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阳泉市2021年房地产开发投资运行简析
2021年,我市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在“三道红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等政策的作用下,房产新政效力显现,市场调控持续收紧,销售制度不断完善,住房供应进一步增加,房地产市场回归“居住属性”,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持续下行。
全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24.2亿元,下降10.1%,分别比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回落35.2个、5.1个和17.3个百分点,比2019年下降16.7%,两年平均下降8.7%。增速较全省(6.3%)低16.4个百分点,仅高于排位最后的晋中市(-10.9%)0.8个百分点,列全省第10位(见图1)。

一、主要特点
(一)住宅投资占据主体
开发投资中,住宅投资20.5亿元,下降1.2%,占比高达84.7%,较上年提高7.7个百分点;办公楼0.2亿元,下降61.8%,占比0.7%;商业营业用房1.5亿元,下降37.8%,占比6.1%;其他2.1亿元,下降38.8%,占比8.5%。
按构成分,建安投资21.1亿元,下降11.7%,占比87.2%;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0.3亿元,下降22.9%,占比1.4%;其他投资2.8亿元,增长6.0%,占比11.4%,其中,土地购置费0.9亿元,下降14.2%,占全部投资的3.8%。
(二)县(区)差异逐渐拉大
占全市房地产投资份额近六成的平定县,全年开发投资高位运行,增长35.8%,拉动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13.4个百分点;矿区增长2.7%,占比为11.0%,拉动全市0.3个百分点;郊区下降32.6%,占比为12.8%,下拉全市5.6个百分点;高新区下降46.5%,占比为8.4%,下拉全市6.5个百分点;盂县下降19.9%,占比为11.4%,下拉全市2.5个百分点;城区全年无开发投资,下拉全市9.2个百分点(见表1)。
表1 2021年分县(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
本年完成投资(亿元) | 同比增速(%) | 比2019年增长(%) | 两年平均增速(%) | 占比 (%) | |
全市 | 24.2 | -10.1 | -16.7 | -8.7 | - |
城区 | 0 | -100.0 | -100.0 | -100.0 | 0 |
矿区 | 2.7 | 2.7 | -35.3 | -19.6 | 11.0 |
郊区 | 3.1 | -32.6 | 8.7 | 4.3 | 12.8 |
高新区 | 2.0 | -46.5 | -63.2 | -39.3 | 8.4 |
平定县 | 13.7 | 35.8 | 20.3 | 9.7 | 56.4 |
盂县 | 2.7 | -19.9 | 38.8 | 17.8 | 11.4 |
(三)销售面积增势稳定
全市全年商品房销售面积达60.6万平方米,增长15.9%,比2019年增长28.9%,两年平均增长13.6%,其中: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和其他房屋销售面积分别增长14.7%、73.5%和155.2%。商品房销售额30.8亿元,增长11.5%,比2019年增长44.4%,两年平均增长20.2%,其中: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和其他房屋销售额分别增长9.3%、60.9%和307.1%。跟全省比,增速低于全省(19.3%)3.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8位,两年平均增长13.6%,差全省2.8个百分点。
分县(区)看,除高新区外,其余县(区)销售实现较快增长,平定县、盂县对全市拉动作用较大,分别拉动全市增速7.5和9.8个百分点(见表2)。
表2 2021年分县(区)商品房销售面积情况
房屋销售面积(万平方米) | 同比增速(%) | 占比 (%) | 拉动率 (%) | |
全市 | 60.6 | 15.9 | - | - |
城区 | 2.7 | 68.0 | 4.5 | 2.1 |
矿区 | 7.7 | 43.3 | 12.6 | 4.4 |
郊区 | 11.9 | 35.6 | 19.7 | 6.0 |
高新区 | 12.0 | -37.7 | 19.9 | -13.9 |
平定县 | 19.5 | 25.0 | 32.2 | 7.5 |
盂县 | 6.8 | 320.6 | 11.1 | 9.8 |
(四)住房需求多元化越来越明显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住需求多元化越来越明显。房地产开发商投其所好,楼盘品质越来越贴合市场需求。从二、三房到三、四房,从毛坯房到精装房,从精装房再逐渐回归到毛坯房,不同层次人们对住房的不同需求得到充分的满足。
(五)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不断完善
2021年,我市继续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不断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全年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7198套,完成投资18.8亿元,远超省定目标任务(建成2500套,完成投资3.5亿元)。
(六)自筹资金与销售回款仍为企业主要资金来源
2021年,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到位资金34.2亿元,增长5.0%,与2019年比,到位资金两年平均增速为-1.2%。按构成分,国内贷款0.1亿元,下降75.6%,占全部到位资金的0.3%;自筹资金19.0亿元,增长40.4%,占全部到位资金的55.4%;与销售市场密切相关的定金及预收款和个人按揭贷款占房地产企业到位资金的四成,定金及预收款10.3亿元,下降42.2%,占全部到位资金的30.2%;个人按揭贷款4.3亿元,增长946.6%,占全部到位资金的12.7%;其他到位资金0.5亿元,增长27.5%,占全部到位资金的1.4%。
二、存在问题
(一)先行指标遇冷
2021年,全市房地产企业土地购置面积下降70.2%,降幅较上年扩大23.9个百分点;据四季度景气调查显示,九成以上企业表示本年内不再增加土地购置计划;从新开工情况看,全市房屋新开工面积增长8.8%,与2019年相比,两年平均下降3.7%,新开工面积增速低于同期施工面积增速6.8个百分点。
(二)企业融资压力增大
银行贷款准入标准更加严格,房地产企业融资压力明显加大。2021年,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贷款下降75.6%,降幅较上年扩大7.4个百分点。受市场有效需求下降、企业资金紧张、建材价格大幅上涨等因素影响,少数房企资金链断裂,开发项目出现停工、缓建等。全市64个房地产项目,有工作量的占79.7%,较上年回落9.8个百分点,完成建安投资21.1亿元,下降11.7%,单个项目月均完成建安投资275万元,下降21.4%,较上年减少75万元。
(三)待售存量扩大
今年以来,虽然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现房销售面积远低于商品房竣工面积,全市商品房待售面积增长136.2%,比2020年12月末增加17.5万平方米。其中,待售1—3年面积13.4万平方米,增长258.8%,比上年增加9.6万平方米。
三、对策及建议
一是继续坚持“房住不炒”,促进房地产回归居住属性。牢牢把握“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建立人、房、地、钱四位一体的联动新机制。从实际出发,因城施策,促进各县(区)房地产市场均衡发展,避免我市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适时预调微调相关政策,保持全市房地产市场活力和开发投资的适度增长,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企业运营监测,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关联产业较多,项目运营对资金需求较大。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运营和资金周转状况,动态实时监测市场运行及走势,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防止项目出现烂尾等涉稳风险。另一方面,要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加速优势企业发展和落后企业淘汰,切实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
三是合理引导需求释放,确保项目施工进度。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市场舆论动向,主动发布市场运行分析和各类政策解读,定期对房地产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实地调研,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加快协调解决,确保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正常开工,建设进度如期实施,按期建成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