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恩施州水土保持公报
综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恩施州 2021 年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基础工作和重要水土保持事件等情况公告如下:
2021 年恩施州水土保持公报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2021年湖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数据成果、《恩施州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 年)》、2021年恩施州水土保持监测站点数据和2021年恩施州各县市统计的水土保持基础资料等。
恩施州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地处鄂、湘、渝三省(市)交汇处,国土总面积24060.26平方公里,东西宽约220千米,南北长约260千米。地跨东经108°23′~110°38′,北纬29°07′~31°24′,西连重庆市黔江区,北邻重庆市万州区,南面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接壤,东北端连神农架林区,东面与宜昌市相邻;下辖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共8个县(市)。
2021年湖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显示,恩施州水土保持率为70.68%,全州现有水土流失面积7053.92 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9.32%,土壤侵蚀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按侵蚀强度划分,轻度侵蚀面积5385.39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757.50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 434.85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394.53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81.65平方公里。
2021年,恩施州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304.28 平方公里,其中:新建坡改梯493.00公顷,水土保持林2110.00公顷,经果林1301.00公顷,种草11.00公顷,封禁治理11269.00公顷,其它措施15244.00 公顷。
2021年,水利部门实施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主要有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8.03平方公里,治理措施主要为:坡改梯 77.23公顷、水土保持林1.09公顷、经果林55.01公顷、封禁治理3437.48公顷、其它232.17公顷,建设小型蓄水保土工程9处。
2021年,恩施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29个,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240.28公顷,设计拦挡弃渣1957.95万立方米,计划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150141.03万元。恩施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15个,并对其中11个项目进行了验收报备核查。全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建的 306 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684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下达整改意见276份;下达限期补办手续、限期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项目74个;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2033.58万元。
2021年,共开展 3 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共提取下发扰动图斑307个,涉及项目188个,经现场复核认定合规项目114个,认定并查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超出防治责任范围”等违法违规项目74个。恩施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落实水利部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对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单位及有关技术服务单位的信用监管,全州有1 个建设单位被列入水土保持“黑名单”,8个建设单位被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并在网上对相关名单进行了公开。
2021年,恩施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街道、集镇、学校等地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水土保持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 16590 份,在电视台、水利网站等宣传报道17次,张贴宣传标语112条,合计宣传对象 71700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