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水资源公报
2016年,全疆年降水量3775亿m3(折合降水深229.7mm),与多年均值相比偏多48.4%,比上年偏多28.3%,属降水丰水年份。
2016年,全疆地表水资源量1039亿m3,与多年平均值相比偏多31.7 %;比2015年偏多19.0%,属丰水年。
2016年,全疆共有大型水库26座(不包括电力系统水库,下同),中型水库134座,大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72.6432亿m3,比上年末多蓄水14.5234亿m3;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21.2565亿m3,比上年末多蓄水1.5082亿m3。
2016年,全疆各类水利工程总供水量565.38亿m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445.91亿m3,地下水供水量118.57亿m3,中水回用量0.89亿m3。全疆水利工程补给生态环境水量6.49亿m3。
2016年,全疆废污水排放总量为11.131亿T。其中城镇居民生活废污水排放量3.882亿T,占废污水排放总量的34.8%,第二产业废污水排放量6.05亿T,占废污水排放总量的54.4%,第三产业废污水排放量1.2亿T,占废污水排放总量的10.8%。
2016年,对67条主要河流178个重点河段的145个水功能区进行了监测评价。全年期水质评价总河长为14909km,符合和优于地面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河长14394 km,占总评价河长的97.0%,其中Ⅰ、Ⅱ类水河长11503 km,占96.2%;Ⅲ类水河长46 km,占0.3%,劣于Ⅲ类水河长516km,占3.5%。
2016年,全区降水较多,洪水频发,同时,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区出现旱情。据自治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统计,2016年洪水导致我区14个州(市、地)、80余个县(市、区)遭受洪水灾害,受灾人口达41.01万人,因灾死亡4人,失踪1人,倒塌房屋9772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36.3万亩,死亡大牲畜21.27万头。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1.96亿元,其中水利工程水毁直接经济损失14.72亿元。
2016年,南疆部分地区因需水期降水偏少,出现旱情。据统计,全疆农作物因旱成灾面积达154万亩,绝收面积5.25万亩。全区受旱草场面积达16.27万亩,因旱造成4.1万头(只)大牲畜饮水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