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林(垦殖、园艺)场,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贵溪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2010-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22日
贵溪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
(2010~2020年)
为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升我市义务教育水平,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市决定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结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内涵发展、规范发展、均衡发展为重点,结合校舍新建、改扩建、迁建、维修改造及布局调整等工作,集中力量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长期保留小学、初中学校建设的标准化,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实现新的发展和提高,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为实现我市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实现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标准化。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科学合理,校舍建设达到标准,校园环境规范整洁,设施设备基本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办学水平明显提升。
2.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规范化。通过科学规划和规范建设,促使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办学、规范管理,促进全市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3.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均衡化。通过布局调整、优化师资、改善条件,加大薄弱学校建设力度,努力缩小城镇间、校际间的办学水平差距,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实现义务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通过规范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实施新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等,促进义务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义务教育的需求。
(二)阶段目标
到2015年,重点建设部分市直属学校和8个乡(镇)的学校,力争全市40%的学校基本实现标准化;
到2017年,重点建设5个乡(镇)的学校和部分市直属学校,力争全市70%的学校基本实现标准化;
到2019年,重点建设5个乡(镇)和部分市直的学校,力争全市所有义务阶段学校基本实现标准化;
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三、基本要求
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要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行政区划调整和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安排、逐年推进”的原则,使长期保留的小学、初中建设达到标准化。同时,坚持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并重,力求做到硬件从严,符合标准,软件从优,凸现特色和亮点,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1.学校布局。根据《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划(2010~2020年)》,突出抓好布局调整,尤其是重点加强农村初中和中心学校及需要长期保留的村小建设。通过调整和改造,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使中小学校规模适度,办学效益明显提高。
2.学校规模。农村小学办学规模 6个班以上,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城区小学和镇中心学校规模12个班以上,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乡镇初中规模10个班以上,一般初中规模不少于10个班,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
3.校舍建设。教学、行政、办公、师生生活及其配套用房,具有能够满足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所必需的活动场地和基本条件。生均校园占地面积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要基本符合规定,班班有普通教室,学生人人有标准课桌凳;有满足师生生活和教学需要的办公用房、餐厅、学生公寓等生活用房;运动场地基本达标;实验室、仪器室、器材室、图书室、阅览室等活动场地和基本条件全面达标。
4.设施设备。小学和初中都要配置必要的教学仪器、实验设备、文体器材、电教设备、图书音像资料、信息技术设备等。初级中学要按标准配备计算机教室和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及成套教学光盘;学校计算机拥有量生机比逐步达到初中24 :1,小学30 :1 ,基本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城区初中、镇中心初中和中心学校建成校园网,实现班班通。
5.机构与队伍建设。学校的机构设置符合上级文件规定,领导班子及教辅后勤人员符合编制、学历、职称以及继续教育等有关要求。按照学科专业化的要求和有关规定标准核定学校编制,根据国家课程计划和编制数确定各学科专任教师的岗位及其数量,按岗位进行教师聘任制改革。逐步提高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新补充的教师,小学一般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一般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队伍的职称、普通话测试水平、计算机操作水平以及继续教育等方面达到要求。
6.学校管理。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教职工业务考核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教师聘任制度、校务公开制度、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学生流失报告制度和动员流失学生复学责任制度。依法办学,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学校的各项管理,包括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德育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学籍管理等,有人员、有职责、有制度、有考核、有奖惩,做到规范有序、民主科学,有特色、有创新。
7.教育教学。学校工作应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中心,面向全体学生,关注个性差异,尊重学生人格,培养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全开齐课程,达到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新课程改革,重视体育和德育工作,建立校本教研制度,积极推进教师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认真落实综合实践课和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合理安排学生课余时间。重视班主任工作,加强学校、家庭、社会的联系,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建立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学生入学率、毕业率、辍学率均达到或控制在规定的比例。
8.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具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学校的校训、校歌、校徽、校标等设计能够体现学校特点和教育理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认真开展艺术、体育、科技活动,每学年组织体育运动会和各种形式的艺术节、科技节及读书、读报、演讲等活动。校园达到绿化、美化、净化。有条件的学校在校园内开辟绿化小景区、小种植园、小养殖园。注重校园人文环境建设,利用板报、橱窗、走廊、墙壁、雕塑、地面、建筑物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媒介,教育、引导学生健康发展。
四、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科学合理配套义务教育资源的需要;是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巩固危房改造成果,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需要;是加快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载体,是创建教育强市的基础工程。
2.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以政府为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全面运作。
3.认真调研,科学规划。我市加强规划的前期研究,将中小学危房改造、布局调整、寄宿制学校建设等项目工程与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作有机结合。对标准化学校建设有关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投资效益等,进行评估和论证,按照省、鹰潭市确定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的目标,依据《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划(2010~2020年)》,根据“科学规划,协调发展;聚集资源,优化布局;规范办学,注重效益;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需要出发”的原则,制定今后一个时期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的具体规划进度。
4.统一要求,加强管理。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要坚持“以县为主”,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投资、统一建设”,分类分期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同时,按照省定标准,校舍、场地、办学设施、课桌凳以及电化教育、教学仪器、信息技术、图书、美术、音乐、体育、卫生等设施设备,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装备或更新换代,并实行规范化管理执行统一标准,实现办学条件的基本均衡。新建学校、改扩建学校要按照规定标准实施;由于历史原因、受周边发展空间限制场地较小无法扩展的学校,要在学校校容校貌、教学设施设备、信息化条件、音体美器材及图书资料等项目上达到标准化要求。
5.多方筹措,落实经费。依据我市实际,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所需经费进行测算,为此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要认真使用好国家和省、鹰潭市下拨的校舍维修改造、学校建设等专项资金,使其在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调整县级财政支出结构,按年度将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的资金需求列入财政预算,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学校标准化建设。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兴学育人的积极性,积极发挥乡(镇)、村在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中的有力作用。
6.加强教师管理,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是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各项措施中的头等重要大事。合理核定教师编制,建立教师编制补充长效机制。要加强师德教育,规范教师教学行为。要强化教师培训,把教师适应新课程的能力作为师资培养、培训的重点,开展以培训全体教师为目标、骨干教师为重点的继续教育,开展计算机等现代教育基本技能训练。要加强县域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建立县域内教师合理流动制度。实行县域内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学科教师流动教学、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服务期等制度,加大城乡教育对口支援力度,强化对农村教师的培训,使校与校之间师资力量基本均衡。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优化干部教师队伍的有效机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7.加强督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定期对市直属学校、各乡(镇)学校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每年评估考核一次,并将考核评估结果进行通报。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认真组织并确保我市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按期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