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办规〔 2025 〕 3 号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武夷山市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武夷山市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 6 月 13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武夷山市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南平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优化消费环境,进一步扩大 “ 迎宾客引人流 促消费促发展 ” 效应,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做旺文体旅消费
1. 持续推进全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流量转化。 ( 1 )开展线上线下 “ 四季茶事 ” 旅游产品推介,推出吃住行游购娱重点项目及特色主理人,打造半米茶席、文创市集等新场景。( 2 )在线下产业联动上,对武夷山商家及新媒体从业者进行培训,提高从业者的线上获客能力和线下服务品质,承接流量转化。( 3 )用好 2.5 天带薪休假制度,推出 “ 武夷山 2 晚 3 日体验游 ” 产品。( 4 )丰富业态体验, 6 月推出飞越福建球幕影院、茶园 T 台秀,提升海亮五夫研学基地; 7 月常态化推出皮筏艇夜游崇阳溪项目,低空旅游及国防教育基地; 9 月完成茶园会议中心打造; 10 月前完成传奇武夷数字沉浸式剧场提升。 2025 年力争实现接待旅游总人数比增19% 、旅游总花费比增 22% 。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局、茶产业发展中心、工信商务局、五夫镇、武旅集团、三茶集团)
2. 推出系列优惠政策。 ( 1 )实行 2025 年主景区全年免门票政策。( 2 )针对中高考生,推出武夷山主景区观光车 10 元 / 人、《月映武夷》免费观演等优惠政策。( 3 )即日起至 8 月 31 日,针对在校和应届毕业大学生,推出《印象大红袍》《月映武夷》观演五折优惠、武夷山主景区观光车 10 元 / 人及住宿体验产品优惠等。( 4 )针对统一组织的 30 人以上工会疗休养群体,实行《月映武夷》观演五折优惠。( 5 )针对亲子、银发群体,推出 6 周岁(含 6 周岁)以下或身高 1.2 米(含 1.2 米)以下的儿童实行观光车票免票;身高在 1.2-1.5 米的儿童实行观光车票半票; 65 周岁(含 65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凭身份证)观光车票半票等优惠。( 6 )针对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竹筏停排以及印象大红袍停演等情况,推行竹筏票、印象大红袍票等价改签月映武夷观演政策。( 7 )针对各旅行社、研学机构等组织研学团队到我市开展研学活动,购买观光车票进入主景区,实行每满 10 送 1 优惠政策(适用于带队教师、教官、医生、工作人员免门票和观光车票),需提前向景区股份公司报备。 (责任单位:武旅集团、市文体旅局、总工会、教育局)
3. 大力拓展入境市场。 ( 1 )开展 240 小时过境免签国际旅游达人 “ 厦门—武夷山 ” 联程线路踩线活动,发布厦门—武夷山、成都—武夷山等过境免签精品线路。优化酒店、餐饮、景区等公共消费场所外语标识、国际化货币支付系统等综合服务。( 2 )实行入境旅游(含港澳台)奖励,对旅行社招徕接待境外游客(含港澳台),通过购买主景区观光车票进入主景区,单团人数达 16 人以上的,在武夷山住宿 1 晚的给予 20 元 / 人奖励,住 2 晚的给予 50元 / 人奖励,住 3 晚的给予 80 元 / 人奖励。( 3 ) 6 月底前韩国旅行社分公司在武夷山完成组建挂牌; 9 月开通首尔直飞武夷山包机;10 月在台北成立大武夷旅游推广中心,在日本东京签证服务中心设立 “ 大武夷 ” 旅游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局、工信商务局、武旅集团、财政局、台办)
4. 实行过夜奖励。 组织单团人数达到 30 人(含)以上的,通过购买观光车票进入主景区,且在武夷山住宿不少于 1 晚的,给予 10 元 / 人奖励。 (责任单位 : 市文体旅局、公安局、财政局、武旅集团)
5. 支持开展节庆会议活动。 招引市域外群体到我市开展各类主题节庆、会议活动,且在市内住宿不少于 1 晚的,给予以下鼓励政策:( 1 )人数达 30 人(含)以上千人以下的,按 30 元 / 人给予奖励。( 2 )单团千人以上的,一次性给予 6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 : 市文体旅局、财政局)
6. 支持举办体育赛事活动。 ( 1 )对参赛人数 300 人以上国际级体育赛事,且在武夷山住宿不少于 1 晚的,予以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台胞参赛人数达 50 人以上的,追加奖励 2 万元。( 2 )对参赛选手 500 人以上国家级体育赛事,在武夷山住宿不少于 1晚,予以 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台胞参赛人数达 80 人以上的,追加奖励 3 万元。( 3 )对参赛选手 300 人以上省级及区域级体育赛事,在武夷山住宿不少于 1 晚,予以 6 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台胞参赛人数达 50 人以上的,追加奖励 2 万元。( 4 )参赛选手 1万人以上,在武夷山住宿不少于 1 晚,予以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台胞参赛人数在 300 人以上的,追加奖励 10 万元。( 5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项目 / 单位)、体育旅游精品项目、体育消费试点,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6 )对省台办认定的 “ 省级台湾青年实习实训基地 ” ,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 7 )对新认定的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项目 / 单位)、体育旅游精品项目、体育消费试点,一次性奖励 5 万元。 2025 年举办 50 场以上体育赛事(活动),其中省级以上赛事活动 15 场以上,重点打造武夷山马拉松、大武夷超级山径赛等 2 项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武夷山桥牌公开赛、高尔夫公开赛、闽台两岸跆拳道交流赛等 3项有全国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新建 1 个多功能运动场、 8 个社区(村)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 : 市文体旅局、财政局、台办)
7. 支持文艺演出事业发展。 对招引市域外群体到我市举办单场规模达到 300 人以上文化艺术赛事、文艺展演活动的,在武夷山住宿不少于 1 晚,按每人 30 元给予奖补,单项活动奖励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其中台胞文艺表演者按每人 60 元给予奖补。 2025 年,举办文艺活动 20 场以上。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局、财政局、台办)
8. 鼓励文创产品开发。 支持各类文创市场主体研发具有武夷山文化特色的文创产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与知名品牌研发系列武夷山主题联名产品,单款产品年销售额达 500 万元的,按年销售额的 2% 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获得的奖励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支持各非遗项目常态化入驻景区、景点、街区。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局、财政局)
9. 做好 “ 影视 + 旅游 ” 文章。 对以武夷山为主题内容创作、在福建申报立项,入选武夷山重点支持的影视作品项目,其中,( 1 )孵化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补助。( 2 )剧本创作阶段,按时长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3 )在爱奇艺、腾讯、芒果 TV 、优酷、抖音、快手、西瓜视频、哔哩哔哩等国内重要网络平台立项的,按投资额 10 %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4 )影视剧组进驻武夷山取景拍摄,在我市开机连续拍摄超过 5天的,且取景带有武夷山市标志性建筑或者景点的,取景地为公共设施的给予免除拍摄场地费等相关费用,影视剧组人员在武夷山拍摄期间住宿房间每天不低于 10 间的,给予住宿每间补贴 60元、伙食每人每天补贴 40 元,每个剧组补贴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 5 )影视企业引进影视剧组、影视资源,在武夷山实际拍摄周期累计超过 5 天的,给予每天 1000 元奖励,每部剧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中:奖励的 70% 为资金补助, 30% 为消费补助。 (责任单位:市文体旅局、财政局)
10. 支持民宿改造提升。 针对民宿按照 “ 武夷茗宿 ” 标准装修优化,且符合《南平民宿旧房装修补贴方案》相关要求的,经市文体旅局按标准验收审核,每个民宿补贴金额不超过 6 万元,本次补贴金额总计 600 万元。 〔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文体旅局、各乡镇(街道) 〕
二、做热房地产消费
11. 发放购房补贴。 对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在我市购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并网签备案的个人发放购房补贴,补贴总金额为 1000 万元。补贴标准为:( 1 )非住宅新建商品房(单套面积在 60 平方米以下的,含 60 平方米)的,每套可申请购房补贴 1 万元;购买非住宅新建商品房(单套面积在 60 平方米以上的, 150 平方米以下的,含 150 平方米)的,每套可申请购房补贴 2 万元;购买非住宅新建商品房(单套面积在150 平方米以上的),每套可申请购房补贴 3 万元。( 2 )购买新建住宅的每平方米补贴 200 元。( 3 )军人军属(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并网签备案的,可享受每平方米 300 元的购房补贴,该补贴可与普惠补贴同时享受,持有退役军人优待证、消防救援证件的可参照执行。( 4 ) 2021 年 6月 26 日后生育三孩的家庭购房的,可在上述补贴的同时申请 1 万元的生育奖励购房补贴,政策期限相同。每种用途申请补贴的均只能申请一套(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健局、公安局、财政局)
12. 推进车位销售。 优化地下车位土地出让金缴纳政策,提高车位办证率。在依法保障小区业主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允许开发企业在本小区公告一个月后,向非小区业主销售车位。同时,对于产权车位销售参照住宅标准,每平方米发放 200 元补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财政局)
13. 扩大共有产权房政策适用范围。 将产权车位、商业营业用房等现房,或已批预售、风险可控的期房纳入共有产权房政策范围。力争到 2025 年底,全市累计完成 “ 共有产权房 ” 认购 1000 套。(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武建集团)
14. 加快存量房盘活。 积极利用专项债、房票等资金,采用多模式收购开发企业存量房产,用作保障房。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财政局、生态创业园区、武建集团)
15. 推进老旧住宅更新。 2025 年完成 4 个小区 1200 户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落实老旧住宅电梯以旧换新政策,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补贴申报工作。鼓励老旧商品住房、房改房、集资房(四层以上)加装电梯,每套电梯补助 3 万元。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崇安街道、新丰街道、武夷街道)
16. 购房入学照顾政策。 在武夷山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安置房)的购房业主,凭预告抵押证明材料或房产契税税票证明原件,其适龄子女视为城区户籍人口享有就近入学的权利,入学政策按最后一个批次执行。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住建局)
17. 推出购房水电优惠政策。 外地户籍购买武夷山市商业房地产用于居住的,符合 “ 一户一表 ” 安装条件和建设标准的,住户可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不动产权证等证件,申请按住宅标准缴纳水电费用。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
18. 执行契税优惠政策。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 140 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 1% 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 140 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 140 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 1% 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 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 2% 的税率征收契税。 (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住建局 )
19. 提供外地购房托管服务。 对外地购房人的房屋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国有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政府背书托管服务。 (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执法局 )
20. 推出外地购房人高尔夫练球优惠政策。 外地户籍人口在我市购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并网签备案的,凭不动产权中心出具的有效证件,可享受在太伟高尔夫球场免费练球待遇(需提前预约,限购房本人,每次限 100 粒球,有效期 1 年)。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文体旅局、住建局)
21. 支持购房团购激励。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楼盘现有营销策略的基础上,针对团购客户给予额外价格优惠。 (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
三、做活商贸业消费
22. 释放院校经济活力。 深度挖掘武夷学院、武夷山职业学院周边消费潜力,聚焦文化创意、电商直播、教育培训等特色产业,引入文创工作室、直播电商等优质项目。打造美食夜市、周末创意集市等多元消费场景,满足学生对个性化消费的需求。举办校园消费节、文创展销会等活动,推动 “ 吃住行游购娱 ” 多业态融合,构建充满活力的校园特色商业街区,全面激发区域消费动能。 (责任单位:市工信商务局)
23. 推进地域特色餐饮。 借势福建电视台 “ 武夷五宴 ” 宣传热度,深度挖掘本地美食文化。依托城区特色商业街区的集群效应与度假区旧街夜市的烟火氛围,发放餐饮消费券,全年开展八闽美食嘉年华等系列美食促销活动 6 场以上,拉动餐饮消费增长 10% 以上。积极引进台湾岛内美食落户武夷山,对岛内商户到武夷山开展餐饮经营的,市财政给予台胞每月 500 元的住房补贴,补贴的最高期限为 2 年。 (责任单位:市工信商务局、台办)
24. 促进商贸业发展。 依托国际茶叶交易中心,每月开展 1 次涉茶相关展销促销活动。借助武夷会展中心举办的商贸展会,以及发挥武夷山宝龙商业综合体多元业态和特色商业场景优势,联合商户开展汽车、家电、家装、 3C 数码等全品类以旧换新补贴。同时,利用乡镇圩日人流集中的特点,下沉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各乡镇(街道)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农产品展销活动。支持电商直播促销活动,对电商直播和短视频促销活动进行奖励补贴。聚焦消费群体和产品类型,针对性的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推动 5G 网络覆盖核心商圈, 2025 年新建 5G 基站 60 个。积极布局公共充电桩,力争 2025 年底前实现公共充电设施 “ 乡乡全覆盖 ” 。 〔 责任单位:市工信商务局、发改科技局、三茶集团、三大运营商、各乡镇(街道) 〕
25. 支持发展地摊经济。 在不扰民、不妨碍交通的前提下,支持开办临时占道小市场,引导流动商贩规范经营,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利用自己的场地外摆促销,满足市场和群众需求。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工信商务局)
26. 推进首发首店经济。 在我市投资经营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贸业知名品牌门店,最高给予 5 万元奖励。台湾知名品牌落户武夷山的,追加 2 万元的奖励。各类商业运营场所通过场地租金、宣传费用减免等方式,支持品牌门店落地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每引进 1 家最高给予 1 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商务局、台办)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明确任务举措与具体目标,加大对重点消费领域的政策支持力度;要统筹用好各级相关财政资金,支持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要加强对各类提振消费政策、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宣传推广一批成效突出的创新示范案例。
本政策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符合多项奖补政策的,按最高奖补金额给于奖励。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除文件内容另行规定外,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