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公报
[水土保持方案 - 水保公报]
发表于:2024-12-06 16: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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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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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述
2021年全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统筹治理,落实监管措施,加强动态监测,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供了基础保障。
2021年,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全区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7987.5平方公里,其中新修梯田及坝地124.6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1608.0平方公里、经济林30.7平方公里、种草765.5平方公里、封禁治理2567.4平方公里、其他措施2891.3平方公里。截至2021年底全区累计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59591.9平方公里。
2021年不断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管工作。全区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202个,涉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13.09平方公里;对1261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开展了3期覆盖全区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共解译4410个疑似扰动图斑,核查认定并查处违法违规项目1520个;对4022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62起;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7.18亿元。
2021年持续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据监测,全区共有水土流失面积577633.84平方公里,其中水力侵蚀面积80305.72平方公里,风力侵蚀面积497328.12平方公里。
附件
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公报.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