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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健康蒙山建设,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健康梧州2030”规划)》和《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推进健康蒙山建设,奋进全民健康新征程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蒙山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推进健康蒙山建设,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蒙山主要健康水平指标实现新突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8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以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20年分别为0、3.82‰、6.55‰,比2015年分别降低了69.11个十万分点、0.33个千分点、0.02个千分点,实现“一升一零两降”,为“十四五”蒙山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健康蒙山建设格局加快形成。组建健康蒙山行动推进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成立15个专项行动工作组,健康蒙山建设推进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深入实施健康蒙山行动,制定《健康蒙山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等15个专项行动,加快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健康生产生活环境逐渐形成。争创自治区卫生县城,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14.2%,2017-2019年蒙山县成功创建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提升到85.87%,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善。
2.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完善。重大疾病防治能力不断提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不断健全。法定传染病报告率均达95%以上,肺结核发病率下降至54.74/10万。重症地贫医学干预率为100%,严重类型地中海贫血患儿出生率为零。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率达92.2%,治疗成功率达96.93%。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每年均保持在95%以上,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维持在70%以上。卫生应急体系逐步完善,卫生应急队伍持续壮大。
3.健康扶贫取得全面胜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实现县有达标的二级医院、乡镇有标准化卫生院、行政村有政府办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全面消除乡村医生“空白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和家庭医生签约实现100%应治尽治、应签尽签、应保尽保,建立了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住院和门诊合规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80%,大病救治率均达99.5%以上,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重要保障。
4.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加快医疗联合体建设,组建县域医共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率达100%。推进国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常住人口、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34.46%、61.37%,县域内就诊率总体达92.29%,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乡”。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二级公立医院参与率达100%,成立了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公立医院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平均价格降幅52%,药占比下降至29.11%,全县二级和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分别为51.88%、72.44%。综合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初见成效。全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两家医院实现DRG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
5.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医疗卫生资源数量不断增加,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39个,医院4家。医疗卫生机构床位1078张,比2015年918张增加160张,增幅17.43%。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为3.53张、1.61人和2.39人,比2015年分别增长5.8%、42.7%、61%;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2.67人,比2015年增长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达到基本标准水平99.37%,80%的县级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水平。村居民在20分钟内、县城居民在10分钟内均可得到医疗保健服务。
6.中医药特色优势稳步发挥。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3个,比2015年增长66.67%;中医医院床位150张,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床位数0.66张,增长37.88%;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数69人,增长25.45%,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增至0.42人。中医药壮瑶医药基层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88%的乡镇卫生院建有中医馆,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医院业务综合楼建成使用并通过等级评审,在妇产科、康复科、骨伤科、皮肤科、外科(蛇伤)等方面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并取得重大突破。2019年复审通过,荣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7.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妇幼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建立了1所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所新生儿救治中心,全面推行“22免1补”惠民政策,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9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6.6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2.8%,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94.01%。婚前医学检查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在99%以上。老龄人口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高,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96%,78.4%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提供老年人康复服务。职业健康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覆盖率、重点监测覆盖率均达100%,实现了“检查不出县”。落实生育政策配套措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项目资金发放率100%。
发展机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提出到2035年“建成健康中国”的远景目标,自治区党委、政府将人民健康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推动加快形成面向国际的“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合作新格局。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的快速增长,社会公众健康意识的大幅提升,要求医疗卫生机构转变服务模式和服务结构,为提高卫生健康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注入强劲动力。中国长寿之乡建设,聚焦“互联网+健康医疗”“互联网+健康养老”建设,为建设成为康养名县基地创造有利条件。
面临挑战。“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还面临诸多风险。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大流行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带来深刻影响。“东融”人员流动加强、国际交往频繁加剧重大传染病的传播风险。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持续高发且呈年轻化趋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生育政策不断优化,康复、护理、婴幼儿照护、优生优育服务供给亟待加强。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基层服务能力偏低、高层次医疗卫生能力欠强仍是突出的薄弱环节,中医药壮瑶医药特色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十四五”时期是迈进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阶段,自治区、梧州市层面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要求更高,需深刻认识新时期卫生健康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抓机遇、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力争上游,奋力开创蒙山卫生健康现代化新局面。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梧州市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的总体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健康蒙山发展目标,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坚持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坚持推动蒙山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振兴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力维护区域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党建引领,全面发展。以“健康蒙山 党建医联体”为品牌,以“三强三促”为主要抓手,全面推动党建与公立医院融合发展。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卫生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加强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改革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为全面推进健康蒙山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健康优先,共建共享。立足蒙山实际,以居民健康需求和健康结果为导向,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模式,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大卫生大健康格局。
优质均衡,创新发展。紧抓与国家和自治区相差悬殊的医疗资源型指标,加快医疗卫生资源补短补缺,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重视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强化政策、投入支撑,创新卫生健康服务供给模式,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系统整合,协同发展。以分级诊疗为主线,统筹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密切上下协作,建立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机构间资源共享、协同发展。补齐公共卫生领域突出短板,提高重大风险防范处置能力,整体提升蒙山公共卫生防控能力。
中西并重,特色发展。注重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探索中医药可持续多元发展路径,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培育特色医药产业。深入挖掘岭南中医药特色,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
深化改革,提质增效。破除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机制障碍,顺应科学技术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建设充满创新活力的区域医疗高地和健康产业集聚地。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快提升卫生健康治理体系整体效能。
到2025年,初步建立区域协调、城乡一体、医防协同、中西并重、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发展均衡、服务优质、创新引领的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新格局。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独特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发挥,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生育水平适当提高,人民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升,人均预期寿命在2020年基础上继续提高1岁左右,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同比例提高,人人享有便捷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健康公平显著改善,整体医疗卫生健康水平居于全市中上游。
到2035年,全面建立与居民卫生健康需求、蒙山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公共卫生体系和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卫生健康综合实力达到梧州市中上游水平,中医药实现振兴发展,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民身心健康素质达到新水平,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面普及,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以上,健康预期寿命相应提高,主要健康指标持续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卫生健康体系基本实现现代化。
深化健康蒙山建设,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健康蒙山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全民健康促进活动更加活跃,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高,主要健康指标、妇幼健康、环境指标优于全市平均水平,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初步控制。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结核病发病率进一步降低,持续控制和消除寄生虫病、重点地方病危害,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严重精神障碍、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
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卫生协同整合进一步完善。县疾控中心实现标准化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平急结合”的突发公共卫生救治体系基本形成,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明显提升。推进预防、医疗和康复护理服务链条整合,建立健全中西医应急和综合救治协同机制,健全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协同联动机制,构筑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隔离墙、健康管理防护墙。
夯实医疗发展基础,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质量进一步提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更加合理,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能力与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网底更加稳固,中医药传承创新和内涵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县域内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人享有均质化的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服务,面向失能(含失智)老年人的医疗照护能力明显增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健康服务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和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等重点指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加强卫生健康保障工程,卫生健康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初步建立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健全,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逐步建立体系完整、结构优化的健康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起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新时代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新模式。初步实现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卫生健康综合支撑体系不断完善。
“十四五”时期健康蒙山建设主要指标 | ||||||||
领域 | 序号 | 指标 | “十三五”规划指标 | 2020年蒙山完成 | 2025年蒙山规划 | 2025年 | 2025年 | 性质 |
健康水平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 | 79 | 提高1岁 | 提高1岁 | 提高1岁 | 预期性 |
2 | 健康预期寿命(岁) | — | — | 同比例提高 | 同比例提高 | 预期性 | ||
3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 | 0 | ≤14.4 | ≤14.3 | ≤14.4 | 预期性 | |
4 | 婴儿死亡率(‰) | — | 3.82 | ≤5.0 | ≤5.0 | ≤5.1 | 预期性 | |
5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 | 6.55 | ≤6.5 | ≤6.4 | ≤6.5 | 预期性 | |
6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7.92 | 15.64 | ≤15 | ≤15 | ≤15 | 预期性 | |
7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 | 91 | 91.5 | 91.5 | 91.5 | 预期性 | |
健康生活 | 8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 14.2 | 25 | 25 | 25 | 预期性 |
9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 | 23.8 | 40 | 40 | 40 | 预期性 | |
10 |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 — | 26.94 | 23.3 | 23.3 | 23.3 | 预期性 | |
11 | 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率(%) | — | — | 15 | — | 预期性 | ||
健康服务 | 12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5.44 | 3.53 | 7.72 | 7.68 | 7.5 | 预期性 |
13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93 | 1.61 | 2.68 | 3.1 | 3 | 预期性 | |
14 | 其中: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 | 0.42 | 0.48 | 0.64 | — | 预期性 | |
15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2.64 | 2.39 | 3.31 | 3.99 | 3.96 | 预期性 | |
16 | 每千常住人口药师(士)数(人) | — | 0.41 | 0.54 | 0.54 | 0.54 | 预期性 | |
17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师数(人) | 2 | 2.67 | 4 | 4 | 4 | 约束性 | |
18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 | 96.62 | >90 | >90 | >90 | 预期性 | |
— | 92.8 | >90 | ||||||
19 |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98.31 | 98 | >90 | >90 | 约束性 | |
20 | 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 | 94.67 | 92.04 | 95 | ≥90 | 90 | 约束性 | |
21 |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 | 0.58 | 4.5左右 | 4.5左右 | 4.5左右 | 预期性 | |
22 |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 | — |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 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 约束性 | |
23 |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 | 0 | ≥60 | ≥60 | ≥60 | 预期性 | |
24 | 国家卫生城市占比(%) | — | — | 100 | 100 | 80 | 预期性 | |
健康保障 | 25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 | — | — | 27左右 | 27左右 | 27左右 | 约束性 |
26 | 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 | — | 80.63 | ≥85 | ≥85 | ≥85 | 约束性 | |
— | 84.4 | ≥70 | ≥70 | ≥70 | ||||
健康产业 | 27 | 健康服务业总规模(千亿) | — | — | 0.25 | 1.5 | >0.5 | 预期性 |
深入实施健康蒙山行动。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健康理念融入所有政策,推动城乡建设发展与居民健康保障紧密融合,健全健康蒙山重点任务制度体系,深入实施15个专项行动,构建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健康蒙山行动推进机制。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优势转化为健康优势。推动健康与养老、旅游、运动、食品等融合发展,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非医疗健康干预,推动卫生健康服务向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家庭延伸。
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把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小学普遍开设体育与健康教育课,探索建立一批健康科普基地、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全媒体协同、线上线下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健康科普工作机制,引导群众重视自我健康管理。到2025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巩固健康促进县建设,推进创建健康促进医院,二级以上医院中健康促进医院比例不低于50%。
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全面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进“三减三健”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广西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梧州市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和蒙山县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合理膳食行动,加强营养指导员队伍建设,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倡导形成珍惜食物的意识与平衡膳食习惯,健全全民营养监测制度,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开展控烟限酒行动,推进各地运用价格、税收、法律法规等手段提高控烟成效,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倡导勤洗手、科学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等卫生习惯,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实施运动促进健康行动计划,推动体医融合,倡导“主动健康”概念。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体育场馆、公园、健身中心、广场、步道、自行车道等健身设施建设,提高全民健身供给能力。保障学校体育课与课外锻炼时间,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干预。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身门诊,推动国民体制监测站点与医疗机构合作,推进运动处方应用。到2025年,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达到总人口的40%以上。
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实施常态化防控策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坚持多病共防,全面加强流感、手足口病、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和分析研判。推进肺结核防治综合服务,规范和扩大肺结核筛查、发现、治疗和管理力度,实施耐药高危人群筛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患者管理服务。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防治措施,开展消除病毒性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强化艾滋病防治工作,落实广西、梧州市第三轮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2021—2025年),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高质量落实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综合干预、检测咨询、抗病毒治疗、随访管理等防治措施,将艾滋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强化鼠疫的监测、风险评估和及时处置,加强区域鼠疫联防联控协调机制。
强化疫苗预防接种。完善预防接种管理制度体系,推进接种单位数字化建设,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免疫规划冷链系统和信息化建设。稳步有序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全流程管理,确保接种安全,逐步建立全人群免疫屏障。做好流感疫苗供应保障,推动重点人群流感疫苗接种。加强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监测。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维持高水平人群免疫屏障,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托幼机构、学校严格落实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加大异常反应监测力度,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
巩固重点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成果。开展寄生虫病综合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寄生虫病监测体系,提高寄生虫病检测能力。在肝吸虫病、土源性线虫流行区坚持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持续保持消除疟疾状态。确保持续消除碘缺乏、饮水型氟中毒、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等重点地方病危害。继续实施严重类型地中海贫血胎儿“零出生”计划,保持严重类型地中海贫血患儿低出生率状态。
实施慢病综合防控策略。完善构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基层机构、公众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慢性病综合防治服务网络。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的监测、危险因素评估和综合防治能力,强化预防、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在医院就诊人群中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推进“三高”共管,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达到70%以上。提升基层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和干预能力,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推进癌症早诊早治,开展重点癌症机会性筛查。实施“减糖”专项行动和口腔疾病高危行为干预,开展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口腔健康教育,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30%以内。强化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和慢性病监测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健康危险因素监测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制度和慢性病健康管理体系,推动防、治、康、管整体融合发展。
加强伤害预防和干预。建立健全伤害预防监测体系与干预机制,将伤害预防融入城市建设与管理领域。开展重点因素、重点人群、重点区域伤害预防干预。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交通隐患治理,减少交通伤害事件的发生。防止公共场所伤害发生,加强儿童、老年人伤害预防干预,减少儿童溺水和老年意外跌倒,加强对高危人群心理辅导。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立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召回管理。
促进心理健康。依托县第二人民医院,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完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心理援助热线建设。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员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配备心理健康辅导室和专业服务人才,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咨询辅导等服务。加强抑郁症、焦虑障碍、睡眠障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老年痴呆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健全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提高常见精神障碍规范化诊疗能力。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正确识别、登记、随访、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转诊等服务,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率维持在90%以上。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精神类临床科室能力建设。开展多形式的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利用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远程指导基层开展精神卫生标准化数据采集与分析。
加强环境健康管理。探索建立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健康影响评估技术体系,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开展新污染物健康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强化公共场所及室内环境健康风险评价。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环境污染监测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加快研究结果转化与利用。加快建设县域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或集中处理设施。建立环境与健康大数据信息平台,提升风险研判预警能力。动员全民参与,提升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构建形成各方积极参与、协作共建健康环境的社会格局。
加强食品风险监测评估。推广应用广西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逐步完善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哨点医院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实施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专项行动,依托蒙山县食品药品检验所(自治区级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提高食品污染物风险识别能力、食源性疾病调查溯源能力。
提高药品质量。鼓励企业开展药品、医药创新产品、传统医院制剂的安全性、有效性评价与质量研究。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质量和疗效评价体系,实施全链条安全监管。严格院内制剂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和放宽调剂使用范围,实施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推动药品和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重点类别药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强化国家药物预警监测处置,应用好国家药物警戒系统,开展主动监测,提升报告审核效率。将医保目录和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及企业列入重点检查抽检对象。稳步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
全面推进卫生城镇和健康城镇建设。建立健全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发展卫生创建成果,建成自治区卫生县城,自治区卫生乡镇覆盖率达70%以上,申报创建国家、自治区卫生县城和一批卫生乡镇。广泛开展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特色样板,至2025年,健康细胞创建数量不少于60个(家)。
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高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推行县域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建立完善农村村庄保洁机制和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稳步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升学校、旅游景区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建设和管理水平,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健全水质卫生安全和监测监督管理体系,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强化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强化社会动员。将爱国卫生运动与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紧密结合,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利用爱国卫生月等各类活动,加大科普力度,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动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能力水平。依托基层组织及群团组织推广卫生清洁日活动及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有效经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推动爱国卫生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形成上下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专栏1 健康蒙山建设 |
1.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 建立健康科普资源库、健康科普专家库、健康知识和信息发布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健康巡讲队伍建设。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及促进,健康促进县建设、健康小屋、健康教育讲堂,烟草控制。 2.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 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学校、教育专家库建设,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开展。 3.全民健身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者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套公共体育设施功能区域,标准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蒙山县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乡村基本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持续开展群众体育星火燎原工程、体育赛事兴旺工程、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保护传承示范工程。 4.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 人禽流感、SARS防控监测;地贫防治监测;麻风病监测;流感、手足口病、病毒性腹泻、狂犬病、出血热、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监测和评估;寄生虫病防治监测;青少年、成人烟草流行监测;慢性病与营养监测、肿瘤随访登记、死因监测;饮用水和环境卫生及学生常见病监测;完善全国伤害监测体系,拓展儿童伤害监测。 5.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传染病监测诊疗工程;实施第三轮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实施结核病防治工程;血吸虫病防治、肝吸虫病防治、土源性线虫防治、包虫病防治。 6.慢性病综合防控 实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程。癌症早诊早治、心脑血管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干预、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糖尿病高危人群干预、并发症早期筛查。 7.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促进 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农村癫痫防治管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和能力提升;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心理治疗师培训;心理救援应急队伍建设;心理援助热线建设。 8.环境健康促进 公共卫生危害治理;饮用水、公共场所、人体生物监测等环境健康监测;消毒支撑体系。 9.爱国卫生运动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厕所革命;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水质监测;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病媒生物防制和媒介传染病防控;国家、自治区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建设。 |
完善群防群控的疾控体系架构。健全以县疾控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军民融合、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优化疾控机构功能定位和职能设置,加强人员配备。
加强基础设施能力建设。以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监督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蒙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推动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
完善运行保障机制。创新科研和社会化服务机制,加强县疾控中心科研支撑和技术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平急结合”的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改革完善疾控机构运行保障激励模式,探索实行“一类保障、二类管理”的薪酬制度,强化县疾控中心疫情防控和卫生监督执法职责。
健全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强化和明晰乡镇公共卫生管理权责,推动村(居)委会成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建立健全基层网格化防控网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行政管理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以重点人群为切入点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层疾控、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责,接受疾病预防控制行政管理部门对传染病防控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公共卫生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的25%。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指导基层制订和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夯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基层基础。将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加强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提升基层公共设施“平急”转换能力,构建“平急结合”的基层治理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宣传教育网络,提升公众公共卫生素养。
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公立医疗机构成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科室,配备具备相应资质要求的人员。明确医疗机构(医联体)公共卫生责任清单,从公共卫生科室、人员配备、急需常用设备购置、经费保障、技术指导等多方面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建设,整合基层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服务。加强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疾控工作的技术指导与监督考核,建立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全面推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深度协作,推动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高效协同,建立完善人员、信息、资源互信互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机制,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建立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机构临床医生交叉培训机制,鼓励人员双向流动。探索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参与医联体工作,推动县疾控机构与县域医共体协同建设发展。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培育壮大公共卫生医师队伍。鼓励防治结合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通过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获得合理收入,建立有利于防治结合的运行新机制。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项目经费财政补助稳步增长机制,持续巩固和扩大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以重点人群为切入点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提高防治结合和健康管理服务水平。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管理为突破口推进基层医防融合,实施城乡社区慢病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提高项目服务覆盖率和满意度。
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加快构建多点触发、反应快速、权威高效的监测预警体系,健全多渠道监测、智慧化多点触发、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等机制。构建“县—乡”二级公共卫生监测网络,扩大哨点监测范围,加强重点场所监测力度,开展高危人群疫情监测追踪。以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为支撑,提高传染病信息实时直报和患者就医症状信息直接抓取能力。依托区域公共卫生、动物疫病、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系统,建立全域监测和智能预警体系,完善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和实时报送机制,实现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同监测。
健全信息报告和风险评估制度。明确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和报告要求,完善报告规范、时限和渠道等要求。依法依规落实医疗机构疫情信息报告责任,并建立相关激励和免责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报系统。拓宽信息报告渠道,打通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通道,建立实验室检测信息收集和动态监测系统,开通社会公众主动报告疑似传染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的渠道。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方法和制度,提高潜在隐患的早期识别能力。
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完善多部门、跨地区、军地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发现报告、风险评估、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及医疗救治等环节职责清晰、无缝对接的体制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制,建成“县—乡”两级的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依托应急指挥管理、视频会商系统及5G技术,实现卫生应急移动信息采集、查询及移动指挥功能。
加强卫生应急预案管理及培训演练。完善分层分类、高效实用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标准,动态修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完善物资储备与保障等子预案,提升预案针对性、操作性和约束性。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依托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打造专业化、多场景演训基地,建立演练长效机制,加强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缩短从常态到应急处置的转换时间。
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分层、快速灵敏、协同高效、闭环管理的应急预警响应机制,明确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规范处置原则和决策主体,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参与范围、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完善首诊负责、联合会诊等制度,提高医务人员早期识别和应急处置水平,优化应急处置流程,提升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应急处置能力。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依托综合医院扩展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健全县120急救体系,建设区域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县设置急救(指挥)中心(站),完善不同用途和性能救护车配备,满足群众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需求。加强事故灾害应急医学救援力量建设,强化突发自然灾害、灾难事故、核辐射、传染病、化学中毒、烧伤等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卫生应急队伍,促进卫生应急队伍功能由单一向综合发展,融合医疗、防控、检测、管理等多专业,打造可以独立处置突发事件的“作战单元”,形成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全县救援力量的整体调动与支援机制。建设突发事件防控队伍,建立县级综合应急分队,引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应急医疗队。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医疗转运、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高效衔接,畅通危重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
加强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全县传染病救治网络,建立“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网络,提高县级医院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乡镇卫生院设立独立发热门诊、发热诊室或发热哨点。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预留“平急结合”的改造空间。全面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建设,加强重症监护病区和负压病房建设,完善重症监护病房建设标准,改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硬件设施,强化急诊、重症、呼吸、检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相关专科能力建设,提升综合救治和多学科联合诊治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配备适量移动CT、移动检测车等设备,增强快速反应的移动检测能力。
提升卫生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立统一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科学确定储备目录,制定储备计划,完善储备制度,合理布局储备场所,完善动态储备、更换和调用机制。建设综合医院合理储备应急医疗物资,满足突发情况下卫生应急处置保障需要。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工程 加强县疾控中心基础设施、检验检测和现场调查处置能力建设。实现县疾控中心达到国家标准,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疾控机构信息化提升工程。 2.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建设,推动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哨点)标准化建设。 3.卫生应急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县级卫生应急队伍(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和传染病防控队伍)和120急救(指挥)中心。加强建设蒙山县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建设,构建2小时紧急医学救援圈。建成县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 |
专栏2-2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
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制 完善应急指挥、监测预警、联防联控、精密智控、平战结合、医防融合等机制,提升公共卫生安全防控能力。 2.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才培养使用机制,适当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机构比例,探索疾控机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实施疾控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
专栏2-3 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工程 |
1.公共卫生项目扩面提质、优化内涵 以儿童、老年人、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为切入点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务实应用。 2.城乡社区慢病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 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训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数字化、智能化辅助诊疗、随访、信息采集等设备,提升慢病医防融合能力。 |
(一)落实国家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潜力。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合理配置母婴设施等公共服务资源。构建新型婚育文化,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完善生育登记制度,推行电子化生育登记。落实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缴费、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增强抚幼养老功能,保障村(居)专兼职人员报酬待遇。发挥计生协会组织作用,深入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活动,推动健康家庭建设。
强化人口监测与研判。落实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和国家人口监测制度,健全人口监测网络,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推动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共享,加强生育、死亡、迁移等人口变动情况监测。密切监测生育形势,科学研判人口变动态势,健全人口预测预警制度。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全员人口库,强化人口基础数据共享利用,健全人口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
强化政策有效衔接。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落实县级主体责任,推进双岗联系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建立定期巡访制度,扎牢织密帮扶安全网。
推进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健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早期发展的政策体系。完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加快推进托育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出台蒙山县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事指南。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综合监管。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支持设置托育服务相关学科专业。形成制度完善、运营良好、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托育服务体系。
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落实蒙山县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支持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探索和推广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托幼一体、社区联动、农村托育服务等模式,支持用人单位积极挖掘现有资源提供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开设公办托育机构。发挥妇幼保健专业资源优势,“十四五”期间力争建设一所蒙山县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县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增设托育班,鼓励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提供家庭育儿指导服务。支持“互联网+托育”发展。开展县级示范性托育机构评选活动,建成1-2所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服务机构。力争到2025年,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位数达到4.5个左右,构建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托育服务网络。
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普及女性健康知识,加强妇女生殖健康知识宣传。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优生咨询指导“一站式”服务,促进生殖健康服务融入妇女健康管理全过程,到2025年,婚前医学检查率保持在98%左右,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90%。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范不孕不育诊治服务。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快推进急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健全完善急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服务网络,全县孕产妇死亡率继续保持较低水平。加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机构规范化和管理协作网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到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产前筛查率不低于85%,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及以上。加强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完善地中海贫血防治网络,巩固地中海贫血防治模式,提升患者生存质量。
加强妇女健康服务。加强妇女保健特色专科建设,提供涵盖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的整合型医疗保健服务。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推进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推动适龄女性HPV疫苗接种工作,持续扩大“两癌”检查覆盖面,促进早诊早治,提升妇女生存生活质量。持续实施妇幼健康惠民政策,加强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救治和保健咨询工作,推广“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关爱生殖健康,减少非意愿妊娠。
促进儿童和学生健康。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倡导母乳喂养。加强婴幼儿辅食添加指导,降低儿童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推动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完善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儿童保健和医疗服务。推动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设儿童友好医院,做好儿童健康管理和指导。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贫血、视力不良、肥胖、龋齿、听力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和干预,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强化儿童孤独症筛查和干预。指导学校和家长做好儿童眼病筛查、视力检查和眼保健指导,实施防控综合干预。推广青春健康工作,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探索医体结合,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统筹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卫生工作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指导。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参加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健全老龄健康支撑体系
强化老年健康管理。加强老年健康管理和疾病防治,提升老年人健康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期筛查和失能预防体系。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推动老年健康领域科研成果转化,遴选推广老年健康服务适宜技术。实施老年人失能预防与干预项目、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行动、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和老年痴呆防治行动,延缓功能衰退,促进身心健康。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
提升老年医疗和康复服务水平。推动二级医院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二级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到2025年,二级综合性医院规范设置老年医学科。加强适老环境建设和改造,加快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推动开展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促进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种模式向多病共治模式转变。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完善上门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完善智慧助老就医服务,提升老年人日常就医便利服务水平。
开展长期照护。逐步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失能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覆盖范围。推动建立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依托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以及具备服务能力的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完善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
提升医养结合发展水平。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深化医养结合机构“放管服”改革。加快发展医养结合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医院规划建设老年护理机构,支持县中医医院结合医院建设医养结合机构。改扩建一批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老年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支持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水平。
强化职业健康危害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四方责任。深化重点行业的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健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及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建立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支持企业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加强对新型职业危害的研究识别、评价与控制。
加强职业健康促进。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提升工作相关的肌肉骨骼疾病、精神和心理疾病等防治知识普及率,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与意识。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和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队伍建设。
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支持政策,推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对脱贫人梯次减负的综合保障。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疾病综合防控和健康促进活动,推广大病专项救治模式,巩固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提高覆盖面和服务质量。持续推进二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达标提质建设,确保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动态清零,为脱贫地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维护残疾人健康。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规范服务流程,提供就医便利。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提升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质量。大力推进0—6岁儿童残疾筛查、康复救助,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康复“应救尽救”。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工作。做好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
1.优生优育 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加强人口监测体系建设;强化人口形势分析研判。 2.托育增量提质工程 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建成县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活动,建设示范性托育机构,全县建成1-2所以上示范性托育园。 3.妇幼健康体系建设工程 推进开展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筹建蒙山县妇幼保健院(蒙山县妇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标准,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至少设置1个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4.出生人口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推进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纳入政府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 5.学生健康发展工程 开展卫生专家进校园行动、学校卫生标准普及行动、中小学生健康月活动、学校教学生活环境改善行动。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痤疮等学生常见病监测与干预行动、适宜技术试点;组建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专家委员会,管理和指导学生的近视、龋病等重点健康问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卫生队伍建设。 6.老年健康服务提升工程 二级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的占比达80%,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推进医养结合,支持发展老年医学科;支持乡镇卫生院和养老院“两院一体”发展。利用乡镇卫生院、敬老院等资源,改扩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蒙山县中医医院中医壮瑶医养生养老基地建设。 7.职业健康保护工程 加强核辐射紧急救援及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设置1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加强尘肺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 |
引进优质医疗资源,以差异化、错位化发展为导向,加强重点学科(专科)建设,推动建设1—2个在疾病诊疗、科研实力、管理水平和辐射效应方面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医院。支持蒙山县人民医院在感染性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脑血管疾病、重症医学、健康管理、紧急医学救援、儿童医疗和心血管疾病等方面打造形成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区域医疗中心及重点学科(专科)。支持蒙山县中医医院建设蛇伤科、骨科等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开展中医药康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和医联体建设,逐步实现人事、财务、资产、业务、药品管理、绩效考核等“六统一”,形成管理、服务、利益、责任共同体,进一步提升区域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推进县域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强化县级医院提标扩能,补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短板,加快推进新县域医疗机构项目建设,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二级医院硬件条件,支持蒙山县人民医院升级为三级综合医院。推进县级重点专科和专病中心建设,推进县级医院达到国家综合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建设,推动建设五大区域资源共享中心和高质量管理中心,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城乡医疗资源协同发展。推进一批高水平医院组团式帮扶发展,加大对优质医疗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转外就医多、地方积极性高的地区倾斜力度,构建县乡一体、以乡带村、城乡联动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增强基层“网底”服务能力。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布局统筹推进,打造县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优化和完善与服务功能相匹配的医疗设备和配套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等级,推动建成1个县域医疗次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等级,推动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社区医院,至少有一家符合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建成二级医院。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中医、护理、康复、急诊、口腔、儿童保健与常见病诊治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能力。采取派驻、临村延伸服务、流动巡诊等方式,保障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提升“一老一小”健康服务能力。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县有1所政府举办的妇幼保健机构,全面改善产科诊疗环境和设施条件。强化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能力及儿科建设,支持妇幼保健机构整合预防保健和临床医疗服务,打造防治结合示范机构。加快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一批普惠性托育服务设施、托育点和医育结合机构,积极创建自治区级示范性托育机构。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医养结合机构。
提高血液供应保障能力。加强血液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保障临床用血供应和质量安全。继续加大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和组织动员力度,提升千人口献血率。
加快补齐相关领域短板。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支持设置急救中心(站),完善不同用途和性能救护车辆和设备配备,完善智能化调度系统,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精神(心理)科建设。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与残疾人康复机构、优抚医院、儿童服务机构等开展合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健全卫生监督网络,提升基层监督执法能力。
加大对特殊类型地区支持力度。加大对偏远山区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改善医疗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加强对口帮扶,补齐能力短板。
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全面推行预约诊疗和日间服务,不断优化预约诊疗流程,二级医院全面建立预约诊疗制度,逐步开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促进专科协同发展。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提升重大急性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构建全方位、全流程、立体化服务模式,形成一体化健康管理服务闭环。
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健全和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内部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构建严密的医疗卫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常态化开展不合理医疗行为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多部门、多学科有效协同的质量监管机制,实现全行业全方位精准实施和管理控制。加强临床路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诊疗规范、技术指南,逐步将药学服务、检查检验服务等纳入临床路径管理。有条件的医联体内建立一体化临床路径,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二级以上医院全覆盖,探索建立优质护理服务的长效机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加强全县医疗机构全方位推进合理用药监测,保障用药安全。
改善就医体验。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继续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强化满意度评价结果运用,完善医疗服务投诉机制。深入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全面推行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强化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
1.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 建设蒙山县人民医院心肺疾病诊疗区域中心。 2.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进蒙山县西河镇卫生院业务用房项目建设、蒙山县中医壮瑶医养生养老基地建设、蒙山县中医医院综合门诊楼建设工程项目、蒙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蒙山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综合楼、蒙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医技住院综合楼工程、蒙山县120急救指挥中心项目、蒙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康复综合大楼、蒙山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公共卫生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蒙山县陈塘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3.县域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持续做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动县级综合性医院建设达到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加强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救治中心、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中心建设。 4.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推荐有条件的1-2家乡镇卫生院升级为二级医院,建设成为县域医疗次中心。积极推动县域医疗次中心以外的乡镇卫生院进行标准化建设。 5.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工程 推进县级急救中心(站)建设,完善二级医院为支撑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立县-乡两级急救网络。 |
扩大中医医疗资源供给,完善以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县中医医院特色专科建设,推动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建设,配备中医医师。加强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和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的中医科建设。建立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公共卫生应急的制度,推动中医医院参与医联体建设,提升基层中西医综合服务能力。
(二)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
加强中医药人员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建设,加强中医思维和中医临床技能培养。强化中医药学科专业建设,强化以中医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探索“西学中”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大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中医全科医生力度,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逐步实现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9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一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医生。继续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通过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中医药专家下乡对口指导等,对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管理”双下沉支持,培育、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实施中医住院医师、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依托自治区级基层重点专科、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专科联盟等资源,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团队和复合型人才队伍。
(三)加快中医药传承与创新
建设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强化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整理继承、“技能性诊疗技术”的保护与传承。强化中药材壮瑶药材道地产区环境保护。鼓励研发院内中药制剂、开展特色临方炮制。发挥特色中医药在疾病防治、健康管理、健康养老和养生保健等健康促进方面的作用,鼓励培育优势病种中药品牌。加快发展特色康养,建设一个健康养生养老基地,逐步形成集中医临床、预防保健、康复理疗、养生养老等多专业一体化的新型综合诊疗模式。
加强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融入生活,增加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的认同感、参与度。使用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推进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将中医医院建设成为体现和弘扬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动中医药文化与旅游、养老、保健、娱乐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
专栏5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
1.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中医医院提标扩能建设,中医专科能力建设,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基层示范中医科建设。 2.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参加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培训项目、中医药创新团队及人才支持项目、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 3.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工程 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 4.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 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乡村活动,中医药信息平台。 5.中医药产业发展 促进中医壮瑶医养生保健基地建设,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融合。 |
加大政府支持社会办医力度,优化社会办医鼓励政策,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推进社会办医与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上规模、高层次的高水平综合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短缺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进医师执业区域注册,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民营医院跨区域办医,实现品牌化、集团化发展。引导促进第三方独立设置机构发展。加强社会办医行业监管,完善行业标准,规范行业行为,打造安全、高效、便捷的社会办医环境。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增加规范化健康管理供给,重点增加慢性病、高危人群健康体检、健康风险评估、健康咨询和健康干预服务。拓展预防保健服务,加强重大风险因素评估、干预、筛查防治和健康管理。培育高端健康体检产业,积极引进专业健康管理机构和品牌。加快发展个性化健康管理,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健康体检、专业护理等专业健康服务机构。大力发展健康市场调查、咨询、管理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支持新型第三方医学检测技术开发和服务模式创新,引导发展专业、独立的医学检验、卫生检测、医学影像、病理诊断等机构。促进第三方医学检验检测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市场化发展。
(三)推进多元融合发展
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食品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健康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保健等业态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健康咨询、慢病管理等健康养老服务。依托我县中医药资源和长寿旅游资源等优势,继续建设中药材示范基地,开发有蒙山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项目,建设面向粤港澳的岭南特色生态养生示范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优势,推进医养服务综合体建设,支持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加快推进特色健康食品产业建设,打造特色鲜明、供应链完备、“东融”辐射带动力强的特色食品产业基地,促进特色食品产业与文旅健康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建立分类指导机制,集聚品牌、人才、资本等要素,加快打造一批专业健康服务集群。
专栏6 健康医疗产业 |
1.社会办医 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健康体检、眼科医院、妇儿等领域建立医疗机构,探索建设区域共享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 2.大健康产业 健康服务业集群和健康产业集群建设,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建设蒙山县中医医院中医壮瑶医养生保健基地项目等,建设一批高端健康养老基地。培育健康食品品牌,发展特色食品产业。 |
八、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加强全县网格化医疗联合体布局建设,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加强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在分级诊疗中的职责分工、转诊标准和转诊程序,促进双向转诊,推动资源共享和医疗质量同质化、区域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推动二级医院提高疑难危重症和复杂手术占比,平均住院日下降到7天以内。鼓励二级医院专科医生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提供技术支持,鼓励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医师到基层提供签约服务,逐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重点人群向全人群扩大,加强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衔接,为签约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和居民就医“双下沉”。到2025年,县域内就诊率稳定在90%左右。
坚持政府主导、公益主导、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推动全县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区、市内外高水平医院对县级医院的技术和人才支持,采取科研协作、技术交流等形式,柔性引进区、市内外医疗专家,提升我县医疗卫生科研临床水平。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发挥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作用,带动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差异化、错位化发展为导向,加强重点学科(专科)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健全政府外部治理,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坚持和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人才引进)、薪酬分配等运营管理自主权,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健全运营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推动医院运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加强医院文化建设,促进形成良好医德医风,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塑造行业清风正气,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持续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推进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深入学习三明市医改经验,强化多部门联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等协同改革。探索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医保“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引导医疗联合体更加注重疾病预防、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以慢性病和重点人群为切入点,探索推进按人头、按病种等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试点。完善全民医保制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质量和保障水平,夯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加强多主体参与医保资金监管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健立合理补偿机制,健全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促进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合理使用、优先使用,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支持城市医疗联合体、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等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加强医保配套政策协同,落实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等激励约束机制。保障门诊特殊病种、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加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落实短缺药品监测和信息直报制度,落实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推进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推动在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落实分配自主权。按标准核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确定与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以提高服务积极性为重点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完善乡村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激励机制,促进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按照政策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合理保障基层医务人员薪酬水平。
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重点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健康产业等监管,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监管单位社会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深化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推行医疗卫生行业“互联网+监管”,健全多方协同机制,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推进卫生监督执法资源整合,推动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执法装备等达到配置标准。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实训基地。
1.分级诊疗 完善城市医联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等网格化布局;建设公立医院分层分级分流救治体系。 2.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3.“三医联动” 继续推进以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按人头、按床日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分级应对、监测。 4.监督体系建设 推动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执法装备等达到配置标准。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实训基地。加强县、乡重点单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 |
九、大力发展数字惠民应用,推动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
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进一步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和医院信息互联互通,促进跨机构跨地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规范数据采集和使用权限,保障数据质量,优化数据治理,强化网络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以全员人口库、电子健康档案库、电子病历库等为核心,推动医疗健康大数据有效汇聚。整合各类卫生健康资源,基本实现行业内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加快居民电子健康卡与社保卡融合互通,推进处方信息共享平台扩大接入,普及医学影像云平台项目应用。实施县乡医疗一体化服务提升工程,逐步建立县域影像、心电、病理、检验等医学检验中心和远程医疗中心,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加强互联网医院和远程医疗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推进智慧药房建设,实现处方系统与零售药店管理系统对接。鼓励医疗卫生机构、第三方机构积极完善基于互联网的便民惠民服务和智慧管理创新应用。构建“互联网+医疗健康”软硬件支撑体系,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健康服务和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开展网上预约、线上支付、在线随访、健康咨询等互联网健康服务。探索“互联网+”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医学教育培训体系,推广普及实用型适宜技术。加强“互联网+”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促进“互联网+健康养老”“互联网+托育”“互联网+护理”等创新应用,推动服务智能化和便捷化。
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健康大数据开发应用机制,探索大数据开发应用,形成以大数据开发利用为核心的全产业链。加快区块链和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虚拟现实、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信息技术的在卫生健康领域融合应用。推进智慧医院、数字医共体和医学人工智能创新示范。依托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有序推进县级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建设。
专栏8 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
1.蒙山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完善县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基本实现行业内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推进蒙山县基本公卫管理信息系统升级项目建设,整合各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信息系统,推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智能化。通过“两卡制”管理实现全县电子健康卡应用和基本公卫管理双提升。居民电子健康卡与社保卡融合互通,医疗服务和居民健康管理一卡通用。 2.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标准化建设 全面开展二级公立医院的互联互通成熟度评价,鼓励提供基于互联互通成熟度标准的优质应用。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自治区平台的实时联通。对基层卫生信息系统进行换代更新,构建基层卫生信息惠民应用新生态。完善远程医疗应用体系,发展智慧健康医疗便民惠民服务。 3.居民自我健康管理项目 全面普及应用居民电子健康卡,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向本人开放查询。利用健康医疗大数据,为居民提供健康预警、评估和宣教,推送个性化健康服务,提升个人自我健康管理水平。 4.蒙山县医学影像云平台项目 进一步推进医学影像云平台建设,加快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影像数据的互联互通及共享应用,做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助推分级诊疗。 |
强化医教协同,建立健全医学人才招生、培养、就业、使用等环节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重点专业基地和标准化实践技能考核基地建设。探索与粤港澳大湾区建立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机制,鼓励用人单位自主培养高层次(紧缺)人才,建立健全高层次医学人才特殊薪酬政策。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完善职称晋升体系和职称晋升办法,促进人力资源区域均衡,多种形式激励推动卫生人员向人口密集但资源薄弱的地区倾斜、向基层倾斜。稳妥推进“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公益一类保障和专门绩效激励相结合”的基层运行机制,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及服务人口增长需要,合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优化编制岗位管理。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工程,改进人才引进方式,强化本土人才培养,加强基层卫生人员配备,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收入待遇和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水平。
积极支持各医院建设国家、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集中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与粤港澳地区科技合作体制机制建设,加强临床科研人员的培养和基础研究资助。探索建立与大健康产业相结合的医学研究院等科研和教学体系,推动基础医学和临床研究成果快速转化为临床应用新技术、新方法和新产品,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发展。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联体内部的合作协同,开展适合于基层的诊疗技术临床研究,提高基层卫生服务常见疾病的预防和干预技术服务能力。
(三)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完善公共卫生应急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持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普法宣传,夯实公共卫生治理的法治基础,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
卫生人才高质量发展 继续实施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工程,加强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分层次培育和引导医学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提高学历层次、定期进修学习制度,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 加强公共卫生、医院管理、临床药师、卫生信息化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强化公共卫生、儿科、老年医学科、产科、精神科、肿瘤科、麻醉科、病理、护理、助产、康复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
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各有关单位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落实职责和任务,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共同推进规划落实。健全规划实施的推进机制,增强规划的引领力、约束力和执行力。
(二)强化要素保障
进一步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健康投入责任,建立公平、合理、可持续的分担机制,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体,强化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事业发展等经费保障,加强卫生健康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完善健康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持续加大重大疫病防治经费投入,按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划分原则,落实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政策。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卫生投入机制、综合监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多元化发展。
(三)注重宣传引导
完善健康蒙山建设主题宣传渠道和平台,建立政府主导、部门主抓、基层主责的宣传机制。以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为主旋律,广泛宣传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成效和重要性,提升信息发布工作效率与质量。有效防范化解医患矛盾,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注重舆论引导,及时回应民众关切和社会热点。推动全社会共建共享卫生健康事业,努力营造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建立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机制,落实规划实施监测评估结果反馈和整改机制,政府要组织开展本区域规划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监督评价,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完善规划执行的绩效考评制度,建立广覆盖、多维度的公共卫生督导、考核和问责机制,切实增强规划执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