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昭通现场办公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六大战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昭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特编制《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昭通人社事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人社厅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盯扶贫、稳就业、织密网、聚人才、促和谐”的基本思路,以全面提升人社服务质量为主线,坚持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人才优先,坚持聚力创新、稳中求进,推动全市人社事业赶超跨越发展,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昭通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特别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市人社系统主动作为、尽锐出战,把“稳就业、保民生、助脱贫”作为人社部门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坚持“战疫”“战贫”并举,为全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大决战提供了有力支撑。
五年来,全市人社系统聚焦稳就业促脱贫,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市就业稳中有进,农村劳动力就业长期稳定在250万人以上,城镇新增就业18.4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3%以内。聚焦强社保暖民心,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三大保险参保人数达407.92万人次,基金滚存余额96.06亿元,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聚焦聚人才激活力,持续强化人才有效供给,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支撑,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分别达12.22万人、2.2万人;聚焦防风险促和谐,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达98%、9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高于60%,仲裁结案率(审限内)达100%,帮助3.21万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3.51亿元;聚焦转作风优服务,认真落实推进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强人社行风建设,人社进驻昭通市民之家17个科室(单位)158人,承办政务服务169项,乡镇(街道)信息网络联网率达100%;聚焦抓党建强基础,以高质量党建赋能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基层党建获省、市两级表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能打胜仗”乌蒙人社铁军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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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单位 | 2015年 | 2020年目标 | 2020年完成数 |
一、就业创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13.74] | [16] | [18.41] |
2.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人数 | 万人 | [2.45] | [2.55] | [3.33] |
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 万人 | [1.91] | [2.03] | [3.17] |
4.城镇登记失业率(2016年) | % | <4.3 | <4.3 | 3.95 |
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 | 万人次 | 43.34 | 45 | 250.98 |
6.扶持成功创业人数 | 万人 | [3.93] | [4.7] | [4.72] |
7.创业带动就业人数 | 万人 | [7.99] | [11.75] | [11.86] |
二、社会保险 | ||||
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 | % | 90 | 93 | 93 |
9.工伤保险参保覆盖率 | % | 66.8 | 85 | 85 |
10.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3.1 | 28.5 | 35.75 |
1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287 | 290 | 328.69 |
12.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1.9 | 12.13 | 15.3 |
1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万人 | 18.08 | 20.5 | 28.18 |
14.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 元/月 | 2122.8 | 年均增长 | 2890.79 |
15.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 | 万张
| 200 | 318.5 | 511.33 |
三、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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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 | 万人 | 0.03 | 0.1
| 0.13 |
17.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 万人 | 8.41 | 10 | 12.22 |
18.高技能人才总量 | 万人 | 1.7 | 2.2 | 2.2 |
19.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 | % | 9.3 | 10.3 | 9.2 |
20.技工院校招生数 | 万人 | 0.2 | [0.8] | [1.21] |
21参加职业培训人数 | 万人 | [13.5] | [17.5] | [18.86] |
22.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 万人 | [11.2] | [14] | [15.11] |
23.技师、高级技师人数 | 万人 | [0.08] | [0.15] | [0.2006] |
四、工资和劳动关系 | ||||
24.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 | 91 | ≧98 | 98 |
25.集体合同签订率 | % | 80 | ≧91 | 91 |
2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 | 90 | 95 | 100 |
27.劳动保障执法主动监察用人单位覆盖率 | % | 87 | 90 | 91.3 |
五、服务体系建设 | ||||
28.乡镇(街道)信息网络联网率 | % | 100 | 100 | 100 |
29.行政村(社区)信息网络联网率 | % | 30 | 100 | 100 |
注:[ ]内数据为5年累计数
(二)面临形势
从机遇来看,“十四五”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民生保障基础日益坚实。云南进入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打基础的关键五年,提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让人民群众有更方便更充分就业、更可靠社会保障,这为做好人社服务民生保障指明了方向。省委、省政府对昭通“三个定位”目标和“四篇文章”要求,对转移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人力资源开发创造了有利条件。昭通正处于“三个转变”加速发力的历史新方位,各项事业迈上再创辉煌的历史新起点,正处在奋起直追、缩小差距的关键期,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机遇期,厚积薄发、赶超跨越的黄金期。这些都为人社服务工作创造了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有力的保障支撑。
从挑战来看,面对“后疫情时代”冲击,劳动力稳定转移就业压力增大、跟踪稳岗服务较难、本地吸纳就业能力不足等问题;社会保险受经济下行压力、产业结构调整、人口老龄化等多重因素影响,扩面征缴难度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欠费清缴困难等;优秀人才引进难、留住难,人才队伍素质整体不高,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还有待提高;新业态、新模式下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亟待规范;智慧人社建设、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仍需加强。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实施“六大战略”,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结合,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民生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推进昭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服务中心。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对昭通“三个定位”目标和“四篇文章”要求,聚焦全市“六大战略”,锁定目标、准确定位、主动作为,着力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任务,为昭通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坚持改革创新。打破思维定势,创新工作机制,更新发展理念,激发内生动力,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求新求变求突破,完善政策举措,稳慎推进工作,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坚持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机结合,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相统一,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效、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稳就业、调结构、提质量、兜底线、防风险,推动实现“劳有乐业、才有优用、技有专长、老有颐养”奋斗目标。
——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深化省内外劳务协作,提高外出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稳住现有市场主体吸纳就业活力,不断发展新就业形态,建立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实现充分就业。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劳动者技能,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升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和服务就业创业能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
——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实施参保扩面计划,推动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努力做到法定人员全覆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提升社保基金运营水平,防范化解基金安全风险,确保基金平稳运行。
——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支撑”战略,聚焦重点产业、重要领域、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16.2万人、2.97万人。
——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更加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不断提升,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不低于96%,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6%。
——加强智慧人社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以“数字政府”“智慧政务”建设为契机,推动“智慧人社”,以数字信息化赋能人社服务质效,推动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全面加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不低于540万人。
“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 | ||||
指 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一、就业创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18.41〕 | 〔20〕 | 预期性 |
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 万人 | 〔3.33〕 | 〔3.4〕 | 预期性 |
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 万人 | 〔3.17〕 | 〔3.2〕 | 预期性 |
4.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 | 万人次 | 〔17.2〕 | 〔12〕 | 预期性 |
5.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金额 | 亿元 | 〔54.6〕 | 〔28.75〕 | 预期性 |
6.扶持自主创业 | 万人 | 〔4.72〕 | 〔2.3〕 | 预期性 |
7.创业带动就业 | 万人 | 〔11.86〕 | 〔5.75〕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险 | ||||
8.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93 | 95 | 预期性 |
9.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 万人 | 35.75 | 39.25 | 约束性 |
1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 万人 | 328.69 | 340.2 | 约束性 |
11.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 万人 | 15.3 | 18 | 约束性 |
12.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 万人 | 28.18 | 35 | 约束性 |
1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每年新增结余用于委托投资比例 | % | —— | 80 | 约束性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14.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 万人 | 12.22 | 16.2 | 预期性 |
15.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 万人 | 3.4 | 4.6 | 预期性 |
16.新增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 万人 | 〔3.81〕 | 〔3.98〕 | 预期性 |
17.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 万人 | 〔3.5〕 | 〔3.5〕 | 预期性 |
18.高技能人才总量 | 万人 | 2.2 | 2.97 | 预期性 |
19.技工院校招生数 | 万人 | 〔1.21〕 | 〔1.3〕 | 预期性 |
20.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 | 万人 | 〔14.66〕 | 〔12.5〕 | 预期性 |
21.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 | 万人 | 〔0.27〕 | 〔0.77〕 | 预期性 |
22.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 万人次 | 〔18.86〕 | 〔20〕 | 预期性 |
23.其中: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人数 | 万人次 | 〔0.039〕 | 〔0.12〕 | 预期性 |
四、劳动关系 | ||||
2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 | 100 | ˃96 | 预期性 |
2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 | 60.23 | ˃66 | 预期性 |
26.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 | 98.5 | ≧96 | 预期性 |
27.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 | 98.5 | ≧98 | 预期性 |
五、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 ||||
28.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 | 个 | 87 | ˃174 | 预期性 |
29.人力资源服务业年营业收入 | 亿元 | 3.6 | ˃9 | 预期性 |
30.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数 | 万人 | 0.1025 | ˃0.2 | 预期性 |
六、公共服务 | ||||
31.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 万人 | 511.33 | ˃540 | 预期性 |
注:[ ]内数据为5年累计数
三、主要任务
(一)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稳定扩大就业容量,稳住就业基本盘。持续提高劳动者技术技能素质,提升就业质量。有效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1.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优先目标和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统筹城乡就业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平等就业。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主体责任,着力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整合各类资源,开发拓展更多就业岗位,聚力支持就业。建立健全政府就业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健全完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作督查考核机制。
2.全力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以稳总量、调结构、促增收、树品牌为目标,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强化政策激励,做好就业引导,稳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断提升组织化水平,加大市外优质岗位推荐力度和就近就业岗位开发力度,通过调整就业空间、就业时间、就业层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结构的总体提质,让转移就业人员持续增收。
3.大力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推进扶持创业与乡村振兴有效结合,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群体投身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创业培训等扶持力度,以创业壮大产业、带动就业。优化创业环境、降低创业门槛、简化创业手续、提升创业创新服务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创业金融支持力度。深入推进“马兰花计划”,加大对有创业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主体的培训力度。持续开展“赢在昭通”“中国创翼”等创业创新活动,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鼓励高校院所、领军企业、市内外创业孵化机构等主体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园,积极培育省级创业孵化基地。
4.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将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群体中的重中之重,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开发力度。引导企业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的招用力度,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持续做好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工作,落实“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健全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机制,统筹利用公益性岗位支持就业,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着力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就业。统筹做好妇女、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做好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动态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被征地农民就业帮扶,让有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和被征地农民充分就业。加强对因化解过剩产能造成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扩大就业蓄水池。
5.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全力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分领域、分层次培养一批“需求导向”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农民工、培训机构、用工单位参与培训,实现对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的普遍、普及、普惠培训。对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增强“造血”功能。定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大赛。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承担社会培训工作。积极培育昭通劳务品牌,每个县市区培育劳务品牌1个以上。
6.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基层劳务组织服务全覆盖。建设一批零工市场,广开就业门路,为有意愿有能力的劳动者创造更多公平就业机会。强化驻外劳务服务,提升驻外就业服务水平。推进就失业登记电子化,畅通失业人员再就业渠道。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强化校内岗位信息、各类资源、政策宣讲等就业服务供给,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不断线”的优质便捷就业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就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民营就业服务”相结合的就业服务模式。加强就业补助资金支持保障,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和预防监控,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零工市场,长三角、珠三角等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就业服务工作站实现全覆盖。
7.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积极对接国家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援助计划,健全完善政策完备、制度统一、规范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建设。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通过税收优惠、场地补贴、人才招聘补贴等优惠举措,推动人才中介、劳务派遣、人才培训等机构落户昭通,推动全市人力资源产业协同发展。实行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承诺告知制,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成立市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加强诚信建设和服务监管。依法开展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执法行动。每个县市区培育1家以上骨干企业,市级至少培育1家省域范围内人力资源头部企业,9个万人以上易迁安置区实现人力资源市场全覆盖。
(二)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应保尽保原则,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持续实施参保扩面计划。坚持定点与定向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新媒体与传统媒介结合,持续广泛开展社保政策宣传,切实提高用人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知晓度,积极推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群参保全覆盖,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落实缴费困难群体各项帮扶政策,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微企业、农民工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加失业保险。落实工伤保险覆盖职业劳动者政策,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持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推进落实实习学生、网约平台等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2.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巩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成果,接轨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落实国家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加大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政策引导。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引导退捕渔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落实失业保险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援企稳岗政策。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健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体系,推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
3.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运营。完善“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健全监管机制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实监管软件及财务一体化风险预警模块应用,提高监管效能,提升风险防控质效。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渠道畅通,严厉打击侵害基金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监督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着力推进基金监管队伍廉洁化、专业化。继续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及职业年金基金安全稳健投资运营,每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新增结余至少80%以上用于委托投资,促进基金保值增值可持续。
4.提升社会保障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实施社会保险经办能力提升行动,加强经办队伍服务能力建设。探索推进综合柜员制,推进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技术支撑信息化建设。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推进经办管理线上线下衔接互通,实现经办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精准高效协同。加快推动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加强与其他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比对,提升社保数据分析应用能力,提升社会保障经办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深入实施“人才支撑”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才服务保障,优化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环境,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为昭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1.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围绕重点行业和支柱产业需求,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升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推进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打破区域内不同领域、行业、部门间专业技术人才资源配置壁垒,采取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兼职创业等方式,鼓励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在不同地域、行业、领域的引领作用发挥。
2.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融合,建立技工学校学科专业与产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技工学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培养专业人才。建立校企结合的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践基地,探索订单式、学徒制等培养模式,构建人才培养与企业用工衔接机制,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精准性。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联合培养,每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的企业1家以上。实施重点群体专项培训计划,高质量推进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提高职业资格类、技能等级类培训率和持证率,加大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培养。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实现每个县市区培养云南省首席技师1名以上。定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大赛,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省级、国家级技能竞赛,对获得相应名次的选手按规定晋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落实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政策。
3.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配套政策,抓好各项人事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模式。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直聘等方式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结构动态调整机制。指导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各行业特点和需求的考核机制。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处分等规定,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机制。落实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创新创业并取得合法报酬。落实国家支持和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按规定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办企业的政策。
4.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制度。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分级分类优化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落实消防员工资福利政策。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5.健全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机制。完善人才流动配置宏观调控机制,更好发挥市场在配置人才资源中的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健全人才“双向兼职”机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加快人才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合理有序流动。健全人才助力乡村振兴机制,完善人才项目向基层一线倾斜制度,支持以选派挂联、领办企业、合作发展等方式,鼓励引导广大人才服务乡村振兴。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工作力度,将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情况作为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业绩条件。
(四)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坚持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原则,遵循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规律,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体系,加强企业和职工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政府调整劳动关系能力建设、社会组织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妥善处理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问题。健全完善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定期研判、分级预警和处置机制,加强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推进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加强劳务派遣监管,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开展对重点行业用工突出问题的治理,加强对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探索建立劳动合同电子化管理制度,全面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机制,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打造昭通市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选树1家金牌基层调解组织。
2.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落实最低工资制度,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完善按劳动、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鼓励企业创新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将工资分配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全新成果等因素挂钩,探索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分红权、项目收益分红、股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形式。持续推进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力争实行全员绩效管理。推动落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推动分配向作出突出贡献人才和一线关键岗位倾斜。
3.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欠薪线索和案件的查处机制,及时查处欠薪案件,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创新劳动保障监察方式,积极推广“互联网+监察”,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完善监察预警功能,开展线上执法试点。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基础和队伍建设,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推动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8%。
4.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健全劳动人事争议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基层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创新办案方式,简化优化办案流程,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加强仲裁标准化建设,健全仲裁办案监督机制。加强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完善裁审衔接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提升办案质效和服务能力。加强与劳动保障监察协调联动,建立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的协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提升调解仲裁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全面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健全人社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人社服务“智慧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全面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质效,打造人社服务品牌。
1.加强人社服务智慧化建设。以打造智能化经办、智能化管理、智能化监管、智能化服务为目标,持续推进“互联网+人社”及人社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创新提升行动,全面提升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制定人社服务“一网通办”目录,实现“全服务上网”和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拓展“一部手机办事通”、全市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客流量大的互联网等外部服务渠道,多渠道提供人社服务。推进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提高就业补贴、社保待遇用卡发放率,促进农民工工资、惠民惠农补贴等用卡发放。
2.加强人社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五级十二同”标准,开展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标准化建设。抓好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落实落地、动态调整。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落实取消证明事项。全面梳理人社部门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全市统一的人社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编制统一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公告,为服务对象提供清晰指引。制定全市人社系统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办事指南动态管理办法,实行集中管理,根据设定依据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调整、信息化手段应用、经办模式升级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3.加强人社服务专业化建设。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人社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业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建立服务行为规范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效能。持续深入开展“人社服务标兵”主题教育宣传,营造行风建设良好氛围。持续加强窗口服务建设,推广“综合柜员制”,实行“一窗受理”“一窗通办”,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培树“人社知识通”,营造学政策、钻业务、强技能、优服务的良好氛围。健全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建立差评投诉问题的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健全窗口单位检查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在评比表彰、晋级晋职、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向窗口工作人员倾斜。建立窗口经办容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澄清正名,消除顾虑。
(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紧扣全市“脱贫致富示范区”目标定位,贯彻落实“一平台、三机制”及“农民增收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立足就业帮扶、人才支撑、素质提升和社保兜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1.全面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坚持“近抓转移就业为主、远抓产业培育支撑”的思路,把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一项长期重点工作抓好抓实。健全完善实名制人力资源信息库,完善脱贫劳动力就业需求监测预警机制。抓住全市打造“三个千亿元级”产业集群构建昭通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契机,增加就近就业岗位。推动就业意愿、就业技能与就业岗位对接,提高就业扶持覆盖面。持续加强劳务协作,开展订单、定岗培训,实施定向输出。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公益性岗位有序退岗管理机制。
2.加强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加大对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以脱贫家庭中的未就业劳动力为重点,广泛组织多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应培尽培。落实技工院校招收脱贫家庭学生优惠政策,努力使更多脱贫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实现技能就业。
3.持续做好易迁群众就业帮扶。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巩固提升计划,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大型安置区设立公共就业服务站或服务窗口。持续开展“就业创业进易迁”就业帮扶活动,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坚持外出就业与就近就业并举,支持自主创业,合理安排公益性岗位保障就业,确保“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4.发挥社会保险防贫减贫作用。推动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落实国家代缴政策,完善与低保等其他社会保障的衔接,逐步提高待遇水平。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保障低收入人员失业保险权益。
5.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挂职、兼职和创新创业,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在薪酬待遇、职务职级晋升、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向基层倾斜。鼓励支持各类专家深入基层开展技术咨询、专题培训、联合攻关、科技推广等服务活动。鼓励昭籍外出人才返乡开展创新创业。
四、重点项目计划
坚持项目计划引领,实施系列重点项目计划,支撑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改革顺利推进、重要政策平稳落地、重点任务圆满完成。
(一)昭通市“智慧人社”建设项目。积极应用推广各类“智慧人社”平台,依托统一的网上服务大厅,实现协同办、打包办、自动办、智能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各经办机构配置社保自助服务终端。实施昭通市“智慧人社”网络安全二级等级保护建设,构筑更加安全稳定的人社信息化保障环境。
(二)创业孵化园建设项目。鼓励社会投资机构通过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园,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创业孵化园,力争全市创建省级创业孵化园10个。
(三)零工市场建设项目。充分利用空余资源,结合群众需求,依托零工市场建立固定规范的服务平台,为劳动者短期就业、企业阶段性用工、市民短期用人等提供优质服务,以推进灵活就业助力稳岗扩就业,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四)基层劳务服务组织建设。根据人口多少等因素,在行政村(社区〈含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合理创建劳务合作社、劳务服务公司或劳务服务站等人力资源服务组织,充分依托现有劳务合作社、人力资源公司等开展劳务服务,实现基层劳务组织服务全覆盖。
(五)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技工院校、企业发挥自身优势,通过自筹资金、财政补助资金及行业企业支持资金等对教学、实训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打造设施齐备、师资保障、培训规模达标、管理规范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至少建设1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积极申报认定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六)县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推进县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在有条件的县市区率先启动建设,确保劳动力就近就地得到培训实训技能提升机会,提高劳动技能水平。
(七)推进全市“小康社会补短板”建设项目。根据全市推进“小康社会补短板”项目建设规划,加快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
(八)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充分挖掘返乡农民工成功人士潜能,发展“雁归经济”,整合各项政策,支持建设返乡农民工创业示范基地。
(九)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项目。鼓励各地在土地、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支持,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市级至少创建1个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各县市区至少创建1个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亲自推、亲自督。制定“十四五”规划实施办法,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落实责任,确保规划落实落地。
(二)加强监测评估。建立推动规划有效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应对变化的工作机制,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项目内容,增强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
(三)加强法治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加强法治人社建设,做好“八五”普法宣传。
(四)加强保障投入。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加强和发改、财政等部门的对接协调,加大重大项目、基础平台建设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规划项目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