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河池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河池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池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河池篇章的第一个五年,是河池市全面贯彻落实《广西教育现代化2035》战略规划的第一个五年。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广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河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期间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市委、市人民政府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通过实施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稳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各类教育长足发展,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教育公平扎实推进,教育整体水平稳步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十四五”时期全市教育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教育总体水平达到新高度
“十三五”期间,全市实现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6.4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2%,分别比2015年提高23.63、8.2、11.4个百分点,各项指标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
二、各级各类教育稳步发展
学前教育壮大发展。投资27951.12万元新建乡(镇)幼儿园89所,有效解决2.55万多名幼儿入园问题;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6.4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9.6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1.42%。幼儿园数量、在园幼儿规模、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均保持逐年增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稳步推进,“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均衡发展。实施“两不愁三保障”义务教育保障战役,全市1015个义务教育保障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工,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3414所,改造校舍面积累计224万平方米,有力提升了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水平,全市义务教育保障战役中完善和新建的项目实施全部达到自治区规定要求。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责任制要求,抓紧抓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各项工作,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应注册学生总数55094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应注册学生总数140822人,疑似辍学人数0人,辍学人数0人,实现了动态“双清零”目标。全市11个县(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通过国家评估验收,义务教育水平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普通高中教育突破发展。全市投入普通高中学校工程项目专项资金3亿多元,实施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50个,进一步扩大县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改善高中办学条件。全市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达13所,自治区特色普通高中立项建设达5所,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取得成效,每年招收普通高中新生达2.65万人以上,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职业教育提质发展。推动中等职业学校评定为国家重点、国家改革示范校、自治区五星级学校1所,评定为自治区三星级学校4所,建成机械加工等19个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34112人,中职毕业生“双证率”达85%以上,初次就业率达90%以上。2020年河池市获全区2019年“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改革力度大、成效明显的设区市”荣誉称号,河池市职业教育集团被评为自治区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
民族、民办、特殊教育稳步发展。“十三五”期间,各县(区)共录取1300名民族学生,落实民族学生补助8800人次,补助金额437.95万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通过统一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加大扶持力度,营造公平环境,积极支持民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积极健康发展,各级政府奖励民办学校办学资金共计10万元,累计发放学生补助资金1033.75万元,补助学生达11656人次。采用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各级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95%以上。
高等教育持续发展。河池学院被列为自治区新一轮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中国语言文学被列为自治区一流学科(培育)建设,汉语言文学等9个专业被列为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科研方面,获国家级科研课题立项16项,省部级项目34项,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245项目。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被列为广西高校“三全育人”示范校培育建设单位和“广西职业教育培训基地”立项建设单位,入围广西“双高”建设院校,建成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机电一体化专业),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建筑材料检测实训中心),自治区级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5个,职业教育专业发展研究基地1个。
三、教育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教师队伍提质增量。全市共推荐评选表彰全国优秀教师2人、广西教学名师3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4人、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6人、河池市优秀教师802人、河池市优秀班主任626人、河池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76人、河池市优秀乡村教师100人。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培训共15.8万人次。招聘教师7746人、招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3615人、完成1725名小学全科教师定向计划培养任务,小学全科教师就业1143人。
教育信息化初显成效。全市实现中小学(含教学点)宽带网络接入和多媒体教室全覆盖,配备多媒体设备的教室16568间,多媒体设备教室配置率达98.20%;配备计算机教室的学校983所,占全市中小学校51.76%,计算机教室1332间,学生计算机终端72162台,义务教育阶段生机比9.8:1,普通高中生机比7.5:1;配备教师计算机的学校1608所,占全市中小学校92.15%,教师计算机数总计38878台,师机比1.04:1;配备有录播教室的学校303所,占全市中小学校17.36%;中小学教师在八桂教学通智慧教学平台注册的人数达32165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师生网络学习空间开通数量达17000个,教师应用网络资源进行备授课已形成常态化。完成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1.0,启动提升工程2.0,累计培训40000名教师,有超过80%的中小学学科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活动,全市教师参加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与学校教学深度融合优秀课例评选活动达2000人次,获自治区级以上奖励1112人,教师的信息化技术素养和学科教学能力全面提升。
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各学段资助资金全部落实到位,资助学生192.8万人,资助总金额22.8亿元。在罗城、环江、东兰、巴马、凤山、都安、大化等7个国家试点县和金城江区1个地方试点区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程,惠及1817所学校139万名学生,学生营养和身体素质得到进一步加强。
教育教学科研成效显著。始终把课题研究作为推动教师和教研员转型发展、教学提质上档、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为重要突破口,组织全市教师做好各级教科研课题的申报和立项工作,加强对课题研究的管理与指导工作。把课题研究工作的重点放在教学实践活动过程上、放在课堂的落实、教师的培养和质量的提高上,使“科研、教研、教学”密切结合,增强研究实效,夯实研究基础。“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完成565项课题研究,共有15项科研成果荣获广西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组织职业院校参加广西职业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评比获得特等等次2项、一等等次4项、二等等次3项、三等等次2项。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变期,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正在深刻演化,人才竞争日趋激烈。教育发展面临复杂而深刻的变化,重大科技创新正在引领社会生产新变革,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正在不断重塑教育形态,新冠肺炎疫情对教育方式方法提出新挑战。当前自治区正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市第五次党代会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绘就了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提出了建设“六新河池”奋斗目标。市委、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金宜”一体化、“东巴凤”区域一体化战略实施,构建区域一体化、现代产业一体化发展体系,进一步释放经济增长的内需潜力,需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
优质教育面临新需求。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增长,对高质量教育的期待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迫切。当前河池市教育事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更为多样,更加追求个性化的学习环境、更有温度的教育服务和更加灵活的学习体验,促使立德树人、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的重要性在新发展阶段更为凸显。
教育改革面临新要求。进入新时代,随着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给人民生产、生活和学习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对教育评价、教育手段、教育发展模式提出新要求。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织,加速教育教学资源云平台和教育管理云平台的应用和推广,网课、云课堂等“互联网+教育”模式的不断发展对教育教学提出了新要求。河池市持续推进“数字河池”改革,打造数字政府,亟需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教育公共数据的质量和管理能力,提高教育公共服务质量。
教育服务社会面临新机遇。进入新时代,随着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上升为国家战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自治区在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更为凸显,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迅速发展为河池市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带来更多更好的发展机遇。市委、市人民政府持续推进“金宜”一体化建设,要求科学实施金城江城区、宜州城区教育布局调整,开展城区教育攻坚行动,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全面提升;实施“东巴凤”区域一体化建设,要求加强“东巴凤”三县教育事业协同发展,合理规划布局、优化配置区域公共教育资源,推动三县公共教育资源共享和相互开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健全义务教育帮扶机制,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教育既要实现自身振兴,又要对接和服务好新发展格局,教育服务社会面临新机遇也将促进新一轮发展。
面临新形势,河池市教育发展不均衡、不充分问题仍突出,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目前全市各级财政对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亟待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数量、结构、专业配备及整体素质水平有待提高;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源未能满足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的需求,亟需扩展学前教育资源;义务教育资源存在短缺现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亟需消除;普通高中总体办学水平不适应高考综合改革的要求,亟需加快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各项办学指标离自治区的要求存在一定距离。
“十四五”时期,全市须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提高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和水平,增强优质教育供给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教育总体水平迈入全区第一方阵,努力开创河池教育的新辉煌。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河池篇章总目标,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紧扣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着力优化布局、促进公平、补齐短板、提高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六新河池”提供全方位人才和智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坚持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教育的首要任务。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坚持优先发展。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把推进教育现代化作为河池全面振兴的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工程,在规划布局、财政投入、人才引进、人员配备等优先保障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公平优质。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把扶持脱贫地区、薄弱学校和特殊群体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断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教育发展差距,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受教育的权利,着力解决好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持提升质量。坚持走以提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促使教育发展方式多样化,将新发展理念贯穿教育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不断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治理现代化,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等相互促进、有机衔接,全力推进全市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以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围绕全市各级各类教育需求,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教育领导体制机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将创新思维融入各领域各环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激发办学活力及探索运用新技术、新机制、新模式等创新教育服务供给方式。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目标全面实现,教育发展短板有效补齐,高质量教育体系更趋完善,教育现代化初显成效,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教育总体水平持续提升,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7%,公办幼儿园学位数占比达到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占比达到4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3%。
立德树人成效显著提升。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德育一体化体系基本建成,学生体育素养、美育素养、劳动素养等综合素养全面提升,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显著增强。学生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创新能力与合作探究能力显著增长,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爱国精神更加坚定。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健全。
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创新局面。覆盖城乡、布局合理、面向全体公民、服务终身学习、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城乡、区域、校际教育差距明显缩小,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机会得到更好保障。
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初见成效。政府、学校、社会的新型关系基本建立,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教育制度体系。教育标准、监管、评价、督导、投入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等基础性制度更加完善。建成高效协调的市级统筹和依法行政的权力清单制度,以智能化推进教育治理的现代化,政府依法治教、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改革发展制度更加完备。
专栏1“十四五”时期河池市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教育普及 |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96.43 | 97 | 预期性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7 | 98 | 约束性 |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92 | 93 | 预期性 |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46 | 53 | 预期性 | |
教育规模 | 幼儿园在园人数(万人) | 16.4 | 16.5 | 预期性 |
义务教育在校生(万人) | 54.99 | 56 | 预期性 | |
普通高中在校生(万人) | 8.52 | 9.41 | 预期性 | |
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在校生(万人) | 2.48 | 2.6 | 预期性 | |
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万人) | 2.7 | 3 | 预期性 | |
教师队伍 | 幼儿园教师专科以上学历(%) | 73 | 76 | 预期性 |
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 | 96 | 98 | 预期性 | |
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 | 81 | 84 | 预期性 | |
高中阶段教师研究生学历(%) | 6 | 8 | 预期性 | |
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比(%) | 52.13 | 55 | 预期性 | |
人力资源 开发水平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0.88 | 11.2 | 预期性 |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
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育理念,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强化教材育人功能,全面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语文和历史教材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中小学专题教育读本,引导教师把教材体系、教学体系有效转化为学生的知识体系。加大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宣传,利用河池革命纪念馆、韦拔群纪念馆、红七军宿营地军部旧址、凤山县革命烈士公园、古河革命纪念馆等优秀红色文化沉淀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促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教育引导学生学党史、颂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二、完善立德树人、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机制
将立德树人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教育教学体系围绕立德树人的目标来设计,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内涵式发展。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各学段课程体系中的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作用,统筹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少先队队课、团课等课程内容建设,思政课教师要上好思政课,各学科专业教师要做好课程思政,挖掘与本学科紧密相关的思政内容,推动“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不断增强德育课程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强化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意识,推动中小学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配备思政课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和团委书记。遴选高校思政课特聘教授(教师)持续对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进行培训。引导高校思想政治教师对中小学思想政治课程开发的指导,组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集群结对共建活动,构建大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手拉手”教研备课机制。选树一批课程名师和团队,培育和宣传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团委书记和德育工作者等先进典型。在中小学深入开展“开学第一课”“红领巾爱学习”主题队课等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仪式感强的教育活动。
三、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教育活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诚信教育,增强学生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
加强学生体育素养。开足上好体育课,丰富大课间活动形式和内容,保障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让每位学生掌握1~3项运动技能,增强青少年学生身体素质。持续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到95%。不断推进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改革,完善体育考试项目和评价制度。加强校园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校园体育竞赛体系,定期组织举办综合性运动会,加强学校运动队和体育品牌建设。
加强学生美术素养。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深化美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各级各类学校加强美育场地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开齐开足美育课,并坚持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创新美育实践活动内容与形式,积极组织举办艺术节、专场艺术展演,丰富艺术实践活动,促进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养成1~2项艺术特长和爱好。
加强学生劳动素养。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学生动手劳动能力,养成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品质。落实劳动课平均每周1课时和每年一次“劳动教育周”要求,构建小学低年级重在劳动意识启蒙、小学中高年级重在劳动习惯养成、初中重在增加劳动技能、普通高中重在掌握劳动技能、中等职业学校重在职业技能培养、高等学校重在创造性劳动实践的劳动教育体系。开展学生劳动素养发展状况监测,将学生劳动参与情况、劳动素养发展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积极聘请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遗传承人等担任劳动教育兼职教师。组织开展“大国工匠”“广西工匠”“河池工匠”进校园活动。建好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和遴选一批市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特色示范项目,因地制宜丰富劳动教育资源,保障学生接受系统的劳动教育。
加强学生科技素养。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大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科学知识教育、传播与普及力度。利用讲述科学家典型事迹和科技工作者卓越贡献,常态化开展科技进校园活动,鼓励中小学生参与各类科普活动和科技竞赛,培养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加强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健康成长,构建政府支持、部门联动、学校主导、社会参与的学校健康教育体系,将健康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和学生管理,培养学生健康观念、知识和能力,全面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教育治理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师生健康护理能力。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做好学生常见病监测和防治。建立健全学生视力健康干预体系,加强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建设一批校园急救教育基地。广泛开展特色鲜明的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关注学生心理健康,配足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加强学校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咨询室)建设,利用主题班会、家长成长课堂等途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途径多渠道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加强重大疫情、重大灾害等特殊时期师生心理危机干预,进一步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全面提升学生健康素质。
推进法治、生态文明和国防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构建教育系统普法宣传的常态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教育系统法治素养,不断完善法治教育教学资源体系,提升学校法治教育专业化水平。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推进学生生态文明教育,提高学生生态文明科学素养。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坚决制止学校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构建绿色校园。深化学校国防教育改革创新,加强对学校军事课程和学生军事训练的指导,健全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评价机制。高中阶段学校军训深入国防基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充分挖掘和利用当地自然人文环境和历史文化传统等教育资源,创新教育方式方法和载体,进一步推进学校国防教育深入发展,增强学生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
四、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构建以学校为主体、家庭为基础、社会各方全面参与的育人体系。全面提升各级各类学校育人水平,以提升学生学习效率为目标,加强基础教育特别是低学段课堂教学改革和作业管理,强化家庭、学校良性互动,减轻家长在学生课程学业方面的负担。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切实提升家庭教育科学化水平。
发挥家庭教育重要作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持续举办“家长课堂”,开展“家庭教育”巡讲,遴选一批家庭教育典型案例,由教育部门牵头会同文明办、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及社区开展“赛家庭、赛家风”活动,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倡优良文明家风。推动家庭教育研究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科学引导家长言传身教。探索建立家校共育机制,推进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规范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建设,拓展各种家校沟通渠道,密切家校日常沟通,探索家校矛盾预防和处理新机制,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师家访制度化、常态化机制,把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家访作为教学常规工作,并纳入学校对教师的考核之中。各级各类学校要立足本学校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思路,着力纾解家长教育焦虑,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全面推进全社会协同育人。强化全社会支持和呵护教育的理念,加强公共安全教育,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氛围。健全社区行业企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教育、履行育人责任的政策体系,丰富校外教育资源供给,拓宽校外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积极开展学生社会实践、特长培养、研学旅行等校外教育,促进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全面协调推进图书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公共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全力推动全市阅读体系优化升级,打造全民阅读社会风尚,以“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双线作为阅读基础设施布网的重要支撑,基本形成线下阅读平台体系和线上阅读数字化网络,推进“智慧阅读”工程建设,建设以阅读新空间、24小时自助图书馆、数字化阅读终端为阅读网络“辐射终端”惠及全民。加强正面宣传与舆论引导,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成才观、教育观,着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第二节 推进基础教育公平优质发展
一、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继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扩大公办幼儿园教育资源项目,切实履行学前教育发展的政府责任。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布局规划,优化城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布局。优先支持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新建公办幼儿园,提高当地幼儿入读公办幼儿园的比例。持续推动各县(区)公办幼儿园建设,确保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优化农村学前教育布局,每个乡镇至少要办好1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3万以上人口的大镇要办好2~3所公办幼儿园,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在村级幼儿园难以覆盖的偏远山村,可设置公办幼儿园分园,并加强公办幼儿园的教师配备、经费保障、监督管理。开展利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产举办民办幼儿园及改变公办幼儿园性质的清理整顿工作,通过中小学布局调整以及鼓励支持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公办幼儿园等多种形式新(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积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多种形式努力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通过减免租金、综合奖补、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多种形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
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大力推进自治区及市级示范幼儿园创建,鼓励和支持示范幼儿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举办分园、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合作办园。深入推进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模式,实现学前教育集团“县县全覆盖”的目标,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带动新建幼儿园、农村幼儿园、薄弱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规范管理,提高保教质量。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健全幼儿园管理体制和投入机制。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推进幼儿园游戏化课程改革,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总结推广一批优秀保教改革成果。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体系,强化过程性评估,指导教师提高实践能力。严格教师持证上岗要求,严把幼儿园教师准入门槛。强化幼儿园安全防护、收费、卫生保健、保育教育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专栏2 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计划 新建幼儿园55所。其中:金城江区9所;宜州现状建成区13所;宜州新区5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1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1所;南丹县5所;天峨县1所;东兰县4所;巴马瑶族自治县3所;凤山县2所;都安瑶族自治县5所;大化瑶族自治县6所。 改扩建幼儿园5所。其中:金城江区1所;宜州现状建成区1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3所。 迁建幼儿园1所,迁建宜州区第四幼儿园。逐步完善现有幼儿园办学条件、提升学前教育办学能力,以普及普惠为重点,完善学前教育体系。到2025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天峨县、凤山县、东兰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等6个县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 |
加快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认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机制,分期分批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到2025年,完成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天峨县、东兰县、凤山县、巴马瑶族自治县的各级评估认定工作。
专栏3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年度计划
县(区) | 县级自评 年度 | 市级复核 年度 | 自治区级评估 年度 | 国家级认定 年度 |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 | 2025 | 2025 | 2025 | 2025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 2022 | 2023 | 2023 | 2023 |
天峨县 | 2024 | 2024 | 2024 | 2024 |
东兰县 | 2024 | 2024 | 2024 | 2024 |
凤山县 | 2023 | 2023 | 2023 | 2023 |
巴马瑶族自治县 | 2025 | 2025 | 2025 | 2025 |
二、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化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完善城乡对口帮扶机制和学区管理机制,巩固并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实施城区学位增补计划,严格落实公建配套学校与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使用“五同步”,加强城区学校建设,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全面消除大班额,严格控制大校额。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统筹各级各类资金,加大对学校硬件建设投入力度,配齐必要设施设备,使学校校舍、常规教学设施、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等基本达到自治区规定的办学标准,保障教育教学需要。
构建优质义务教育共同体。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机制,逐步推进城区学区连片学校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帮扶和带动作用,切实缩小学区之间、校际之间、城乡之间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差距。深化“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推进城区学校与镇区、乡村学校结对共建全覆盖,重点扶持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薄弱学校培优提质。
扎实做好义务教育“双减”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精神,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规范教育教学秩序,提供菜单式课后服务,从根本上满足学生多样化教育需求,确保学生在校内学会、学足、学好。抓好课堂教育教学,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全作业管理机制,统筹安排作业数量和时间,不断提高作业设计、布置与批改质量,优化考试内容与形式。抓好校外培训审批和规范培训行为,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面规范培训秩序,强化经营活动监管。
专栏4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 新建小学32所,解决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乡镇及城区人口激增,学生聚集导致资源不足、家长对优质教育需求增多,学校压力增大,大班额、大通铺现象严重问题。其中:金城江区8所;宜州现状建成区6所;宜州新区2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1所;南丹县3所;天峨县1所;东兰县2所;巴马瑶族自治县2所;凤山县1所;都安瑶族自治县2所;大化瑶族自治县2所。 改扩建小学29所,改善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学校薄弱环节,提升办学能力,逐步解决乡镇及城区人口激增,学生聚集导致学校学位资源不足、问题。其中:金城江区11所;宜州现状建成区6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1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1所;南丹县5所;东兰县1所;大化瑶族自治县4所。 迁建小学1所,迁建金城江区第四小学。 新建初级中学20所,解决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乡镇及城区人口激增,学生聚集导致资源学位不足问题。其中:金城江区4所;宜州现状建成区1所;宜州新区2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所;南丹县1所;天峨县1所;东兰县1所;巴马瑶族自治县1所;凤山1所;都安瑶族自治县2所;大化瑶族自治县2所。 改扩建初级中学15所,改善初级中学办学条件。其中:金城江区3所;宜州现状建成区3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1所;南丹县3所;巴马瑶族自治县3所;大化瑶族自治县2所。 迁建初级中学6所,其中金城江区3所;宜州现状建成区2所;巴马瑶族自治县1所。 新建特殊教育学校1所,新建凤山县特殊教育学校。 迁建特殊教育学校3所,迁建金城江区特殊教育学校、宜州区特殊教育学校、巴马瑶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 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1所,改扩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 |
三、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特色多样发展
优化普通高中发展结构。通过规划新建、存量优化、内涵提升等方式,解决普通高中学位供给不足、普职不协调等结构性失衡问题,制定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规划,按每10万~15万人口设置1所普通高中。支持在城区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扩大教育资源,逐步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实现标准班额办学,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学校建设,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县域普通高中提升教育质量。积极探索高中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引导普通高中学校立足科技、人文、社科、体艺等不同领域,加快多样化发展。努力扩大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覆盖面,积极创建自治区特色高中,加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和成长新途径。
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根据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的统一部署,创新普通高中教学组织形式和运行制度,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完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加强特色课程开发,校本化课程开发,以学科素养为核心的教学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和推行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教学,加强跨学科综合性教学,深入开展验证性试验和探究性实验教学。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指导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开展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经公示确认无异议的,统一导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指导学校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指导教师培训,加强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支持普通高中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专业团体和社区等开展教学活动、课外活动合作,有效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
专栏5 普通高中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新建高中12所,解决全市普通高中入学率低、学校资源不足,大班额、大通铺趋全区倒数第一的严重问题。其中:市本级2所;宜州现状建成区1所;宜州新区1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1所;天峨县1所;东兰县1所;巴马瑶族自治县1所;凤山县1所,都安瑶族自治县2所;大化瑶族自治县1所。 改扩建高中9所,改善高中办学条件。其中:市本级2所;宜州现状建成区2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所;巴马瑶族自治县2所;大化瑶族自治县1所。 迁建高中3所,迁建河池市第二高级中学、河池市第三高级中学、南丹县第二高级中学。到2025年,全市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14所以上,星级特色普通高中3所以上,学科课程基地1个以上。 |
四、重视民族教育、民办教育发展
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要求和相关配套保障,大力营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生活环境。引导各族学生正确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关系,建设壮汉双语教学示范基地。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指导纲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列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把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融入中小学教材和课堂教学,加强课堂教学主渠道建设,加强教育活动载体建设。积极建设自治区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特色学校。继续办好中小学民族班,鼓励和支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开设民族班,提高少数民族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机会。制定各族青少年学生交流计划,在全市青少年学生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活动,开展全市各族青少年学生主题交流活动、社会实践交流活动、志愿服务交流活动等。
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强化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配套政策,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管理制度。在财政、税收、用地等方面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支持。鼓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办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实现公民同招、阳光录取。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监管。健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机制,创新自治管理,强化平台监督,推进协调各部门建立联动响应和综合执法机制,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效果。
五、统筹发展特殊群体教育
推进特殊教育融合协调发展。以融合适宜为目标办好特殊教育,构建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康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推动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协调发展。扩大学前特殊教育学位供给,促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各学段的特殊教育有机衔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办学质量,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院设立特殊教育班。继续支持各县(区)特殊教育学校各项建设,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切实推进融合教研,畅通课程与资源共享机制,完善特殊教育课程支持体系,提高教育教学有效性。提升医教结合服务质量,拓展医教结合干预支持范围,建立“一生一档”动态跟踪机制。强化条件保障,加强师资配备,推进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努力满足各类特殊学生的教育需求。到2025年,全市规划新建迁建及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5所,其中建设市级特殊教育学校1所,创建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1~2所,进一步解决各级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公平接受各学段教育问题。
推进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完善随迁子女受教育政策,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规划,优化简化随迁子女入学程序要求。不断提高公办学校接收随迁子女比例,鼓励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随迁子女到民办学校就读,积极稳妥解决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新增市民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
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重点加强对无人监护和双亲在外农村留守儿童的关心和救助,优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完善专门教育保障机制,鼓励农村留守儿童随父母在工作地入学。完善关爱机制,推进农村地区学校校长、教师对口帮扶校内留守儿童,让每一个农村留守儿童都有对口帮扶主体,对每个留守儿童实行精准关爱。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心理辅导。
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各学段资助政策,确保资助资金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监管责任、资助程序、资金管理和信息管理,提升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排查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退役军人、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水平,对各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人口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子女等纳入资助范围予以重点资助。对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相关规定予以资助。继续扩大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程,有效提高学生营养水平和身体素质。
第三节 支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一、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产教深度融合,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支持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改善办学条件,加快设立高职本科和建设分校区,创建自治区“双高”(高水平高职院校、高水平专业群)高职院校。筹建巴马康养职业技术学院。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依托河池市职业教育集团平台,发挥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作为河池市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的作用,通过帮扶、中高职合作办学等方式从办学理念、发展规划、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学教研等方面,帮扶带动东兰、大化、罗城等地的薄弱中职学校发展。
二、扩大中职学校办学规模
优化全市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探索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合作模式,进行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支持中等职业学校迁建、改扩建。支持县域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成为基本达标的中等专业学校,发展成为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基地和劳动就业、技术推广、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迁建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河池市技工学校至宜州新区,推动河池市技工学校提级升格。持续实施大湾区教育协作,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深圳市优质中职学校结对子,开展校校合作,加强骨干专业、实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办学能力。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成1所自治区五星级中等职业学校、2所自治区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3所自治区三星级中等职业学校,创建1~2所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三、打造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河池名片”
坚持产业、行业、企业、职业、专业等“五业”联动发展,优化调整职业院校专业布局设置,鼓励职业院校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开设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紧密结合劳动就业的专业,依托河池有色金属、茧丝绸、康养旅游等支柱产业,以及工业园区平台优势,引导职业院校加强冶金、机电、旅游、中医养生保健等特色专业建设,推进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的机电技术应用、幼儿保育等自治区品牌专业建设。引产入教,推动产教融合,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和支撑区域产业转型发展的能力,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建设一批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实验实训基地等,鼓励职业学院面向一线开展科技创新,强化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
四、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深化职业教育育人机制改革,指导职业院校深入推进“三教”(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深入推进“1+X”证书制度,通过“岗课赛证”融通育人,提升教育质量,培养新时代“河池工匠”。以赛促学,组织河池市职业院校技能比赛,组队参加全区职业院校技能比赛,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推动职业教育专业与河池产业精准对接,优先发展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重点建设2~3个品牌专业,建设“智能冶金工业”“智能制造技术”2个自治区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支持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冶金技术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智能冶金技术自治区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普通机床零件加工”等3门自治区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推动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等职业院校深入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专栏6 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 重点建设品牌专业和实训基地,提升现代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推动中职学校产教融合及品牌专业建设。建设机电技术应用、学前教育自治区品牌专业和“智能冶金工业”“智能制造技术”2个自治区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新建(迁建)中职2所,改扩建中职8所。在宜州新区新建(迁建)河池市技工学校、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河池市巴马民族师范学校、河池市卫生学校、宜州区职业教育中心、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东兰县职业技术学校、都安瑶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大化瑶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扩大地方高校办学规模,推进办学条件达标。 |
第四节 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一、加快扩大高等教育资源
扩大河池学院办学资源,支持河池学院建成国内知名区域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大学的发展目标定位,加快宜州新校区建设。将河池民族农业学校整建制并入河池学院,支持河池学院以此为基础整合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圳农业基因组研究所资源组建河池学院涉农二级学院,发展农学、蚕学、畜牧、植保、生物与医药等学科专业,服务河池现代农林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扩大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资源,支持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完成广西“双高”院校建设,扩大办学规模,加快高铁新区新校区建设。支持建设广西中医药大学巴马康养产业研究分中心、广西大学巴马产教融合研究院,打造广西一流、全国知名中医康养品牌专业。
二、持续推进高校本科教育建设
积极配合开展高质量本科教育攻坚行动,推进河池学院本科教育建设,支持河池学院建设一批省级以上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形成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将河池学院打造成区域科研高地,培育出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和决策咨询类成果,产学研合作项目数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持续推进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从专科层次升格为本科层次工作。
三、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
积极配合实施新时代广西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质量提升工程,推进广西大学巴马产教融合研究院建设,发展产学研联合体。依托广西大学的人才与科研优势,充分发挥巴马地域与资源优势,服务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国际长寿养生旅游胜地”“广西大健康产业龙头基地”“深圳巴马大健康合作特别试验区”产业布局,借助校地联合培养研究生,开展地方产业科技攻关。推进河池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支持河池学院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重点推进教育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电子信息硕士等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形成“学科-专业-平台-团队-科研”相互支撑发展体系。到2025年,河池学院基本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办学机制运转高效,学科专业结构更加优化,达到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基本条件。
专栏7 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行动计划 建设河池学院新校区。按2450亩面积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并分期推进建设。其中到2025年底前完成第一期项目建设,计划投资12.8亿元,新建校舍面积28万平方米,配备教职工750人,入住在校生15000人。支持河池学院建设一批省级以上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课程,重点推进教育硕士、生物与医药硕士、电子信息硕士等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 建设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设40个专业,办学规模约2万人。计划投资18.89亿元,征地1586亩,新建校舍面积53万平方米,配备教职工1088人。支持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完成广西“双高”院校建设及创建国家级“双高”院校。在此基础上,持续推进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从专科层次升格为本科层次工作。 在巴马瑶族自治县筹建广西中医药大学巴马康养产业研究分中心,广西大学巴马产教融合研究院。充分发挥巴马地域与资源优势,借助校地联合培养研究生,开展地方产业科技攻关。 |
第五节 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组织教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师德师风建设标准。健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常态化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将师德规范作为教师培训必修内容,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强化师德考评,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评估的首要内容,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完善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零容忍”。加大优秀教师表彰和宣传力度,建立师德建设专家库和优质师德教育数字资源库,打造一批师德教育基地。
二、着力做好教师培训和教师补充工作
优化校长、名师培育机制,实施“卓越校长培养工程”“名校长、名师培养计划”,开展任职晋级培训、能力提升培训、骨干高级研修,促进校长专业发展,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校长、名师队伍。建立覆盖大中小幼等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团委书记培训体系。落实“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全市教师完成每5年一个周期不少于360学时全员培训,持续开展全员培训,促进教师终身学习。继续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对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持续性的一对一精准帮扶,将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市县两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依托河池学院建设校企共建的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校企双主体的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模式。完善新进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权限全部下放各县(区),通过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高校共同举办专场招聘会、高校毕业双选会等方式拓宽教师招聘渠道。积极指导各县(区)做好特岗计划和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招录工作。探索与国内、大湾区、自治区知名高校师范生培养精准对接机制,提升教师队伍尤其是青年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完善入职前教师考察制度,专任教师资格证持证率100%,职业教育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比例达到55%。
三、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机制,实行学区(乡镇、教育集团等)内走教制度。激励引导广大教师区域内合理流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共建实践平台、对外交流平台,引导跨校教师和学校开展对话交流。推进教师队伍“传帮扶”,完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任(支)教服务期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临时性短缺补充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紧缺教师“多点施教”。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市中小学职称评审继续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健全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建立“双师”素养导向的新教师准入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探索行业与学校之间职称互认机制。完善职业院校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聘请机制和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畅通技术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从教通道,鼓励教师定期赴企业学习实践。完善辅导员、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任职资格、工作考核、专业发展相关政策,推进辅导员、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聘“双线晋升”,畅通辅导员、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成长发展渠道。
四、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
健全学前教育及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提高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逐步实现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重点向农村教师、特教教师、民族双语教师倾斜,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等条件县乡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努力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多渠道解决教师住房困难,加快建设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立健全教师荣誉制度体系,提升教师社会地位。鼓励各地各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气。
第五节 加快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
一、加快配齐配全教育信息化设施
加大财政资金对“教育新基建”的投入,加强信息化终端配备,实现中小学校信息化教学环境全面普及、持续更新。推进校园有线、无线、物联网“三网”融合和5G网络进校园,将网络环境建设纳入学校办学条件建设标准。建设教育专网,加快推进全市建设教育专网并接入自治区教育主干网,实现网络地址、域名和用户的统一管理,实现中小学固定宽带网络万兆到县、千兆到校、百兆到班。利用云计算、IPv6等技术提升基础网络的支撑能力,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提供快速、稳定、绿色、安全的网络服务。推动校园局域网升级,保障校内资源与应用的高速访问,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加快推动物联网、云计算、虚拟现实等技术在教育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资源云平台和教育管理云平台的融合发展,构建全市互联互通、应用齐备、协同服务的“互联网+教育”大平台,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底座”。
二、探索新型教学方式
构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新型教学关系,深度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融合创新,实现信息化平台的互联互通,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共享和互相开放,实现远程互动教学一体化,扩大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充分整合硬件、软件、资源、教研、管理及服务为一体,融合课前、课中、课后、课外四个场景,为教师、学生、家长、管理者构建面向未来的智慧教育网络学习空间及新时代教学生态系统。引入清华大学优质互联网教育资源,开展“同步课堂”教学环境建设,推进“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充分利用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实施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健全社区教育运行机制,支持社区网络教育基地建设,建设学习型社会。提高教师信息化素养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引导教师开展个性化教学和指导,促进信息技术背景下的精准化教学与定制式学习。加强学生信息素养培育,对接国家学生信息素养评价指标体系,将学生信息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智慧课堂普及与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和学校持续开设人工智能、创客教育、编程教育等特色信息技术课程,满足学生对个性化发展和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三、推进数字(智慧)校园建设
引入人工智能、互联网、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校园环境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化校园教育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信息自动化分析、资源精准化供给,感知师生的教学行为和学习发展,促进学生自适应学习。鼓励教师精准化教学,满足师生基于云、网端的教学科研和学习活动需求,实现学校智能便捷管理与个性化服务。促进新技术与学校教学、管理、服务全面融合,丰富校园网络服务方式。推进高水平数字校园和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整体提升区域智慧教育建设水平。到2025年,实现各级各类学校数字校园全覆盖,中小学“同步课堂”教学设备配备达到普通教室的三分之一,遴选培育3个具有较好发展条件的县(区)和10所中小学校创建信息化融合创新实验区和实验校。
四、提高新时代教育治理信息化
构建“覆盖全市、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教育大数据体系,实现全市教育大数据的常态化、可视化、一体化管理。加强教育数据规范管理,逐步建立线上教育资源的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教育治理中的深度应用。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和教育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强化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技术防护。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统筹开展网络安全协调指挥和应急防控等工作。
第六节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一、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深化党委和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评价改革,完善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过度追求升学率等片面办学行为,全面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推动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分类设计、分步推进,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构建科学的教师评价制度,深入推进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践行教书育人使命。改革用人评价,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评价机制,促进人岗相适,营造教育发展良好环境。
二、创新教研工作方式
市教研机构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配齐配强各学科各学段专职教研员(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各县(区)教研机构要配齐各学科专职教研员(含学前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等),并创造条件分学段配齐各学科专职教研员。加强课程、教学、考试评价等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研究,指导学校和教师深入研究学生学习和成长规律,优化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环节和教学资源。加强考试和命题研究,开展基于课程标准的教研员命题能力培训,提高命题质量和测评专业化水平。围绕区域教育教学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定期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教育教学现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科学研判教育教学改革趋势,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调研报告,为教育决策提供参考,为教学改革提供专业支撑。关注一线学校教育教学新进展,市、县(区)教研机构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集体教学视导,同时开展经常性教学视导,深入学校和课堂,了解教学动态,诊断教学问题,反馈教学信息,提出教学建议。加强信息技术与教研深度融合,积极探索信息技术背景下的教研模式改革,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学段、不同教师的实际情况,组建网络研修共同体,推进区域教研、网络教研等常态化开展,提升教研实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
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治理格局。推进政府管理方式转变,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教育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程序和工作流程。健全教育基本服务制度,完善规范化、便捷化、高效化的教育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明确向各级各类学校放权事项,推进学校依据章程自主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提高教育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分步骤、分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切实提升教育领域审批服务便民化水平。加快培育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有序引导社会参与教育治理。
四、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制度
完善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建立职前和职后教育相互融合、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同步发展、宽进严出、弹性学制、灵活开放的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构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依托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职业培训基地,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广泛开展职业培训,保持职业院校年培训人次与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完善社区教育和老年开放教育体系,加强河池开放大学建设,依托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河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河池市卫生学校、河池市技工学校推进自治区4个社区教育示范点建设,积极创建自治区社区教育实验区。
第七节 提升教育交流和服务贡献能力
一、提升教育服务贡献能力
提升教育服务河池市重大发展战略的能力。服务“金宜”一体化、“东巴凤”区域一体化等重大发展战略,深化教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供给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为河池市转型发展提供教育支撑。全面改善市城区教育教学条件,调整金城江城区、宜州城区教育布局,开展城区“十四五”教育攻坚行动。加强“东巴凤”三县教育事业协同发展,完善三县教育互联互通协作机制,促进三县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支持河池学院通过教育实习、干部交流、干部培训、基地实践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高校服务贡献能力。
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推进教育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不失学辍学。加强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满足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需求。支持河池学院组建涉农二级学院,开设涉农专业,推出一批服务“三农”的科研成果,对接一批河池工业振兴、农林特色发展、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合作项目。支持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广西河池电子商务创业学院,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在校生和退役军人等开展实用电商技术培训,提升参训人员的就业创业能力。
提升教育服务产业振兴能力。提高高校、职业院校学科专业设置与河池市产业发展的匹配度,推动高校、职业院校对接河池产业集群,根据电子信息、建筑、现代服务等市重点产业和以“长寿”为特色的智慧大旅游、大健康等新兴产业发展布局学科专业,重点建设冶金技术、旅游康养、智能制造、教育、建筑等学科专业,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加强协同育人平台建设,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鼓励行业企业与高校共建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蚕桑丝绸产业学院、网络信息产业学院、金属材料产业学院等现代产业学院。支持河池学院建设蚕桑丝绸、林木加工、网络信息产业等现代产业学院,争创自治区级示范普通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打造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支持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在“冶金技术专业群”(全区高水平专业群)基础上,与南方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建设冶金产业学院、冶金应用技术研发中心,争创自治区级示范产业学院、自治区级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引导高校对接行业企业用人需求,培养冶金、蚕丝绸等领域的产业工人。
提升高校科研创新和服务能力。提高高校技术服务水平和科研水平,提升服务地方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能力。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打造区域特色科创中心,精准聚焦器官移植、生物育种、有色金属、茧丝绸等方向,通过共建国家级、自治区级工程中心, 柔性引进科研团队、建立产业孵化园等方式,提高河池学院科研能力,为相关行业、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河池学院、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行业企业共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4个,培育技术研发团队4个,培育科研技术项目2个,为行业企业提质升级、技术改造提供服务。
二、加快新时代教育开放合作
扩大教育资源共享交流。加大全市教育系统内部资源开放共享,统筹城乡、协同各级各类学校,促进教育系统内部不同层次、不同类型资源共享交流,实现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加强与国内先进地区开展教育合作,推进河池市与粤港澳大湾区的教育协作。鼓励和支持河池学院、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与区内外企业合作,共同开发高水平的教学资源和标准,服务河池企业“走出去”,推动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与深圳高校在专业共建、人才培养、课程建设、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间的教育合作,推动市中小学校与东盟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友好城市的学校建立友好学校,搭建河池职业教育与东盟职业教育的交流互动桥梁,鼓励高校与东盟国家高校建立合作交流机制,开展师生双向交流活动。
提升“双向留学”工作质量。鼓励高校通过举办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联合科研攻关等方式,加强与东盟国家、“一带一路”国家高水平大学合作。支持河池学院加强与国际高水平大学的实质性合作,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和科研联合攻关,选派优秀中青年教师“走出去”提升学历,加大教师出国提升学历规模,加大与国外高校学生交流力度,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积极开辟东盟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留学生教育市场,适当扩大留学生规模。建立3~4个双语授课的留学生学历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健全留学生奖助学金体系,积极打造“留学河池”品牌,加强留学生教育质量建设,加强中外学生趋同化管理。支持高校选派优秀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见习,加强交流学习。
深化人文交流工作。立足河池市壮、瑶、仫佬、毛南、苗、侗、水等少数民族的特色节庆礼仪、风俗文化,深入挖掘民俗文化内涵和价值,用好世界长寿之乡、刘三姐歌谣文化、丝绸文化三个世界级旅游品牌,通过教育合作、人文交流,加强与东盟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间民族学校、艺术院校、文博机构等交流合作,共同举办文化展览、展演,弘扬刘三姐歌谣、壮族三月三、铜鼓习俗、壮族蚂虫另节、瑶族密洛陀、仫佬族依饭节、毛南族肥套、瑶族祝著节、瑶族服饰等河池传统民俗文化,推动河池文化与东盟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的交流交融,扩大河池与东盟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间的友好交往,培育文化共同体意识,推动文化共同繁荣。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始终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健全党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改革
发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的职能作用,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及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完善市、县(区)两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决策机制,健全各县(区)、各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具体措施,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
二、加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
加强教育系统政治建设的方向引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切实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其他办学机构等党建工作的精准指导,切实提升各级各类学校党的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课堂阵地监管。严格报告会、研讨班、讲座、论坛、培训机构等审批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牢牢掌握校园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从严管理校内各类新媒体平台,加强内容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宣传展示平台。加强涉教育舆情监测,及时分析研判舆情动态,妥善处理教育系统意识形态突发事件。
建立健全学校党建工作评价体系,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督导,把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巩固拓展中小学校“两个覆盖”成效,提升“两个覆盖”质量。加强学校党建工作保障,将党建经费保障列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党建工作内容,各县(区)要按要求按标准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提升行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完善选拔、培养、激励机制,探索学校党务工作者职务职级“双线”晋升措施办法,按要求配足配强各级各类学校专兼职组织员,实施学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组织举办学校党组织书记、组织员等党务工作骨干示范培训,推动学校党务干部全覆盖、定期培训,持续提升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推动以加强基层党建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建设。
三、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育系统干部队伍
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全市教育干部培训必修课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选优配强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教育系统干部队伍。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知识结构,注重选拔任用政治过硬、历练扎实、表现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岗位锻炼、轮岗交流,坚持以到艰苦地区和复杂岗位培养锻炼的方式培养年轻干部,鼓励引导干部到基层教育一线建功立业。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党内监督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责任清单,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格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严查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各种腐败行为。坚决整治师生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强化政治监督,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抓好教育系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全市教育系统的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第二节 持续推进教育法治建设
一、加强教育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全市教育制度修订和实施机制,适时制定、修订全市有关制度,形成与国家、自治区教育法律法规相配套的较完善的地方教育法规和制度体系。依法明确政府管理教育事业的权责边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在制定和实施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教育政策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拓宽公众参与教育重大决策渠道,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各项政策和重要事项,推进教育决策科学民主化。
二、增强教育系统法治观念
加大教育普法工作力度,将法治教育贯穿教育的各个阶段。以多种形式对教育系统的干部、学校管理者、教师进行法治培训。全面加强学生法治教育,在高校和中小学校开齐开足法治知识课程,将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加快推进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在全市教师中培养一批优秀的法治教育骨干。完善防治中小学校园欺凌长效机制,引导学生掌握防范欺凌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规守纪、知法守法。
三、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
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完善教育行政执法制度,建立责任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保障完善的教育行政执法体系,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专项行动,将非法办学、义务教育辍学、校园安全等涉及面广的事项,纳入当地政府统筹监管或综合执法范畴,及时查处各类教育违法违规行为。健全教育行政执法与教育督导的协同机制。推进“互联网+执法”,加快教育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运用。
第三节 统筹协调推进规划实施
一、切实推动规划落实
本规划是指导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部门、各县(区)要做好规划实施的协同配合工作,强化信息共享,创造有利条件推动规划落实。各部门、各县(区)要把规划作为项目审批和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凝聚全社会办教育的强大合力。各县(区)、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制订本县(区)、本学校实施规划的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评价
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和末期总结监测制度,对本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监测和考核评价,科学审慎地修订规划和滚动编制阶段性重点项目、行动计划。各部门、各县(区)要配合市人大、政协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奖惩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落实有力、成效明显的县(区)及学校,在项目规划布局、财政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相应给予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直至启动问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
各部门、各县(区)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积极宣传教育系统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弘扬教育发展正能量。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布教育改革动态,及时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心支持教育发展,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四节 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一、加大财政对教育的投入
坚持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始终将教育事业摆在公共财政的突出位置予于重点保障,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加大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奖助学金政策,完善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制度、奖助学金政策。根据财力状况和教育发展需要,统筹考虑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居民承受能力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动态调整生均拨款标准和学生资助标准,及时调整公办幼儿园及普通高中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二、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
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保障和稳定增长机制,拓宽经费筹措渠道,通过财政投入、市教育投资集团融资、引入PPP模式、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社会资本等途径筹措教育基础设施经费。依法落实税费减免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教育补短板领域,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学。
三、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建设,建立适应现代财政体制、教育体制改革要求的教育经费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各级政府教育经费统筹权和各级各类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加强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监督,将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落实财政教育支出预算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教育资金审计监督,提高审计质量,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推动完善内部治理。
第五节 推动教育督导评估机制改革
一、完善教育督导体系建设
全面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构建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建立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落实上级教育决策部署,促进教育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完善市、县(区)联动督政体系,加强对县(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查考核。完善市、县(区)分工合作督学机制,推动全市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全面铺开,推进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内部督导。
二、积极实施教育督导
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教育改革中的保障作用,配齐配强各级教育督导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和专兼职督学,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对责任区内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对县级人民政府实施专项督导。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研究和创新督导评估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手段开展督导工作,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评估监测
建立教育质量常态化评估监测制度,建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引导学校聚焦教育教学质量,科学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强化评估监测结果运用,健全对县(区)政府的教育质量履职评估监测结果公告、限期整改、约谈、问责等制度,持续推动县(区)政府及时发现问题,落实相关整改行动,跟踪问题解决的效果,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