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利川市民政局
2021年8月
目录
第一章规划背景 1
一、发展基础 1
(一)精准救助助力脱贫攻坚 1
(二)社会福利事业长足发展 1
(三)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2
(四)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质 3
(五)民政自身建设显著增强 3
二、发展形势 4
(一)发展机遇 4
(二)面临挑战 6
第二章总体思路 7
一、指导思想 7
二、基本原则 7
三、发展目标 8
第三章主要任务 11
一、加快建设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 11
(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1
(二)提升特困供养服务质量 12
(三)强化临时救助应急功能 13
(四)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13
二、加快建设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 14
(一)优先保障儿童福利 14
(二)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 15
(三)依法帮扶流浪乞讨人员 15
(四)加强“三留守”关爱服务 15
三、加快建设温暖幸福的养老服务体系 16
(一)夯实养老事业基础 16
(二)推进智慧养老服务 17
(三)打造健康养老产业 17
(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18
四、加快建设充满活力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19
(一)推进党建引领“三治融合” 19
(二)推进社区服务提质增效 19
(三)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21
(四)推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 22
五、加快建设优质便捷的专项社会服务体系 23
(一)推进生态惠民殡葬改革 23
(二)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 23
(三)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效能 24
第四章保障措施 25
一、强化党建引领 25
二、优化工作机制 25
三、建强民政队伍 25
四、拓展资金渠道 26
五、强化监督考核 26
第一章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利川市民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主责主业,完成民政固定资产投资4911.56万元,投入12.9亿元用于兜底保障与民生福利,募集慈善资金6017万元,不断优化民政事业发展格局,有力服务了利川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精准救助助力脱贫攻坚
全面落实“兜底保障一批”,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人口,精准实施政策性兜底保障,不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特困供养“应养尽养”,临时救助 “应救尽救”,困难精神病患 “应治尽治”。“十三五”期间,累计支出城乡低保金8.94亿元,特困供养金1.9亿元,临时救助金0.3亿元,困难精神病患托养资金651.08万元。
(二)社会福利事业长足发展
适度普惠型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体系全面建立。全面落实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百岁老人尊老金标准逐年提高。实现孤残儿童“应养尽养”,对全市所有困境儿童进行普遍核查,孤残儿童在恩施市儿童福利院实现集中供养。规范收养登记程序,坚持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有效保障困境孤儿健康成长。实施助学工程,改善边远山区小学办学条件。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应补尽补”。利川市福利彩票销售额在恩施州名列前茅,在湖北省居于前列。开通 “利川慈善总会”微信平台救助系统,协助省慈善总会开展“慈善联合医疗救助”。开展“微笑列车”、“爱佑童心”、“白内障复明光明行”等医疗救助项目。“十三五”期间,累计救助孤儿8268人次,投入救助资金0.13亿元;投入44万余元为沙溪乡、忠路镇、汪营镇等乡镇小学“改厨”“改厕”“改住”;累计发放高龄老人津贴0.56亿元;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1亿元;拨付慈善救助资金102万元。
(三)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有新进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覆盖率有新突破,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能力有新提升,初步构建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殡葬改革持续深化,殡仪服务持续改进,殡葬治理持续推进。加强婚姻登记软硬件建设,提升了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化、智能化、人性化水平。区划地名管理成效显著,高标准完成了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出版了《利川地名志》《利川地名文化丛书》,成功拍摄了地名普查宣传片《夷水探源》。地名文化挖掘工作取得全省考核第一名的好成绩。完成了边界年检任务和巷道标识任务。精准核灾,及时救灾,救灾减灾工作高效有序。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妥善安置与服务退役军人。“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693万元新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个;1新建成1家养老机构,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35张;投资1823万新建利川市民政福利中心2,投资3198.85万元改造升级乡镇福利院设施设备;投资1767.26万元完成利川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30万元启动农村公益性公墓试点建设项目;累计入库11大类地名数据信息10566条,收集编纂地名故事120多篇,年检鄂渝边界456公里,埋设省级界桩12块;累计安置转业士官67人,接收退役士兵261人,培训261人,发放自主就业金277.6万元。
(四)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质
依法有序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党建引领下的共建共治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社区服务机制初现雏形。八个“难点村”得到有效治理,“阳光政务”有序推进。努力培育社会组织,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与基层治理,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585个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新成立社会组织115个;动员社会组织开展扶贫项目6个,投入资金29.6万元,受益贫困人口620余人。
(五)民政自身建设显著增强
强化党建引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推动利川民政事业发展的“第一要务”。深入开展“支部主题党日”“两学一做”和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在全市民政系统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实施细则,严控“三公”经费,驰而不息整治“四风”新表现,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主要精力用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矛盾和解决问题上。基层民政队伍力量得到充实。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利川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战略机遇期,是利川市民政事业进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的重要窗口期,利川市民政事业的转型和发展将面临着新机遇与新挑战。
(一)发展机遇
——构建新发展格局,民政职能定位更加精准。“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期。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民政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担负着改善民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任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民政持续发挥在民生保障中的兜底性作用,在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践行新发展理念,民政高质量发展更加迫切。“十四五”时期,是我国践行新发展理念,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民政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政事业发展,就如何更好发挥民政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出台《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发[2020]14 号)等政策文件,恩施州委、州政府对推动恩施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周密部署,出台《中共恩施州委 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全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举措》。
——把握利川发展机遇,利川民政大有可为。“十四五”时期,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宜荆荆恩”一体化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跨区域合作将为利川市的发展带来重要机遇。利川市要“涵养大生态、发展大产业、建设大数据、普惠大民生”,努力打造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国优质休闲康养基地,迫切要求民政工作对标利川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聚焦民生保障、生态养老、文明殡葬、基层治理等领域持续创新、奋发有为。
——回应群众更多期待,民政事业空间广阔。“十四五”时期,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为强烈、更为多元,从生存需要向发展需要拓展,从物质需要向精神需要拓展,社会对民政工作的期盼和要求越来越高,民政为民服务应更加丰富、多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既要保障贫困失能老年人老有所养的基本养老需求,又要不断推动养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民政工作要实现从兜底救助、普惠福利到优质服务、温暖人心的跃迁,事业发展的空间十分广阔。
(二)面临挑战
——民政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受山区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限制,利川市民政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滞后,很多领域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全市城区面向社会公办养老机构只有1所,民办养老机构发展不足,无法满足社会养老需求。救助管理站没有专门场地,福利院配套设施设备比较陈旧落后。很多社区服务设施智能化不够,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民政大数据平台尚没有建立,民政服务智能化水平不高。
——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不强。民政工作情系万家、内容复杂,但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服务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基层民政干部绝大部分都是身兼多职,长期处于严重超负荷状态。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急需激发城乡居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活力,健全社会动员和公众参与机制。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年龄普遍偏大,管理和护理水平不高,现有特困供养机构护工均为劳务公司购买服务人员,不具备专业护理资质,无法满足特困人员精神层面的照护需求。
——民政资金投入不足。利川市民政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投入,地方投入和社会投入严重不足。近两年受全球疫情的影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增加,利川市旅游业也受到较大冲击,政府财政保障能力有限,已脱贫群体的防返贫、未脱贫群体的兜底保障需要大量资金,民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基本社会服务提质量也需要资金。虽然近年来民政资金投放总量逐年增长,但使用途径和范围受限,经费紧缺仍然是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第二章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民政工作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以推动利川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打造“三示范区”,3实施“四大工程”,4加快“五大体系”5建设,着力构建与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以民为本,保障民生。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践行“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理念,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关乎百姓利益的重点、痛点、难点出发,将增进人民福祉、满足人民需要、巩固民生保障作为利川民政事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发挥好民政兜底保障、预防返贫、巩固脱贫功能,让更多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使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民政城乡一体化,使之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实现城乡民政协调发展;加快推进社会福利普惠化,加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的资源整合、政策统筹,实现救助保障与普惠福利协调发展。
——政府主导,共治共享。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发挥政府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完善公共财政对民生投入的自然增长机制。发挥企业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辅助作用,完善市场力量对民政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桥梁作用,完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共治共享机制。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形成 “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强协同治理,坚持全民参与,强化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更多依靠政府、社会和市场力量的合作来回应关切。
——创新驱动,科技引领。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坚持用创新发展的思维研究破解民政事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培育发展新动力。加快推进民政的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坚持标准化发展,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加快科技创新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的智能化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利川市民政事业整体发展水平保持恩施州前列,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民政智慧化、精细化、标准化建设,构建利川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到2035年,把利川市打造成全州兜底保障示范区、“五社联动”示范区和康养融合示范区。
——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效果显著。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为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实现救助管理服务提档升级。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及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显著增强。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大格局基本形成,基层社会治理“五社联动”机制逐渐完善。构建高效的基层治理体制,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层群众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社会治理创新“利川模式”取得重大突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面构建“互联网+社会服务”模式,启动“智慧民政”试点建设。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康养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稳定推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殡葬移风易俗取得重大进展。婚姻综合服务提质增效,儿童收养进一步规范。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社会专业力量提供多样化服务。
“十四五”时期利川市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 | 单位 | 2025年目标值 | 属性 |
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 | % | 不低于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 预期性 | |
持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
持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 % | 100 | 预期性 | |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 | 100 | 约束性 | |
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 | % | 100 | 约束性 |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 | 60 | 约束性 | |
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 | 60 | 预期性 | |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 | 50 | 预期性 | |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 | 人 | 300 | 预期性 | |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 | 80 | 预期性 | |
城市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服务设施面积 | 平方米 | ≥1000 | 预期性 |
第三章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设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造兜底保障示范区(详见专栏1)。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等各类困难群众认定标准,精准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出台各类社会救助实施细则,压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监管责任, 健全乡镇 (街道)、村 (社区)干部走访探视制度。
专栏1打造兜底保障示范区 1.完善识别机制 健全救助信息共享机制、收入核对工作机制、兜底监测预警机制,形成重点人员监测台账,主动发现社会救助对象,主动开展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建立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和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精准确认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及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资金,落实精准救助、智慧救助。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流程,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加强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落实低保渐退期制度,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兜底精准、保障有力。”开展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完善城乡低保公示公开制度。 2.加大保障力度 加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救助力度,规范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完善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救助标准年均增长率不低于地区GDP增长率。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成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人员,实施政策性兜底保障。对低保家庭中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实施重点救助。 3.拓展救助形式 拓展社会救助内容,在提供物质救助的同时,积极发展就业援助帮扶、技能培训、照料护理、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模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开展家境调查、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
(二)提升特困供养服务质量
加强城乡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特困供养创优工程(详见专栏2)。调整优化特困供养机构区域布局,加快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将未成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认定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实行愿进全进,不断提升生活不能自理人员集中供养率,到2025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 60%以上。推进集中供养城乡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标准统一,探索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统筹使用的体制机制。完善特困供养机构医养结合功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开展特困供养服务外包运营机制创新。
专栏2 实施特困供养创优工程 1. 推进利川市失能老人养护中心改扩建项目 在城区范围内谋划建成一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养老服务机构。 2. 实施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根据乡镇福利院现状,谋划新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4个,分别为南坪、柏杨、建南、汪营福利院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3800万元。 3. 实施城乡福利院改造升级项目 投资845万元新建利川市老年福利院,总建筑面积4225平方米,设计床位数130张,同时配套建设强弱电、给排水、绿化等附属工程;投资520万元新建东城街道办事处农村福利院,总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设计床位数80张,同时配套建设强弱电、给排水、绿化等附属工程;计划投资170万元,对团堡、毛坝福利院进行消防安全改造工程。 4.特殊困难老人适老化改造项目 特殊困难老人改造5000户,在“十四五”期间,结合省州要求,每年改造1000户,每户改造金额3000元,计划投资1500万元。 5.提升特困供养照护能力 严格落实供养服务机构服务保障、安全管理等规定,增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能力,不断提高照护服务质量。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压实照料服务人员的照料服务责任,提升照料服务人员薪酬水平,评估服务质量,切实提高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培养职业化福利院院长和为老服务社工,加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逐步提高养老护理员的工资薪酬待遇和社会认同度。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国家标准等级评定。 |
(三)强化临时救助应急功能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制定出台《利川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一事一议“救急难”工作机制,增强救助时效性。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慈善帮扶的衔接,形成救助合力。在乡镇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以乡镇(街道)为主体,开展急难型临时救助。
(四)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坚持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有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社会救助为支撑、急难社会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救助需求综合评估机制、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救助对象退出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制定出台《利川市社会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利川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细则》《利川市社会救助失信惩戒实施办法》。创新社会救助方式,积极发展照料护理、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救助,到2025年,服务类救助占比达20%。建立掌上救助平台线上救助系统,推动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开展救助服务“掌上办”“指尖办”,简化急难型救助审核审批程序,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智慧救助,到2025年,利川市全域开通“12349”社会救助服务热线。
二、加快建设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
(一)优先保障儿童福利
完善孤残儿童、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孤儿养育保障水平,持续推进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保障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推进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试点建设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加强《民法典》和收养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普及收养法律政策知识,依法开展收养能力评估工作,规范收养程序和收养行为,保障被收养儿童合法权益。比照孤儿供养保障标准建立事实无人供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解决事实无人供养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困难。实施儿童保护提质工程(详见专栏3)。
专栏3 实施儿童保护提质工程 1.加强儿童福利基础设施建设 加大利川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的申报工作力度。 2. 加强儿童福利信息化建设 建设孤残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困境儿童动态信息监测机制,保证兜底保障全覆盖,动态管理无死角。 3.完善儿童福利保障措施 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完善困境儿童教育、康复和成年后安置、就业等保障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心理疏导和精神关爱。依托“孤儿助学”、“明天计划”项目,建立孤儿助学制度。加强儿童福利机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困境儿童福利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到2025年,儿童福利机构中专业护工占比达到80%。 |
(二)依法保障残疾人权益
加强残疾人权益保护,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补贴标准动态适时调整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提高补贴对象精准度。保障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康复期间的基本生活,对其他生活困难确需救助的残疾儿童予以临时救助。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实现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升困难精神病人康复水平。与市卫健局共同谋划申报利川市精神病人福利院建设项目6。
(三)依法帮扶流浪乞讨人员
谋划利川市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7。加强救助物资储备,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权益。完善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发现、报告及转介处置机制,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快救。坚持“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病人的救治工作,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已安置的流浪乞讨人员,做好教育帮扶,劝导返乡寻亲,防止其继续外出流浪。积极宣传救助政策,公布救助应急电话,方便群众遇到流浪乞讨人员时能够及时与救助站联系。
(四)加强“三留守”关爱服务
探索“五社联动”关爱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等关爱服务制度,引导空巢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健全城乡社区互助养老服务体系,为高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强化信息管理、队伍建设和服务提质,落实村(居)儿童主任通讯、交通补贴制度,强化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能力建设,到2025年,实现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配备以及新任职培训“两个全覆盖”。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妇联组织积极发挥作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在就业创业指导、精神关爱、权益维护、家教支持服务等方面完善关爱服务政策,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妇女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培育孵化养老服务类、妇女儿童类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三留守”关爱服务。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的救助帮扶。鼓励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依托学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定期探访慰问制度,到2025年,对重病重残患者、高龄独居老人、困境孤残儿童等重点对象月探访率达到100%,其中,对探访对象提供专业护工护理服务、专业社工心理健康服务比例不低于总探访人数的30%;。
三、加快建设温暖幸福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夯实养老事业基础
巩固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康养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提高高龄老人津贴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探索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制度,重点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鼓励成年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实施养老设施提档工程(详见专栏4)。
专栏4 实施养老设施提档工程 1.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试点建设分布式、多功能、专业化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护等服务。依托社会养老企业在全市范围内通过新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国有(集体)闲置资产用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建设5000张以上居家社区型、医养结合型养老床位,建设1万张学习型、旅居型养老床位。到 2025 年,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乡镇全覆盖。 2.建设互助照料中心 推进社区互助式养老,探索推广“时间银行”互助式养老服务机制,完善社区日间照料设施和农村互助养老中心功能。加大投资力度,在全市加快农村养老互助照料中心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力度。到2025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 |
(二)推进智慧养老服务
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推进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对接,建立利川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提升养老大数据分析研判能力。依托整合日间照料中心、家政公司、社区基层卫生服务等机构,构建“助餐/助推/助行+远程探访”的“三助一访”工作模式,老人通过使用手机APP、电脑、用户终端机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吃、住、游、社交等全方位优质服务,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建成一批示范性“智能化养老社区”和“智慧养老院”。
(三)打造健康养老产业
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多种途径,落实养老服务税费、土地、金融等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完善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制度,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等形式兴办养老服务产业。加大对护理型、连锁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利用利川特殊的自然和气候环境大力发展康养产业,抢抓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契机,打造一批学习型、旅居型养老试点,重点发展规模较大、功能配套、绿色生态、康养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项目,如昌建老年公寓、乐康老年公寓、麓岛国际老年公寓等,把利川打造成为恩施州康养融合示范区(详见专栏5)。
专栏5 打造康养融合示范区 1.推进康养融合发展 依托利川独特的地理气候和人文条件,将养老产业发展融入恩施州绿色发展战略,培育老年消费市场,深度挖掘生态、气候、生物、意愿、文化等资源,丰富康养、医养结合中高端旅游产品供给。巩固拓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高质量打造全国优质休闲康养基地,嵌入更多养老元素,对旅游景区和民宿旅游相对集中区域进行适老化改造,配备优质养老服务设施。 2.提升康养服务水平 围绕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社区养老服务等产业的迭代升级,加快发展物资配送、家政服务等城乡服务业,不断提升康养服务水平。 3.推进农村康养中心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乡镇或区域性托老、托幼、残疾人、三留守等服务项目,配套相关附属工程。 |
(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鼓励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大力发展普惠医养项目,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医养结合服务。加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对接,实现资源共享,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号召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兼办养老场所,将医疗机构的剩余资源转型为护理院或增设老年护理床位,到2025年,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每千名老年人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将养老机构设置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推动医养一体化产业发展进程,利用苏马荡医疗康养中心等系列项目推动形成集医疗、康养、康复、老年医学、中医药产业为一体的健康产业发展模式。到 2025 年,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和区域性特困供养服务中心实现“医养结合”服务全覆盖;养老机构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全覆盖。
四、加快建设充满活力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一)推进党建引领“三治融合”
依法依规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落实县级联审机制和党组织书记备案管理制度,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巩固提升参选率,提高村妇女干部比率。全面建立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执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以村(居)民自治为主体,尖刀班、社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等共同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格局。加强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对村(居)委员会的领导,实施村(社区)事务阳光工程,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完善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制定社区协商规程,创新丰富城乡社区协商议事形式、内容和活动载体,推进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推动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等实验试点工作。完善红白理事会、志愿者服务队等群众自治性组织建设。规范制定和修订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促进所有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发挥积极作用,积极推进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管理建设。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工作。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宣扬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城乡治理中的作用。
(二)推进社区服务提质增效
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化社区人居环境。到2025年,实现全市所有城市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建成拥有功能布局规范且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加快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2022年配齐配强城区专职社区工作者,规范社区工作者人员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开展治理能力培训,建立职业补贴机制,提高社区工作者持证比例,适时启动我市乡镇专职工作者招聘工作。推广公益积分兑换等做法,开展优秀社区工作法征集展示和推广活动,全面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积极探索“智慧社区”建设,实施“互联网+社区治理”行动计划,引导社区居民运用新媒体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协调、组织邻里互助。健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社区公益创投等机制,推进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打造恩施州“五社联动”示范区(详见专栏6)。
专栏6 打造“五社联动”示范区 1.坚持党建引领 社区党组织全面领导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健全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区域化党建格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志愿者队伍持续在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社区党员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社区党组织及时解决居民自治中的困难和难题。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规范制定和修订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群众开展自治工作。推动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 “五社联动”机制,破解小区治理难题。 2、创新联动机制 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有效运转,社会组织每年至少承接1项社区服务,居民委员会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每年至少承接1项政府购买服务;有事好协商、众人事众人协商的机制健全,居民参与协商的积极性高、效能感强。有社区志愿者回馈制度和激励机制,社区志愿服务的队伍壮大、活动常态化。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建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市级统一招聘、乡镇统一管理、社区统一使用制度。 3.推进多方共建 基层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面向居民群众的“一站式”服务窗口或代理代办服务点,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社区应用智慧社区平台,实现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等服务信息集成化;专业社会组织为社区的社会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等群体提供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慈善协会、社区基金会等社会资金投向社区治理领域。 4.强化服务共享 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完善,实行社区组织和居民轮值轮管制度,设施利用率高,开放时间不少于每天8小时;为困难就业群体提供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 “城市社区15分钟服务圈”有效满足居民生活服务需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方便居民就近就医,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社区经常开展优生优育服务、文体活动及普法宣传活动。统筹整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卫生室、日间照料中心、社会工作站、便民服务中心等功能,将城乡社区建设成为为民服务的战斗堡垒、协商自治的会议中心、群众交流的活动场所。 |
(三)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推进党建引领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力度,确保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登记、年检、评估内容。严格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强化社会组织分类管理、日常监管和联合执法,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深入推进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实施社会组织培育工程(详见专栏7)。到2025年,依法登记社会组织合格率达100%;培育社会组织达到15家;每年打造3A级以上社会组织达到登记数量的50%。
专栏7 实施社会组织培育工程 1.建立孵化基地 建设利川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重点培育和扶持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推进社会工作站、未成年人保护站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推进社会工作站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 2.加大支持力度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市级财政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的5%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市级社会救助资金中的3%用于购买社会组织社会救助服务;福彩公益金的25%用于购买特殊困难群体关爱、社会组织培育等领域的社会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明确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推行社会工作者明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 3.引导发挥作用 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动员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应急处突。探索建立“邻里议事中心”。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社会组织人员培训班,通过专家讲授、案例分析、互动交流等方式进行党建、财务、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专题培训,提升社会组织管理能力。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建立诚信承诺制度。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
(四)推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
加强慈善组织建设,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探索建立慈善超市、慈善药店。推动“互联网+慈善”发展,逐步建立慈善公益大数据平台,精准慈善救助服务。加强慈善文化建设和宣传,继续开展“慈善宣传月”活动,培育慈善典型,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营造人人参与慈善事业的良好氛围,到2025年,全市至少打造1个省级慈善品牌项目、2个州级慈善品牌项目。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力度,依法打击私彩,促进福利彩票安全运行、健康发展,规范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发挥彩票公益金在政府购买社会治理类社会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乡镇、村(社区)社会工作站和志愿服务站建设,发挥社会工作在志愿服务组织培育、社会支持网络构建、社区参与能力提升、扶老助残及关爱妇女儿童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构建以基层社会工作站为基础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市登记在册志愿者达到5万人;实现乡镇社会工作站全覆盖,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社工服务村(社区)全覆盖;培育2家专业社会工作机构,持证社会工作者达到300人以上。
五、加快建设优质便捷的专项社会服务体系
(一)推进生态惠民殡葬改革
坚持殡葬公益属性,按照城区带动乡镇、乡镇带动村(居)发展步骤,构建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符合节地、生态、节俭、惠民理念的殡葬服务体系。坚持规划引领,制定出全市公墓及殡葬发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到2025年,公益性公墓建设覆盖所有乡镇集镇、核心景区和乡村振兴重点村,殡葬服务站实现乡镇全覆盖。
积极推行殡葬移风易俗,将殡葬改革纳入乡风文明及乡村振兴建设内容,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俗,弘扬厚养薄葬。鼓励农村成立红白理事会,把治丧、祭祀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祭祀模式。有序扩大火葬区范围,推广节地生态葬法,探索出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
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殡葬用品和服务市场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和销售不易降解祭祀用品、超规格尺寸墓碑等违规经营行为。持续开展活人墓、大碑大墓、家族(私人)陵园、“三沿五区”8散埋乱葬整治行动。
(二)提升婚姻登记服务质量
依法将婚姻登记权限下放到符合条件的乡镇。深入探索“互联网+婚姻登记”,推广使用婚姻登记智能终端一体机,优化网上预约、微信预约功能,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树立婚俗新风,倡导婚事简办。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场所和婚姻家庭辅导室建设,积极引导专业社工介入婚姻家庭辅导,到2025年,婚姻登记机关达到国家3A标准的达标率达80%。持续加强婚姻家庭文化建设,大力倡导“文明婚俗、简办婚礼”的新风尚,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引导新婚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价值观和家庭道德观。开展政策咨询、婚前辅导、家庭关系等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减少婚姻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和谐。
(三)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效能
服务城镇化建设需求,优化调整城市功能分区,积极申报、推进街道办事处科学设置。按照“尊重历史、因地制宜、科学设置、安全平稳”的要求,严格依法依规,有计划、按程序组织推进村居优化设置工作。加强城区道路、小区等地名地标建筑物的命名更名管理,规范设置路标路牌,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实现地名信息常态化更新,保障地址唯一、信息统一。抓紧抓实地名文化建设,将地名普查的成果有效转化为社会公共服务的文化产品,推进优秀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积极推进乡镇勘界,深化平安边界建设。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强化党建引领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市民政局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生活号召力。实施民政基层党建品牌创新工程,在人力、财政、物力给予基层支持,鼓励基层积极探索,以党建品牌创新为载体,解决民生问题,克服工作困难,推进事业发展。发挥党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统领作用,建强基层班子,创新治理方式,提升治理效能。发挥党建对社会组织培育与监管的引领作用,把党建工作纳入社会组织考核评价体系,实现社会组织党组织机构建设“全覆盖”。
二、优化工作机制
强化市委、市政府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利川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民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治理等需要多部门联动、多主体协作的民政事业发展领域,由市政府成立议事协调机构。在民政系统内部的重点建设领域,成立专项攻坚小组等临时工作机构。加大居民经济状况核算中心等民政实体业务机构的建设力度。将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民政领域服务事项,按规定程序纳入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建强民政队伍
配齐配强民政专职工作队伍,关心基层民政干部,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具体困难,营造安心干事、尽心为民的良好环境。乡镇民政办、农村福利院的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到位,切实解决乡镇一级民政办、福利院人少事多、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要加强民政职业教育,强化激励措施,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鼓励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以政治理论学习宏志,以专业知识学习强基,全方位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着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工作实、讲奉献”的民政干部队伍,为利川市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拓展资金渠道
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民政事业的大力支持,建立民政专项资金及民政事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适当加大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投入比例。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市财政每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的5%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发展,按照社会救助资金3%的比例统筹安排社会救助购买服务项目,市福彩公益金的25%用于购买社会服务,重点投向特殊困难群体关爱、社会组织培育等领域。加大彩票销售力度,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的捐赠支持,聚集更多财力,加大对兜底保障、民生服务、基层治理等领域的投入力度。
五、强化监督考核
制定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困难群众的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让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扎根民心。把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改革等民政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市对乡镇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做好规划对接,制定“十四五”规划与年度工作衔接实施方案,以年度工作计划有步骤、分阶段抓好“十四五”规划落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定期监测与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对规划做进一步落实并进行适当调整,落实规划的制定、实施、调整、评估的闭环管理,切实以规划引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1、截至2020年,全市现有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3所,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6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287个。
2、此为一期建设项目,含利川老年福利院、东城福利院以及利川市救灾物资储备库。
3、三个示范区:兜底保障示范区、“五社联动”示范区和康养融合示范区。
4、四大工程:特困供养创优工程、儿童保护提质工程、社会组织培育工程、养老设施提档工程。
5、五大体系:加快建设精准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体系、充满活力的基层治理体系、温暖幸福的养老服务体系、优质便捷的专项服务体系。
6、利川市精神病人福利院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建设300张床位,计划投资3600万元。
7、利川市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建设50张床位,计划投资450万元。
8、三沿五区:沿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河道沿线,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集中居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