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宜昌市夷陵区水土保持公报
综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湖北省市县级水土保持监测公告大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宜昌市夷陵区2022年的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基础工作、重要水土保持事件等综合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夷陵区水土保持公报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湖北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夷陵区雨情监测、水土保持监测点观测成果和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统计年报等。
2022年,夷陵区水土流失面积为858.83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面积的25.12%。其中轻度流失面积689.40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80.28%;中度流失面积71.47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8.32%;强烈流失面积67.08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7.81%;极强烈流失面积29.93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3.48%;剧烈流失面积0.95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0.11%。与2021年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少11.56平方公里,减幅1.35%。
2022年,夷陵区全口径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8.40平方公里,其中梯田2.63平方公里,水土保持林0.40平方公里,种草0.01平方公里,封禁治理45.36平方公里
2022年,全区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5个,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46.5公顷,水土保持总投资16821.75万元,设计拦挡弃渣454.43万立方米。2022年,宜昌市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对辖区内的生产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了96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其中现场调查31次、其他方式检查65次;下达了整改意见13份,下达了限期补办手续、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意见书1份,立案查处水土流失违法案件1起,接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24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206.89万元:
2022年,宜昌市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共开展了3批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对水利部下发的26处和省厅下发的2批次18处疑似违法违规图斑进行现场复核,认定违法违规项目14个,下发了整改通知,建设单位均已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工作。
2022年,宜昌市夷陵区水利和湖泊局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载体,通过门户网站及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形式的水土保持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发表水土保持宣传报道10余篇,制作宣传标语14条,宣传对象达10万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