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地质灾害区域强制
解危搬迁补充规定
为加快推进城关区地质灾害区域解危搬迁工作,切实维护搬迁避让群众正当权益,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
定如下补充规定:
一、搬迁过渡费标准及发放
纳入城关区地质灾害区域解危搬迁范围内的,确定临时过渡费标准按照1600元/月/户执行,对于登记在册的低保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给予临时过渡费上浮20%政策补助。
二、搬家费标准及发放
同意解危搬迁的住户,在签订《产权置换协议》后,一次性给予每户4000元搬家费。
三、奖励政策及发放
对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产权置换协议》、搬离交房的,给予每户1至5万元奖励,具体奖励标准,按照解危搬迁区域划定、一事一议原则,由城关区城建项目政务服务协调领导小组会议最终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