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家装厨卫“焕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明民规〔2025〕1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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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民政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商务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件

明民规〔 2025 〕 1 号

三明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

家装厨卫“焕新”居家适老化改造

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改局、商务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5 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闽发改规〔 2025 〕 1 号),切实做好三明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落实工作,特制定《 2025 年三明市家装厨卫“焕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民政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商务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 3 月 12 日

2025 年三明市家装厨卫“焕新”居家

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商务部等 6 部门关于做好 2025 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 2025 〕 29 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 2025 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闽发改规〔 2025 〕 1 号)、《福建省商务厅等 6 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 2025 年支持家装厨卫 “ 焕新 ”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 2025 〕 4 号),现就我市 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标任务

活动方案印发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依托中国银联“云闪付”平台开放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功能专区,围绕 “ 地面和门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厨房设备改造、物理环境改造、智能辅助产品、装修改造 ”等七类补贴范围,为消费者购置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提供补贴,《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清单目录》(附件 1 ),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以后续平台实时发布的信息为准,打造 “ 消费升级 + 适老改造 + 数字支付 ” 一体化服务模式,提升居家安全性和便利性。商家根据要求提交材料、申请补贴,按申领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在三明市购置补贴范围内适老化设备及产品的居家或生活、工作、旅游的消费者。

(二)补贴标准。 购置《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清单》内的物品和材料,按单件购置核定补贴,补贴标准不高于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不含安装费、人工费)的30% ,对单人购买的适老化产品合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 2 万元。已经享受过其他以旧换新补贴的物品和材料,消费者可从高享受,不得重复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改造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

三、补贴流程

(一)补贴平台。 根据省商务厅公开征选结果,依托中国银联“云闪付”平台设置居家适老化“焕新”活动补贴发放功能模块。凡在“云闪付”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在参与的供货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的适老化设备及产品,通过最新版“云闪付”线上领券,享受“立购立减”。本次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线下核销需打开手机 GPS 定位功能,并允许云闪付 APP 获取位置权限,仅限定在三明市的消费者参与。平台功能的具体上线时间,以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补贴方式。 个人消费者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专区进行实名认证,领取消费补贴资格,在参与商户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商品,在支付环节按补贴标准享受“立购立减”。

(三)发货时间。 销售企业完成送货上门或消费者自提产品后视为交易完成。送货或提货时间原则上应在下单后 30 天内,最迟不得超过 2026 年 1 月 15 日。商品收货地址应在福建省内,装修改造类房屋地址应在三明市辖区范围内。

(四)发票要求。 享受线下补贴方式的必须开具三明市辖区范围内销售发票。产品开票金额扣除各类企业优惠和安装费,包含政府补贴金额,发票抬头为个人消费者,票面要体现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和享受政府补贴金额等信息,由商家注明未享受过其他以旧换新补贴并盖章。发票应在消费者下单付款后尽快开具,最迟不得超过 2025 年 12 月 31 日。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清单中改造类(厨房改造和卫生间改造)需由施工方单位统一开具发票。

(五)退货处理。 参与商家要建立退换货台账,使用补贴结算的订单如发生退货退款或撤销交易,补贴资金已拨付到参与商家的,商家应当在收到退货发生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退回至当地财政指定账户。

四、参与商家确定

(一)商家报名。 适老化“焕新”销售经营主体自愿向各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市、区)按照“布局合理、风险可控”原则,认真合理评估研判,确定参与活动商家,并向社会公布和及时更新参与活动的商家名单。

(二)参与商家要求。 参与商家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 依法登记注册、从事本细则适用适老化 “ 焕新 ” 销售的经营主体,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 愿意与银联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核销等工作,采取先行垫资结算方式。

3. 收支账目清晰,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具有进销存管理,能按要求提供补贴实施期间相关台账资料。

4. 承诺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及时上传有关资料,严格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 ; 承诺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5. 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承诺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不虚标价格、变相涨价,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伪造冒用能效水效标识,不强制捆绑、搭售等,并向属地民政部门出具承诺书,如有上述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6. 承诺活动期间按照民政部门要求制作和张贴相关宣传资料;承诺公开商品价格标价牌,标明政府补贴优惠等信息;承诺按要求提供活动期间产品销售及以旧换新有关情况。

7. 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补贴规则,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8. 适老化 “ 焕新 ” 销售经营主体自愿向各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各地区要合理确定、及时更新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名单,不得以销售额、垫资能力等为由限制经营主体参与,要一视同仁支持经营主体,并向社会公布名单。

五、资金来源和管理

(一)资金来源。 补贴政策资金由中央与省级、市县按照85%、10%、5%比例分别承担。除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外,其余资金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

(二)资金监管。 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属地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审核工作。活动期结束后,市民政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对补贴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清算。

(三)商品管理。 各地要组织参与补贴活动的经营主体实施产品销售价格公开承诺。对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 “ 先涨价后补贴 ” 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套取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要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鼓励各地将国标 13 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作为补贴商品入库条件。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快激发养老服务消费。各地民政要会同商务部门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和线下渠道发布相关信息,加强宣传发动,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二)明确职责分工。 市民政局 牵头组织开展全市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动态监管。 市商务局负责与全国、省级家装厨卫“焕新”数据监测平台做好对接。 市财政局 负责对补贴资金进行拨付管理。 市住建局 牵头负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确保风险可控前提下,以装修合同为依据实施补贴。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加大质量价格监管,督促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缺陷调查和召回力度,依法查处价格欺诈、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各县(市、区)民政部门配合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筛选合规商家接入平台,发动各方力量做好宣传推广,审核补贴资金,加强监控预警及监督核查。各部门分工合作,督促指导企业规范参与活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严格绩效监管。 各地应加强对居家适老化改造相关方的监管,严防价格虚高,重复享受补贴,保障改造质量,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民政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的监管核查,设置举报电话,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同步进行监管。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接受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即按规定严肃处理,收回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四)强化责任管理。 1. 平台责任。 银联平台的经营主体,应与县(市、区)民政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开展供货商户对接、补贴产品录入、补贴券发放及核销(银联平台)、常态化监测评估、资金核拨等工作,加强数字化平台建设,对补贴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快速发现并立即阻断利用不正当手段骗补、套补等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2. 企业责任。 参与本次政策实施的各供货商家,应当诚信规范经营,不得存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得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任何附加条件。对违反法律法规恶意骗补的,一经查实,即追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此次政策实施的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个人责任。 享受本次政策补贴的个人,应当承诺不得存在任何骗补、套补等违规行为,不得将所取得的政策补贴产品转用于销售牟利用途。如存在骗补、套补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

本文件政策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级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政策实施期间,如补贴资金额度提前使用完毕,将通过在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的方式,提前结束补贴政策。

本细则由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 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清单目录

2. 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补贴对象信息汇总表(商家备

案台账)附件1

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清单目录附件2

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补贴对象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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