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府〔20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平山、大岭街道办事处,巽寮、港口、九龙峰管委会,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惠东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年—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县应急管理局反映。
附件:惠东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年—2025年)
惠东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
惠东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2021年——2025年)
2021年12月16日
前 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开端,是广东省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惠州市建设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的关键时期,也是惠东县向海图强、筑梦深蓝、重返一流的关键时期。
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是党的十九大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后制定的第一个应急管理领域五年规划,也是机构改革之后,绘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宏伟蓝图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惠州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惠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科学编制和组织实施《惠东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对全面推进惠东县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实现全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
目 录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期间建设成效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四、分类指标
第三章 创新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一、健全领导组织体系
二、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三、完善应急队伍体系
四、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五、健全风险预防体系
六、建设灾害防控体系
七、构建应急宣教体系
第四章 推进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二、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三、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四、提升灾害救助能力
五、提升社会参与能力
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七、提升队伍保障能力
八、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九、提升基层基础能力
第五章 重点工程项目
一、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二、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工程
三、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工程
四、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五、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程
六、应急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协调衔接
三、强化资金保障
四、强化评估考核
附件
附件一 工程项目表
附件二 规划依据
附件三 名词解释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期间建设成效
“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惠东县“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构建山海统筹发展示范县”的发展定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各党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惠东县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不断好转,各项管理机制日趋完善,基础短板逐步改善,治理能力与水平有效提升。
(一)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初步构建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人员转隶、职能划转等各项工作,积极、高效推进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初步实现县和镇(街道、度假区)两级安全生产、三防、地震等职能有效融合。针对机构改革中合并的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事项,梳理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完善执法事项体系,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不断优化县级专项应急指挥体系,调整县减灾委成员等,实现工作无缝对接;进一步健全专业化处置、部门协同、军地联动、政企联动和现场指挥部设置等应急处置机制。
(二)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压实
全面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率先在全市推行安委会“双主任”制度,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时担任安委会主任,强化监管责任和组织保障。每季度定期召开安委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县安全生产重点专项工作。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工作重点以责任清单模式细化分解、量化并下达给各镇和安委会成员单位,推动倒逼各镇和部门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以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主线,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积极推进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做到“一源一档”,建立风险点危险源分布电子图,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依法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对风险点危险源进行分级化、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三)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保持稳定
2020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3宗,死亡21人,受伤7人,直接经济损失401.978万元。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上年分别下降17.9%、下降25%、下降12.5%。“十三五”期间,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整体呈逐年下降态势,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全县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水上交通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加强
建立和完善了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及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有序有力应对暴雨、洪涝、台风、地质灾害等各类自然灾害,科学有效开展各项救灾工作,有效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各类损失。“十三五”期间,积极安排投入财政资金用于县域内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编制完成了《惠东县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规定》《惠东县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工作规则》《惠东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成员单位联合值守工作制度》和《惠东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会商制度》等,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不断提高我县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面推进白花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西枝江堤防加固工程等水利工程整治修复任务,持续开展水务设施除险加固,治理各类积水内涝、海堤破损等隐患,提升辖区防洪排涝能力,有力保障汛期安全;积极开展县城积水点整治,减少城市“水患”。有效实施县域内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作,全县已查明的地质灾害较大隐患基本得到治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不断完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和抢险体系不断健全。持续强化森林防火相关工作,在林区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各山头、山口责任人,落实森林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了森林火灾隐患。切实推进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十三五”期间,完成省、市下达的7072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下发补助资金2.33亿元;同时,由县财政投入资金完成了建档立卡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住房)改造934户,发放补助资金2884.9万元,有效解决了我县贫困人群的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建立新一代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重点时段、重要区域、脆弱人群的预警信息精准快速发布和广泛传播,通过强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社会化,整合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显示屏、调频广播、有线数字电视、融媒体、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等社会优质传播渠道,实现突发灾害预警信息的及时发布及有效传播。统筹推进应急避难场所、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全县已建成260个应急避难场所、2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十三五”期间,着力构建在财政支持下的灾害风险化解机制和民生保障体系,全额资助城镇居民参加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有效解决因灾致贫等问题,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应急管理能力和救灾救助保障水平。
(五)应急准备和救援能力不断提升
按照省有关部署及县安委会《惠东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年的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工作,对《惠东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惠东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惠东县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等县级预案及其专项预案进行修编。组织实施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2020年共组织应急演练5场次,参加演练500人次,有效检验了应急预案、队伍、机制和保障能力。推进应急通信专用网络和应急指挥系统中心建设,在镇(街道、度假区)设置三防会商区,利用省应急厅值班值守系统及“一键通”等平台,实现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指挥,有效应对汛旱风灾害,目前县应急指挥中心已基本完成硬件支撑系统更新改造。积极推进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目前全县已建立应急救援队伍64支,队员共1592人,其中县级13支377人、镇级51支1215人,逐步搭建覆盖综合性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镇街救援队伍和企业部门的“1+9+17+N”的救援队伍基本框架。应急救援协同联动机制不断完善:与驻惠部队(镇隆31630部队)建立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与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建立应急联动机制、与大亚湾应急救援基地建立救援联动机制,有效增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组织沿海片区冲锋舟驾驶员和沿江片建立应急抢险联动机制,与惠东蓝天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应急救援力量的补充作用。制定了救灾物资仓库管理制度、救灾物资仓库储备物资表等上墙制度、物资分类标识牌,对救灾应急物资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物资在灾情发生时储备足、调得动、用得上,有效地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针对重大风险主动防范并提前预置力量,沿海片以港口度假区为重点,山区片以白盆珠镇为重点,沿江片以平山街道为重点,提前预置应急抢险队伍,做好应急抢险准备,随时待命投入抢险救灾。精准靶向预警,高效部门联动响应,严格落实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机制,出色应对“8·30”超历史特大暴雨洪涝,成功防御了台风“山竹”“天鸽”及历年“龙舟水”期间的强降水。
(六)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有效提升
从执法监察组织建设、队伍管理、执法行为、执法保障四个方面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借助“互联网+”等互联网平台、手段,全程留痕,保障执法公开公正。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综合企业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巡查频率和力度,着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的信息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积极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加强对国家、省、市取消、下放、移交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服务企业和许可证审查要求,逐步提高安全准入条件,指导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整合部门力量,以边执法边普法为手段,以监管执法“回头看、回头查”为契机,开展执法督查,采取综合督查、联合执法、通报、督办、处罚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七)社会公众应急意识不断提升
“十三五”期间,我县以安全监管执法为抓手、以事故警示为切入点,持续推进“线上”“线下”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技能;同时,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画廊、墙报以及电视台、微信、微博等宣传阵地和媒体平台,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消防安全月”“交通安全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身边风险隐患识别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宣传教育“七进”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执法警示教育、身边隐患随手拍等活动,全面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此外,按照市有关部署要求,层层部署落实全员强制培训计划,切实提升安全管理能力、职工自我安全保护能力、自救互救能力;“十三五”期间,我县共培训约26000余人,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8418人,培训安全管理人员5936人,培训从业人员11950人并严格落实考试制度。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一)面临的机遇
1.党中央、国务院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视。党和国家始终把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出了“安全发展观”的思想,确定了应急管理的发展方向,为应急管理发展奠定了政治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要发挥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特色和优势,借鉴国外应急管理有益做法,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2.“两个重要窗口”建设奠定奋斗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窗口’,也是国际社会观察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为奋斗目标,拉高工作标杆,主动站在更高“坐标系”、对照更强“参照系”,以惠东自身的优势资源和工作特色,取长补短,找准发力点,为广东“重要窗口”提供“最靓风景”、展现惠东“最亮风采”。
3.广东省委、省政府审议通过《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有效投资力度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意见》,提出了“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工作”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并提出“提升城市灾害防御能力,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应急管理合作”的理念,新的战略地位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随着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深入实施,及惠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建设的全面开展,应急管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更加凸显,对惠东县应急体系的完善和提升提供了更大空间。
4.经济提升带动应急工程建设与发展。2016年以来惠东县经济稳步提升,2020年全县GDP达607.6亿元,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奠定了经济基础。为进一步提升安全服务供给提供了物质保障。
5.安全发展客观需求奠定群众基础。随着全县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和安全已经成为民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核心组成。人民群众的公众安全意识和对安全的需求普遍提高,对应急管理关注度持续提升。经济社会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为新时代应急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对应急管理有了客观的现实需求。
6.机构改革成果奠定发展基础。当下我们的应急管理工作正处于开拓新局关键期、重塑提升创业期、风险防控攻坚期。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以来,惠东县应急管理系统积极适应新体制新要求,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和有力的举措奋力破解难题,逐步厘清应急管理横向及纵向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逐步构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救援、监管、执法、保障等互为衔接的“大应急”管理格局,为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奠定发展基础。
7.科技信息技术优势提供有力支撑。科技信息化技术在应急管理领域的深度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惠州市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打造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的关键时期,也是惠东县借助“双区”建设重大战略机遇,着力构建“双城一体、三环联动、两廊对接”的开放发展新格局,融入惠州市“2+1”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部署,打造惠东“3+5”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实施山海统筹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能源科技岛、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粤港澳大湾区(惠州)数据产业园、离子产业园、中韩产业园惠东片区等产业平台全面推进建设,全县安全发展将面临新形势下的新机遇、新挑战,需持续推进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和引领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一是应急管理体制改革过渡期风险问题亟待解决。应急管理体系有待完善,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专业优势发挥不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整合力度不足,处于简单叠加的状态,在应急救援救灾力量、“防”“抗”“救”责任链条衔接、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救助资金保障与物资调配等方面仍然存在问题,还未真正形成链条化的应急管理体系,统筹协调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是城市建设运行及产业发展相关领域综合风险依然较大。2020年,惠东县被国家纳入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拉开新一轮的城市建设发展大幕。深汕西高速惠东段、惠州市“丰”字交通主框架1号公路228国道石化区连接线动工建设,惠州大道东段延长线改建工程、环城西路、“五纵五横”的高速公路网络稳步推进,惠东深业发展通用航空机场项目、惠州港亚婆角装卸点宏澳通用码头建设大力实施,惠东县蜜月湾旅游度假项目、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安墩水美森林康养基地)、青巽山森林屿海度假项目等现代服务业工程着手推进,建设施工类风险增高。超高层建筑火灾、地下空间等人员密集场所越来越多,安全疏散问题不容忽视。辖区旅游产业高速推进,范和湾、巽寮湾、双月湾、考洲洋等热门滨海旅游度假区的大客流量导致区域内对外交通道路拥堵,旅游景区新增高空滑翔、小型飞机、攀山索道等游乐项目带来新的安全风险。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及太平岭核电项目、港口海上风电、LNG接收站、梁化鸡笼山现代绿色大型石场等一批新项目的推进建设、投产运营,给惠东县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巨大挑战。码头进出港船舶量大,发生船舶污染、航道安全和货物堆场安全等事故风险大。危险化学品过境运输量大,单车运行风险高,安全管理难度大。部分老旧建筑抗震等安全性能不能满足现行规范要求,多次装修、周边建筑施工可能导致墙体裂缝、地基沉降等情况。部分水库建设年代较为久远,虽已开展多轮安全提升工程,仍存在一定程度安全风险。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应急处理能力的一次大考验,在促进应急信息化发展的同时,亦对城市安全发展提出新要求。
三是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待提升。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事故时有发生,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仍有待提升。部分中小型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健全,安全风险意识不强,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限,重经济效益,轻安全防范,企业安全风险未真正实现可防可控。制鞋行业企业仍然以手工操作为主,现场作业环境和安全管理能力依然较差,用电管理、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以及整体消防管理存在较多薄弱环节;有限空间作业涉及行业领域广、安全风险高,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易因盲目施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一些工贸企业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中,仍然存在作业条件确认不规范、作业审批流于形式、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企业安全发展理念还不够牢、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本质安全水平不高、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完善等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全县安全生产总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是服务广大中小微企业的精准安全监管工作繁重。全县约有各类市场主体14.36万户,其中涉及制造业企业1.9万户。小企业、小商户分布较为密集,广大小微企业安全基础普遍比较薄弱,不同程度存在习惯性安全生产“三违”行为等事故隐患,安全监管对象范围广、监管任务大。
五是自然灾害风险防范面临严峻挑战。惠东县沿海山区县,全县海堤堤长127.79公里,年平均台风影响次数为4.5次、年平均雷暴日数约为56天、历年平均降水量为1891.3毫米,年雨量最大值为2611.3毫米,影响本县的气象灾害主要有暴雨、雷雨大风、台风、寒害及干旱。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我县台风、强降雨、高温等极端天气可能会日趋频繁。地势北高南低,背山面海,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诱发海水倒灌、山体滑坡、山体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2018年的8·30洪灾,造成全县直接经济总损失约7.11亿元,受灾人口约31.6万人,转移安置4.86万人(截止到2018年9月5日11时)。现阶段,台风的移动路径、强度精确预报,及短时强降雨的定点预报技术监测手段暂时未能达到。县城建制已久,一些城乡规划及市政建设已不能满足当下发展需求,全县现有1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72处削坡建房隐患点及6处城市内涝点,因台风、暴雨可能引发的坍塌、滑坡、内涝等灾害具有较强的突发性。海堤设防标准不高问题依然存在。我县林地面积377万亩,森林防灭火管控面积400万亩,位居全省各县(区)第6位,森林覆盖率达72.33%,随着“四色”旅游、“旅游+”产业的全面推进,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风险加大。地震灾害方面,惠州市属于全国24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受紫金—博罗断裂带、莲花山断裂带和滨海断裂带影响,我县稔山镇、铁涌镇、平海镇、吉隆镇、黄埠镇位于地震抗震设防烈度7度的区域,具有发生地震的构造背景,突发性地震、尤其是大地震及其产生的巨大灾害,成为影响惠东县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和公共安全不可忽视的潜在因素。
六是应急准备和处置能力仍有待提升。应急预案体系有待健全,镇街级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系统性评估制度尚未健全,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演练和现场指挥处置工作流程演练不足。突发性、局地性、持续性重大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不足,精准、智慧、无缝隙的现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有待建立完善,气象服务还存在城乡、海陆等不平衡问题,山区、农村等地质灾害隐患地区气象信息服务还未实现全覆盖,海洋气象服务短板明显。三防、危险化学品处置、森林防灭火、山地救援等专业队伍力量需进一步强化,“全灾种”应对处置能力有待提升。专兼职、义务消防队、应急救援志愿者联盟及其他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机制尚需完善,资金装备严重短缺和参与应急救援信息不对称、协调不顺畅等问题尚待进一步解决。无人机、水下搜救机器人等先进适用救援装备应用不足。新冠肺炎疫情应对过程暴露出卫生防疫类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响应和处置、应急联动、信息发布等方面仍存在短板。
七是科技信息化应用基础薄弱。机构改革后原安监、应急、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火等业务系统数据对接工作难度大、周期长、效率低,应急管理“一张图、一张表、一张网”尚需进一步构建。森林防火、三防等涉及的重点场所的前端感知预警设备仍显不足,通信保障能力弱,对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作战的支持作用有限。应急物资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应急资源一体化管理系统功能不全,物资调度作用有限等问题仍然存在。
八是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应急管理格局尚未形成。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社会救援机构等社会组织发育程度不高、技术服务能力弱。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尚未全面推广,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恢复重建作用发挥不明显。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及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防风险、保稳定、建制度、补短板,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统领和促进全面从严治安,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深化应急管理改革发展为动力,以强化预防和应急准备为抓手,坚持国家、省、市、县应急响应一盘棋,建立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应急资源整合,实施精准治理、依法管理和社会共治,加大科技支撑,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防范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风险,有效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惠东县全面实施山海统筹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改革开放再争先、奋力开创重返一流行列建设新局面,为助推惠州打造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实现惠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目标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
(二)坚持“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牢树立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观念。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安全生产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坚持“深度互融”。推动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全面融合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逐步推进应急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应急管理综合职能,健全监测预警、风险排查、应急保障等机制。实施精准治理,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
(四)坚持“预防为主”。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五)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基于最严峻最复杂情况,深入开展事故灾难、自然灾害致灾机理和演化规律研究。坚持责任导向、问题导向、风险导向和能力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针对性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做好随时应对各类甚至同时应对多场重特大灾害事故的应急准备,全方位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牢牢把握灾害事故应对主动权。
(六)坚持“创新驱动”。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广泛吸纳先进成果,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持续推动应急管理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不断促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的可持续全面发展。
(七)坚持“共治共享”。推进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充分发挥市场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激发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社会机构参与安全生产的内在动力,积极营造有利于公众参与的社会氛围,形成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格局。
(八)坚持“资源整合”。加强区域间应急管理交流学习合作,在充分利用政府和社会已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能力资源的基础上,梳理部门和地方需求,合理规划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和强化的建设内容,重点完善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提高核心应急救援能力、社会协同应对能力和基层基础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末,全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自然灾害防御能力显著增强,应急指挥、救援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社会公众风险观念和安全感明显增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万台特种设备事故死亡率、平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等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指标等全面达标,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四、分类指标
专栏1 应急管理领域规划指标详表 | |||||
序号 | 类别 | 指标 | 指标值(2025年) | 指标属性 | |
1 | 安全生产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下降15% | 约束性 | |
2 | 亿元全县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33% | 约束性 | ||
3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下降4% | 预期性 | ||
4 | 年度十万人口火灾死亡率 | 小于0.19 | 预期性 | ||
5 | 防灾减灾 | 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生产总值比例 | 小于1.00% | 预期性 | |
6 |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 小于1 | 预期性 | ||
7 | 24小时网格晴雨预报准确率 | ≥83% | 预期性 | ||
8 | 24小时网格暴雨预报准确率 | ≥60% | 预期性 | ||
9 | 地震监测能力 | 陆域人口稠密地区 | 平均达到1.0 级 | 预期性 | |
近海海域地区 | 达到2.5 级 | 预期性 | |||
10 | 台风预报准确度 | 72/48小时台风路径预报偏差 | ≤180千米/120千米 | 预期性 | |
24小时台风强度预报偏差 | ≤4.0米/秒 | 预期性 | |||
11 | 重点区域林火瞭望监测覆盖率 | ≥90% | 预期性 | ||
12 | 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初步救助时间 | 8小时以内 | 预期性 | ||
13 | 应急救援 | 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 | ≥95% | 预期性 | |
14 | 灾害事故救援现场应急通信保障率 | 100% | 预期性 | ||
15 | 专职消防人员占全县总人口比例 | ≥0.4‰ | 预期性 | ||
16 | 海域(50海里以内)应急处置现场到达时间 | ≤2小时 | 预期性 | ||
17 | 内河应急处置现场到达时间 | ≤1小时 | 预期性 | ||
18 | 24小时森林火灾扑灭率 | ≥95% | 预期性 | ||
19 | 综合 | 县应急管理部门装备达标率 | 100% | 预期性 | |
20 | 应急管理执法信息系统使用率 | 100% | 预期性 | ||
注:表中指标值均为以“十三五”期末,即2020年的数据为指标基准年数据,规划指标为2025年底应达到指标值。 | |||||
第三章 创新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一、健全领导组织体系
(一)健全领导体制
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设危急关头靠得住、过得硬,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的高素质应急管理干部队伍。继续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全面压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始终做到科学应备、时时应变、统一应战、精准应灾、及时应验。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通知》(粤委办〔2021〕9号)精神,推动建立各级应急委“双主任”制。建立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应急管理工作、限期反馈应急管理问题的常态化机制,推动应急管理与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结合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总结分析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后运行情况,推进镇应急管理机构在人员编制、组织架构、职能划转等方面的进一步优化。
(二)健全应急管理“统”“分”结合工作机制
进一步梳理明确“统”“分”关系,落实“防”“抗”“救”责任。按照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进一步厘清部门“防”“抗”与“救”的职责,建立“防抗救”衔接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健全应急管理议事协调机构,建立议事协调机构和专项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应急管理职责清单,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和有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对灾害事故风险的综合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发挥专业优势,负责本行业领域灾害事故风险防范、监测预警、信息沟通、技术支持和突发事件先期应对处置,及时梳理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风险点危险源,强化责任落实,及时消除安全监管和灾害防治盲区和漏洞,逐步建立完善各部门各司其职、应急联动、协同处置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统分结合的“全灾种、大应急”格局。
(三)完善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体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党政部门安全监管权责分工,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构建适应城市发展趋势的安全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巡查、考核、督办、通报、约谈等监督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四)健全应急管理考核巡查机制
推动实施应急管理责任制考核,制定完善应急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目标责任制及评估考核办法,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考核,突出强化事前风险防范管理考核。健全考核结果运用机制,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建立奖惩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工作正向激励作用。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巡查督导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
二、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进一步明确突发事件应对的责任体系、工作流程和处置措施,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处置方案和执行程序。根据省对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职责及工作机制的调整,逐步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明确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作为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应急工作重大事项,分析研判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全局性风险,组织协调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和县各级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县应急委根据本行政区域应对突发事件工作需要,设立专项工作协调机制(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县减灾委员会、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联席会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等),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和组织协调指挥等工作,专项工作协调机制由分管相关工作的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突发事件主要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建立健全委员会与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信息互通、沟通会商、协同工作等机制,更好发挥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应急部门综合优势和相关部门专业优势;规范各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日常沟通、定期会商、协同演练、合作处置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合力,切实做好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推进县、镇街、村居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机衔接、强化应急管理责任的细化落实。
三、完善应急队伍体系
(一)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完善
制定县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方案。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省级专业救援队伍,有效整合全县各种应急救援力量,统筹形成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森林消防专业队、水上应急救援队伍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为协同,军队应急力量为突击,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的全县域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按照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要求,努力构建覆盖海上、水上、陆上、山上、空中的抢险救援力量布防立体网,健全快速调度机制,提升应对重特大事故的快速高效救援能力。
(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消防救援队伍能力建设,着力打造应急救援“尖刀”和“拳头”力量。推动国家消防站及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发挥城市消防站、小型消防站等专职消防队伍职能作用。配备应对突发事件的技术装备、个人防护器材和通讯等设施设备,定期为应急救援队伍更新、换代先进救援装备。
(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优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布局,依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采用共建、合作等方式,强化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重点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森林火灾救援、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三防水利灾害救援、水上(海上)搜寻与救助、医疗救护,及涉及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工程、生态环境、道路交通事故的专业救援队伍建设,以及涉及交通、水、电、油、气等公用设施保障类专业应急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技术力量融合,探索组建地方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水上搜救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水上搜救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辖区水上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建设,提高人员搜救、消防、海难救援能力。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配备先进技术装备,提升森林防灭火和人员搜救能力。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力量配置、装备配备、技能培训和实战化演练等,推进标准化建设。组建具备侦查搜救、现场支护、抢险排水、医疗院前急救等能力的县兼职矿山救援专业队,承担惠东县及周边非煤矿山事故及相关灾害的应急救援任务,兼顾自然灾害和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
(四)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以镇(街道)、村(居)辖区内可调动的应急队伍和力量为基础,组织整合县、镇(街道、度假区)、村(居)、重点功能园区内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公益性岗位人员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建立“一队多能”的综合性兼职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主要负责辖区内灾害事故的先期处置和救援、组织群众疏散等工作。基层应急救援队伍要根据辖区内自然灾害和安全风险隐患情况,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现场处置和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同时,按照“相邻就近”原则,建立健全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与其他应急救援队伍联动、支援与“互助互救”机制,不断提升信息报送和“第一现场”处置能力。推进镇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以“一镇一队”为目标,配齐办公场所、车辆装备和执勤力量等基本条件设施,推动社区(行政村)小型消防救援站建设。
(五)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拓展
发掘和扶持社会应急力量,制定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管理规范,加大社会应急力量培育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培育及规范管理机制,制定社会应急力量登记注册、技能培训、沟通联动、能力建设、资金扶持、宣传报道等方面管理工作方案,鼓励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自主或联合登记成立社会应急救援中心等机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防救援事业。将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纳入县应急管理及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规范引导社会应急力量依法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健全社会应急救援机构与应急管理部门的联络协调机制,实施信息畅通工程,完善灾害、事故应急响应机制。依托综合消防救援队伍、省级专业矿山救护队伍、县属专业救援队伍,进一步强化社会应急力量专业能力培训,建立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共训共练机制,完善消防、矿山、危化等财政投入建立的训练场地共用机制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保障激励机制。鼓励政府部门、相关单位等根据实际需求购买社会救援力量应急服务。明确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救援的要求及跨区域救援的交通服务保障政策。建立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考核机制,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社会救援力量予以整改或清退。
(六)水上搜救队伍建设
加强水上搜救规划,建设辖区水上救援力量,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加大北斗卫星通信、无人机等新技术、新装备在水上搜救中的应用,实现“12395”水上遇险求救电话全覆盖,不断提升接警速度、水上搜救及应急处置能力。开展流域河段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升水上搜救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专业救助力量在水上搜救中的积极作用,强化搜救培训教育;强化水上搜救技术支撑,健全水上搜救专家组制度,建立跨部门、多专业、相对稳定的水上搜救应急专家库,加强技术交流,为水上搜救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根据实际建立适应需求、科学部署的应急值守动态调整机制,区域联动、行业协同的联合协作机制,注重海域流域水上搜救协同,加强公务船艇日常巡航,及其执法和救助功能。
四、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一)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省关于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有关部署,开展应急预案修编工作,构建覆盖全区域、全灾种、全行业、全层级、全过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推进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文件完善工作,实现各级各类预案有效衔接。落实应急救援预案专家评审、备案、公告等工作,提高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修订机制,实现应急预案动态优化。统筹推进相关应急工作手册、事件行动方案、应急处置卡等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编制工作。完善基于巨灾情景构建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突发事件事前防范、事中处置、事后恢复全过程应急标准化建设。指导和敦促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强化企业与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衔接,全面推广使用应急处置卡,提升预案实用性、可操作性,加强企业应急预案审查与备案管理。针对太平岭核电项目、中科院两大科学装置、LNG接收站、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编制场外应急预案。
(二)提升应急演练效能
广泛开展各类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等的培训。积极开展突发事件救援“双盲”演练、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数字演练、联合演练等活动,推动镇街、部门、村(居)、企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向实战化、常态化转变。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的事后分析研判、总结评估,及时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调整修订、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确保应急救援能力与应急处置相匹配、救援队伍类别与突发事件类型相匹配、响应级别与突发事件分级相匹配。
五、健全风险预防体系
(一)强化风险管理信息化
利用省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信息系统,建立、更新涵盖全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设工程、特种设备、消防、地质灾害等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的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和安全风险电子地图,实现风险隐患动态化管理和资源共享。依托惠州市安全生产大数据云服务系统,建立完善企业安全基础电子台账,汇总增加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设备设施台账、安全评价、事故调查等安全管理内容,形成“一企一档”,研究分析企业安全风险,为风险分级管控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发挥“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优势,推进工业互联网在安全生产中的融合应用,通过建立完善重大灾害事故风险监测预警中心、气瓶信息化智能监管平台等,增强工业安全生产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加速安全生产从静态分析向动态感知、事后应急向事前预防、单点防控向全局联防的转变,提升工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突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严格控制新增高风险功能区,提升现有高风险功能区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根据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建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新风险研判化解机制,强化新兴风险源头管控,加强核安全监管,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及太平岭核电项目、港口海上风电、LNG接收站等一批新型领域项目稳步推进夯实基础。
(三)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
按照《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等要求,建立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预警、分级管控及协同治理机制。打好风险管控组合拳,精准实施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惠州LNG接收站等重点功能区域火灾爆炸事故、巽寮湾等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踩踏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等存量风险管控措施,科学研判管控新能源充电桩、景区新增高危游乐设施、无人机等增量风险,强化建设施工等领域变量风险应急救援与处置能力应对举措,实现存量、增量、变量风险的精细化管控。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风险评估和动态管控。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
(四)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督促企业围绕风险查找隐患,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镇街针对风险评估结果,结合监管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重点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开展隐患排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依托安全生产大数据云服务系统,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报工作,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五到位”要求,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深入实施安全生产“一线三排”等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完善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立并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体系等,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依法依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惩戒机制,全面推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公示制度,敦促企业加强风险源管控和应急管理。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风险差异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对事故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企业负责人事故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
(六)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制,实施全链条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化工园区、油气管道、危险货物运输、实验室使用、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环节风险管控。科学规划化工相关产业园区,合理优化园区内各功能分区配备及分布。组织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实施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全面落实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四令三制”工作制度,强化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设施安全风险管控,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性。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业制造业企业强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重点环节风险管控、安全管理体系、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参照《重点环节领域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引》,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专家力量对油气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提出整治意见,落实安全责任,防范化解LNG接收站快速发展和油气增储扩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作用,采用大数据、危险化学品信息动态监管平台、云计算、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时追踪与监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各监管环节进行系统分析、动态研判,实现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在惠州新材料产业园中规划建设危险化学品储存专区,用于解决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原料储存和制鞋企业用胶粘剂、处理剂存储。
(七)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理念,立足于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实现部门、镇(街道、度假区)、企业三级建立隐患台账,做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可查可控,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全面开展本质安全建设;同步强化粉尘涉爆、特种设备、电力、旅游、城镇燃气、油气管道等领域安全监管。
六、建设灾害防控体系
(一)推进自然灾害防治机制建设
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健全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协同机制和自然灾害防治“一体三预”工作机制,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能力。深入实施《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提升城市基础设施防灾能力
按照安全性和经济性兼顾的原则,提升关键基础设施灾害设防标准。统筹推进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燃气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和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广播电视等关键基础设施抗损毁和快速恢复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强化与市政设施配套的安全设施建设,及时进行更换和升级改造。加强公路、航道和输变电线等重要基础设施防灾能力建设,提高抵御台风、暴雨、雷电、大风、大雾等极端天气的能力。针对交通枢纽、商业街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一步整合风险管理、安全防控、网格化管理等各类技术与管理系统,落实应急管理组织、预案、工作机制,提升重点区域综合监测、分析和处置能力。
(三)加强地震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建设
进一步健全地震监测台站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全县现有地震监测台站的检查巡查,确保台站安全平稳运行;协助上级部门作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及滨海断裂(粤东至珠江口段)潜在震源地震构造探测项等国家、省相关项目;加强地震预警系统建设,逐步建立覆盖范围广、发布时效快的地震预警发布网络,为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地震紧急自动处置、政府应急响应提供地震预警信息服务。严格落实《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工程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强化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采取加强其抵御重大灾害能力的工程措施,推进地震易发区重要公共建筑物加固工程。
(四)推进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加快推进流域江河控制性工程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完善全县防洪工程体系,配合省、市有关部署开展堤防加固改造工程。加快推进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及多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推进堤防和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工程建设。围绕易灾多灾区域开展重点治理工作,加强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治理骨干工程建设,进一步推进中小河流治理、中小型水库和其他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提高防洪抗旱和水安全保障能力。强化城市内部排水系统和蓄水能力建设,完善防洪排涝体系。结合城市建设、环境提升等专项工作,全面提升河道、山水截滞体系、海堤、城市雨水管网等设施的防洪(潮)能力,有针对性的提高内涝灾害防治标准和城市防洪标准。继续推进县城内涝整治工程等项目,强化“雨窝”区域内涝整治,有效解决城市内涝问题。持续加强山洪灾害防治,进一步完善山洪灾害监测网络、开展山洪灾害预警预报、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开展山洪沟治理工程工作。建立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县山洪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和强化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加强超标准洪水预案编制、防洪工程体系联合调度能力、蓄洪空间治理等方面,提出超标准洪水应对方案。完善全县水库安全监测的必要措施,推进水库大坝自动化监测预警,统一安装雨水情测报(雨量、水位、图像三要素)和高危小型水库四要素安全监测设施(沉降、位移、渗流、应变等工程监测),扎实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五)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推进地质灾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分年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计划,并按计划采取避险搬迁、工程治理、专业监测等手段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风险辨识和治理工作,推进地质灾害制度和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确保配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主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基于现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数据和气象预测数据,构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
(六)推进森林消防工作能力建设
完善森林火险预警系统和预警响应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加密林火视频监控和高山暸望,扩大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前端监控信息源覆盖范围,加强无信号林区通讯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提高火情监测、巡护及预警能力。进一步理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厘清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从人员、设备、物资管理及队伍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推进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提高半专业队伍素质,通过定期培训、演练等方式提升队伍扑火能力,构建“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森林消防队伍体系。结合山地旅游项目开发,在森林公园、登山观海游径、山顶观景台、半山公园、山林健步道等徒步旅游区建成后,重点加强林区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防范人为原因造成的森林火灾。加强森林消防水池、森林防火道路和阻隔系统等基础性设施建设,根据防火区域的地形、气候、可燃物、火源、火行为、耐火树种、交通条件、扑救能力、经济管理水平等因素,在重要设施、居民区、森林公园、旅游景区周边营造10-30米水平宽度的生物防火隔离带系统;在主要旅游区、神庙、自然保护区合理布局取水点,增加消防蓄水池,以保障周边林区消防用水供给。配合省关于应急救援航空场站网络建设项目区域中心(惠州)及森林灭火驻防基地建设部署,推进广东省惠东森林航空消防中心基地能力提升。
(七)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
结合惠东“3+5”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强消防站点、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安全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因地制宜规划增设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小型消防站等,缩短灭火救援响应时间。计划在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设特勤消防站1座,在巽寮、平山设置消防执勤分点,2021年启用平海消防三中队。按照装备模块化建设要求调整优化落实石化火灾、森林火灾、地质灾害、山岳救助、水域救援等方面保障模块装备器材,提升装备质量性能,配备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专、精、尖”装备。逐年增加市政消火栓数量,强化日常保养维护。
(八)提高海洋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根据省、市有关部署,推进验潮站、浮标、潜标、志愿船等综合观测设施建设,开展县辖范围内海洋灾害隐患排查和警戒潮位核定,确定沿海区域风险等级和淹没范围;加快构建完备海洋防灾减灾体系,推进县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开展风暴潮灾害风险评估与成果应用,划定风暴潮灾害重点防御区,制作全县海洋灾害风险“一张图”。探索开展生态灾害防治和生态系统减灾能力评价。
七、构建应急宣教体系
(一)继续推进安全示范区(点)建设
深入开展平安地区、平安行业、平安单位等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的平安创建活动,构建以平安县域为抓手、平安行业为支撑、平安社区为根基的平安惠东建设新格局。全力推进各类示范区(点)创建工作,根据《广东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要求,持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稳步推进防灾减灾救灾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活动,推进安全文化示范工业园区,充分发挥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二)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应急教育培训
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专项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举办警示教育培训班,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发生在我县或周边地区近年来易发的典型事故后果、原因、责任追究进行剖析。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率100%。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探索利用网络开展线上安全生产网络宣传教育,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网上培训,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培训服务。
(三)营造安全应急文化氛围
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进公共场所,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持续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文化节”“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利用新媒体,打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培训教育线上线下一体化平台,进一步构建点面结合的宣教矩阵网络。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第一课”。建立应急安全体验馆,设置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体验功能区,做好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创新基地宣教模式,实现宣传教育、模拟演练和科普体验等业务模块相融合。加大推进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探索以滨海旅游度假区、生态观光旅游项目为载体的安全文化建设,打造具有惠东特色的应急安全文化示范品牌。
第四章 推进应急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一)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
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以镇(街)为单位开展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地质灾害、易受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重点设备设施、海上商船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形成灾害风险“一张图”。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全县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机制,针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要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推进气候可行性论证、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等区域评估工作,构建安全风险“一张图”和隐患清单数据库,实现对各类重大风险隐患的识别、评估、监控、预警、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定期编制县级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和生产安全事故分析报告。
(二)健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
统筹推进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工作,健全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体系,强化风险分级管控要求,加大对高级别风险点的管控力度。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落实重大风险隐患挂牌警示、督办制度,落实风险管控“四早”和隐患整治“五到位”制度,定期公布重大风险隐患管控治理情况。坚持事发在外地、警示在眼前,举一反三抓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二、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一)提升综合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结合重大风险隐患数据动态统计信息,开展会商研判,加强突发事件趋势分析。面向洪涝风险、边坡隐患、森林火灾和海洋灾害等惠东县易发、多发灾种,基于空、天、地一体化监测技术,织密覆盖山、海、城全方位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网络,推进县重大灾害事故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工程建设。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管理系统,对辖区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远程实时监测。逐步推进气象观测站智能化改造。加强重点区域、多灾区域、薄弱区域气象、水文、山洪灾害监测预报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生态、农业、交通和旅游等重点领域的专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提高灾害性天气短时预报预警水平以及应对中小尺度强对流天气、暴雨等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和其他次生灾害的监测预警能力。加强惠东LNG接收站相关区域海浪、海潮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二)增强重大风险会商研判能力
建立完善以灾害事故预测预警信息为先导的部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加强节假日、寒暑期、汛期、特别防护期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风险会商研判,加强季节性安全生产、自然灾害规律趋势分析。依托应急管理专家库和应急指挥平台会商系统,通过人工智能等手段进行大数据分析预测研判,为应急响应、转移安置、抢险救援和指挥调度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三)完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
逐步健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县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应急“一键通”信息快速报送系统,综合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显示屏、调频广播、有线数字电视、融媒体、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等传播渠道强化预警信息传播,进一步打通应急响应“最后一公里”;提升分区预警信息精细化发布能力,实现指定区域指定人群全网靶向发布;强化灾害易发多发区域的预警信息精准发布能力和短临预警准确率,加强偏远山区、农村预警信息传播和接收能力建设。
三、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一)健全应急响应机制
建立和完善全国全省全市全县“一盘棋”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决策机制和应急指挥体系,明确工作规则,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值守与应急处置分级响应机制建设。健全事故灾害信息统一管理、应急物资统一调度、应急队伍统一指挥、网络舆情统一应对等应急响应机制。推动镇街应急能力标准化和社会应急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建立“第一响应人”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响应速度。建立健全应急响应社会动员机制,发挥社会公众在信息报告和协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结合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议事协调机构、专项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职责,编制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响应工作手册和危险化学品、非煤矿矿山、火灾、交通、地震地质、洪涝灾害、森林火灾等分册,规范应急响应流程和行为;梳理制定高层建筑、商业中心、车站、中小学、医院、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的人员疏散应急处置工作指引,提升重点场所应急疏散能力。
(二)强化突发事件现场管理
健全完善应急处置“四个一”机制,推进应急处置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现场管理,强化现场处置统筹协调,实现高效有序协同处置;规范突发事件现场组织指挥,进一步明晰现场指挥权和行政协调权划分,以及指挥权的交接方式和程序。推广突发事件现场标识应用,科学规范现场各职能工作组布局,明确警戒区域、危险区域、卫生区域、供给区域、救援队伍和保障物资集结区域,以及运输及疏散线路等,落实“10公里警戒、5公里管制、1公里核心区禁入”救援现场交通管控机制,实现处置现场规范有序、协调统一。
(三)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处置工作机制
建立紧急信息报送机制,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流程,提升突发事件处置效率。规范报送行为,明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紧急信息报送时限、报送流程和报送方式,确保紧急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建立县、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度假区)、各应急救援力量应急信息联络员名单,利用数字化平台,快速通知各联动单位,确保处置精准、及时。完善应急管理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舆情会商制度,完善重大舆情快速反应、信息发布和应对处置工作机制,规范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管理,加强领导干部和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能力培训;推进信息安全防御体系建设,加强社会舆情和涉稳信息的收集研判,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多种形式,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四)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
严格执行《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框架》,按照市统一部署,重点围绕安全生产、城市风险点、自然灾害、森林火灾等应急信息管理要求,梳理县级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需求,制定信息化建设方案,推动县应急管理指挥平台系统持续完善,加强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全县多部门视频监控点位互通,实时接入消防、气象、交通、水利、公安、住建、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重要数据,集成建立全县应急物资装备、预案、队伍等数据库,打造远程监控、风险评估、灾情分析、快速响应、信息共享、应急物资调配集成一体的指挥系统平台。通过将水雨情、气象雷达、危化企业等实时数据接入指挥平台,全面感知风险态势,在许可范围内实现对全县水利工程、河道断面、雨水管网、排水口、交通运输、危化存储使用和加工、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及危旧房等的监测数据读取调用,为应急指挥提供先决条件和预警监测。按照“分级响应、联动处置”的总体框架,建立起涵盖全县多级联动指挥体系。通过应急科技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风险管控能力,提高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
(五)健全完善应急联合值守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节假日应急值守“五个一”工作机制和特别防护期双倍力量预置机制。合理构建联合值班值守体系,规范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完善重要时间节点成立由各重点行业部门联合组成的城乡安全联勤指挥部工作机制和预置各方救援力量机制,夯实值班值守工作基础,推动各方信息第一时间归口汇总、各类情况第一时间综合研判、各种问题第一时间协商解决,实现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高效处置。
(六)强化应急联动机制
完善应急管理部门、社会、政企应急联动机制建设,提高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能力。强化全县各专项应急指挥部、镇街、村居与驻惠东部队应急联动机制,提高辖区专业队伍与部队联合指挥和协同处置能力。推进与周边县区应急救援跨区域联动,建立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及“联勤、联训、联战、联调”工作机制,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共同提高灾害事故协同防御及应急救援能力。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应急联动区域合作机制建设。
(七)推进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应急通信基础设施装备建设及偏远地区应急基础网络建设;完善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装备配置,推动县应急机构、各类专业救援队伍配备小型便携应急通信终端;加强现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满足突发事件下海量数据、高宽带视频传输等业务需要。完善极端天气、灾害条件下的应急通信保障措施,配置应急通信指挥车及通信终端等;与住建部门(人防)共同建设“超短波指挥通信系统”,可在长时间大面积停电断网时,以及恶劣天气等极端条件下的应急指挥通信设备正常运行。
四、提升灾害救助能力
(一)完善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机制
建立灾害救助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安置、救助、补偿、抚恤、保险等灾后救助快速反应机制;根据救助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及时修订灾害救助预案。推进社会救助平台建设,提高统筹协调社会救助力量和物资的能力。建立灾害救助资金预拨机制、救灾物资预置保障机制、受灾人群提前转移机制,提升救助时效。建立完善灾害救助资金动态保障机制,逐步提升灾害救助标准。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社会保险和捐助相结合,多种资金来源共同支撑的救灾救助资金保障机制。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灾后救助,建立社会救助激励机制,为救助活动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完善公共设施恢复重建机制,重点加强水、电、气、交通和通信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快速恢复能力建设。
(二)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增减变化,结合历年突发事件发生频次及影响范围、群众生活习惯、灾害特点等,制定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年度增补计划;多元化储备方式,完善以政府集中储备管理为主、社会储备为辅,以市场储备、能力储备为基础,以社会捐助、捐赠和家庭储备为补充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推进县级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根据惠东县自然灾害的季节性特点设立县级救灾物资前置点。根据县产业布局和河流、森林、山地等资源分布,综合考虑本区域灾害特点、自然地理条件、交通运输实际等因素,合理布设防汛抗旱、森林灭火、危化品事故救援、矿山事故救援、地震救援、水上救援等专业性应急装备物资仓库。完善应急物资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相关部门在应急物资决策、管理、执行、征用及监督等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明确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拨使用和紧急配送等程序。按照总量稳定、用旧储新、等量补充、动态轮换的原则,通过供应周转、调拨使用、市场销售、返厂轮换、代储轮换等模式,适时倒库更新,实现应急物资储备的良性循环。加强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依托省应急物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统筹救灾物资、防汛抗旱物资、森林防灭火物资等应急物资管理使用,实现各级各类应急物资信息共用共享,以及应急物资线上申请、轨迹跟踪、线路规划、联动运输等功能,确保安全应急物资“找得到”“调得快”“用得上”,逐步提升应急物资保障的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建立县有关部门间、周边县区间、军地间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联动机制,建立社会应急物资征用补偿机制,提高应急物资调拨时效。建立应急物流保障网络,推进应急物资有序调度、快速运输、高效配送。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督促重点企业制定执行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三)深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
制定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及实施细则,稳步推进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畅通应急疏散通道网,完善应急避难场所配套交通和生命线系统,开发场所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功能,逐步提升辖区内应急避难场所的保障能力。建立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管理制度,实现场所基本生活保障设施、救灾物资及人员安置能力、运行状态有序管理。
五、提升社会参与能力
(一)完善社会动员工作机制
推动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制度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志愿者队伍等第三方社会机构参与应急社会治理工作,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完善社会动员和补偿奖励机制,通过提供资金支持、购买保险、善后补偿、物质奖励、心理辅导等形式,为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提供良好保障。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及容错制度,强化舆论监督,加大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力度。
(二)提升公众治理能力
拓宽公众参与城市安全治理渠道,发挥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对社区安全工作的带动作用,构建以综合减灾社区和“安全社区”为载体的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12350”、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投诉举报平台功能,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举报机制,完善群众举报有奖及容错纠错机制,强化舆论监督,持续曝光典型事故隐患和案件。积极培育具有惠东特色的应急志愿者队伍,引导更多市民自觉加入应急志愿者队伍,编织自救互救相结合的安全网。
(三)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优势,在事故预防、处置和救援中起技术支持作用。建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机制及第三方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完善警示、约谈、诚信等监管方式。实施安全评价服务公开和报告公开制度,从严约束安全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促进第三方机构提升技术支撑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引导加强行业自律自管,提升行业安全共治水平。
(四)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严格实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失信主体及时纳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
(五)发挥保险保障预防作用
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各类涉灾商业型险种,推动政府、企业和个人积极投保,不断扩大涉灾保险覆盖面。在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及保险机构对风险防控体系的共建共治作用,细化保险机构提供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的工作要求。健全巨灾保险机制,加强专业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推进专业救援人员商业保险机制。
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一)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大数据整合
完善县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以系统整合促进业务融合,集成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持、政务管理等公共业务应用和汛旱风救援、地质灾害救援、森林火灾防治、危化品动态监管、灾害善后重建等专题应用。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大数据治理,实现内部、外部共享交换的应急数据资源的汇聚,形成统一的数据资源池。
(二)全面提高新科技新技术应用
紧抓数据中心、移动通讯、5G网络等“新基建”契机,强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新科技新技术在平台系统建设、全域感知网络建设、应急通信网络建设中的应用,实现监测预警“一张图”、指挥协同“一体化”、应急联动“一键通”等功能。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应急管理模式创新升级,配备执法终端,建立健全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执法流程,实现执法信息化。优化完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改进隐患排查、执法检查模块功能,全面实现隐患排查、执法检查全流程、规范化网上办理,不断提升监管效率。指导督促企业推广应用隐患自查移动终端,引导企业和网格人员通过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数量、效率“三提升”。推进森林消防通讯指挥和无人机巡查监控系统的更新升级建设,增强森林火灾“空、地、人”一体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提升森林消防智能化水平。大力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适用安全技术、工艺、装备和材料,推进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在“高、精、尖、大”与“小、巧、智、便”结合上下功夫,逐步配强满足应急救援及各类特殊险情环境的特种救援作业装备,切实提升企业安全技术装备水平。
(三)深化灾害情景构建及处置研究工作
推广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灾害情景构建及应急处置推演研究工作。研究梳理灾害发展、演化规律及应急处置等重大事项,完善灾害应对决策机制。基于惠东县气象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和危化品储存区火灾爆炸等重大灾害事故特点,针对性开展巨灾情景构建研究工作,全面分析灾害事故类型,提前预判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制定巨灾应急预案,实施以研究遭受突发事件后响应策略的应急演练,提升全社会应对巨灾的能力;研究交通和水、电、气等重要基础设施遭受巨灾后的灾害后果,提升各领域先期响应速度和快速恢复能力。
七、提升队伍保障能力
(一)建立完善应急队伍保障机制
出台应急队伍参与救援的补偿、保险等规章制度,为各类应急力量提供必要的基本保障。强化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系统化培训,加大应急救援队伍实战演练培训,采用以现场实操与系统性应急救援理论相结合、各类应急力量联训联演联勤联动等培训方式,全面加强专业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应急队伍的现场快速处置能力。强化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保障机制建设,协调保险机构为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登记在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人身意外险投保便利,解除救援人员后顾之忧。
(二)推动应急管理队伍准军事化管理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队伍准军事化管理制度,推动干部队伍、执法队伍、救援队伍建设。以“五个特别”为基础,落实“六条具体要求”,严格队伍思想政治、能力素质、作风纪律建设,全面锻造惠东应急管理铁军,为科学高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提供应急救援力量保障。
(三)持续强化安全应急管理培训
持续开展应急管理业务培训,提高镇(街道、度假区)、部门科学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特别是镇(街道、度假区)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四)推进应急管理各类专家队伍建设
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应急专家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健全县应急管理专家库,从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工贸、建筑、消防、交通、气象、环境、电力、防震、地质灾害防治、卫生防疫、防汛、森林防火、舆情管理等行业领域中选聘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有丰富应急管理经验工作人员充实到县应急管理专家库,为县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八、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一)健全监管执法体系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装备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完善县、镇(街道、度假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执法监察装备标准化体系建设。在县、镇(街道、度假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建立镇(街道、度假区)应急管理工作检查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依法赋予必要的监管执法权限,强化基层属地管理。突出应急管理监管执法专业性要求,提升专业监管执法人员配比率,严格实施执法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二)创新监管执法方式
开展线上巡查和线下精准执法,全力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三个转变”,提升监管执法精准性。加强监管执法规律研究,深入分析风险隐患的易发点、常发处、多发时节,开展定向执法。紧盯高风险地区、高危行业及安全管理薄弱环节,采取“四不两直”、回头看等方式,突出重点企业监管执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力度,强化与司法部门沟通协作,依法严惩安全生产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执法震慑力,实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
(三)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法律顾问等制度,探索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全面梳理监管执法事项,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性事项管理,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准确、合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规范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材料,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
(四)增强执法队伍能力水平
加强执法教育培训,制定年度执法教育培训计划,充分发挥考核、比武的检验、激励和导向作用,推动执法人员提高实战能力、锤炼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提高具有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比例,加大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制定培养计划,加大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执法骨干力量培养力度。
(五)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
完善执法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政策,依法为执法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鼓励各地区为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准军事化管理、执法装备的标准规范,统筹配备执法装备;按中央统一规定落实有关执法制式服装、标志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为涉及危险有害因素场所执法行动的工作人员配备齐全有效的各类防护用具和装备。
(六)提升灾害事故调查评估能力
完善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制度,从严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意见落实情况“回头看”评估机制;建立完善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机制,推动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重大灾害事故复盘评估机制,强化复盘评估结果运用。
九、提升基层基础能力
(一)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推动基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力度。将镇街道安全生产、三防、森林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综合减灾、自然灾害救助等职能及相关人员充实、整合到镇街道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并根据实际情况承担消防管理职能,全面统筹负责镇街道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着力推进全县各镇(街道、度假区)“四个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结合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建立以村(居)自治为基础的防灾减灾与应急组织,形成应急管理与综治、维稳、安全管理、网格化管理等工作领域的一体化工作格局,进一步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分类强化村(居)等基层组织、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及其他各类社会单位的应急管理责任,明确职责任务清单,切实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法定责任。推进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惠州LNG接收站等重点功能区的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工作,强化机构应急管理能力。
(二)推进基层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建设
开展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有组织体系、大喇叭、警报器、避难场所、风险地形图、明白卡、应急通讯、应急照明、小册子、宣传栏)建设,确保日常有宣传、风险广知晓、灾前有预警、灾中可避险、受灾得救助;创新打造样板行政村(社区),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统筹消防、应急救援协会、红十字会资源,加大微型消防站建设力度,探索社区救援综合服务的新举措,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提高基层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三)提升基层单位先期处置水平
落实县、镇(街道)突发事件先期处置的属地管理责任,实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力求事发后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控制事态、减少损失、消除影响。建立相邻区域应急资源就近增援、紧急调配机制,为上一级增援赢得时间和先机。
(四)建设安全风险网格化体系
充实、整合基层气象信息员、灾害信息员、安全生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森林护林员、三防责任人、地震灾情速报员等应急信息员、安全风险网格员队伍,统筹强化县、镇(街道)、村(居)三级、“一岗多能”的安全风险网格员队伍,规范安全网格员A、B角配置;加强综合性业务培训,鼓励安全风险网格员“一专多能”,提高政府灾情信息报送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建立网格员管理制度、应急值班工作制度、绩效考评通报制度等,完善灾害信息员分级培训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交通通讯补贴等方式,为开展好灾情报送工作提供良好的装备条件和工作环境。对在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基层灾害防御及灾情上报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安全网格员给予补贴奖励。
(五)提升农村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能力
从开展农村安全生产情况调查、健全农村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强农村安全宣传教育、用信息化手段等方面入手,提升农村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能力,加快补齐短板。不断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在“煤改气”“煤改电”过程中,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道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安全教育投入力度,实现农村安全生产宣传全覆盖。
第五章 重点工程项目
一、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结合“全灾种、大应急”新时代应急管理要求,集新一代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于一体,推进指挥信息网、无线通信网建设,构建纵向贯通、横向整合、分层接入、全域覆盖,涵盖全县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城市安全、现场救援等业务的“智慧应急”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以应急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推动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专栏2 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
1. 智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进一步完善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结合《惠州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2019-2022年)实施方案》内容,按照建设任务的时间节点完成信息化基础建设。建立统一值班值守、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协同会商、统一指挥调度、结构化预案、统一应急资源管理等子系统,实现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文、水利、气象、交通运输、住建、林业、水电气、市场监管等部门领域应急管理相关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与各镇(街道、度假区)综治维稳监控系统的数据衔接,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与指挥调度体系,实现事件接报、应急响应、指挥调度、研判分析、协同会商、应急评估等全流程管理,为应急救援智能化、扁平化和一体化指挥作战提供信息化支撑。(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2. 县“智慧应急”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基于惠州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基础,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赋能支持,进一步深化补充满足惠东县应急管理应用场景的基础系统。依托省应急物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搭建应急物资信息化管理平台,优化整合全县各类物资装备资源,平时便于物资装备信息的动态采集和审核管理,战时可实现物资装备的快速匹配和调度指挥。基于应急管理部应急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安全生产风险专题图、自然灾害风险专题图、应急避险转移安置专题图、应急资源专题图、指挥救援专题图等,形成惠东县应急管理一张图。聚焦“三断”极端条件下的通信保障问题,进一步加强救援现场应急通信装备建设,实行应急通信“四合一”标准配备,配置县应急通信指挥车及通信终端、集群对讲机、无人机、智能单兵终端、现场指挥装备、辅助保障装备等。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建成信用信息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安全生产许可、信用监管、安全生产承诺、安全培训考核等业务“一网通办”。(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
二、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工程
进一步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以强化城市安全运行为重点,逐步建设全覆盖、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的感知网络,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供数据支撑。
专栏3 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工程 |
1. 重大灾害事故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工程 建设内容: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感知网络,推进全域自然灾害感知监测预警网络数据建设,加强水文、地质灾害、地震灾害和海洋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实施水旱灾害和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开展多灾种耦合和灾害事件链综合监测预警关键技术及转变的研发与示范工程,提高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和多灾种、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着力优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感知系统和城市安全感知网络、应急处置现场感知系统。(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2. 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内容:依托现有自动气象站监测网,统筹城镇及乡村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等需求,加强自动气象站站网布局力度,加密建设区域自动站,实现行政村有气象监测,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在惠东雨窝点加密建设1部相控阵天气雷达,与目前已建雷达组网应用,实现惠东灾害性天气精细化监测全覆盖。选址建设海岛、码头、渔港、海上平台等海洋自动气象站,建设风廓线雷达、激光雷达、北斗探空接收站、大气水汽监测站等大气垂直廓线观测系统,提升海洋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分镇预警信息精细化发布能力,实现指定区域指定人群全网靶向发布。(县气象局牵头) 3. 水文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内容:继续推进“村村通”水文站建设,规划新增102个降水量站(雨量站),主要位于河流水库、地质灾害点和雨窝点等重点区域;持续推进中小河流水文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在东江水系的梁化河、小沥河、洋口河、高潭河及粤东沿海诸河水系的基隆河、白云河、油麻园河等河流规划新建20个水位站。根据区域内各水文站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超标准洪水测验方案及测洪方案,充分发挥先进水文监测仪器设备在超标准洪水测验的应用,明确各水文站的水位、流量等的量级,制定在超标准量级的水位、流量、泥沙等的测报方式,进一步明确测验人员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做好相关演练,进一步提升区域流域水文监测预警能力。(惠州水文分局牵头) 4.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完善和优化惠东县地震观测台网系统建设,重点推进现有的部分台站相关仪器设施和配套软件进行升级更新及观测条件改造,健全台站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台站安全平稳运行,及时获得强震发生时地面震动的记录。配合推进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地震综合观测台网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与粤西地区地震监测能力提升项目;完成全县地震预警终端建设安装工作。(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5.地质灾害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完善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地质灾害实时在线智能化监控;根据省、市有关部署,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指挥会商系统,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可视化、一体化的指挥功能。配合上级有关部署建成“四级(省、市、县、镇)联动”“四位(监测、预警、预报、采集)一体”“三员(管理人员、巡查人员、群测群防人员)共享”的地质灾害大数据管理平台,并实现与县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及隐患数据库的数据对接。进一步推进全县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终端建设。(县自然资源局牵头) |
三、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工程
贯彻落实国家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目标,实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程,掌握风险隐患底数;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提高抗震防灾能力;实施防洪排涝水利提升工程,完善防洪水利体系;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开展基层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夯实基层减灾示范作用;开展预警及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提高灾害预警和其他公共事件信息的传输效率,打通灾害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
专栏4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工程 |
1.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 建设内容:(1)普查自然灾害类型: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文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2)普查内容: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3)普查阶段:试点阶段,建立各级普查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2021年至2022年),完成全县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4)按时高效开展应急管理系统灾害风险普查清查调查工作,2021年8月15日前,完成清查工作;2021年10月15前,县普查部门完成调查结果自检工作。(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建设内容:根据《广东省地震易发区重要公共建筑物加固工程实施方案》及《惠州市地震易发区重要公共建筑物加固工程实施方案》对我县地震易发区内(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具体如下稔山镇、吉隆镇、铁涌镇、平海镇、多祝镇、白盆珠镇、黄埠镇、巽寮景区、港口旅游度假区。)的城镇老旧住宅、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医院、农村危房、重要交通生命线(城市危桥)、电力网络、电信网络、水库大坝、危险化学品厂库等建(构)筑物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形成重要公共建筑物抗震性能调查、检测、鉴定、加固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消除重要公共建筑物抗震隐患。(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防洪排涝水利提升工程 建设内容:完善骨干防洪潮体系,实施小流域治理工程,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城乡排涝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效完善的城市排涝体系;实施城镇饮用水备用水源工程,减轻突发灾害对城市供水影响,开展易受台风及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重点设备设施风险调查。开展城区防洪(潮)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推进白花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西枝江堤防达标加固工程、黄埠镇圩镇内涝治理项目等;加大稔平半岛片区沿海堤防建设,稳步推进盐洲岛海堤达标加固、东海堤达标加固、港口大澳海堤加固等;完成白盆珠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开展涝区排涝能力建设工程,实施沙坝尾排涝站、黄埠咸溪仔电排站等排涝站改造,提高城市内涝灾害防治标准达到50年一遇、城市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白花镇镇区防洪标准达20年一遇、白花镇排涝标准达10年一遇;实施上鉴陂水闸重建等山洪截滞系统完善及提升工程,确保辖区防洪安全。(县水利局、县住建局牵头) 4.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工程 建设内容:开展惠东县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减轻、消除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实施削坡建房风险点治理工程,降低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完成全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整治工作及在册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 5. 基层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 建设内容:推进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在8个易受灾行政村(高潭镇黄洲村、新联村、福田村、水口村、黄沙村、公梅村、中洞村、白盆珠镇鹿窝村)扎实开展防灾减灾能力“十个有”建设,打通应急管理的“最后一公里”,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稳步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从减灾工作制度建设、预案制定和演练、减灾设施和避难场所建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等方面,不断提高社区防灾减灾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增强城乡社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自救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十四五”期间,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6. 预警及应急广播系统建设 建设内容:加快布设应急广播设备,建设预警及应急广播系统,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播发应急信息,实现应急信息分类型、分级别、分区域、分人群的针对性有效传播。提升短临预警准确率。(县融媒体中心牵头) |
四、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着眼“全灾种、大应急”加快转型升级,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针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综合体、化工等特殊火灾扑救及消防勤务需要,加强消防灭火攻坚装备配备。强化森林防灭火应急技术装备现代化建设,推进“以水灭火”队伍建设及装备配置。建立健全海上及内河应急反应机制,推进水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能力提升。强化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专栏5 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
1.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建设内容:按照《惠州市消防“十四五”规划》的统一部署,力争全县100%的镇(街道、度假区)实现有国家应急消防救援队站或政府专职消防队站驻点,力求布点基本符合执勤需要。根据省市有关部署,全面提升消防站救援装备配备水平,强化救援队伍专业化技术装备配备等;制定车辆装备器材更新方案,有计划补齐车辆装备缺口,完成车辆装备升级换代工作。推进县“智慧消防”建设,促进现代科技与消防工作融合,全面提高全县消防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信息化条件下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工作转型升级。根据惠东县产业规划及分布特点,新建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设特勤消防站1座,针对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配备举高喷射消防车、涡喷消防车、重型泡沫消防车、多功能抢险救援车、化学洗消车等专业救援装备;在巽寮、平山设置消防执勤分点;2021年启用平海消防三中队。以巽寮消防救援执勤点为试点,加强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水域救援能力建设。(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2. 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一是建设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有计划地配置森林火险综合监测站、森林因子电子显示屏、手持森林火险检测仪等森林火险预警系统装备;新建智能化监测探头、防火瞭望塔、红外线监测仪及视频监控等瞭望监测系统,拓展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覆盖范围,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工程建设完成后,全县林火视频监测预警五年内覆盖率达到90%,重点地区实现100%。二是推进森林防火通信系统建设,建立森林防灭火管理平台,实现预警数据快速收集分发,灾情科学分析,研判,队伍统一调度等功能。按计划配置超短波有线链路数字同播基站、超短波无线链路自适应数字同播基站、便携式火场应急数字中转台、超短波数字固定台、超短波数字车载台、空中无人中继站、超短波数字对讲机、应急通信车等,加强无信号林区的电信、移动基站、扑救对讲机信号中转站等通讯基础设备建设。三是持续推进县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建设,完善视频监控平台与网络设备、视频会议系统、值班调度系统、火险预警系统、林火地理信息系统、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及信息管理系统等。四是配齐配强森林防火队伍扑火装备与设施,保障训练、伙食等经费,加强训练、演练,提高队伍素质;各镇街、林场、保护区必须备置15-25人的半专业队伍;提升森林消防队员(含半专业队伍)个人防护装备水平,为每名队员配置扑火服、消防头盔、训练服、防护靴、灭火手套、护目眼镜等防护装备,实现保障一线打火人员基本安全要求;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逐步完善专业队伍办公营房、训练场地,提高队伍和设施现代化建设水平;根据每支队伍业务范围实际情况配置消防水车、运兵车、指挥车、工具(宣传)车、挖掘机等大型装备及灭火水枪、风力灭火机、油锯、割灌机、移动巡护终端、对讲机、水泵、水带等工器具和物资;推广配备无人机等巡航侦查遥感先进技术装备,充分发挥无人机林区日常护林防火巡航、火场侦查、喊话、夜视、载重、投放功能及灭火指挥辅助作用,并可实现临时为救援队伍送水、送餐、投掷灭火弹等。组织人员参加无人机操控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县森林防火队伍应急通信保障人员无人机实操水平,强化各类急、难、险、重灾害事故现场的测绘勘探、灾情侦查、应急投放、航拍应用等空域的应急通信保障能力。五是稳步推进“引水灭火”工程建设,铺设管道或修建水带、修建森林消防水池及在林区重点部位安装蓄水桶等专业以水灭火设施,保障每个中队配有1-2辆以上森林消防水车,根据各镇林地面积为半专业队配置1-3辆森林消防水车;提升改建1支以水灭火专业队伍。提升惠东森林航空消防中心基地处置能力,强化基地机降队伍、应急综合救援队伍建设。(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牵头) 3. 水上搜救能力提升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建立健全海上应急反应机制;建立水上搜救联席会议制度。配合惠州海事局建设惠东综合海上应急救援基地。提升县渔政大队水上应急救援小组、县消防救援大队(水上救援小组)等县内水上救援队伍深水打捞、近海救援能力,增加水上搜救船艇、车辆、装备配置。推进具备载重投放、喊话、热成像等功能的无人机在水上搜救领域的运用。逐步完善相关镇水上救援物资配备:沿江和沿河片各镇(街道、度假区)补充冲锋舟、山区片各镇补充橡皮艇、沿海片各镇补充水泵等物资装备。(惠州海事局惠东海事处牵头) 4.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加强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体系和救援能力建设。组建专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采取购置或协议等方式保障抢险救援器材,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抢险救援能力。针对惠州新材料产业园产业定位及企业进驻情况,建立应急救援基地,组建惠东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设立危险化学品应急物资装备库,配备车辆器材装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5. 矿山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依托县内重点矿山企业组建惠东县兼职矿山救援专业队,开展救援队伍业务培训。设立矿山应急物资装备器材库,配备井下视频指挥系统、卫星电话、寻人搜救设备等矿山应急救援装备。(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6. 应急物资装备建设工程 建设内容:在惠东县应急物资仓库(一期)基础上建设集防震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应急物资储备为一体的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仓储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县级森林灭火专业性应急物资库储备能够满足不低于150人专业队员需要的防灭火装备,仓储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消防火灾、大规模停电、城市高层建筑倒塌、大规模群体性聚集、医疗救治等应急物资,由各职能部门、单位根据需求利用原有仓储设施或租赁等方式储备。优化应急物资储备结构。生活保障类物资储备方面,发挥政府实物储备的民生保障主导作用,按照能够保障0.5—0.7万紧急集中转移安置人口的物资标准进行物资储备,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抢险救援类物资储备方面,抢险救援类物资以政府实物储备和专业队伍能力储备为主要储备方式。 (1)防汛抗旱类。重点储备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类物资,包括观察测量、现场照明、水下营救、防洪排涝、水(海)上救捞、应急动力等类,管涌探测仪、抢险照明车、打桩机、沙袋装袋机、冲锋舟、可移动发电机组等应急装备器材。(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2)森林火灾类。重点储备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类物资,包括火灾处置、消防防护、野外生存、无线通讯、专用车辆5小类,便携式移动水泵、串联水泵、自生氧气面罩、单兵作战防护装备、便携式照明灯组、山地水带铺设车等应急装备器材。(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牵头) (3)危化品、矿山事故类。重点储备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现场管理与保障2大类,包括堵漏作业装备与材料、环境监测、污染物收集、岩土工程施工、救生器材、破拆起重等应急装备器材。(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4)地震及综合消防救援类。重点储备工程抢险与专业处置、现场管理与保障、生命救援与生活救助等大类,包括地震监测、消防防护、生命搜索、破拆起重、岩土工程施工等,及雷达探测、船艇、水陆两用破拆工具组等应急装备器材。(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 |
五、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程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聚焦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铁路和邮政)、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等9个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整治,全面提升各重点领域安全水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县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6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程 |
1.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建设内容: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限制引进涉及爆炸性化学品等高风险化工项目。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程。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按照省的统一部署,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2.非煤矿矿山安全整治 建设内容: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山,取缔不符合生态环保政策、受采空区或者水害威胁严重的地下矿山,鼓励资源接近枯竭的老矿山退出转产并妥善解决退出后的遗留问题。严格停产停建地下矿山准入安全管理,加强采空区风险管控。严禁在距离东江干流管理范围边线3公里、重要支流管理范围边线1公里内新(改、扩)建尾矿库。强制淘汰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落后工艺设备。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落实非煤矿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必须采用一次建坝。按照省的统一部署,使用“广东省非煤矿山尾矿库‘天眼地眼’安全风险预警预测系统”。开展非煤矿矿山安全综合整治,通过实施“三个一批”,全面完成安全风险综合评估率100%、安全生产风险一张图100%、一矿一策100%。 3. 消防安全整治 建设内容: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开展安全疏散设施综合治理。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建立健全专兼职消防队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升级改造消防设施,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等消防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和消防科普体验中心及镇(街道、度假区)、社区、农村消防微体验点。 4. 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建设内容: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面排查涉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针对风险和隐患制定完善整治提升计划,实现重大隐患存量清零。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开展“一灯一带”建设、“平安村口”二期建设和升级工作。加强对“两客一危一重货”、老旧客车的重点监管。推进治超站称重联网,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对危险货物运输领域全链条和全流程监管。严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建立惩戒机制,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检查。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重大问题会商研判,形成联防联控常态化机制。 5. 交通运输(铁路和邮政)安全整治 建设内容: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物件、场所和违法行为等;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6. 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 建设内容: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开展船舶港口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强化港口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航海保障装备设施、船舶应急设备库建设,开展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行动。强化“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隐患特别突出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和“脱编作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落实渔业安全生产六个100%。 7. 城市建设安全整治 建设内容:开展城市体检试点工作,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使用省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结合山海惠东,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开展城市危险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改建改用为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各镇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指导各镇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安全管理。狠抓施工现场重大风险防控,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交通工程等专项治理。 8. 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 建设内容: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负责各类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机构。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已建成投用的园区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推进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严格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建立园区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化工园区三维模型,实时更新园区边界、园区内企业周边及分布等基础信息。 9. 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 建设内容: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建立形成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严厉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力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推进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使用,强化对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推进东江威立雅三期项目建设。 |
六、应急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一)强化执法监察能力建设
全面推进镇(街道、度假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明确分管领导和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配备相应数量的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梳理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工作职责,明确其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避灾、防汛防风抗旱、应急预案演练、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职责,并建立与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联动机制,与专职消防队等其他部门的工作联席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结合镇(街道、度假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强化综合执法力量,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能力提升、考核培训、轮岗交流、待遇提升、巡查检查、现场执法等各项机制;严格执法类人员的准入门槛,对现有执法人员,全部实行执法考试合格并取得执法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对新招录人员,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不少于2周的复训。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配足配强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打通基层和上级决策与执行的通道。严格做好县、镇(街道、度假区)应急管理部门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提高安全监管执法岗位招录比例,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二)持续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
持续推进智能移动执法系统和手持终端应用。基于大数据平台,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探索建立涵盖县、镇(街道、度假区)、村(居)三级监督执法系统,设置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政策法规数据库、安全生产专家及安全评价中介机构数据库、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数据库,应急救援预案数据库等的模块,与市应急管理系统对接,实现数据的共享、互通、互查,优化监管执法模式,提高监督执法的效能。(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规划》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重点和时序,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责任落实、经费落实,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二、加强协调衔接
县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研究解决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真正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协调与衔接机制,加强重大政策、重点工程项目与政府规划纲要和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编制各级各部门规划实施工作任务分解方案,会商研究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合理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三、强化资金保障
完善政府投入、分级负责的应管理经费保障机制,持续加大经费保障投入力度。各级党委政府建立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管理资金动态增长机制,足额安排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所需基本建设、装备配置、信息化建设等经费。建立重点工作“项目化”推进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统筹推进激励政策。动员社会多元投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四、强化评估考核
建立督导、考核以及履职尽责、监督问责机制,坚持将应急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落实,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结合年度工作安排与考核,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与任务,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加强应急管理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物资使用等审计监督,实施过程中要根据统一部署开展规划评估工作,确保各项规划任务落地,按时保质完成规划目标。加强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开展规划宣传和展示,及时公布规划的进展情况,营造全员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氛围,确保规划相关任务工程高质量完成。
附件
附件一 工程项目表
类别 | 名称 | 建设项目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期限 | |
重点工程 | 一、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 1. 智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工程 | 200 | 2021-2025年 | |
2. 县“智慧应急”建设工程 | 200 | 2021-2025年 | |||
二、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工程 | 3. 重大灾害事故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工程 | 80 | 2021-2022年 | ||
4. 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 800 | 2021-2025年 | |||
5. 水文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 565 | 2021-2025年 | |||
6. 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工程 | 此工程涉及工作经费主要由省级部门投入,县级做好人力、场所等保障。 | 2021-2025年 | |||
7. 地质灾害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65 | 2021-2022年 | |||
三、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工程 | 8.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 | 1600 | 2021-2022年 | ||
9. 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 根据排查摸底数量情况逐年进行测算。 | 2021-2025年 | |||
10. 防洪排涝水利提升工程 | 按部门规划、计划推进 | 2021-2025年 | |||
11.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工程 | 由各牵头部门根据实际需求逐年进行测算。 | 2021-2025年 | |||
12. 基层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 | 300 | 2021-2025年 | |||
13. 预警及应急广播系统建设 | 350 | 2021-2025年 | |||
四、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 14.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 根据救援实际需求和市级财政情况逐年进行测算。 | 2021-2025年 | ||
15. 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建设工程 | 13445.4(其中中央、省、市资金8224.96万元,县财政资金5220.44万元) | 2021-2025年 | |||
16. 水上搜救能力提升建设工程 | 1200 | 2021-2025年 | |||
17.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 850 | 2021-2025年 | |||
18. 矿山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 100 | 2021-2025年 | |||
19. 应急物资装备建设工程 | 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 | 450 | 2021-2022年 | ||
各类应急物资 | 由各牵头部门根据实际需求逐年进行测算。 | 2021-2025年 | |||
五、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程 | 20.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程 | 此工程由各牵头部门根据实际需求逐年进行测算。 | 2021-2022年 | ||
六、应急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 21. 应急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 350 | 2021-2025年 | ||
合计 | 20555.4 | ||||
备注:1.根据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本表不作为县财政安排资金的依据,确需县财政安排资金支持的项目,应按规定程序另行研究报批。2.本表项目投资包含县级及上级财政。 | |||||
附件二 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2016年12月9日);
5.《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通知》(中办发〔2020〕35号);
6.《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
8.《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年12月9日);
9.《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16年12月9日);
10.《工业和信息化部 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加快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安全〔2018〕111号);
11.《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0年6月2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2.《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进一步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粤安办〔2020〕96号);
13.《关于加强全省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意见》(粤应急〔2020〕116号)。
14.《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惠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惠安〔2020〕8号)。
(二)上层次规划及相关文件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框架(2018—2022年)》;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2021〕67号);
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惠府〔2021〕45号);
5.《惠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6.《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粤办发〔2019〕27号);
7.《惠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8.《惠东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
附件三 名词解释
1.镇(街道)“四个一”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即有一个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有一支负责应急救援的队伍,有一个启动应急响应的平台,有一个储备应急物资的仓库。
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3.“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应急处置实行一个指挥中心、一个前方指挥部、一套工作机制、一个窗口发布。
4.“四合一”应急指挥保障机制:应急指挥实行卫星电话、无人机、指挥车、通讯保障系统的标准配备。
5.“五个一”应急值守机制:应急值守实行一日一研判、一日一报告、一日一调度、一日一抽查、一事一处理。
6.“四个一”临灾转移: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实行“每户一对接”转移责任、“每村(居)一台账”转移清单、“每镇(街)一张网”转移体系、“每灾一行动”转移启动机制。
7.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一线”是指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三排”是指排查、排序、排解。
8.自然灾害防治“一体三预”工作机制:“一体”就是从上到下一贯到底的应急指挥体系;“三预”就是预判、预告、预警。
9.“五立足、五结合”演练模式。立足全灾种全链条,平时预防与战时抗救相结合;立足规范应对,情景复盘与流程再造相结合;立足上下联动,上级指挥协调与基层落细落实相结合;立足问题导向,固化长效机制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立足以练促建,演练培训与能力建设相结合。
10.安全监管执法“三个转变”:即从重点检查企业员工向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履责情况转变,从事后吸取事故教训向事前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转变,从客观查原因向主观查不足转变。
11.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十个有”:农村防灾减灾有组织体系、有大喇叭、有警报器、有避难场所、有风险地形图、有明白卡、有应急通讯、有应急照明、有小册子、有宣传栏。
12.“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一核”即珠三角地区,“一带”即沿海经济带,“一区”即北部生态发展区。
13.“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两个重要窗口”:2018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对广东提出了“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在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上走在全国前列;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上走在全国前列;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和“两个重要窗口”(广东既是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窗口,也是国际社会观察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建设要求。
14.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15.“五个特别”。即特别讲政治、特别讲纪律、特别讲科学、特别讲认真、特别讲精神。
16.“六条具体要求”。对党绝对忠诚、生命高于一切、工作见叶知秋、时刻应急准备、纪律挺在前面、坚决服从指挥。
17.安全宣传“五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18.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四令三制”。四令即动火令、动工令、复工令、停工令;三制即有限空间作业票制、值班室(中控室)24小时值班制、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
19.“两重点一重大”。即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0.应急通信“四合一”标准配备。即应急指挥“四合一”保障机制,实现卫星通信指挥车、集群对讲机、无人机、智能单兵终端“四合一”的标准配备。
21.生物防火隔离带。在林区内,采用抗火、耐火树种人工营造或利用现有林分改造培育的,具有阻隔林火蔓延功能的带状林分。
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3.《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2016年12月9日);
5.《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通知》(中办发〔2020〕35号);
6.《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
8.《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年12月9日);
9.《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16年12月9日);
10.《工业和信息化部 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加快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安全〔2018〕111号);
11.《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0年6月2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12.《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进一步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通知》(粤安办〔2020〕96号);
13.《关于加强全省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意见》(粤应急〔2020〕116号);
14.《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惠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惠安〔2020〕8号)。
(二)上层次规划及相关文件
1.《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2.《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框架(2018—2022年)》;
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2021〕67号);
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惠府〔2021〕45号);
5.《惠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6.《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粤办发〔2019〕27号);
7.《惠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8.《惠东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