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南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的要求,为更好地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检验预案、完善应急准备工作、提升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各单位要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要求报送2020年应急演练计划的通知》(洪府厅字〔2020〕141号)精神,在应急预案演练三年(2020年-2022年)规划(以下简称“三年规划”)基础上,制定2021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有序组织实施。现就做好2021年度的应急演练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演练计划
请各单位根据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工作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和三年规划,瞄准高风险隐患,尽快制定2021年应急演练计划。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至少需开展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三年规划要求开展演练工作。
请各单位将演练名称、演练时间、演练主要内容(科目)、主办单位(牵头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以表格形式,经单位盖章后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
二、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针对制定的计划,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综合演练、突击盲演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演练;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现状,根据现有应急准备设置演练科目,着眼实战,注重指挥协调能力、队伍实战能力的演练;在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及演练装备设施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开展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设脚本、贴近实战的演练;积极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因地制宜举办管用有效、参与性强、能增强职工和群众应急意识的演练。综合性演练、跨区域联合演练请提前一周告知市应急管理局。
三、重视演练评估
演练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和专家开展评估,总结演练成效,分析存在不足,为修编预案、优化机制、完善准备提供依据。有条件的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请各单位演练结束后30日内将总结评估报告(包括演练情况、存在问题、改进建议)及演练图片、视频等资料反馈市应急管理局。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照各单位演练计划,查看演练完成情况和总结评估报告反馈情况,并将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评分依据。
附件:1.2021年度应急演练计划表
2.全市各级各类应急演练三年规划及责任单位
2021年4月28日
(联系人:万义勇;联系电话:0791-83986153电子邮箱:syjjyuan@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1年度应急演练计划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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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演练名称 |
演练时间 |
演练主要内容 |
主办(牵头)单位 |
备注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全市各级各类应急演练三年规划清单及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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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
演练预案名称 |
预案类型 |
演练责任(牵头)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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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次15个(2020年完成组织实施) |
《南昌市城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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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
专项 |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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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市桥梁较大事故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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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
专项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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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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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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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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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专项 |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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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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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
专项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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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专项 |
市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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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
部门 |
市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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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
专项 |
市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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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市供水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政公用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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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专项 |
市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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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次16个(2021年完成组织实施) |
《南昌市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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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
专项 |
市公安交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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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水上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
专项 |
市交通局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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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清明、中元、冬至群众祭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
部门 |
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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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粮食应急预案》 |
专项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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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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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
专项 |
市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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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成品油价格上涨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
部门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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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专项 |
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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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涉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台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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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专项 |
市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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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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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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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专项 |
市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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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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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
专项 |
市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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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次15个(2022年完成组织实施) |
《南昌市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基本预案》 |
专项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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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
专项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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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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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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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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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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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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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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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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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涉港、澳突发事件预案》 |
部门 |
市外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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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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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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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地震应急预案》 |
专项 |
市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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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
部门 |
市应急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