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衔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时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新时代房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为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结合房县实际,特编制《房县国资国企“十四五”发展规划》。
一、“十三五”主要工作回顾
“十三五”期间,房县国资国企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城两基地三中心”和建设“五个房县”发展定位,开拓融资渠道,狠抓有效投资,国资国企管理改革扎实推进。
(一)资产总量稳步提升。扎实开展清产核资,对全县国有资产实现信息化全过程管控,截至2020年,全县账面国有资产总量104.4亿元,负债47.02亿元,净资产57.38亿元。其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5.56亿元,同比增长52%;负债总额9.31亿元,同比增长59%;净资产总额26.25亿元,同比增长49%。新组建9家政府出资一级企业资产68.84亿元,负债37.71亿元,净资产31.13亿元。
(二)监管体系日趋完善。转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等5个管理办法,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出租、处理等行为;在县属企业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各项经济业务账务处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明显提升。
(三)服务发展积极有为。积极完善融资担保机制,提升担保能力,发挥“助保贷”、“过桥贷”、“担保贷”作用,为实体经济提供支撑;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城乡供排水一体化、西关印象改扩建等PPP项目实施,做好纺织产业园等新增PPP项目产业基地开发建设的入库申报。
二、“十四五”发展环境
(一)国家层面,改革方向已明确。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全球经济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深度调整期和新冠肺炎疫后世界大变局,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中国经济处于结构持续优化调整、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随着各项改革全面推进,尤其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列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内容;湖北正面临着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加强对湖北经济社发展一揽子支持政策机遇,启动疫后重振“十大工程”三年行动和国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这将对房县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政策机遇并产生深远影响。
(二)县级层面,机遇与挑战并存。
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发展动力、城区功能定位、空间布局框架、综合配套不断清晰和逐渐定型的关键阶段,但面临转型发展动力不足、体制机制束缚明显、国资国企改革相对迟滞、民生改善任务艰巨等问题和挑战。
一是县属国企普遍规模偏小。对房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发挥不够,如何放大国有资本杠杆效应,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房县转型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管理体制机制亟需理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尚待建立,科学分类、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监管体系有待落实,经营性国资全覆盖统一监管机制尚未形成。
三是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国企管理人才特别是懂经营会资本运作的领军人才匮乏。
三、“十四五”规划总体思路、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一城两基地三中心”发展定位和“南部中心城、绿色生态县”发展目标,以推进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为主线,坚持将服务大局与履行国企使命结合、将深化改革与推动企业发展结合、将强化监管与增强企业活力结合、将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结合,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投向、完善国有资本监管机制、增强县属国企有效供给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经过五年努力,全县国资监管机构职能明确,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完善,国有资本授权放权经营体制全面落实,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有效提升,国有企业党建明显强化,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职责全面落实。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对企业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2、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县情,找准重点,破解难点,攻坚克难推动改革。
3、坚持市场导向。紧扣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发展方向,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4、坚持放管结合。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严格做到监管权力清单内不放手、清单外无权力,真正形成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5、坚持稳妥有序。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节奏、力度,确保改革协调推进、务求实效。
6、坚持风险可控。把主动防范化解风险放在更重要的位置,科学研判、应急谋远,着力防范和化解企业各类风险。
四、发展重点与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
1、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全面落实党建入公司章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建尽建,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和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更好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制定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2、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企业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推动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集中、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突出“三重一大”决策和重点经营环节的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加大国有企业反腐败力度,打造清廉国企。
(二)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3、搭建国有资本运营平台。一是依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在政府授权下,按照“资产集中、资本聚集、资金集成、资源节约”思路,开展国有股权市场化运作、培育社会民生产业,有序推动由实物形态的“国有资产”转变为价值形态的“国有资本”。二是搭建产权交易平台,组建房县产权交易中心,规范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提高国有资本运营能力和运营效率。
4、分类明确企业主业。立足完善城镇服务功能、保障城市稳定运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对县属政府出资企业按功能类、公共服务类、竞争类分别确定企业功能定位,合理确定企业主业。功能类企业重点从事完成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任务,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公共服务类企业重点从事确保城市稳定运行相关行业,努力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竞争类企业主要从事市场化生产经营,在兼顾社会效益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5、科学推进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水、电、气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获取合理回报,减轻政府举债压力。
6、扎实推进企业改革。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国有资产集中统一授权监管的基本原则和改革方向,坚持一企一策,因企施策,有序推进企业改革改制。
引资培育一批。立足我县绿色有机农产品、生物医药等优势资源,加强与央(国)企合作,有针对性的引进双方战略取向一致、符合房县发展实际的央企省企的资金、人才、技术、管理,实现与我县优势资源嫁接,补齐我县短板弱项,用好后发优势。
改制重组一批。坚持以“放”为主,因企制宜,宜改则改,宜控则控,做到改制范围、改制形式和出让对象全面放开,积极利用资产证券化途径,支持有条件的县属国企改制挂牌上市,鼓励县属国企将优质资产和业务注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全面完成县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以国资运营公司为平台,以股权多元化为突破口,撬动社会资本共同投资符合我县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项目,通过股权合作实现融合发展。
退市注销一批。对发展后劲不足、名存实亡的僵尸企业,通过破产、解散等方式强制退市。
(三)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7、规范董事会建设。改变行政化管理思维和方式,强化资本纽带关系,依据股权关系向所出资企业委派董事或提名董事人选,通过董事体现出资人意志,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和水平;
8、规范监事会建设。建立健全公司内设监事会,实现监事会监督全覆盖,规范监事工作制度,完善监事履职管理和评价,培养一批复合型监事会主席和专业化、职业化专职监事,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9、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探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机制;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契约化管理和职业经理人制度,适时开展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加强财务总监队伍建设,完善选聘和派驻机制,参照企业副总经理进行管理,保障履职权利,加强履职考核。
10、完善薪酬分配机制。建立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人力资源价值相匹配、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改变企业薪酬分配“事业化”模式,加强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全员绩效考评,建立以业绩为导向,与营收利润挂钩,收入能增能减、奖惩合理规范的薪酬分配机制。
(四)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11、配置完善监管机构。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合理设置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把功能、目标和主要职责聚焦到“管资本”上,全面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负责国有企业党建等职责。
12、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求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改革方向,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以管资本为方向、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以预算监管为抓手,以优化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为重点,完善公司章程管理、监督管理、信息披露、业绩考核、追溯扣回等约束制度。转变国资监管方式,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真正做到不该管的依法放权不越位,该管的科学管理不缺位。
13、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监管。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原则,推进全县党政机关、公益类事业单位与所属企业脱钩以及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将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集中优化配置,县级国资监管机构专司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登记,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国有土地、房屋及自然资源资产等符合会计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各类国有资产纳入会计报表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产权清、状况明、全覆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4、推进全面预算管理。指导县属企业董事会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推进企业全面预算工作;加强对县属企业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管、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企业领导班子业绩考核、绩效激励范畴。
15、规范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合理统筹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加强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合理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国有资本收益重点用于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国企资本金注入和国企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以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等。
16、建立企业考核机制。建立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全员绩效考评机制,强化业绩考核的针对性、引导性,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板块,科学合理分类监管,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分类考核,做到绩升薪升、绩降薪降,强化正向激励。
17、统筹各类监督力量。建立协调机制,推进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统筹衔接;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共享资源,减少重复检查,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形成监督闭环,筑牢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线。
18、坚决防范各类风险。加强各类风险管控,聚焦企业债务风险、投资风险、法律风险、金融风险、安全风险等,完善合规内控体系,强化实时监测预警,及时排查处置风险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