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歙县“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驻歙各单位,各群众团体。
歙县“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2022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的重大成就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环境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实施路径
第一节 坚持均等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可及
第二节 坚持多元化,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第三节 坚持多样化,拓展多样化个性化生活服务
第四节 坚持数字化,引导科技赋能公共服务
第五节 坚持均衡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四章 重点领域
第一节 聚焦幼有所育,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
第二节 聚焦学有所教,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第三节 聚焦劳有所得,实现更高质量充分就业
第四节 聚焦病有所医,全面推进健康歙县建设
第五节 聚焦老有所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第六节 聚焦住有所居,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第七节 聚焦弱有所扶,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
第八节 聚焦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提升军人军属荣誉感
第九节 聚焦文旅体服务保障,深入推进文旅体融合发展
第五章 协同推动长三角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第一节 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
第二节 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第三节 共建公平包容社会环境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要素资源供给
第二节 健全机制强化领导
第三节 整体推进系统落实
第四节 科学监管综合考评
第五节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序 言
公共服务是政府为满足公民生存和发展需要,运用法定权利和公共资源,面向全体公民或特定群体,组织协调或直接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公共服务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共服务,政府、市场、个人的权责关系不尽相同。公共服务分为基本公共服务和非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又分为普惠性公共服务和多样化个性化生活服务。“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全方位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公共服务规划是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对“十四五”时期全县公共服务发展作出的总体部署,是推动加快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高质量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增进全体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规划。
本规划依据《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编制,是今后五年我县公共服务提升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认真贯彻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战略部署,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全力推进各项民生实事工程,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推动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的重大成就
基本民生底线不断筑牢。滚动实施55项民生工程,累计完成民生工程投资超61.1亿元,民生领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85%以上。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4.1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45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连续五年位列全省脱贫攻坚考核第一方阵,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获国家发改委表彰。努力克服经济下行、疫情防控、“7·7”特大洪灾等不利因素影响。
教育质量和公平程度全面提高。围绕“奋进担当,砥砺前行,全力推动歙县教育提质高速发展”的目标,实施公办幼儿园、城乡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国家评估,荣膺安徽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到2020年底,我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36所,其中:职业高中2所,成人中专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普通中学37所(高中5所,初中32所),小学38所,幼儿园57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4.71%,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5.5%。
就业社保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基本实现。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县城乡劳动者公平享有就业机会、同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5年新增就业人数达2.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2020年就业创业工作获省政府表扬激励。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4.33万人、6.39万人、2.13万人、2.32万人;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7.30万人、15.69万人。
人才支撑作用充分彰显。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两高”人才队伍及平台建设不断强化,人才发展环境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五年间,1人获批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5人被批准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1家单位获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能人才15条”落地实施,就业技能培训民生工程每年位居全市前列。连续举办3次职业技能大赛,积极参与省、市竞赛。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共认定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4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3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家,国家级大师工作室1家,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获评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纳入国家试点。“十三五”末,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01个,其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5所;血液透析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所各1所;乡镇(中心)卫生院28所(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个,村卫生室194个,诊所(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63个。平均每千人口床位数4.84张。共有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571名,其中执业(助理)医师962名(含全科医师114人)、执业护士1202名,其他医技人员407人。全县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3名、执业护士数2.88名,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2.7名。
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促公平”的原则,持续加强临时救助制度建设,规范临时救助制度,建立起县、乡镇、村(居)委会主动发现救助三级管理网络,在乡镇设立了临时救助资金专户。2016年以来,全县累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0.67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51.3万元。城乡低保、农村低保标准分别增长34.7%和152.5%,已全面实现低保城乡统筹统一标准,其中2016年以来全县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76.5万人次,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36亿元。城市特困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发放标准分别增长92%和60%。农村特困分散和集中供养发放标准分别增长85.7%和40%。发放标准及人均补助水平均呈现大幅度提升,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相协调的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发展格局。
住房保障力度不断加强。“十三五”期间,我县不断加大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力度,农村危房改造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共实施3193户。成立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明确了危房改造目标、工作责任等机制。制定印发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政策标准,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
儿童福利保障机制不断完善。进一步完善了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年增长机制,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300元的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2016年以来,累计保障孤儿368人次,发放孤儿保障资金144.4万元。不断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协调机制。3074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落实率、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户籍登记解决率、失学辍学农村留守儿童返校复学解决率均达100%。
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完善。全面落实老年人高龄津贴和低收入养老补贴制度,“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高龄津贴惠及老人6.6万人次,累计发放资金3175.27万元;低收入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惠及4.59万人次,累计发放资金1652.4万元,有效保证了老年人特别是困难老人基本生活。
持续提升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加大“三级中心”建设力度,截至2020年底,1个县级、28个乡镇、1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完成建设任务,覆盖率达100%。截至目前,全县养老机构28家,养老总床位4745张,其中养老机构床位数1880张,医疗机构护理、康复床位91张,短期托养床位1525张,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44张。养老院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30%。
残疾人小康进程加快推进。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配合县民政局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协助做好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做到了“应补尽补”。
截至2020年底,全县共有51家机关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359人次、32家企业安置残疾人230人次上岗就业。为有就业意愿和相应能力的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和无障碍环境支持。
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不断完善。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博物馆(纪念馆)4个,公共图书馆3个,24小时自助图书馆1个,美术馆1个,全县28个乡镇文化站现有一级站6个、二级站9个、三级13个,建有259个农家书屋,建成7个省级农民文化乐园、按照“8个有”标准建成189个村级文化服务中心,设立全国信息共享中心,并在全县28个乡镇均建成信息共享服务点,覆盖率达100%。同时,为各行政村配送了数码电视、电脑、科普文化宣传户外显示屏、科技培训功放音响等设备,实现村级文化信息共享设备全覆盖。
以全域旅游为特色的现代化服务业加快发展,先后获评中国休闲小城、新时代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全国百佳呼吸小城,徽州古城城墙跻身“中国明清古城墙联合申遗”行列,许村镇成为安徽省仅有的两个中国摄影艺术乡村之一。被文化部定为安徽省唯一的全国非遗保护观察点。获评中国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中国传统村落总数167个,居全国县级第一。
建成全民健身路径240套,农民体育健身工程207个,实现了社区室内健身设施和健身广场全覆盖。建成了综合健身馆、标准足球场及田径场。
同时,面对新形势、新需求、新任务,我县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公共服务资源的城乡和区域配置仍然不够均衡,供给数量和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优质资源总体供给不足,非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针对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尚待提升;四是公共服务的制度设计、财力保障、服务供给和评估监督等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长三角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有待进一步打通,社会参与渠道仍需拓展,数字化水平还有待提高。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环境
“十四五”时期,是世界未有之大变局的深度演变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将明显增多,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要坚持系统思维,全面研判新形势,准确把握新机遇,科学分析新问题,更加牢牢兜住民生保障底线,为歙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建立公共服务安全网。
经济进入新常态。2020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0.05亿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6.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7000美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7.7%,位居全省县域中上水平。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0.06亿元,增长2.9%;第二产业增加值72.17亿元,增长2.7%;第三产业增加值107.81亿元,增长1.1%。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比重为10:36.1:53.9。产业结构和内质进一步改善,现代化经济体系加速形成,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取得实效。经济实力的显著提升,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与现代化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服务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迈进,提供了更加稳固的基础。
人口形成新结构。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县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高达27.55%,劳动年龄人口减少,人口老龄化加速。“十四五”人口总抚养比将进一步上升,全社会用于养老、医疗、福利保障和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大幅增加;同时,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实施后,妇幼保健、托育、教育等相关公共服务需求也将持续增长,服务解决好“一老一小”保障问题面临更大压力,对公共服务供给结构、资源布局、覆盖人群等带来较大影响。
城乡格局面临新调整。“十四五”时期,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我县中心城区首位度持续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不断加快,预计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2%。人口在空间上的深刻变化,对公共服务的布局结构调整提出了新的要求,城镇公共服务供给保障能力亟需提升。同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迈上新水平,“融杭接沪”取得新的更大进展,共享高品质教育医疗资源等方面提供优越条件,给我县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带来重大契机。
民生需求出现新期盼。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从基本生活需求为主向生活品质提升转变,追求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双重提升,期盼更加优质化、个性化、人性化的公共服务。人民群众的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比重不断提升,信息消费等新消费热点加速形成。人民群众法治观念日益增强,更加重视公平正义,对公共服务制度化、法治化提出新要求。
科技孕育新突破。数字时代加速到来,科技技术快速发展,深刻影响生产生活方式,信息技术升级换代和产业融合发展为公共服务发展新的动能和机遇。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快速发展,推动公共服务新业态不断发展、供给方式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更加丰富。
第二章 总体思路
深刻把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公平可及,全面推进民生社会建设,促进公共服务业区域均衡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领域、各要素之间协调发展。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教育、就业、医疗、住房、养老、文化、旅游、体育、社会保障等人民最关心的公共服务问题,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保基础、兜底线,积极谋划民生实事,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为抓手,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增加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生活服务需求,扎实推进长三角区域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强化歙县公共资源投入保障,提高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为加强歙县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建设服务型政府发挥积极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深入学习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全县上下勠力同心、奋楫扬帆,全面开启新阶段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新歙县建设新征程。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统筹协调,均衡发展。统筹运用各领域、各层级的要素资源,推进公共服务合理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促进公共服务公平、普惠和便捷可及。精准施策,重点突破,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向薄弱环节、重点人群倾斜,大幅缩小城乡、区域、群体间的差距,形成并巩固城乡一体、区域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
系统推动,改革创新。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法治化。创新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机制,在民生领域推出一批“民有所盼、我有所为”的改革举措,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方式,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多元联动,共建共享。落实政府的兜底保障责任,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积极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推动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和引导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形成多元、优质、有效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数字赋能,便民利民。加快推进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模式在公共服务体系中的运用。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推进信息化应用和“一站式”办理,提高经办机构标准化服务管理水平,使群众能够便捷享有各项基本公共服务。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准确把握公共服务的性质、内容和标准,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坚守底线,补齐短板,保障基本民生,注重公平。引导预期,根据不同阶段的目标和公共财政承受能力,动态调整保障标准。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成高水平、现代化的公共服务体系,人民群众更广泛享受高品质、个性化的公共服务,人的全面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形成与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相匹配、与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衔接,覆盖城乡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制度更加健全、品质稳步提高、服务更加均衡、效率明显提升,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全面提升。涵盖我县各村镇、各行业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理念融入政府治理,加快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各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基本均衡,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格局基本实现。
普惠公共服务进一步扩容提质。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供给格局更加稳固,普惠性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较快提升。公办机构的公益属性更加凸显,非营利性民办机构进一步发展。公共服务供给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显著增强,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获取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价格更可承受,服务体验不断改善。
多样化个性化的生活服务更加丰富。在政府保基本、多元促普惠的基础上,多样化个性化的生活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和可及。生活服务的专业化、优质化特征更加突出,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加速,公共服务供给和群众需求的适配性不断提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高品质服务需求。
公共服务保障机制更加巩固。公共服务各领域制度逐步完善,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长效机制不断夯实。财政保障机制较成熟,投入结构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市场机制作用发挥比较充分,社会力量投入更加积极。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人才紧缺状况明显缓解。监督评估和激励机制的科学化、社会化程度显著增强。
专栏1 “十四五”社会发展与公共服务主要标准
|
类别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
幼有所育 |
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
1 |
4.6 |
预期性 |
|
孤儿和事实无人扶养儿童保障 覆盖率 (%) |
应保 尽保 |
应保 尽保 |
约束性 |
|
|
学有所教 |
学前教育毛入园率 (%) |
94.71 |
95 |
预期性 |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
95.5 |
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
预期性 |
|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0.8 |
11.5 |
约束性 |
|
|
劳有所得 |
城镇调查失业率(%) |
2.78 |
5.5及以下 |
预期性 |
|
病有所医 |
人均预期寿命 (岁) |
- |
78.8 |
预期性 |
|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27 |
2.75 |
预期性 |
|
|
每千常住人口卫生床位数(张) |
4.84 |
5.75 |
预期性 |
|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
96 |
约束性 |
|
|
老有所养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44 |
48 |
约束性 |
|
新建城区、居住 ( 小 ) 区配套建 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
- |
100 |
约束性 |
|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95 |
>95 |
预期性 |
|
|
千人养老机构床位数(张) |
43 |
48 |
预期性 |
|
|
住有所居 |
城镇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 |
100 |
应保尽保 |
约束性 |
|
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 |
100 |
应保尽保 |
预期性 |
|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个) |
[10] |
[15] |
预期性 |
|
|
弱有所扶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 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 |
100 |
100 |
约束性 |
|
文体服务保障 |
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 |
12000 |
>15000 |
预期性 |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
1.91 |
2.9 |
预期性 |
|
|
人均参与文化活动次数(次) |
2.2 |
2.8 |
预期性 |
1.[ ]内数据为五年累计数。
2.新建城区、居住 ( 小 ) 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按照《国务院关 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规定,各地在制定相关规划时,必须按照人 均用地不少于 0.1 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 和居住 ( 小 ) 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3.公共文化设施包括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站) 、美术馆、博物馆和艺术演 出场所。
4.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体育场地内可供开展训练、比赛和健身活动的有效面 积与人口的比值。
第三章 实施路径
第一节 坚持均等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可及
聚焦公共服务重点领域,以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 可及性、可持续为方向,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政策 制度安排,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持续缩小城乡、区域、人群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进展。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水 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 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 服务有保障、文体服务有保障”的民生保障目标,积极衔接 国家和省、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行业领域标准规范,推动标准水平动态有序调整。把握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完善“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机制。聚焦妇女、儿童、残疾人、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对象认定、主动识别、精准匹配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需衔接机制,进一步强化民生预期引导力度。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城乡一体设计、一体实施,推动城乡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统一衔接,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 本公共服务体系。对标对表国家、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针 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广、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 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 众倾斜,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的软硬件短板弱项。切实强 化乡镇、街道、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合理 布局基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做好设施管护和升级改造。充 分发挥县城支点作用,重点加强县城公共服务资源投入力 度,提高县城公共服务机构对基层的辐射带动能力。
大幅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科学布局公共服务资源,合理确定服务人口规模和服务保障半径,有效研判人口结构、消费习惯、生活特性,逐步打造“县城15 分钟、乡村1.5小时”的基本公共服务圈。全面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公共服务供给网络,快速响应、精准服务。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推广“背包医生”“流动医院”等流动 服务经验做法,打通基本公共服务资源落地“最后一公里”,有效延伸至千家万户。简化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
第二节 坚持多元化,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紧紧围绕供需矛盾突出的公共服务领域,发挥政府引导 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重点加强养老、托育、教育、医疗等领域普惠性规范性服务供给,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价格 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
加强普惠公共服务。积极顺应和把握消费升级大趋势,以满足人民群众教育培训、就业创业、医疗健康、住房保障、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为引领,合理设立普惠公共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紧紧围绕供需矛盾突出的公共服务领域,支持社会力量重点加强托育、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普惠公共服务供给力度,提供人民群众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公共服务。
强化政府引导作用。紧扣医疗卫生、教育、养老托幼、文化体育等民生领域,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出台优惠政策,培育和发展多元供给主体,规范和监督非基本公共服务的价格和质量,大幅提升普惠性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充分听取消费者、经营者等各方意见,完善涉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商品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格的价格听证会制度。
鼓励多元主体参与供给。发挥市场机制和不同经营主体作用,形成多元公共服务供给渠道,促进成本合理分担。进一步规范和公开公共服务机构设立的基本标准、审批程序,严控审批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举办或运营主体。积极推动公共服务领域民办非营利性机构享受与同行业公办机构同等待遇。优化事中和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市场规范和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人才扶持,采取人员培训、项目指导、公益创投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能力。
第三节 坚持多样化,拓展多样化个性化生活服务
逐步放宽市场准入。深入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构建包容审慎的制度环境,扩大社会资本投资服务领域开放度,营造多样化个性化生活服务供给的宽松环境。出台优惠政策,吸引外地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与我县机构合作或连锁经营等,共享先进服务技术和管理模式。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企业提高质量标准。
加强交流与合作。全方位深化长三角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完善公共服务开放共享机制,推动构建跨边界公共服务区,在各服务领域逐步实现长三角资源共享,制度对接、待遇互认,积极参与杭州都市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借鉴国际先进管理和服务经验,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公共服务领域骨干企业积极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支持品牌化发展。支持企业整合现有资源,形成服务专业、覆盖面广、影响力大、放心安全的连锁机构,推动品牌化发展,健全品牌管理体系。积极发挥财政基金、政策性金融贷款等引导作用,制定激励政策,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支持自我品牌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公共服务类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支持企业加快业态和模式创新,构建公共服务产业生态圈。
第四节 坚持数字化,引导科技赋能公共服务
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决策部署,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利用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水平和效能,推动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同时推动公共服务数据资源开放,实现不同职能部门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加强公共服务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支持学会、行业协会、商会研究制定公共服务数据采集、应用、治理管理等标准规范,完善公共服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和统计调查制度。依托各类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民生服务事项的“一网通办”。
发展智慧便捷公共服务。加强数字技术在准确把握公共服务需求、精准核算公共服务成本、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等方面的应用,推动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不断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实施“互联网+公共服务”工程,加快推进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文旅、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社区治理等领域数字技术应用创新,促进形成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数字民生服务体系。
专栏2 “互联网+公共服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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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教育。加快智慧学校建设和应用。到2025年,全县教学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习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和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教学点智慧课堂实现全覆盖,乡村普通中小学全部达到智慧学校建设要求,城镇中小学基本建成智慧学校。 互联网+医疗健康。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深化数据应用,建设县级电子健康卡卡管平台,推进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与“安康码”互联互通;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等。 互联网+养老。实施智慧养老建设示范工程,推动智慧养老机构建设,发展智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搭建县级智慧养老综合信息平台,为老年人生活、出行、就医等提供“一站式”服务。 互联网+人社。规范运行管理“省集中”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深入推进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等各项数据融通。扎实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公共服务功能改造升级。 互联网+文化体育。加快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统筹推进数字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和数字文化社区等项目,积极发展数字电视、数字书屋、电子报栏,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网络。加快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建设。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 互联网+旅游。建成一批智慧景区、度假区和全国智慧旅游示范村镇。推进“全域旅游e网通”分平台建设,实现门票在线预订、旅游信息展示,建设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与微信微博平台。 互联网+交通。重点推进公交智能化提升工程、智慧公路工程、交通大数据平台工程、城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智慧化改造、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工程建设 互联网+政法。加快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智慧政法、智慧治理、智慧乡村(社区)、智慧安防”建设,加强社会治理物联网交互平台、“e”治理、防范个人极端案事件“前哨”系统建设。 |
第五节 坚持均衡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保持人口总量势能优势。依法组织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完善支持措施。尊重家庭在计划生育中的主体地位,实现生育政策调整与服务管理改革同步推进、配套政策措施同步制定,全面优化生育政策。切实降低生育、养育子女成本,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病残照料等家庭发展政策,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落实支持生养子女的税收政策,完善住房、休假、保险、就业等支持政策,积极吸纳国际社会有益经验,探索对生养子女给予普惠性经济补助、对困难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给予生活救助。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持续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更加完善的区域人口政策,优化以城镇化为主体形态的人口空间布局。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稳步提升全县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推进城乡协调发展,推动人口合理有序聚集。扩大县城人口规模。根据城镇常住人口发展趋势和空间分布,合理安排城镇住宅及配套设施用地,统筹布局各项公共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机制。
促进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充分运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成果,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建立常态化的人口预测预报机制,健全人口动态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发布人口发展报告。深化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促进人口发展综合决策。
第四章 重点领域
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文旅体服务保障,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加快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高质量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
第一节 聚焦幼有所育,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
进一步推动儿童优先发展,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建设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加强家庭照护支持指导。全面落实产假、护理假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提供便利,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依托妇幼保健、公共卫生、社区、妇联等力量,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为婴幼儿家庭提供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不断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
积极发展社区照护服务。鼓励建设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确保新建小区与配套托育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无托育服务设施的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可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补齐设施短板。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社区,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
扩大托育服务多元供给。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为婴幼儿家庭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普惠性托育服务,落实税收、用地等优惠政策,以及注册登记、备案管理等便利服务。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增加托班资源供给。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标准规范体系,加强托育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连锁化建设,大力发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服务。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托育服务设施。严格从业人员准入标准,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专栏3 幼有所育全面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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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照护服务提升工程。综合考虑人口变化与城镇化发展趋势,编制实施全县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专项规划,科学规划托育机构布局,灵活设置托育机构地点。到2025年,全县建成至少1个具有普惠制托育机构或地方特色、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实现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城市全覆盖(农村按需建立)、应享尽享、应护尽护的城乡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工程。组织开展家庭照护婴幼儿指导活动,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到2025年,县级医院全面配置标准母婴室,全县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万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旅游景区等实现母婴设施全覆盖。 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工程。加大儿童之家建设力度,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性、导向性、代表性的示范儿童之家。合理改造公园、学校、医院、街区、广场、道路等,建设一批儿童中心。 |
第二节 聚焦学有所教,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古徽州尊师重教优良传统,按照“全省一流、全市领先”目标,整合城乡教育资源,优化城乡学校布局,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打造教育强县新高地,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教育公平。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坚持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以公办和普惠性幼儿园为主,把学前教育纳入教育优先发展范畴。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深入推进普惠性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着力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增加城区公办幼儿园比重。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按期实现看护点、“无证园”清零。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鼓励幼儿园提档升级,到2024年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布局,做优城镇教育,做强乡村教育,加快对城东扬之学校的规划建设和桂林中心学校、潭渡中学的扩建,加快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县接受义务教育。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质量提升计划,落实国家财政经费补贴政策,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加强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资助。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全面深化新时代教育体制综合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提升办学效益和水平,推进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均衡教育的迫切需求,到2025年末,基本形成适合我县教育发展的集团化办学模式,达到优质均衡发展。
推动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程度,优化配置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办好歙县中学、歙县二中等省级示范高中,推动潭渡中学提升办学质量。强化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高考录取率稳中有升。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规范歙州学校、紫阳学校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加快“天赋教育城”高中校区建设。到2025年,实现高中毛入学率达到100%。
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加快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扎实推进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深化职普融合、产教融合,大力培养地方发展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推动行知学校与杭州都市圈相关学校建立职业教育合作关系,支持行知学校争创“省A类”中职学校,通过招商引资利用教育闲置资源,举办一所省级B类民办中职学校。全面推进校企合作,建立校企双向流动、优势互补、合作共建共赢等产学研用合作机制。
推动继续教育提升发展。实施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规划建设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和教育实训中心。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建设,强化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的继续教育与社会培训服务功能,开展多类型多形式的职工继续教育。扩大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学习资源供给,扩大数字化学习资源供给,构建数字化学习新载体。
专栏4 公共教育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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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新建练江幼儿园、宾虹幼儿园、新州幼儿园、潭渡幼儿园等幼儿园7所;改扩建丰乐示范幼儿园、桂林中心学校(附属园)等幼儿园3所。力争到2025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超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85%,公办园在幼儿园占比达63%以上,力争2024年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 义务教育。每年计划投资1000万元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农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提升农村两类学校办学水平。新建扬之学校;改扩建丰乐小学、桂林中心学校、潭渡中学、长青中学;力争义务教育布局更合理,办学更优质,力争2025年,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高中教育。适时启动歙县中学分校区建设,按照新高考、新课改要求,将其建成高规格、高品质、现代化的省级示范高中。规范歙州学校、紫阳学校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加快“天赋教育城”高中校区建设。 职业教育。新建一所含教育培训、职业学生实践服务中心和实训基地的教育实训中心。 继续教育。新建一所内设教育展示馆、便民服务中心、教师进修学校为一体的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
第三节 聚焦劳有所得,实现更高质量充分就业
围绕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这一根本任务,全力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和多渠道灵活就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城镇、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增幅高于经济增长。
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完善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重大宏观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估机制,优先安排就业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和产业,充分挖掘内需扩大居民就业。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困难群众、退捕渔民等重点群体就业,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扩大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空间,支持和规范发展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宅经济等就业新形态新模式。全面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完善就业失业兜底保障,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残疾人、相对贫困人口、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群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达70%以上,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十四五”时期,实现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不低于1.8万元,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及以下。
激发创业带动就业。把创业带动就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创业政策,完善创业培训和创业担保贷款体制机制。实施“创业歙县”行动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不断健全创业服务云平台,组织举办创业大赛,创新举办创业沙龙、创业讲座等系列活动,积极推选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营造浓厚创业氛围。积极推进返乡入乡创业示范县建设,持续组织开展“旅外人才家乡行”活动,鼓励在外技术劳动者和创业者带资本、带技术返乡创业,打造一批返乡入乡创业示范项目。
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徽匠振兴”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群团组织配合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培训组织实施机制,年均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720人次。建设以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社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为培训基地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名师带高徒,五年计划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100人次。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投入,用足用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持续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工程,面对各类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
提升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县、乡镇(社区)一体化信息化公共就业平台。完善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劳动保障维权“三位一体”的就业创业服务机制,持续开展“四进一促”专项行动,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做大做强歙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为返乡创业农民工群体提供优质发展环境。培育提升创业孵化基地,努力构建众创空间,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利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融入杭州都市圈契机,加强交流合作,进一步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专栏5 就业服务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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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招聘服务全方位升级。精心打造“就业春风行动”等就业服务品牌,同步完善“2+N”主题招聘平台建设,逐步完善线上招聘平台,力争每年举办100场左右的招聘会。以企业招工定制服务、“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四进一促”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等重点项目为抓手,精细化落实招聘计划,全方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助力企业发展。多措并举做好后疫情时期及阶段性援企稳岗政策的有效落实,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落实各项就业和社保补贴,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小微企业开发更多岗位吸纳就业。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退役士兵就业服务月活动和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集中对接会等活动,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强化重点服务群体帮扶机制,为就业困难家庭、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退捕渔民和16-24岁失业青年等重点群体提供专项服务。 丰富创业培训。拓宽培训渠道,提升创业培训可获得性,提升创业培训针对性,持续提升创业培训成效。大力推广创业服务云平台和使用电子创业券,有效服务创业创新工作。 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围绕“智慧就业”,创新打造更多便捷实用的互联网就业应用平台,持续推进人社服务“打包办”、“提速办”、“一网通办”,推进人社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人社领域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
第四节 聚焦病有所医,全面推进健康歙县建设
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实施健康歙县行动,推进“健康歙县2030”建设,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全面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充实疾控中心专业力量,统筹传染病、重大疾病和肺尘病等职业病危害防治,推进医防协同创新。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做实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强化应急物资战略储备,构建重大疫情分级分层分流医疗救治体系,常态化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提升传染病核酸检测能力,提升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应对能力,提高局部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慢性病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持续加强健康管理。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管理,提升歙县平和精神康复医院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妇幼保健能力建设,重点完善农村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三级网络体系,提供孕产妇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逐步扩大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覆盖面。
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动构建功能齐全、结构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歙县人民医院医疗能力提升等重大项目,积极与浙大二院等知名医院开展合作办医,创建三级医院。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优化下沉,做好分级诊疗和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深化公立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改革,推深做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构建功能齐全、结构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培养引进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力争“十四五”末高层次人才达到15人,本科以上学历的占人才总数的30%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人员总数的8%以上,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占人员总数的35%以上。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百千万”工程,开展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三年行动,力争“十四五”末50%以上乡村医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基层诊疗量占比达65%以上。支持和规范社会办医。吸引长三角知名医疗机构来歙县合作办医、设立分支机构、选派名医坐诊,共建“医联体”。
实施新安医学振兴工程。策应中医药“北华佗、南新安”发展,实施新安医学振兴工程,开发新安医学古籍名方,加强中药材产业链建设,努力建设以新安医学为特色的知名医养康养示范区。制定培育引进中医药人才的适应性政策,注重中医临床技术特色骨干人才、中医护理骨干人才、中药特色人才的遴选与培养,培育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到2025年,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达到总数的25%以上。进一步打响“新安名医堂”特色品牌,推进乡镇中医馆建设。深化与长三角知名中医院合作交流,推进中医药保护和传承创新发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
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实施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打造 15 分钟体育生活圈。提升健康教育、慢病管理和残疾康复服务质量,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开展健康促进县创建,促进全县人民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推进公共体育资源配置一体化,推动长三角城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互联通道建设,促进健康产业和健康事业区域协同发展。
专栏6 “十四五”医疗领域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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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深入推进健康城镇、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健全县级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传播体系,到2025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28%。 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 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开展体医结合试点工作,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 实施控烟行动。开展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设,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开展12320卫生热线戒烟服务,提升规范化戒烟门诊服务能力。 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心理健康问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深入开展卫生城市、卫生村镇创建。 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 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实施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状况监测,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 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医养结合,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 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团队,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 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强化癌症防治知识宣传,推广有效的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工作模式,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倡导重点人群主动进行肺功能检测,预防疾病发生发展。 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通过饮食控制和科学运动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加强健康管理。 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强化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 |
第五节 聚焦老有所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积极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扩大优质服务供给。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模式,统筹推进养老设施规划建设,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型养老服务,基本形成覆盖全县的医养融合服务网络,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新建小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比重,推动老旧小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达标,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深入推进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增加社区嵌入式小微型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建立城乡养老机构结对共建机制,推进县城优质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拓展延伸。发展养老服务联合体,支持老年人根据健康状况在居家、社区、机构间接续养老。发展互助型养老服务,推广“老年公寓+养老服务” “物业服务+养老服务”等模式。到2025年,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55%;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乡镇的覆盖率总体达到60%;普惠型养老机构占比70%以上。
提升养老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建设1所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落实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序衔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以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推动符合要求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逐步提高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标准。
大力推广智慧养老。实施智慧养老建设示范工程,推广应用“虚拟养老院”模式。积极开发适老生活用品市场,加快发展老年功能代偿产品市场,大力发展银色经济。深入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
打造老年友好环境。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健全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体系,完善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加强老年大学建设,提升老年生活品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推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改造,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和涉老设施场所无障碍化率达100%。
专栏7 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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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工程。推进养老设施规划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养老床位数力争达到每千名老人48张,床位总数达到5232张以上;日间照料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70%的以上农村;加快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发展智慧养老社区。 |
第六节 聚焦住有所居,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增强住房保障能力、优化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县城发展质量,更好地满足居民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和安全需要。
强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城镇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对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持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严格规范保障性住房投资运营和准入退出机制。到2025年基本实现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申请对象应保尽保。
全面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应与城市更新、产业转型升级结合。加快有序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摸清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底数,建立项目储备库,区分轻重缓急,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重点改造完善小区养老服务用房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医疗、托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力争到2025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及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
深化农村危房改造。合理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和标准,重点补助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其他脱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和农村低保边缘户。落实建设基本要求,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完善档案管理,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通过农民自筹、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与社会参与等措施,力争到2025年做到农村危房全面清零。积极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要求,全面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推进基础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和农房立面改造等,沿线连片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驿站和风景长廊,分类提升村庄风貌。
专栏8“十四五”时期住房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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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机构,提升住房保障管理人员素质,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全县住房保障基础信息管理平台,促进住房保障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信息发布制度。 住房保障对象认定工程。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持续排查低收入群体住房情况,发现一危户改一户,做到动态清零,高标准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 智慧社区工程。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智慧社区建设覆盖率达90%以上。 |
第七节 聚焦弱有所扶,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
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工作的管理体制、 运行机制和保障体系,加强对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关 爱和保护,确保权利公平并更多分享发展成果。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 助体系,构建综合救助格局,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 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推行“互联网+社会救助”。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实现精准救助。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及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提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水平和安置照料能力。加大临时救助和城镇职工解困脱困帮扶力度,提升财政兜底保障水平,提高困难群体和经济薄弱乡镇居民生活水平。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保障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强面向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巩固殡葬改革成果,谋划建设殡仪馆和城市公益性公墓,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和提档升级,不断提升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发展慈善事业。
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施妇女发展纲要,明显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受教育程度、经济地位、参政比例、社会福利水平等,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等犯罪行为。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健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程,按照《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责,会同相关单位,进一步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成长环境,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倡导家庭收养、寄养,帮助孤儿尽可能回归家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升级,拓展机构服务功能。
健全残疾人福利综合保障体系。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面运行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不断完善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大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和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服务工作。推动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由点向面发展,确保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有序推进。
专栏9 社会救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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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体系工程。拓展提升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扩大困难群众信息收集范围,实现社会救助体系数据交互与共享。建立完善困难群众社会关爱援助体系,促进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困难群众发现、救助工程。 社会福利体系工程。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层督查巡查;推动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由点向面发展;推进慈善服务设施建设。 |
第八节 聚焦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提升军人军属荣誉感
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事业改革创新发展,健全优待体系,丰富优待 内容,拓展优待载体,提高军人军属幸福指数,营造尊崇军 人职业的社会氛围。
加大退役军人安置力度。完善退役军人移交程序,规范退役军人档案审核移交方式,开展“一站式”服务,方便退役军人办理落户、社会保险关系接续、预备役登记等手续。加强安置保障,完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编制保障办法,研究制定优惠措施。对符合条件军队转业干部实行“直通车”式安置办法,重点对象直接安置、专业人才对口安置、特殊人才选调安置、具备资格转任安置,促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人尽其才。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退役军人数据库,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完善军休服务基础设施,优化资源布局,提升军休服务保障水平。
提升抚恤优待服务水平。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优化服务保障有效供给,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保障力度,提高定期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加大重残重病退役军人保障力度。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助、一对一帮扶、志愿服务等形式改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生活条件。建立开展“爱心送进光荣门”“爱心献功臣、服务送上门”等品牌活动,重点关爱帮扶退役军人和其优抚对象中的失能半失能、精神病、失独、高龄等特殊困难群体。拓宽社会援助渠道,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参与、方式多元、渠道多样的帮扶救助体系。
专栏10 “十四五”时期双拥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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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分批次对全县所有烈士纪念设施进行维护升级改造。争创安徽省和黄山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推动烈士纪念设施与红色旅游经典线路、国防教育基地建设深度融合发展。 退役军人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成“一库、两平台”退役军人信息系统,为退役军人提供智能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 |
第九节 聚焦文旅体服务保障,深入推进文旅体融合发展
紧扣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和休闲文体需求,以设施 提升、服务提质为抓手,丰富多元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展 示徽州文化精彩,促进公共文体服务从保障型向高品质转变。
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文化场馆布局建设,规划新建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美术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做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实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攻坚做强”工程。加大对基层支持力度,巩固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村史馆、乡贤馆,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98%。要充分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应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质量,用科技创新助推乡村文化振兴。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平台,整合各有关部门公共文化设施、队伍和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大文化活动创新、项目创新、载体创新力度,培育多姿多彩的文化活动形态,确保文化活动更好满足群众需求。推出贴近群众生活的文化活动,把“群众演、群众看、群众乐”的文化舞台搭到群众家门口。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的需要。探索开展“自下而上、以需定供”的互动式、菜单式服务,实现文化产品定制化配送与运营,推动文化服务供给与群众文化需求精准对接。
推动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与文化旅游廊道建设、杭黄毗邻区块(淳安、歙县)生态文化旅游合作先行区等战略机遇,全面贯彻“全域旅游、文旅融合”等新型文化旅游发展理念,围绕“一城(徽州古城)一江(新安江百里大画廊)”的总体空间布局,加快构建“四极两廊、一体四区、内外联动、全域共进”的歙县“十四五”旅游发展新格局。提升以徽州古城、牌坊群·鲍家花园为核心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发展水平,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积极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新安江山水画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县域)等。结合省文旅厅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全域旅游“四级联建”和乡村旅游“十百千”创建。积极谋划创建旅游主题展馆、旅游度假区、网红旅游景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旅游业品牌。
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充分利用体育场馆、公园绿地、校舍操场、社区空置场所等,扩展公共体育设施场所。加快各类体育设施网络的完善和综合利用,推动学校等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全县性群众体育活动不少于15项次;提高城乡居民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全县体育人口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县达到《国民体质监测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的城乡居民(除在校学生)人数比例为90%,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为25%;按照全县总人口0.4%的比例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支持、协助、指导举办好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妇女、职工等各类人群体育活动,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体育赛事。
专栏11 “十四五”“文旅体”产业融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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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旅游。依托歙县丰厚的文化遗存、非遗、名人、家训和传统民俗等文化资源,挖掘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融入现代信息技术,通过集中展陈、文艺创作等手段,提升文化产业与旅游的融合度。重点推出“街区类文化旅游产品”、“节庆类文化旅游产品”、“场馆类文化旅游产品”、“演艺类文化旅游产品”等。 文化+体育。将文化与体育相结合,通过体育赛事去展现城市文化,用城市的优秀文化去升华体育赛事。持续办好黄山 ·歙县新安江山水画廊国际马拉松赛事,重点培育和开发体育健身娱乐、体育竞赛表演等文体结合项目。 旅游+体育。推动体育休闲运动与旅游融合,重点以徽州古城、新安江为核心打造一批旅游休闲和康体运动廊道体系。重点推出新安江百里大画廊、石潭、坡山、紫金山、环桃源农业综合体等精品线路。争创中国体育旅游精品目的地、中国体育旅游精品赛事。 旅游+康养。利用歙县优质生态、中药材基地、新安医学等资源优势,打造高品质的中医药养生、避暑养生、天然氧吧、森林氧吧等绿色康养旅游产品,形成“养性、养生”康养旅游新模式。 |
第五章 协同推动长三角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机遇,突出“融杭接沪”,加快公共服务制度接轨,促进民生共享,提升全县人民在一体化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一节 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
加快公共服务和市场体系标准衔接统一,积极向长三角中心区标准看齐。加快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积极推动县域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通长三角地区门诊异地就医结算,提高异地就医便利性。推进长三角社会保障一体化发展,不断拓展社会保障合作领域,探索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设居民服务“一卡通”,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推进社会保险异地办理,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异地居住人员数据交换和比对,推进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合作。探索建立联合招聘机制,打造长三角公共创业联盟。实现长三角地区国 家综合档案馆异地查档在线出证。深化数据互通共享、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第二节 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提高教育医疗合作发展水平。建立我县与长三角城市群间教育、医疗机构之间的长效合作机制,积极发展医联体、教育联盟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展远程医疗、教育、文化服务,推动医师、教师异地挂职,发挥优势服务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建设基础教育师资培训交流平台、实现区域间健康医疗大数据共建共享,加强异地就医信息系统建设,扩大直接结算范围,积极研究探索急诊和部分门诊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可行性。
深化旅游合作,统筹利用旅游资源。推动旅游市场和服务一体化发展。依托我县境内丰富的旅游资源,徽州古城、新安江山水画廊等与长江、沿海、域内知名河流、名湖、名山、名城等特色资源融合,共同打造一批具有高品质的休闲度假旅游区和世界闻名的东方度假胜地。联合开展旅游主题推广活动,推出杭黄国际黄金旅游线等精品线路和特色产品。依托高铁网络和站点,推出“高铁+景区门票”、“高铁+酒店”等快捷旅游线路和产品,依托浙皖闽赣(衢黄南饶)“联盟花园”合作共建平台,加强与周边省市合作,形成一体化发展格局;依托新媒体及网红传播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与长三角区域文旅产业深度合作。整合区域内红色旅游资源,开发互联互通的红色旅游线路。建设旅游信息库,建立假日旅游、旅游景区大客流预警等信息联合发布机制。探索推出“畅游长三角”、“惠民一卡通”、“旅游护照”等产品,改善游客旅游体验。
推进养老区域合作。长三角地区城市的人口老龄化快于全国平均水平,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区域之一,养老需求还远未得到满足,存在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对于我县来说,通过政策引导,主动承接长三角养老产业转移,通过引进康复辅具设备、康养器械、养老产品“智”造等类型企业入驻当地,支持培育孵化养老产业链。同时,加强与长三角省市养老从业培训的合作,提升养老服务形象。发挥生态、中医药等资源优势,主动与沪苏浙养老投资性和服务型企业共建智慧养老应用示范基地,加快我县康养小镇等建设,打造长三角重要的健康养生基地。
第三节 共建公平包容社会环境
推进高质量平安长三角建设。坚持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加强创新和协作,建立更加完备、更加便捷、更加有效的政法系统区域合作协调发展新机制,逐步形成“政策措施共商、平台载体共建、风险隐患共防、突出问题共治、政法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为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公正高效的法治保障。创新完善协调联动合作的区域平安建设体系,拓展社会治理合作范围、建立跨区域社会组织队伍、打造政法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共同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区域法治环境。
共同打造诚信长三角。推动诚信记录共享共用,健全诚信制度,建立重点领域跨区域联合奖惩机制,不断提升各类主体的诚信感受度。加强信用建设区域合作,优化区域整体信用环境。聚焦公共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全域旅游、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领域,实行失信行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互动、惩戒措施路径互通的跨区域信用联合惩戒制度。建设长三角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交换共享。推动信用服务领域供给侧改革,培育一批专业化、特色化信用骨干服务机构,打造一批区域性信用服务产业基地。
第六章 保障措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推进公共服务发 展各个阶段、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强化规划实施保障,确 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第一节 加强要素资源供给
健全财政保障机制,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的资金和资源聚焦于保民生重点领域,加强农村地区和基层一线公共服务资金运转保障。推动公共财政支出规模与公共服务覆盖的人口规模基本匹配。加强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文化旅游体育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服务队伍的专业化人才比例。充分借鉴长三角城市公共服务人才培养经验,进一步探索长三角公共服务人才资源交流共享机制。落实公共服务用地保障,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优先解决公共设施紧缺地区的用地问题。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数字政府建设,建立基于大数据的资源配置和决策平台,推进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全覆盖。
第二节 健全机制强化领导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关于做好“十四五”规划工作的总体要求,从本地战略发展的高度精心谋划“十四五”公共服务建设。建立健全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建构门类齐全、职能清晰、及时准确、方便全职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优化服务流程,提高质量效率,确保党的全面领导、全域统筹、服务全县民众。
第三节 整体推进系统落实
突出重点人群、重点任务、重点环节,深化重点改革,实施重点工程,做好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各项工作。确保公共服务经费投入优先增长,细化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加强项目支撑,制定以项目实施推动事业发展的专项行动计划。确保各领域各项目的重要指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务求实效。
第四节 科学监管综合考评
建立健全适应公共服务新发展需要的监管考评体系,统一监管考评标准,细化考评监管措施和考评办法。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项目条件审核,提高投资实际效益。强化监督考核的系统性,加强事前审核,事中事后监督,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发挥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诚信制度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达标提质的考核和评价,并及时依法公示公开考核和评价情况,充分发挥考核监督的惩戒和导向作用。
第五节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介和融媒体平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力宣传各项公共服务政策法规,大力宣传我县各类公共服务的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先进人物,推动全社会全人群学习科学的公共服务知识,树立正确的公共服务理念,掌握有效的公共服务方法,不断提升社会大众公共服务的政策知晓度和政策运用水平,建设法治、平安、健康、幸福,美好的歙县公共服务新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