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钢轧制工序金属粉尘改善项目主要污染物及产污环节分析
1. 主要污染物及产污环节分析
1.1 废气污染物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内磨机除尘设备和危废暂存间。内磨机除尘设备主要负责收集和处理修磨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危废暂存间则用于暂存危险废物并处理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
1.1.1 内磨机除尘设备
内磨机除尘设备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可知,“干式预处理件-打磨”工艺的产污系数为2.19千克/吨·原料。本项目原8台内外磨机打磨钢管量为10000t/a,新增16台内磨机打磨钢管量为20000t/a,工作时间均为7000h/a。经计算,修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总量为65.7t/a,其中原8台内外磨机产生21.9t/a,新增16台内磨机产生43.8t/a。废气收集效率为80%,袋式除尘效率为90%,经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1.752t/a和3.5t/a,无组织排放量为13.14t/a。
1.1.2 危废暂存间
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硫酸雾及臭气浓度。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挥发系数取值0.01%,年产生量为0.07t/a。破损电池在暂存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按电解液总量的1%计算,年产生量约为6×10^-5t。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量显著减少,其中非甲烷总烃为1.097t/a,甲苯为0.36t/a,二甲苯为1.08t/a,硫酸雾为4.8×10^-5t。
1.2 废水污染物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洁废水,年产生量为9m³。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主要污染物包括CODcr、SS、NH3-N、pH及石油类,处理后浓度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限值,因此不设置废水排放口及废水监测计划。
1.3 噪声污染物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危废间风机和内磨厂袋式除尘器。危废间风机噪声声功率级为80dB(A),内磨厂袋式除尘器噪声声功率级为90dB(A)。通过采取消声、设备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布局噪声源与厂界距离,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1.3.1 噪声源强及距离
| 序号 | 声源名称 | 数量/台 | 空间相对位置/m (X, Y, Z) | 声功率级/dB (A) | 声源控制措施 | 运行时段 |
|---|---|---|---|---|---|---|
| 1 | 危废间风机 | 6 | 21, 49, 80 | 80 | 消声、设备减振 | 24小时持续运行 |
| 2 | 内磨厂袋式除尘器 | 1套 | 137, 86, 0 | 90 | 设备减振、消声 | 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 |
1.3.2 噪声影响及达标分析
项目运行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通过噪声预测模式计算,厂界噪声贡献值均低于标准限值,满足噪声排放要求。
1.4 固体废物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灰、废活性炭、废拖布抹布等。除尘灰主要成分为金属铁,可送烧结配料系统自行利用;废活性炭、废拖布抹布等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处理方式及去向详见下表:
| 序号 | 固体废物名称 | 危险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代码 | 产生量/(t/a) | 产生工序/装置 | 形态 | 主要成分 | 有害成分 | 危险特性 | 污染防治措施 |
|---|---|---|---|---|---|---|---|---|---|---|
| 1 | 除尘灰 | / | / | 37.87 | 脉冲除尘器 | 固态 | 金属铁 | / | / | 送烧结配料系统自行利用 |
| 2 | 废活性炭 | HW49 | 900-039-49 | 25.716 | 活性炭吸附箱 | 固态 | 活性炭 | 非甲烷总烃 | T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3 | 废拖布抹布 | HW49 | 900-041-49 | 0.05 | 地面清理 | 固态 | 毒性物质 | 毒性物质 | T/In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表中仅列出部分主要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处理方式类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