统法治思维能力,扎实开展法治教育,营造“尊学守用”良好氛围,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加大财政投入。坚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公共财政投入公共服务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增长幅度与财力增长相匹配、同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加大市、县财政的投入力度,加大促进就业创业资金、社会保险补助资金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的投入,支持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实施,推动完善财政事权划分,构建与事权匹配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分级保障机制。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实施项目绩效评估,开展审计监督,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四)提升队伍素质。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通过培训提高人社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建设优质服务窗口。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廉政风险点控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预防措施,完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人社干部队伍。
(五)加强宣传研究。加强人社重点领域理论和重大政策研究,进一步推动工作创新。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的解读。紧跟规划实施进程,大力宣传全市人社部门推进人社事业创新发展的好成效。积极适应媒体融合发展要求,进一步做大做强人社宣传阵地。加强舆情分析,注重舆论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营造有利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