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府发〔2022〕10号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铜梁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铜梁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铜梁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2022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5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的主要成绩5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环境8
第二章 总体要求10
第一节 指导思想10
第二节 基本原则11
第三节 发展目标12
第三章 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14
第一节 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14
第二节 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功能15
第三节 完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16
第四章 打造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体系17
第一节 强化居家养老服务基础保障能力17
第二节 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18
第三节 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20
第四节 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质量22
第五章 推进养老服务融合发展25
第一节 促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25
第二节 加快智慧养老创新发展28
第三节 推动成渝养老协同发展29
第六章 大力发展银发经济29
第一节 促进康养产业集聚发展29
第二节 推动医养产业创新发展31
第三节 积极培育老年消费市场32
第七章 建立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33
第一节 注重老年人群体人文关怀33
第二节 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34
第三节 扩大老年群体社会参与度35
第八章 构建全方位养老服务监管体系36
第一节 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应用36
第二节 全面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37
第三节 完善养老服务应急保障体系38
第九章 健全养老服务保障体系39
第一节 强化养老服务人才支撑40
第二节 保障养老服务土地供应42
第三节 加强养老服务资金保障43
第十章 保障措施44
第一节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44
第二节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45
第三节 营造良好养老氛围45
第四节 完善管理监督机制45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全区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健康养老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铜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十三五”期间,铜梁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坚持把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各项养老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不断健全。累计投入资金3.6亿元,划拨土地219亩,支持新建失能集中照护中心1所、敬老院17所、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8所、村(社区)养老服务站(含农村互助养老点)471个,提档升级敬老院17所,新增床位3142张。成立正科级事业单位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设置编制5个,进一步增强养老工作力量。基本构成“345”运行格局,即区级失能集中照护中心、镇(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养老点的“三级”养老设施体系,有一个互助养老点、有一人定岗服务、有一支队伍和有一套结对帮扶制度的“四有”互助养老模式,以及集中助餐、流动助医、定点助乐、智慧助急和上门助养的“五助”养老服务机制。
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出台《关于扶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设施的实施意见》《铜梁区敬老院建设2016年-2020年实施方案》《重庆市铜梁区养老事业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重庆市铜梁区养老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0年)》《推进全区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等政策文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全面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环境。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全面清理国有闲置资产,制定分类处置方案,实地查勘全区闲置物业,综合考虑生活配套、市政设施、辐射范围等因素,选取原区妇幼保健院、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原社区卫生中心等优质物业用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二是优化提升,保障养老服务站用房。通过新建、扩建、国有资产划拨或租赁、内部改造等方式,优化提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将社区养老服务站纳入便民服务中心规划,并与卫生室毗邻建设。截至“十三五”末,共建成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8个、村(社区)养老服务站333个、农村养老互助点138个,在全市率先实现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
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鼓励镇(街道)将闲置敬老院租赁给社会办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区社会福利中心及南城敬老院采取公建民营方式运营,填补我区中高端养老机构和失能半失能养老机构的空白;土桥镇敬老院通过委托第三方企业实现专业化运营管理。降低准入门槛,优化审批流程,落实财政补贴,对社会资本建设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给予建设补贴,对连锁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给予运营补助,社会运营床位数占比达50.5%,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养老服务的主体。全力推进康养产业发展,引入品牌养老连锁企业“光大百龄帮”,打造“机构-中心-站点-居家”养老服务闭环运营模式。截至“十三五”末,全区共有养老机构51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32家、社会办养老机构14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5家,总床位数6030张。
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坚持“村级主办、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因地制宜、自助管理、互助服务”的原则,探索实施“1141”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真正打通农村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通过整合利用闲置校舍、民房、农家大院等闲散资源,建成农村老年人聚会交流、日间照料、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的互助养老点。将农村互助养老纳入社会综合治理积分管理,设置党员干部敬老队、志愿者孝老队、社工组织为老队、结对帮扶互助队四支队伍,营造良好的为老、孝老、敬老氛围,打造“不离乡土、不离乡邻、不离乡音、不离乡情”互助养老模式。截至“十三五”末,建成投用农村互助养老点(含村级养老服务站)471个,组建养老服务队伍552支,“一对一”结对帮扶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248人,累计开展养老服务超过8万人次,覆盖全区50%以上的农村老年人。
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持续深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推动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资源共享、融合发展。实施以医代养,依托铜仁医院设立养老公寓,设置医养结合床位70张;通过招商引资,区福利中心、原区妇幼保健院、原蒲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床位550张。推动全区51家养老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挂号、就医等绿色通道,简化老年人在挂号、检查、住院等方面的手续,每年为入住老人提供1次免费体检,提供疾病预防、诊治、康复护理等上门就诊服务。扎实推进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进社区、进院坝、进家门”工作,为65岁及以上的居家老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覆盖率超过60%。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新发展阶段将面临新发展机遇,需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种挑战。
面临的发展机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服务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系列决策部署,为新时期养老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老年人消费能力不断提升,对改善生活品质的愿望不断增长,养老服务消费市场将成为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的重要补充,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不断健全,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养老保障制度初步建立,为保障广大老年人基本生活和释放养老服务消费红利创造了有利条件。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市场活力持续提升,有利于养老服务质量水平的提高。
面临的严峻挑战。当前,全区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总体呈现基数大、增速快的特征,老年人口总量和占比逐年提高。截至2020年底,全区常住人口为68.57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89万人,占26.08%;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37万人,占20.9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3.8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6.23个百分点。同时,人口预期寿命不断提高,高龄、失能老年人数量持续增长,老年人家庭空巢化、独居化、小型化态势不断发展,纯老家庭、独居老年人不断增加,长期照护服务需求总量快速增长,建设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的任务十分紧迫。
同时,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全区养老领域财政投入水平与老龄化程度不相适应,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不足,中高档养老机构数量少,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较低,养老床位整体利用率不高,城乡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范围窄,以保障基本的饮食、住宿为主,精神慰藉、医疗康复、临终关怀等专业性较强的服务欠缺,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不高,服务设施简陋,整体适老化程度较低。养老行业缺乏吸引力,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问题突出,养老护理人员缺口大、流失率高、高素质人才少、持证上岗比例低,影响了全区养老服务水平提升。医养结合模式缺乏统一协调,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衔接还不到位,医保定点对医养结合机构支撑不足。行业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较低,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搭建工作进展缓慢。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按照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总体部署,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任务要求,着力强基础、补短板、创品牌,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全面构建高质量、可持续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更有保障更加和谐的民生福地,显著提升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以人为本,顺应趋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养老服务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设符合全区实际、顺应老龄化趋势、满足多元化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
保障基本,普惠多元。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积极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丰富普惠养老服务内容,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养老服务。
优化结构,提升质量。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聚焦失能老年人刚性需求,将照护服务能力提升确定为阶段性重点,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引导养老机构到社区、进家庭,就近就便提供专业化服务。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建设。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广泛参与,推动提升多层次养老服务供给质量。培育养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
多方参与,共建共享。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强化社会养老服务与赋能家庭养老相结合,努力构建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基本格局,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
到2025年,全区养老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事业和产业有效协同、高质量发展,全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更加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均衡合理、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基本建成。兜底养老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特殊困难老年人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作用更加突出,农村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普惠养老服务资源持续扩大,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业态更加丰富。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实现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化发展。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等在养老服务领域应用不断拓展,智慧养老深入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加速涌现,老年消费市场蓬勃发展。
——养老服务人才更加专业。养老服务领域产教融合持续深入,养老服务人才教育体系更加健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培育渠道不断拓展,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程度逐步提升,数量充足、结构优良、专业性强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持续壮大。
——养老支持环境更加优化。养老政策制度更加健全,组织保障更加有力,基础设施、信息网络更加适老,养老服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群体关怀关爱层层传递,老年人社会参与程度不断提高。
——养老服务发展更加规范。养老服务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养老服务标准不断完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规划、土地、资金、能源、人力等要素支持政策更加有力,综合监管机制更加健全,成渝地区养老领域共建共治共享深入推进。
专栏1 铜梁区“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 ||||
指标名称 | 2020年目标值 | 2020年完成值 | 2025年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1.养老床位总数(张) | 6000 | 6030 | 8000 | 预期性 |
2.镇(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18% | 28.57% | ≥90% | 预期性 |
3.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 | —— | —— | ≥80% | 预期性 |
4.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 ≥30% | 51.08% | ≥60% | 约束性 |
5.养老护理人员总数(人) | 200 | 276 | 500 | 预期性 |
6.养老护理人员专业技术职称持证上岗率 | ≥30% | 44.2% | ≥50% | 预期性 |
7.居家老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 | —— | 61.62% | ≥80% | 预期性 |
8.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70% | 65% | ≥90% | 预期性 |
9.城乡社区基层老年组织覆盖率 | —— | —— | 100% | 预期性 |
10.每千名老年人配社会工作者人数(人) | —— | 2.09 | ≥3 | 预期性 |
11.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 ≥12% | 7.72% | ≥15% | 预期性 |
12.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质量达标率 | ≥80% | 82.57% | 100% | 预期性 |
13.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的比例 | ≥50% | 80% | ≥80% | 约束性 |
14.政府运营床位占比 | ≤50% | 49.5% | <40% | 约束性 |
15.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比例 | —— | 9.9% | >60% | 约束性 |
16.公益性养老床位数占养老床位总数比例 | —— | 45% | ≥55% | 预期性 |
17.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 | 97% | ≥98% | 预期性 |
到2035年,全区养老服务制度更加健全,全面形成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科技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更好得到满足,老年友好型社会总体建成。
充分发挥政府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加大财政投入,抓好政策落实,建立健全合理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促进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优先将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等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逐步丰富发展服务内容,探索将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务延伸到日托服务、医疗护理、保健康复、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紧急援助、法律服务和临终关怀等。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将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健全养老服务评估制度。落实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提高评估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试点推行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服务标准化评估,培育一批综合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评估结果数据实现全区共享和动态更新。完善养老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机制,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及建设运营成效等第三方专业评估。
加强特困老年人兜底保障服务。健全城乡特困老年人供养服务制度,完善基础供养金动态调整机制,保障特困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发挥农村敬老院兜底服务功能,确保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完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制,提升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管理服务水平,确保有集中照护意愿的失能特困人员“应护尽护”。加强特困老年人探访关爱机制,依托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点,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定期慰问、精神慰藉、康复照料、文化娱乐等基础养老服务。
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作用,重点支持保障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的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根据全区特困人员等重点人群数量和集中照护意愿,合理确定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的床位建设规模和类型,切实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加大存量公办养老服务设施改造力度,推动消防设施提档升级,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能力,增设失智老年人护理专区。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在保障供养对象入住需求的基础上,利用空余床位收住社会老年人,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明确社会老年人轮候条件和排序入住原则。加强对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镇(街道)敬老院的改造,整合调整一批改造难度大、使用效能低的镇(街道)敬老院。
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提高老年人长期护理支付能力。完善高龄津贴制度,为具有铜梁区户籍年满9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针对70周岁以上低保、空巢(无子女)老年人和90周岁以上老年人,根据老年人的经济和身体状况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适度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和保障人群,优化长期护理保险资金筹措、评估体系和服务享受政策举措,加大对重度失能、中度失能和失智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支持力度。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等福利性护理补贴项目的衔接,重点解决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加快发展商业护理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多样化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积极发展安全性高、保障性强、待遇享受周期长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趋势,全面构建高质量、可持续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弘扬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征的孝亲敬老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宣传教育和“孝亲敬老典型榜样”评比等活动。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支持亲属或社区邻里开展养老服务,鼓励供给充裕的养老机构提供老年人短期托养床位,为照顾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喘息式服务”。
完善居家养老支持政策。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通过落实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普及居家护理知识,增强家庭照护能力。通过补贴、补助、购买服务等方式,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或者部分失能、独居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农村留守老年人等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落实税收优惠、带薪护理假、家庭照顾者技能培训等措施,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大力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养老机构运营家庭养老床位并提供专业服务,提升居家照护服务能力。全面实施独生子女照护父母护理假制度,提倡子女照护父母。对无监护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建立健全监护保障机制。
推动居家养老多元发展。建立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行业。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化服务延伸至家庭,向居家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能力评估、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培训支持、精神慰藉等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设施和服务资源,建成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支持养老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免费开放。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力量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人才,将家庭照护者纳入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范围。积极培育非盈利性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规范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探索社区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模式,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保护志愿者合法权益。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企业发挥贴近住户优势,与社区养老机构合作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升级“中心+站点”服务网络。按照“一镇(街道)一中心、一社区一站”的布局要求,加快补齐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等短板,确保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大力发展互助型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建设小区互助养老点,构建“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小区互助养老点”的三级养老服务平台,加强专兼职人员配置,完善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急等功能,实现邻里结对帮扶、互助养老。严格落实养老设施配建要求,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参照《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相关要求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或在旧城更新和改造过程中适时配置养老服务设施,推动老旧小区适老化改建,将加装电梯、养老应急呼叫器、无障碍的盲道(坡道)设施等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对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推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发挥综合服务和统筹指导功能,支持社区养老服务站完善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居家上门等服务功能,鼓励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发挥社区专业养老护理的补充功能,为老年人提供短托、日托、健康、文化、娱乐、维权等服务。协调整合辖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医疗服务机构、家政服务公司、物业服务公司等为老服务资源,以日间托管和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为老年人提供能力评估、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康复、家政服务、精神慰藉、文化教育等服务。建立社区老年人基础信息档案,加强特殊困难居家老年人定期探访巡视。
提升社区养老保障水平。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实施“机构进社区、服务进家庭”全链条服务模式以及“中心带站”运营模式。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评估和奖补政策,探索租金补贴或免租金运营支持模式,确保设施可持续、高质量运营。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连锁化运营,培育一批社区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鼓励专业化的养老服务组织运营托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投资成立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浴、助餐、长期护理等服务。鼓励养老服务组织通过投资新建、购买房屋、使用自有房屋、租赁场地等方式,依法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强化机构养老服务能力。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探索将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或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探索采取委托管理、补贴运营、股权合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发展,促进公办养老机构专业化发展;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提质发展,引导社会办养老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支持社区嵌入式、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和抗风险能力。鼓励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跨区域开展养老服务,加强交流合作。积极培育发展其他为老服务机构,促进社会工作服务组织、老年协会、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养老服务;健全养老机构发展扶持政策体系,完善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制度。创新社会资本举办养老机构扶持措施,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支持和规范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与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建,推动组建养老服务集团或联盟,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
调整优化养老机构结构功能。增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以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实施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落实法人登记备案、加强人员配备、整合优化资源、消除安全隐患要求。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全面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自管”和“自律”制度,实现养老机构火灾隐患自行排查、自行整改,初起火灾自行处置的目标。完善养老机构示范指导功能,引导和支持养老机构发挥专业服务优势,积极拓展延伸社区养老服务和居家上门服务,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养老服务综合体。进一步盘活养老床位存量、优化护理型床位,提高护理型床位设置比例,加大护理型床位供给。推进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重点扶持发展以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为主的养老机构,不断提升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提升养老机构应急处置能力。指导养老机构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场所内配备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知识全员培训,提升养老机构应急救援能力。
积极发展普惠养老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发挥政府预算内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推动建设一批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运用规划、土地、用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性养老服务,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国有经济对普惠养老支持力度。强化国有经济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有效供给,加强养老基础设施布局,引导国有资本和企业积极培育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推动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普惠养老。按照“应改尽改、能转则转”的原则,推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性养老服务机构。建立“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协调解决培训疗养机构存在的资产划转、改变土地用途、房屋报建、规划衔接等困难,推动一批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养老示范项目。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功能设施,提高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水平。推进农村敬老院提档升级和镇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鼓励农村敬老院增设失智老年人护理专区,增强特困老年人集中照护和社会养老服务拓展能力。有序推进农村互助养老点建设,完善日间照料、康复理疗、休闲娱乐、紧急救援等功能,实现农村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有需必应”。提升农村养老兜底保障能力。依托基层治理力量,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确保兜底保障对象及留守老年人基本生活安全,督促家庭成员履行赡养义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兜底保障对象建立信息档案,加强精细化管理服务,定期组织开展核查工作,因地制宜实现农村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服务全覆盖。丰富农村养老服务业态。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社会力量利用农村生态优势和自然禀赋举办养老机构,连锁化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满足农村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落实农村用地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流转农民土地,举办生态田园型养老机构,发展旅居度假型养老机构,举办家庭式老年公寓、社会失能人员照护机构。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发展老年用品、绿色健康食品产业,开展乡村生活体验、健康养生等特色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与乡村旅游、康养产业等融合发展。
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规范持续运营。指导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按要求配备管理服务人员,提高失能护理服务品质,在满足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需求前提下,对社会失能老年人入住予以支持。继续做好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和备案工作,按要求配备管理服务人员,支持利用空余床位收住农村经济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社会老年人。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运营。以保安全、提质量、增效能为前提,通过税费减免、绩效评价奖补等扶持政策,引入优质社会办养老机构投资改造升级、运营管理农村敬老院和养老服务中心。发挥镇养老服务中心统筹管理和指导辖区互助养老点职能,提供基础性、普惠性养老服务,并输送服务到家庭,形成中心与站(点)衔接互通、优势互补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建立农村老年人数据库,重点掌握留守、失能老年人等基础信息,链接镇级养老服务中心、村级互助养老点等服务,整合城乡养老服务资源要素,开展信息采集、精神慰藉、政策咨询等线上线下融合服务。鼓励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宽带、信息软件等智能化设备,为居家特困人员以及特殊困难老年人配备安全防护手环等智能监测设备,开展远程智能监护和紧急救援。
建立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机制。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网络,深化“1141”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以村庄院坝为平台打造农村互助养老点,将农村互助养老纳入积分管理。依托农村互助养老点,建立由村“两委”成员、村医、基层治理网格员、社工以及农村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组成的党员干部敬老队、志愿者孝老队、社工组织为老队、夕阳结伴助老队四支队伍,为居家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独居、留守等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精神慰藉、助医、康复护理、家政维修、助乐、流动助浴等服务。
专栏2 铜梁区“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供给体系重点工作 |
居家养老。针对失能、高龄老年人的长期居家照护需求,建立以家庭承担主要照护责任,政府增加服务项目、承担基本保障责任,社会主体广泛参与的保障模式。大力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将机构养老床位搬到家,将专业化养老服务送到家。到2025年,实现家庭养老服务床位300张,完成适老化改造500户。 社区养老。以镇(街道)为单位,加快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发展互助型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小区互助养老点和农村互助养老点建设。加快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建设,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到2025年,全区建成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6个,建成农村互助养老点350个,建成小区互助养老点20个,扶持培育社区养老服务组织100个。 机构养老。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能力,实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促进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引进培育一批具有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养老服务企业。到2025年,力争新建特困供养设施(敬老院)6所,新建农村失能特困集中照护中心1所,新增床位1100张,其中新增护理床位600张,新增城企联动养老服务机构1家。引进品牌养老机构3家,力争全区五星级养老机构达到1家,四星级养老机构达到3家,三星级养老机构达到5家。 |
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新技术深度融入养老服务,优化养老资源,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促进智慧养老创新发展,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促进养老服务跨区域协同发展。
完善医养康养结合体制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进一步规范合作内容和方式,建立健全健康指导、急救急诊、预约就诊、定期巡诊、业务指导等合作机制。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民建公助、委托经营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养结合服务。做好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医务室、护理站备案管理,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拓展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设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支持公立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引导部分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重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加大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建设力度,提高综合性医院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推动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诊疗康复护理服务。加快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构建养老、医疗、照护、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相互衔接补充的“医养结合”一体化服务模式。支持养老机构通过服务外包等方式,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将提供医疗服务作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等级评定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提供医疗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
拓展医养康养结合服务范围。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服务向家庭延伸。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病床位设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健康养老服务。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发展一批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老年人做好健康档案、年度免费健康体检、年度健康管理方案、慢性病长处方等保障服务,对居家重病、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家庭巡诊、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重点服务。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服务向社区延伸。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卫生院或养老机构等资源,改造升级一批社区嵌入式医养结合服务设施,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与养老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与农村互助养老点一体或毗邻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病床和安宁疗护服务。鼓励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支持医养深度结合。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鼓励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建立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延伸养老服务链条,实现从健康管理、失能失智照护到安宁疗护的老年人生命周期全覆盖。推动大健康理念深度融入养老服务,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老年人重点疾病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与精神疾病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不断扩大老年健康体检覆盖范围。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强化中医药防治优势病种作用,发挥中医在治未病和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方面的优势,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增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发展。加快推进互联网平台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就便养老服务,实现“子女线上点单,老人线下体验服务”的养老服务模式。引导居家社区服务组织、养老机构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等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推动智慧养老院、智慧社区等建设。鼓励互联网养老服务企业创新服务模式,为居家社区老年人定制各类活动场景的健康监测系统,利用大数据方便老年人的居家出行、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鼓励老年人使用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和自助式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和康复辅助器具、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智能产品。鼓励村(居)委会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家属等,充分利用好互助养老点功能,帮助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信息平台等新技术,帮助广大老年人克服不会用、不敢用、不能用智能技术的困难,有效解决老年人数字鸿沟问题。
持续推广养老服务“e卡通”。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加盟、社会参与”原则,探索开发集免费乘坐公交、发放高龄补贴、政府购买服务、预约门诊挂号、医保诊费支付等功能于一体的老年人“e卡通”,引入积分机制,通过积分发放、累计、消耗、查询、线上兑换服务或物品等功能,繁荣养老服务市场,实现养老服务线上线下融合。
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机遇,完善跨区域养老服务共建共治机制,促进养老服务资源共享。积极承接川渝地区溢出的养老服务需求,探索与遂宁、眉山等地在养老服务领域试点合作,共同发展普惠养老试点机构,区域内养老机构、企业或社会组织享受同等扶持政策。探索共同建立“养老服务联盟”,共同扶持具有影响力的养老机构品牌,合作开发养老资源共享平台等。探索“互联网+养老”模式等,实现养老信息共享,入住互通。加快推动与遂宁等地统一养老机构准入和退出标准,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认证互认工作。推进养老服务监管互动,在行业诚信机制、行业黑名单、服务评估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促进区域养老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发展壮大老年用品产业,丰富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大力开发满足老年人衣、食、住、行等需求的老年生活用品,培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提升市场规范化水平,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
打造特色康养小镇。依托巴岳山、玄天湖良好的生态环境,发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休闲养老等新型消费,打造集养老、养生、医疗、文化、体育、旅游等业态为一体的康养产业集群。以国际康复医院的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为基础,发展健康论坛、国际医疗康复、高端养老公寓等产业,为老年群体提供身体健康检查、医疗护理、健康咨询等多元化的中高端养老服务,打造宜居康养胜地。加快推进铜梁康养小镇(温泉康养项目)建设,打造以温泉康养为主题,集温泉小镇、青少年娱乐中心、民宿及温泉酒店于一体的康养小镇。
打造文旅康居示范新区。结合安居古城国家AAAAA级景区创建工作,发展度假型康养项目、安居型(旅居型)康养社区。依托安居古城特有的文化资源、历史遗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度融入“乡愁”“龙乡”等文化元素,将历史古迹、旅游产业和养老服务结合起来,开发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旅居养老项目。加快推进安居古城波仑寺康养项目,重点发展精品民宿、生态康养、休闲观赏等方向,打造健康休闲养生产业集聚地。
打造休闲康养示范区。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生态养生、绿色疗养、观光体验为重点,在小北海农文体商旅试验示范区、巴岳山玄天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大力发展以家庭养老为主要形式的“民宿式”休闲养老社区,打造特色精品民宿、农家乐、避暑别墅和养生馆舍,配套建设医养结合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医疗快速救援设施、生态文化旅养和农养设施等,实现康养产业与农业的融合。
推动大铜新区康养产业协同发展。利用大铜新区优良的区位和生态优势,加强与大足区在康养产业领域的深度合作,联合打造一批康养与旅游、农业、文化等融合发展产业集聚区,共同搭建一体化企业培育平台,引入和培育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机构,提升新区康养产业竞争实力。利用中医资源优势,打造大铜新区康复护理中心。利用毓青山生态优势,打造大铜新区旅居养老、休闲养老基地。
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发展医养产业。完善全区医养结合保障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融合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引进市内乃至国内有实力的医院、企业或社会组织到铜梁建设管理运营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养老需求。
加快发展标杆性医养融合项目。依托区中医院针灸、中医药特色优势,打造康复护理中心,建成全区医养结合示范养老院,发展成为标准化的集老年护理、医疗、保健、康复等多功能服务项目于一体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
探索打造中医药康养基地。以少云镇海棠村、蒲吕街道康济村、侣俸镇新学村为重点区域,依托艾草、川佛手、黄精、白芨、石斛等中药材种植和加工基地,开设艾灸堂和药膳堂特色餐饮项目,发展以中医药康复为主题的康养项目或植入性生态养老机构。规划建设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加快构建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新建以中医药健康为主的养护院、疗养院。依托风景秀丽的寂寞湖,加快推进铜梁寂寞湖康养示范区项目,大力发展健康养生、旅居养老、休闲度假等业态。
优化老年消费市场环境。营造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健全养老服务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加强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老年消费者权益,促进老年消费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老龄产业,逐步提升老龄产业的社会影响力,促进更多企业和个人参与老龄产业的发展,为老龄产业营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丰富老年消费业态。加快发展旅游养老、田园养老、异地旅居养老等“养老+”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产业与健康、养生、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涵盖休闲养生、特色医疗、文化教育、科技服务等内容的养老服务基地,逐步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养老服务业新发展格局。促进养老服务业与“互联网+”有机融合,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全面对接养老服务需求,创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等消费模式。
增加老年消费供给。围绕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慢性病治疗、康复护理、辅助器具和智能看护、应急救援、老年益智类玩具游戏、情感陪护机器人、旅游休闲等重点领域,推进老年人适用产品、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丰富适合老年人的食品、药品、服装等供给。鼓励开辟老年用品展示、体验场所,鼓励商家设立老年用品专柜、专卖店,支持建立老年用品专业市场和网络交易平台。
专栏3 铜梁区“十四五”时期医养康养重点项目 |
重庆市铜梁区中医院医养结合健康养老项目。位于南城街道两路社区,总投资约0.7亿元,总占地面积约12亩,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拟建床位300张,含中医养生保健康复中心、老年医养服务中心、临终关怀中心等。 铜梁康养小镇(温泉康养项目)。位于南城街道和土桥镇,占地900亩,总投资约50亿元,计划建设康养小镇、温泉小镇、青少年娱乐中心、民宿及温泉酒店等,其中养老床位500张,力争打造成为4A级旅游景区。 铜梁区虎峰毓青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位于虎峰镇,占地27亩,总投资0.57亿元,总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拟建护理床位380张。 安居古城波仑寺康养项目。位于安居镇龙兴村和象山村,总投资约2亿元,规划用地面积约27.64亩,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拟建床位300张,重点发展精品民宿、生态康养、休闲观赏等方向,打造健康休闲养生产业集聚地。 铜梁寂寞湖康养示范区项目。位于侣俸镇石蛤村,总投资约0.6亿元,规划总面积约1000亩,拟建养老床位300张,配套建设餐厅、会议室、电影院、棋牌室等设施,大力发展健康养生、旅居养老、休闲度假等业态。 休闲康养示范区项目。位于小北海农文体商旅试验示范区、巴岳山玄天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投资约0.75亿元,规划总面积约100亩,拟建养老床位500张,大力发展“民宿式”休闲养老,打造特色精品民宿、农家乐、避暑别墅和养生馆舍,配套建设医养结合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医疗快速救援设施、生态文化旅养和农养设施等。 |
以整合服务资源、拓宽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为抓手,切实做好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增进老年人福祉,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
加强老年人多样化照护。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社工岗位设置,做好老年人入院适应、情绪疏导、矛盾调解、危机干预、临终关怀、文化娱乐等服务,提高机构人文关怀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健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咨询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和生活支持等专业化服务,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慈善组织为老年人提供身心关爱、照料支持和生活陪伴等多样化服务。
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教育活动。积极开展老年教育活动,借助数字化远程教育等手段,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教育服务。支持开展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培育老年品牌文艺团队,支持老年文化作品创作。引导老年人科学健身,支持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生理特征、心理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体操、康复游戏等的研发、展示、体验、推广,普及老年人安全健身知识。
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积极开展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创新老年人专项维权便民举措,开辟老年人服务“绿色通道”。加强对身患疾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的特殊照顾,推广预约上门服务,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的法律咨询功能,提供在线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增强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供给。定期开展社区居家老年人探访活动,重点关注特殊困难老年人等群体。鼓励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护理、巡访关爱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工程。有序推进老旧小区路面平整、出入口和通道无障碍改造、地面防滑处理,在楼梯沿墙加装扶手,楼层间安装挂壁式休息椅等,做好防灾监测、应急避险等安全防护。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改造,打造更加方便、温馨的社区居家环境。为特殊困难老年人配备辅助器具和防走失装置等设施,方便安全出行。
完善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地区经济困难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探访与帮扶制度,完善定期巡访机制,推动实施网格化管理,及时化解农村老年人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强化留守老年人精神关爱,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点等互助养老设施,支持设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基金,通过向社会公开募捐等方式筹集善款,对农村留守老年人进行关爱帮扶。
开展“银龄行动”。积极倡导健康老龄化思想观念,引导老年人根据自身情况参与家庭、社区和社会发展。大力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引导老年人特别是离退休老专家学者和基层老年干部群众保持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老年人参与公益慈善、文教卫生等事业,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或参与志愿服务,推动老年群体老有所为。
长效解决“数字鸿沟”难题。聚焦涉及老年人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线上服务便利老年人使用,线下渠道优化手续流程,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打破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监管、从业人员监管、涉及资金监管、运营秩序监管,提高防范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力,坚持公正监管、规范执法,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标准化水平。推动现行国家标准、重庆市地方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的全面实施,强化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管理标准和支撑保障标准的应用。推进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按照合理的服务半径设置城乡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养老机构社区辅具标准化配置,发展与失能老年人生活相适应的康复辅助器具。明确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配置要求,探索标准化的消防安全检查指南,全面提升养老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宣传工作。制作标准宣贯材料,通过组织新闻媒体报道、召开会议、举办讲座、编印宣传手册等方式,普及标准化知识,强化标准化理念,推动标准的宣贯实施,提升养老服务领域学标准、用标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按照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推行养老服务品质第三方认证。
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机构主责、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明确监管重点,全面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设施建设用地、运营安全、从业人员、涉及资金等方面监管。推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与市场发展形势相适应,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积极转型升级、持续优化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建立养老服务联合监管机制。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管理力度,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坚持规范监管、公正执法。不断创新养老服务领域监管理念、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推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贯穿全周期、覆盖全流程。加强对区养老服务协会的监督管理,指导协会充分发挥政府与养老机构间的桥梁作用,对行业服务的质量、竞争手段、经营作风进行监督,维护行业信誉,鼓励公平竞争,打击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构建覆盖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养老服务+信用”机制,对失信责任主体实施多部门跨地区联合惩戒。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对守信主体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及人员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加强养老服务业信用信息公开与共享。推动养老服务领域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加强从业人员信用管理,提高养老服务行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服务能力。探索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等级。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应急工作预案和防控体系。探索建立养老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小组,明确人员职责范围、预案启动程序、应急处置流程等。强化演练培训,对养老机构内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进行专门的演练和培训,确保相关管理人员、护理人员熟悉和掌握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任务、处置流程和应对措施。制定系统规范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流程,强化分级分类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强化传染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强化快速响应的救援支援机制,全面提升养老服务领域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救援、恢复重建等应急管理能力。
建立完善养老服务应急队伍和援助体系。探索建立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中心和应急救援支援队伍,负责统筹指导全区养老服务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进行养老服务应急管理、救援支援、防护防控、备灾抗灾、风险管理等政策研究,开展人员培训、实战演练和监测预警工作,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情况启动分级响应,承接相应的应急处置、救援等任务。
探索养老服务应急物资储备和供应体系。探索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及应急防控物资多层次供给体系。结合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和养老机构现状,制定科学的储备方案,坚持联合共建、平战结合,统筹考虑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应急需要,合理测算物资储备数量和库存,合理调配使用。完善应急物资捐赠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保障。
专栏4 铜梁区“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监管体系重点工作 |
加强安全监管。立足长期安全运营,落实安全责任,主动防范消除本机构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隐患。会同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抓好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整治。 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引导从业人员自觉养成良好品行、掌握专业技能,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养老护理员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及岗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加强资金监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以合法合规方式筹集和使用养老服务涉及资金。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申领使用政府提供的建设运营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养老服务机构申领使用补贴资金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抽查、核查,依法打击以虚报冒领等方式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加强运营秩序监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不断优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合理规避风险、妥善处置纠纷。指导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方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建立纠纷协商调解机制,帮助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维权。 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救援、事后恢复及重建等工作机制。 |
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要素保障,不断加强人才建设、强化土地保障、拓宽融资渠道,让更多的资源要素集聚,形成发展合力,多措并举构建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
完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结构。合理打造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梯次,大力培养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加强对机构养老护理员、失智老人照护员、居家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护理人才职业技能和照护能力。打造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积极培育服务管理、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营养调配、心理咨询、技术培训、能力评估、服务规划等养老专业人才。大力培养养老管理人才队伍,加强对养老机构院长、社区养老服务站负责人、养老企业负责人、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开展养老服务理论和实操培训。扩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多渠道拓展养老服务人才储备,鼓励医师、医士、护师等医护专业技术人才转岗养老行业,鼓励家政服务人员、医院护工和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养老护理、医疗护理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养老行业就业,鼓励退休医务工作者、低龄老年人参与提供为老服务。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发社会工作者岗位,积极扶持培育为老志愿服务组织,建立“三社联动”机制,实施各类人才引进工程,壮大养老人才队伍规模。
提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健全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打造以职业教育为重点,普通高等教育、短期培训为依托的多层次、立体式的人才培训体系。拓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模式,全面推行养老服务人员就业上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岗位技能轮训、转岗轮岗培训和创业培训。支持重庆传媒职业学院等在铜高职院校开设社会工作、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学、老年心理学、老年社会学、营养学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构建多层次、模块化、高质量的技能课程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培养,将养老服务纳入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支持行业或企业直接参与专业设置、课程开发,实行“订单培养”模式。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支持在有条件、有行业特色的高等院校、专科学校、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中建立养老服务专业的培训基地,依托区中医院、原乡小艾等中医药企业支持建立中医药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大力推进养老领域产教融合,支持社会资本、企业与职业院校进行校企合作,打造产教融合型养老示范企业,建设康养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综合素质,以提升职业能力为重点,强化养老服务人员的实操技能训练和综合职业素质培养。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人员业务水平,重点对镇(街道)敬老院、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养老服务中心、站(点)以及社会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评比。
促进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与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岗位晋升等挂钩机制。落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政策,引导贫困家庭子女、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在校生等取得职业技能等级并获得补贴。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工龄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补贴制度。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保护,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落实带薪休假、轮休制度,依法保障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优化工作环境,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提供定期体检、心理疏导、精神慰藉、技术帮助等免费服务。营造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开展养老护理员褒扬活动,积极培育宣传养老服务行业典型,对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定期组织开展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竞赛、优秀护理人员评比等活动,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提高养老护理工作社会地位。
强化用地保障。注重规划引领,加强与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因地制宜提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规模、标准和布局原则,并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强化用地保障,落实分年度供应要求,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养老设施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优先予以安排。按照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的养老用地标准,坚持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在符合详细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利用闲置场所改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将具备条件的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盘活闲置医院、学校、商业设施等资源,改造提升后用于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利用存量商业服务用房开展养老服务。
完善土地政策。降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成本,社会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受同等土地政策,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应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鼓励通过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后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对利用闲置的学校、厂房、社区用房等改造举办养老服务设施的,尝试在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方面给予支持。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做好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资金安排,确保养老服务财政投入的科学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充分发挥福利彩票公益金引导作用,保持全区福彩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低于80%。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中同步预留运营补贴,确保机构发展可持续。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逐步形成政府投入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经费多渠道筹集机制。
拓宽金融支持渠道。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成立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支持市场化、规范化程度高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积极引导各类担保增信机构为中小养老服务企业提供增信支持,推出符合养老服务机构需求的担保贷款产品。探索建立风险补偿金、担保基金或给予财政贴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精准惠及保障对象。研究制定可操作的运营补贴等激励机制,引导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优先接收特殊困难老年人,促进财政资金精准惠及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加大对养老服务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的资助扶持力度。
落实现有优惠政策。落实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税收优惠和费用减免政策等。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降低养老服务企业在融资、用地、物流、物业等方面的运营成本。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
专栏5 铜梁区“十四五”时期养老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工作 |
养老专业人才队伍培育工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到2025年,每年培训养老护理人员200人次,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专业技术职称持证率达50%,力争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拥有3名社会工作者。 养老管理人才队伍引育工程。面向国内外培养引进养老服务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十四五”时期,力争每年培训养老管理人才100人次、每年培养引进20名养老护理主管。 |
坚持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党建工作机制,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构建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领导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全面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作风保障。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成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养老服务领域重大改革和重要工作,统筹协调处理养老服务领域中的重大政策问题,落实各部门的主体责任,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形成养老服务发展合力。加强规划实施衔接,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加强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规划衔接,加强工作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统筹推进、各负其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如期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开展敬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传承孝老敬老的中华传统美德。充分利用“老年节”等重大节日,发挥新闻媒体、网络的作用,宣传敬老孝老文化,大力倡导广大青少年传承孝道文化,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敬老意识,营造良好的家庭养老环境。加快实施敬老爱老志愿服务行动,支持组织动员志愿者走进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家庭。围绕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积极开展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分解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明确年度目标、工作指标、牵头单位、工作责任和推进举措,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并实行目标管理。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对落实政策积极主动、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在安排资金、遴选试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工作进展较慢、考核评价靠后的视情约谈、定期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