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水平,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助推全市产业转型发展和城乡高品质建设,根据《山东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讲话精神以及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定位,全面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筑牢自然资源领域生态安全底线,全面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和治理效能,精准履责、科学担责、奉献尽责,持续推进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提升自然资源保障服务水平,助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施。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落实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以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为手段,精准识别城镇建设和农业生产空间,构筑和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形成生产空间安全高效、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生态空间山青水碧的国土开发格局。
——坚持系统治理。加强自然资源全局谋划,统筹兼顾、综合平衡、整体推进,推动自然资源由“单向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促进自然资源全域、全要素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坚持底线思维。把握应对变局、开拓新局的主动权,增强红线意识,加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与规划落实,完善资源分配格局和调节机制,守住自然资源底线。
——坚持人民至上。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作为自然资源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之中。
——坚持绿色发展。深化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创建,用准增量、盘活存量,全面推进土地、矿产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实现自然资源永续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和资源瓶颈的内生动力,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政策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为抓手,破解管理难题,推动自然资源领域改革不断实现新突破。
(三)发展目标
规划体系不断优化。全面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要求,加快完成“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落实“一主、一强、两极、多点”的市域发展格局。以城乡建设空间为主体形态,塑造空间特色风貌,提高综合支撑能力,推进城乡高品质空间建设。
生态本底全面夯实。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总体格局,全面完成“山水林田大会战”目标,着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河湖水系生态、林业绿色生态、城市景观生态、乡村田园生态等体系融合提升,构建“山青、水秀、林茂、岸绿、田沃、湖美、城靓”的大生态格局。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建立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体系,着力提升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枣庄。
资源利用提质增效。聚焦“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推进自然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集约利用,加快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建设,严格控制国土开发强度,持续提高建设用地地均产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加快清洁和紧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合理调控过剩产能,矿产资源统筹和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广泛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能源、水资源等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治理能力显著增强。聚焦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以更加严格的制度深化自然资源治理理念,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提升自然资源治理能力,构建市和区(市)两级衔接联动的规划基础平台、协调推进的空间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自然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更有保障,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主要指标
类型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生态 保护类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公里) | — | 完成上级 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率(%) | 23.10 | 100% | 预期性 | |
稳沉采煤塌陷地治理率(%) | 89.14 | 100% | 预期性 | |
资源 利用类 | 耕地保有量(万亩) | 350.67 | 完成上级 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亩) | 304.268 | 完成上级 下达任务 | 约束性 |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万亩) | — | 控制在上级下达任务内 | 约束性 | |
绿色矿山建成率(%) | — | 90% | 预期性 | |
国土开发强度(%) | 20.04 | 完成上级 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
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完成上级 下达任务 | 预期性 |
(四)战略部署
加快推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12345+N”战略部署。
“1”:构建“强身聚核”的一个总体框架。立足国家、省发展新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激活发展新动能,优化提升发展空间,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展现自然资源新作为。
“2”:加强规划管控和载体建设两手抓。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落实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同步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以及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产业协作组织发展,完善城市载体服务功能,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城乡空间高品质发展。
“3”:开展自然资源绿色开发、提质增效与综合整治三大行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研判自然资源约束底线,开拓矿产开发与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新道路,开启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的新探索。严格控制用地指标和规模,加快存量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助推产业集聚区节地增效。面向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持续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联合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4”:完善基础支撑、制度创新、科技引领、安全保障四大体系。强化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测绘基础地理信息管理支撑,服务自然资源智能管理。健全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机制,强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创新和制度执行。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全面提升自然资源信息化水平,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加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开展自然灾害调查、监督、治理工作,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5”:聚焦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综合治理效能提升五大领域。优化国土空间整体结构,保障重大基础设施落地,构筑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新格局。以生态保护、资源节约、空间优化为目标导向,重点加强山体保护和耕地资源保护,构筑系统化生态治理体系。推进低效利用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改造,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土地综合整治,切实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矿业绿色化、智能化、集约化发展。履行“两统一”职责,全面提升自然资源治理现代化水平和治理效能。
“N”:实施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的N个重大项目。提高产业发展、城市建设、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完善、民生保障等领域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水平,推进生态修复、土地综合整治、绿色矿山建设等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领域重点工程,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构筑国土空间新格局
1.打造高质量发展空间载体
落实“一主、一强、两极、多点”的高质量空间发展格局。“一主”即由薛城区、市中区、峄城区、枣庄高新区共同组成中心城区,按照“西城扩容、东城提质、一体化发展”思路,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承载力。“一强”即滕州市,作为县域经济发展强市,重点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集散地、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加强与主城区的互促互补,持续走在全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一方阵。“两极”即山亭区和台儿庄区作为市域发展两极,山亭区向南融入主城区、向西对接滕州市,围绕新能源、高效农业、文旅康养等产业,打造生态建设先行区、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台儿庄区依托济枣高铁、大运河两条“黄金通道”,向北与主城区接轨,围绕壮大港航物流、文化旅游等产业,打造运河文化传承核心区、国际旅游度假目的地。“多点”即推动新型城镇多点耦合发展,推进各类园区产业培育、链条延伸、集群膨胀;立足地域和产业优势,培育一批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及优势产业集聚区,着力构建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基本公共服务协同均等的城乡融合发展局面。
塑造京沪沿线创新型城市空间。做强京沪沿线薛滕发展轴,推动“枣滕一体化”,引导空间高效集聚发展,做大做强高端制造业,建设现代化、智能化、绿色化产业园区,塑造城市创新动力的核心承载空间、城市对外交往的门户空间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涵养空间。
打造一体化组团式生态空间。梳理全市范围的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资源,更大尺度统筹区域生态保护,以丘陵生态涵养区对接鲁中生态绿心,以运河湿地生态保护带对接微山湖及大运河,构建以核心山水田园群、外围山水田园组团、环城公园环为骨架的全域山水田园空间,凸显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实现生态系统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协调全域各类农业空间。根据耕地、园地、坑塘滩涂和村庄等不同农业空间类型,构建三大区域重点布局,即东北部丘陵山区,加快推进现代林果业、休闲旅游农业基地建设;中西南部平原地区,稳定发展粮食、畜禽和“菜篮子”产品;西部滨湖沿运地区,提升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水平,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优先保障农业产业发展,着重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维护水平。保障设施农业用地,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
2.推进城乡品质建设
优化城市空间品质。加强城市规划建设治理,优化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实施凤鸣湖公园、龙潭公园升级改造工程,抓好凤凰山公园、袁寨山风景区、张山体育公园改造提升,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山体公园、口袋公园、生态街巷,实施西城区水系水环境治理工程,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打造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持续实施城市有机更新,依托市场化手段,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改造,提升城市居住品质。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加快建设应急基础设施、避险设施,全面提升城市抵御重大灾害、突发事件能力,建设韧性城市。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推动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以更高标准推进市域综合整治,开展绿化亮化美化提升行动,持续打造一批环境整治示范片区和整治样板道路。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坚持规划先行,综合考虑土地利用、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充分尊重乡村发展规律和农民意愿,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完善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公共服务。启动实施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全面改善农村水、电、路、气、房、讯、物流等条件,逐步实现城乡“路网、水网、管网、气网、互联网”一体化。稳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域覆盖。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城乡要素融合,强化服务资源供给,推动教育、卫生、社会福利设施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推进城乡设施融合,以市域为整体,推进城乡设施规划、建设和管护一体化。大力提升区(市)政府驻地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服务能力,促进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建立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资金保障机制。
3.保障重大基础设施落地
做好规划对接服务。加强各类重大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与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市和区(市)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与协调,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支撑。推动交通项目建设,全力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内通外联”的鲁南综合交通枢纽,加快融入区域交通格局,重点支持高铁、高速、机场等交通设施建设和规划对接服务。做好输变电工程、蓄能电站、智能电网、氢能利用设施、公共充电设置等能源设施建设规划对接服务。完善水利设施,逐步实施防洪减灾工程、水资源保障供应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全面构筑多水源供水保障体系,推动水资源利用效能提升。
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根据建设发展目标的用地需求和规划的实施进程,合理统筹平衡各阶段的用地指标,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持续稳定。全力做好项目建设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等指标需求预测。按管理权限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踏勘论证和用地预审报批,化解项目政策处理中的各类矛盾,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专栏1: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任务 交通设施建设工程。(1)铁路建设包括建成济南至枣庄旅游高铁、规划研究临沂—枣庄—菏泽城际高铁。(2)公路建设包括京台高速枣庄段改扩建工程、临滕高速枣庄段工程、枣木线至机场至新城高速连接线工程、京台高速至新台高速台儿庄连接线工程、S320北留线山亭至滕州段改扩建工程、G518日定线新台高速至山亭南岭段新建工程、S318郯兰线峄城区三山至东马寨段改建工程、S318郯兰线峄城区仙人洞至薛城区店韩路段改建工程、S103济枣线山亭区凫城至市中区曾店段新改建工程、台儿庄沿运旅游风景大道建设工程等。(3)机场建设包括枣庄机场、滕州通用机场和台儿庄通用机场。(4)场站建设包括枣庄机场客运换乘中心枢纽和济枣高铁客运枢纽。 能源工程。重点建设市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丰源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等项目。 水利工程。重点开展“两库四河”(岩马水库、庄里水库、城河、郭河、十字河、蟠龙河)水系连通工程,岩马、马河、周村、户主、辛庄、红石嘴等水库增容扩容工程,城南水库、永安水库建设项目,蟠龙河、十字河、北沙河等综合治理工程,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和峄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南四湖调水)工程等。 |
(二)加强生态系统化保护
1.建立系统化生态保护体系
构建网络化生态格局。构建“一区引领、一带环绕、八廊贯通、东西五脉、多点联合、城田交错”的全域生态格局。“一区引领”指建设东部的丘陵生态涵养区;“一带环绕”指滨湖沿运形成的运河湿地生态带;“八廊贯通”指依托主要水系形成的八条山水通廊;“东西五脉”具体指北沙河、城河、郭河、新薛河、薛城大沙河;“多点联合”指多级生态节点,熊耳山景区为一级节点,红荷湿地、莲青山景区、柴胡店景区、冠世榴园景区、台儿庄景区为二级节点,其他生态景观资源聚集区为三级节点,联结节点形成网络化生态系统;“城田交错”指组团式布局,融城市建设空间于山水田园,保障生态网络化格局。
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落实空间管控战略,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基础,圈定生态保护空间。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空间规划的基础,强化用途管制,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杜绝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等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依法制定区域准入条件,明确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清单,禁止对主导生态功能产生影响的开发建设活动,有效控制线性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独立型特殊建设项目随意占用生态用地。积极开展生态建设工程,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水源涵养区建设,促进区域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改良,有效保障区域生态功能。
专栏2: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任务 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包括蟠龙河区域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全域绿色生态廊道项目、滕州高铁新区水系综合治理、墨子湖环境治理、郭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北沙河生态湿地治理、峄城峨山铁矿尾砂库区和山体采石区修复治理、台儿庄城区河道水系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山亭区西集生态保护区破损山体生态修复项目等九大工程。促进自然生态系统功能性和稳定性全面提升,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国土绿化工程。包括荒山披绿工程、产业增绿工程、镇村兴绿工程、绿道提升工程、湿地复绿工程,重点开展凤凰绿道片区建设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山水林田大会战”,筑牢绿色生态根基。 |
2.推进山体保护和修复
强化破损山体调查与动态监测。构建全方位山体保护现代化监测网络,持续更新破损山体数据库,实现破损山体数量、治理状态、参建单位信息、项目竣工验收等综合信息查询。根据全市山体调查成果,深入开展现场调查,彻底摸清尚未治理的破损山体现状,采取一山一策形式制定修复治理方案。
全面推进破损山体修复治理。按照“先急后缓、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防治结合、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破损山体治理模式。严格各类山体修复治理项目设计方案审查与验收,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和项目清单,实施销号管理。加大督导力度,确保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作落地见效。到2025年,完成全市233处、1万亩破损山体修复治理。
加强山体保护和管理。科学划定山地保护范围,落实山体管控措施,明确山体利用方向,严格保护和精准修复,提升山体及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对规划区山体资源进行分区,构建结构完整、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山体保护体系。优先保证山体生态系统健康发展,防止对山体随意挖掘和污染,对严重破坏或者需要进行人为干预恢复的区域实行专项治理修复,保障山体景观及整体骨架的完整性和连贯性,努力保持山体的自然风貌,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专栏3:山体保护与修复重点任务 山体保护工程。根据枣庄市山体保护名录,严格保护山体的地质地貌景观、自然植被、生态环境,保持山体的自然风貌,维护和改善山体的生态服务和水源涵养功能。科学处理并妥善解决山体保护与城市发展建设的矛盾,合理开发利用山体景观资源。 山体修复治理工程。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规划区及重要交通线直观可视范围内的233处损毁山体进行修复治理,形成绿色发展新格局。 废弃矿山和采煤塌陷地治理。对全市废弃矿山进行生态修复,美化山体环境,消除地灾隐患。“十四五”时期完成采煤塌陷地治理率达到100%。 |
3.构建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划和储备区建设工作,全面梳理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结合“三调”成果,具体分析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形,确定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规模,落实到地块图斑,完成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完善基本农田数据库管理系统,提高永久基本农田“查、管、用、补”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在城市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等方面的约束性作用。制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田长制责任管理体系,压实各级政府保护耕地责任,牢牢守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以“三调”成果和信息化技术为支撑,明确保护任务,完善管制规则,扎实有效推进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对照国家“六个严禁”要求,对新增问题“零容忍”,严格查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等行为。建立存量问题台账,明确违规占用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妥善处理。加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管理,补充耕地逐地块落图、拍照入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既要加强农用地向建设用地转化的管制措施,也要加强农用地内部耕地向林地、园地、设施农用地等转换的管控措施。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提高基层政府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积极性,落实补充耕地后期管护资金,逐步解决耕地弃耕撂荒等问题。
落实耕地数量与质量管理。持续提升新增耕地质量等别,推进耕地占补平衡数量与质量并重管理,持续开展耕地破坏鉴定工作。坚决打击破坏耕地违法用地行为,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利用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土壤,加强新增耕地宜耕土层建设,严格客土土源质量标准,改良土壤性状,提升新增耕地地力。加大农田水利、田间道路、林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田生产条件。加强新增耕地的后期管护,确保有效利用。对拟开垦为耕地的未利用地、复垦土地等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分类管理,保障新增耕地质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专栏4:耕地保护重点任务 农田保护工程。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纳入数据库严格管理,创新基层耕地保护治理机制,推行田长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 农田建设工程。大力开展农用地整理,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以耕地保护为重点,统筹推进农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 |
(三)促进资源集约化利用
1.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按照《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的要求,根据企业发展用地需求和实际建设内容,科学分析测算用地规模。对超标准和无标准的项目用地施行节地评价制度;对用地面积10亩以下的一般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对用地面积100亩以上的工业项目严格把关、防止虚报投资强度圈占土地;对用地面积300亩以上的工业项目原则上应根据建设进度,分期批地供地,防止批多建少、低效利用和闲置土地。
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度。完善“标准地”出让制度,建立项目审批“承诺制”,确保“拿地即开工、建成即使用”。在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及其他重点区域,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积极探索向其他投资项目延伸推广。
完善土地开发模式。统筹兼顾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等各方利益,完善政府收储改造模式,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多种方式改造开发。鼓励和引导有实力且有开发经验的企业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收购相邻地块,实施集中连片开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造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或引入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再开发。
创新产业用地供给方式。全面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实行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分类保障项目用地。新增用地指标用于重点保障工业项目建设。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完善项目准入机制,引导新上工业项目集群发展,鼓励园区外企业进入开发区发展。鼓励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方式,灵活确定用地方式。
探索推进地下空间立体开发。制定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范,积极探索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开展地下空间权、使用权出让试点,规范地下空间确权登记,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
专栏5:土地资源集约利用重点任务 保障“双十镇”用地。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规模,优先布局到“双十镇”产业园区和有特殊需求的点状供地区域。优先将“双十镇”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优先保障“双十镇”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的土地指标优先用于支持“双十镇”建设。 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对市级重点项目,由市级会同各区(市)统筹解决用地问题。 |
2.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力度
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结合“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一张图”,及时完成新增闲置土地调查认定,明确处置标准和完成时限,定期督导检查处置情况,确保按照省要求完成闲置土地整改销号任务。健全“增存挂钩”机制,激发盘活动力,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争供地率总体水平达到80%以上。完善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部门联合审批和监管机制,建立评价考核、信用约束、财税金融、差别化税费等制度措施。
大力推进旧城镇和旧工矿区改造。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制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计划,科学划定城镇改造单元,积极推进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引导存量建设用地合理置换,继续实施“退二进三”,提高城镇用地的综合效益。探索挂钩周转指标安排与中心城区用地效率提高的联动机制,形成城镇更新改造促进机制。
积极推行节地型更新改造。在不断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条件的基础上,适度提高城镇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合理提高建筑密度和容积率。鼓励“零增地”技改和新上项目,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加层改造、空闲场地建设等方式增加建筑容积率,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合理安排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时序。本着“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从城市空间拓展、产业体系构建、环境质量提升、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等方面入手,统筹空间布局、产业布局、环境整治等要求,分类安排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秩序。
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为目标,与村镇建设规划充分衔接,对农村地区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调整改造,确保完成年度盘活20%以上闲散土地的目标任务,保障农村发展用地,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开展设施农业用地需求调查,优化设施农业用地布局,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推广“农地入市”工作。稳妥推进农村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和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农地入市”工作程序和审查制度,出台配套政策,引导急需用地的重点项目落地,助推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高质量发展。
专栏6:存量土地盘活利用重点任务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识别城镇低效用地类型和空间布局,探索多元化的再开发利用模式,实现城镇建设用地高效利用。 农村闲散土地现状调查。全面摸清农村闲散土地类型、布局、面积、用途、权属等基本情况,依据现状调查成果,建立农村闲散土地台账和盘活利用数据库,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地下空间综合开发。 |
3.加强土地综合整治
坚持规划先行,持续推进。发挥规划统筹作用,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目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规划,完成“十三五”时期确定并在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推进耕地集中连片化,构建完整的农田防护林网体系,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
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力抓好山亭区徐庄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统筹推进省级示范镇建设,以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
完善规划实施管理与考核。依托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系统,建设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规划数据库,将规划成果数据及时入库进行信息化管理,为规划有效实施提供依据。实行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制度,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创新土地整治机制。探索“土地整治+”创新模式,统筹各类涉农项目和社会资金,实现“土地功能腾挪、城乡面貌更新、群众居住环境改善”有机结合的“1+N”综合效应。创新土地整治决策、投入、建设和运行监督机制,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加强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发挥土地整治的长期效益。
专栏7:土地综合整治重点任务 推进完成在施工土地整治工程。按照“十三五”时期土地整治规划内容,严把工程质量,全面完成正在实施的40个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尽量不占用林地,确需占用的,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十四五”时期重点开展山亭区徐庄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项目,培育5—10项省级试点工程,探索土地整治新模式。 |
4.强化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
明确矿产资源勘查方向。根据薛城区稀土矿(化)的找矿标志,结合地质及航空放射性测量成果进行扩大区调查评价,力争实现稀土矿(化)找矿突破。开展滕州市地热普查工作,对深部寒武—奥陶纪碳酸盐岩岩溶裂隙及地热赋存规律进行深入剖析研究,实现地热找矿突破。
提升绿色勘查水平。大力推动和规范绿色勘查,组织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强化勘查项目全过程、各环节的绿色勘查管理和检查。
发挥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勘查作用。坚持地质工作公益服务原则,推进地质调查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地质勘查项目日常监管,确保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落到实处。
做好城市地质调查工作。统筹城市地上地下建设,加强城市地质调查。开展城市地质资源、环境、空间等多要素城市综合地质调查,科学评价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和资源环境承载力,“十四五”时期完成全市城市地质调查工作。集成各类地质资料信息,建立城市三维立体模型以及应用服务平台,推进资源整合和共享,为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工程建设、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城市地质安全等方面提供基础地质资料支撑和服务。
专栏8:地质调查重点任务 城市地质调查工程。开展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等多要素城市综合地质调查以及城市地下空间调查评价、三维地质结构模型建立、数据库建设,建立城市三维立体模型与应用服务平台。 |
(四)推进矿业高质量发展
1.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
严控矿产资源开发总量。实施矿产资源开采总量管理,落实国家和省级开采总量指标。“十四五”时期,逐步关闭资源枯竭、生产规模偏小的煤矿,有序投放冶金用白云岩、饰面用花岗岩、地热、矿泉水和建筑石料用灰岩等采矿权,推进矿泉水、浅层地温能、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到2025年,全市矿山控制在56个左右,大中型矿山占比不低于90%。
提高矿产资源发展潜能。完成全市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加强地质环境保护。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适度开采非金属矿产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高附加值,延长产业链,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
建设矿业发展新格局。推进矿山资源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引导矿山企业实施兼并联合,推动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推进大型矿业集团建设,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业新格局。
营造良好矿业发展环境。深化矿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搭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矿业领域综合监管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政府矿产资源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执法监督长效机制。
专栏9: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重点任务 矿产资源规划。完成全市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培育产业集群,推进矿种结构和规模优化。 矿产资源开发。建立健全矿业综合监管机制,落实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分区,形成重点勘查区和重点开采区。 |
2.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优化矿产资源开发结构。落实煤炭“去产能”政策,适当压减煤炭生产产能。控制水泥用灰岩矿开发强度,严防水泥产能过剩。适当压减铁矿资源开发。加强砂石资源总量调控,保障供需平衡。推进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合理制定开采量。因地制宜推进矿泉水资源梯级、循环利用,严禁超量开采。到2025年,全市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在9400万吨,其中煤炭1290万吨、铁矿210万吨、水泥用灰岩矿370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4000万吨、冶金用白云岩50万吨、饰面用花岗岩15万吨、地热85万吨、矿泉水50万吨。
限定新建矿山准入门槛。分项落实省级规划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明确新建矿山准入条件,提高最低开采规模。坚持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相适应,推行露天矿山“整体开发”“多阶缓坡”“一坡到底”等开采新模式。新建露天矿山必须达到规划内最低开采规模,新投放建筑用石材矿山规模必须达到大型以上。全面持续推进“净矿”出让。
重视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建设要求,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合理开发,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升共伴生矿产资源、废石尾矿综合利用水平,提高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率。鼓励采用煤矸石井下充填开采技术,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加强对废石、尾矿、有用矿物元素等资源二次利用,鼓励建设无尾无废矿山。
3.推进绿色矿山开发建设
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步伐。新建矿山全部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未建成不得投产;尚未建成的生产矿山加快改造升级,建设绿色矿山;已建成的国家级、省级绿色矿山在保持现状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各项指标。健全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机制,落实绿色矿山建设具体措施,着力构建绿色矿山循环生产系统。“十四五”期间,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90%。
积极推进智慧矿山建设。以现有矿山智能设备和管理系统为基础,推进地下及露天矿山科技创新与智能化建设,引导智慧矿山与科技管矿融合,构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新生态。引导全市矿山企业开展矿山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充分借助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5G等新型数字化技术,打造全线智能新矿区,实现矿山安全、绿色、高效的智能化管理。适应矿山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要求,逐步推行矿山企业“互联网+”的物联网运行模式。
加快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按照“政策引导、地方主体、突出特色、创新驱动、示范引领”的原则,加快国家级、省级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生态优良、矿地和谐、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样板区。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评估工作,加强典型经验、先进模式、标准规范的总结与推广,实现经济效益、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相协调的发展态势。支持煤炭、建材等大中型矿山企业积极申报绿色矿业企业集团,塑造绿色矿业品牌,完成滕州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构建矿业绿色发展配套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国家对绿色矿山的支持政策,完善配套地方性支持政策,在用地、用矿、盘活使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对绿色矿山建设给予倾斜和支持。开展矿山环境决策风险评估,建立政府、企业环境社会风险预防和化解机制。发展“政府主导、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落实矿产资源支持政策,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用地。建设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矿区社区和谐化的绿色矿山,加快形成绿色矿业格局。
专栏10:绿色矿山建设重点任务 绿色矿山建设。全市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90%,建成2家智能矿山。建立健全绿色矿山管理制度机制,加强动态监管,制定考核指标,提高矿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绿色矿业发展。完成滕州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大型矿山企业集团,带动区域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
(五)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
1.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各区(市)严格落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规划分区、重要控制线、城镇定位、要素配置等规划内容,制定区(市)的约束性指标分解方案,下达调控指标,确保约束性指标精准落地。有序编制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构建平衡适宜的城乡建设空间体系,推动村庄规划应编尽编。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督体系。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立规划动态监测和实施监管机制。对耕地、林地、河流、湖泊、湿地等所有国土空间用途或功能进行监管,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体系、运行体系和监督体系,实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范围、要素和类型全覆盖。
健全法规政策体系。落实省级及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配套政策,加强部门协同配合,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2.健全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机制
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系统工程。构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监管系统,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监管平台和“动态监测—工程项目管理—效果评估”为一体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监测监管平台。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进绿色矿业建设,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主体责任。建立国土空间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质量控制制度和激励机制。
构建矿山治理机制。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废弃矿山和坍塌陷区治理新机制,健全采煤塌陷地恢复治理的组织管理机制。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制度。完善矿山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新闻发布机制,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有奖投诉举报制度。做好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执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中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土地利用等方面的综合协调和监管工作。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信息系统,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责任机制。加快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省、市、区(市)三级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
建立山体保护制度。健全市、区(市)两级山体保护联席会议和山体保护联合执法制度,全面实施山长制。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加强行政监督检查,健全破损山体治理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山体保护和修复治理体制。
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制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四级田长制责任管理体系、田长制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保护、占用与补划、基本农田储备区动态监管体系。落实奖惩措施,构建全覆盖、立体化的管控和激励保护机制。建设耕地整治智慧管理平台,形成互联互通,贯穿市、区(市)两级的业务管理、监测监管和辅助决策体系。
3.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
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深化国土监测平台建设,统一建立国土、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调查和监管信息平台,形成自然资源“一张图”。将国土、水、森林、草原、湿地等作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林草湿地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实施全天候遥感监测,建立全天候立体化监测网,调整监测内容与指标,建立功能完备的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变更调查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基于大数据可视化技术,提供直观、便捷、高性能、可交互的自然资源信息服务。
开展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加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适时开展河流湖泊水库、矿产资源、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明确各类自然资源的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创新三维立体登记模式,建设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数据库,实现自然资源登记成果的统一管理和共享应用。
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等网办业务,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改造、提升平台运维环境和登记系统,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数据成果应用共享。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化解。推动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适时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
全力维护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依法审批登记矿业权,推进“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矿业权出让管理制度。全力化解批而未供土地,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实施增存挂钩机制,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落地。
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探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范“农地入市”工作程序,完善出让制度,出台配套政策。完善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交易制度,深化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市场供应体系。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集体经济发展新机制。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引导农村要素有序流动,巩固、深化和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落实产业用地政策,实行差别化的供地方式和定价机制,推行“亩产效益”评价改革。
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建立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工作体系,建立矿产资源监管预警信息化体系,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共同管理责任机制,建立绿色矿山建设激励奖励机制。加快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健全矿业权市场竞争机制,加强矿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破损山体修复治理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以政府为主导吸引企业、社会等方面的合力,引导培育破损山体和采煤塌陷地潜在资源价值和复垦土地商品价值,形成运行有效的产权交易市场。
完善土地利用监管评价机制。建立工业用地绩效调查评估制度并实施年度更新,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共用。加强企业用地信用监管,细化企业用地监管内容与监管方式,完善合同约束管理和用地退出机制,对重点项目实行“亮屏”和媒体定期双公开考核,优化用地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制度,指导各区(市)扎实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挖潜。
4.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察
强化自然资源执法刚性。推动“双基”法治建设,完成“八五”普法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目标任务。推进基层工作作风和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谁作为、谁负责”的行政复议应诉机制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动产登记大厅配置法治工作室。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工作,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抓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完善“大棚房”和“违建别墅”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保持日常执法高压态势。聚焦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侵占自然保护地、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等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采取联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等措施,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提高卫片执法检查力度。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严把政策标准,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加大违法占地建设问题督导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区(市)政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执法监管,维护好辖区土地管理秩序。
强化矿山开发利用监管。加强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矿井关闭到位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加强辖区内废弃矿井治理。结合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和矿产督察、日常巡查,加强入库矿山的动态监管,督促入库矿山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管理,强化矿产资源节约利用与保护的日常监管。
5.加快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构建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立地质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勘查管理。建立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和相对应的图幅和图层的元数据文件,将各类调查成果集成到信息系统中。优先选择危害程度较大、受威胁人数较多、致灾因素不确定且地质条件复杂、一旦发生将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详细的地质灾害勘查工作,根据勘查结果制定最佳防治方案。做好致灾地质体的综合勘察、评价和评估,建立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构建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防灾减灾救灾各环节的防治体系。
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和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应急指挥平台系统,构建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专业力量协同、社会力量辅助的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度,健全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联合建立地质灾害预报制度,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应对重大地质灾害及地质灾害重大险情。持续开展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建立地质灾害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汛期防灾预案,建立完备和有效运行的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与报告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资质管理,实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业主、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终身负责制。
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机制。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经费、群测群防建设运行经费及其它防治经费列入政府当年财政预算。设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监测、调查和防治。尤其要落实汛期资金,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治理工作。
6.提高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水平
提升测绘和地理信息服务水平。实施主城区三维实景数据获取工程。实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无缝衔接。筹备启动数字枣庄公共服务平台升级转型工作。加强测绘地理信息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测绘资质单位执业条件和市场行为。规范地图市场,加大“问题地图”排查整治力度,执行地图市场常态化监管,做好国家版图宣传教育。
强化现代测绘基准运维。开展常态化测量标志维护管理工作,强化基础测绘成果汇交管理。创新测量标志管理新模式,实现全市测量标志的高效动态监管。深化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在人防、农业、基建、交通、物流、旅游等领域的应用。开展测绘科普和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意识和测量标志保护意识。
加强基准测绘与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推进省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市级节点建设,实现数据常态化获取、按需处理。开展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建成标准统一、一体融合的时空地理信息数据库。开展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推进实景三维枣庄建设。建设智慧枣庄时空大数据平台,实现地理实体与经济、社会、生态等专题数据库关联。加强自然资源数据储备环境和设备建设,编制应急测绘保障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丰富地图产品社会化供给,提高公共地图服务能力。
构建长效经费投入机制。将基础测绘纳入市、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构建长效投入机制。完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做好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管理,优先保障重大基础测绘项目实施。严格执行财政经费管理制度,注重经费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估考核。
加强安全监管与资源共享。重视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安全管理,把维护地理信息安全贯穿基础测绘工作始终。正确处理数据应用与安全的关系,增强保密意识,提升涉密地理信息数据保密技术,健全长效的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机制。依托智慧枣庄时空大数据平台,加大数据汇聚与开放力度,推进资源共享,增强与市直部门信息的共享交换,提升地理信息资源利用价值。
加强市域统筹促进协同发展。建立基础测绘纵向联动、横向共建共享机制,探索实行共同投入、协同联动、成果共享的项目组织实施模式。建立新型分工协作关系,形成全市基础测绘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加大市对区(市)基础测绘的支持力度,实现全市基础测绘事业的统筹协同发展。
7.增强数字赋能与科技支撑能力
强化数字赋能自然资源管理。夯实基础测绘数据在自然资源管理数据中的空间定位基础性,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基于多源、多类型、多时相遥感数据资源,为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等工程提供技术和数据保障。建设自然资源云,形成统一的自然资源业务网。建设大数据处理服务等云基础设施,形成覆盖全网、面向全市、安全高效的自然资源信息化基础设施。整合建设自然资源大数据资源基础数据库,建立统一的自然资源大数据治理体系。
构建创新平台体系。推进业务一体化构建平台建设,建设覆盖全市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数据共享、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自然资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推进自然资源一体化应用中心建设。建设涵盖外部政务服务与内部政务管理于一体的自然资源政务管理一体化系统及工程建设项目“一张蓝图”互联网服务。开展土地储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耕地整治智慧管理系统建设、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应用建设,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科技支撑,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科技水平。利用卫星遥感影像,提高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监管能力。建设耕地保护遥感监测应用系统。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学习能力。
1.完善规划组织保障
强化各区(市)政府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责任,加强各相关部门沟通与协调,分解落实规划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形成发展合力,统筹推进规划落地见效。
2.突出规划引领作用
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各专项规划要与本规划有机衔接,确保发展方向、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等协调统一。各区(市)应加强对本规划的贯彻落实,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3.强化社会监督反馈
加强宣传教育,推动社会公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遵守和执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意识。鼓励公众参与,及时公布规划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开展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及时反馈执行情况,督促规划有效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