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深入推进旅游产业化,做大做强文化旅游经济,打造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山地旅游目的地和休闲、度假、康养胜地,根据国家及贵州省、毕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实际,编制本规划。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是绿色产业、朝阳产业、富民产业、幸福产业。发展文化和旅游产业是满足全市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优秀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全市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新发展格局构建的重要动力。
“十三五”以来,毕节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毕节试验区作出的“努力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支持毕节发展的政策措施,遵循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律,紧紧依托丰富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资源和得天独厚的山地康养旅游资源优势,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推动,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营造良好的基础环境、发展环境,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取得明显成效。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拓展,市场主体继续增加,投融资多元格局初步形成,品牌打造运营初见成效,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开局良好,全市文化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旅游产业规模快速扩张,规划体系基本完善,景区建设大力推进,品牌创建实现跨越,宣传影响持续扩大,成功举办第十四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乡村旅游发展迅速,旅游扶贫取得重大突破,旅游产业高速发展,以旅游业为龙头的服务业快速发展,成功创建阿西里西·韭菜坪、九洞天等国家4A级旅游景区11家,百里杜鹃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效果初显。“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十四五”时期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攻坚克难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但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中央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推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建成文化强国的具体时间表,强调要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繁荣发展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贵州省提出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实施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建设和推进旅游产业化、建设旅游强省的目标。毕节试验区是国家确立的“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核心区域,是国家旅游重点帮扶地区,是贵州省文化和旅游重点扶持地区,在产业布局、项目审批、投资安排、人才保障等方面将获得叠加的政策支持。毕节处于贵州金三角地区,连接云南、四川、重庆三省(市),是西南地区相互交流的重要纽带,可融入成渝、滇中、黔中经济圈,是珠三角连接西南地区、长三角连接东盟地区的重要通道,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基本形成,区位优势明显,具有世界级山地生态、极佳的本底环境、多元化生态产业以及以古彝文化为代表的多元文化共同构成的绝佳自然人文旅游资源。统一战线继续支持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为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毕节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但也应该看到毕节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文化产业整体规模不够大,市场主体数量不足,结构布局需要调整,创新创意能力不够强,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有待提高;旅游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不够完善,服务能力有待提升,旅游品牌影响力不够强,生态环境保护、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协调性不足,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压力不小;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特色化、差异化、数字化发展有待加强,文旅商品开发附加值不够高,高端专业性人才不足,市场环境有待优化。统筹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不够,文化资源挖掘整理不够系统深入,大多仍处于原始保护状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在理念、业态、产品、平台、主体融合上还存在差距,融合发展的水平亟待提高。特别是旅游产业对于增加全市经济总量,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综合判断,毕节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具备诸多机遇和挑战,但出现了新的发展变化。面对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必须充分把握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律,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进一步激活旅游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全市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遵循“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目标,按照国家、贵州省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总体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努力实现“两大提升”,大力实施“四大行动”,切实推动“四个轮子一起转”,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深入推进旅游产业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大力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加快打造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山地旅游目的地和休闲、度假、康养胜地,以优质的文化旅游产品供给增强全市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建设人文毕节,做大做强旅游产业,为奋力谱写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的毕节新篇章作出贡献。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推动文化旅游富民兴市。努力提供更加丰富更加优质的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进一步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人民的整体素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和旅游不断增长的需求。
2.坚持社会效益优先。文化产业发展要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把进一步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与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结合起来,处理好文化产品的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
3.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旅游产业发展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旅游市场内在规律,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的基础环境、发展环境和公共服务环境,培育繁荣国内旅游市场,充分释放内需潜力,促进国内大循环;大力发展入境游,推动国际国内双循环,促进旅游业新格局构建。
4.坚持文旅融合发展。充分认识文旅融合是旅游产品创新、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的总体思路和“深融合、真融合”的要求,推进理念、业态、产品、平台、主体融合,坚决避免盲目融合和观望等待,推动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产业优势,推出一大批文化旅游深度融合的产品,以文促旅,以旅彰文,促进文旅融合共生。
5.坚持推动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考虑环境的承载力,确定开发边界和红线,守住生态安全红线、文物安全底线,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将绿色发展贯穿到文化旅游规划、开发、管理、服务全过程,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
6.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意为引领,推动文化产业的内容、技术、模式、业态和场景创新;以创新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推动旅游业从资源驱动和低水平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创新旅游产品供给。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跨界融合,催生新业态、延伸产业链,创造新价值,形成更多新的增长点和增长极。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创新潜力充分涌流,激发内生动力。
到2025年,文化产业实力明显提升,旅游产业成为全市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洞天福地·花海毕节”旅游品牌国内外影响力大幅提升,基本建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山地旅游目的地和休闲、度假、康养胜地。
——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文化产业结构布局不断优化,文化市场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发挥,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城乡居民文化消费持续增长,文化创造活力明显增强,文化产业吸纳就业能力进一步彰显,文化产业对相关产业的带动和提升作用充分发挥。到2025年,重点打造100部左右舞台文艺作品和3部以上精品剧目,推出20件左右优秀主题美术作品,每年完成文化公益演出100场次以上。全市博物馆、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基本达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不少于300人次,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不少于2人,建设非遗工坊25个以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100%,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两线”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完成率100%。
——旅游产业化发展取得新突破。打造溶洞地质旅游目的地、避暑度假首选地,旅游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旅游产业实力更强,旅游产业结构更优,旅游业对经济的贡献更大,旅游产品品牌影响力更深,实现经济目标、生态目标、文化目标、社会目标共赢,综合效益显著提升。到2025年,全市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在2019年的基础上翻一番,达到200亿元以上,旅游人均花费水平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全市累计新增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60家以上,提升10个旅游精品景区,创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达到2个,省级及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达到40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过亿元的旅游企业达到2家以上,力争主板上市文化旅游企业实现零的突破,全市累计完成旅游投资500亿元以上。
到2035年,文化产业对人文毕节建设的支撑力度效果更加明显;旅游产业成为全市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地位更加牢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山地旅游目的地和休闲、度假、康养胜地的作用更加凸显。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整体水平继续保持贵州领先。
“十四五”主要预期指标 | |||||
指标名称 | 2020年 | 2025年 | 年均增速(%) | 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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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精品力作(部) | - | 3 | -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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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备案博物馆总数(家) | - | 10 | -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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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 | - | 100 | -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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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两线”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率(%) | - | 100 | -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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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人) | - | 2以上 | -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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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非遗工坊(个) | - | 25以上 | -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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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完成文化公益演出(场次) | 100以上 | 500以上 | -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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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亿元) | - | 200 | -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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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营业收入过亿元的旅游企业(家) | - | 2以上 | -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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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上市旅游企业达到(家) | - | 1以上 | -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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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家) | - | 60以上 | -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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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建成以避暑度假为主的省级旅游度假区(个) | - | 2 | - | 预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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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及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达到(个) | - | 40以上 | - | 预期性 | |
在巩固、调整、提升现有文化产业项目和产品的基础上,立足文化产业重点领域,实施“政府引导,规划先行,项目载体,市场合作,企业经营,全民参与”的发展模式,以优化文化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丰富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和合理开发利用为核心,与旅游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以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为导向,加快推动具有毕节特色的区域文化产业带建设、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和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努力推进各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不断提高文化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由专家团队创作,专业文艺团体排演,形成具有标志性的精品表演剧目,打造文化名片,流传后世。挖掘文化内涵和景区历史渊源、民间传说,理清人脉、地脉、文脉,形成独特的旅游演艺品牌。同时,依托民族村寨古朴的民族韵味,打造各具特色的互动式、体验式、沉浸式原生态民族风情小型演艺节目,以民间文艺团体、文艺骨干、民间艺人、传承人等为演出主体,展现古朴、神秘、淳美的民族民俗文化。
以民族民间传统节日为基础,持续打造系列文化艺术节,创立文化节庆品牌,推广文化产品,激活文化产业内生动力,扩大城市影响;发挥民族文化的优势,创办民族文化产业博览会,搭建文化产业发展展示、行业性交流、专业性交易平台和区域性合作平台,促进文化产业项目和产品的经营发展,推动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转化。
联合市级相关部门,收集、整理、研究民族历史、名人传记、民间故事、景区景点传说题材,编辑、创作、出版毕节历史文化系列丛书和影视动漫作品、乡土教材。编辑出版《毕节原生态音乐舞蹈文化大观》《三省红都黔西北》。
依托自然资源和民族民间医药资源,注重挖掘、收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土方、炼方和技艺,加大民族民间传统医药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建立传统中医世家、彝医药、苗医药等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推进民族中医药业的发展。以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体,建立民族传统医药展示窗口。
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实施《贵州省加快苗绣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通过合作、引进、培育等措施,建立乡村振兴工厂、绣娘工坊、苗绣合作社,鼓励支持逐步培育成小微企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乡村振兴重要产业。积极整合现有工业园区、文化园区、文化街区,盘活存量打造一批苗绣产业园,做大做强苗绣产业。
突出彝族、苗族文化的核心资源,强化神奇和神秘感,挖掘独特而丰富的民族文化优势和生态优势,对以文化为灵魂打造的旅游景区(点)要进一步提升文化的品质,对以自然风光为载体打造的景区(点)要进行文化包装,注入文化内涵,保护开发一批以民族文化为内容的文化旅游观光项目,实现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助推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山地旅游目的地和休闲、度假、康养胜地。
挖掘整理长征文物和文化资源所承载的重大时间、重要任务、重头故事,编辑相关书籍资料和拍摄电视专题片、宣传片;积极开展课题申报研究,加大开展对乌蒙山回旋战、毕节地下党组织等历史及相关文物的调查研究,开展针对战场遗址、标语和宣传画、烈士墓和纪念设施类型长征文物保护、利用、展示的专题研究,进一步加强对红军路、红军村、可移动文物的调查研究;加大长征文物、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运营管理研究;结合新时代特点,深入阐发推动长征精神、黔西北根据地革命老区精神在毕节沿线区域的传承弘扬,为红色文化旅游业发展提供深厚滋养。
挖掘利用长征沿线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红色文化以及自然生态资源,实施“文化+旅游”战略,开发一批优质的红色文化旅游产品。整体开发红色文化旅游资源,推动毕节长征文化旅游特色化、品牌化、差异化发展,集中打造一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大力发展长征主题文化创意产业,开发文化旅游商品,扩大文化产品供给,将红色文化与特色产品相结合,开发一批设计精良、美观实用、物美价廉、标志性强的文创旅游商品。加强长征线路历史文化及环境景观保护,维修完善和贯通“红军路”,保护展示“红军村”,配建驿站,建设民宿客栈等旅游服务设施,以“重走长征路”为主题,充分发挥毕节市在长征文化公园中的重要地位,积极融入贵州省精品红色旅游线路,推出一批红色文化精品旅游线路,以及体育、军事等红色文化体验旅游产品;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旅行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组织形式多样的长征主题红色旅游,“寓教于游”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长征精神。
坚持绿色发展,整合资源,结合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大力推进环境配套工程。修复空间环境,开展长征文物周边环境治理,发挥自然生态系统修复治理和水土流失治理、水污染防治项目作用,维护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区人文自然风貌,推进绿色发展。加强红色旅游公路建设,打通最后一公里,改善旅游路,贯通重要节点;在游客中心等场馆内进行功能分区,设置红色文化体验馆。改善长征沿线游客集散、导览导游、休憩健身、旅游厕所等公共设施,完善安全设施,提升商业设施服务质量,推进绿色能源使用,加强管理监督,规范旅游服务,健全标准化服务体系。
加强毕节市文化资源梳理与共享,深入挖掘可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资源及其价值内涵,用创意思维提炼文化元素,借助科技创新和提升文化资源,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产生高附加值的文化创意产品。
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博单位结合自身情况,依托馆藏资源、形象品牌、陈列展览、主题活动和人才队伍等要素,积极推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开发一批具有较好实用性,与现代日常生活具有较高贴合度的文创产品,促进优秀文化资源的传承传播与合理利用。鼓励文博单位与社会力量深度合作,建立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拓宽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投资、设计制作和营销渠道,加强文化资源开放,促进资源、创意、市场共享。鼓励合理利用工业遗产发展文化产业。
鼓励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以创新创意为动力,以文化创意设计企业为主体,以著名景区景点、自然风光、文化遗产、历史人物、民俗风情内容为主题,开发以文化创意为主的民族服饰、古彝漆器、砂陶、石雕、竹雕、根艺、蜡染、刺绣、农民画及旅游纪念品等系列工艺品,实现文化与科技、旅游的融合创新,大力发展民族民间工艺品设计、生产及加工业。支持开发承载中医药文化的创意产品。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打造文化创意品牌,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研发、生产、经营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鼓励企业通过限量复制、加盟制造、委托代理等形式参与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努力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
坚持“高起点、可持续、重实效”设计原则,突出“原创性、创新性、艺术性、实用性、便携性、市场性”创意理念,广泛应用多种载体和表现形式,开发艺术性和实用性有机统一,研发、遴选和推广一批“看得上、带得走、送得出”的具有毕节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旅游纪念品,适应现代生活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结合构建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学习的长效机制,开发符合青少年群体特点和教育需求的文化创意产品。鼓励开发兼具文化内涵、科技含量、实用价值的数字创意产品。发展文化创意体验游,打造现代文化体验服务中心,将传统历史文化街区打造成集产业、文化、旅游的“三位一体”的发展平台,既推动生产、生活、生态的融合发展,也推动“产、城、人”的有机融合。力争引进一批有实力的文博旅游、影视教育、会展服务、文化创意产业项目,不断提高文博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集聚度。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设计机构与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等开展合作,提升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开发水平。
促进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设计企业提升品牌培育意识以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积极培育拥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文化创意品牌。依托重点文化文物单位和重点民营文化旅游企业,培育一批文化创意领先单位和产品品牌。建立健全品牌授权机制,扩大优秀品牌产品生产销售。
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业态,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推进文化产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扩大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
深刻把握数字文化内容属性,加强原创能力建设,培育和塑造一批具有毕节鲜明文化特色的原创IP,加强IP开发和转化,充分运用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视频、数字艺术、创意设计、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产业形态,推动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红色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打造更多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品牌。以优质数字文化产品引领青年文化消费,创作满足年轻用户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的产品与服务。
支持面向行业通用需求,建设数据中心、云平台等数字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产业“云、网、端”基础设施,打通“数字化采集—网络化传输—智能化计算”数字链条。鼓励数字文化企业参与企业级数字基础设施开放合作,推动传统文化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加强APP、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文化领域数字经济生产要素,促进产业互联互通。引导平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整合开放资源,鼓励以区域、行业、园区为整体,共建数字化技术及解决方案,构建产业互联网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主动对接新基建,用好新基建政策、平台、技术,提升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水平。
支持文化企业升级信息系统,建设数据汇聚平台,推动全流程数据采集,形成完整贯通的数据链。支持上下游企业开放数据,引导和规范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流动,打通传输应用堵点,提升数据流通共享商用水平。支持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文化产业领域的集成应用和创新,建设一批文化产业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文化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和服务等环节产品开发,发展数据驱动的新业态新模式,打造文化数据产品和服务体系。加强文化消费大数据分析运用,促进供需调配和精准对接。强化数据安全,构建文化数据安全责任体系,引导企业增强数据安全服务,提高数据规范性和安全性。
鼓励依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数字文化产品;提升毕节市博物馆虚拟博物馆水平,继续支持文化场馆、文娱场所、景区景点、街区园区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将创作、生产和传播等向云上拓展。支持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新媒体传播推广。深入推进“互联网+”,促进文化产业上线上云,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培育文化领域垂直电商供应链平台,形成数字经济新实体。培育云演艺业态,建设在线剧院、数字剧场,建设“互联网+演艺”平台,推动文艺院团、演出经纪机构、演出经营场所数字化转型,促进戏曲、曲艺、民乐等传统艺术线上发展,鼓励文艺院团、文艺工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网络直播平台开展网络展演;探索线上售票、会员制等线上消费模式;发展“互联网+展陈”新模式;推进文化会展行业数字化转型,引导支持举办线上文化会展。发展沉浸式业态,支持文化文物单位、主题公园、园区街区等运用文化资源开发沉浸式体验项目,开展数字展馆、虚拟园区街区等服务;推动沉浸式业态与城市公共空间、特色小镇等相结合。开发沉浸式旅游演艺、沉浸式娱乐体验产品,提升旅游演艺、线下娱乐的数字化水平。应用数字化技术,继续引导上网服务、游戏游艺、歌舞娱乐等行业转型升级。
5.建设数字文化产业生态
强化文化创新驱动,培育新就业形态、增加新就业岗位,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线上创业就业,发展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实现灵活就业、分时就业。建设创新与创业结合、孵化与投资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数字文化双创服务平台,支持各类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打造数字文化“双创”服务体系。发挥资本对文化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促进作用,用好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加强对创业企业的融资扶持。充分利用贵州省大数据建设的契机,将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发展相衔接,以市场化方式促进产业集聚,实现溢出效应。
专栏4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数字文化产业建设 |
按照贵州省的安排,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搭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红军在毕节市的革命活动陈列展览数字化博物馆、毕节市红色长征文化智慧工程,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主体展示区无线网络和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推动红色数字文化产业发展。 |
统筹推动旅游产业化与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坚持特色化、品牌化、国际化路径,发挥自然、人文、生态、气候资源优势,重视生态与产业协调发展,持续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完善以交通为主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培育完善旅游产业要素,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提升旅游产业品质,以“一码游贵州”为抓手推动智慧旅游建设,提升旅游目的地便利性、通达性、舒适性,加强“洞天福地·花海毕节”品牌形象宣传力度,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山地旅游目的地和休闲、度假、康养胜地。
依托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地质公园等核心吸引物和丰富的地热资源、长寿养生文化资源,以交通为纽带,以龙头景区带动为突破,以市场为导向,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统筹构建“一心三区”全域旅游发展空间格局,推动“观光游”向“度假游”转型升级。
以毕节市金海湖区为极核和新增长点,涵盖七星关区范围。依托新城建设、旧城改造、同城化发展契机及快速交通网络与良好的综合配套基础,着力打造毕节全域旅游接待、集散服务中心枢纽。协调解决好项目土地划拨,加快推进毕节市文化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能力和集散枢纽能级,打造为展示毕节市总体形象的窗口。大力推进金海湖旅游服务母港建设,将金海湖发展成为毕节集散服务枢纽及城旅共兴、文旅共生、主客共享的精品旅游城市。重点提升七星关区的旅游接待服务功能,构筑演艺娱乐、美食娱乐、创意娱乐、夜间娱乐、城市体育公园五大城市娱乐体系,丰富城市休闲娱乐产品。
以百里杜鹃景区为龙头聚焦,以百里杜鹃管理区为中心,联动大方县、黔西市、金沙县范围。该片区重点开发避暑度假、温泉养生、户外运动、乡村旅游等多元支撑产品,着力建设一批主题度假基地、一批生态科普教育基地、一批自驾车旅游驿站、一批文化旅游基地、一批乡村旅游基地。重点推进百里杜鹃旅游发展高地建设,以百里杜鹃为中心,坚持向旅求富、向旅图强,用好世界级、重量级、震撼级的旅游资源,跳出“花期”“花区”做大旅游,推动“旅游+多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统筹推进休闲康养旅游带、避暑旅居聚集带、乡愁文化体验带、古彝时光文化体验带、山水田园风光乡村旅游带建设,不断提升“普金”旅游景区和彝山花谷、跳花坡景区及戛木景区、杜鹃花王景区、米底河景区等景区景点品质,打造“月带群星、众星拱月”的旅游发展格局,加快花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彝山大道、彝山花谷环线、花都至彝山花谷、杭瑞高速百里杜鹃站至化育至彝山花谷等路网建设,打造全域旅游升级版,加强与周边县(市)联动,形成毕节旅游高地,加快把百里杜鹃管理区打造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山地旅游目的地、省级文化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和研学旅游目的地、市级温泉旅游示范区和村庄景区化试点、川渝游客入黔的集散中心、康养度假旅游目的地、大健康融合发展的产业示范基地。全力推进黔西乌江源化屋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把黔西打造为黔西北游客集散中心。推进大方油杉河景区、慕俄格古城等景区建设,打造古彝文化旅游圣地。以“金沙温泉”、锶锂温泉为核心强化温泉旅游开发,加大“温泉+度假”“温泉+文化”“温泉+农业”“温泉+现代农园”的复合发展。
以织金洞景区为龙头引领,拉动织金县、纳雍县旅游业发展。全面提升织金洞景区,整合织金大峡谷、乌江百里画廊等景点,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强化织金古城吸引及文化体验,打造大织金旅游发展格局。增强纳雍鸽子花品牌影响,加快纳雍鸽子花生态城市的建设步伐,着重发展城市生态休闲游,提升纳雍城区旅游功能,开发独具特色的生态城市休闲产品;整合周边总溪河、枪杆岩等资源,打造大九洞天旅游区,发展主题溶洞体验、红色文化旅游、乡村休闲旅游。
以“阿西里西”文旅品牌为引领,立足“阳光、文化、气候”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彝族文化和夜郎文化特色,拉动威宁县、赫章县旅游业发展。该片区为毕节山地康养品牌的重点支撑板块,着重提升威宁阳光城与赫章韭菜坪两大核心景区,发挥气候优势,充分融入以撮泰吉为引领的彝族特色文化,发展形成威宁阳光康养度假胜地与韭菜坪山地避暑高地。以核心景区的升级发展,形成旅游吸引核,通过空间优化、资源整合促进度假产业集聚化、差异化发展,强化文体旅融合,引导资金、政策、土地资源向旅游产业集群倾斜,提升旅游服务产业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赫章韭菜坪、二台坡、千年杜鹃景区整合创建国家5A级景区,支持赫章可乐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逐步推进威宁高原体能耐力训练基地、牛栏江大峡谷生态运动公园、板底彝文化传习实训基地、可乐遗址公园、六曲河九股水温泉等重点项目的开发建设。
按照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要求,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和精品品牌的带动作用,以龙头项目带动旅游新突破,增强毕节旅游发展实力。突出景区业态、文化内涵、综合功能、配套设施、管理服务、生态环境建设,全面推进4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提质升级。推动织金洞景区成功创建成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全力支持黔西乌江源化屋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动赫章阿西里西·韭菜坪——二台坡景区联合申报创建国家5A级景区。推动赫章九股水、赫章阿西里西·二台坡、金沙酱酒文化园等景区创建国家4A级景区,实现4A级以上景区快速发展。推动百里杜鹃彝山花谷创建成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打造千里乌江国际度假旅游带,重点建设九洞天、化屋基、乌江源三大连湖、三丈水等滨河度假旅游产品,构建千里乌江旅游经济走廊,打造黔西北乌江滨河度假精品旅游带。
以游客满意度为导向,大力实施旅游标准化,推进旅游集散、旅游交通、旅游厕所、智慧旅游、旅游标识系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构建高品质、人性化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在金海湖新区建成市级(一级)旅游集散中心,大方县、黔西市、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百里杜鹃管理区建成县级(二级)旅游集散中心,各景区(点)建成景区(三级)游客集散中心,建成全市智慧旅游大数据综合应用平台。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实现景区外围的交通、水电、污垃工程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开展旅游标准化培训,大力提升旅游景区、酒店住宿业、旅游车队、旅行社等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全面构建高品质、人性化、标准化的旅游服务体系。
持续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推进城镇公共厕所、旅游景区厕所、旅游公路厕所等三类旅游厕所建设。积极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旅游厕所商业化运作新模式。建立长期有效的保洁养护机制,鼓励服务外包,组织旅游厕所管护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管护人员综合素质。举办“游客满意旅游厕所”评选,建立奖励机制。到2025年,5A级景区旅游厕所达到3A标准,4A级景区、重点休闲街区的旅游厕所达到2A以上标准。
(1)实施康养旅游建设工程
大力开发温泉康养旅游、森林康养旅游、中医药康养旅游、滋补养生康养旅游等大康养旅游产品,发挥民族医疗特色,打造区域性医养高地,建设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康养旅游产业基地和大健康产业集聚示范区,最终把毕节打造成为覆盖全生命周期和全地域发展的“国际知名亚高山休闲度假旅游康养目的地”。建设双山大峡谷(城市峡谷)、拱拢坪国家森林公园、金海湖中医药产业园等大健康产业集聚区;融合苗族、彝族等民族文化的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深度开发针刺艾灸、拔罐药浴、医药疗养、药膳美食等养生保健旅游产品,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2)实施温泉旅游建设工程
贯彻贵州省建设高水平“中国温泉省”目标要求,建设好毕节山地温泉养生板块,精品化、特色化、主题化开发温泉产品,杜绝门票经济,以景区手法开发温泉资源,将温泉养生、医美放在首要地位,拓展温泉景区休闲度假、康体养生等功能,同时作为景区度假配套项目,以“传统元素,现代表达”手法,打造“精美”的山地温泉康养区。重点建设赫章九股水温泉、启化温泉、慕俄格温泉、“金沙温泉”等,推进“温泉+农业”“温泉+现代农园”“温泉+文化”复合发展,打造温泉产业示范区。
(3)实施避暑度假旅游建设工程
充分发挥山地、森林及海拔等生态气候优势,整合自然风光、气候资源、民族风情、传统民族医药及生态黔菜,加快开发乡村避暑、峡谷避暑、森林避暑、花海避暑、滨湖(河)避暑、洞穴避暑等多主题、多形式的山地避暑产品。推进百里杜鹃、油杉河、织金洞、韭菜坪、百草坪等重大景区避暑度假产品开发,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避暑度假区、避暑度假村、避暑度假旅游小镇等。
(4)实施彝文化引领的地方特色文化旅游建设工程
以彝族文化为核心,以文旅融合为主线,建设古彝文化产业园、漆器文化创意园、非遗传承园、同心文化博览园、生态康养体验园和影视动漫产业园,打造彝族新年、彝族火把节、彝风酒店、彝族特色餐饮、彝族博览等一批彝族文化旅游品牌。打造大屯土司庄园、大方奢香博物馆、七星关区乌鸦洞、黔西观音洞文化遗址、赫章可乐遗址、织金古建筑群、金沙敖氏和罗氏墓群石刻、茶马古道(贵州段)之清池江西会馆、织金营上古建筑群等一批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依托威宁板底彝文化传习实训基地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保护性示范基地、保护传承基地等,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游,推进开展非遗进景区、非遗进学校等活动。着力提升文化旅游商品创意创新能力,培育一批自主研发、生产龙头企业,形成一批著名文化旅游商品品牌,健全完善销售物流体系,设立购物免税商品区,着力将毕节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
(5)实施滨水旅游建设工程
统筹打造千里乌江国际度假旅游带,重点建设乌江源化屋景区、九洞天、乌江源三大连湖、三丈水等滨河度假旅游产品,构建千里乌江旅游经济走廊,打造黔西北乌江滨河度假精品旅游带。推进乌江源百里画廊旅游水运基础设施、落脚河旅游水运基础设施、总溪河旅游水运基础设施、吱嘎阿鲁湖旅游水运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
(6)实施体育旅游建设工程
加快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重点发展山地运动、水上运动等体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自主品牌赛事,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利用毕节市喀斯特高地的优势,以建设城市绿道、骑行公园、极限运动基地、汽车越野赛场、水上运动基地等为重点,加强体育赛事策划和赛事基地建设,积极申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打造山地赛事旅游高地。建设环吱嘎阿鲁湖自行车赛道、环草海自行车赛道、乌江源百里画廊马拉松赛道、金海湖大峡谷滨水马拉松赛道、韭菜坪—百草坪马拉松赛道等,加快推进威宁国家高原体能耐力训练基地、跳花坡康体运动中心、金蟾大山山地运动公园、二台坡亚高原体育训练基地等山地体育公园、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体育旅游综合体、体育旅游休闲与训练基地等的建设,大力推进山地越野、山地自行车、山地摩托、野外探险、户外露营、攀岩、漂流等山地户外体育运动旅游产品的开发。引导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建设特色健身休闲设施,加强体育场馆设施的文化旅游休闲功能,引导有条件的体育场馆向旅游者开放,鼓励体育场馆开展民族特色运动。根据疫情对人们健康理念、生活方式带来的影响,坚持线上线下结合,推动运动场景感知化、运动体验数据化、运动展示视频化。
(7)实施研学旅游工程
以毕节山地生态文化、历史文化、民族民俗、红色文化、溶洞文化、杜鹃花文化、珙桐文化等资源为依托,在内容设计、体验参与、教师配备、安全防护等方面,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由教育和文旅部门牵头设计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建设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研学发展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重点建设以自然山水为载体的生态保护研学旅行示范基地,以红色文化为载体的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以农耕文化为载体的农作物科普研学旅行示范基地,以民族历史文化资源为载体的遗产文化研学旅行示范基地,以溶洞文化为载体的地质地貌科普研学示范基地,努力将毕节建设成为国家级研学旅行示范基地。
(8)实施特色旅游小镇建设工程
围绕“文化+旅游+特色城镇化”,加快特色旅游小镇建设,构建主客共享的公服体系,将毕节的古彝文化、红色文化、花海文化、民俗文化等融入城镇建设,打造贵州省新型城镇化样板,引领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打造城景融合示范区。推动七星关区、织金县、黔西市、大方县、威宁县等城市旅游目的地建设,提升完善商业步行街区、商务会展区、休闲游憩区、历史文化街区、主题公园等城市文化旅游功能区。推动慕俄格古城、平远古镇、水西古城、营上古寨、奢香古镇、板底彝族风情小镇、后山古镇、勺窝穿青人小镇等特色旅游示范小镇持续建设,提升完善古镇内涵、基础设施、旅游餐饮、旅游住宿、旅游娱乐、旅游购物等服务功能,实现城镇景区化,彰显黔西北民族文化旅游城镇特征。
贯彻落实乡村建设行动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作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进农文旅融合,重点打造一批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促进主客共享、共建共享,真正让游客、让旅游目的地群众都从产业发展中得到真正实惠。
将“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发展乡村旅游的着力点,依托百里杜鹃、织金洞、韭菜坪、九洞天等重点景区辐射带动,围绕七星关、金海湖、大方、黔西等高铁沿线乡村旅游示范点,不断完善全市乡村旅游基础,丰富乡村旅游新业态,打造乡村休闲、避暑、度假旅游产品,实现乡村旅游全面赋能“乡村振兴”。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围绕“一村一品、一村一特”,以及乡村旅游A级景区创建工作,创建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持续推进乡村旅游标准化建设及乡村旅游品牌创建,支持建设一批设施完善、功能多样的农业休闲观光园区、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共享农庄、田园综合体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创建一批全国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美丽休闲乡村、甲级乡村旅游村寨、五星级乡村旅游经营户,创新布局一批高品质休闲山庄别院、原生态度假木屋、主题化旅居驿站、社区性聚落客栈、散居式民宿院落、自驾型房车帐篷营地、集装箱青年旅舍等个性化住宿设施,推出一批乡村网红“打卡地”,强化旅游助力乡村振兴。
支持常态化举办乡村旅游活动,围绕“春赏花、夏避暑、秋养生、冬泡泉”四季主题,支持各地举办各具特色的农文旅融合节庆活动。充分依托毕节民族文化、历史文化、特色产业等举办不同主题旅游节庆赛事活动,活动期间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直播等新媒体方式扩大市场受众,聚集人气,提高知名度。鼓励成立乡村旅游合作社,探索建立“群众参与、群众受益”的乡村旅游开发管理和利益分配机制。
以提升人均消费水平为目标,围绕旅游者行、食、住、游、购、娱全要素消费,加快推动旅游产业要素升级。
按照“一体化、便利化、快捷化、无障碍”要求,布局旅游交通基础设施。打通旅游交通“最后一公里”,实现4A级以上景区与高速公路之间三级公路连接,以百里杜鹃、织金洞、大方油杉河“三大”龙头景区为重点打通景区之间、景区与高速、景区与县城及景区内部的交通联线。适应自驾时代旅游需求,推进自驾车营地及服务配套建设,加快推进景区索道、山地观光小火车等多样化慢行交通建设,并推进内部自行车道、绿道、健身步道等综合慢行道建设,构建主客共享型自驾慢游体系。依托旅游集散体系构建旅游交通无缝接驳系统,开通三条机场旅游专线及“一横一环”旅游直通车,建立覆盖毕节重点景区(点)的旅游交通接驳系统,进一步推动便行旅游。大力发展旅游交通运输,培育旅游车队,具备旅游客运包车资质的旅游客运公司达25家(其中具备省际资质的10家、省内资质的15家)。
通过培育特色餐饮品牌、提供个性体验、立体创新营销,利用“三微”营销以及电商团购平台,创新毕节餐饮企业智能化、个性化服务方式,打造“舌尖上的毕节”。挖掘毕节特色餐饮资源,整合旅游餐饮服务,结合风土人情和名人轶事等当地特色文化,培育特色民族文化餐饮,传承发扬毕节本土特色餐饮文化,收购、传承毕节名特菜品,建立毕节本土餐饮文化品牌。发展特色餐饮,打造红军宴、土司宴、全茶宴、杜鹃花宴等代表毕节美食文化特色的旅游餐饮品牌。推广以宫保鸡丁、康家脆哨面、织金荞凉粉、大方豆腐、威宁荞酥、金沙羊肉粉、金沙湾子辣椒、金海湖海马宫茶等为代表的毕节特色名小吃。以特色餐饮作为吸引物,在旅游集散地以及旅游区打造地方文化特色标杆餐饮企业和一批特色餐饮街区,形成特色餐饮聚集区。至2025年,培育大型餐饮旅游企业3家、特色美食街5条。
提升住宿接待服务水平和品质,推动旅游住宿从传统星级酒店为主向多元化、个性化、非标住宿业态发展。引进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品牌,提升高档酒店服务管理水平。建设一批星级酒店、商务经济型酒店、高端度假酒店,有意识地将毕节特色文化与旅游住宿业发展相结合,通过适当的引导和扶持,打造以少数民族文化、红色文化等为代表的创意文化主题酒店,提升文化品位,建立地域文化标记点。大力发展精品民宿、特色乡村客栈、特色农家乐、青年旅舍、乡村旅馆、生态农庄以及乡村度假村等;鼓励发展汽车旅馆、汽车营地、分时度假酒店、产权酒店、森林木屋、帐篷酒店等新型住宿业态,形成布局合理、满足不同层次游客需求的旅游住宿体系。
优化提升旅游接待服务,建立本土旅行社,打造优质导游讲解团队。加速健全旅行社体系,制定旅行社发展相关规划,打造品牌旅行社;积极引进知名旅行社,展开深度合作。加强传统旅行社服务,健全出入境游,开发民族民俗、乡村旅游等线路产品,拓展业务延伸至航空票务、度假休闲、会务会展、特种旅游等领域。发展新型旅行社业态,建立自助游交易网站,创新业态,发展自驾游、山地运动、山地康养等新型业态。加大旅行社培育力度,规范经营行为,独立法人旅行社达50家,鼓励国内知名旅行社在毕节设立分社,扩大入毕客源,力争国内知名旅行社驻毕分社达20家以上。到2025年,出境旅行社或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旅游电商发展至8家。
提升文化内涵和附加值,深入挖掘毕节旅游资源和历史文化内涵,注重特色化发展,加强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旅游文创商品开发,搭建毕节地区旅游商品研发平台。挖掘民间技艺、彝族文化、苗族文化、鸟类文化、杜鹃文化、珙桐文化等核心文化元素,加强苗绣、蜡染、大方漆器、织金砂陶、石雕竹雕根雕、竹编草编等文化旅游商品创意设计与开发,建立杜鹃花主题商品基地、大方漆器主题商品基地、草海鸟类主题商品基地等旅游商品专业研发与生产基地。大力推广“乌蒙山宝·毕节珍好”农特产品品牌,品牌化包装高原绿色水果、坚果、农副产品、中药保健品等旅游商品。开展“百年老店”“最受欢迎旅游商品”等品牌创建活动,逐步形成文化内涵丰富、主题特色鲜明、创意元素突出、本土化的“毕节系列”旅游商品品牌体系,打造为旅游伴手礼。鼓励发展旅游商品制造,开展旅游商品展览、展销,在知名景区、城市街区扶持一批旅游销售网点或购物中心,设立旅游商品专销店(区),带动毕节旅游购物业快速发展。到2025年,扶持培育20家旅游商品生产研发企业。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大力发展旅游购物、电子商务和旅游商贸物流,构筑旅游商品产业链。
推出一批旅游演艺精品,创意旅游演艺展示空间,发展洞穴演艺、花海演艺、湿地演艺等特色演艺、娱乐产品;结合撮泰吉、铃铛舞、滚山珠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民族艺术演出、民族习俗、民族服饰表演、民族传统体育娱乐、民族工艺制作等活动,开发一批非遗展演与体验项目融入旅游,培育一批知名旅游节庆品牌,建立完善的旅游文化娱乐体系。加强重点旅游城镇特色旅游街区、小型剧场、主题游乐园等项目建设,加强旅游城市休闲空间建设,丰富旅游娱乐平台,构建多彩毕节。
以“互联网+”为手段,在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坚持技术赋能,推动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区块链等信息技术革命成果应用,深入推进旅游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推动旅游生产方式、服务方式、管理模式创新,丰富旅游产品业态,到“十四五”期末,全市建成10个省级大数据与旅游业融合标杆项目。
加快建立面向游客和企业的毕节市文化旅游指挥调度中心,完善旅游公共信息发布及资讯平台、旅游产业运行监管平台、景区门票预约与客流预警平台、旅游大数据集成平台,最大程度实现公共管理资源的整合,为游客提供全面、准确、动态、便捷、个性化、凸显毕节旅游特色的信息服务。加速推进全域旅游云建设,加快与交通、气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对接,实现旅游相关数据和信息共用共享。依托云上贵州系统平台,重点建设毕节旅游云数据库子平台、旅游官方门户网站平台、智慧旅游技术应用平台等三大平台,设计两类智慧化游客体验入口,通过旅游服务热线与网站平台完善旅游投诉受理与快速处理。借助大数据分析游客偏好,提供个性化旅游信息和产品服务,使游客享受智慧化、私人订制的旅游体验。
利用毕节旅游云平台,拓展在线预约预订、分时段预约游览、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非接触式服务、智能导游导览等功能,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国有旅游景区应于2021年底前全部提供在线预约预订服务。引导旅游景区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并普及景区电子地图、线路推荐、语音导览等智慧化服务。建设一批智慧旅游景区、智慧城市、智慧乡村、智慧文旅小镇、智慧酒店等,推进乡村旅游资源和产品数字化建设。支持旅游景区运用数字技术充分展示特色文化内涵,积极打造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提升旅游体验效果。
推动5G网络在4A级以上旅游景区及市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实现核心区覆盖,3A级以上旅游景区实现重点应用区域覆盖。推进停车场、旅游集散与咨询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专用道路及景区内部引导标识系统等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造升级,推动无人化、非接触式基础设施普及与应用。进一步加强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涉旅数据整合和共享,发挥数据综合服务和应用效能。落实旅游数据安全管理责任,保障旅游数据收集、传输、存储、共享、使用、销毁等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止数据丢失、毁损、泄露和篡改;定期开展旅游信息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进一步拓宽旅游公共服务信息采集渠道,有效整合文化和旅游、公安、交通、气象等部门的相关数据信息,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毕节旅游云平台上及时发布旅游景区实时游客量、道路出行、气象预警等信息,引导旅游资源优化配置。推进旅游厕所数字化建设,实现信息查询、路线导航、意见反馈等功能。完善入境游客移动支付方案,为其旅游消费提供便利。在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留线下服务的基础上,支持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开发专门应用程序和界面,优化使用体验,为旅游产业发展提供良好条件。
专栏8 智慧旅游工程建设 |
依托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巩固提升市级旅游云平台,重点建设毕节旅游云数据库子平台、旅游官方门户网站平台、智慧旅游技术应用平台等三大平台,设计两类智慧化游客体验入口,通过旅游服务热线与网站平台完善旅游投诉受理与快速处理。建设金海湖区、织金、威宁等3个智慧旅游建设示范区(县),百里杜鹃、织金洞、化屋基、韭菜坪、九洞天、油杉河、慕俄格古城等7个智慧旅游示范景区,分类型推进一批智慧旅游试点。 |
基于互联网、微信、抖音、短视频、VR全景等新技术、新渠道,创新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方式,建设全市统一的宣传营销数据库,持续提升“洞天福地·花海毕节”品牌影响力。建立与完善全市文旅系统自媒体营销矩阵,深化市、县(区)、文旅企业自媒体联动机制,借力网络文旅自媒体大V,组建市文旅自媒体营销联盟。鼓励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博物馆等与互联网服务平台合作建设网上旗舰店,实现门票在线预订、旅游信息展示、会员管理、优惠券团购、文化和旅游创意产品销售等方面功能。鼓励电商平台拓展“旅游+地理标志产品+互联网+现代物流”功能,扩大线上销售规模。利用“云游贵州”全域旅游服务平台、“云游贵州”APP 及“一码游贵州”小程序等智慧平台,鼓励采用网络直播、网站专题专栏等线上营销方式,推介毕节乡村旅游景点线路。探索建立旅游营销科学评价机制,提升旅游营销成效。针对国内外主要客源市场的区域、人群、消费能力等属性进行市场细分,利用大数据对营销目的地进行定位、需求和营销内容分析,制定智慧营销策略,提高网络化营销精准化水平。
以鲜明的毕节文化元素,创意设计推出旅游品牌Logo和旅游吉祥物,塑造好“洞天福地·花海毕节”的旅游品牌形象。积极争取承办国际国内大型节会赛事、会议,提高办节办赛能力,提升毕节知名度。持续办好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将藏羌彝走廊•彝族文化产业博览会扩展为文化旅游博览会,创新、丰富博览会的内容,使其成为宣传推广毕节旅游的平台。积极参加区域性、全国性、国际性文化旅游博览会,做到文化产品和旅游产品统筹谋划,共同参会。支持挖掘以彝族为主的民族文化、历史文化和红色文化资源,编撰“毕节好故事”文化旅游系列丛书,拍摄精品影视剧目,推动“景区+演艺”的运行模式。整合百里杜鹃国际杜鹃花节、织金国际溶洞文化旅游节、美食节、国际山地自行车大赛等节庆活动,打造成中国国际山地旅游节;与山地旅游发展大会、山地旅游峰会形成“一节两会”的山地旅游三大节庆格局。推出中国(毕节)山地赏花节、中国(毕节)山地避暑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暨乌蒙文化旅游节、风情民俗节四大节庆活动。
根据毕节文化旅游资源空间布局,结合市外旅游经典线路,建设市内黄金旅游线路,导入游客。东接贵阳、遵义,打造磅礴乌蒙古彝文化经典旅游线和贵州西部喀斯特生态、红色文化体验旅游精品线;南接安顺、六盘水的西部“瀑+洞+花”高原休闲避暑养生和黔西北民族文化体验旅游精品线,西融滇东、北靠川南的藏羌彝文化走廊旅游精品线,延伸黔川、黔滇、黔桂、黔湘、黔渝的跨省旅游精品线,连接东南亚跨境国际旅游精品线,依托成贵高铁、飞雄机场的航旅、高铁旅游精品线。
精心包装一批文旅项目,大力推动文旅产业招商引资,加大优强旅游企业引进,培育本土龙头文旅企业,吸引更多有实力的投资主体、运营主体进入文化旅游产业,积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文旅企业,进一步做大市场基础,力争培育形成“千万、亿级”的旅游企业。推动成立全市旅游产业联盟,提高旅游综合辐射带动能力。鼓励文化旅游企业加快创建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创新管理理念、管理机制和管理手段,推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快建立以游客满意为导向的企业质量管理机制,增强企业服务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贯彻“抓大放小”的方针,支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发展,积极支持民营和中小文化旅游企业成长发展,培育一批细分领域的“瞪羚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发挥产业孵化平台和龙头企业在模式创新和融合发展中的带动作用,通过生产协作、开放平台、共享资源等方式,带动上下游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发展。
重点发展文化内容丰富和文化产业特色鲜明的城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一批文化企业,加快民族民间工艺品、民族食品、民族医药的发展,巩固发展毕节大方古彝文化产业园等贵州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合理布局、努力新创建1-2个贵州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专栏9 培育大型文化旅游企业 |
重点加强对市旅游开发集团、织金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百里杜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阿西里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扶持培育,力争亿元以上的旅游企业达2家以上。将空港旅行社、杜鹃旅行社培育成为年营业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旅游企业。指导织金饭店、金沙朗月国际大酒店等一批高端酒店申报国家五星级(四星级)酒店。力争全市旅游配套客房达8万间、床位达14万张以上。重点培育毕节恒泰旅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大方县高光漆器、织金蔡群蜡染刺绣等文旅商品企业。 |
提升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产品供给能力,加大文化艺术产品消费市场培育。推动传统商业综合体转型升级为文体商旅综合体。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场所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积极发展教育培训、体育健身、演艺会展、旅游休闲等产业,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文化消费需求。
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便捷程度,将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大力发展“周末经济”和“假日经济”。完善博物馆、美术馆、演出场所等消费配套设施。推动在有条件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周边建设一批舒适便利的公共文化旅游休闲区;引导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宽带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水平,优化旅游交通服务。提升入境旅游环境,加强入境旅游产品开发和宣传推介,提升相关场所多语种服务水平,提高入境游客消费便利性。
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依托城区、主要景区、特色场镇街区,培育夜景、夜演、夜宴、夜购、夜娱、夜宿“六夜”特色业态;鼓励城区主题公园和主要景区开发夜间观光、夜间骑行等体验旅游产品,举办灯光节、音乐节、露营节等夜游节庆活动;大力发展夜间演艺、影视娱乐、非遗传承工坊体验等;打造集美食、娱乐、购物、休闲于一体的城市夜游集聚区,组织举办各类美食节、小吃节、啤酒节等活动,大力发展夜间文旅消费,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新空间新时间。
专栏10 培育和促进文旅消费 |
打造具有文化和旅游特色的高品位步行街,建设集合文创商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打造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推动打造平远古镇、奢香古镇等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打造群众身边的文旅消费网点;鼓励文化旅游企业在淘宝、天猫、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开设“文旅毕节”文旅商品专卖店,建设文旅商品电子购物平台;延长或优化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开放时间,建设文化驿站和24小时图书自助借阅室。 |
(一)分门别类调研摸底。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大调研,全面详实掌握各类闲置(停工、停业)及低效旅游项目情况,以具备或不具备盘活条件为标准分类建立项目台账。按照“续、转、提、关”的路径,对可盘活的按照“一项目一措施”的要求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对确实不具备盘活条件的要坚决及时“止损”。所有闲置低效项目的处置要确保百分百明确责任主体、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办结销号跟踪落实。
(二)分类处置闲置项目。对金海湖金海湾度假酒店等只差部分资金就可以投运的项目,通过产业投资基金撬动、引进金融及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尽快分期分步建成投入运营、产生现金流,形成滚动发展。对黔西水西古镇等有市场前景、现有项目实施主体难以继续投入的项目,引进战略投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进行兼并重组处置。对部分规划不科学、论证不充分、没有市场前景的项目有序关停,通过其他方式处置资产、债务。此类旅游项目的盘活或关停全部在3年内完成。
(三)提质改造低效项目。对规划设计不合理,市场前景不乐观的项目,通过引入专业团队指导提升规划、合理布置业态、优化商业模式等,全面改善项目设计予以盘活。对经营管理状况不好、运营低效的项目,分离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协助引入专业化市场运营团队,通过委托经营管理等方式予以盘活。此类旅游项目提升工作3年内完成,并形成长效机制。
(四)坚决严厉处置违规项目。对涉及生态环保红线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采取关停等处置方式,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整改的坚决整改。对此类项目要按照3年倒排时间表,制定阶段性整改方案,做好复垦复绿等相关善后处置工作。
(五)强力保障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整合全市优质资源,精心策划包装一批市场前景好、投资回报优、辐射带动强、综合效益佳的大项目,作为加快全市旅游产业化的重点支撑。加大重点项目招商、选商工作力度,持续开展央企招商、东西部协作招商和重点民营企业招商,以平等合作、互利多赢的长远眼光稳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通过大项目的“质”辐射带动中小微项目的“量”,筑牢旅游产业化的产业根基。到“十四五”末,全市累计完成旅游投资500亿元以上。
加强文旅领域政策、规划、标准的清理、对接、修订等工作,确保相互兼容。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文旅发展新格局,着力强化组织、资金、政策、用地、人才等要素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旅游产业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对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领导,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政府在旅游业发展中的主导地位,承担全市旅游产业宏观发展建设工作,强化对全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业培育、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和综合协调等方面的组织、指导、监督职能,加强旅游部门与发改委、财政、交通、文化、环保、公安、农林水利、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为旅游产业化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按规定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降低文化市场准入门槛;积极引导相关行业协会的建立与发展,发挥行业协会的纽带作用,加强行业协会的管理;分类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建立健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评价考核体系,完善社会评价考核办法。建立文旅“双进入”机制,激发文化企业和旅游企业的双向互动活力。尽快建立旅游应急机制,政府及旅游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管理和引导职能,从制度、物资、人员、经费等层面为应对突发性危机提供保障。支持理顺旅游资源管理体制,鼓励利用优质资源资产引进战略合作者参与景区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毕节市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推广百里杜鹃“大景区管委会+旅游集团公司”景区管理模式,加快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景区实行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改革,推动全市各旅游景区之间互帮互鉴,以“点”带“线”,打造毕节市文旅主体品牌,提升毕节市文旅形象。
加强旅游资源保护,建立旅游资源信息库,对旅游资源进行实时监控和保护;合理确定旅游资源开发序列,对旅游资源超负荷承载的要采取有效措施疏导、分流或限制。规划项目须符合“三线一单”要求,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守生态红线;实施绿色文旅开发,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加强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威宁草海、织金洞等环境敏感区域环境保护,支持自然保护地或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强化景区动态监管及涉旅绿色标准制定。倡导绿色旅游消费,鼓励酒店实施客房价格与水电、低值易耗品消费量挂钩,逐步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等措施;引导旅游者低碳出行,提高节能环保交通工具使用比例,大力推广公共交通、骑行或徒步等绿色生态出行方式。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机制,对资源消耗和环境容量达到最大承载力的旅游景区,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建立旅游环境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景区游客流量控制与环境容 量联动机制;在生态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对旅游项目实施类型限制、空间规制和强度管制,对生态旅游区实施生态环境审计和问责制度。
以文艺演出、文化娱乐、艺术培训、网络文化等市场为重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健全完善旅游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提高旅游安全应急处置和安全救援能力,着力打造“安全旅游”。加强大数据在文化和旅游产业监管中的运用,健全文化旅游“黑名单”制度;深化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形成责权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管理体系。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研究制定净化旅游市场的措施,加大对“黑社”“黑导”“黑店”等打击力度,同时从源头上预防和打击外来旅行社、导游扰乱市内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投诉协调处理机制,充分发挥12301、96972、12318等热线电话和市、县(自治县、区)旅游投诉电话在受理文化旅游市场投诉举报中的作用,及时处理游客投诉,防止重特大涉旅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严查文化市场禁止内容,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文化旅游市场环境。
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文化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毕节市创建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的特点,积极先行先试。制定出台《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旅游产业化建设花海毕节旅游强市的实施意见》,在产业准入、招商引资、土地供应、资金投入、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优化用地政策,特别是要争取国家与省级政策支持,保障文旅项目用地供给,年度土地供应适当增加文旅产业发展用地;统筹安排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用地,支持文化旅游项目建设;采取租售结合等灵活供地方式,并按照相关规定减免地方政府所得的土地税收,探索实施“点状供地”,创新旅游用地供应方式。继续争取加大中央、省财政对毕节的转移支付力度,出台毕节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设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鼓励市、县(区)、管委会融资平台为文化旅游企业提供抵押融资、担保等支持,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积极参与的新型文化旅游产业投入模式。培育文化旅游投融资平台,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文化旅游产业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不断拓宽国有、外资、合资、股份制、个体经营等多种投资渠道,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拓展多元旅游融资渠道。对新增国家4A级以上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国“百强旅行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设立引导性奖励资金。加大民族文化项目的扶持,设立市、县(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专项经费,对在文化遗产保护、文旅开发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企业给予奖励。
强化人才建设,着力引进、培养、集聚一支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开放创新、全面发展的人才队伍,建立毕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人才资源库;探索柔性人才引进机制,吸引国内外文化旅游名人和优秀经营人才来毕节发展;鼓励全市县(区)探索建立符合各地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人才扶持政策和引才激励政策,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政策体系。积极开展“文旅管理人才提升计划”,构建“高校+企业+政府”人才培养模式,把文化旅游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干部培训计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依托百里杜鹃景区,建立毕节市旅游产业人才培养基地,为毕节市旅游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建立毕节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家库,吸纳专家学者作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顾问,为毕节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献计献策。建立完善文化旅游产业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对人才流动的动态监测,全面优化文化旅游产业人才队伍。
各级文化旅游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十四五”时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推动市、县(区)党委和政府成立高规格文化旅游发展领导小组,最大化发挥景区管理机构的作用,建立文旅专家顾问咨询制度,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建设。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县(区)文化旅游行政部门要立足地方实际,把握产业发展规律,突出地方特色,根据本规划目标任务,研究制定落实《毕节示范区“十四五”时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实施项目带动,建立全市千万元以上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库,制定文化旅游重大项目招商计划。强化政府目标责任,规划提出的约束性指标以及任务,要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并纳入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各县(区)文化旅游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发改、财政、税务、金融、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商务、农业农村、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相关规划的衔接,争取各项政策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规划实施评估,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当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由于重要原因导致发展偏离目标,应适时对规划内容作出调整。
相关链接:部门解读:《毕节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