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水土保持公报
概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北京市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北京市水务局组织编制了2023年《北京市水土保持公报》,现予以公布。
北京市总面积16.410平方公里,全市划分为1.085条小流域,其中山区小流域576条,平原区小流域509条。在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北京市属于北方土石山区,其中昌平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区和延庆区属于燕山山地丘陵水源涵养生态维护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和房山区属于太行山东部山地丘陵水源涵养保土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海淀区、通州区、顺义区及大兴区属于京津冀城市群人居环境维护农田防护区。
2023年,北京市继续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监测成果表明,北京市水土流失总面积1.788.69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0.90%,土壤侵蚀类型为水力侵蚀。其中,轻度侵蚀、中度侵蚀、强烈侵蚀、极强烈侵蚀面积分别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99.119%、0.735%、0.142%、0.004%。与2022年相比,北京市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108.21平方公里,减幅5.70%。
2023年,北京市进一步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全市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方案)497个,涉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0.70万公顷;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1,855万元;完成81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084次,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60起。
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要求,以水源保护为中心,强化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系统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地表地下协同修复水生态,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复苏河湖生态环境。2023年,北京市在7条小流域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治理面积60.83平方公里,继续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监管。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等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共同推进预防保护工作。
2023年通过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新增各项治理措施保持土壤0.74万吨,涵养水源量19.51万立方米;各类建设项目积极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共计7.87万吨;北京市现有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和水土保持示范工程运行状况良好,科普宣传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三个工程被认定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水土保持工作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保护了首都饮用水源,维护了河库健康生命,促进了首都生态文明建设。
经过多年持续治理,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23·7”特大暴雨灾害中,切实发挥了减小径流、滞洪缓洪、保水保土、控制泥沙等基础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