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省水土保持公报
[水土保持方案 - 水保公报]
发表于:2024-12-06 17: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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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22年辽宁省水土保持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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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依据 2022 年辽宁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等资料,辽宁省水利厅编制了 2022年辽宁省水土保持公报,现予以公布。
辽宁省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兴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水利、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全省水土流失面积 34675.83 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 23.42%。与 2021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 777.72 平方公里,减幅 2.19%,水土保持率由 2021年的 76.06% 提高到 2022 年的 76.58%,提高了 0.52%。
全省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 2139 平方公里,其中水利部门完成 677平方公里,农业农村部门完成 1000 平方公里,自然资源部门完成 44平方公里,林草部门完成 418 平方公里。
全省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2058个,涉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97.47 平方公里;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735 个。
水土保持规划实施评估和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序完成。辽宁省完成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省级自评工作,并形成《辽宁省 2022年度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省级自评报告》。开展市县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评工作,并将考评结果印发各市人民政府。
附件
2022年辽宁省水土保持公报.pdf 【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