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宜昌市水土保持公报
综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省市县级水土保持监测公告大纲》要求,现将宜昌市2022年水土保持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宜昌市水土保持公报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湖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宜昌市雨情监测、水土保持监测点观测成果和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统计年报等。
2022年,宜昌市水土流失面积为3729.27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7.57%,土壤侵蚀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其中轻度、中度、强烈、极强烈、剧烈侵蚀面积分别为2639.58平方公里、554.92平方公里、387.50平方公里、134.94平方公里、12.33平方公里。与2021年相比,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减少69.10平方公里,减幅1.82%;全市水土保持率为82.43%,增幅0.32%。
2022年,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和湖泊、农业农村、林业和园林等部门通过实施一系列水土保持项目,合力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宜昌市全口径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9.93平方公里,其中梯田24.47平方公里,水土保持林1.73平方公里,经济林0.74平方公里,种草4.64平方公里,封禁治理157.92平方公里,其它措施20.43平方公里。
2022年,宜昌市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44个,其中市级15个,县(市、区)级429个,涉及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5195.55公顷,设计拦挡弃渣1687.90万立方米,水土保持总投资21.92亿元。全市共对558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对248个项目下达了限期补办手续、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意见书;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项目4起;接收154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全年共开展三批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共涉及扰动图斑485个,其中水利部下发图斑240个,省级两次共下发图斑245个,认定并查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超出防治责任范围”等违法违规项目182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