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水土保持公报
综述
2020年,恩施市水利系统深入贯彻“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围绕“安全、洁净、生态、优美、为民”的恩施水利发展目标,按照水利部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部署,全面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水土流失监测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等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年度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恩施市 2020年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及其效益、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主要事件等情况公告如下:
恩施市国土面积3967.30平方公里,全市划分为6个水土保持分区。在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恩施市属于西南紫色土区。在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中,恩施市属于鄂西南武陵山地水源涵养保土区。
根据2020年湖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数据成果,恩施市水土流失面积为1032.28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6.02%。其中轻度侵蚀面积为411.50平方公里,中度侵蚀面积为306.02平方公里,强烈侵蚀面积为174.04平方公里,极强烈侵蚀面积为131.31平方公里,剧烈侵蚀面积为9.41平方公里。
2020年,恩施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3.21平方公里。各项工程共计完成石坎坡改梯19.30公顷,田间道路1634米,截排水沟2953米,蓄水池8座,沉沙池11座,沟道治理 2363米,封山育林1706.07公顷,人工造林192.51公顷,人工种草14.32公顷,其他389.27公顷。
2020年,恩施市进一步强化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市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1个。其中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6 个,恩施市水利局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5个。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217.03公顷。通过“双随机”检查、重大项目专项检查及日常跟踪检查等方式,结合遥感手段,实现在建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全年共开展了51次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对40个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