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辽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通辽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辽市“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实现通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做好市场监管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和《通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市市场监管事业走过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力指导下,以“推进高质量监管、助力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着力抓改革优环境,严监管促公平,保安全守底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市场监管制度创新成效逐步显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监管体制更加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实现历史性变革,市旗两级原工商、质监、食药三个部门的职责,以及发改委的价格监督检查、科技局的知识产权、商务局的反垄断、工信局的食盐质量监管等职能职责进行整合,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形成了“3+4”的系统监管格局。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基层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推进大数据、互联网、信息技术与监管业务的进一步融合,建立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及联合惩戒机制,提高了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初步建立,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抽查实现全覆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行政的法治基础进一步夯实。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改革,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推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和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清单以外事项实行“非禁即入”。截至2020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25.76万户,较2015年底增长39.5%。积极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简化市场主体注销流程,拓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企业注销1.45万户,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更加畅通。
——市场安全形势稳定。针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全链条、全过程、全环节加强风险防控和日常监督管理,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以农贸市场为突破口,持续加大整治规范力度,市场环境秩序实现了历史性整体优化。积极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市实施明厨亮灶餐饮单位达10355家,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全部推行4D或“五化”等先进管理模式,累计打造餐饮示范街区12个,示范店732家。启动实施“通辽好厨房”阳光监管平台建设,全市781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实现了阳光监管全覆盖。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全市药品安全评价性抽验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药店、医疗机构日常检查覆盖率100%,实现了药品质量管理全程可追溯。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率达100%。持续保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推进特种设备信息化应用工作,部署开展公用燃气管道、电站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电梯、气瓶等专项安全排查整治,有效打击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生产、使用行为,全市14000余台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守住了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底线。
——疫情防控扎实有力。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坚决扛起防控疫情的重大政治责任,全面开展市场排查管控,果断停止、取消大型聚餐活动。全面落实保供稳价措施,加大口罩、蔬菜等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共查办价格违法案件178件,下发告诫书5000余份,回复群众投诉、举报、咨询14194起。发挥药店疫情排查“哨点”作用,累计排查登记人员667万余人次。加强冷链食品风险排查,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审核备案制度,“蒙冷链”追溯平台入驻市场主体2577家,集中仓登记备案冷链食品达160余万公斤,坚决阻断了疫情输入风险。
——竞争环境规范有序。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不断巩固,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市、旗两级政府全覆盖。持续关注民生领域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加强重点领域价格监管,严厉查处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组织开展全市供水、供气、供电、供暖、电信、商品房、教育、医疗、机动车停放服务、农资等领域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网络监管、广告执法、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力度,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市场竞争环境稳步向好。
——消费环境明显改善。坚持贯彻“消费者至上”维权理念,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投诉举报平台实现“五线合一”,消费争议处理程序更加简便,维权效率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共创建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20家,设立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点95个,累计受理消费者各类咨询投诉举报信息38006件,涉及争议金额3638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13万元。深入开展“衣食住行”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保健食品、服装鞋帽、建材产品、汽车4S店、网络交易等市场领域存在的无证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突出问题进行深挖彻查、集中治理,共立案719起,罚没款329.6万元。
——质量提升成效显著。积极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建立了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了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加快推进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计量标准和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顺利完成标准化食品检验室改造任务,国家“蒙药质量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项目获批立项。大力开展标准化提升行动,“开鲁红干椒”“内蒙古中药材(蒙药材)”被列入自治区第二批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规划。持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行动。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商标品牌意识,加强对中小企业自主商标、战略性新兴产业商标品牌的培育,“通辽黄玉米”“扎鲁特葵花籽”等2件证明商标品牌入选为内蒙古地理标志产品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17100件,拥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4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6个。截止“十三五”末,全市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07件。
(二)发展机遇
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市场监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突出。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优化和完善技术、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完善产权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产业政策要逐步由差异化、选择性转向普惠化、功能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要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未来较长时期,我区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牢牢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通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坚定不移深化改革,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从中央到地方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和出台的各项政策,为我市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三)面临挑战
从全市情况看,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挑战:一是市场监管的基层基础仍然薄弱。机构改革后,基层市场监管普遍存在执法力量配备不足的问题,而且随着监管重心下移,基层监管任务越来越繁重,“人少事多”“权小责大”的问题十分突出。各地在市场监管经费保障方面投入不足,超过70%的市场监管所未达到国家、自治区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要求,部分市场监管所尚无单独的办公场所,严重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队伍专业素质不强。药品、特种设备、标准计量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普遍缺乏,基层检查人员素质难以适应全领域检查的要求,专业化程度亟需提升。三是综合执法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局队合一”“所队合一”的监管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各市场监管所不同程度存在监管与执法相互脱节的情况,监管效能有待提升。四是市场监管领域的安全风险仍广泛存在,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触点多、燃点低,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任务依然艰巨。五是监管方式、手段亟待改进。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主体持续增长,企业对竞争环境依赖度持续提高,对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创新进入快速增长时期,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消费经济日益丰富多样,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数字经济、互联网技术迅速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对监管能力和监管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适应新常态,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推动市场监管向现代化转型,已成为亟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食品安全、质量强市、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加快构建高标准市场监管体系,以市场监管的高质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监管制度设计上体现人民利益至上,在监管效果的评价上以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为标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领域各类风险,持续抓好“风险点责任链”管控体系建设,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事件。
——坚持服务大局。更加自觉地把市场监管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把握,围绕高质量发展,强化全局观念,创新服务理念,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善消费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用改革创新的思维来破解市场监管面临的体制障碍和瓶颈制约,使监管机制和方式更加符合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要求,切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最大程度激发基层动力活力,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产品和服务、线上和线下,综合运用市场、行政、法律、技术、信用等手段,发挥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体的作用,强化部门协同监管,打好监管服务“组合拳”,形成系统监管、共治共管格局。
——坚持依法监管。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权限、职责办事,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职能边界、明确权责范围,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三)发展目标
围绕“守住安全底线、聚焦民生关切、服务发展大局”三大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市场治理格局。
——市场准入环境更加宽松便捷。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准入机制,市场监管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缩减,企业开办和注销更加便利,新设企业持续增长,生命周期延长,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激发。
——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著,侵权假冒、行业壁垒、垄断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基本建立。统一大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质量显著提升。
——市场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消费升级的新需求。消费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消费者协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商品和服务消费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高。
——品牌建设能力和技术创新水平进一步提高。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更加夯实。标准化和商标品牌作用充分发挥,进一步巩固提升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推动绿色品牌引领“两个基地”和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围绕“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各级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格局全面建立。
主要发展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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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性质 |
|
1 |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
0.34 |
0.6 |
预期 |
|
2 |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覆盖率(%) |
51.33 |
100 |
约束 |
|
3 |
消费投诉按期办结率(%) |
99.1 |
99.2 |
预期 |
|
4 |
举报按期核查率(%) |
71 |
97 |
约束 |
|
5 |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 |
93.16 |
96.5 |
预期 |
|
6 |
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分) |
85.59 |
86 |
预期 |
|
7 |
※千人农产品和食品检验量 (批次/千人) |
4 |
5 |
约束 |
|
8 |
食品抽检问题处置率(%) |
96.7 |
100 |
约束 |
|
9 |
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 |
97.4 |
98 |
约束 |
|
10 |
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人/万台) |
0.3 |
0.28 |
约束 |
|
11 |
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项目(个) |
2 |
8 |
预期 |
(注:带※指标包括卫生健康、农牧、林草、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开展的农产品和食品抽检数量。)
三、重点任务
持续推动全市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质量发展环境建设,不断创新完善重点领域市场监管体系、综合执法体系、协同共治体系、基础支撑体系建设,实现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持续提高登记便利化水平。实施统一的市场监管审批许可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提升准入政策透明度。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对表先进地区,推动落实“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工作,深入开展畅通市场便民利企行动,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名称登记、“一件事一次办”等企业准入便利化改革,进一步降低投资创业的制度性成本,实现企业开办更加优质高效。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优化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简化普通注销程序,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解决企业注销难、退出难问题。
巩固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成果,通过“照后减证”实现“减证便民”。继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结合地方实际,动态更新“多证合一”目录,积极推进“证照联办”升级。
(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重大政策措施会商、抽查和落实情况综合评估,以及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回应等机制。积极推行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制度,统筹做好增量审查与存量清理,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提高反垄断执法水平,强化民生保障、促进创新等重点领域的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将供水、供电、供气、烟草、邮政等公用企业、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作为监管重点,严厉打击滥收费用、强迫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解决市场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强教育、医药、电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加强价格监管。落实降费减负政策,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突出抓好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价费行为监管,为实体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强水电气、教育、医疗、旅游、养老、电商、物业、停车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行为监管,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聚焦社会热点、重要节点,突出抓好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举报,疏解价费矛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专项执法,加大对侵权假冒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案件查办和督查督办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案件快速受理和科学分流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和维权援助工作站,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构建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三)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党政同责领导机制,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快重点品种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各级食安办督导落实、评议等职能,建立完善对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评议和追究制度。大力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全面推行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到2025年,规模以上企业实施HACCP、ISO22000等管理体系达到100%,生产企业自查及风险报告率达到100%。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强化抽检监测的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作用。建立完善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刑衔接、案件会商、联合督办等制度,试点实施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和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相关部门、各层级间围绕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的联合整治力度,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构建群防群控的社会共治体系,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健全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药品安全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深入开展药品安全治理行动,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和新生业态监管。加大重点领域风险监管力度,规范“两品一械”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强化疫苗监管,推动建立疫苗追溯系统。推进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的作用,加快形成药品安全共管共治格局。推动实施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药品智慧监管建设、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等重点项目。继续深化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服务指导工作力度,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中药(蒙药)特色优势,全力推动中药(蒙药)质量提升,促进中药(蒙药)传承创新发展。落实药物警戒制度,推进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建设,实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报告监测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数分别达到650份/百万人口、60份/百万人口和230份/百万人口。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重点开展城镇燃气、涉氨等危化品高风险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开展电梯、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稳步推进电梯维保模式和检验检测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与应用。充分利用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持续开展“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整治。加强基层安全监察人员培训,持续提升基层队伍专业能力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基础。
强化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质量安全风险意识,完善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监管。加快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市场反溯机制,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严格落实抽检分离,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强化监督抽检后处理。推动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督促企业自主排查、主动报告风险隐患,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快速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全面提高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处置能力。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健全消费者维权保护机制,持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进投诉举报热线和平台一体化建设。加强消费领域市场监管,加大消费维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处理消费纠纷调解联动机制,通过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化解消费维权矛盾的工作格局。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通辽”创建活动,广泛引导发动与群众生活消费相关领域的市场主体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培育发展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消费升级。
(四)建设高标准的质量发展环境
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围绕“两个基地”建设,持续深化质量强市战略,迭代升级质量提升行动,健全大质量工作机制。发挥市质量强市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作用,加强质量工作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激励、引导、推动市场主体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推动质量创新,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营造崇尚质量第一的社会氛围。深入推进质量工作考核,落实地方质量工作责任制。发挥质量基础设施融合效应,大力推进协同服务,配合自治区局做好服务绿色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行动,鼓励中小企业做专做精,鼓励龙头企业加强同中小关联企业的合作,助力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强化国家和自治区质量统计监测评价结果运用,引导各方共同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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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全面提升质量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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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工程。选取全市200家以上有强烈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意愿、能够投入必要资源的企业,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行动,结合服务企业的质量需求,“一企一策”“一需一案”,整合市旗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所属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持续实施精准服务,支持、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正确运用先进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2. 建设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整合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产权、质量管理等要素,建设具有质量信息咨询、标准查新、检验检测、检定校准业务网上办、专家库管理等多功能、多模块的线上服务平台。组建质量服务专家队伍,设立质量服务窗口,受理企业需求,对接服务项目,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多点支撑的综合服务平台。 |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围绕加快推进我市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以“扩大商标品牌总量、提升商标品牌质量”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商标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加大品牌培育力度。积极培育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享有一定影响力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为重点的商标品牌建设体系,实现商标品牌数量大幅增加,自主品牌市场价值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传播力的商标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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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绿色优势特色产品品牌培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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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培育优质特色农畜产品商标品牌。积极落实特色农畜产品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产业发展政策,推动绿色、有机和名特优新农产品认定,发布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目录,依托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业联盟、行业协会,联合农牧民和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一批市场信誉度高、竞争力强的优质特色农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知名品牌。到2025年,力争拥有“科尔沁”冠名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5件以上,其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新增10件以上,全市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30件以上。 2. 培育以地理标志为主体的区域品牌。构建完善的地理标志政策体系,推广“公司(产业联盟)+商标(地理标志)+专业合作(农牧户)”的新型产业化经营模式。积极引导农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注册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支持大中型企业制定并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商标品牌聚集,推动优势产业商标品牌在产业结构优化和规模扩张中发挥更大作用,扩大我市现有的“蒙王”“蒙古王”“通辽黄玉米”“科尔沁蒙古馅饼”等知名品牌的宣传和应用。提高品牌产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占有率和知晓度,由区域性商标品牌向全国性、世界性品牌跃升。 3. 推进商标品牌集群建设。以全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为依托,培育形成若干行业性商标品牌集群;加强与周边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按梯队培育区域特色品牌集群;鼓励商标品牌抱团发展、板块式发展,培育形成玉米、牛羊肉、杂粮杂豆、中医药(蒙医药)、旅游文化等商标品牌集群,以商标品牌的带动力和号召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区域实力。 4. 地方特色乳制品品牌创建项目。布局一批试点,推进品牌建设。通过优准入、建标准、严检测、抓示范、创品牌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地方特色乳制品标准体系。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推广工作,助力扩大产业规模。 5. 推进“蒙”字标认证行动。对“蒙”字标认证产品的原材料、生产加工、包装、物流运输以及终端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质量全程追溯。健全完善标准体系、制度体系、产业体系、质量管控体系、推广体系“五大体系”。到2025年,力争培育3家以上企业通过“蒙”字标认证。 |
推动建设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大特色优势产业标准化服务力度,推动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促进全域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到2025年,建成基本覆盖农牧业、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与社会事业等领域的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10项以上。在国家、自治区标准化体系框架下,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等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10项以上,组织制定自治区、市级地方标准80项以上,培育发展符合市场和创新需求的团体标准30项以上,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科技成果和发明专利标准转化率明显提升。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进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完善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开展标准质量、标准实施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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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3:建设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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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持续推进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我市优势特色农牧业产业,继续跟踪完善科尔沁牛肉、通辽黄玉米、开鲁红干椒、中药材(蒙药材)种植、库伦荞麦等高质量标准体系,加强标准的实施推广及评价改进。积极申报并开展玉米密植高产、玉米优质专用、通辽塞外红苹果、奈曼甘薯、科左后旗大米等高质量标准体系项目。 2. 深入开展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围绕现代农牧业、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与社会事业等领域开展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加强示范项目的挖掘、培育、申报。完成中药材(蒙药材)种植、科左后旗僧格林沁王府、草甘沙漠旅游等国家级,蒙医整骨公共医疗服务、奈曼八虎山庄等自治区级标准化项目建设。 |
提高认证检测服务能力。加快质量认证法治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监管的认证执法监管模式,提高行政监管科学性、有效性。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认证,积极推动高端品质认证,加快推进“蒙”字标认证,支持运用认证手段推进区域品牌建设,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落实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管任务,严厉查处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产品无证生产销售行为。
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夯实计量基础,进一步完善量传溯源体系,加快推进计量一体化发展。积极发挥地方、部门和行业组织作用,保障计量监督管理体系高效运行,加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行为。健全完善计量技术体系,加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建立服务特色产业、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计量测试服务平台,持续增强计量技术保障能力。进一步培养壮大注册计量师队伍,持续提升计量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
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抓住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机遇,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体系,加强科技投入和科研创新,提升各级检验检测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立足本市、辐射蒙东、面向东北华化地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分子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增加在中医药(蒙医药)、分子生物检验、医学医疗检验、硅砂资源开发、新能源汽车检测等新兴及高附加值领域的投入,努力把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打造成国内现代化一流实验室。持续加大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的监管力度,切实整治检验检测乱象,推进检验检测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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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4: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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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硅砂矿(及相关产品)国家质量检验中心项目。发挥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在标准化、检测技术、人才储备等方面的优势,挂牌成立“通辽硅砂产业孵化技术研究中心”,筹建硅砂矿(及相关产品)国家质量检验中心。组建“高精尖”的产业发展科研团队,研究制定通辽硅砂地方标准,编制标准体系对矿产资源进行科学管理。大力培育发展孵化硅产业,探索产业链延伸,提炼单晶硅、多晶硅用于集成电路制造,提高硅砂矿资源附加值,着力打造我市“硅砂之都”产业名片,推动我市硅砂产业高质量发展。 2. 市环境污染排放产业计量中心项目。坚持以生态优化、绿色发展为导向,在市市场检验检测中心现有的实验室设备、检测能力基础上,投入资金1000万元,成立“市环境污染排放产业计量中心”,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助力“两个屏障”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力争在“十四五”期间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验收,实现数据互认与大数据联网。 3. 中药(蒙药)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聚焦国家和自治区中药(蒙药)产业发展战略需求,解决产业发展和中药(蒙药)安全监管方面基础性、关键性、战略性的技术问题。建立健全中药材(蒙药材)质量信息化追溯体系,加强中药(蒙药)特色药材资源调查、基源鉴定,完善中药材(蒙药材)、饮片及制剂的质量标准,提高质量可控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中药(蒙药)科技创新能力。逐步建设以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相结合的高水平创新平台,从而奠定实验室在全国中药(蒙药)科研的领军地位。 |
(五)建立现代化的市场监管体系
完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信用监管制度体系,提升信用监管的基础地位。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统筹随机抽查、专项重点抽查,着力提升抽检抽查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形成监督抽查合力。完善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监督随机抽查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机制,依法公开监督抽查结果和后处理结果。加大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力度,完善协同监管平台功能,扩大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实现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登记注册、消费投诉举报等信息“应归尽归”,支持利用多种渠道公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以信用分级分类为主要手段,强化信用监管对重点领域监管支撑作用,提高重点监管靶向性,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落实国家联合奖惩备忘录制度,强化信用约束,规范失信行为等级划分、约束及解除措施,完善企业信用承诺制度,健全信用修复工作机制。
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大力推进线上市场生态治理。落实电商平台责任,依法监督电子商务平台落实审查核验义务,指导其建立平台规则,督促辖区内平台按时报送有关信息,依法查处网络无证无照从事经营及不履行公示义务行为。不断健全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以食品、药品、保健用品、防疫用品、老人儿童用品等民生领域商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价格违法、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线上经营秩序。加强网络交易监测,提高线上市场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
加强广告监管。建立健全广告监管体系,以导向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协同监管为重点,积极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机制、监管方式,不断提升广告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大互联网广告监测力度,落实互联网平台广告审核责任。扎实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服务。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规范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手段,始终保持对虚假违法广告严打重罚高压态势。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积极推动建立“党政主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打击传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网络传销监测工作,“以点带面”提升网络传销监测分析研判能力,及时稳妥处置涉及传销案件线索。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查处,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继续推进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加强直销企业监管,引导企业规范经营,严厉查处直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相关领域市场监管。开展旅游市场、房地产乱象集中整治行动,加强物业服务质量监管,强化教育领域特别是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强化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六)构建高效能的综合执法体系
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局队合一”体制,实行“旗(县市区)局一体管理、大队专业执法、基层所综合监管”的基层市场监管运行模式。科学合理界定市、旗(县市区)、苏木(镇、街道)市场监管机构的监管事权和监管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上下联动,形成监管系统合力。
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根据市场监管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权责清单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动构建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推进事权规范化、法治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改进行政执法方式,规范执法程序,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执法案卷标准化、记录方式科学化、监督管理便利化。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执法上下协调联动,强化区域协查联办,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协作相关规定。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进行政应诉队伍,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减少执法风险。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组织执法案卷评查。建立实行执法监督、督查督办、约谈通报、责任追究和错案纠错制度,对有案不查、查案不力、违法办案的,严格追究党纪、政纪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突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大力推进“智慧普法”。
(七)完善多元集成的协同共治体系
推动企业自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开展自检自查,落实风险自查报告制度,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维护自身信誉,自觉守法诚信经营。
加强行业自律。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引导和促进生产经营者依法竞争,减少行业壁垒和行业垄断。建立健全行规行约,规范行业内企业行为,维护行业内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和正当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功能,推进质量社会共治、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鼓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消费者、中介机构等发挥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曝光相关典型案例,引导守法诚信经营。充分重视群众监督举报线索,全面完善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有效发挥社会协管员的监督作用,营造全民参与市场监管氛围。
推进部门协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平行部门监管职责,完善部门间信息反馈、归集共享、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以及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同机制,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间的协同执法,消除监管盲点,形成监管合力。
(八)夯实市场监管的基础支撑体系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市场监管队伍。树立人才工作新观念,鼓励引进与培养并举,制定完善市场监管基层队伍教育培训制度,依托现有教育培训资源,有计划地系统培训基层市场监管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办案技能,充分发挥“每周一课”作用,加快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敢担当、能干事的干部负责。探索建立执法办案人员激励制度,提高执法队伍专业化人才配备整体水平。加强技术能力建设投入,鼓励技术人员参与、主持重大研究项目,为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科研攻关提供支持。
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本着“试点先行、逐步规范、全面推开”的创建思路,全方位落实自治区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示范建设任务。强化基层监管所资源配置和能力建设,推动人财物等资源向基层倾斜,充实执法力量。监管所人员数量按本辖区常住人口万分之三的标准配备,一般不少于5名。加强业务培训,优化基层干部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队伍。加强执法装备和硬件保障。按照“四化、五统一”(“四化”即外观标识标准化:包括房屋外观、车辆标识、功能区门牌统一;基础保障标准化:包括办公用房、业务及辅助用房配备,执法服装、执法车辆、专业执法装备配备;窗口服务标准化:包括制定办事流程标准,提高服务效率;党建工作标准化:包括场所阵地建设、党员队伍管理、“小个专”党组织建设。“五统一”即外观统一、标识统一、功能区统一、服装统一、办事流程统一)要求,规范业务流程和工作要求,基层市场监管执法条件得到极大提高和改善,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形成监管科学、服务高效、形象良好的基层市场监管新模式。到2024年底,全市基层市场监管所总体实现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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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基层监管能力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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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项目。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及有关标准,制定出台实施方案。项目按“四个标准化”实施,项目建设期为4年,分批向全市推开。拟由争取自治区项目资金和市、旗县(市、区)两级财政按照比例分级配套资金的形式进行投入。 |
加强智慧监管。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加快建设市场监管信息化体系,实现各类监管数据集中管理,形成“大平台支撑、大数据慧治、大系统整合、大服务惠民、大监管共治”的市场监管信息化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构建数字化监管体系,推进市场监管风险管控平台应用,提升监管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环境建设。完善市场监管宣传工作管理体系,组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员队伍。进一步整合媒体资源,拓宽宣传渠道,搭建媒体合作平台,构筑服务于全系统的市场监管宣传矩阵。全面加强全系统新媒体平台建设,打造“市场监管”新媒体品牌,提升舆论引导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建立定期重大事项新闻发布会制度,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组织开展权威发布,增强公众的认知度。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加强重大舆情监测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加大舆情引导力度,有效控制网络舆情。
加强市场监管政策研究。深化对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效能等方面的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积极探索积累务实管用、科学精准的具体举措,不断丰富完善市场监管有关政策措施。
开展市场监管文化建设。注重市场监管核心价值观念、行为规范、道德准则、精神信念建设,培养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意识、服务理念、制度体制、监管模式。
四、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实施本规划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将规划纳入本地区年度工作部署当中,加大投入力度,保障规划实施。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主体作用,树立大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与本地市场监管工作紧密结合,细化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形成年度计划,扎实推进规划实施。要勇于改革、积极探索,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改革性举措,确保规划任务顺利落实。
(二)注重统筹衔接。“十四五”时期,全市市场监管工作要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抓住国家推进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的战略机遇,对接市场化改革和乡村振兴重大部署,融入我市打造蒙东地区“双子星座”区域中心城市和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区域协同发展的战略决策,实现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加强考核评估。落实激励和约束制度,把本规划目标任务的核心内容和关键指标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考核督导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定期对各地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和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充分发挥督查考核导向作用,形成良性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运用。各地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规划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措施,确保实现各项目标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