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委办发〔2021〕31号
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口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部分企业,有关单位:
《城口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城口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21—2025年)
西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学院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9月
目 录
第三节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62
前 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也在农村。要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重庆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做出了未来五年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走好“六条路”的行动计划。
遵循中央指导思想和市级战略部署,结合城口客观实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重庆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城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特编制《城口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21-2025年)暨城口县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
本规划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结合城口发展基础、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进行编制。落实好中央、重庆市对城口功能定位和基本要求,根据城口自身实际和干部群众期待,完成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对城口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总体战略部署、阶段谋划、实施路径、制度创新、保障体系等方面安排,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推进机制,确保城口县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作为编制各部门、乡镇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遵循,为中长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科学依据。
第一篇 规划背景
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要战略任务,是新时代党的“三农”工作总抓手。“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城口作为典型的山区县,发展的最高境界和最终目标就是实现乡村振兴。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实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第一章 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城口作为重庆的重要一域,是典型的大农村大山区,也是深度贫困地区,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城口是全市建设“两点”的重要范围、是建设“两地”的重点区域、是实现“两高”的重大短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更是落实总书记对重庆殷殷嘱托的政治使命。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城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重点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和生态资源价值实现,真正实现农业高效和农村百业兴旺,为构建大巴山特色现代生态经济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城口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关键举措。农业是生态产品的重要供给者,乡村是生态涵养的主体区,生态是城口最大的发展优势。城口是大山区、大农村,农村和农民占据城口面积和人口的绝大多数,没有美丽乡村就没有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推行乡村绿色发展方式,有利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加快城口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实现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传承发扬城口优秀文化的有效途径。城口以农耕文化为底色的大巴山传统文化源远流长,乡村是传统文化的基本载体。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挖掘城口传统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利于在新时代焕发出乡风文明的新气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基层,薄弱环节在乡村。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有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努力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必然选择。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关乎全体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阶段和实现第二个一百年目标开局。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增进农民福祉,创造农民高品质生活,让全体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二章 实施环境
2020年,城口按照中央和重庆市的要求,在全体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和艰苦奋斗下,顺利退出国家级贫困县序列。2021年,城口将开启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这是城口发展的重要历史方位和机遇。
“十三五”时期,城口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人民的自信心、自豪感空前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动能不断积蓄。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就,90个贫困村脱贫销号,11596户44719人全部脱贫,以攻坚之初贫困程度全市最深、决胜之时群众满意度全市最高的成效,实现高质量整体脱贫“摘帽”。
当前,农业农村发展仍是城口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短板,农业仍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仍然面临不少突出问题。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必须加快补齐“三农”这块全县发展的突出短板,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奋力书写城口“三农”发展新篇章。
第二篇 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中央、重庆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调动全县广泛力量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全面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第三章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抓住“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历史机遇,以城(口)宣(汉)万(源)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为重要平台,落实重庆“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机制,积极融入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建设和渝东北川东北一体化发展,在三峡新区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
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遵循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抓好产业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的全面建设工作。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为先导,创新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和政策,活化乡村资源要素,激活以生态为内涵的多元业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构建生态经济体系。重点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农业结构调整、人居环境改造、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任务。紧扣自治、法治和德治主题,创新乡村治理模式,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科学化、体系化、具体化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努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宜居宜业宜游的大巴山特色生态城、“两山”“两化”先行示范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和城(口)宣(汉)万(源)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打造“巴山原乡,生态城口”。
第四章 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乡村全面发展。重视挖掘乡村多重价值与农业多功能性,促进城乡互动与融合发展,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全面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
坚持乡村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妥善处理农业从数量型转向质量型发展过程中的生态恢复与效益增收问题。推动乡村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高质量发展乡村经济、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打造品质乡村生活。
坚持乡村因地制宜发展。科学把握乡村差异性,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村情,分层分类施策、规划先行、协调推进、交流互鉴,重视试点示范作用。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不搞形象工程。
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创新生态资源价值实现路径方法,激活各类要素,提升农村资源配置效率。广泛调动城乡主体参与乡村振兴,创新农村产业业态,强化科技与人才支撑,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动力。
第五章 战略定位与主要路径
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宜居宜业宜游的大巴山特色生态城、“两山”“两化”先行示范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示范区、城(口)宣(汉)万(源)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为目标,以促进发展方式的社会化和生态化转型为基本方向,以城乡关系变革、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提供持久动力,培育生态、社会、文化、组织四大系统。
一个核心目标:充分认识城口的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准确把握重要战略机遇,将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突出时代特点和城口优势,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两山”“两化”先行示范区,打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渝东北样板。
两化转型:以城乡融合为基本方向,促进“市民下乡”和“生态进城”,调动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振兴,形成互助、平等、和谐的社会主体关系,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多元主体共赢发展;推动生产、生活的生态化转型,挖掘农业农村多功能性,促进长期沉淀的生态文化资源价值实现,为农户等市场主体提供长久可持续的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益。
三项改革:改变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和对立关系,建立健全城乡互动融合体制机制,从基础设施联通、城乡居民沟通和城乡要素互通三个方面深化城乡关系变革。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丰富市场主体,盘活沉淀资源;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挥政府县域“做市商”职能,推动城口全域人气、财气和商气提升。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完善以党组织为引领的村庄多元化治理结构,以法治为基础,重视自治与德治作用,减轻基层政府治理负担;推进政府体制改革,围绕乡村振兴综合目标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联动组织和协调机制,促进人、财、物优化使用,实现低成本的简约有效治理。
四大系统:保护和培育生态系统,实现综合协调绿色发展;加强城乡互动互助系统培育,鼓励市民下乡与农民结合实现共建共创共享;培育和谐公平正义的社会系统,促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培育和繁荣文化系统,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精神资源和动力。
第六章 发展目标
从现在起到2025年,乡村多样化特色产业体系初步建立,乡村振兴相关体制机制逐步理顺,经济、文化、社会、治理、生态等方面工作取得初步成绩,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全面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乡村建设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乡村振兴效果初步显现。
产业兴旺:现代山地特色农业实现提质增效,主要特色产业基本实现生态化,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迅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更加合理,农产品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生态资源沉淀价值初步挖掘,符合乡村振兴要求的资本市场及配套制度体系初步建立。
生态宜居:乡村建设行动取得初步成效,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更趋合理,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显著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宜居度大幅提升。
乡风文明:乡风文明建设行动扎实推进,农村文化繁荣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巴渝文化和大巴山传统农耕文化为主体,形成文明健康的乡风民风。
治理有效:初步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形成较高水平的城乡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加,简约的低成本有效治理体系初步建立,农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强。
生活富裕:农村区域间、群体间差距不断减小,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缩小,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收入结构不断优化,财产性收入占比上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
到2035年,城口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成果,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村产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山地特色生态经济体系全面建立,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传统文化实现继承、涵养和创新,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乡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全面建成“两山”“两化”先行示范区,打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渝东北样板;农民生活更加美好,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民、农村和农业实现全面发展,初步实现城口特色乡村振兴。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乡村全面建成。
表1.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主要指标 | |||||||||
分类 | 序号 | 主要指标 | 单位 | 2017年 〔累计〕 | 2020年 目标值 | 2022年 目标值 | 2022年比2017年增加〔累计提高百分点〕 | 2025年目标值 | 目标 属性 |
产业 兴旺 | 1 |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 万吨 | 8.8 | 8.6 | 8.7 | — | 8 | 约束性 |
2 | *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增加值 | 亿元 | 8.62 | 12.27 | 13.4 | 4.78 | 15.3 | 预期性 | |
3 |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 | 亿人次 | 0.0314 | 0.045 | 0.065 | 0.0336 | 0.12 | 预期性 | |
4 | 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 | — | 1.6 | 2.0 | 2.3 | 0.7 | 2.6 | 预期性 | |
5 |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 | 54.5 | 57 | 58.5 | 〔4〕 | 60.5 | 预期性 | |
6 | *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 % | 37.89 | 37.63 | 38 | 〔0.2〕 | 38.5 | 预期性 | |
7 | 农业劳动生产率 | 万元/人 | 2.7 | 4.3 | 5 | 2.3 | 6 | 预期性 | |
8 | *农产品“两品一标”总数 | 个 | 78 | 82 | 90 | 8 | 95 | 预期性 | |
生态 宜居 | 9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 | 65 | 75 | 75 | 0 | 75 | 约束性 |
10 | 村落绿化覆盖率 | % | 40 | 43 | 45 | 〔3〕 | 50 | 预期性 | |
11 | 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村占比 | % | 86 | 93 | 95 | 〔9〕 | 97 | 预期性 | |
12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 % | 54 | 62 | 65 | 〔11〕 | 70 | 预期性 | |
13 |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49.7 | 70 | >72 | 〔>45〕 | 100 | 预期性 | |
乡风 文明 | 14 | 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 | % | 100 | 100 | 100 | 〔0〕 | 100 | 预期性 |
15 | 县级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 | % | 26.02 | >45 | >55 | 〔>28.98〕 | 70 | 预期性 | |
16 |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 % | 57.32 | 65.14 | 75 | 〔17.68〕 | 78 | 预期性 | |
17 | 农村居民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占比 | % | 8.5 | 10 | 10.4 | 〔1.9〕 | 11.5 | 预期性 | |
18 | *梦想课堂参与度 | % | 25 | 40 | 60 | 〔35〕 | 80 | 预期性 | |
治理 有效 | 19 | 村规划管理覆盖率 | % | 100 | 100 | 100 | 〔00〕 | 100 | 预期性 |
20 | 建有综合服务站的村占比 | % | 96 | 100 | 100 | 〔4〕 | 100 | 预期性 | |
21 | 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村占比 | % | 9.8 | >35 | >50 | 〔>40.2〕 | 80 | 预期性 | |
22 | 有村规民约的村占比 | % | 100 | 100 | 100 | — | 100 | 预期性 | |
23 | 集体经济强村比重 | % | 1 | 6 | 9 | 〔8〕 | 11 | 预期性 | |
24 |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 | % | 37.54 | 33.2 | 30.6 | 〔−6.94〕 | 27.92 | 预期性 | |
25 | 城乡居民收入比 | — | 2.88:1 | 2.67:1 | 2.53:1 | −0.35 | 2.38:1 | 预期性 | |
生活 富裕 | 26 | *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70 | ≥90 | ≥92 | — | 95 | 预期性 |
27 |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95 | ≥95 | ≥95 | — | ≥95 | 预期性 | |
28 |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 | 73 | 80 | 85 | 〔12〕 | 90 | 预期性 | |
29 | 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比例 | % | 98 | 100 | 100 | — | 100 | 约束性 | |
30 | *农村公路村民小组通畅率 | % | 57 | 89 | 95 | 〔38〕 | 100 | 预期性 | |
注:1.本指标体系和规划中非特定称谓的“村”均指村民委员会和涉农居民委员会所辖地域。
2.本指标体系中带“*”指标为非国家指标。
3.后续正文和专栏中定量指标未说明年份的均为2025年目标值。
第三篇 重塑城乡发展新格局
坚持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解决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处理好市域范围“主城-城口”与县域范围“城镇-乡村”两组城乡关系,加强周边区域交流、协调与合作,形成基础设施联通、经济要素流通、居民心灵相通的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第七章 构建对外良性互动关系
坚持走城乡与区域融合发展道路,明确城口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与功能角色,促进“主城-城口”双向互动,加强泛大巴山和川陕革命老区区域协作,积极融入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建设和渝东北川东北一体化发展,建设渝川陕开放合作门户、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打造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典范。
第一节 明确城口功能定位
摸清城口资源禀赋,认真审视自身区位条件和竞争力,与周边区域进行对比分析,明确城口发展优劣势。牢牢抓住大巴山腹地核心地位,变被动为主动,变封闭为开放,引领创新发展,主导泛大巴山和川陕革命根据地区域合作,积极融入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建设和渝东北川东北一体化发展,在三峡新区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建设渝东北生态后花园。打造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和渝川陕开放合作门户,努力建设“两山”“两化”先行示范区和山清水秀、原乡原景的美丽之地。
第二节 完善对外交通体系
全方位完善对外交通体系。以建成“重庆向北重要交通节点”“渝川陕毗邻区县综合交通枢纽”为目标,加快消除对外交通瓶颈制约,提升内部交通畅通能力。构建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为主体的对外交通体系。加快实施高速公路互通和高速铁路站点连接线公路建设,对全县国省县道实施改造升级,完善公路设施,切实提升公路服务能力和通行能力,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衔接顺畅的国省县道网络。始终把打破对外交通瓶颈作为首要任务,力争城口尽早融入全市全国交通“主动脉”。建成G69银百高速城口段,新开工渝西高铁、城口至万源高速公路,加快推进城口至宣汉、城口至巫溪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并及早开工,积极做好万州至城口至安康铁路、安张铁路过境城口、城口支线(通用)机场等重大交通项目规划争取工作。
第三节 促进人口双向流动
鼓励人口在城口与主城以及周边大城市之间双向流动。支持有条件的城口居民在主城置产兴业和就业创业,保障进城农民在村庄的合法权益。大力实施“三乡”工程,鼓励“市民下乡、能人返乡、企业兴乡”。积极吸引主城及周边大中城市居民到城口置产、投资、创业和消费,重点吸引中小企业和城市中产群体到城口投资和消费,精准引进文化创意和专业技术人员到城口就业和创业。制定相关鼓励支持政策措施,以人口流入带动资本、知识、技术和信息等要素流入。大力支持外出能人乡贤返乡,带动技术、资本、资源和劳动力回流。稳步开展农村住房共享产权、房票、地票等政策创新探索。
第八章 建立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把乡村建设摆在全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坚持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城乡空间保护、整治和开发,引导和调控城乡融合发展,控制县城发展规模,实施城市提升工程,合理确定农村集中居民点和乡村建设模式、数量、布局和建设用地规模,形成分工明确、梯度有序、开放互通的城乡空间结构体系。
第一节 强化空间用途管制
贯彻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围绕生态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心任务,以自然保护地、重要河湖和生态红线为重点,构建“一屏”(即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重要山体)、“两带”(即任河流域带、前河流域带)、“多点”(即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九重山国家森林公园、饮用水源地等生态保护红线圈)的生态空间安全格局。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线“三条控制线”,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争取自然保护区边界适时适当调整,满足生态经济体系构建需要。重点做好任河与前河流域谷地河滩规划、开发和利用,扎实推进高山地区保护性开发。打破行政区划和城乡边界,按照全域思维进行“三生”空间规划布局和管理管制。
第二节 改善城乡空间结构
立足大山区大农村小县城特点,以县域经济发展为统领,构建“县城、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三级城乡体系。以乡村发展为重点,突出县城和小城镇服务乡村作用。合理控制县城建成区规模,实施城市提升工程,重点提高城市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健全文化、艺术等综合体设施,优化城区人居环境,将县城打造成为布局科学、建设精致、功能齐全的大巴山特色生态城。结合渝西高铁城口站点设置,提前谋划布局城市新区建设。突出中心乡镇作用,做强做精修齐、坪坝、高观、明通、巴山、高燕、庙坝、东安等特色乡镇,打造北屏县城功能辅助区,东安旅游休闲精品区,“鸡鸣-咸宜”南部片区商贸物流集散中心。提高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质量,打造片区公共服务和商贸物流中心,提升辐射和服务周边水平。其他乡镇要坚持“小而美”的空间格局,加强以集镇为中心的农民生活圈建设,重点建好卫生院、中心学校和集贸市场。按照“一乡镇一特色”要求谋划各自特色概念主题,推动形成类型多样、充满活力、富有魅力的特色小镇发展新格局,做好咸宜镇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工作和岚天乡市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工作,推动鸡鸣乡、沿河乡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支持岚天乡、河鱼乡开展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建设河鱼山地鸡特色小镇、厚坪老腊肉特色小镇、巴山冷水鱼特色小镇、“鸡鸣-咸宜”禅茶特色小镇、高观核桃特色小镇和明中、厚坪“大巴山药谷”核心小镇。科学布局农村集中居民点,合理推动村庄撤并整合。重视传统建筑和废弃古建筑的改造利用。发挥乡村多功能性,把乡村作为优质农产品供给、传统文化传承和农民美好生活的空间载体。
第三节 推进乡村规划全覆盖
坚持一体设计、多规合一、功能互补,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通盘考虑城市和乡村发展需要,遵循保护生态、有利生产、合理布局、改善生活、因地制宜、尊重传统、村民参与的原则,开展乡镇规划修编和村规划编制。强化“统筹规划”和“规划统筹”,一体谋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加强各类空间规划有机融合,构建统一协调的空间规划体系。综合考虑乡村发展实际和演变趋势,充分结合高标准农田、标准化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产业基地、乡村旅游、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建设和发展需求,合理确定乡村空间布局和规模,引导乡村科学开发和有序建设。
第九章 优化乡村发展布局
坚持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均衡、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原则,持续推进“人口下山、产业上山”空间布局优化模式,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营造平等共享的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第一节 统筹利用生产空间
充分尊重本地自然条件和生产传统,立足特色资源优势、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人口与市场特点,合理划定乡村经济发展片区和农业功能分区。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科学划定、严格保护粮食生产功能区,结合各区域特色划定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基地)和创业园区(空间)建设。将乡村生产活动融入区域性产业链和生产网络之中,到2022年形成相对完善的产业链和生产体系。合理处理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关系,积极争取域内自然保护区边界和开发利用程度调整,到2025年构建起可持续性开发利用格局。
第二节 合理布局生活空间
尊重乡村自然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的传统依存关系,坚持“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理念,积极应用推广引导性搬迁模式,以提升生产服务功能和生活品质为重点,优化居民点规模和集聚形态,合理确定乡村生活设施用地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着力完善供水、供电、通信、污水垃圾处理、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适当增加旅游、休闲等服务设施,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努力满足乡村发展需要。到2025年建成生态宜居美丽乡村50个。保护和传承传统村落建筑风貌,注重融入时代元素,适应现代生活需要,创新古村古建保护机制,推进产权制度和开发经营利用模式创新,选取2-3个乡镇开展传统民居村集体收储和农村住房共享产权制度试点。强化空间发展的人性化、多样化,创新住宅功能,构建便捷的生活圈、完善的服务圈、繁荣的商业圈,让乡村居民过上更舒适的生活。
第三节 打造绿色生态空间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大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工程和国土绿化提升工程,推动城口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大巴山区生态文明高地。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扎实推进全域禁渔行动。加强对自然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树立全域思维,根据自然边界开展跨行政区划保护和管理,修复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提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开展生态资源清查,编制生态资源目录和资产负债表,实施生态环境审计,到2022年初步建立生态资源清单和审计制度,到2025年将生态资源要素和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纳入各级政府、部门和行政村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分类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彰显大巴山生态特色,结合平坝、峡谷、山地等地貌环境,打造具有不同地域特色的自然乡村风貌。
第四篇 构建高效山地生态经济体系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在改革创新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城口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按照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基本要求构建特色山地生态经济体系。到2025年制度框架与产业体系初步形成,2035年基本实现乡村百业繁荣。
第十章 发展山地特色高效农业
因地制宜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产业生态化要求,因地制宜发展“山上中药材、林下山地鸡,坡上核桃树、百花中蜂蜜,香菌巴掌田、杂粮鸡窝地,火炕老腊肉、冷水生态鱼”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巩固提升干果、茶叶、中蜂等区域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大巴山硒谷”“大巴山药谷”等农产品公用品牌。
第一节 完善农业生产布局
根据气候地理环境和历史传统完善农业生产布局,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建设,依托北屏、坪坝、高观等乡镇优势自然条件发展特色粮食、蔬菜种植业,按照“小规模、多品种、高品质、好价钱”发展思路,打造城口“菜篮子”。
做大做强以城口老腊肉、山地鸡和中蜂为代表的特色优势畜牧业。培育和壮大山羊、肉牛、肉兔和冷水鱼养殖等产业。提质扩面以中药材、食用菌和核桃为代表的种植业。全产业链发展壮大城口特色道地中药材产业,重点发展独活、天麻、太白贝母等优势药材品种,稳定中药材种植规模;加强中药材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和制药企业引进培育,打造产业集群、建设大巴山中药材产业园;建好用好大巴山中药研究院,加强中药材良种品种选育、产业技术推广,创建“大巴山药谷”公用品牌,开展“城口独活”等优势道地药材品种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认证和道地药材认证,到2025年建成渝川陕大巴山地区中药材集散地。大力发展城口特色干果产业,重点培育“城口乌皮香核桃”与“城口小香脆板栗”等地方优良品种,规模发展“渝城一号”优良品种,发展干果仓储和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和周边产品。
第二节 促进农业产业生态化转型
结合城口资源条件和环境优势,加大培育城口农产品生态价值,重点挖掘城口农产品富硒、有机、优质等内涵,完善城口优质农产品目录清单。依托海拔垂直分异,按照种养结合、高低搭配、生态有机的方式发展山地立体循环农业。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全面转型,对高污染的种植和养殖项目进行整改或关停,加强全县生态种植和养殖技术培训推广,开展生态种植和养殖试点。实施全域十年禁渔。优化农产品品种,实施“巴山原种”工程,做好城口野生作物清查统计、保护留存,合理筛选优质野生作物开展驯化试验,建设一批本地特色动植物繁育基地,依托大巴山自然保护区建设大巴山区动植物基因库和标本馆,严格控制外来动植物品种引进。
专栏1 农业转型升级工程 |
农业结构调整行动。统筹调整种植业生产结构,调减普通籽粒玉米、小麦、薯类等低效粮食作物种植面积,重点发展特色高效农林经济作物,建设农林特色经济作物生产基地。 现代山地特色生态农业提升工程。聚焦“两种两养”,大力发展城口山地鸡、城口老腊肉、食用菌、中草药产业,实施城口山地鸡资源保护及推广项目,实现适度规模养殖。加快生猪养殖业恢复发展。促进食用菌产业提质壮大,到2025年全县香菇种植规模稳定在5000万袋左右,其他菌类发展到700亩,食用菌总产量(鲜品)达到4万吨。中药材资源面积保持在36万亩以上。培育和发展茶叶、中蜂、干果(板栗、核桃)等区域优势产业,创新发展大木漆、生态渔等特色产业。 |
第三节 培育城口特色农产品品牌
打造全域生态农产品品牌。深入挖掘城口老腊肉、中蜂蜂蜜、城口山地鸡、本土核桃等农产品生态内涵,打造本地特色品牌,鼓励农户和企业进行农产品绿色到有机的阶梯认证。充分挖掘城口生态和健康要素,重点开发城口特色“功能食品”。深度参与大三峡区域生态绿色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建设,积极创建“大巴山药谷”公共品牌,开展“城口独活”地理标志、道地药材认证。协同推进“三峡”系列农产品地方标准制定,推动“大巴山硒谷”品牌融入“巴味渝珍”区域公用品牌体系。打造城口全域生态农产品和功能食品公用品牌,做好“大巴山硒谷”公共品牌使用管理和营销推介,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公信力。2025年完成城口优质农产品和品牌体系构建,到2035年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生态区域农产品品牌和产品体系。
第四节 保障提升农产品安全质量
建立多层级、多形式和多方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预防先行,突出抓好生产者、经营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重点强化农资市场、农产品市场跟踪管理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树立标准意识,加强城口特色农产品行业协会组织培育和相关标准制定。着力“城口山地鸡”“城口老腊肉”“城口中蜂”“城口核桃”等优质品牌保护,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严肃处理相关侵权违法行为。
专栏2 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 |
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新建或改造标准化优势农作物良种生产基地1万亩,改扩建畜禽良种场1个。引进选育动植物新品种1个,引进研发农业新技术5项。抓好农业结构调整需要解决的紧迫技术难题攻关,创制新品种10个,示范推广新品种10个,优势产业新品种覆盖率超过60%,促进品种结构调整优化。 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到2025年,基本实现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重庆名牌农产品追溯全覆盖,建立县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监管体系。实施县农业综合执法能力建设专项。主要农产品总体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农业品牌提升工程。到2025年,实现打造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申报认证6个,农产品品牌4个,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30个以上。制定“大巴山硒谷”区域公用品牌管理办法,完成“大巴山硒谷”区域公用品牌使用企业50家以上,产品量达到100吨以上。完成城口山地鸡、城口老腊肉、城口蜂蜜、食用菌(香菇)、鸡鸣茶叶标准制定。 |
第十一章 着力推动乡村多业态融合发展
围绕功能拓展、产业链延伸、产城融合、多业态复合、新技术渗透五大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配套服务、乡村文化旅游、农村电商等多产业多业态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农民增收。
专栏3 农村产业融合工程 |
林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工程。实施“科技+”、“生态+”、“国家储备林+”行动,推进林业种养殖业、林产品加工制造业、林产品流通贸易业内部的绿色低碳循环以及相互之间的深度融合。建设林下经济基地、森林旅游地、品牌森林人家、森林康养基地、森林步道等产业与配套设施。打造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和“一乡一特”示范乡镇。 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培育发展市级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10户,打造5户年产值超千万元企业,创建1个产值超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基地(园区),形成十亿元级加工产业集群。着力打造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优势农产品出口占比5%以上。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以“巴山原乡,生态城口”为主题大力开发特色乡村旅游景点。打造一系列乡村旅游精品线,建设多个特色旅游镇和特色旅游村,培育一批乡村旅游示范主体。 农商互联工程。引导城乡物流、商贸、电商、邮政、供销等企业深度合作、对接和整合,打通电商包裹进村入户的“最后一公里”和特色农产品进城入市的“最初一公里”渠道,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产地集配中心9个,农业规模化生产组织产销对接率达到35%以上,构建覆盖全面、便捷高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全面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扶持电子商务扶贫示范网店25个以上,贫困乡镇和村的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22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乡村电商物流配送覆盖率达到100%,全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3亿元,到2025年实现电子商务与农村市场的全面融合发展。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工程。深入推进城口建设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着力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示范样板和平台载体。 产城融合示范工程。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推进现有产业和载体(农庄、农场、农业园区、农业特色小镇等)升级换代,着力打造一批农字号的特色小(城)镇。 |
第一节 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
实施农产品加工企业“上规、上云、上市”行动,对农产品加工业实行财政专项扶持,重点支持经营效益好、吸纳就业多、税收贡献大、产业带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专精特新”农产品加工企业。聚焦城口山地鸡、城口老腊肉、食用菌和中药材四大优势特色产业,培育4家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4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四大特色产业链综合产值达到20亿元。做优做精城口特色食品、工艺品等轻工业和手工业产业,重点发展城口山地鸡、老腊肉、大漆器、竹编雕刻等特色产品,到2022年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到2025年基本形成城口乡村系列轻(手)工业产品体系与品牌体系。
第二节 健全城口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
实施农产品供应链工程,加强冷链、仓储等物流设施建设,加快城乡物流高效衔接、一体化发展,重点对接重庆主城、万达开城市带、关中城市群大型农贸市场与商超。实施城口“生态农产品进社区”工程,鼓励城口本地企业、村庄、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等主体与主城及周边大中城市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大型企业、高档小区直接对接,打造从生产到消费全程“不断链”的农产品智慧物流系统。鼓励城口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到主城与周边城市开设直营店、加盟店、特色摊位、自营超市等,发展从“地头”到“灶头”的产销对接新型流通业态。支持做强“城口县农产品销售平台”“扶贫832”等特色平台,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鼓励相关主体开展线上线下融合营销,重视微信、抖音等线上渠道的作用。支持高端优质农产品试点会员制生产配送模式,打造生产者、渠道商和消费者共建社群。依托城口良好的资源优势、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和未来潜力,培育大巴山区山珍和特色农产品商贸物流基地。到2025年,相对完备的农产品商贸物流体系得以建立。
第三节 促进农文旅多业态融合发展
以农文旅融合作为城口最大的潜力,坚持以“农”为基础、以“文”为灵魂、以“旅”为载体的农文旅融合发展思路,围绕“巴山原乡·生态城口”发展定位,坚持把农文旅融合发展作为推进生态产业发展的引领产业,实现农文旅融合高端化价值化发展。
树立全域旅游观念,依托特色农业、自然生态、传统文化等资源,深入发掘农业农村在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养老服务等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培育多样业态。构建以县城为核心、以“任河流域”和“两高通道”为农文旅融合发展带、以“大九重山”“亢谷—亢家寨”“大巴山湖”为农文旅融合发展带动片,以全县微田园综合体为农文旅融合点的“一核·两带·三片·多点”全域旅游格局。创建亢家寨国家5A级旅游景区、土城老街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亢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高标准推进九重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开发县城、庙坝、坪坝、双河、高燕红军村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提档升级修齐神谷道、九重花岭、乡土岚天三大精品旅游景区。加快培育打造巴山湖旅游景区。
实施大巴山森林人家提质行动,建立标准化的运营管理体系,鼓励高端民宿、康养机构发展。依托独特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游学、自然教育等产业形态。重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充分挖掘本地资源和工匠技术,结合外来人才和创意,建立乡村创业空间、创意工坊,开发高附加值文创产品。突出“巴山、生态、康养、原乡、人文、红色”特质,打造“巴山原乡”(观光)、“巴山原宿”(民宿)、“巴山原味”(餐饮)、“巴山工匠”(手工艺)特色名片,与“大巴山硒谷”生态农产品品牌和“大巴山药谷”道地中药材品牌一道,构建生态城口对外识别品牌体系。重视营销推介,充分利用互联网低成本营销渠道和口碑效应,形成“四季有赛事,月月有活动”的宣传态势。到2025年产业融合框架体系初步建立,乡村产业兴旺局面开始显现。
第十二章 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充分利用城口生态资源富集条件,变劣势为优势,发挥现代资本市场作用,借助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生态资源价值实现试点任务机遇,争取上位政策支持,实现从生态资源到生态资产再到生态资本的跃升。
第一节 完善生态资源相关指标体系
加大城口县域生态资源调查,摸清动植物种类、数量等信息,建立全域生态资源动态数据库。开展生态产品价值评估,先期以森林资源统计和评估作为试点,建立全域森林资源数据库和指标,聘请专业机构对森林资源价值进行测算与评估。建立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指标与核算体系,并将相关体系应用于日常工作和国民经济统计工作之中。
第二节 建立生态指标交易市场
积极利用政策形成的市场空间,争取中央和市级支持,开展域内以及跨区域横向生态补偿和交易试点,探索森林覆盖率指标、水生态、水资源和碳排放权等补偿交易。重点探索森林覆盖率指标在市域范围内各区县间的交易。推进生态资源资产产权确权、生态资产价值评估、生态资产市场定价三大制度改革,强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基础。积极争取标准化生态资源、资产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
第三节 开展生态资源资本化试点
探索建立“生态银行”,集中村民和村庄分散生态资源,依托重大项目实现整体开发和增值。开展“林票”、“地票”和“房票”试点。积极推进国家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和重庆市共建500万亩国家储备林指标在城口落地,创新搭建“国储林+N”全产业链发展平台。选择优质生态产品引入资本市场,研究建立特色生态资源与产品产权交易市场和平台,探索发展经济林、特色农产品期货产品和市场,解决生态建设和乡村振兴工作融资难问题。
第十三章 建立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立健全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
第一节 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农村经纪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以及农业科技人员从事农业创业,采取流转土地、投资入股、合作经营等多种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种养大户。鼓励和支持种养大户按照“家庭经营、一业为主、规模适度、集约生产”的要求成立家庭农场。大力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社区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推动生产合作、区域合作和同业联合发展。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行动,鼓励“三社融合”发展,到2025年创建农村综合合作示范社20个。围绕核桃、山地鸡、老腊肉等特色产业,重点培育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品牌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同业联合,成立行业协会和商会,引导相关主体集群式发展。扶持一批规模较大、成长性好、有发展潜力、有上市意愿的企业赴创业板、中小板或主板挂牌上市,争取2025年实现上市涉农企业零突破。
第二节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做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在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和权能。探索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制度。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可支配的资源、资产、资金等要素为依托,组建股份公司和股份合作社、产业联合体、协会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利用本集体拥有的林场、土地等资源,特别是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积极稳妥发展现代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田园综合体和国家储备林等。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财政投资的小投入、低技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落实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探索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经营活动的用水用电用地、贷款融资、收费优惠等政策。完善集体经济运营管理制度,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支持农村股权多样化设置和民主动态管理,探索设立贡献股、农龄股等股份类型,根据客观需要允许集体经济组织在相关部门指导下依照民主原则对股份设置、股权分配和管理制度进行适当调整。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乡镇探索成立集体经济组织联合组织,允许政府在集体经济组织中适当持股。探索成立县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平台,鼓励县乡(镇、街道)政府成立支持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基金。
第三节 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
加快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积极发展农资配送、良种繁育、病虫害防治、农机作业、农业废弃物处理、信息咨询、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等生产服务业。重点培育一批服务功能全、组织能力强、运行管理规范的综合性服务组织,开展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重点加强农业金融保险服务供给。建立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探索打造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共品牌,整合各方面要素,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云平台。创新服务机制,延伸服务产业链,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服务对象与服务主体之间紧密合作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
第四节 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效衔接
鼓励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稳妥推进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联耕联种等多种经营方式,推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带动小农户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大力推广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收益保险,有效分散小农户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大力开展财政购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性服务。
专栏4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工程 |
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2025年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达到1000个,培养一批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将重点放在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引进一批有实力的林产企业,发展市级林业龙头企业5家以上,创建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2家,到2025年各类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达到100个。到2025年,新发展农村微型企业750户,新建微企村8个。培育1家具有上市潜力和意愿的农业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农村经济龙头企业。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程。健全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基本实现所有村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平均经营收入达5万元以上。建立县级集体经济综合服务平台,支持部分乡镇探索建立集体经济联合组织。 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工程。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开展测土配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土地代耕代种、农村面源环境污染整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畅通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服务“最后一公里”。 |
第五篇 培养“一懂两爱”乡村振兴人才
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坚持在营造“近悦远来”环境上精准发力,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特别是青年群体投身乡村振兴,建设多层次复合型的“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振兴人才体系。
第十四章 强化乡村多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乡村振兴是综合性战略工程,需要包括职业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社会服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在内的各种人才,特别需要培养和发掘本土青年人才。
第一节 着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实施“新农人”培养计划,重视从本土农民、返乡农民工和返乡大学生中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发挥好县农广校作用,加强与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市农科院、市林科院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更好发挥政府农技部门职能,定期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送技术下乡活动。注重农民生态种养殖技术培养和生态观念教育,提高农产品质量。强化生产管理、互助合作、市场营销、物流信息等方面技术知识培训。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评选认证、管理服务、扶持激励等制度体系,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分级分类认定标准,对达到规定标准的新型职业农民按等级颁发资格证书并实行动态管理。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助办法,按等级和规范条件对新型职业农民给予补贴。将专家型新型职业农民纳入到党政人才工作范畴并享受政府津贴或奖励。完善新型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与激励机制。每年定期组织评选全县“十佳农民”和“农业劳动模范”并给予表彰。到2025年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年轻新型农民队伍和一批专家型农民。大力培育具有农副产品流通、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信息传播、农村人力资源转移、农村土地流转等功能的农村经纪人。
第二节 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农村各类专业人才培养。包括农村治理人员、劳务经纪人、乡村工匠、公共服务和社会工作提供者、农业技术人员、风俗文化引导和传承者等,将其全部纳入乡村实用人才体系中,提供支持和资助,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农村实用技术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引进培养一批农业领域科技带头人,打造一支既有水平又“接地气”的乡村科技人才队伍。实施“巴山工匠”计划,以乡村手工业、建筑业、民间工艺和技艺为重点,组织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培训,培育一批技艺精湛、扎根农村、热爱乡土的乡村工匠。大力推进政府购买农村公共服务工作,引入和培育社区工作机构和民间公益组织,到2025年建设50个社会服务与社区工作示范村。突出乡村治理人才培养,重视基层干部队伍培训,健全老中青干部队伍梯次,推进基层干部跨区域挂职交流,积极发挥老干部作用,完善大学生村官制度。
第十五章 鼓励社会各界投身城口乡村建设
鼓励人才返乡、市民下乡和乡贤兴乡,强化乡村发展对人才的向心力、吸引力和凝聚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城口乡村振兴的氛围,引导各种社会资源服务好城口乡村振兴工作。
第一节 吸引县内外优秀人才返乡
回引外出本土人才返乡创业兴业,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返乡下乡领办农民合作社。建立农村资源资产、人力资源、社会化服务、金融保险、信息和技术咨询等供需信息发布与交易平台,为返乡下乡人员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和专业服务。大力弘扬创业创新精神,广泛开展创业大赛、创业大讲堂等活动,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城商大会”、恳亲会等活动,凝聚乡情和乡愁。重视城口籍在外乡友的“飞地人才”作用,发挥乡友“引入资源”和“对外推介”作用。
第二节 鼓励社会人才下乡支农
开展新时代的“上山下乡”运动,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咨询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实施“市民下乡”五年计划,鼓励和支持主城及其他城市市民到城口就业、创业、投资、常住。到2025年,吸引千名外地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城口就业和创业,吸引万名主城和周边城市居民到城口投资、就业和常住。鼓励市民与农民共同创业,破除相关体制机制障碍。引入相关专家、官员、企业家及社会贤达人士成立城口乡村振兴顾问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与知名高校和相关科研院所合作,按照一个乡镇试点村一个团队的目标有针对性地柔性引进专家团队,实施包村辅导。建好用好西南大学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城口分院(城口县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并依托其成立城口“两山学院”,将其建设成为具有城口特色、全国影响的生态文明与乡村振兴智库平台,发挥学院智库优势,打造大巴山生态文化教育基地。
第三节 培育壮大新乡贤队伍
实施新乡贤培育示范工程,建立完善新乡贤吸纳机制,引导城市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商业人才、经济文化能人等群体扎根本土,发现、培养和壮大新乡贤队伍。鼓励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界人士“告老还乡”,到乡村发挥余热、施展才能,实现宝贵人才资源从乡村流出再到返回乡村的良性循环。探索区县政协界别机制创新,设立新乡贤界别,引导新乡贤为乡村振兴建言献策。鼓励各乡镇、村社挖掘整理乡贤资源,研究制定吸引新乡贤的支持政策。
第十六章 完善乡村振兴人才支持体制机制
优化农村政策环境,完善服务供给体系,建立推动各类人才“上山下乡”有效激励机制,引导各类人才资源向农村流动。
第一节 创新培养机制
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建立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异地交流等多措并举的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机制。依托西南大学建立城口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平台,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涉农高等院校、农业科研单位、农技推广机构组成职教联盟,联合培养乡村振兴人才。重视协同创新,推进城口本地企业、政府部门与相关科研院所组建专业领域协同创新中心。与高校定向合作开展相关紧缺型人才定制化培养和引进,到2025年与高校联合定向培养1000名乡村振兴人才,同时开展基层干部专题轮训。建立农村就业创业者陪伴式支持体系,制定农村人才培养和评价标准,因材施教进行课程设定,开展人才评价与认定工作。运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创新在线培训、手机客户端管理考核等新型人才培养和服务方式。
第二节 完善服务体系
加快创业平台建设,依托各类园区、闲置厂房、废弃民居、空置学校等存量资源,支持和引导发展一批“乡村车间”、创业空间、创业咖啡等乡村创新创业、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积极培育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商物流渠道,带动返乡人员网络创业。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创办的高成长性企业发展。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和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计划、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开展农村妇女创业创新培训。培育和壮大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形成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的市场中介服务体系。针对返乡农民工和大中专毕业生等重点人群,推进实施农村经纪人免费培训工程,加大法律法规、市场营销、农业技术、乡村旅游等培训力度。
第三节 建立激励机制
完善人才和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乡村振兴人才支持体系,在财政、金融以及政策上予以合理倾斜。研究制定吸引城市市民和专业人才参与城口乡村振兴的政策。制定符合县域实际的人才认定及评价体系,推动人才认定及评价工作公开化、透明化,真正形成发展引才、人尽其才的良性发展。推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以专业素养为基础,以工作实绩论才干,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实绩等要素价值的职称评聘机制。建立创业风险防范机制,设立城口乡村创新创业基金,为市民下乡和能人返乡创业提供支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就业援助、社会保险和救助体系,使返乡创业有后盾、能致富。
专栏5 乡村人才振兴工程 |
农村人才培育工程。招录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招募“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志愿者。定向培养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和订单定向医学生,到2025年培养一批乡村振兴骨干人才。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到2022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5000人,到2025年新型职业农民稳定在6000人左右。 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优化专业技术岗位比例结构。与西南大学、四川美术学院等高校合作组织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培训。到2025年,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稳定在2000人,实施农村本土人才培养1500人,完成农村建筑工匠培训250名。 科技特派员工程。深化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对派出单位的考核激励机制,拓展科技特派员选派范围和服务领域,每年保持25名以上科技特派员下乡入园进企开展服务。成立农业全产业链服务和乡村全领域服务的科技特派团,每年培训县和乡镇级科技特派员50人次以上,到2025累计选派科技特派员300名。 农村“星创天地”培育工程。依托农业科技园区、高校、科技型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载体,面向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打造融合科技示范、融资孵化、创新创业、平台服务于一体的创业基地。 乡村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加强市县两级充分就业村创建,到2025年打造市级充分就业村(社区)50个,力争创建市级充分就业村(社区)2个。每年回引农村劳动力返乡就业创业200人。充分发挥职业学校、社区学校、劳务企业的培训功能,开展对农民和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力争达到每年培训2500人次。每年遴选一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创办的优质企业开展跟踪扶持。建立全县劳动力台账,有针对性地确定培训项目,实施精准创业培训,提升其就业创业能力。 |
第六篇 繁荣发展乡村优秀文化
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形成具有时代特色和城口特点的社会主义乡村新文化,提振农村精气神。
第十七章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
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时代,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倡导文明新风,提升农村社会文明水平,奠定乡村振兴下乡风文明的思想道德基础。
第一节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围绕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等重大问题,加强理论学习、宣传普及、研究阐释。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弘扬党和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开展各具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用先进文化凝聚人心力量,改善基层文化风貌,形成良好社会风尚。抓好《城口县贯彻落实〈重庆市《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具体措施〉任务清单》和《重庆市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坚持德法兼治。以“互联网+”创新文化供给方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全覆盖。
第二节 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体系。切实加强农村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举办各类主题宣讲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前往各村开展院坝会、大讲堂,开展德治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深化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行动,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递乡风文明理念,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常态化开展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持续抓实大操大办、不孝父母等专项整治,积极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勤劳节俭美德。充分发挥好社会组织作用,鼓励本地培育和“引进”社会服务,在乡村探索建立“心理疏导+思想政治工作”服务网点,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农村生产生活和社会服务。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文明村镇创建,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持续开展星级文明户、整洁户、文明家庭、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到2022年建成100个乡风文明示范村,到2025年全县文明村镇创建率达到50%以上,乡风文明美丽乡村建成率力争达到90%以上。
第三节 倡导良好道德规范
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农民群众争做时代新人。在广大农村地区大力选树和学习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最美志愿者等先进典型,营造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浓厚氛围。充分挖掘传统文化内涵,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德育工作规范化学校”创建。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积极开展“四德”建设评比活动,弘扬传统优良品德,培育社会良好风气。积极开展“家风润万家”主题活动,指导各农村家庭订立家训家规。开展“优秀党员家庭”“文明家庭”“好婆媳”等评选,表彰先进党员、具有良好传统美德的村民以及家风良好的家庭。在农村营造勤劳致富、孝老爱亲、诚信友善、和和美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好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模范等农村“五老”队伍和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返乡成功人士的作用,大力培育乡贤文化,凝聚道德力量、传播主流价值。
专栏6 乡村文明提升工程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工程。每年开展“家风润万家”活动500场次、“我们的乡贤我们评、评好乡贤我们学”活动200场次、“榜样面对面”宣讲活动600场次。 诚信道德示范建设工程。建立统一的诚信数据库,完善诚信信息披露机制。加快推进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建设,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新农村新风尚引领工程。开展“文明生活进乡村”活动,推动文明风尚进农家。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清洁户评选,开展“孝善立德”主题活动,组织举办生活技能大赛、文明礼仪竞赛和文化体育活动。每年开展梦想课堂300场。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老年人协会等“一约四会”,建立健全村社义务监督员制度,开展大操大办专项整治,开展“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等治理。 文明村镇创建工程。深化“美丽乡村 善美巴渝”主题活动,深入推进“纯美农民、洁美农家、和美农村、富美农业”四大行动,加大文明村镇创建力度,全县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创建率达到50%以上。大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乡村振兴志愿服务行动,围绕“五个振兴”精准实施系列志愿服务项目,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发展乡村特色志愿服务队伍,全面提升乡村志愿服务承接力。 |
第十八章 保护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城口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充分利用好城口独特文化资源优势,深入挖掘好、传承好、发展好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发展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吸收城市文明和外来优秀文化成果,以现代理念、优秀文化引领乡村振兴新文化。
第一节 保护城口优秀传统文化
充分挖掘和保护城口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等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和支持。注重文物保护修缮工作,启动长征文物旧址修缮和长征战斗遗址保护工作。强化非遗文化传承,力争实现城口国家级非遗的零突破。加强物质文化遗产的清查、申报、保护工作。重视历史文化和文物资源的系统梳理和整体包装,夯实城口历史文化底蕴,明确城口历史文化名片。
第二节 活化历史文化资源
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挖掘打造力度,引导其进行非遗文创产业园区、特色街区、特色小镇建设,利用艺术文创空间、非遗扶贫就业工坊、艺术家村落、民间非遗节庆舞台等形式实现钱棍舞、老腊肉制作技艺等非遗文化活化创新。以红色文化和原乡民俗文化为重点,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内涵,构建以城口县苏维埃政权纪念公园(川陕苏区城口纪念馆)为中心,坪坝、庙坝、高燕、双河、沿河等乡镇为辐射的红色旅游环线,并布局做好红色教育培训路线。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和村庄建设农耕文化陈列室(展)、村史馆,建设一批民俗旅游特色村。打造“城口大礼包”文创系列产品,以文化创意助推产业振兴。依托城口丰富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发展乡村游学、课外拓展等业态,策划乡村游学线路,建设乡村游学示范点。面向城市中产、文艺青年、专业人才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外来时尚设计+本地传统工艺”模式,到2025年建成一批乡村文化创意空间(工坊)。构建城乡融合的乡村文明生态,在全县探索推进城乡文化融合示范村试点,到2025年建立一批示范村。
专栏7 乡村优秀文化传承工程 |
非遗传承工程。依据实际情况有序申报国家级非遗名录、市级非遗名录、新增县级非遗名录、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新增县级非遗传承教育基地,各门类非遗项目结构更加优化。依托广大农村学校,特别是乡村学校少年宫,在未成年人中广泛开展以非遗传承、乡土乡情、农耕文化为主要内容的记住乡情、寻根乡愁等系列活动。 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工程。突出乡村记忆,感受乡村技艺,支持有条件的乡村挖掘展示特色农艺,发展农耕体验游、民俗体验游、乡土文化游、民族文化游等特色旅游业态。全面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有序建成国家级传统工艺工作站、市级传统工艺工作站、县级传统工艺工作站。支持非遗和民间技艺发展旅游体验,鼓励开发竹编、木(根、竹)雕、石雕、漆器等各具特色的民俗手工艺旅游商品。 |
第十九章 加强乡村文化公共服务
丰富乡村文化生活,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增加优秀乡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为广大农民提供高质量的精神营养,保障农民群众文化权益,增强农民群众幸福感。
第一节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强乡村公共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广场等公共设施开展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坚持一院多能、一室多用,统筹建设各类活动场所。推进乡村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制定建设标准,打造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加强统筹整合,全面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标准化建设。加强文化礼堂、乡风家风馆、农家书屋、文体广场等文化阵地建设。到2022年实现宽带村村通和5G同步覆盖,2025年实现基本文化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高质量全覆盖,2035年实现文化公共服务体系现代化。
第二节 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城乡文艺交流互动。一方面优秀的公共文化产品要“引”进村。政府文化部门要以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开展健康文明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增强群众参与度,提升服务影响力和文化形象,提高全民文艺素养和整体素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同时在乡镇培育壮大乡村文化队伍,充分发挥老百姓的艺术创造性,推动优秀作品积极走出村。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完善的基础上,着力打造一批乡镇一支特色文艺队伍,一支特色文化活动队,一个特色文化活动品牌。鼓励乡村文化队伍积极弘扬本土文化,开拓创新,创作反映乡村变化的优秀作品,同时将本土传统文化艺术向外传播,打造属于城口的特色文化名片。
第三节 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积极鼓励依托集体组织、社会组织等在农村地区开展文化活动。鼓励广泛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利用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和重要纪念日,举办农民艺术节民间技艺大赛、乡村读书节、农民文化大院技能展示、农民运动会、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妇女非遗技艺培训班等面向农村地区的文体活动,丰富农民文体生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推动农村文化市场转型升级,增加农村文化生活多样性、趣味性。
专栏8 乡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提升工程 |
文化阵地建设提升工程。提档升级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全覆盖。建设信息共享、分级负责、反应快捷、安全可靠的全县应急广播体系。 乡镇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采取新建、改建、扩建方式,进行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文体广场、宣传栏、简易舞台,建设室内固定放映厅,同时满足讲座、培训、会议、小型演出等功能需求。 公共文化产品服务提升工程。着力打造一批基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深化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流动文化进基层200场次。 |
第七篇 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城口
深入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和大巴山区生态文明高地。乡村生态振兴主要是围绕生活生态化、生产生态化、环境生态化三个方面,以城乡融合为基础,以生态产业化为持久动力,推进全域生态综合体建设。
第二十章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厕所革命、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力度,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建设宜居宜游美丽乡村。
第一节 加快补齐人居环境短板
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大力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推行简便易行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建立健全“户——集中点——村——乡镇”四级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村庄保洁制度,探索建立村庄环保自治组织。持续推进厕所革命,统筹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厕所新建和改建,因地制宜治理厕所粪污。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城郊型村庄延伸,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农村小规模湿地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促进农村污水就地就近处理。加强河塘沟渠疏浚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管控乡村客栈、民宿、农家乐等污水排放,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加快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倡导简约、生态、环保生活方式。
第二节 大力提升村容村貌
根据城口地域气候、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特点,将全域乡村建设融入到山水自然中,重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突出乡村的地域文化和民族特色,适应大巴山区建筑特色和气候环境需要,注重村庄的布局与周边自然空间的协调,促进村庄发展形态和模式多样化。实施乡村净化工程,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清理存量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畜禽粪便、漂浮垃圾、无序堆放物,净化公共环境。实施乡村绿化工程,重点推进村内道路、坑塘河道、闲置空地和公共场所绿化,实现房前屋后和庭院基本绿化,建设微景观小品。实施乡村美化工程,加强公共空间管控,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乡村亮化工程,完善公共照明设施,提高农村公共照明建设管理水平。实施乡村文化工程,着力弘扬优秀建筑文化、农耕文化、风俗文化等,传承乡愁记忆,延续历史文脉。探索开展规划师、设计师、建筑师“三师下乡”活动,鼓励村内建筑整体设计,建筑功能实现本地化,指导村容村貌提升工作,鼓励乡村闲置民房变民宿。
第三节 建立健全整治长效机制
探索政府支持与村民自治、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将管理主体、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内容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村容村貌长效维护。在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等具备条件的领域创新投融资模式,探索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监管机制,采取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投资补助、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吸引支持专业化市场主体等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投、建、管、运。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共进。
专栏9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
农村垃圾治理工程。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基本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漂浮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垃圾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整治任务。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推行简便易行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 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厕改造,实施农村户厕改造3000户。加强农村公共厕所的改造和新建。以农村学校、卫生站(室)所、便民服务中心、商业网点、交易市场、交通集散点和旅游线路沿线等人口较集中的公共区域为重点,每年改造或新建农村无害化公厕5座。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乡村延伸覆盖,针对集中居住院落、易地搬迁安置点、农家乐、乡村客栈、民宿等人口密集地区,完成10座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完成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型、生态型的小型垃圾污水处理点,通过人工湿地、农村改厕、户用沼气、化粪池以及储粪还田等多种形式治理分散污水。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持续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构建种养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突出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为重点利用方向,开展秸秆还田利用,到2022年,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5%。推进农资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农资包装、农膜回收利用网点,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0%。 |
第二十一章 加大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
建设健康稳定田园生态系统、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全面推行林长制、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恢复。
第一节 建设健康稳定田园生态系统
坚持系统性、整体性原则,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更加注重生态保育。立足环境容量和产业基础,探索与山地特色生态经济体系相适应的田园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模式,坚持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科学配置农作物品种、种植耕作方式,推动农林牧渔融合循环发展,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产体系。加快恢复田园生态系统空间整体性,着力修复自然生态系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逐步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
第二节 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
把修复流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大力实施天然林修复、长江防护林、国家储备林等重点工程,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全域国土绿化。全面开展农村“四旁”植树,形成“绿带、绿廓、绿楔、绿心”等城乡空间结构,启动我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建成50个国家森林乡村。加强生态退化区保护和建设,推进水土流失治理,科学修复生态敏感区、脆弱区、退化区。深入整治非法采砂、非法占用岸线、非法污染排放,坚持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系统推进工业、农业、生活、河道污染源“四源齐控”,严厉打击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直排散排,分级分类精准管控。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园则园、宜水则水”等原则,分步推进全县历史遗留、关闭矿山和崩塌滑坡地质环境治理与植被恢复工作,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优先实施,持续推进矿山地下水治理和矿山“三废”污染治理。实施生态搬迁工程,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要饮用水源地、地质灾害区、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采煤沉陷区等生态极度脆弱和重点保护区域生态搬迁,减少人为活动影响,促进生态自然修复。
全面推行林长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网格护林员的“3+1”林长制管护责任体系,实现全县林长制管理责任全覆盖。建立完善“5+1”林长制制度体系(生态保护责任落实机制、生态问题发现机制、生态问题整改机制、生态建设发展机制、生态保护考核机制及规划引领机制)。充分运用北斗导航、大数据智能化、现代通讯技术等手段,建立各级林长与网格护林员之间指挥网络,实现实时监控,提高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节 全面落实河长制
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县乡(镇、街道)双总河长制以及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长制,抓好用好民间参与平台,着力构筑政府和社会共治格局,形成共治合力。通过常态化巡河、目标化治污、长效化管水等措施履行河长职责,做到履河长之责、行河长之实、管河长之用,突出抓好任何、前河两大出境河道干流河长制工作。开展河流调查,以流域为单位编制和修订一河一策方案。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河长牵头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的协同推进机制,强化河道源头治理,加强上下游、左右岸、跨区域联防联动,逐步构建权责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制度体系,为全面深入推进河长制提供制度保障。
第五节 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恢复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生态保护红线评价、考核机制,严格县域三大国家级生态功能区红线设定,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加快建立“三线一单”环境管控体系。在保护基础上探索可持续开发利用的方式,改变长期粗放的“一禁了之”的保护策略,实现生态、生产和生计的有机统一。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快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大力调整优化树种、龄组、林层等系统结构,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对重要水源地、典型河流湿地、水生野生动物和重要经济水产种质资源划定保护范围,推进已破坏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重建与恢复。加强自然保护体系建设,逐步推进自然保护区改革,优化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划,建立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推动大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九重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整合建设大巴山国家公园。加强特色珍稀动植物保护力度,建设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系统工程。推进自然保护地之间生态廊道建设,促进不同海拔梯度、不同区域内物种基因的有效交流,提高动植物适应环境能力。
专栏10 农村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国土绿化行动。实施天然林修复、长江防护林、森林抚育等工程,加强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和山系、水系、城市、廊道生态修复,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格局。构建以任河、前河为主体,其他支流、水库为支撑的绿色生态廊道。依托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森林生态系统休养生息,共筑绿色生态屏障。重点推进城周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强化四好农村路损毁林地的生态修复。到202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2.8%。 湿地保护修复工程。自然修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重点对集中连片、功能退化的自然湿地进行修复和综合整治。通过污染清理、自然湿地岸线维护、植被恢复、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恢复、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手段,重点开展巴山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工程,湿地保有量不低于6.2万亩。 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综合运用自然修复、植被恢复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推进岩溶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平方公里。 国土整治和重大地灾隐患治理工程。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进行山水林田湖草整体规划设计,突出农村产业培育、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损毁土地修复、水土保持工程、园地、水域和低效废弃建设用地整理,落实山体修复,着力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示范样板。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对威胁场镇、学校、居民集中居住区等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工程措施,每年通过治理消除安全隐患约200处。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协助完成大巴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系统工程规划纲要编制。以规划为引领,有序推进大巴山智慧生态监测系统、大巴山生态廊道建设、高等植物多样性动态调查及监测网络构建、大巴山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与持续防控、大巴山生物种质基因库建设、大巴山道地中药材产业标准示范园区建设等项目建设,建成秦巴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为其它地区生物多样性抢救、保护及利用提供示范。 |
第二十二章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以生态环境友好和资源永续利用为导向,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发展社会化生态农业,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一节 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线“三条控制线”,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重点区域耕地保护,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加强旱地农田、果园、菜园等农田生态系统的保育以及退化农田的改良修复,实施耕地保护示范工程,建立一批农田保护性耕作示范区。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严守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加强灌区渠系节水改造、农业用水管理,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探索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
第二节 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逐步推进全域化肥农药减禁工程。严格化肥农药使用管理;开展绿色种植和养殖宣传,重视相关种养殖技术培训,不搞过度规模种植和养殖;优化种养业空间布局,限养区实现畜禽养殖总量控制,适养区实现种养协调发展,促进粪污就地就近消纳;开展绿色生产理念宣传和绿色生产技术推广;结合地势起伏发展立体循环农业,推广“稻虾”、“稻鸭”等“稻+N”共养生态种养方式,促进废弃物的再生利用和生态系统的综合平衡;加强全域生态农产品品牌和地理标志公用品牌建设。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治理农业污染,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生产模式生态化。从2021年起,分区域推进减少农药、化肥、除草剂等的使用工作,在销售源头上进行扼制,确保到2022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有效利用率达到40%,化肥、农药用量实现“双下降20%”,全域生态有机品牌打造初见成效。
第三节 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扎实推进规模化养殖场粪污防治配套设施建设,科学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搭建畜禽养殖“一场一档”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农业环境突出问题综合治理,推动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采取源头控制、中端拦截、末端治理的方式进行综合防控,推进高毒高残留禁止销售试点和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推广补助计划,减少农业投入品流失对水体的污染。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点监测,启动实施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产地环境源头防控。
专栏11 农业绿色发展工程 |
耕地质量改造和提升工程。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到2025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0万亩。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统筹推进耕地休养生息,加强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到2025年耕地基础地力平均提升1个等级以上。 农业节水工程。加强灌区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亩。 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开展全县野生植物种质资源调查与收集,到2022年收集各类种质资源350份。建立城口县大巴山种质资源数据库、中期库和种质资源圃,绘制城口县农业野生植物资源分布图,建立种质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长效机制。 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1%,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工程。每年完成0.4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配套设施整改,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 |
第二十三章 推动生态资源价值实现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赋予城口的改革试点任务,全面推进城口“两山”、“两化”先行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盘活自然资源资产,提高自然资源的科学利用水平,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提高生态保护与修复综合效益。
第一节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积极开展生态补偿示范区建设,探索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城乡之间资源流与资金流的协调融合。建立健全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污染治理,加大政府购买环保服务力度,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和交易配套制度。按照“谁收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提高森林生态补偿标准。深化生态区位重要、脆弱敏感地区非国有林赎买机制。探索推进湿地保护补偿机制。拓展“地票”生态功能,对位于地质灾害点、生态保护红线区、林区、已退耕还林区域、25°以上坡耕地、饮用水源保护地等不宜复垦为耕地的,主要引导复垦为林地等兼具生态功能的其他农用地。
第二节 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
着力推动生态产品产业化,将乡村良好生态优势转化为生态经济发展优势,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加快发展森林康养旅游、河湖生态观光、避暑度假疗养、农耕文化体验、游学自然教育等产业,大力推广“生态+”“+生态”业态,打造一批特色乡村生态旅游康养示范村镇和精品路线。积极发展市场需求旺盛、经济价值较高的特色林果、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林下经济、花卉等生态产业,加快推广生态种养模式和标准化生产技术。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加大对绿色产品的研发生产、运输配送、购买使用等环节的支持力度。
第三节 发挥自然资源多重效益
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建立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编制生态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生态资源离任审计制度,逐步将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纳入日常行政管理和考核体系。进一步盘活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允许集体经济组织灵活利用现有生产服务设施用地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对集中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经营主体,允许占用1%—3%治理面积依法从事旅游、康养、设施农业等相关产业开发。积极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开展生态资产证券化试点,推进绿色资源交易和融资,实现绿色资源资本化。构建自然资源产品进入市场交易的渠道,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鼓励各类社会资本通过租赁、转让等方式取得林地经营权,建立林权收储担保补助政策,支持开展林权收储担保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情况纳入信用评级体系。
第八篇 构建高效乡村治理体系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多样社会组织“三位一体”协调发展。以农民组织化为基本切入点,重点培育和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发育多种多样的社会组织,按照自治、法治和德治合一的要求,以党组织为引领,降低治理成本,改善治理绩效,实现乡村良治。
第二十四章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坚持政治引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高组织动员能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第一节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强化乡镇党委对本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统一领导。优化乡镇党政机构设置和事业站所结构布局,设立党建工作办公室,保证党务力量。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打造坚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滚动整顿后进村党组织,实行“一支一策”,挂单整改。坚持政治标准,突出“双好双强”,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外来优秀人才中的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力度,严格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全力打造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遵纪守法、敢闯敢拼的带头人队伍。建立落实选派第一书记长效机制,持续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派驻第一书记,采取适当方式选派乡村振兴指导员。加强党组织对农村各种组织统一领导,建立村级各类组织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村党组织定期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切实把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领起来、统起来。加大在农民合作社、农村企业、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中建立党组织力度,及时调整优化合并村组、村改社区、跨村经济联合体党组织设置。
第二节 加强农村基层党员队伍建设
滚动实施农村发展党员三年规划,大力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入党,每村每三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不断优化党员年龄文化结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活动,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的宗旨、党性、党纪、党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农村党员队伍。健全落实农村党员集中培训制度,突出党性教育和技能培训。健全党员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党员挂牌、设立党员责任区、结对帮扶、党员承诺践诺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先进典型,真正做到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加大农村干部学历教育和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大力培养储备村级后备干部,确保每村保持1名以上在村挂职、储备至少2名后备力量。推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素质提升长效化,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和致富带富能力。
第三节 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
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以“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抓严抓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探索提升党的组织生活活力途径和办法。落实村干部“一人多岗、轮流值班”、上门服务、民事代办等制度,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四务公开”,做实“一月一公开、一公开一月”,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严格落实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村级重大事项制度,促进村级事务健康有序运行。建立健全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期述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村级事务运行机制。探索监察权向村延伸的有效途径,加强村干部履职情况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村霸”等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问题,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和公信力。
第四节 落实基层组织保障政策
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全面落实“固定补贴+养老保险补贴+绩效考核+集体经济绩效奖励”的村干部待遇保障体系,探索根据村干部所任职务、任职年限、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等建立村干部岗位等级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加大抓党建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力度,统筹整合资金,重点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鼓励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开展在推动乡村振兴中作用突出的“好书记”“好班子”的评选表彰激励工作。
第二十五章 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
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律权威地位和底线坚守,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
第一节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深入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村民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严格依法实行民主选举,选出群众拥护的讲政治、守规矩、重品行、有本事、敢担当的村委会班子,坚决把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实现“一肩挑”。健全民主决策程序,严格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前和实施过程中协商的长效机制,加强村民自治组织自主性,扩大自我管理范围,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积极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推广基层治理“大事”“小事”“私事”分流工作机制。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涉证事项清单及负面清单,推动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职责权限、监督方式、管理考核机制,积极推进村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提高村务监督工作水平和实效。逐步实现村民自治组织运作规范化和有效化,理清村民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和党组织的关系。
第二节 推进乡村法治建设
充分发挥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推进调整和破除不符合乡村实际的政策、规制和条例,强化县级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农业部门内和涉农部门综合执法。强化农业执法工作,坚持执法机构以执法工作为本职和主业的指导思想,持续加大对农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和震慑力。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受理、办理群众涉土地纠纷信访问题。结合“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推动建立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综合调处机制。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举办农民普法骨干大培训,提升农村市场监管等方面法治化水平,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深入开展“法润乡村—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活动,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电影进村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三节 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充分发挥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制定通俗易懂、操作性强的村规民约、村民守则,尊良俗、去低俗、废恶俗。实施以“十抵制十提倡”为主要内容的重点治理工作,发挥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老年人协会等“一约四会”及村社风俗监督员作用,推进设立村社“失德曝光台”、组建“美德劝导队”,加强婚丧礼俗整治,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开展丰富多样的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深化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引导农民抵制封建迷信。
第四节 引导社会组织发展
支持农村多样社会组织发育。支持农民开展互动合作,建立社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兴趣组织和自我服务管理组织。支持引导社会工作组织进入农村,填补农村社工服务空白,开展政府购买农村社会服务试点。鼓励社区与村庄、市民与农民成立形式多样的交流合作组织。到2025年实现农村社会组织充分发育,2035年形成党组织领导下的集体经济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协调发展格局。
第五节 建设平安乡村
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力量下沉。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行为,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现象。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平台功能和运行机制。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农村警务、消防、路长制、交通安全劝导站、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探索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推进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基层人民法庭、派驻基层检察室、便民诉讼网络及平安家庭建设,积极化解重大矛盾纠纷。
第二十六章 夯实基层政权
推进乡镇机构设置科学化,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制,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夯实乡村治理基础。
第一节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面向服务人民群众合理设置基层政权机构、调配人力资源,不简单照搬上级机关设置模式。根据工作需要,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整合相关职能设立综合性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重点完善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县乡村振兴局及相关机构职能定位和人财物配置。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有计划地选派县直机关部门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加大从优秀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防止非法宗教活动争夺群众、干扰村务、破坏基层政权。
第二节 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
明确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推进乡镇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创新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方法。推进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部门改革,改进服务方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推动乡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式办理、部门信息系统一平台整合、社会服务管理大数据一口径汇集,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健全监督体系,规范乡镇管理行为。改革创新考评体系,强化以群众满意度为重点的考核导向。集中清理上级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严格控制对乡镇设立不切实际的“一票否决”事项。
第三节 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
整合优化乡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探索制定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推进社区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培育服务乡村治理的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事业。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不断提高农村社会治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促进流动人口有效参与农村社会服务管理,吸纳非户籍人口、社会组织、驻村单位等参与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协商。组织丰富多彩的健康文体活动,开展“邻里守望”农村志愿服务,引导农民群众生产互助、生活互帮、文明共进。
专栏12 乡村善治工程 |
乡村治理创新工程。全面完成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建设。建立示范社会工作室(站)10个,实施农村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个。开展村级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集中轮训1次、覆盖408人。 县乡村三级综治体系完善工程。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2021年底完成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2022年底实现规范化运行。做实做细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统筹综治中心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合并运行,依托综治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和力量联动融合,不断增强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整合超载超限检查站、微型消防站等现有资源,在农村地区重要地方、主要道路建设多职能、“几合一”的社会治安检查站。 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程。到2022年,完成建制乡派出所或警务室建设,治安巡逻队作用发挥明显。乡村道路干道、居民聚居点、农村重要基础设施、乡村休闲旅游景点、农家乐等视频监控覆盖率达90%,到2025年实现全覆盖。推进县综治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县、乡(镇街)、村社、网格以及相关单位的网络互联、信息互通。学习垫江县“6995”平安互助报警平台工作模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农村突出治安问题整治,依法严惩农村地区黑恶势力,加强涉黑涉恶源头性问题的综合治理,强力推进基层反腐和基层“拍蝇”,防范打击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
第九篇 持续保障改善民生
提高农民生活品质需要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升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针对城口发展现状和迫切需求,将重点放在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和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上。
第二十七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在2020年实现全县脱贫摘帽基础之上,继续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持续激发脱贫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增收能力,形成防止致贫返贫体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一节 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队伍、政策措施、攻坚力量稳定不变。有序提档升级脱贫乡镇、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在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基本民生领域发力,优化完善就业、创业和产业等发展类政策。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进行常态化监测,将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作为重点监测指标,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动态清零。重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从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就业、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强化政策扶持,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和监管,摸清经营性与非经营性资产底数,厘清产权关系,做好资产管护,探索资产增值渠道。
第二节 持久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
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继续实施扶贫扶志行动。广泛开展“身边的脱贫故事”微访谈、“榜样面对面”基层宣讲活动,用榜样的力量激发脱贫村、脱贫农户继续巩固成果,将脱贫攻坚精神转化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总结脱贫攻坚过程中践行群众路线的好方法、好经验,应用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践。鼓励脱贫村逐步转变发展思路,从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转向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支持脱贫户在坚持上进自强优良精神基础上进一步培育开拓创新精神,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实现家庭与个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节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
推动脱贫工作体系全面转向乡村振兴。做好领导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全面落实“五大振兴”任务,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从特殊性政策支持转向普惠性、均衡性政策支持。尊重市场规则和产业发展规律,注重对扶贫产业的长期培育和系统支持,逐步形成产业规模、拓展产业链条、实现产业融合、完善产业体系,推动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提升。继续用好东西部协作、中央定点帮扶等帮扶机制,用好扶贫车间和公益性岗位政策,加强脱贫人口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其稳定就业。按照乡村建设行动要求,持续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等领域建设,促进乡村全面发展。争取政策、资源、资金等支持,积极创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县,确定一批乡村振兴乡镇和村社区给予重点支持,推动鸡鸣、沿河创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乡镇。不断巩固脱贫成果,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第二十八章 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有序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继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交通物流、水利、能源、信息等重大工程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
第一节 改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和物流条件
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和管护,深入实施通达通畅“村入户”进工程,新建和改建一批产业路、旅游路。到2025年,力争实现国道二级及以上比重达到80%,普通省道三级及以上比重达到65%,普通干线公路安保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入户道路通达率、具备条件路段增设错车道率达到100%,实现县内“1小时通勤”目标。深入实施错车道建设,因地制宜对局部路段增设错车道,全面启动建制村“双车道”工程。深入实施资源路建设,结合乡村旅游、生态农业、中药材、矿产等县域特色产业,加快实施“交通+”工程,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到2025年全县乡村旅游点、生态农业基地、矿产基地实现等级公路连接,基本消除瓶颈路、断头路、卡脖子路。以服务带动产业发展、便捷居民生产生活为目标,加快推动县域内部公路成环成网、互联互通。改(新)建G211庙坝至蓼子、S201左岚至巴山等一批国省道和重要连接道,加快构建县城与修齐、北屏、高燕、龙田等周边乡镇的城市核心交通网络。持续深化“路长制”。 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公路管养职责体系,保护路产路权。持续提升管养水平,完善优化养护站或服务区功能,常态化抓好公路日常养护、预防性养护、小修保养,着力整治公路地灾、危桥危隧,全面加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推行综合养护。加快打造集约高效的现代货运物流服务体系。建成城口货运物流枢纽,利用“互联网+”资源,建立深度融合的县乡村三级物流运营体系。规划布局“6+7”货运枢纽体系,即建成6个一级物流中心(城口高铁物流中心、城口高速公路物流中心、城口县综合货运枢纽站、高燕锰产品物流中心、巴山钡产品物流中心、治平页岩产品物流中心);7个乡镇(高观、明通、坪坝、巴山、东安、鸡鸣、沿河)三级货运站。加快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末端网络,推进村级物流网点建设,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面向农村地区的共同配送中心。通过建立连接城市和乡村的城乡一体化物流配送系统,推进物流成本下降。
第二节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充分利用水利部对口支援城口机遇,推动重大水利工程项目立项和建设,完善农村生产生活水利设施。以保障供水、灌溉和防洪减灾为重点,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重要水源地视频监控网络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居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按照“水源建设及保护+水处理+管网输送模式+运行管理”的思路,以集中式供水工程、管网延伸工程、水质净化与消毒设备配套工程及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加快建设和改造一批集中供水工程,积极推行城乡供水规范化建设。完善现有农村居民饮水设施长效管理机制。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实施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综合治理项目,提升农村防洪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农村水利改革。
第三节 加快构建现代乡村能源体系
深入推进农村能源利用结构调整,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多能互补的农村能源工业利用体系。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因地制宜开展生物质能、水能、光伏、风能利用,实现供能方式多元化。分类实施农村电网改造,提高农网负荷和稳定性,满足农村创业需求。支持农村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路灯、太阳能杀虫灯等可再生能源产品推广。完善乡镇气源设施建设,推进城镇天然气管网向具备条件的农村延伸。结合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快规模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开展农村户用沼气维护,提高农村沼气利用效率。
第四节 强化“数字乡村”基础支撑
加快构建城乡布局合理、均衡发展、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信息通信网络。在行政村通光纤和4G的基础上,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条件,分类分阶段推进光纤和4G等高速宽带网络由行政村向自然村延伸覆盖,实现农村地区人口聚居自然村的光纤和4G网络全覆盖,加大农村地区人口聚居区域5G基站建设力度,推进5G融合应用。深入实施信息乡村建设,实施信息下乡、信息进村工作,提升全县农村地区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进“互联网小镇”和“互联网村”建设、为乡镇提供政务办公、视频会议、电子商务、技能培训、综合治理、医疗教育、政务公开、信息惠民等服务。
专栏13 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农民生活条件提升工程。新建入户便道327公里,改建入户便道106公里;新增太阳能路灯1970盏;旧房整治提升4422户,闲置废弃房拆除1408栋,改院1842户;增加公共绿化空间约20万平方米。 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畅通工程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向村民小组延伸,到2022年,全县15户以上村民小组通达率达到100%,村民小组通畅率达到100%,到2025年,全县10户以上村民小组通达率达到100%,村民小组通畅率达到100%。实施农村公路“单改双”工程500公里、路面拓宽工程1000公里、畅通工程1147公里、通达工程937公里。 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完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强化乡镇、村物流设施建设,实现城乡物流高效衔接、一体化发展。在较大规模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鼓励建设具有农产品收集、预冷、加工、冷藏、配送和逆向物流等功能的农产品集配中心。引导城乡物流、商贸、电商、邮政、供销等企业深度合作、对接和整合,发挥城乡龙头配送企业作用,打通质优价廉的工业品、电商包裹进村入户的“最后一公里”和特色农产品进城入市的“最初一公里”渠道,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 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积极利用水利部对口帮扶城口的政策优势,到2025年,新建水源工程1处,新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5处,改造农村集中供水工程22处。实施14.2万农村居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以防洪护岸、河道疏浚、清淤为重点,兼顾河岸绿化,治理中小河流15公里。 农村能源体系建设工程。新建改造农村电网线路20.6公里。提高特色小城镇天然气覆盖率和供应水平,特色小城镇天然气覆盖率达50%。 高速通信网络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光纤网络和4G网络由行政村向自然村延伸覆盖,推动“百兆进户、千兆进楼”网络能力建设,实现农村地区人口聚居自然村光纤和4G网络全覆盖。到2022年,移动宽带用户实现全覆盖,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90%,农村签约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75Mbps,积极争取与全国同步进入5G时代。 “信息乡村”建设工程。主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全面推进“互联网小镇”和“互联网村”建设,为乡镇、村(社区)搭建综合性管理平台,提供一揽子信息化应用解决方案。到2022年,建成“互联网小镇”4个、建成“互联网村”15个。 |
第二十九章 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
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继续向农村倾斜,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一节 促进农村教育提质增效
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全面优化基本公共教育布局结构和资源配置。加快农村普惠性幼儿教育发展,努力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村社充分利用撤并学校资源合理设置幼儿园、托育所,乡镇新建独立中心幼儿园,城区整顿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努力创建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加快推进木瓜坝小学、茅坪小学、蓼子乡第一中心小学等项目建设,合理新增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完善配套设施,消除“大班额”,解决义务教育“乡村弱、城镇挤”问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差异发展。新建城口高级中学、改扩建实验中学,全面推进高中教育资源升级改造工程,打造区域高中教育特色品牌。积极融入九龙坡对口协同联盟,继续深化与重庆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校企融合,继续探索“PPP托管模式”。完善职业教育“双基地”建设,完善职业教育“双师型”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教育“双证书”机制建设,不断为乡村振兴提供实用型技术人才。推进社区学校建设,提高社区居民的素质和文化水平。建设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启动教师进修校迁建项目,为全县师资培训提供资源保障。优化全县教师资源配置,推进县管校聘制度改革和教师职称评选制度,合理核定教职工编制,盘活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加快推进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建设,推进三种课堂建设,积极推进“开齐课程、开齐课时、落实课程计划”。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机制。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为特殊儿童提供更公平、更优质教育条件。建立健全城口县研学基地、劳动教育基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研学基地、劳动教育基地建设。
第二节 加强农村卫生健康公共服务
深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提供基础性全方位的健康管理服务,做好农村医疗体系改革工作,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健康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争取到2022年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动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村(社区)网络化疫情防治体系,构建县—镇(乡)—村(社区)三级疾控网络,全面强化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能力。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县聘乡用”、“乡聘村用”的用人机制,推动高水平医护人员城乡交流,加大乡村医生培训力度。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推动“智慧医疗”的建设步伐,积极对接重庆市及国内的优质医疗资源,承接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支持医疗机构运用智能辅助技术提高诊疗水平,实现县级医联体和市级中心医院远程医疗服务联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推动远程医疗网络向镇村延伸。深入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力度和保障范围,落实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制,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使用率,加强生命全周期管理。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推进生育全程服务。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普及健康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推动扶持中医药发展,加强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加快中西医结合发展,提升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提供中医临床疗效和综合服务能力。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高水平中医临床人才和多学科交叉中医药创新团队,开展民间传统药方和技术甄别,促进传统中医药技艺传承。
第三节 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城乡统筹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建立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待遇保障、医药服务、基金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及重大疫情医疗保障制度,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扩大基本生活救助范围,落实保障标准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加强救助对象分类动态管理,落实低保渐退制度。加强急难社会救助,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加大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兜底保障力度。强化特殊救助帮扶,加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倡导绿色祭祀,构建县建殡葬服务中心、乡镇建殡仪服务站、村建集中安葬点的三级殡葬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丧葬需求。规范引导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发展慈善救助,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
第四节 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服务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基本公共养老服务清单,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加快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康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办好保障性养老服务机构,实施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工程,合理布局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持续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展市场化、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大力发展护理型养老机构和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加强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和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快各类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构建老年人友好型社区,支持居家适老化改造,创造无障碍生活环境。合理规划村级互助养老点。深入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关爱行动,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完善经济困难、失能、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制度。强化养老护理员培训,提升养老服务组织从业人员专业性。
第五节 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优化全县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全县统一的事故灾害应急调度指挥信息系统,建立县、乡镇(街道)、村分级响应机制,强化跨区域跨流域灾害事故应急协同联动。完成全县乡镇街道气象灾害防御标准化建设,加强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重点地区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布局,完善进村入户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传播机制。完善重点林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提升森林火灾高风险林区、乡镇的森林防火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建立山洪、滑坡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运行管理及维护机制。修订完善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快速调配和紧急运输能力,完善应急力量、日常巡护等公益岗位选聘机制,实现在农民中就近就地选聘。建设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灾害信息员队伍,开展手机移动报灾APP应用。在农村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升防灾减灾社会动员能力。
专栏14 农村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
乡村教育提升工程。全面提高农村教育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共享水平,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到2022年农村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在园幼儿普惠率达到100%,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化达标覆盖率达到81%。 健康乡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逐年提高至69元以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为24个乡镇卫生院配齐主要数字化诊疗设备,为村卫生室配齐健康一体机。实现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村有1个标准化卫生室,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基本覆盖。 社会保障织网工程。不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员及时纳入低保兜底;逐步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在充分尊重特困人员意愿基础上,全县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超过38%。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 养老服务进农村工程。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新建2个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充分发挥现有农村养老设施功能。鼓励发展“民宿养老”、“旅居养老”等农村康养项目,繁荣乡村养老服务市场。建立关爱农村留守老人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到2025年,推进全县所有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 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工程。创建1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成新时代城口农村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完善县—乡镇(街道)—村社三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系,积极对接融合国家和市级工作体系,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95%。推进农业气象服务标准化建设,建成标准化农业气象服务县、建设精准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基地4个以上,精细化智能服务覆盖40%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配送体系,实现救灾物资10小时之内运达县内灾害发生地。 |
第三十章 着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不忘发展初心,大力拓宽农民就近就业创业增收空间,让农民“能就业、可创业、有产业”,促进农民收入来源多元化。积极推进“三变”改革试点,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努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第一节 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加大乡村招商引资力度。围绕山地特色产业创办一批小微企业,集中资源打造一批创业村和特色产业村,支持农民在地和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市民下乡与农民联合开展创业经营。增强乡村创造就业岗位能力,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积极支持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实施乡村就业促进行动,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农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推进乡村经济多元化,推动农民就业多业化。采取市场化的手段和方式,不断丰富农村就业岗位,让农民在不转变资源资产权属的前提下,在家门口就能够灵活就业、充分就业。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完善公益性岗位管理,托底安排符合条件的农民就地、就近就业。
第二节 增强乡村就业服务能力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服务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农村地区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等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有序有效引导社会资本扩大就业服务供给,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力争建成一个公共实训基地,建立健全以企业、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为依托,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为主要形式的培训体系。加强就业援助,选择一批知名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作为平台,为农民就业提供实训服务,对就业困难农民实行分类帮扶。
第三节 完善就业制度保障体系
完善市场运行规则,消除城乡劳动者身份差异,实现同工同酬,形成开放透明、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严格落实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大对欠薪企业的惩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工作,加强对企业用工的动态管理服务。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监督指导用工单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农村转移人口就业质量。在农民工输入集中区域探索建立驻外保障服务机构。强化各类政策协同,落实就业服务、人才激励、教育培训、资金奖补、金融支持、社会保险等就业扶持政策,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就业稳定性和收入水平。
第十篇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加快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激发农村内部发展活力,优化农村外部发展环境,推动土地、资本等要素双向流动,促进“市民下乡”,营造平等和谐的城乡互动环境,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第三十一章 推动农村人口有序市民化
立足城口大农村大山区小城市的特点,处理好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之间的关系,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促进有能力有意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第一节 推动户籍制度改革
以合法稳定住所和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建立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体现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高质量为目的的人口政策导向。进一步放开落户条件,推动有能力有意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非户籍人口落户城镇。坚持以聚人为主导方向,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提高居住证含金量,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着力实施“三个一批”集聚计划,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引导一批县外务工人员返城落户、推动一批县外来城务工人员举家落户、吸引一批外来青年扎根落户。
第二节 保障享有平等权益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平等享受教育、就业、医疗、社保、住房保障等城镇公共服务。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县属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把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第三节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积极开展“三权”自愿有偿依法退出试点,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加大户籍、财政、土地等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力度,促进人口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等协调推进。加快户口变动与农村“三权”脱钩,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促使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放心落户城镇。强化“三挂钩”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城镇新增建设用地、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第三十二章 增强农村制度创新供给
建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完善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政策体系,激活农村土地和生态资源资产,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
第一节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巩固和完善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深化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在全面完成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的基础之上,探索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股份的继承、抵押、担保、有偿退出等权能。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经营、分配等制度,充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法权益。厘清集体经济组织与党组织、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关系,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治理体系。探索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设置多样化和在自治基础上的适度动态管理。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乡镇街道跨村域成立集体经济组织联合组织。强化乡镇农村经营管理职能,加强农村经营管理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监测、分级备案和鉴证制度,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财务资产管理和农民专业组织指导等工作。
第二节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全面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严格把握有稳定住所、有稳定收入来源两个前提,对确有退出意愿的农户可引导有偿退出承包土地。优化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调整完善土地出让使用范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乡村振兴的比例。严把“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和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政策关。
第三节 完善农村用地保障机制
强化农业农村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统筹力度,优化耕地保护、乡村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用地布局。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对自然保护区重新勘界和功能划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交通、水利等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做好农业农村发展项目用地保障。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通过村级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乡村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积极争取上级乡村振兴试验示范、农文旅融合发展用地专项指标。实行村域、乡域和县域范围内建设集体用地增减挂钩,探索集体经营建设性用地直接入市。深挖农村土地资源潜力,全面清理核实并盘活农村“四荒”地、存量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等土地资源。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跨村域或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对域内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收储,鼓励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和闲置房屋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试点。
第四节 构建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完善农村“三变”改革,支持岚天乡岚溪村等村庄“三变”改革试点向纵深推进,以打造“股份农民”为核心,坚持合股联营、利益共享原则,创新风险防控、利益联结、资产收益扶贫、股份分红保证金、绩效评估等机制,创新收益分享模式,创新经营业态,创新治理体系。探索以股份为主的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和资源性资产定价机制,推动农村资源要素折资入股,重视农村生态资源和空间资源折资入股。鼓励引入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组建股份公司,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转型发展为农村股份合作社,鼓励组建产业联合体,培育搭建股份合作平台。采取“经营主体+村集体+基地”“经营主体+农户+基地”的模式,构建“股权平等、盈利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合作机制。提升农民参与能力,广泛引导农民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协会组织,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加快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探索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村资产经营管理平台体系。
第五节 推进涉农综合改革
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农户、农场、农民合作社、休闲农业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等农村社会成员的信用档案,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健全农民信用联保制度,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积极探索供销社、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三社”融合发展,鼓励建立农村综合合作组织,支持基层供销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共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推进供销合作社与信用社发挥各自优势,在机构、业务、人员、信息等方面融合,创新服务模式。完善“地票”使用及交易机制,农村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复垦腾出的指标优先用于农村。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票”资金的监督管理与使用,引导用于农村建设、环境整治、收储闲置农房、“三变”改革等。探索建立提高森林覆盖率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行“林票”制度。探索建立县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推行交易规则、平台建设、信息发布、交易鉴证、服务标准、监督管理“六统一”交易管理模式,完善农村产权抵押登记、价值评估、交易鉴证等制度体系,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农田水利设施等农村产权进场交易。积极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开展森林资源证券化试点。
专栏15 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工程 |
户籍制度改革。到2022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2%,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力争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2万人左右。 土地制度改革。每年为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区安排专项计划指标100亩,每个单项试验示范区安排专项计划指标40亩。 “三变”改革试点。在全县全面推广“三变”改革,切实激活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内生动力。力争实现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农业增加值年增长8%以上,农村集体经济年增长8%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7%以上。 “三社”融合发展工程。改造建设全县涉农乡镇基层供销社25个,到2022年覆盖率达到100%,培育基层供销社示范社13个。允许县乡两级财政安排的供销合作组织发展资金作为股本与村集体、农户共同组建农村股份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各125个、85个以上,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力争完成为农服务小额贷款5000万元。 |
第三十三章 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完善政府投资机制,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积极性,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第一节 持续加大财政投入
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做好“整合、撬动、股份化”三篇文章,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财政涉农投入逐年有所增长。设立乡村振兴基金,重点支持山地高效生态农业和农文旅产业发展。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强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做好中央、市级财政支持争取工作和县级财政配套工作。安排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乡村振兴领域公益性项目建设,探索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券。优化政府投资安排方式,通过设立基金、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提高投资效益,允许以资本金方式投入“三农”领域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加大财政对扶贫贷款贴息、担保补助、保费补助的支持力度,落实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强化支农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国家和市级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农业农村市场主体税收负担。
第二节 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全面推行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先照后证”改革、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等改革举措,引导各类经营主体(经济组织)、农民、社会自然人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鼓励工商资本发展智慧农业、循环农业、休闲旅游、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综合经营,通过项目建设带动人才回流农村,培养本土人才。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鼓励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PPP或EPC模式建设,健全完善PPP项目价格和收费政策,积极创新运营模式,充分挖掘项目商业价值。支持优质资产通过证券市场活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规范有序盘活、用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资产,回收资金主要用于补短板项目建设。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财政补助点多面广的涉农项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可不进行招投标的,按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进度拨款等方式加强管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自主决定招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不得超过依法审定的项目投资概算或者预算。
第三节 加大金融支农力度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进设立村镇银行、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组织和农村互助金融组织等创新型支农金融机构,加快组建村级金融服务组织。积极开展专业金融服务机构建设试点。探索建立乡村振兴信贷基金。加大政策性农业担保支持力度,县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担保贷款额不低于当年担保贷款发生额的70%。积极扩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世界银行、亚行和亚投行等机构支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适度提高涉农贷款不良率、涉农金融机构存贷比的监管容忍度,加快完善征信、支付等农村金融基础服务体系。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制度设计、产品设计和风险资产处置机制设计。探索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资产收储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和农产品产权与期货交易市场,推动生态产品证券化试点。完善风险补偿政策。推进村级农村金融服务组织运行试点,探索乡村内生信用约束机制,加强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信息系统建设。引导和支持涉农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鼓励涉农企业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充分利用国家绿色金融政策,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优势,为乡村振兴提供长周期、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引导和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探索将主要特色农产品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畴。探索在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适时引入农业保险经纪公司。
第十一篇 有序推进规划实施
切实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建立健全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机制,科学配置各类资源,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最大程度激发各类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形成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第三十四章 强化组织保障
夯实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基础地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党是组织和领导的核心,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加强和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下大力气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建立健全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各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做好协同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强大合力。坚持乡村振兴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机制,创新发展理念和工作方式方法,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乡村振兴的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和发挥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职能,各部门抽调专人专职开展工作。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成效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制定考核指标,定期开展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制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工作方案。
第二节 强化法治保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紧密围绕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大局,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努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全面清理规范乡镇执法事项,厘清执法权责,分类规范乡镇授权执法和委托执法。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对乡镇执法的指导监督,强化乡镇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基层综合执法协调联动机制,保障综合执法改革精神在乡镇落地。
第三节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农民不仅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更是参与者、建设者。推进乡村振兴,决不能政府干、农民看。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做到农民要什么、我们干什么,决不能大包大揽、包办代替,切实把发动群众贯穿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完善农民引导参与机制,通过先建后补、以工代赈、以奖代补、“一事一议”等方式,让农民和村级组织全过程参与政策制定、项目建设、设施管护。建立和完善农民参与乡村振兴制度,拓宽参与渠道,使广大农民能够有效参与乡村重要事务的决策和监督,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乡村振兴新格局。
第四节 动员社会参与
搭建社会参与乡村振兴平台,加强组织动员,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乡村振兴参与机制。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商业服务机构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界人士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和力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服务群众的需求。表彰社会各界在乡村振兴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广泛宣传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全县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提振精气神,形成全社会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乡村振兴局面新形势。
第三十五章 坚持规划先行
完善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体系,建立规划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乡村振兴事事有规可循、层层有人负责。
第一节 突出规划引领
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制定《乡村振兴技术导则》供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参考。各乡镇街道依照本规划科学编制本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实施工作方案,明确本地区乡村振兴的具体思路、目标和任务,突出具体项目,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增强可操作性。规划方案的制定要加强参与性、注重实际、因村制宜,从本地的条件和实际工作需求出发,同时发挥规划对资源配置的导引作用。
第二节 注重典型带动
在推动乡村振兴中,既要坚持乡村的全面振兴和乡村全覆盖,也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和重点环节,针对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类型的乡村,分类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对照规划提出的任务和目标,从本地区乡村发展的难点、焦点中寻找突破口和切入点,推动规划同实践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分层分类开展乡村振兴试验示范,确定咸宜镇为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在鸡鸣乡、沿河乡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试验,确定河鱼乡、岚天乡为乡村振兴综合示范乡镇,各乡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各选取3—5个村开展试验示范。将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要加强指导和总结,及时发掘和提炼,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加强交流推广,带动各地稳步发展。
第三节 抓好评估考核
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成效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探索制定和发布乡村振兴指数,定期开展乡村振兴效果评估,把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固化下来,提炼上升为流程、制度和标准,加强建立健全完善、可持续的乡村振兴政策和制度体系。创新监测方式,加强乡村统计工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大数据库,全面真实反映规划实施情况,为科学评估及决策提供支撑。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的民主监督机制,及时公开规划实施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
第三十六章 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充分认识乡村振兴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避免超越发展阶段,统筹谋划,典型带动,有序推进,不搞一刀切,不搞齐步走。
第一节 准确聚焦阶段任务
“十四五”时期是城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设计和政策创新,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农民精神风貌,为乡村振兴这盘大棋布好局。
第二节 科学把握节奏力度
坚持“结合实际、统筹思维、精准施策”,根据城口发展实际,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分步实施,形成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主体、资源、政策和城乡协同发力,避免代替农民选择,引导农民摒弃“等靠要”思想,激发农村各类主体活力,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形成系统高效的运行机制。立足当前发展阶段,科学评估财政承受能力、集体经济实力和社会资本动力,依法合规谋划乡村振兴筹资渠道,避免负债搞建设,防止刮风搞运动,合理确定乡村基础设施、公共产品、制度保障等供给水平,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第三节 梯次推进乡村振兴
科学把握城口乡村区域差异,尊重并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发掘和总结典型经验,推动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乡村有序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引领区域示范作用,到2025年全县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全面理顺,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到2035年全域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