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河西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打造首善之区、品质城区升级版的关键时期。做好河西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对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建设城市治理标杆区、品质生活样板区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取得的主要成绩
“十三五”期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坚决履行好民政工作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聚力克难攻坚、深化改革创新,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社区治理不断发展
基层治理力量进一步夯实。社区全部实现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修订完善《河西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持续推进“两评三会一公开”,社工日常管理持续深化。加大人才培养,社工培训更加全面精准,社工队伍建设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实现美丽社区全覆盖,全区140个社区组织健全、具备条件的社区全部建成美丽社区。采用调剂、置换、接收新建配套房、租赁等多种方式,实现149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全部达到100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旧楼区长效管理连续四年1000万平方米以上考核第一、连续三年获得天津市旧楼区长效管理工作示范区。圆满完成“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任务,高水平通过民政部结项验收。
(二)养老服务不断丰富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以中低收入老年群体为切口,探索特大城市居家养老发展新模式。实施居家养老“133工程”,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更加充分、均衡、便捷、优质。优化政策支持,推动企业可持续运营。打通数据壁垒,集成网络平台搭建河西养老服务网站,为全区老年人提供方便高效的线上养老服务。对全区老年人开展需求问卷、精准分析,为养老服务项目及载体布局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为住养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安全监管,聘请第三方安全评估公司每月对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建立隐患台账,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十三五”期间,全区共建成3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建养老机构13家,新增床位766张。区委、区政府先后投入200多万元,开展养老机构整体提升、电梯安装、安全设施改造,养老机构环境面貌得到改善。
(三)兜底保障不断增强
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区委宣传部等33个部门共同组成的河西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困难群众的生活、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多方面多层次救助体系发挥作用明显。成立了河西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机制,实现救助对象精准认定。积极探索“救急难”工作机制,圆满完成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任务。研究出台《河西区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医疗救助的实施方案》《河西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实施细则》等制度,使街道社区在落实救助政策更有指导性和操作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不断提高救助资金保障标准,困难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2016年至2020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80元调整到101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标准由234元调整为303元;城市特困供养标准由1560元调整为1870元。累计支出各类低保救助资金6.39亿元,支出临时救助资金4651.94万元,使困难群众面临的各种突发性、阶段性困难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社会救助成效明显,更多的困难群众从中受益。
(四)社会组织有力发展
社会组织管理用力,社会组织年检严格开展,社会组织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社会组织党建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优秀党外人士和管理专业人才吸纳效应明显。“十三五”末期,我区有社会组织205个,其中社会团体5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8个,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2917个。
(五)专项服务不断完善
按照国家5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完成河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新址建设,中心配套设施更加完备,政风行风建设和窗口服务显著增强。完善信息化建设,实现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和婚姻收养登记标准化建设。殡葬服务市场监管进一步强化,深入推进文明举丧和文明祭奠宣传工作,殡葬管理逐步实现常态化。
(六)福利慈善事业不断深化
全面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十三五”以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65.26万人次,共计12256.25万元。落实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享受“单人保”政策。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依法推进,健立河西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各部门职能,推进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精准救助,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与基本生活。加强保障关爱未成年人,制定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完成全国儿童福利综合管理系统中数据录入、更新,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全区配齐儿童督导员共14人、社区儿童主任共141人,实现全覆盖。成立河西区未成人保护中心。持续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项目。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提供安全教育、情感抚慰、能力培养等专业服务。“十三五”期间,共发放困境儿童补贴113650人次,共支出2273万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340元调整到2570元。
回顾五年来的发展历程,在全区各级民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的差距与不足。一是居家养老分众化、精细化服务供给能力还不够强,为老服务水平仍有提升空间;二是社区治理精细化水平、社区工作者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面临新课题;三是社会救助水平距离困难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以慈善组织救助为补充的救助模式还处于探索阶段;四是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等综合监管体系还需完善,执法程序需更加严谨,亟待在卫生、教育、文化等各领域孵化培育公益类社会组织,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还需向多元化领域拓展。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
二、“十四五”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天津由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向更高阶段迈进的关键阶段,是河西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首善之区、品质城区升级版,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的机遇期,民政事业也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机遇与挑战并存,责任和担当更重。
(一)发展机遇
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民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视察天津提出的“三个着力”要求为民政工作提供了基本指针;提出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为民政工作提供了方法路径指引。2019年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对加强社区治理、推进志愿服务提出直接要求,为民政事业发展指明了道路方向。
二是市区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民生改善提出新需求。“十四五”时期是市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从全市来看,我市将围绕天津城市定位,按照国际一流的标准,构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相匹配的民政服务保障体系。从河西区来看,实现“建设首善之区、打造品质城区升级版”的总体定位,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需要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完善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这些为民政事业发展明确了努力方向。
三是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为民政事业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能够加快推进民政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再造,丰富民政服务供给渠道,完善民政工作服务方式,民政工作将更加高效、优质、便捷。
(二)面临挑战
一是困难群众诉求多元化。从解决温饱问题逐渐发展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等,由救助传统的绝对困难家庭拓展为救助相对困难群体,由单一的物质救助转变为全面保障性救助。但民政救助还存在救助体系不完善、救助内涵不丰富等问题,不能完全满足困难群众的各类需求,综合的社会救助体系还处在初步发展阶段,没有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帮扶。
二是社区治理面临新课题。随着居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日益增长,社会利益诉求更趋多元化,对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亟需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特别是提升社区治理精细化水平。旧楼区居民不断增强的环境意识、维权意识,与管理服务单位服务意识、服务水平的矛盾突出,亟需进一步健全旧楼区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满足旧楼区居民享受更好服务的现实需求,不断提高居民的满意度。
三是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凸显。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与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相对短缺,社会参与不充分,基层基础比较薄弱。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尚不完善,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有待建立。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亟待完善。养老服务水平与群众对养老服务质量、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等方面的期待还有差距。
四是社会组织发展道路曲折。河西区社会组织总体架构还处在发展初期,公益类社会组织偏少;部分社会组织注册资金低、服务人员少、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等问题突出;有些社会组织对自身定位和作用缺乏正确认识,自身建设和资质提升缓慢,承接公共社会管理事务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足。政府购买社会组织专业服务的项目比较单一,目前我区主要集中在养老服务这一领域,助困助残、心理干预、安全生产等领域也处于探索阶段,距离项目多元化有一定差距。
三、“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三个聚焦、三个基本”的要求,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为动力,坚持兜底线、谋福利、优服务、促治理,着力完善民生兜底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为建设首善之区、打造品质城区升级版,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核心区贡献力量。
(二)总体思路
立足河西民政的发展基础,强化民政工作的民生属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算好民生大账,民生福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聚焦困难群体、完善兜底保障工作,聚焦群众关切、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聚焦基层社区、提升社区治理水平,聚焦群众需求、提升专项社会服务效能,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社会救助更加精准、养老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专项社会服务更加有效,构建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形成与河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格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1.社会救助更加精准。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扩大临时救助对象范围,将因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巨大且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救助范围,利用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提高救助对象精准度。加强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工作机制,探索低保审核审批权限下放,综合运用社会救助基金、公益创投等手段,引导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面向困难群众开展个性化精准帮扶。
2.养老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宜老城区建设更加完备,为品质河西升级版再添新的内涵和动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养老服务有关标准,稳步推进机构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整体水平。持续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质量隐患整治工作,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机制。
3.社区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完善社区协商机制,引导居民依法依规参与社区治理,不断提升社区自治功能。提升社区工作者综合素质,做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打造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全科社工”队伍。推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精细化管理,最大效能发挥载体平台作用;持续推进“一居一品”建设,培育一批社区治理先进典型。
4.社会事务服务更加优化。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打造孵化、培育、管理、服务、资源共享一体化的枢纽型区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不断培育多领域的公益类社会组织,助推区属社会组织承接我区多元化政府购买服务。依法严格开展年检和执法工作,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规范我区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的监管工作。推进殡葬活动移风易俗,进一步弘扬紧跟时代步伐、群众易于接受、具有丰富内涵的殡葬新风。
5.社会福利体系更加完善。健全和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全方位关爱保护特殊群体。完善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机制,强化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国通办政策。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实施儿童福利服务工程,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机制,优化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平台。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大扶持培育力度,激发全社会参与公益慈善活动。
四、“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持续优化完善困难群体救助工作
1.稳步提高社会救助帮扶水平。科学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步调整特困供养人员补助标准以及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与当前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严格推行低保复审制度,对低保对象按月进行定期报告,每半年进行一次复核,确保低保对象实时跟进、动态管理,实现救助水平有升有降、救助对象有出有进。探索研究社会救助对象违规处罚的路径和方法。
2.努力打造多层级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大临时救助落实力度,拓展临时救助方式,积极探索货币、实物与转介服务等相结合的救助方式。完善“救急难”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主动发现群众的急难事件。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席会议作用,结合各部门救助职能,解决困难群众面对的各项突出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3.拓宽社会参与社会救助渠道。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利用河西区慈善协会建立救助对接平台,使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发布、爱心资源实现网络链接,提高救助透明度与针对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慈善救助基金等方式,设立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开展家境调查、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救助服务,激励多维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二)不断助推养老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4.深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按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求,以量的提升为解题之钥,实施片区化、促进规模化、实现市场化。不断完善集服务与管理为一体,包括配餐、医疗、家庭服务三大服务功能模块的区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覆盖全区的街级和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形成以区级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14个街级养老服务中心为骨干,31个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末梢的闭环式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养老兜底保障,做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孤老等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安全保障等工作。
5.深入推进养老企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宽养老服务准入条件,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培育养老服务品牌。加强高质量养老机构建设,定期对养老机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不断提升养老机构住养环境。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评估,完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专项督导、动态监测和综合监管。增强供给能力,养老机构床位逐年递增,新增床位500张。
6.深入推进养老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探索互助养老服务,建立邻里关怀帮扶网络,积极开展敲门问候、结对帮扶等老年志愿服务活动,打造服务品牌。倡导积极的老龄观,以老年协会等为载体,鼓励支持老年人走出家门,服务社区、建设社区,让老年人在社会参与中实现自我价值。
7.深入推进宜老城区建设。结合居家养老服务任务,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等融合建设,对周边环境设施进行适老化提升改造,打造3个宜老社区。充分发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功能,丰富社区为老文娱活动,进一步构建老年群众多层次、多种类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和可持续性邻里养老圈。
(三)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
8.推进基层政权建设。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坚持社区居委会全部由户派代表直接选举,依法依规实现社区党组织书记与居委会主任的“一肩挑”,并推行社区“两委”成员的高度交叉任职,依法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自治活动。进一步深化“两评三会一公开”制度,探索形成有效协商议事机制,提升街道、社区运用民主协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行政区划管理规范化,确保我区行政区划有关工作严肃性、权威性。深入开展界线联查,持续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建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基础台账,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优化载体作用发挥。
9.着力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以打造一支政治觉悟高、专业素养好、服务能力强、居民群众满意的“全科社工”队伍为目标,加强与专业团队的合作力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对社区“一把手”、副职和全体社工进行分层次培训,确保思想引领更到位、业务培训更聚焦、能力培训更靶向,促使广大社区工作者实现从“专一门”到“多面手”的转变。五年内,建立社工培训师资库、点位库、课程库、案例库,建立一支稳定的不少于30人的“内训师”队伍,引导社区工作者从干工作向干事业转变。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国家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实现从经验化向专业化的转变,提升全区社区工作者专业“持证率”。修订完善《河西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助推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10.推进社区治理精细化。指导街道、社区严格按照工作事项清单开展工作,推动社区减负增效。指导街道、社区建立健全各类社区组织,完善居委会各下属委员会设置,细化社区管理制度,抓好社区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信息和数据台账,确保社区治理底数清、情况明。深化“一居一品”建设,在全区推广“今日我当班”、“1+N帮1”等优秀社区品牌,持续培育提炼不少于10个社区治理典型案例。依托“街片长”和“小巷管家”队伍,多途径加强社区工作力量,多角度开展社区精细化治理,推进社区工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的治理目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11.完善旧楼区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旧楼区管理服务单位末位淘汰机制,对旧楼区实施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和考核。推动旧楼区长效管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街道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持续保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采取业务培训、理论考核、实地学访、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指导好街道、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旧楼区管理能力。用好市级社区物业信息管理系统,积极推进旧楼区管理信息化建设,持续提升旧楼区管理效能。“十四五”期间,力争旧楼区长效管理市级考核优秀率在15%以上,争创“天津市旧楼区长效管理示范区”。
(四)进一步提升民政专项服务水平
12.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加快培育发展公益慈善组织、生态环保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社会组织。打造孵化、培育、管理、服务研发、展示、资源共享一体化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综合平台。加大社会组织培训力度,提升社会组织专业水平。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不断提升社会组织的自身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深挖社会组织的潜力,发挥社会组织的价值、作用及优势,推进公共服务,为河西区社会组织良性发展提供更专业理论保障、更强大的政策保障,成为河西区社会组织由生到强的坚实堡垒。每年至少培育5家公益类社会组织。同时继续做好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
13.规范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拓宽执法手段,对新成立的组织法人进行单独或集体约谈培训。规范社区公益事业经费专项管理、社会组织参与公益项目管理。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完善年检制度,保障社会组织资产不被侵占、私分或者挪用。对社会组织施行常态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每年对不少于6家社会组织进行抽查审计,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告行政处罚和取缔情况。
14.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模式。扩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规模,持续提升社会组织公益行影响力,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调处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动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力度。探索从需求调研、市场评估、社会服务、回访监督、法律服务方面挑选专业性强、服务质量好、工作效率高的社会组织挂牌入驻培育发展中心,逐步形成前期有调研评估、中期有项目和志愿服务、后期有回访监督、全程审计跟踪的管理运营模式,指导推动社会组织主动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提升社会组织的责任担当,发挥社会组织在“三社联动”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全民参与社会服务和公益行动,用项目扶持社会组织良性发展的良好局面。
15.提升婚姻殡葬服务质量。全面落实简政放权、一制三化等制度,运用数字化档案,方便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业务,优化办事流程。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设施,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提高婚姻登记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规范殡葬事业管理。积极探索、努力创新殡葬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态文明殡葬活动。注重传承优秀殡葬文化,进一步弘扬紧跟时代步伐、群众易于接受、具有丰富内涵的殡葬新风。
(五)打造精细高效的社会福利体系
16.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关爱福利体系。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落实孤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等政策文件,督促各项政策积极落实到位。以困境儿童为重点,夯实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救助保护机制。加强儿童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河西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承担政府兜底监护和临时监护职责,推进未成年人救助帮扶宣传教育工作。强化街道、社区儿童福利督导员、儿童主任队伍建设,建立困境儿童早期预防、及时发现、报告和响应机制,解决儿童福利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17.完善残疾人福利体系。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政策评估和绩效考核,提高制度运行效率。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推动建立家庭照顾、社区照料、机构照护协调发展的残疾人长期照护体系。完善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政策,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促进残疾人服务与养老服务相互衔接。
18.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河西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暨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进救助队伍建设,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做好极端天气下救助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夏季送清凉”和“冬季送温暖”活动,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权益。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保障规划的落实机制。成立规划落实领导小组,加强本规划的实施、协调和督导,强化民政统计工作,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在 2023年和 2025年,分别对本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确保规划的实现。
(二)充分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支持作用。积极争取财政部门加大对民政事业发展投入,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建立健全以财政为主的民政事业发展投入机制,确保民政事业的资金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强化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民政干部培养力度,造就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低保专干的业务培训和日常考核管理,提高服务社区、服务居民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社区管理与服务、养老服务平台、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等基础资料数据库,以河西信息化建设为指引,树立“一盘棋”思想,实现社区建设、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业务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
(五)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外资依法进入相关民政业务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等民政事业,为民政事业筹措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