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也是北京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增进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出系列新要求、作出系列新部署,为今后5年乃至更长时期的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工作指明方向。北京市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首都发展为统领,突出稳就业保民生主线,全面深化部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面对国内外的新形势,特别是新冠疫情带来的中长期影响,我们必须增强信心,保持定力,危机中育新机,变局中开新局。《“十四五”时期丰台区促进充分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规划》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十四五”规划》和《丰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是“十四五”时期全区促进高质量就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指导性文件,实施期限为2021年-2025年。
“十三五”时期,全区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充分,就业政策更加积极,就业促进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实现更加稳定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发展格局。
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十三五”时期,全区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8.93万人,比“十二五”时期增加0.44万人,就业总量持续增长。2020年末,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8%,比“十二五”期末上升1.06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市下达、区自定的城乡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户籍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等各项就业指标任务,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图1 2016-2020年丰台区新增城镇就业人口(万人)
就业促进模式日益多元。成立全市首家自主创业学院,建立创业导师志愿团队,创办创业沙龙、创业俱乐部,为初创企业提供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专业服务。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全区优秀创业服务机构14家,在孵企业1317家,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逐步显现。东方红就业服务联盟、河西地区就业联盟等机构服务效能持续提升,“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有序开展。
就业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成立由22个委办局为成员的丰台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区、镇、村(区、街、社)三级网格化就业帮扶机制不断完善。搭建“丰台人人就业”和“丰台就业服务”等线上服务平台,“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日趋专业化。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实行分级建册管理和分级分类指导,精准实施“一人一策”、“个人就业援助方案”等支持措施。
就业技能素质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各类城乡劳动力培训23万人次,深入推广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高技能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性就业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实行区政府首席技师、首席员工享受特殊津贴制度,先后组织评选出丰台区首席技师工作室14家、首席技师19人、首席员工19人,共计奖励资金215万元,技能型人才在生产一线中的“传、帮、带”作用明显。
就业政策体系日臻完善。出台《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丰台区城乡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办法》等多项配套支持政策,基本形成市级政策为主、区级政策为补充的全覆盖就业政策体系。编制公布《援企稳岗政策解答》《关于疫情防控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有效缓解疫情就业压力,有力保障全区就业大局稳定。
落实“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总体要求,社保制度改革深化,社保待遇调整机制健全,社保经办水平全面提升,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多层次、可持续社保体系日臻完善。
社会保障覆盖更深更广。截至2020年底,全区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人数分别为106.7万人、76.5万人、72.4万人,同比“十二五”期末分别增加22.8%、31.2%、18.1%。2020年末,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达到9.6万人,较“十二五”期末增长0.8万人。

图2 2016-2020年丰台区社会保障缴纳人数情况(万人)
社保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十三五”以来,国家降低社保费率、完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等各项政策和制度有序落实,大幅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出台《丰台区关于加强职工退休核准工作的若干规程(试行)》、《丰台区开展社保基金内控管理和重点业务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全面加强内控监督、社保反欺诈、风险防控力度,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社会保障待遇稳步提高。“十三五”时期,各类社保待遇及时足额发放,2020年全区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调至1170元/月,同比“十二五”期末上涨64.8%。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增长至2200元/月,同比“十二五”期末增加27.9个百分点,社保待遇确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健全。
表1近五年丰台区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变化情况(元/月)
|
指标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800 |
900 |
1000 |
1100 |
1170 |
|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800 |
900 |
1000 |
1100 |
1170 |
|
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
1890 |
2000 |
2120 |
2200 |
2200 |
社保经办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发布丰台区基层社保服务平台基础设施、综合业务标准化建设等指导方案,街乡(镇)社保所标准化、流程化服务水平提高。组织梳理各业务科室政务服务事项211件,精简30%所需材料,疏通多个业务流转堵点,实现7个业务科室的文件流转畅通,窗口服务效率效能持续提升。创新“互联网+人社”便民服务新模式,丰台社保中心综合服务平台、移动版“网上预约平台”、“丰小保”智能机器人等新应用相继落地,成功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社保经办服务体系。
“十三五”时期,以多元协同为导向,坚持把源头防范与全程监管相结合,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日益完善,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基本建立。
劳动关系调处能力稳步提高。区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内部关联部门定期沟通对接机制日益健全。出台《丰台区推进新时代北京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方案》,全力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20年,全区监控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高达99.57%,续订率99.62%,重大矛盾隐患调处能力提升。
监测预警机制日益健全。全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逐渐成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专项排查深入开展,劳动用工环境不断优化。劳动监察“两网化”平台建设加快,基本实现区内企业劳动关系动态实时监测,劳动保障监察智慧化升级。落实市局“预警企业”摸排要求,探索建立跨部门企业监测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化解企业裁员风险。
劳动权益维护保障有力。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核查组进一步调整健全,联合办公平台机制高效运转,“根治欠薪”工作扎实推进。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使用童工打击违法犯罪、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等专项行动,及时对全区在施工程建设项目建立劳动用工档案,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仲裁调解效能不断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日益健全,在21个街乡(镇)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实现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全覆盖。建成仲裁管理系统,实现仲裁案件全程电子化,各环节公开透明。率先在全市仲裁系统实行首问负责制,率先建立仲裁案件法律、法规规章数据库,劳动争议案件的办案效率不断提升。
贯彻落实人才强区发展战略,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基本形成科学高效的人才人事服务体系。
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领军人才职称晋升平台、博士后培养平台、高层次人才推荐平台建设稳步推进,高级研修班、高端领军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高端人才加速集聚。截至2020年底,全区在站博士后31人,累计进出站近百人。加强部门联动和工作指导,组织开展针对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和非京生源的能力提升培训活动,人才归属感和可持续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人才发展服务水平提高。出台《丰台区“企业聚才引智之家”管理办法(试行)》,搭建“丰台区企业聚才引智之家”平台。截至目前,平台共有会员企业55家,微信公众号关注者近万人。持续组织高校与企业直接对接毕业生、实习生等进校园招聘,积极开展企业互动专题沙龙、骨干进清华研修等活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完善。
人事管理制度逐步规范。成立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专班,制定《丰台区纳入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改革过渡方案(试行)》,有序完成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等级套转及晋升工作。全面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力度加大,各类人员招录、培养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人事服务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提升。
“十三五”时期,全区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但受疫情防控常态化、首都减量发展要求、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等内外部因素影响,部分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大龄劳动力就业难度增加,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适龄人口的就业率和充分就业程度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同时,随着全区新一轮高精尖产业部署尤其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劳动者技能水平与岗位需求不匹配的就业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产业转型升级带来的结构性失业阵痛将持续,加强高端专业人才尤其是智力密集型人才就业促进工作任重道远。
目前来看,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仍存在需要长期弥补的短板,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尚未真正建立,可持续发展水平有待提高。企业年金发展规模和覆盖范围有限,对提高养老待遇的补充作用不理想。部分私营和小微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员、农村劳动力等就业群体由于工作不稳定,流动性强,收入水平低,参保率有待提高。基层社保服务人员配置不充分,队伍结构有待优化,职业成长机制缺乏,与现阶段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定位相匹配的综合服务能力亟待提升。社会保障应急机制不健全,面对重大突发事件,统筹制度的稳定性与灵活性不够,政府、市场与社会多方主体的协同性有待提高。
全区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但与高层次人才发展需求相比,专业化、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截至目前,全区共有获得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2家,占全市总量的比重6%,与海淀、朝阳等中心城区差距较大,且多以人才招聘、人事代理、劳务派遣、职业介绍为主,高端人才寻访、人才测评和管理咨询缺乏。面向全球尤其是专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平台较少,国际性创新创业活动缺乏,难以满足人才集聚服务需求。人才服务精细化水平不高,人才引进、非京籍生源引进、工作居住证办理流程有待优化简化,全链条服务模式有待完善。
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经济形态的快速发展正在改变传统的就业格局,催生共享用工、跨界员工等一批新就业模式,但由于与之相匹配的用工方式、工时制度、用工管理等新型劳动关系制度尚未形成,一定程度上增加劳动关系纠纷的风险和隐患。同时,受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和国际环境复杂化影响,特别是全球疫情的影响,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欠薪、降薪减薪、规模性裁员等风险隐患加大,将成为发生劳动纠纷的重要诱因,迫切要求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应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形势,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明确“优先稳就业保民生”的要求,为新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随着首都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四个中心”“四个服务”蕴含的巨大能量进一步释放,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发展韧性强劲,将为人力社保事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和条件。作为首都中心城区,丰台区要准确把握形势,抢抓机遇、应对挑战,以首善标准做好就业和社保工作部署,在更高水平上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首都人力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丰台力量。
(一)首都南北均衡战略将拓展丰台就业空间
“十四五”时期是北京面向2035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首都的关键时期,也是贯彻落实新版城市总规推动南北均衡发展的重要阶段。作为首都南部地区发展增长极,丰台将紧紧围绕“四区一枢纽”的功能定位,全面融入新一轮南城行动计划,全力保障“四个中心”建设和“四个服务”提升,为新时期全区人力社保事业注入新动能。随着丰台科技园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首都商务新区等重点功能区加快建设,一批新基建、新场景、创新平台、产业项目相继落地,将极大地拓展全区就业渠道和空间。轨道交通、航空航天以及金融、信息、科技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将对年轻化、高知化、全技能就业人群提出更大需求,蕴含着巨大的新增就业空间,将成为全区吸纳就业的重要方向。
(二)丰台枢纽型功能升级加速就业资源配置
按照高水平对外综合交通枢纽的定位要求,“十四五”时期丰台区将全力服务“三站一楼”高水平建设运营,塑造轨道上的首都南大门,带动枢纽型节点功能升级,为就业市场再开发、资源再配置创造机遇和条件。一方面,随着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建设,将带动国际商务、特色文化、高端商业功能布局,加速高层次就业人群、就业服务资源集聚,优化原有的就业结构和就业关系。另一方面,随着区域性交通中心地位提升,将推动与津冀乃至更大区域之间的“空间大圈”缩短为“时间小圈”,加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协同布局,吸引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要素资源集聚,提升丰台在更高层次就业市场中的配置能力和水平。
(三)新形态新模式带来就业社保治理新任务
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的渗透应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微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迅猛发展,催生大量的新增就业岗位,为劳动者提供更广阔的就业空间、更多元的职业转型机会。“十四五”时期,丰台区要充分把握机遇,加强人力资源开发部署,提升新经济、新模式就业技能,鼓励更多劳动者参与“互联网+”就业,减缓经济与就业的波动。但同时也要认识到,新就业形态是一把“双刃剑”,由雇佣关系的非确定性、劳动者的个体化、工作方式的弹性化等带来的潜在问题将逐步显现,要加快完善与新兴业态相匹配的制度规范体系及劳动用工和权益保障机制,全面优化服务流程和体系,释放新就业形态的空间潜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国家和北京市重大民生保障部署,紧紧围绕新时期丰台区功能定位和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变化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突出稳定就业、持续保障、维护和谐、支持人才“四位一体”的发展思路,构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促进体系,完善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营造更加和谐更加稳定的劳动关系环境,强化更加多元更加高效的人事人才服务,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丰台区建设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典范城区提供重要支撑,为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更大更积极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突出首善标准。围绕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首善标准,在治理模式、就业服务、保障水平等方面积极探索,率先发展、创新发展、持续发展,自觉服务现代化首都中心城区人力社保事业发展。
突出人本理念。坚持大局意识,统筹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城镇人口与农村人口,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支持统一,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全覆盖”与“人群全覆盖”,构筑民生“安全网”、社会“稳定器”。
突出底线思维。紧扣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以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为核心,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切实提升就业促进的精度、人社服务的温度、公共支撑的细度,坚决稳住就业总体局势,坚决兜住社会保障底线。
突出风险意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首都新发展要求,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和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危中寻机、化危为机,寻求新突破,全力以赴确保就业和社会保障形势稳定。
高质量就业更加充分。与全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高层次就业规模适度扩大,就业促进政策体系、服务手段和工作机制日益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得到有效帮扶,就业结构性矛盾有效缓解,规模性失业风险有效应对,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十四五”期间,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控制在4.5%以内。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国家和市级各项社保制度改革稳步落地,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障功能不断强化,智慧社保服务全面升级,多层次社保体系和基金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到“十四五”期末,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劳动关系环境更加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日益健全,监察执法和仲裁调解效能显著提升,劳动者工资收入平稳增长,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进一步巩固。“十四五”时期,保持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结案率90%以上。
人事人才服务更加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更加健全、用人机制更加灵活,区、街(镇)、社区三级人才服务网络优化,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高端高质素人才加快集聚,高质量发展智力支撑强劲。到“十四五”期末,各类专业人才总量达到5万人以上。
|
规划指标 |
2025年目标数 |
指标属性 |
|
一、就 业 |
||
|
1.城镇登记失业率 |
4.5%以内 |
预期性 |
|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 |
60%及以上 |
预期性 |
|
3.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
1万人次/年 |
预期性 |
|
二、社会保障 |
||
|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
128万人 |
约束性 |
|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
92万人 |
约束性 |
|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
80万人 |
约束性 |
|
7.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
参考经济社会发展 水平调整 |
预期性 |
|
三、人才发展 |
||
|
8.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
5万人 |
预期性 |
|
9.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 |
1万人 |
预期性 |
|
四、劳动关系 |
||
|
10.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仲裁结案率 |
≥90% |
预期性 |
|
1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0% |
预期性 |
|
1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终结率 |
≥70% |
预期性 |
|
1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6% |
预期性 |
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拓展就业渠道,稳定就业总量,改善就业结构,牢牢稳住就业基本盘。
(一)拓展高质量就业增长空间
坚持“产业+就业”协调发展思路,以促进更高质量的就业为导向,着力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基建就业潜力,实现产业带动就业、就业促进产业。
聚焦高精尖领域,扩大重点产业就业吸纳。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建立重大项目落地、新兴产业培育、经济政策制定等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健全促进就业责任体系。依托丽泽金融商务区、丰台科技园、首都商务新区等重点功能区,支持发展金融、科技、商务、文化等现代服务业,优先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潜力大的龙头企业、专业机构和重点项目落地。发挥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高精尖产业基础,培育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工业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吸引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集聚,加大政策支持和用工保障力度。围绕“五新”发展部署,优先推动一批新基建、新场景、新消费领域的项目落地,带动信息服务、数字经济、高端商业等行业大规模就业,培育新就业增长点。
推动民生项目建设,释放就业安置潜力。紧密结合全区空间规划和功能布局,以丽泽金融商务区、首都商务新区、河西地区为重点,加快补齐医疗、教育、健康等公共服务短板,吸引优质大型机构和项目落地,优先为本区居民提供更多更高层次的就业岗位。瞄准居民生活服务品质提升需求,大力发展家政、养老、托育、养护等民生服务,优化和加密网点设施布局,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鼓励其优先吸纳周边居民就近就业。紧抓全市物业管理改革的有利契机,结合物业公司、物管会等专业化服务需求,加强就业技能定向培训,提高居民就业素质,拓宽就业渠道和机会。
加强平台集成,加大创业带动就业。整合利用市区创业政策和服务资源,加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组织专业化创业培训,开展精准化创业帮扶,推动初创期企业和创业团队发展。以平台化、专业化为导向,持续做好全区优秀创业服务机构认定和培育,加强产业聚集、政策聚焦、服务聚合,构建覆盖全链条、全过程的创业孵化服务新模式。支持区内重点行业的大型企业数字化、平台化转型,拓展技术开发、内容创新、运营服务等关键性岗位,吸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人才批量创业就业,激发高质量就业带动活力。
(二)加强重点群体就业保障
结合新时期全区结构性就业矛盾,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积极开展精准化就业帮扶,全面提高就业质量和效率。
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面向区内零就业家庭成员、4050人员、残疾人、低保人群等就业困难人员,建立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坚持有限兜底原则,加强岗位储备,做好排序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力争“十四五”时期新增困难人员就业超过3.3万人。结合城市运行和社会治理服务需求,提高区级财政对于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本地化用工购买服务的比例,增加安置岗位供给和岗位储备,最大限度地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符合条件的就业安置机会,促进充分就业、真正就业。鼓励驻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发更多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和丰富区内困难人群的就业选择。
实施特定人群就业倍增计划。面向企业分流职工、农转工人员、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特定群体,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推动实施一批专项就业促进行动,鼓励企业扩大使用本地就业人员,确保“十四五”时期户籍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深入落实《丰台区青年就业起航计划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帮扶机制,综合运用指导服务和政策激励,激发青年就业内生动力,帮助失业青年理性择业、积极就业、自主创业,做好长期失业人员兜底保障。推动就业促进帮扶模式由“强化供给”向“注重需求”转变、由“标准程序”向“个性定制”转变,充分对接失业人员意愿和需求,加强精细化职业指导和分析,“量身定制”就业岗位,提高就业成功率,扩大新增就业规模。
实施重点区域就业帮扶计划。完善区、街镇、社区/村三级网格化就业帮扶机制,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待就业人员实施分级建册管理,提高充分就业水平。以城市化建设地区为重点,推动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建设,加强“三保”(保安、保洁、保绿)、“三管”(物业管理、车辆管理、公共管理)以及护林员、巡防员、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开发,拓宽保障性就业渠道和空间。挖掘河西地区的空间资源优势,争取二道绿隔、农用地、林地等用地试点支持,大力引进具有较强就业吸纳效应的特色项目,鼓励优先招用本地劳动力,探索以“整体输送”模式就地就近就业。
(三)提高就业技能素质素养
全面落实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部署,发挥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班的统筹作用,面向企业职工、重点就业人群等城乡劳动力,开展大规模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就业素质,提升高质量充分就业层级。
加强全领域终身制职业培训。落实市级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从面向重点人群、阶段性培训到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全职业生涯、全过程衔接的培训转变。坚持就业培训与经济发展紧密衔接,聚焦重点产业发展、劳动技能型就业、新就业形态用工需求,深入落实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扩大新兴领域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力争实现技能培训支持全覆盖。鼓励劳动者参与各类继续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培训补贴的使用效率。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加强“工匠精神”培育示范,将工匠精神贯彻融入到职业培训、企业文化等各领域各环节,评选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工匠典型,提高劳动者精益求精的职业素质。大力推行“金蓝领”工程,支持区内企业创建首席技师工作室,开展首席技师、首席员工培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领军型技能人才。组织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举办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和高素质劳动者事迹宣传展示活动,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就业氛围。
探索多元就业技能培训模式。大力推行面向市场的订单、定岗、定向培训,试点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健全培训、实习、就业全链条服务机制,实现培训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促进全要素劳动生产率提升。积极推进落实“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培训信息查询、报名选课、学分考核、监督评价于一体的线上服务,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的便利度和可及性。探索推动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积极争取1-2个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其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效用等同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持有人对应享受同等待遇,纳入人才统计、高技能人才表彰、政府奖励津贴等范围。
加强市场培训资源整合利用。发挥企业的用工主体作用,支持建设跨行业、高水平、开放式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大力推广“引校进企”“引企进校”模式,实现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对具备一定条件的企业培训中心,优先支持列入国家和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范围,辐射带动上下游人才培养。围绕前沿领域、新兴业态的用工需求,支持第三方机构深度参与全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协调推进市场化培训服务,持续优化区域劳动力结构。
(四)提升精准高效就业服务
发挥市场在就业促进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整合利用全区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延伸服务触角,创新技术手段,探索服务模式,促进人力资源要素的合理配置和高效流动。
做实做细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北京市“四精准”服务机制要求,加强城镇新增就业实名制管理,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考评,强化业务系统应用和服务过程管理,提高公共服务精细化水平。统筹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布局,深化线上线下服务融合,让劳动者和用人主体就地就近享受服务。坚持集中调整与动态优化相结合,建立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清单制度,统一服务项目、标准和核心业务流程,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街道建设,提高服务均等化程度。
培育“丰台智慧就业”服务品牌。优化线上招聘服务,用好“丰台人人就业”、“百姓就业超市”、“丰台就业综合服务平台”等线上平台,为求职人员、用工企业提供匹配推荐、政策宣传及业务办理、职业指导等“不见面”就业服务。完善就业服务工作体系运行机制,统筹协调全区就业资源,加强重点企业用工监测,提升个性化的劳动就业和人才服务。搭建企业用工大数据平台,建立就业服务专员队伍,开展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的就业帮扶,加强大数据精准识别,划分就业困难等级,主动精准推送就业岗位信息,实现“一对一”智能化服务。
提升人力资源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府监管和行业监管,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诚信等级评估,实施分级管理,培育有区域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积极争取市区相关支持,加快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完善软硬设施配套,重点聚集一批“互联网+人力资源”领域的新型平台机构,增强人才服务和就业服务的社会化活力。研究出台人力资源服务就业支持政策,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面向区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推荐岗位,提供岗位精准对接服务。
(五)加强就业形势监测预警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和手段,依托市区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加强就业失业动态分析监测,完善就业形势监测预警机制,为完善政策措施、实施精准服务、制定风险预案提供科学支撑,牢牢守住不发生大规模失业风险底线。
加强就业失业动态分析监测。定期发布《丰台区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状态调查》,建立街(镇)、社区(村)、商务楼宇三级劳动力就业失业调查机制,定期上报劳动力就业失业状况和单位用人需求,形成常态化数据积累。积极协调开展部门会商,综合利用全区宏观经济、人口变动、市场监管、社保缴纳等数据信息开展大数据分析,动态监测重点群体、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就业情况,建立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预警清单,综合研判区域就业形势,联防联动化解失业风险。
建立就业失业快速响应机制。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大对相关行业用工的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力度,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保住区域就业存量。建立就业应急响应机制,做好公益性岗位、公共管理服务岗位的应用储备,防范和应对大规模失业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加强与对口援助地区、主要劳动力输出地的信息对接,及时掌握劳动力流动趋势,有效应对突发性、局部性重大就业困难。
以满足区域参保人员多样化需求为目标,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体系,提升社会保障经办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全覆盖、优保障、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城乡社保水平和居民幸福感。
深化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制度落实,实现社会保险覆盖群体“从小到大”、保障水平“从低到高”、制度体系“从无到有”,促进新时代社会保障高质量发展。
推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落实。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统一部署,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制度和病残津贴制度,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确保各项政策和制度平稳落地。根据北京市部署,统一城乡失业保险政策,实现失业保险费率、待遇标准、申领发放流程城乡一致,促进参保人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的落实,有效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序开展“线上+线下”社保扩面征缴宣讲活动,以新村、卢沟桥、方庄等用工较为集中的区域,以及王佐镇、北宫镇等河西地区为重点,推动社保宣传进街镇、进社区(村),加强参保政策、缴费方式等“点对点”精准解读,提高社保政策知晓率。
准确把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基本社会保险与市场保险体系对接,努力构建国家保基本、企业保补充、个人投商保的社会保障格局。
拓展多元养老保险模式。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统一部署,贯彻落实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深入落实国家支持第三支柱发展的政策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部署,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支持、资金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满足区域参保人员多样化需求,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幸福生活。
强化失业保险促就业功能。全面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预防失业政策,帮助企业职工积极应对各类失业风险,更好地稳就业保就业。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制度覆盖面和失业保险受益范围,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和要求,逐步将失业保险待遇水平提高至最低工资水平的90%,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和保生活功能。
提升工伤保险保障水平。成立工伤保险事务管理机构,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提高保障水平。按照国家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落实北京市工作部署,拓宽工伤预防项目实施领域,逐步推进工伤预防工作,提高劳动者的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根据北京市的统一部署,稳步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完善待遇调整机制,优化工伤补偿功能。持续推进《工伤保险条例》和《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实施,及时调整、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积极开展工伤康复,提高工伤职工生活质量和回归岗位能力。
坚持惠民便民主线,全面推进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优化办事流程优、服务效率高、群众满意度高的社保经办服务体系,切实增强百姓获得感和幸福感。
推行社会保险综窗办理模式。结合机关事业单位、街镇和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企业、个人等不同服务对象,分类梳理服务需求和服务职能,推行“1+3”社保经办“一站式”服务专厅建设,全面落实“全口径”综合窗口办理模式,实现“即办业务前台办、网上业务后台办、经办事项全监管”,推动社保业务的组织经办方式由“基于职能”向“基于流程”转变,形成精细化、专业化和标准化的经办格局。
加强专业经办人员队伍建设。按照“全员参与、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要求,通过“师带徒”、集中培训、技能比武、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加强经办人员党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为民服务能力。强化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注重基层业务经办监督检查,提升基层民生类业务办理和综合化服务水平。完善社保经办人员日常考核和重要工作考核机制、成长激励机制,在评比表彰、晋级晋职、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加强倾斜,拓展发展空间,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
提升社会保障基金监管能力。围绕社保基金收、支管理,健全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强化科技防控和“大数据”应用,聚焦风险防控关键点,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强内控监督,及时防范化解基金安全风险。
大力推进智能化社保服务平台建设,深化“互联网+”技术在社保经办业务中的融合应用,推动各项社保服务提速、提质、提效,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推进社保服务智能升级。落实全市社保数据系统迁云上线部署,确保政务外网业务办理衔接,加快实现社保与就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数据共享。加快推广电子社保卡应用,率先推动电子社保卡具备的身份认证、生物特征识别、移动支付等能力对外开放,逐步实现“社保移动服务”。拓展丰台社保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应用,利用大数据分析、面部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等智能化手段,加强线上线下相衔接的权益保障服务,提高办理服务效率。
拓宽便民社保服务渠道。落实北京市社保服务智慧化升级安排,积极拓宽线上业务办理、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多元化服务渠道,实现社保服务从线下“8小时”延伸到线上“24小时”,推动“互联网+社保”直达民生末梢。探索上线社保智能机器人,围绕参保人员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建立社保政策和业务经办知识库,实现在线咨询即时回答,推动智能化社保经办服务升级。
坚持把源头防范与全程监察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管理机制,健全劳动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劳动诚信导向机制,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健全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全力构建新时代北京特色和谐劳动关系。
落实北京市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部署,加强区级统筹部署和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同联动,形成化解风险矛盾的工作合力。
完善“3+1”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区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完善会议制度,切实协调解决重大劳动关系问题,提高议事决策能力和组织协调性。注重发挥属地管理职能,加强三方机制的上下联动和拓展延伸,力争形成覆盖区、街(镇)、社区(村)三级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探索建立行业协会三方机制,依托协会行业管理职能,摸清企业需求,精准对接服务。成立局内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劳动监察三方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明确协调事项,深入推进全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
探索健全劳动关系联动机制。健全劳动关系内部关联部门定期沟通对接机制,注重资源整合,压实各方责任。采取项目制工作模式,成立重点项目工作组,制定具体推进方案,明确各部门任务,提高协同调处能力和水平。加强区级统筹,主动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建委等重点部门,精准聚焦难点问题,集中化解重大风险矛盾。探索建立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的融合机制,推进党建引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
按照“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的思路,加强基层劳动关系监测治理,积极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的突出矛盾、风险隐患,确保全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织密劳动关系基层治理网络。坚持自上而下,依托街镇、楼宇和行业协会资源,推动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向产业集中的楼宇、街区、园区等基层延伸下沉,探索设立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站、示范街,持续推进区级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和街道(镇)“双百双规范”单位达标命名活动,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精准化、贴身式服务。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加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培育,实施“红名单”联合激励机制,力争形成1-2家国家级和市级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引领全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加强基层协调劳动关系队伍建设,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调剂事业编制、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多种方式,配齐配强基层劳动保障协管力量。
完善劳动关系动态监测机制。依托现有信息数据、三方协调机制、专业机构,持续完善“全面监测+重点监测+定期监测”的劳动关系常态化监测模式,注重源头治理,强化风险防控。建立区、街(镇)、社区(村)三级风险监测平台,持续关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新业态用工、规模性裁员、拖欠工资等舆情社情,扎实做好风险评估研判。建立劳动关系监测数据信息台账,加强与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信息定期交换与共享,提高劳动关系风险监测系统性。落实劳动关系风险信息报送制度,按照重大隐患马上报、典型问题定期报的要求,逐级报送风险监测预警动态。
健全劳动关系风险预警体系。依托劳动监察“两网化”系统升级改造,完善风险预警模块,积极探索“云上预警”“移动执法”等智慧监察模式,提升劳动关系调处效率。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属地约谈指导和部门协调联动,力争将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严格执行分级预警机制,针对二级以上重大风险隐患,及时组建工作专班,启动风险处置预案,统筹协调风险化解。将劳动监察贯穿就业促进工作的全过程,强化招工上岗阶段的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劳动关系风险处理前置和关口前移。
牢固树立“发展为先、职工为本”的理念,统筹平衡劳动者的合理诉求及企业转型压力和现实承受能力,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营造全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加强工资支付保障力度。按照国家和市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要求,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聚焦拖欠工资频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推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落实落地,大力推广工程建设领域“三全”管理模式,确保实现基本“无拖欠”目标。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有序落实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测调查,确保职工收入水平的合理增长。聚焦工资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重点内容,率先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集体协商绩效评估机制试点,稳步推进集体合同签订与工资集体协商备案。
完善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立全区企业劳动保障信用体系,以建筑、安保、保洁、绿化等用工市场为重点,探索加强诚信档案、信息披露、信息征集等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履行守法诚信义务。组织定期开展信用评价,将具有拖欠劳动报酬、违法用工等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黑名单”,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强与区住建委、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协同监管,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及列入“黑名单”企业的社会公布频次和曝光力度,加大对违法企业的信用联合惩戒力度。
加强劳动用工服务指导。继续严格把控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和准入条件,加强针对劳务派遣企业及人力资源机构的劳动报酬权益治理,提高劳动合同的及时签订率和续订率。大力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应用,选取丽泽金融商务区、丰台科技园等重点区域,率先开展电子劳动合同应用试点,支持企业联合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出电子劳动合同相关产品,逐步规范电子合同的签署与管理。加强新业态用工指导服务,逐步建立政府、工会、行业协会、企业代表、劳动者等多方参与的协同治理模式,协商制定行业用工规范、行业劳动定额标准,指导和帮助新业态企业规范用工行为。
坚持“以调为主、调处结合、维护和谐”的原则,提高劳动纠纷调解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完善全链条工作体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加强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持续加强全区街镇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建设,提升调解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积极创建全国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单位。支持工会、协(商)会依法建立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完善多层次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和多元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就近就地化解争议。积极推进“互联网+调解”试点,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支持搭建基层劳动关系争议调解服务信息平台,实现街镇劳动关系调解组织全覆盖。
挖掘人民调解组织专业效能。围绕全区重点产业发展和城市运行建设,以教育、文化、卫生、建筑等领域为重点,聚焦劳动争议高发企业和高发区域,由主管部门牵头成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协商调解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中的基础性作用。优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布局,在特色街区、大型社区挂牌建设一批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站,设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员,积极探索争议纠纷化解机制,打造劳动争议维权三级服务体系。推动建立“一站式”调解工作平台,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和力量,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仲裁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率。落实北京市仲裁办案系统管理要求,积极推进“互联网+仲裁”,优化简化仲裁办案程序,进一步加大繁简分流、简易处理、终局裁决工作力度,确保按期结案率达到市考核标准。落实《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组织召开与区人民法院定期或不定期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分析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形势,实现全部案件整体提速。深入实施流动仲裁厅下基层活动,在重点街镇和产业园区设立仲裁工作站,逐步推广争议处置“一站式”服务模式,提高仲裁效率和水平。
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提高人才质量,优化人才结构,深化人事管理协同改革,努力打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全区高精尖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
坚持人才强区战略,以精准化、高端化、实用化为导向,加强平台聚才、海外引才支持,创新灵活的柔性引才模式,营造高端人才集聚发展环境和氛围。
实施高端平台聚才计划。加快推进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分站、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建设,搭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吸引重点领域的高端科研人才集聚,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增设站企业不少于3个,累计培养博士后人才20名。以丽泽金融商务区为核心载体,吸引国内外知名投资机构、专业投资平台落地,以资本撬动具有爆发力、成长性的优质项目入驻,带动大规模的高端人才、创业团队集聚。突出企业的用人主体地位,推动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功能性创新项目等人才发展平台,加强对“平台-项目-人才”的全链条政策支持,提升高端人才落地发展的集聚力和承载力。
拓展海外人才引进渠道。依托区内大型孵化器、行业龙头企业的海外资源优势,设立海外人才引进联络点,引进前沿领域的国际一流学科带头人、国际创新合作项目,带动人才资源要素集聚。充分利用第三方机构建立国外高层次人才专家信息库,加强海外人才投资、科技项目全过程跟踪服务,指导用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借助国家和市级重大活动平台,聚焦新兴金融、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面向全球发布“人才征集令”,公开人才需求清单,精准引才聚才。
探索多元柔性引才模式。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引才理念,支持区内大型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建设柔性引才特色载体,聘请重大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领军人物以及专业高级顾问,实现优质智力资源新突破。支持重点领域的领军企业以岗位聘用、技术聘用、项目聘用、任务聘用以及人才租赁、技术入股、技术引进、课题招标等灵活方式,吸引高层次人才以柔性流动方式从事兼职、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激发人才资源活力。积极争取外籍人才配额管理制度试点,结合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数字金融等重点领域的高端人才需求,探索“推荐制”人才引进模式,放宽办理工作许可证和人才引进落户过程中年龄、学历、经历、工作许可时间等要求,集聚更多外籍高端人才。
以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导向,加强人才评价考核,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形成与全区发展阶段需求相适应的人才结构新格局。
健全人才评价考核体系。深入落实全市职称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多元化的职称评价,使不同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能够“评得上、用得好、留得住”。规范开展评选达标表彰工作,完善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发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正向激励作用。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研究制定加快紧急短缺人才高质量培养的行动方案,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联合科技、教育、商务、金融等相关部门,建立专业人才开发目录,探索“专业+”新型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开展跨岗位、跨行业、跨所有制的专业培训,吸引和留住更多专业人才。落实市级相关部署和要求,持续推进专技人员岗位晋级、工勤人员技能升考、事业人员年度考核等人才选拔培养,通过岗位的晋升、薪酬的提高、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达到“使用一个人,激励一群人,培养一批人”的效果。
加强高端复合人才培养。实施丰台区访问学者出国研修计划,面向区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高层次、专业化、个性化为导向,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人才参加海外定期人才培养学习,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围绕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复合型创新人才需求,联合知名高校院所、人才资源服务机构,更加精准地举办市级和区级高级研修班,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级高研班,提高专业人才供给规模和质量。持续推进高端领军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工作,强化实施三个“一对一服务”,力争每年有2名人才获得正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职称,支持“直通车”高端人才与高校进行科研、教学项目合作。
聚焦高端人才核心诉求,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内容,构建覆盖全区、上下贯通、职责明确、精准高效的服务体系,打造综合性、精准化的人才服务生态。
打造人才全链条服务丰台模式。持续推动“丰台区企业聚才引智之家”服务平台建设,以政企沟通、企业互动、人才培养、专家服务、岗位供需等服务为重点,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成为丰台区人才服务的品牌和名片。远期,以营造人才服务生态为导向,推动设立区属一级准公益性国有企业----丰台区人才服务集团,聚焦人才引进、人才发展、人才投资、人才教育、人才生活等重点方向和领域,探索人才全链条服务模式,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带动更多高端人才集聚发展、高质量发展。
探索高层次人才精准服务创新。设立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组建高素质服务专员队伍,加强配偶安置、子女教育、健康保健、出行便捷等服务保障,构建人才诉求集中受理、职能部门配合联动、服务事项动态可调的开放式服务体系。落实市级改革部署,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审批流程,“线上+线下”相结合建立全链条、一站式服务窗口和服务站点。强化大数据服务理念,研究设立集微信服务号、APP客户端为一体的“丰台人才”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服务功能线上统筹、服务流程按需定制、服务需求即时响应,全力构建“一键式”服务新模式。
强化人才发展政策服务支持。落实市区新一轮人才发展政策部署,扎实做好工作居住证核准权限区级下放承接,细化完善相关工作规范和流程,加强“一网预约”“一门通办”服务,对符合区域定位要求的重点产业、重点领域、优质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给予优先保障。完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制度,以更好地支撑高精尖产业发展为导向,引入更加多元的评价指标,实现指标早分配、业务早办理、落户一体化全流程服务。积极稳妥推进积分落户工作有序开展,完善线上申报与线下办理服务,以丰台科技园、丽泽金融商务区、大型孵化器等商务办公区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讲和解读,并根据实际需求提供专项审核服务。
落实国家和市级人事管理改革部署,进一步深化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业单位人事规范管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人事管理效能。
持续落实机构全面改革调整。发挥区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作用,指导教育、卫生、环卫等涉改单位岗位设置调整,重新核定管理、专技、工勤岗位数量,推进改革平稳落地。落实市级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不同行业的用人单位细化考核奖励标准,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聚焦基层事业单位核心诉求,进一步优化教育、卫生系统“引育用留”四位一体人才制度体系,以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为重点,建立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
大力推动人事管理规范有序。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协助相关单位加强合同管理、等级晋升、调动审批、考核激励等人事管理,提升组织人事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招、调动、军转、退休各类人员工资档案审核,组织规范开展人事考试,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日常管理,探索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及其岗位特点的招聘方式,畅通事业单位人员到企业、社会流动渠道,进一步提升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
发挥丰台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稳就业保就业专项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定期会商与调度制度,集全区之力扎实落实稳就业保就业任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就业、管属地必须管就业、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就业”原则,坚持政府统筹、全区发力、部门联动,探索推行“清单式管理+挂账式监测+销账式服务”的工作模式,形成合力兜住民生底线,筑牢区域就业基本盘。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各部门、各单位充分认识新时期就业促进的全局意义和战略意义,切实履行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主体责任。
结合新时期就业新形势,制定出台《丰台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及配套实施细则,重点围绕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促进、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多措并举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坚持民生保障优先,统筹整合相关资金资源,进一步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财政投入,加强促进就业工作专项支持,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切实保障社保经办服务、公共就业服务软硬件建设经费,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促进就业结构优化和社会保障公平。
落实北京市以第三代社保卡为基础的民生卡“多卡合一”建设部署,实现人社领域“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推进“京尤码”延伸拓展,覆盖所有就业群体,统筹提供全方位就业失业保障服务,实现就业服务“一人一码”。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落实好京津冀社保政策、经办服务对接,持续推进京津冀三地就业服务一体、人才培训资源共享、劳动者权益联动保护,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年度分解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对接沟通,形成各方高度参与、密切合作的工作格局,确保规划优质高效落地。将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才发展等各领域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指标完成情况纳入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及时督促规划落实。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动态跟踪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问题,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