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十四五”时期,石景山区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老龄事业发展既面临重大机遇,也存在风险挑战。为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阐明未来五年老龄事业发展的战略方向,明确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提出发展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推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推动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老龄问题相结合,显著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其它老龄事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编制。
第一部分 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石景山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方针,对标对表高质量发展要求,老龄事业发展各项指标圆满完成,重点工作任务进展顺利,全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实现创新。持续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转变,向统筹协调转变,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形成老龄工作大格局。重点理顺领导体系,创新“双双主任”领导模式,实行区委副书记和主管副区长任区老龄委主任、卫生健康委主任和民政局局长兼任老龄办主任的双双主任制,进一步厘清区、街、社区的职责职能,凝聚起全区上下抓老龄工作的共识和合力。
——老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2016年以来,相继出台了《石景山区居家养老服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石景山区医养结合实施意见》《石景山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石景山区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指导性政策措施,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深入实践医养结合,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和老年健康服务,为石景山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20年底,全区养老保险覆盖47.59万人,累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208人。“十三五”期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加快社会保障经办效率,推广网上申报业务,新开户单位全部实现网上申报。社会保险银行缴费工作实现参保单位和缴费人员多方式、多银行缴纳。进一步发挥“社保大讲堂”的宣传载体作用,社保政策培训覆盖全部新参保单位。老年人福利和优待制度进一步完善,完善低保分类救助制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落实《北京市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办法》,建立老年残疾人福利优待制度,完善住房优待政策。
——养老服务体系形成特色。以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主动的方式,从老年人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精准化、社会化、均等化的身边、床边、周边养老服务,完成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和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在北京市“三边四级”的养老服务体系基础上,持续打造并完善特色的“十有”服务项目,即智慧养老有数据、精准服务有平台、独居空巢有巡视、家庭照护有床位、照护技能有培训、居家服务有补贴、重度失能有保险、康复辅具有租赁、居家适老有改造、综合监管有制度。全区共有养老服务设施57家,包括8家养老机构、9家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和4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实现了老人身边“一刻钟”半径内都有养老服务设施。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持续推进。老年健康政策持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机构不断健全,老年健康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基本形成涵盖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六大功能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通过建立“社区中医药老年课堂”、“健康驿站”等加强老年健康宣传活动力度,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积极开展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扎实做好老年群体疫情防控,初步形成全区15分钟健康服务圈,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老年健康管理率达到71.74%。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健康服务急救网络,院前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8.3%。推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将老年友善创建工作从大医院延伸到各个街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通老年友善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全区建成12家北京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统筹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设,做实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实现全区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建立“家医团队+健康巡诊一体机+家医服务包”为载体的流动家医工作室,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创新发展。实施中医健康养老身边工程,加强康复护理,参加北京市首批“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提升社区和家庭康复医疗服务能力。组织北京大学首钢医院积极探索安宁疗护模式,该院入选北京市首批安宁疗护示范基地。在北京康复医院设立石景山区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指导中心,金顶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成为市级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石景山区积极融入首都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三区建设”,高水平建设好首都城市西大门的关键时期,也是老龄事业补齐短板、夯实基础、提高质量的战略储备期,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着疫情防控常态化和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带来的双重变局。
(一)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
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截至2019年底,石景山区常住总人口57万人,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9.2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6.1%,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为6.6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1.6%。“十四五”期间,上世纪第二次生育高峰期出生人口将进入老年阶段,全区人口老龄化率和老年人口抚养比将持续提高,预计到2025年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将突破15%。纯老年人家庭快速增多。由于首钢搬迁调整等原因,留守、空巢老人家庭多,截至2019年底,纯老年人家庭人口占老年人口的24.3%,“十四五”时期,受上世纪7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随着独生子女父母步入老年期,纯老年人家庭将进一步增加,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提出新要求。老年人口分布不均衡。老年人口密度最大的八角街道4885人/平方公里,最小的五里坨街道仅442人/平方公里,给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提出新挑战。同时,国企退休人数占比较大,具有组织化程度高、经济收入低、老旧小区老年人集中等特点。
(二)老龄事业发展迎来重大机遇
新发展阶段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历史方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四五”时期是石景山区老龄事业夯基垒台、系统全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银发经济催生新的消费潜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信息化驱动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条件将全面改善。
新发展理念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老龄事业提出的更高要求,必须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老龄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忧患意识。针对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完善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健康石景山”建设、发展老龄产业、深化科技支撑、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等全区老龄事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坚持改革创新,推动老龄事业在“十四五”时期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新发展格局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服从服务于新发展格局是做好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必然要求,新发展格局要求立足“国家级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区、绿色低碳的首都西部综合服务区、山水文化融合的生态宜居示范区”功能定位,充分利用服务保障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和打造首都城市复兴新地标的有利机遇,实现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的动态平衡。
(三)老龄事业发展要突出应对风险挑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老年群体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凸显,对养老保障、健康养老、适老宜居环境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是对人口持续老龄化所带来的挑战的复杂性、艰巨性、持久性认识有待深化。“十四五”时期,在人口总量“天花板”前提下,需高度重视人口安全问题。同时,经济增速下降与老年抚养比提升,造成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压力增大,需加强社会动员、社会准备,提高社会共识。
二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不充分、不平衡。人口高龄化程度增加与家庭规模缩小,失能失智、独居等老年人数量增加,社会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快速增加,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三是老龄产业和市场发育不充分。老龄产业新旧动能转换不畅,老年产品用品和服务供给不足、质量不高,老龄科技水平亟待提升,老龄产业市场有待规范发展。
四是养老服务资源整合不足。跨区域、跨部门之间还没有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涉老政策尚未充分整合,基层老龄工作力量依然较为薄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保障和服务动力不足。
五是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亟待加强。石景山区“四老”问题突出,老年人口多聚集在老旧小区、老房子、老厂区,对街区更新、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工作过程中需积极融入适老化元素,建设老年友好城区。
第二部分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积极老龄化和健康老龄化为指引,以构建“协调化、融合化、智能化、多元化、标准化”石景山老龄事业为基本立足点,以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举办为契机,聚焦老年群体美好生活需要,开展居家养老扩容增效、社区养老转型升级、机构养老深度改革等“十大专项行动”,实施养老服务“颐养工程”,不断优化“三边十有”“一刻钟服务”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健康石景山”建设,精准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精神文化、自我实现和适老宜居环境需求,实现老龄事业发展人人享有、人人参与、人人满意,提高老年人群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持党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筑牢应对风险挑战的制度基础。政府发挥政策托底作用,积极调动社会能动性,充分依靠市场机制,广辟发展途径,厚植发展优势,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家庭协调推进、协力驱动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强化区老龄委统筹全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落实各成员单位主体责任。
——战略引领,康养结合。在“健康石景山”战略和积极老龄化战略背景下,深入把握“十四五”时期石景山区人口老龄化特征,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老年健康服务,健全医养结合机制,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服务体系。全力打造老年友好宜居环境,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
——绿色发展,提质增效。坚持石景山区国家级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区、绿色低碳的首都西部综合服务区、山水文化融合的生态宜居示范区功能定位,推进养老、医疗服务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与石景山区建设空间布局相一致,与自然和人文环境相融合,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绿色空间。强化老龄事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吸引优质企业和发展要素向健康养老服务集中布局,全面提高养老服务和老年健康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加强老年友好宜居环境建设,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
——事业产业,双轮驱动。充分发挥老龄事业发展的政府主导机制,突出“保基本”“补短板”“促普惠”和“放市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支持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探索形成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为老服务管理运营机制,推动老龄产业成为全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发展目标
围绕国家级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区、绿色低碳的首都西部综合服务区、山水文化融合的生态宜居示范区的功能定位,基于“七有五性”民生保障要求,建设协调化、融合化、智能化、多元化、标准化的老龄事业发展模式,到2025年,老龄事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老龄事业发展质量全面提高。
(一)“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
到“十四五”时期末,通过“五化”目标(养老体系协调化、 医养康养融合化、 服务项目智能化、 参与主体多元化、质量监管标准化 )牵引带动,多支柱、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公平可持续;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公平可及、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医养结合机制更加完善;功能完善、融合创新的老龄科技和体育、文化事业产业进一步发展;覆盖全区、充满活力的老年人社会参与机制基本形成;老年人权益保障得到维护,养老孝老敬老的政策体系和社会氛围进一步强化。稳定存量、优化增量、提升质量,打造首都养老新高地。
石景山区“十四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重点指标
|
项目 |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十三五”期末值 |
“十四五”预期目标 |
属性 |
|
社会保障 |
1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8% |
制度和人群全覆盖 |
约束性 |
|
2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待遇水平(元) |
820 |
依据市级指标适时调整 |
约束性 |
|
|
3 |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
全区试点 |
普遍建立 |
预期性 |
|
|
健康服务 |
4 |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71% |
逐年提升 |
约束性 |
|
5 |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67.48% |
70%以上 |
预期性 |
|
|
6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 |
40% |
60%以上 |
约束性 |
|
|
7 |
每千人口拥有护理院(中心、站)护理床位数(张) |
0.07 |
0.14 |
约束性 |
|
|
8 |
老年人家庭照护床位(张) |
- |
700 |
预期性 |
|
|
9 |
医疗机构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比例(%) |
57% |
85% |
约束性 |
|
|
养老服务 |
10 |
建成运营街道养老照料中心数量(家) |
9 |
9 |
约束性 |
|
11 |
建成运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家) |
40 |
45 |
约束性 |
|
|
12 |
每千名常住人口养老床位数(张) |
7.86 |
8.2 |
预期性 |
|
|
13 |
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
- |
≥60% |
约束性 |
|
|
14 |
失能老人社区帮扶率(%) |
- |
100% |
预期性 |
|
|
15 |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 |
100% |
预期性 |
|
|
社会参与 |
16 |
建有老年学校的街道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
17 |
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
18 |
开展全域范围“时间银行”工作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
|
友好环境 |
19 |
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社区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
20 |
开展全域范围“敬老月”活动覆盖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
21 |
老年法律援助覆盖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
|
22 |
老旧小区改造中加装电梯数量增幅(%) |
- |
100% |
预期性 |
|
|
23 |
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 |
- |
普遍建立 |
预期性 |
|
|
工作保障 |
24 |
社会工作者与社区老年人比例 |
- |
1/300 |
预期性 |
(二)2035年远景目标
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要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匹配的老龄事业工作机制、技术支撑体系、人才队伍体系等全面形成,老龄事业新发展格局基本建立,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共识普遍形成。
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全民且运行日渐成熟。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医养结合机制更加健全,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健康石景山”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协调化、融合化、智能化、多元化、标准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家庭养老的支持政策基本完善,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实现全面协调发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基本完善。
老年人社会参与持续扩大,老年人再就业的配套政策基本落实,老年人积极作用充分发挥。老年教育均衡发展,老年人体育、休闲、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老年人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老龄产业的市场规模显著扩大,老年人产品和用品供给充分,老年人需求得到较好满足。科技对老龄事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
全社会养老孝老敬老氛围更加浓厚,老年友好型社会制度框架基本建立,信息无障碍问题明显改善,老年人较好适应智慧社会发展。
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
一、突出应保尽保,加大社会养老保障力度
(一)提高社会养老保障水平
深化多层次养老制度改革,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按时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落实北京市社会保障待遇标准正常增长制度,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拓宽办理渠道,为参保单位提供便利。推广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社保经办业务下沉,网上申报新开户的单位全部通过数字证书开户,拓宽社保业务办理渠道。全面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强管理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打造具有石景山区特点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新名片。
(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
贯彻落实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发放政策,完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以及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制度。做好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的救助帮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线”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全面落实特困人员供养和困境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制度,逐步提高特困人员和困难家庭老年人集中供养率,实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深入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稳步提高救助水平。
(三)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保障、资金筹集、待遇支付等政策体系。探索建立失能评估、护理需求认定和护理服务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各类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护理人员协议管理和费用结算等办法。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在“十四五”期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互助共济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为全市范围推广提供范例。
二、突出居家社区,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一)织密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健全覆盖区、街道、社区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提高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和老年友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面,以一刻钟服务圈为标准,增加老年人口集中的东中部地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 逐步解决布局不均衡问题。 加强“老残儿”一体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街道建设复合性、综合性服务设施,推动养老、助残、妇幼设施共建共享、服务融合发展。统筹新建小区配套养老设施建设移交,建设衙门口、北辛安托老所,推进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品牌化、连锁化、标准化运行,新增养老床位320余张,增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达到45家。引入社会资本,积极争取集中式居家养老服务社区试点项目。到2025年,每千名常住人口养老床位数达到8.2张。
加快建设养老服务联合体。强化区域统筹、对接转介、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提高经济集聚度、区域连接性和政策协同效率,以街道为单位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养老服务供应商等有序联动、资源统筹,吸纳家政服务、餐饮管理、健康管理、物业管理等企业入驻,根据自身业务优势为老年人就近提供精准服务,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协调发展。到2025年,每个街道至少建立1家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养老服务协商协作机制基本建立。
探索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综合利用长期护理保险、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等试点政策,加快家庭照护床位建设。制定《北京市石景山区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试点方案》,按照“人床匹配”原则,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辅具支持、心理服务、居家安全协助等服务,并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护理技能提升培训。建立投诉反馈机制,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帮助老年人及家庭解决居家照护难题。到2025年,试点建设养老家庭照护床位700张。
(二)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明确政府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进一步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善巡视探访制度。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基本功能,完善养老机构分类支持保障政策,推动养老机构转型为面向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护理型养老机构。
完善养老服务供给。坚持就近原则,精准分类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在巩固国家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动社区、居家、机构三种养老服务方式协调发展,促进养老机构将服务逐步延伸至居家社区,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逐步提高社区助餐、助洁、助浴、助行服务覆盖率。建立健全准入制度,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养老“保姆式”服务,为家庭养老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落实支持子女赡养照顾老年人的政策措施,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制定经济困难和失能老年人的子女及近亲属回归家庭照护支持政策,推进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提高失能老年人照护者的护理知识和技能。鼓励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支持性喘息照护服务。
探索异地养老新模式。探索制定异地养老专项补贴支持政策,推动建立京津冀区域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新格局,通过政策扶持和市场化运营相结合等措施,鼓励老年人候鸟式跨区域异地养老,满足个性化养老需求。
(三)健全养老服务监管和应急体系
健全“五位一体”养老服务管理体系。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工作机制,全面实行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以此为牵引,推动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调整,形成标准化的补贴机制和监管机制,推动形成政策支撑、措施保障、服务供给、需求评估、行业监管“五位一体”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加快推进人才培养,开展多层次养老服务管理培训,打造一支具有职业资格水平的养老护理专业队伍。
建立养老服务应急体系。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把握“封”“放”平衡,完善养老服务机构应急处置机制,统筹规划养老机构设施配备,推进养老机构建设规范标准的隔离室、消毒室,统筹预留不少于2%的养老床位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坚持依法实施、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联动、分类施策,建立民政部门依法负责牵头协调,相关部门依职责落实的养老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制度。推进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提升养老机构运行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突出医养康养,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一)完善整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构建老年健康教育网络。树立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向老年人及家庭成员广泛开展生命观教育,宣传推荐健康科普知识,促进老年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增强主动预防和慢性病自我管理、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动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基层老年协会、老年大学等多方力量,设置老年健康教育阵地。以“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等节日活动为契机,集中宣传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政策,倡导老年健康理念。
做实疾病预防保健服务。联合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人群健康危险因素的调查和评估,针对性的做好预防宣教。加强老年人疫情防控,提升老年群体传染病防治知识素养水平。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老年疾病早期干预,做好老年精神障碍患者的日常管理。健全社区居家中医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网络,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的品牌建设,打造中医药健康文化体验馆。
提升老年人疾病诊治能力。完善以急救分中心为核心、急救站为枢纽、急救网络医院为基础的院前急救服务网络体系。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业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与院内急救平台、“一键”家庭医生呼叫平台、脑卒中急救地图的信息互联互通,为急救老人提供更合理的调度、转送、交接方案。继续推进“北京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弘扬老年友善文化、加强老年友善管理、提升老年友善服务、优化老年友善环境。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在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窗口要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加强老年综合门诊建设,推进预约诊疗、双向转诊、专家下基层服务。充分发挥医院志愿者服务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门诊导医、出院随访等服务。提升老年人住院救治能力,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设一定数量的老年病房。针对老年疾病的复杂性,强化三级医院的老年病诊疗能力,打破学科和专业壁垒,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诊治服务。
加强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发挥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北京康复医院,建立老年康复医学重点学科临床基地;在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建立老年医学和安宁疗护学科临床基地;在金顶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老年友善服务示范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康复科和康复病房,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康复需求。鼓励闲置床位较多的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鼓励各街道通过养老照料中心等服务设施为非营利性护理站免费提供场地,实现康复护理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有效覆盖。到2025年,养老机构的护理型床位比例力争达到60%。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以护理为主的住院床位,承接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中的下转病人,进行医养护一体化管理。推广“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推进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提高居家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能力,定期为家庭照护者提供不同内容、层次水平的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专业培训课程,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规范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资本有序进入老年照护市场。
完善安宁疗护服务。推广安宁疗护北京大学首钢医院模式,推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科,在肿瘤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在医养结合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设置居家安宁疗护病床,居家安宁疗护床位设置数量不受区域医疗床位设置限制。将安宁疗护服务纳入社区健康服务清单基本项目,探索居家-门诊安宁疗护试点,建立“机构-社区-居家”安宁疗护转诊机制。以专科医生培训、专科护士培训等方式,培养安宁疗护人才。
(二)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
健全医养结合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医养结合机构实施卫生准入、民政扶持、医保定点等支持政策,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和养老服务资质与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政策,提升基层老年健康服务质量。
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健康服务模式。深化“医康养护”综合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养医协同”,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业务协作。加强医疗机构对养老机构的支撑,鼓励其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鼓励综合性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老年健康联合体,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促进“养中有医”,支持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开展康复、医学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以长期照料、专业护理和临终关怀为核心的护理型养老机构。促进“医养融合”,鼓励各级各类医院承办或托管养老机构。盘活医疗机构中闲置的医疗资源,开展老年慢性病诊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
促进医养康养资源下沉。推动医疗、养老、康复护理等资源下沉至社区、延伸至居家,探索在养老服务驿站设护理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养老服务,打通“养老网”和“医疗网”。鼓励家庭医生团队通过建立家庭病床、送医送药等方式开展疾病预防、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等健康养老服务。利用“吹哨报到”机制,在街道层面整合调动区域内卫生、养老、体育、残联、文化、教育、司法等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推进区域一体化医养康养统筹发展,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的一站式居家医疗和养老服务。
四、突出老龄产业,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促进老龄康复产业发展
建好康复辅具园区,打造形成康复产业体系规划布局,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品牌效益好、创新能力强的康复产品用品集群。培养康复产品用品龙头企业,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重点企业和知名品牌。全面推动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建设,完善线上租赁平台,建成两个“旗舰店”和60%社区覆盖“店中店”,优化服务中心建设,形成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利用优质社会资源,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扩大老年人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方面服务供给,促进医疗康复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二)推动老龄运动产业发展
积极打造“冬季体育运动特色先行区”。以“双奥之区”建设为主线,以冰雪运动为牵引,推动冰雪产业与健康养老、运动休闲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健全老年人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支持体育社团、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发性群众体育组织等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着力提高石景山区基层体育组织比重,形成类型多元、形式多样、覆盖老年人群的健身组织体系。开展老年人身边的体育赛事,推进“一街(单位)一品、一区一特”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将冬奥元素融入阳春社区体育节、金秋体育盛会、石景山冰雪节等活动之中。加强老年人身边的体育健身指导,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标准体系。鼓励有能力、负责任的离退休人员参与社会体育指导工作。
建设老年人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充分利用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不断完善以“15分钟健身圈”为基础的健身设施网络,强化全民健身路径建设,到2025年达到平均一个社区一处全民健身路径设施。加强室外健身器材定期维护、更新,定期对改造场地实施安全检查。积极推进“一地多用、设施共享”模式,落实老年人优惠减免政策,支持公共体育设施更大范围地向公众开放。
弘扬老年人身边的健身文化。构筑石景山区全民健身宣传平台和舆论阵地,加大对冬奥文化的宣传推广力度,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引导居民树立体育健身文化新理念。提高体育健身信息化管理与应用水平,加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体育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整合各类体育资源信息并及时发布,为老年群体提供便利的体育信息化服务。
(三)加大老龄金融服务力度
发挥北京银行保险产业园创新引领作用,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各领域养老服务工作,针对不同年龄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金融机构强化对老年人金融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金融知识,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四)优化老龄产业发展环境
坚持围绕事业办产业,办好产业促事业,将政府“社会基本服务保障+政策环境优化+标准制定与监管”职能与市场“供给质量提升+产业盈利模式优化”作用相结合,发展银发经济,加大老年健康、养老服务产业“放管服”改革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培育发展老年用品市场,优化老年人消费环境,落实老龄产业标准规范,保障老年人消费权益,有序开展对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
五、突出智慧康养,推动老龄科技创新发展
(一)提升老年健康信息化水平
建好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加强涉老信息和数据的整合力度,利用市级老龄健康信息协同与决策支持平台,逐步实现老龄委成员单位间老龄数据的互通与共享。充分利用社区移动医疗信息系统及可穿戴设备,建立智能化家庭医生服务平台,逐步完善医患签约、查看健康档案、健康知识推送、智慧诊疗等功能,增加医疗服务团队与签约居民的互通渠道,探索打造“家庭医生+巡诊+互联网线上签约”服务模式。允许将二三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远程心电诊断、远程会诊、远程健康教育等远程服务归入大医院医生下社区服务范围。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诊疗系统与可移动设备的互联互通,实现数据实时上传及共享。
(二)加快发展智慧养老
推动“石景山区养老信息综合平台”功能的拓展,打通市、区和街道三级养老服务平台,推动养老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完善全区统一的智慧养老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慧助老”专项行动,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消除畏惧情绪和排斥心理。鼓励家庭成员加强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辅导,帮助老年人提升智能技术运用能力。持续推进养老信息机、智能手环等信息智能设备适配使用,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手段精准对接养老需求,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智能化水平。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加大涉老科技研发力度,加强老龄理论研究,发挥第一动力和战略支撑作用,实现老龄科技产业全链条化、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扩大适老化智能终端产品供给,积极推广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等,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健康养老需求。
六、突出宜居环境,打造老龄友好生活场景
(一)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
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坚持“安全、便利、舒适、灵活”原则,积极引导和支持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降低老年人居家生活风险。加强适老化改造标准支撑,根据老年人家庭环境适老化的需求,形成不同类型的产品服务包,供老年人自主选择,并根据分类保障原则给予老年人家庭差别化补贴。加强公共空间适老化改造,构建社区安全便捷步行路网,以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为重点,做好商场超市、医疗机构、公园景区、银行等周边无障碍环境建设,优化老年人出行环境。
(二)打造老年友好型社区
在街区更新、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工作过程中积极融入适老化元素。落实《北京市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居住环境安全整洁、出行设施完善便捷、社区服务便利可及、社会参与广泛充分、孝亲敬老氛围浓厚、科技助老智慧创新、管理保障到位有力”为标准,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加强老年宜居住宅、专业化养老社区建设,优化社区生态环境,将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居住环境匹配,从源头上解决老年友好宜居环境建设问题。
(三)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
开设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开通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指派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办理案件,依法为涉案老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辩护和代理,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对高龄、空巢老人、城市“三无”老年人和城乡低保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的触角作用。加强社区调委会和法律顾问培训,便于老年人就近获得法律帮助。加强与养老服务机构的沟通,重点对家庭养老支持、老年监护、长期照护保障、养老机构建设、养老社会环境、养老服务纠纷处置等问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加大联合宣传力度。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联合公检法、民政等部门定期开展老年人维权等专项活动,宣讲《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优待政策,增强老年群体法律意识和防骗辨别能力。
(四)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
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宣传教育,倡导树立积极老龄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讲好石景山区老龄故事,引导全社会形成协同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共识。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养老、爱老、助老、孝老主题教育活动,营造孝亲敬老良好社会氛围。选取新时代孝老爱亲先进典型并加大社会化宣传力度,推动孝文化宣传常态化。将养老、孝老、敬老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将赡养父母行为纳入公民个人社会诚信档案。
七、突出终身发展,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
(一)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
树立积极老龄观,鼓励老年人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积极看待老年生活、主动保持身心健康,主动参与社会生活。积极拓展老年人力资源开发渠道,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年龄段劳动者就业需求和特点,加强就业信息发布,依法保障大龄劳动者就业权利。
(二)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等组织,推广普及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支持社区因地制宜,利用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完善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设施网络。建立老年心理服务组织和服务网络,开展心理咨询、情感疏导、应急干预等服务。
(三)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
建立高效畅通的老年教育管理运行机制,逐步形成以石景山区老年大学为引领、各街道老年大学分校为骨干、各社区老年学习点为基础的开放性、包容性三级老年教育服务网络。建设老年人身边的学习场所,到2025年在实现老年学习点全覆盖的基础上,培育区级老年学习示范点50个。积极探索新型社区老年教育模式,成立老年教育专家顾问团和教学研究团队。依托石景山社区学院中老年数独基地等组织开发适合各年龄段老年人需求的老年教育课程体系,建立老年教育资源库,鼓励多元主体共建共享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加强老年教育展示与宣传。
(四)支持老年志愿服务
积极引导老年人参加基层社会治理与社会公益活动,推动社工和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专业化发展。制定全区统一的“时间银行”运行系列标准规范,完善志愿服务激励回馈体系,激活社区治理生态,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全社会形成以志愿服务为核心,互帮互助、共建共享的互助养老服务新格局。到2025年,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30%。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对老龄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老龄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将老龄事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计划,及时研究部署,明确发展目标,抓好责任落实。深化老龄事业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老龄委的整体合力。明晰区内老龄管理组织职责,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龄工作。
二、加强政策保障
落实和完善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政策,积极探索符合石景山区情和发展要求的老龄事业发展政策体系,积极支持老年健康产业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主动作为,立足自身职责,认真落实本规划,确保相关政策有序推进。
三、加强资金保障
加大老龄事业性配套资金投入,提高基本养老保障,加大对养老机构建设、医养结合发展、居家社区养老、医养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财政支持。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医养服务。
四、加强督促检查
加强综合监管,将落实老龄事业政策情况、养老服务覆盖率、老年人满意度等指标纳入对各部门、各街道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并加强评估督查。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实行初期报告制、中期评估制、末期评审制。
五、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对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宣传报道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积极推广各部门、各单位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注老龄问题、关心老龄事业、支持老龄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
石景山区“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重点工程
1.养老保障促进工程。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持续实施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相关制度,聚焦特殊困难老年人精准施补,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加强养老相关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和内容,为特困、低保、低收入、高龄、失能、失智等困难老年人提供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
2.养老服务设施优化工程。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到2025年底,新建养老设施(含配套)不少于5处,新建社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每千名常住人口养老床位数达到8.2张。做好养老机构软硬件和消防改造,到2025年,区内所有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达标率达到100%。充分发挥星级养老机构示范作用,制定《石景山区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养老机构综合监管评估体系,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开展养老家庭照护床位建设,制定《北京市石景山区老年人家庭照护床位建设试点方案》,试点建设家庭照护床位700张。构建街道层面养老服务联合体,到2025年,每个街道至少建立1家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
3.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聚焦老年人照护需求和关爱需求,建立《石景山区基本公共养老服务清单》。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顾问”试点工作,发布《石景山区幸福养老便民手册》和《养老顾问手册》,推出套餐式“养老服务包”,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和养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申请、紧急救援等服务,到2025年,开设社区“养老服务顾问”点达到57家。健全居家养老巡视探访服务制度,在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全覆盖基础上,适度拓展服务对象,加强对服务效果监督评估,到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率达到100%。优化升级老年助餐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超市、便利店等商贸企业加盟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借助公共餐饮单位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加工能力和网点提供便捷助餐服务,设置“老年餐桌”。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传染性疾病常态化精准防控,制定并实施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院内感染控制与集中应急隔离场所,保障区域养老服务机构人员安全。试点“物业+养老”新模式,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对居家养老进行“一站式”“保姆式”服务。
4.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工程。每年举办一次区级养老服务技能竞赛,全面提升养老护理员素质。开展养老人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项目,对不同层次养老相关人员实施全员化培训。保障养老服务人才待遇,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引进、岗位(职务)晋升、激励评价机制,做好养老服务人才补贴工作,到2025年底,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护理员数达到60人。
5.老龄健康产业促进工程。推进国家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工作,运营康复辅助器具社区共享租赁系统平台。优化设施布局,建成2个“旗舰店”,社区“店中店”网络覆盖率不低于 60%。积极发展养老普惠金融,强化金融安全宣传教育,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工作。
6.安宁疗护试点工程。按照市级要求,将安宁疗护工作纳入区域卫生服务规划,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研究确定安宁疗护服务收费项目和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并完善安宁疗护相关制度,出台服务人员资质、患者收治标准、药物配备监管、舒适护理标准等标准规范。建立安宁疗护分级诊疗服务和转介制度。
7.智慧康养促进工程。推广居家养老精准化服务项目,为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家庭、75岁以上“三失一独”(失能、失智、失独、独居)老年人家庭配备居家养老服务信息机并逐步拓展覆盖。强化老年人平安健康智能监测,推广八角街道“智慧安全养老社区应急服务中心”工作模式,为辖区内弱势群体发放智能手环,安装室内智能无烟感报警器等居家安防设备。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数据集成化,打通市、区和街道三级养老服务平台,推动养老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完善全区统一的智慧养老公共服务平台。
8.老年友好社区创建工程。升级居家适老化改造,重点围绕功能提升、设施配套、布局改造等方面,充分考虑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的个性化需求,满足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洗浴如厕、康复护理等需求,增强居家生活设施设备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加快推进老旧小区适老环境改造,把适老化要求纳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有机更新,以推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无障碍设施改造为重点,加快推进社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真正把服务送到老年人的身边、床边、周边。按照“一街一策”“一楼一策”原则,确保社区适老化改造落实到位。
9.敬老爱老宣传工程。利用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活动,广泛宣传我区涉老惠老政策、老龄事业发展成果、健康老龄化理念,营造孝老敬老助老社会氛围。继续开展“孝顺之星”命名工作,对本区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以及市级“孝顺榜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广泛宣传。
10.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工程。探索推进“时间银行”互助服务,制定全区统一的标准规范,积极推动“当好独居老年人‘守门员’”、“小老人帮老老人”等志愿服务项目,将“时间银行”相关数据对接石景山区养老信息综合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