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宁县森林资源“四库”联动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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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政办规〔2025〕3 号

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宁县森林资源 “四库”联动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周宁县森林资源“四库”联动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4 月27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周宁县森林资源 “ 四库 ” 联动综合开发项目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林业改革与发展,破解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之间的矛盾,不断提升森林质量,丰富产业业态,提高产业效益,加快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助力乡村振兴开创新局面。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规规〔2025〕1 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发〔2024〕2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9 号)、《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森林“四库”建设发挥森林“宝库”作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及《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三库+碳库”重要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为目标,以“生态得保护、林农得利益”为重点,坚持生态优先、兼顾效益,推动社会、经济、生态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实施森林资源“四库”联动综合开发,通过赎买、租赁、股份合作等改革措施,有序开展森林资源流转,大力推动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开展多元化林业资源开发,进一步优化树种组成、林分结构,提高林农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解决生态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更好联动,努力实现生态美和百姓富有机统一。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科学培育、生态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推动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持续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林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资源流转原则

遵循“合法、自愿、公开、平等、诚信”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充分尊重林农意愿,由林农自主选择合作模式,具体包括:赎买、租赁、有林地股份合作、无林地股份合作。

(三)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赎买原则

1.起源优先,即人工林优先赎买。

2.树种优先,即马尾松、杉木等针叶树纯林优先赎买,其次为针阔混交林、阔叶林。

3.权属优先,即个私、合作经营等非集体权属的林木优先赎买,其次为集体权属的林木。

四、赎买对象、条件和方式

(一)赎买对象。 全县范围内未享受过中央财政补助的人工林均可列为赎买对象,作为储备林项目工程实施对象,其中,在县域重点生态区位内的商品林可依据上级安排逐步调整为生态公益林。

(二)赎买条件。 赎买地块应当权属明晰、无纠纷,依法取得林权类不动产权证;最小连片面积30 亩(可联户)以上。

(三)赎买方式。 采用协议方式进行赎买。

五、工作机制

依托农村生产要素流转融资平台,由具有林业生产经营能力的企业通过企业化经营管理运营增值,将个人或集体分散、零碎的林地、林木资源集中流转,开展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造、花卉苗木种植,实施林下经济、笋竹产业、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碳汇开发、林业配套基础设施及乡村振兴等项目,推动森林资源变资产变资金,推动森林增绿、林农增收、集体增财、林场发展,实现林农、村财、企业、政府、社会多方得利。

六、建设内容

周宁县森林资源“四库”联动综合开发项目涉及周宁县9 个乡镇,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森林资源流转,营造林活动及相关配套活动等。具体内容如下:①持续推进全县林权证办理。②计划通过森林资源流转,用于人工林栽培和现有林改造;经济林栽培主要栽培树种有油茶、锥栗等。③林下经济种植,主要种植品种有铁皮石斛、金线莲、黄精、草珊瑚等,林下经济种植地点主要选择在林分中土质疏松透气、排水保水性能较好的荫凉地块;花卉产业,主要做强做优做大兰花、百合、多肉植物、杜鹃花等特色优势的“一县一业”花卉产业群。④笋竹产业主要包括竹林经营和配套设施建设,笋竹的精深加工;招引高值化、高利用率的项目或行业企业,生产“以竹代塑”“以竹代钢”系列产品,提高竹材综合利用率。⑤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景观提升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⑥“三库”生态文明实践学习基地融合红色、林旅、植物园等项目。⑦开发林业碳汇试点项目。

七、运营方式及合作模式

(一)运营方式

本项目系经营性项目,采用市场化运行方式,由具有林业生产经营能力的企业实施,实施的企业为本项目业主,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项目收入包括木材、林下经济、笋竹产业、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碳汇开发等产品的收入。

(二)合作模式

1.赎买模式:适用于急需资金、无经营意愿的林权权利人,可以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经营权流转,获得收益。

2.租赁模式:适用于无林地经营意愿的林权权利人,可以将林地经营权进行租赁,获得收益。

3.有林地(中龄林)股份合作模式: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合作的林木蓄积量进行调查评估,并以此为基数作为保底收益,委托项目实施企业经营管理,双方根据主伐年龄的剩余经营年限,按照约定的分成比例每年预分红,主伐再分红。

4.无林地(采伐迹地)股份合作模式:以林地经营权入股,由项目实施企业负责经营管理,运营资金投入,采取保底收益,逐年预分红,主伐时按照约定比例扣除保底收益进行再分红。

八、实施流程

(一)宣传动员。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将森林资源“四库”联动综合开发项目、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做法让群众知晓,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使项目工作向着健康、有序、规范的方向发展。

(二)申请受理。 凡有意向的林权权利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林权类不动产权证等资料向所在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属村集体的,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属乡(镇)集体(乡镇林场)的,须经乡(镇)班子会研究决定同意。

(三)资源整合。 乡镇根据林权权利人申请意向以及林地林木资源情况整合林地林木资源包,汇总上报县项目实施主体审核。

(四)资产评估。 周宁县森林资源“四库”联动综合开发项目实施主体审核符合流转条件的林地林木资源。由具有森林资产评估和林业调查规划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拟实施项目的林地状况调查,并出具《森林资源调查情况报告》,调查内容包括林区所在地、大班、小班、面积、地类、树种、起源、树种组成、龄组、蓄积量等,同时,对上述涉及林木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五)签订协议。 由森林资源“四库”联动综合开发项目实施企业与林权权利人签订合作协议(签订合作协议前应出具产权清晰、真实有效的林权类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权属证明)。

(六)林权变更。 合作协议签订后,涉及林权变更的林权权利人配合项目实施企业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及时申请办理林权类不动产权证变更登记。

(七)股权办理。 选择股份合作模式的,森林资源“四库”联动综合开发项目实施企业根据合作经营的保底收益总额度,以户为单位,为林农办理并发放股权证。

(八)经营管理。 森林资源“四库”联动综合开发项目实施企业根据林木林地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经营,结合实际策划项目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编制可研并经发改备案审批。

(九)收益分配。 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方根据合作协议进行收益分配,实现项目共建、生态共治、利益共享、多方共赢。

其中,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需按上级相关工作流程实施。

九、资金筹集和管理

森林资源“四库”联动综合开发项目实施企业作为本项目运营机构,负责项目资金筹措、项目策划、工程建设,在项目进入运营期后负责完成本项目经营管理工作。本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森林资源流转、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造、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笋竹产业、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碳汇开发、林业配套基础设施及乡村振兴项目等建设的支出。

林木所有权和林地经营权流转等工作由各乡镇指导、协调村集体与村民遵循“合法、自愿、公开、平等、诚信”原则进行。相关转让、流转费用的支付进度和比例以实施企业与林权权利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引领。 成立周宁县森林资源“四库”联动综合开发项目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指导、监督项目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媒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普及项目的意义、流程等。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在森林资源流转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 年,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的,或与上级新出台法律法规政策不一致的,则按上级规定执行。本方案由周宁县林业局负责解释说明。

附件:1.周宁县森林资源“四库”联动综合开发项目工

作专班及职责分工

2.周宁县林权证办理情况表

3.周宁县竹林资源分布表

4.周宁县森林资源“四库”联动综合开发项目实

施流程图附件1

周宁县森林资源“四库”联动综合开发项目

工作专班及职责分工

为更好完成周宁县森林资源“四库”联动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周宁县森林资源“四库”联动综合开发项目工作专班并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专班

组 长:陈东越 县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陈文忠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傅佳明 县政府总值班室主任

黄川铭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旅局局长、

景区管委会主任

肖传生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司法局局长

徐耕耘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局长人选

凌良定 县财政局局长

邱常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宏勇 县住建局局长

李圣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瑞宝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阮孙富 县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张若珊 县审计局局长

郑仙铃 县林业局局长

苏孝兴 周宁生态环境局局长

周端林 周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张伟钦 周宁县综合协调和普惠金融服务

中心副主任

郑笑飞 狮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承昌 咸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兆江 浦源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昌陵 纯池镇人民政府镇长

郑江忠 李墩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天鑫 礼门乡人民政府乡长

唐何毅 七步镇人民政府镇长

郑定国 玛坑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传滔 泗桥乡人民政府乡长提名人选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我县森林资源“四库”联动综合开发项目和日常工作,办公室挂靠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郑仙铃兼任,副主任由张伟钦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县政府办、林业局、财政局、发改局、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国资中心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专班成员随工作变更而相应调整,不再另行发文。工作任务完成后,工作专班自然撤销。

二、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县政府办:负责在合作期内协调各个参与部门的职能工作。

2.县林业局:负责指导各乡(镇)梳理可开发利用的林业资源,对林业生产经营项目进行技术指导。

3.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和可研等报告的批复工作,协调、会同本项目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联合评审。

4.县财政局:根据本项目相关工作需要,统筹协调有关资金,做好保障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5.县国资服务中心:在项目立项备案中予以支持。

6.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各乡(镇)林权类不动产权的登记、变更与纠错工作。

7.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审计、司法、交通、住建、文旅等职能部门作为本项目前期工作的参与单位,参与本项目相关的实施方案以及其他文件的联审工作。

8.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辖区内林业资源确权工作、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林权流转等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林权纠纷(含林权人诉求)工作。

附件2

周宁县林权证办理情况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附件3

周宁县竹林资源分布情况表

附件4

周宁县森林资源“四库”联动综合开发项目

实施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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