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凤冈县“十四五”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各项重大政策,根据《凤冈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编制的,主要阐明凤冈县“十四五”时期社会保障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集中体现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施政理念,是未来五年凤冈县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文件。
“十三五”时期,凤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系列政策,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时期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十四五”时期,社会保障事业面临新环境、新特征、新任务,立足凤冈县情,厘清发展思路,是推动凤冈县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提。
第一节 发展成就
城乡均等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失业率保持基本稳定,举办就业招聘会218场,累计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7467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800人、接收大中专毕业生7000人、劳务组织输出6312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创业环境不断改善,创业人数逐年增加,政策性扶持创业606人、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327.5万元、创业奖励补助365.21万元;就业创业培训不断加强,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9842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3477人,异地搬迁劳动动力3031人);就业援助工作不断加强,创设公益性岗位1223个,发放大学生见习补贴29.22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20万元,接受上海市对口协作帮扶资金1032万元。
“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初步建立,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不断落实完善,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基金监管不断强化,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7300人、194282人、8346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6287人、403540人,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6075人、11254人。社会救助工作全面开展,“保基本、救急难、兜底线”的作用有效发挥,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3394.59万元、城镇低保金4653.48万元、救助粮食345975公斤,发放特困供养人员供养金2152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2043.45万元,发放残疾人护理补贴1069.93万元。
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面完成,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县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综合行政体制改革事业人员顺利划转。事业单位人员招录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招录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得到充分保证,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20次,共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500人。事业单位思想教育不断加强,员工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事业单位队伍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人事监督制度不断健全,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实施。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凤冈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薪酬制度改革分配方案(试行)》、《凤冈县公办学校分级分类考核方案(试行)》、《凤冈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德能勤绩考核方案(试行)》、《凤冈县在县城中小学和镇乡中心校、中学、中心完小实施全员聘任制工作意见》等文件印发执行。
四、退役军人事务取得新进展
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统一领导不断加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完成组建,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部建立,人员转隶顺利完成。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扎实开展,移交安置工作有序推进,创业帮扶工作卓有成效,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工作全面完成,优抚优待工作扎实推进,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形式和内容不断创新丰富,走访慰问、权益保护等工作全面推进。累计接收安置退役军人75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实现全部安置。
五、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取得新突破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工伤认定办法》、《最低工资规定》等劳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不断充实,劳动市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不断深化,及时处理举报投诉案件,开展劳动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工程款划拨管理进一步细化,有效防范政府类工程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筑用工实名制、建设项目开设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代发民工工资制度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建筑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大幅减少。
作风过硬、素质较高、业务精准的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工作队伍不断壮大,乡镇、村(社区)规范化公共服务平台基本搭建,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成,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不断细化,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服务事项办结率稳步提升,“智慧人社”等智慧服务不断完善,网上可办服务事项进一步增加。全面实现“一窗通办”,经办人员“说得清”“听得清”“办得清”的“三清”水平不断提升,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好评率不断提高。
一、就业形势仍然严峻
随着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城镇就业需求将越来越大。同时,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对劳动者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而劳动者素质提升相对较慢,出现“有活没人干、有人没活干”的就业结构性错配,就业总体形势依然趋紧。
二、财政支撑能力有限
凤冈县经济总量较小、财政收入较低,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撑能力有限。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和社会民生保障水平提高,社会保障刚性支出将大幅增加,财政支出压力持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凸显。
三、社会保障水平不均衡
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同,城乡基本养老金发放金额差距较大,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覆盖面较低,社会救助公众参与度较低,覆盖面较低,救助能力有限,导致城乡之间以及不同群体之间的社会保障水平不均衡。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任务较重
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因素复杂多样,部分建设项目资金不到位急于开工,工程款拖欠情况时有发生,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得不到保障,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导致群体讨薪的案子偶有发生,影响社会安定团结。
第三节 发展环境
外部环境形势。“十四五”时期,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化面临分化,新冠疫情持续影响世界政治经济,全球不确定性不稳定性风险增多,但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我国制度优势将更加显著。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动能不断增强,经济将长期向好,物质基础更加雄厚,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将更加牢固。《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深入实施,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将为新时期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社会环境和法治保障。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日益牢固,就业优先、民生优先政策全面强化,将进一步凸显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地位。
自身发展条件。“十四五”时期,凤冈县将在“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任务引领下,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全面推进“一城五基地”建设,基础设施短板将不断补齐,公共服务配套将不断完善,经济将加快转型升级,产业结构将逐步优化调整,市场活力将不断激发,创新创业能力将逐渐增强,经济总量和发展质量将明显提升,经济综合实力将进一步增强,将为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最根本的基础保障。
综合来看,“十四五”时期,凤冈县社会保障事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形势复杂、任务艰巨,全县上下必须认清形势、未雨绸缪、齐心协力、科学应对,共同推动凤冈县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发展新理念、融入发展新格局,围绕“四新”总体要求和“四化”总体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创新为主线,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大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美好凤冈新未来贡献积极力量。
加强领导,协调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加强党对社会保障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主题,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事业统筹推进机制,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
改革引领,创新发展。围绕加强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深化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公共服务制度等关键领域改革,树立创新理念,培育创新精神,积极申请改革试点,推动社会保障领域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政策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形成改革示范典型。
民生为本,共享发展。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实现人民共建共享发展成果。
法治保障,平等发展。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把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兼顾公平与效率,以制度公平保障群众权利公平,以政策落实保证群众权利实现,促进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实现均衡平等发展。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与现阶段人力物力财力有限之间的矛盾,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既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又不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不做力不从心透支未来的事,合理确定发展目标,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凤冈县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实现更高质量的充分就业。深入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增加就业容量,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推动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十四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推动更大范围的大众创业。完善城乡统一的创业支持政策,打造融引才引智、创业孵化、服务保障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创业服务平台,加强创业培训,加大创业扶持,壮大创业主体,创业人数逐年增加,创业环境更加良好,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大众创业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扶持创业主体8000人以上,培训创业人员5000人次以上。
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合理调整社会保险待遇,加强基金监管。到2025年,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72万人次,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人数分别达到25万人、42万人、3万人、2万人以上,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应保尽保。
提供更加优质的退役军人服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安置、优待褒扬、权益维护、服务保障等方面工作,抓好各项政策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促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整体水平大提升,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
推进更具特色的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单位特点、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十四五”期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200人。
形成更加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深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正常调整机制,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更加完善,实现工资收入稳步提高、分配格局科学合理、中高收入人口比重持续提高。“十四五”期间,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和10%以上。
建立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实现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到2025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60%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5%以上,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98%以上。
提供更高水平的社会民生保障。全面提升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社会保障水平,实现更高水平更加均衡的社会民生保障,基本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
提供更加高效的基本公共服务。大力提升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和便利化程度,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清单,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建立以基层为重点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一和服务供给有效衔接,实现供给有效扩大、发展较为均衡、服务方便高效、群众比较满意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专栏1:凤冈县“十四五”时期社会保障事业主要指标表 |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
一、就业创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1.75] | [2] | 预期性 | ||
2.城镇调查失业率(%) | 3.62% | 4.5%以内 | 预期性 | ||
3.城镇登记失业率(%) | 4%以内 | 4.2%以内 | 预期性 | ||
4.大中专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 90% | 90%以上 | 预期性 | ||
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万人) | [3.08] | [4] | 预期性 | ||
6.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万元) | [7327.5] | [15000] | 预期性 | ||
7.累计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 | [1.98] | [2] | 预期性 | ||
二、社会保障 | |||||
8.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2.48 | 25 | 预期性 | ||
9.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41.98 | 42 | 预期性 | ||
1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46 | 2 | 约束性 | ||
11.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2.04 | 3 | 约束性 | ||
三、退役军人事务 | |||||
12.安置退役军人数量(人) | [75] | 应安置尽安置 | 约束性 | ||
四、劳动关系 | |||||
1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2% | 60%以上 | 预期性 | ||
14.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2% | 95%以上 | 预期性 | ||
1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2% | 95%以上 | 预期性 | ||
16.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8% | 98%以上 | 预期性 | ||
五、公共服务 | |||||
17.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 32.7 | 42 | 预期性 | ||
注:[]内为5年累计数。 | |||||
第三章 提高就业容量 实现更高质量充分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效,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容量,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
完善就业促进机制。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就业政策,把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健全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联动机制,加强就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衔接,形成有利于促进就业的综合性经济政策体系。加强就业政策与教育、社会保障等政策衔接,提高劳动者技能,增加就业保障。落实就业援助、社会救助政策,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医疗保险等支持,织密织实就业保障安全网。
努力增加就业容量。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大力发展茶叶、肉牛、蚕桑、蔬菜种植等农业特色产业,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壮大水暖卫浴、绿色食品加工、蚕丝绸加工等工业主导产业,提供更多稳定就业机会。强化服务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加快发展物流配送、商贸餐饮、家庭服务等服务业,加大对地摊、夜市等灵活就业形式的政策支持,提供更多的服务业就业机会。支持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发展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产业,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带动就业能力。努力增加建设投入,加快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更多建筑劳务需求。加强劳务组织输出,发挥沪遵、粤遵劳务协作机制作用,通过劳务输出有效增加就业。“十四五”时期,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积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把支持灵活就业作为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的重要举措,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强化政策服务供给。支持个体经营发展,鼓励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支持非全日制就业,鼓励增加保洁绿化、批发零售、建筑装修、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等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发展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新就业形态,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
增强政府就业保障能力。加快就业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收集省内外用工信息,通过招聘推荐、入户送岗等方式进行就业推荐,实现劳动力与用工需求有效对接。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完善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预防调控“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做实稳定就业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群体性失业。落实企业稳岗补贴、失业保险费返还、农民技能培训等政策,稳定企业就业。采取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十四五”时期,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1500人以上就业。
抓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把高校和凤冈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等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见习,鼓励自主创业、参加再教育和应征入伍,扩大就业渠道。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健全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乡村教师、村医等基层岗位招考,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将长期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纳入失业保障范围。到202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劳务对接长效机制,发挥外出务工名人带动作用,有序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就业。壮大农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村办企业、乡村家政服务、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用工为主,引导农村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深入实施“雁归兴贵”计划,支持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完善农村公益岗位开发管理模式,开发街道清洁工、学校保安、农村公路养护员、安全生产网格员、管水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解决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十四五”时期,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解决1000人以上就业。
保障其他重点人群就业。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加强青年就业引导。强化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提供保障性就业岗位,解决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城镇低收入群体就业。做好城镇失业人员帮扶,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将失业人员及时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十四五”时期,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解决500人以上就业。
第三节 加快推进市场化就业
完善市场化就业机制。深入贯彻落实《贵州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以市场化就业为主、政府保障性就业兜底的就业促进机制,尊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市场主体地位,消除阻碍平等就业的制度政策,打破城乡、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
提升市场化就业服务能力。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快凤冈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提高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化水平,有效对接劳动力市场供需信息。建立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树立劳动用工诚信意识。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产品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规范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培育壮大人力资源服务市场主体,引进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组织市场化的就业招聘会,全面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
第四节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各类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培训计划,以就业为导向,广泛动员未就业人员和有培训需求的对象参加培训,力争做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完善农民全员培训制度,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开展茶叶、肉牛、蚕桑、商品蔬菜、经果等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全面提升农民职业技能。实施青年技能培训行动计划,完善大中专毕业生、待业青年等青年人群就业前培训制度。加强企业员工职业技能培训,面向企业员工广泛开展岗前、在岗、脱产、转岗等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基本职业培训包、校企合作、互联网+职业培训等培训模式。大力开展数字技能等新职业培训,强化农村电商职业培训,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十四五”时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以上。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职业培训工作机制,推进培训对象普惠化、培训资源市场化、培训载体多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管理规范化。整合人社、乡村振兴、农业、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培训资金,创新使用方式,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率。精准谋划培训项目,选择专业培训机构,精心组织培训工作,做到“因人施培、因产施培、因岗施培”,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用性。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企业结合自身发展和市场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凤冈职业技术学校开展“订单式”校企联合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整合各类民办培训资源,提高社会职业培训供给能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建立健全实名制培训管理系统。
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坚持需求导向,创新体制机制,按照普惠均等、统筹推进、因地制宜的原则,健全覆盖城乡所有劳动者、贯穿劳动者职业生涯全过程、服务各类产业、促进就业创业、满足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劳动者终生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逐步建立劳动者“培训一生、记录一生、服务一生”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体系。
开展重点群体技能培训。围绕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预备培训、就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专项培训,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加强妇女就业培训,开展“三女”培育和“持家、发展、家教”三项能力培训,提高妇女从事家政等服务业的劳动技能。
开展乡村振兴专项培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行动和西部(贵州)农民工技能免费培训工程,开展农业经理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含现代青年农场主)、现代农业经营管理技术、农业生产技术、农村创业能力、农村实用人才等专项培训,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十四五”时期,开展农民工培训1.5万人以上。
专栏2: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点任务 |
1.促进重点群体就业行动计划 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加快项目建设和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就业岗位,满足就业需求,实现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 2.健全失业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 加强对失业人员生活状况监测评估,健全失业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完善对失业人员的帮扶政策。 3.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推进计划 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依托重大项目和产业发展,培育创新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加强人力资源服务。 4.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 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微信群、APP等形式加强就业信息收集发布。 5.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实施新成长劳动力技能提升、在岗职工技能提升、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新兴产业紧缺劳动力技能提升等计划。 6.农民职业技能专项培训计划 通过订单、定向和定岗式培训,对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为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 7.特殊就业人群职业培训计划 加大贫困家庭子女、失业人员、转岗职工和残疾人等特殊就业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 8.再就业帮扶行动 将失业者纳入就业政策扶持体系,加大职业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力度,增强就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或自主创业,缩短失业周期。 9.新兴职业技能培训工程 鼓励开展数字经济、电子商务、康养服务、健康管理、新型农村供销社质量提升工程等新兴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技能人才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基地建设。 10.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服务平台功能,加强就业岗位调查统计,推行“智慧就业”服务,提升城乡就业服务能力。 |
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培训,培育浓厚的创业氛围,增强创业活力,提升创业质效,深入推进更大范围的大众创业,充分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深入实施大众创业行动计划,鼓励自主创业,营造浓厚的创业氛围,全面落实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特惠贷”、小微企业扶持资金、创业扶持资金、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融资难、税负重、门槛高等问题,促进更大范围的大众创业。支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鼓励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技人员创业积极性。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引领工程,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引导大学生返乡入乡创业。深入实施“凤还巢”行动,完善“一村一能人”带动创业方案,引导创业者围绕托育、养老、家政、乡村旅游等领域开展创业活动。推进妇女创业“领头雁”行动,积极支持妇女创业。消除残疾人就业歧视,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和残疾人服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创造更加包容公平的就业环境。积极举办各类创业大赛、创业创新项目推介和创业成果展示等活动,激发大众创业热情。
第二节 健全大众创业服务平台
加强创业平台建设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众创空间和返乡青年回乡创业园等创业服务平台,对入驻的创业实体,给予场地租金、水电费等方面的减免优惠,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免费服务。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搭建互联网创业平台,建立面向人人的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为创业者就地就近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促进产业资源、创业资本、高端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和各类服务资源向创业服务平台聚集,鼓励创业服务平台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联合建立产学研用融通发展机制,创建新型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创业平台与周边地区创业平台组建联盟,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到2025年,扶持创业主体8000个以上。
大力补齐创业公共服务短板,增强创业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一网通办”,缩短企业注册登记时间。加强对创业提供金融、管理、技术等方面支持,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全面的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业扶持、创业融资等公共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创新创业服务模式,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鼓励发展第三方专业创业服务。引导各类创业孵化载体为创业者提供代理服务和增值服务,探索开展创业相关保险业务。实施“互联网+创业”行动计划,利用互联网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加强创业者教育和创业培训,提升大众创业能力。“十四五”时期,全县培训创业人员5000人以上。
实施社会服务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创业驱动产业”的多元主体创业带动就业作用,鼓励创业者围绕茶叶、肉牛、蚕桑等农业“3+N”产业,水暖卫浴、绿色食品加工、蚕丝绸产品生产等工业“3+N”产业,康养、文旅、商贸等服务业“3+N”产业,以及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开展创业活动,有效带动就业。积极支持创办中小微企业,有效发挥中小微企业对就业的带动作用,使中小微企业成为巨大的“就业容纳器”。鼓励企业面向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易地搬迁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就业岗位。发挥女企业家引领作用,创建一批“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带动妇女就业。
专栏3:促进大众创业重点任务 |
1.支持重点群体创业行动计划 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和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加强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信息共享,形成政策合力,促进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创业。 2.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 围绕农业“3+N”、工业“3+N”和服务业“3+N”产业,建设创业孵化基地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开展创业孵化。 3.家庭服务业创业发展计划 加快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建立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实训基地,加强家庭服务业劳动技能培训,做好家政服务人员与需求市场对接,加大劳务输出组织。 |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大精准扩面力度,全面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稳定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个人账户制度,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互衔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完善缴费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提高缴费率。健全基金预算制度,编制基金收支预算,加强基金管理。按照“先保后征”原则,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移民搬迁群众养老保险政策,完善本县户籍企业下岗人员、退役军人、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失业对象及大中专毕业生社会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到2025年,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参保人数达到25万人。
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统筹推进“医疗、医药、医院”改革,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三目录”和诊疗项目,完善县域内医共体医保打包付费方案,规范医保总额控制、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诊间手术、远程医疗、互联网医疗、居家病床和异地结算等医保付费办法,推进DRGS付费方式改革,构建医保基金总额控制下以打包付费为主的多元化医保支付制度,推动医保基金合规使用。规范医疗救助经办流程,发挥医疗救助对因病致贫家庭兜底保障作用。到2025年,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2万人。
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制度,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加强失业监测预警,落实失业保险支持参保企业稳岗、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政策,有效发挥失业保险作用。推进建立多层次工伤保险制度体系,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扩大建筑工人等特殊群体工伤保险覆盖面,提高工伤保险保障水平。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将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积极扩大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和企业员工工伤保险覆盖,实现职业劳动者工伤保险广覆盖。到2025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万人、3万人。
大力推进全民参保。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全民参保登记,推进社会保险提标扩面再升级。鼓励和引导各类单位和人员长期持续参保,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重点解决城乡基本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的参保覆盖面较低等问题,将低收入农户、低保边缘户、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以及外来务工人口有序纳入社保覆盖范围。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缴费能力的灵活人员及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社会保险,推动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群全覆盖。
加强精准精细保障。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网络信息技术,创新保障对象认定方式,精准识别不同对象的保障需求,适度扩大因病、因残、因学、养老、扶幼等贫困家庭保障范围。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实现源头管理和精确管理。
完善社会保险管理。落实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建立更加便捷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机制,完善社保关系网上转接办法。整合城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人员,健全社会保险事项“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全面推进社会保险事务办理“最多跑一次”。推动数据和信息共享,全面实施社会保障事项“一网通办”,切实增强社会保障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促进社会保险服务现代化。
提高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强化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充实乡镇社会保障服务力量,合理配备村级社会保障协管人员。推进农村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建全参保档案,完善社会保障卡服务功能。加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全面取消待遇领取人员集中认证。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
完善社会保险费用征收管理。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社会保险筹资机制,厘清政府、企业、个人责任,严格落实筹资相关政策,全面完成筹资任务。推进财政、社保、医保、卫健、税务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席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好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变更等,推进落实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征收管理。到2025年,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筹资率维持在95%以上。
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健全政策、经办、系统、监督“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独立、高效、专业的执法队伍,强化对基金收支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管。加强养老金、失业保险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建立基金支付风险定期评估制度,加强对基金支付风险预警。完善基金监督信息,增强智能审核功能,提升基金监管的精准性和透明度。建立机构、人员社会保险信用评价管理机制,构建信用评价结果与费用结算、待遇享受等挂钩机制,加强社会保险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健全第三方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监督评价作用。健全社会保险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欺诈查处和移送制度,加大社会保险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落实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及时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完善与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标准相联系的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完善失业保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求。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适度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健全商业保险市场。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完善促进商业保险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落实公务员职业年金制度,推进保险商业化进程。健全“险资入凤”工作联系制度,大力引进商业保险机构入凤发展。营造保险业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商业保险市场化进程,加强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障体系衔接,构筑多层次民生保障网,形成层次丰富、保障有力的社会保险体系。
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实施企业和个人健康保险倍增计划,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创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扩大商业健康保险增值服务,延伸商业健康保险链条。完善商业保险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推进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稳步实施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
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引进商业养老保险机构,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凤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多样化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满足个人和家庭在风险保障、财富管理等方面的个性化、差异化养老保障需求。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健全老年人综合养老保障计划,发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等商业保险。
加强商业保险运行管理。规范商业保险业务运营管理,完善商业保险服务标准,健全考核评价办法。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商业保险合规运营监督检查,督促商业保险机构加强风险管控,规范商业保险市场秩序。
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以增强社会救助及时性、有效性为目标,创新社会救助方式,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多层次综合救助体系。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合理提高价格临时补贴。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慈善事业,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帮扶,促进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发展。
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健全低保核准机制,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加强收入核查,精准掌握救助对象基础信息,对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积极开展重大疫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社会急难临时救助,切实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加强妇女帮扶济困服务,持续做好“两癌”患病妇女筛查、申报、救助工作,全面帮扶因灾、因病等造成贫困、残疾的弱势妇女。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和关爱救助工作机制,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建立单亲、孤残、困难家庭儿童台帐,适时提高集中供养孤儿和社会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加强对县儿童福利院、童伴之家的监督管理。落实《凤冈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全面加强困难残疾人生活保障。加强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救灾及其他专项社会救助的统筹协调。全面加强慈善工作,通过开展“公益助跑·圆梦凤冈”“快乐童心·让爱相随”等慈善捐赠活动,培育浓厚的社会慈善氛围。
专栏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任务 |
1.全民参保行动 开展全民参保登记,通过信息比对、数据采集、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完善,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动态更新,为全面参保和精确管理提供支持。做好中小微企业员工、灵活就业人员、农业转移人口等重点群体参保工作。 2.落实养老保险政策 落实多缴多补、长缴多得、助残扶贫等政策,适时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 3.落实失业保险政策 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条例》,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按要求执行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4.落实医疗保险政策 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政策和经办管理的统一。推进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5.落实工伤保险政策 落实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政策,推进工伤康复设施建设,做好工伤认定工作,推进工伤保险发展。 6.发展长期护理保险 推进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基金或服务保障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7.社会保障卡功能提升行动 增加社会保障卡服务功能,持卡人口覆盖率扩大到95%以上,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完善社会保障卡应用平台,打造覆盖广泛的用卡终端环境,健全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体系,加强社会保障卡规范管理和安全保障。 8.新就业形态群体参保行动 依托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保服务,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适应新业态用工特点,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
坚持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做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权益维护、服务管理等方面工作,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服务管理能力。
落实接收安置政策。深入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及省、市、县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健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各项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健全“阳光安置”制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安置退役军人办法,完善选岗定岗的具体细则,将服役贡献与退役安置密切挂钩,增强安置政策刚性。探索建立“直通车”式安置方式。落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役军人比例要求,形成科学合理的分类接收结构比例。加强计划统筹,放宽安置地限制,及时安排上岗就业,提高安置效率,确保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全部得到安置。
提高安置质量。认真组织接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把退役军人特长与接收单位需求更好结合起来,促进“人事相宜”。顺应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改革趋势,找准退役军人安置与改革发展的契合点,鼓励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招考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发挥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置主渠道作用,提供充足的安置岗位数量,实现退役军人就业保障全覆盖,推进安置工作在更广领域实现稳定可持续。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安置规定,确保伤病残退役军人得到妥善安置。按规定发放待安排期间相关补贴,落实住房保障,加大就业困难帮扶。
依法保障退役军人待遇。落实岗位待遇,确保退役士兵享受与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同级别待遇,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防范歧视行为。做好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监督按规定缴纳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待遇连续享受。
加强退役军人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将退役军人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管理,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择业观念教育,帮助退役军人尽快实现角色转换,塑造自信自强、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积极融入社会,确保退役军人始终离军不离党、退役不褪色。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对模范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事务先进工作单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营造有利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探索建立退役军人诚信体系,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违法犯罪的,按规定中止、降低或者取消其退役相关待遇,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给予奖励。
加强退役军人培训。以提高就业质量为导向,紧密围绕社会需求,为退役军人提供有特色、精细化、针对性强的培训服务,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并行并举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强化退役前后适应性培训,推动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推行退役军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将退役军人纳入国家终生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支持用人单位定期组织退役军人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和知识更新培训。通过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等方式帮助退役军人提升学历,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就业竞争力。加强退役军人创业培训,组建退役军人创业指导团队,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
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采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支持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和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建立退役军人就业信息平台,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放宽退役军人招录(聘)条件,优先面向退役军人招录(聘)消防、退役军人管理服务、辅警、安保等有一定军事技能和专业素质要求的职位,推荐群众信得过、作风好、能力强、热心为群众办事的退役军人党员担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促进供需信息有效对接。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支持退役军人创业。
做好优抚优待。深入开展“关爱功臣”等活动,落实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待对象的优待政策,按照贡献与待遇匹配原则,制定各类对象优待目录清单,健全抚恤补助量化标准体系。根据服役贡献在养老、医疗、住房、文化、交通、家属随迁安置、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区别优待,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优惠政策。优先为伤病残、老龄优抚对象提供基本卫生健康服务,扩大退役军人优待卡优待使用范围。落实退役金、抚恤金、优待金等动态增长机制,使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更好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健全双拥工作部门协调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题会商机制、任务落实机制。
加强关心关爱。实时掌握退役军人生活工作状况,完善“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办法,对伤病残、老龄等重点优抚对象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健全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切实解决伤病残退役军人的住房、医疗、康复、护理和生活困难等问题。加强预期性特殊困难援助,对有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军属,根据其困难程度,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基础上,给予临时性、应急性帮扶援助,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及家属的特殊关怀。
开展褒扬纪念。认真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等政策要求,充分发挥光荣牌的荣誉激励作用,全面完成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健全烈士祭扫制度,丰富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形式和内容,精心组织烈士纪念日向英烈敬献花篮等纪念活动,大力弘扬英烈精神,依法保护英烈荣誉。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管理,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理想信念教育功能。推进弘扬英烈精神红色教育基地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
做好权益维护。健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实现“五有”要求全面落实。建立退役军人矛盾及时化解机制,畅通和规范退役军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规范高效办理退役军人信访事项,落实首办责任制和核查督办机制,依法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加强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健全农村和城市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点,完善人员和设施配置,确保有专业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常态化走访慰问,加强沟通联系、心理疏导等工作。加强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加快完善退役军人信息库,逐人建档立卡,摸清服务对象底数。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借助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平台提供便捷、精准服务,以信息化建设推动退役军人工作现代化。
专栏5:退役军人事务重点任务 |
1.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信息化工程 建立退役军人管理信息化系统,完善退役军人信息录入、管理,提高退役军人事务智慧化、信息化水平。 2.退役军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在县城及退役军人人数较多的乡镇建设退役军人活动中心,提供退役军人职业培训、学习交流、庆祝等活动场所。 3.烈士陵园及烈士墓修缮项目 对全县烈士陵园及烈士墓进行修缮维护,增加祭奠等相关配套设施。 4.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 制定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提升实施办法,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5.弘扬英烈精神红色教育基地项目 建设凤冈县弘扬英烈精神红色教育基地项目,提供红色精神教育场所,加强党员、群众、学生红色精神教育。 |
深入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落实配套政策措施,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督制度,创新管理机制,提升事业单位管理监督水平。
第一节 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深入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公开招聘、岗位管理和交流等制度。健全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将县以下事业单位职员等级与岗位等级适当分离,建立主要体现德才素质、个人资历、工作实绩的等级晋升制度,拓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分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序开展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重点推进公办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竞聘上岗和轮岗交流制度。落实基层卫生健康人才招聘政策,完善医共体人事管理办法,探索推进注册医师多点执业,推动医务人员合理有序流动。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提高公开招聘的科学化水平,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加强聘用合同管理。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规范竞聘上岗管理。加强事业单位岗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专项培训。进一步规范不同行业、不同专业和不同岗位类型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核办法,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落实国家和省市职称改革政策,完善《凤冈县教师职称评聘县级评审办法》等职称管理政策文件,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街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打通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发展通道,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职称评审权威性,提高职称评审公信力。推进职称评聘向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倾斜,落实对抗疫一线等有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倾斜政策。切实做好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推进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凤冈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推动试点医院自主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
专栏6:人事制度改革重点任务 |
1.健全聘用合同管理制度 加强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提升聘用合同在人事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 2.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 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结合实际细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标准、程序、方法、考核结果运用等内容。 3.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交流、回避、监管等规定 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交流、回避、监管等政策的内容、流程、监督具体规定。 |
坚持按照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健全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以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缩小工资收入差距为重点,努力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优化收入分配格局。
健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鼓励企业将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作为参与分配的重要因素,鼓励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分配方式。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实效。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为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信息。完善最低工资制度,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不断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制度,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缩小工资水平差距,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外收入监管。探索国有企业引进职业经理人,健全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制度,有序开展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试点。健全市场化分配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普遍实行全员绩效管理。健全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人才激励政策,建立具有竞争力的创新人才薪酬制度。推进社会组织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形成合理的社会组织工资分配形式。
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规范发放各项津补贴,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及时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合理调控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健全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突出贡献价值。完善教师工资合理增长机制,保障教师工资发放,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提高基层人员收入水平,确保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促进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研究建立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办法。完善消防人员工资福利政策,落实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
以大中专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小微创业者、农民工等群体为重点,通过提高工资性、财产性收入、改善分配方式和降低成本负担等方式,不断壮大中等收入群体数量。提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匹配度和劳动参与率,提高劳动技能,增加劳动报酬。鼓励农民工通过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家庭手工业、参与合作社等方式增加收入,增加农民工家庭的工资性、财产性收入。提高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采取岗位分红、项目收益分红等方式提高技术公司收入水平。鼓励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完善社保体系,降低创业创新成本负担,增加小微创业者收入。
专栏7:收入分配改革重点任务 |
1.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体系,监测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状况,为加强企业收入分配调控提供基础资料,为企业制定薪酬标准等提供决策信息。 2.开展各行业工资水平调查比较 研究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调查比较信息系统数据库,加强公务员工资和企业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数据比较分析。 |
加强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健全治欠保支长效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实现劳动关系矛盾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巩固大中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监督劳动合同执行,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到2025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指导企业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全面落实工作时间、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规定,规范企业特殊工时制度。加强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加强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规范劳务派遣行为,重点规范小微企业劳动用工管理。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支持企业组建工会组织,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劳动关系民主协商制度。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加强和创新三方机制组织建设。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加强劳务派遣监管,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建立劳动关系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
加强风险预警和排查研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健全劳资纠纷风险预警和排查化解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分析研判企业经营状况,对所发现企业经营异动信息及时跟踪处置。创新优化保障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压实属地主体责任。
加强工程领域欠薪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管理、总包代发工资等“三项制度”措施。构建县级工资支付监控信息平台,全面归集在建工程项目信息数据,实现建设工程领域工资支付信息化监控预警。强化建设工程领域劳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防止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极端事件。
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强化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解决机制,加强源头预防。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治化建设,建立多层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加大基层调解规范化建设,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协商规则,依法督促调解协议履行。
提高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水平。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创新仲裁办案方式,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健全案件分类处理制度,加大终局裁决、先行裁决、先予执行裁决力度。建立劳动争议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绿色通道,健全裁审衔接机制,提高争议处理效能。推动完善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完善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健全协调解决处理集体争议的办法,有效调处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到2025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5%以上,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达98%以上。
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厘清层级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作用,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处理机制。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建立覆盖广泛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线索监管平台,实现劳动保障维权“一网通办”。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行业综合执法职能,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程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全面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任制,健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劳动保障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加强执法培训,配齐执法装备,建立智慧监察系统,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
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强化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责任和拖欠清偿责任,实施“一书一卡两金”制度,依法严惩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改进建设领域工资支付方式,发挥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作用,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健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机制,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制度。着力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依法参加和缴纳社会保险,推动实现农民工与本单位同岗位员工同工同酬。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
专栏8: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点任务 |
1.提升劳动保障监察能力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配备必要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装备,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 2.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能力 加大调解仲裁队伍培训力度,完善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推动组建园区或行业调解组织,推动调解仲裁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3.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强化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加强招用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建立花名册并备案。完善由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 4.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管 建立和完善欠薪预警系统,加强协调劳资纠纷力度,建立欠薪清理协调机制。 5.加快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 完善企业工资支付诚信管理,完善拖欠工资“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6.依法处置拖欠工资案件 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和便利化建设,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百姓美好生活需求相一致、地方公共财政保障能力相协调、社会主体参与多元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民生保障水平。
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聚焦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优化城乡学校布局,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补齐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发展多种形式的托幼托育服务,着力解决“县城挤、镇乡弱”和“入园难”等教育突出问题。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完善教育配套设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做好贫困大学生入学资助、生源地贷款、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寄宿贫困学生资助等工作,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精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完善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易地扶贫搬迁学校学生的关心关爱工作。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开展就业能力培训,提供精准化就业指导服务。到2025年,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
深化综合医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统筹优化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补齐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弱项,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下沉,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乡村建设。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深入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继续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建立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加强低收入人口健康帮扶措施,重点落实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救治保障,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疗照护、0—3岁婴幼儿托育指导和妇女儿童保健服务。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主动发现、及时跟进,做好救治、康复等健康服务,配合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和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到2025年,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逐步完善。
逐步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区建设嵌入式养老公寓,推进建设多种形式的农村小型养老机构,支持大型连锁养老服务机构入凤发展。全面推动医养结合,优化整合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实现医养一体化服务。强化养老服务资源统筹管理,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切实加强老年人家庭赡养、就医看病、社会保障等相关工作。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实施办法。保障社会投资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发展,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到2025年,养老机构床位数达2000张以上,养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四节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城乡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协调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提升基层和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资源,推动便民服务有机集成和开放共享。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标准化。执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加快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协同联动、有效衔接,细化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明确服务要求,加强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内容、流程标准化,全面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加快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健全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深入实施“互联网+人社”“互联网+医保”“互联网+民政”等行动,促进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与基本公共服务深度融合,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效。
专栏9:基本公共服务提升重点任务 |
1.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能力建设 建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库,推动实现跨业务、跨层级、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2.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场所建设 推进建设31个(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场所,增加服务设施,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 3.开展全县老年人能力评估(筛查) 对全县60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作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发放老年人补贴、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等的依据。 4.凤冈县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服务标准,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基本养老服务能力。 5.凤冈县养老从业人员全员培训行动 对全县所有养老从业人员采取持证上岗,全员培训,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6.凤冈县居民小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在城区和部分集镇建设居民小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居民小区宣传、调处纠纷、培训等综合服务阵地。 |
“十四五”时期,凤冈县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全县上下要准确把握新机遇,有效应对新挑战,确保各项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社会保障事业的统一领导,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各镇(乡、街道)和部门党委(党组)、各村党支部的核心力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聚民心、暖人心、强信心、筑同心,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谱写社会保障事业新篇章。
第二节 加强实施保障
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完善地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加强中期财政规划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衔接协调,推动建立与社会保障工作相匹配的政府预算安排,强化公共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落实部门责任。加强年度计划编制和实施,明确年度进度要求,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加强与上级部门规划对接,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
第三节 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社会保障事业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合作,在人员培训、项目合作等领域拓宽对外合作交流渠道。加强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发挥基层政策执行作用,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系统科学的决策参考和技术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