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建政办规〔2025〕7 号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宁县水稻制种大县
2025 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福建省建宁县水稻制种大县2025 年度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建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6 月10 日(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建宁县水稻制种大县2025 年度实施方案
2025 年是实施“十四五”制种大县奖励政策的收官之年,是种业振兴行动“五年见成效”的关键阶段,为推动我县种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依据《福建省建宁县水稻制种大县发展规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结合我县种业发展实际,特制定2025 年度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1 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种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重点提升现代种业“数字化、机械化、高优化、组织化”水平,深化与种业龙头企业战略合作,促进现代种业生产要素聚集,健全现代化管理体系,优化发展环境,着力培育种业新质生产力,以种业振兴促乡村振兴,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 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为导向,尊重企业意愿和市场规律,以企业发展需求、产业做强需要为依据,着力强化服务保障。
(二)加快补齐短板。 立足建宁县水稻制繁种资源禀赋,围绕全产业链发展,聚集各类生产要素,推进“延链补链强链”行动,整体提升水稻制种产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三)多方筹措资本。 充分发挥中央资金撬动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谋划争取各类财政资金,撬动更多社会金融资本投入,保障建设资金来源。
(四)规范资金使用。 制种大县奖励资金全部用于制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制种监管、新品种科技试验示范、仪器设备购置等制种产业发展相关支出,不得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不得搞劳民伤财、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不得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购置补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其他财政投资项目重复。
(五)严格绩效考核。 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管理和绩效考评机制,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监管机制,把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实现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正向可追踪、逆向可追责。
三、主要建设内容
围绕《规划》的目标任务,补齐短板、弱项,2025 年度计划新(续)建项目8 个,总投资6200 万元,其中:制种大县奖励资金5000 万元、社会资金1200 万元。具体项目安排如下。
项目1:水稻种子供应链创新中心项目(续建)
建设内容: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本年度仅安排中央奖励资金。
资金来源:总投资600 万元,全部为2025 年中央奖励资金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
实施主体:中种集团福建农嘉种业有限公司
项目2:种子质量检测能力升级项目(续建)
建设内容:建立和制定内部审核相关文件和程序,开展实验室设备校准、管理体系审核,进行资质扩项、复评审、转基因成分检测、真实性检测等培训及实际操作,并取得资质认定,完成水稻为主的320 个样品的纯度、常规三项、转基因和真实性检测。
资金来源:总投资100 万元,全部为2025 年中央奖励资金
建设地点:现代农业产业园
实施主体:农业产业园管委会、禾众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3:2025 年度种业合作组织提升项目
建设内容:支持乡(镇)、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农机库(棚)、水稻智能化育秧大棚,促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生产。开展杂交水稻制种基地村企合作“整村推进”行动,对制种基地村企合作共建示范片面积在500 亩以上的,按实际落实的制种面积,给予村级组织每亩30 元的资金补助,每个示范片补助资金不超过6 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基础设施维修、管护和基地管理支出。
资金来源:总投资450 万元,其中:2025 年中央奖励资金400万元,实施主体自筹50 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实施主体:各乡(镇)、村、新型经营主体
项目4:2025 年度种子加工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支持乡(镇)、村、新型经营主体购置种子生产、烘干、加工等设备,新建、改造种子烘干加工棚、仓储库或服务站。对购买未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但又必须采购的种子生产、烘干、加工设备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补助,全面提升建宁制种基地的种子生产和加工能力。
资金来源:总投资1950 万元,其中:2025 年中央奖励资金1500 万元,实施主体自筹450 万元
建设地点:各乡(镇)
实施主体:各乡(镇)、村、新型经营主体
项目5:先正达集团中国种子立体库和亲本库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种子立体库(二期)18000 立方米、亲本库2400 立方米,配套自动计量大包装秤、复式精选机、拆包机、液压叉车等生产加工线辅助设备。
资金来源:总投资1350 万元,全部为2025 年中央奖励资金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
实施主体:中种集团福建农嘉种业有限公司
项目6:建宁县种子产业互联网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内容:建设“建宁有种”大数据服务平台及手机APP“粮生宝”,完善提升建宁种业数据底座、种业金融保险服务、农资在线交易服务、种子生产过程服务、种子生产订单服务管理、农机社会化服务和聚焦种业市场前沿服务等系统,提升建宁种业产业数字化水平,延伸现代种业产业链。
资金来源:总投资400 万元,全部为2025 年中央奖励资金
建设地点:现代农业产业园
实施主体:禾众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7:材料鉴定评价和育种基地项目
建设内容:对耕地进行标准化试验基地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改土培肥,修建排洪(水)沟、灌排渠、田间路及附属建筑物,配套完善杀虫灯、试验所需设施设备等,为种业企业品种选育、性能鉴定、亲本观察、新品种展示提供良好条件。
资金来源:总投资350 万元,全部为2025 年中央奖励资金
建设地点:溪口镇半元村
实施主体:溪口镇人民政府
项目8:福建华谷高科有限公司加工仓储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新建种子仓库3000 平方米、冷库4500 立方米,配套消防、道路硬化等设施;购置小包装、托盘、输送机、叉车等设备。
资金来源:总投资1000 万元,其中:2025 年中央奖励资金300 万元,实施主体自筹700 万元
建设地点:濉溪镇工业路7 号
实施主体:福建华谷高科有限公司附表
福建省建宁县水稻制种大县2025 年度建设项目一览表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项目建设
由建宁县制种大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研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分解部门职责任务,协调、督促、检查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监管;农业产业园管委会为项目业务主管单位,提供项目技术指导、监督、检查、进度汇总上报等服务,负责组织项目评审、批复及县级验收等工作。在项目建设期间,每月定期召开项目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协调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提出下阶段工作意见和措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二)强化资金管理,开展绩效自评
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财建〔2018〕413 号)有关规定,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严格按照拨付程序、年度项目投资计划、合同拨付资金。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完善中央财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闽财建〔2018〕64 号)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年度制种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按时上报绩效自评报告。
(三)强化考评考核,坚持问责追责
将落实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工作列入县对乡(镇)年度工作考评,农业产业园管委会要加强督查力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指导乡(镇)抓好落实,对工作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由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奖励资金监管和巡查审计,确保建设项目落地、资金运行安全,涉嫌违规使用项目资金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强化项目管理,依法公开信息
各项目均应单独建立档案,各参建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项目档案应能反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竣工后应将各类档案资料分类、分项装订成册,为验收检查、绩效考评提供依据。在建宁县政府人民网及时公开项目申报、建设对象、验收结果、资金补助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福建省建宁县水稻制种大县2025 年度项目调整方案附件
福建省建宁县水稻制种大县
2025 年度项目调整方案
新一轮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出台后,建宁县委托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院编制了《福建省建宁县水稻制种大县发展规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实施五大工程15个项目,总投资3.22 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5 亿元)。2021 年以来,建宁县认真落实好制种大县奖励政策,扎实推进各年度项目落地,累计完成投资2.83 亿元,基地建设和企业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2025 年,是实施本轮《规划》的收官之年,为全面完成《规划》的总体目标、任务,根据2021 以来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结合中种集团福建农嘉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种农嘉”)申请及我县现代种业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的实际需要,拟对《规划》中应于2025 年实施的部分项目进行调整(详见附表),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减少项目
近几年,建宁县逐年加大对制种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力度,中种农嘉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建宁现有制种基地农田基础设施基本能满足其亲本繁育、品种展示、制种生产等需要。为充分发挥中央资金的投资效益,避免重复投资建设,特申请取消以下3 个县企合作共建项目。
1.先正达制种核心基地项目。 按《规划》,中央投资1500万元,2021 年度已安排中央资金300 万元,2025 年应安排中央资金1200 万元。根据中种农嘉申请,取消原计划继续由中种农嘉实施的先正达制种核心基地建设项目,减少中央资金1200 万元。
2.核心种源亲本繁育基地项目。 按《规划》,中央投资750万元,2023 年度已安排中央资金300 元,2025 年应安排中央资金450 万元。根据中种农嘉申请,取消原计划由中种农嘉实施的核心种源亲本繁育基地项目,减少中央资金450 万元。
3.新品种新技术展示示范基地项目。 按《规划》,中央投资600 万元,2021 年和2022 年共安排中央资金400 万元,2025 年应安排中央资金200 万元。根据中种农嘉申请,取消原计划由中种农嘉实施的新品种新技术展示示范基地项目,减少中央资金200 万元。
以上项目减少中央资金1850 万元,该资金将统筹安排用于新增项目。
二、增加项目
1.先正达集团中国种子立体库和亲本库建设项目。 中种农嘉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和现行生产经营状况,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延伸种业产业链,要求在水稻种子供应链创新中心新建种子亲本库2400 立方米,扩建立体库18000 立方米,配套自动计量大包装秤、复式精选机、拆包机、液压叉车等生产加工线辅助设备。拟安排中央资金1350 万元。
2.建宁县种子产业互联网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为适应建宁县现代种业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需要,计划对建宁县种子产业互联网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完善提升建宁种业数据底座、种业金融保险服务、农资在线交易服务、种子生产过程服务、种子生产订单服务管理、农机社会化服务和聚焦种业市场前沿服务等系统。全面提升建宁种业产业数字化水平,降本增效,延伸现代种业产业链。拟安排中央资金400 万元。
3.福建华谷高科有限公司加工仓储建设项目。 福建华谷高科有限公司是2020 年“三明稻种大会”招引企业,与建宁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于2020 年9 月正式落地建宁,注册资金3600 万,主要从事农作物种子科研、生产、经营,重点致力于中国超级稻泰米化的联合技术攻关,是一家研发型种业企业,截至目前,已有审定国审品种20 个,省审品种3 个,2022年10 月取得福建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B 证),2024年6 月取得E 证(种子进出口证)。华谷高科还整合了大型米厂、香米专业销售商新成立“华谷粮仓”,以稻促种、以种稳粮,推进“种稻粮”一体;2025 年,拟申领全国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A 证),同时,还计划在新三板上市,现已着手上市前期有关工作。华谷高科目前的主要短板是加工仓储能力不足,迫切需要提升其种子加工仓储能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种子仓库3000 平方米、冷库4500 立方米,配套消防、道路硬化等设施;购置小包装、托盘、输送机、叉车等设备。计划投资1000万元,拟安排中央资金300 万元。
以上项目增加中央资金2050 万元。
三、资金调整项目
1.种子加工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按《规划》,中央投资2500万元,2021-2024 年已安排中央资金2470 万元,2025 年应安排中央资金30 万元。经调查,目前我县溪源乡、客坊乡尚未建设种子区域服务站,种子烘干主要依赖改造后的烤烟房或需运往其他乡(镇)的种子区域服务站烘干,烘干成本相对更高,也给当地制种户带来较多不便;黄埠乡、濉溪镇、里心镇虽各建有区域服务站1 个,但仍无法满足当地种子烘干需求,迫切要求再新建种子区域服务站;此外,经调查摸底及乡(镇)、新型经营主体自主申报,部分乡(镇)、村,本地种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对建设种子加工、仓储库及种子生产、烘干、加工设备还有较大需求,并要求给予适当补助。因此,根据实际需求,2025 年拟安排中央资金1500 万元。该项目比《规划》中央投资增加1470 万元。
2.材料鉴定评价和育种基地项目。 按《规划》,中央投资150万元,根据种业企业品种选育、性能鉴定、亲本观察、新品种展示实际需要,2025 年拟安排中央资金350 万元。该项目比《规划》中央投资增加200 万元。
3.科研创新激励项目。 按《规划》,中央投资1200 万元,2021和2022 年共安排中央资金200 万元,2025 年应安排中央资金1000 万元。根据上级精神,取消品种选育后补助奖励激励政策,因此,根据实际需求,2025 年无需再安排中央资金。该项目比《规划》中央投资减少1000 万元。
4.种业合作组织提升项目。 按《规划》,中央投资1000 万元,2021-2024 年已安排550 万元,2025 年应安排中央资金450万元。经调查摸底,根据实际需要,2025 年拟安排中央资金400万元。该项目比《规划》中央投资减少50 万元。
5.建宁水稻种子产业研究院项目。 按《规划》,中央投资500万元,2024 年已安排370 万元,2025 年应安排中央资金130 万元。经调查摸底,根据实际需要,2025 年无需再安排中央资金。该项目比《规划》中央投资减少130 万元。
6.种业品牌培育项目。 按《规划》,中央投资600 万元,2022、2024 年已各安排100 万元,2025 年应安排400 万元。根据实际需要及支出情况,2025 年无需再安排中央资金。该项目比《规划》中央投资减少400 万元。
7.其他费用。 按《规划》,中央投资400 万元,2021 年已安排110 万元,2025 年应安排中央资金290 万元。经调查摸底,根据实际需要,2025 年无需再安排中央资金。该项目比《规划》中央投资减少290 万元。
以上项目减少中央资金200 万元,该资金将统筹安排用于新增项目。
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