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九龙江流域(华安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的通知(华政办规〔2025〕1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5:20
收藏
详情

华政办规〔2025〕1 号

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九龙江

流域(华安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华安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深化九龙江流域(华安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华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 年2 月2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深化九龙江流域(华安段)生态环境

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漳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持续向好,紧紧围绕“源头管控、过程监管、结果验证”的工作原则,坚持统筹协调,打通水生态环境关联性、衍生性环境问题堵点难点,严格对照《关于深化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闽政办〔2024〕35 号),深化九龙江流域(华安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攻坚影响7 个国省控断面和3 个省考小流域断面水质巩固提升的区域性、行业性、结构性问题,确保九龙江流域(华安段)优良水质整体提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 年,九龙江流域(华安段)7 个国省控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Ⅱ类;省考小流域前岭村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福泉、竹溪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到2027 年,九龙江流域(华安段)7 个国省控断面水质均稳定达到Ⅱ类;省考小流域前岭村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福泉、竹溪断面水质力争达到Ⅱ类。2027 年与2023 年相比,县域7 个国省控断面和3 个小流域省考断面水质持续改善,总氮浓度持续下降,总磷浓度分别削减5%、10%以上,流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

到2030 年,九龙江流域(华安段)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华安县九龙江流域全域建成美丽河湖。

二、工作要求

(一)浦南水文站国控断面。 2025 年水质应稳定Ⅱ类,2026年稳定Ⅱ类,2027 年稳定Ⅱ类。具体工作任务为:

1. 强化分区管控,严格生态环境准入,禁止新、扩建造纸、制革、电镀、漂染行业和以排放氨氮、总磷等为主要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统筹推进华安经济开发区及周边镇、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2025 年底前全面完成“污水零直排区”项目建设,加快完成周边镇、村生活污水管网配套建设、修复改造。

2.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严防生猪牛蛙等养殖反弹回潮、死灰复燃。加强鸭、牛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控,对违法养殖户场进行全面清退,对于合法养殖场进行养殖规范化劝导,要求养殖畜禽不入河道,粪污还园还田不入水体。开展养虾、养鱼等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指导水产养殖户科学投料投药、池塘底泥暴晒处理,规范规模化养殖场尾水达标处理排放。

3.持续做好茶果园坡耕地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废弃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与生态修复。

4.加快推进浦西溪水质提升工程建设,力争2025 年2 月投入运行,确保浦西溪水质稳定在Ⅴ类及以上。同时加强银塘溪水质提升站、玉兰溪水质提升站、碧溪水质提升站等日常运行管理,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5.深化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整治。加强河道沿线监督管理,在日常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采取监测、监察联动,夜间与节假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一旦发现有违规工业企业偷排漏排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二)华安利水国控断面。 2025 年水质应稳定Ⅱ类,2026年稳定Ⅱ类,2027 年稳定Ⅱ类。具体工作任务为:

1.全面推进市政污水管网排查,开展错混接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和破损管网修复,提高污水集中收集率。

2.严格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开展流域污染源排查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涉水企业监管,严查涉水企业超标排放、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漏排、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

3.强化水电站用水调节及生态下泄流量监管。督促辖区内水电站严格执行最小生态下泄流量,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

4.加强华安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运营管理,提高水生态系统稳定性。

5.强化畜禽养殖日常监管,依法查处私设暗管、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严防生猪散养反弹回潮、死灰复燃。

(三)杉林省控断面。 2025 年水质应稳定Ⅱ类,2026 年稳定Ⅱ类,2027 年稳定Ⅱ类。具体工作任务为:

1.压实责任,做好河湖库清四乱工作。认真落实各级关于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部署及要求,扎实开展“清四乱”各项工作,就河湖库“四乱”整治、省河长制综合管理平台遥感图斑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并及时落实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河湖库“清四乱”和河道专管员履职尽责的能力。

2.紧盯重点,开展常态化的河道巡查。严格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积极落实镇级河长一周一巡河、河道专管员一天不少于一次巡河的相关规定,确保河长制工作有效开展。同时,镇河长办根据河道专管员每日巡河情况,积极督促河道专管员及时整改巡河问题,并借助民间护河队伍、青年志愿者等力量,开展巡河护河,积极引导更多的群众投身到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中,共同为建设美丽仙都,实现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3.明确目标,全力提升交界断面水质。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仙都镇实际,制定《华安县仙都镇温水溪后板格(新圩镇姓肖上游公路桥)断面水质提升实施方案》,明确交接断面水质目标,同时联合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环保办、镇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开展水质污染面源排查整治,对污水直排、河道内养殖生禽等问题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改。

4.强化宣传,营造保河护水浓厚氛围。仙都镇通过横幅、广播、微信群等各种媒介,多渠道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推送河湖长制、水环境保护等政策信息,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美化河道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温水溪口省控断面。 2025 年水质应稳定Ⅱ类,2026年稳定Ⅱ类,2027 年稳定Ⅱ类。具体工作任务为:

1.加快城镇生活污水提质增效。提升居民生活污水直接处理水平,完善污水收集系统,提高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加强对污水处理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和抽检。

2.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强对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维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3.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督促辖区内各村加强辖区内九龙江河道沿线生猪、牛蛙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控。全面清理华丰镇辖区内牛蛙非法养殖,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一经发现及时清理,防止反弹复养;重点督促温水溪流域上雪村内闽三农养殖场进一步完善污染治理设施,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五)华安黄枣铁路桥省控断面。 2025 年水质应稳定Ⅱ类,2026 年稳定Ⅱ类,2027 年稳定Ⅱ类。具体工作任务为:

1.开展新圩村、黄枣村雨污分流和破损管网巡查和修复,加强消除新增生活污水直排口,有效削减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

2.提高新圩镇区、黄枣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率和污水集中收集率。

3.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加快实施华安县新圩镇宫尾溪、高 墘 溪、方垄底溪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提高水生态系统稳定性。

4.持续加强国控断面上游主要入河口污染整治和管控。

5.严控生猪养殖总量,逐年减少畜禽养殖规模;强化日常监管,依法查处私设暗管、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严防生猪散养反弹回潮、死灰复燃。

(六)高安镇省控断面。 2025 年水质应稳定Ⅱ类,2026 年稳定Ⅱ类,2027 年稳定Ⅱ类。具体工作任务为:

1.加强对高安镇全域生猪养殖加强管理,对禁养区内的养殖户全部实行清栏,加强推进适养区内生猪养殖户实行粪污资源化利用改造。对已经完成的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养殖户,加强监督其设备是否运行。

2.对辖区新建房屋,要求其配套三格化粪池,并接入PPP 污水管网。

3.严格落实河道专管员考核办法及制度,加强对河道专管员队伍建设管理,压实河道专管员的河道监督责任,强化河道排污巡逻、监管,防止反弹。

4.落实辖区内牛蛙养殖整治工作,发现一起依法严肃处理一起。严禁河道养鸭,对永丰溪流域及支流存在的河道养鸭全部转移。

5.加快推进漳州第二饮用水源地永丰溪高安段水环境综合治理修复项目的建设。常态化开展永丰溪水质监测,做到早预测、早治理,确保永丰溪水质保持稳定。

(七)梧营桥省控断面。 2025 年水质应稳定Ⅱ类,2026 年稳定Ⅱ类,2027 年稳定Ⅱ类。具体工作任务为:

1.实施高车乡、高安镇、马坑乡区域联防联控,严厉打击牛蛙养殖、河道养鸭、非法采砂等环境污染问题。

2.加强与南靖县金山镇联系,常态化开展双方交界处联合巡查,打击非法养殖。

3.严格监管水电站的生态下泄流量,对污染严重的河道进行有序清淤。

(八)前岭村桥省考小流域断面。 2025 年水质应稳定Ⅱ类,2026 年稳定Ⅱ类,2027 年稳定Ⅱ类。具体工作任务为:

1.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排查农村黑臭水体,系统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规范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2.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落实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措施,推进养殖畜禽不入河道,粪污还园还田不入水体,全域禁止牛蛙违规养殖。

3.加大农林径流污染整治力度。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并重,聚焦水质较差、群众关切的小流域加大整治力度。推广绿色防控措施,积极推广水旱轮作、水肥一体等绿色种植方式,减少农药使用量,加强农药废弃物回收,鼓励群众、经营主体等种植大户回收农药废弃物。

4.加强断面水环境综合治理。认真做好河岸垃圾、水面漂浮物清理打捞工作,大力推进“污水零排河”,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积极推进山洪沟、安全生态水系等项目建设,认真做好项目后期管护,切实推进水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

(九)竹溪省考小流域断面。 2025 年水质应达到Ⅲ类,2026年巩固Ⅲ类,2027 年力争Ⅱ类。具体工作任务为:

1.完善竹溪沿岸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面排查已建管网运行情况,解决雨污混排、管网破损等问题,提高污水集中收集率。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确保各处理站稳定运营,尾水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入江污染物排放量。

2.加强对禁养区外的现有养殖场的监管,强化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深度处理后的直接外排废水或者资源化利用消纳地的外排尾水超标排污行为。

3.加强对竹溪涉水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企业私设暗管、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

4.严禁沿溪村庄居民往溪里倾倒生活垃圾。打造山清水秀的田园风光,建设生态宜居的人居环境。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小流域综合整治。

(十)福泉省考小流域断面。 2025 年水质应达到Ⅲ类,2026年巩固Ⅲ类,2027 年力争Ⅱ类。具体工作任务为:

1.全面排查福泉断面上游生活污水管网,开展错混接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和破损管网修复,综合实施沟渠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等措施。

2.加强竹溪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水电站综合评估和分类整治,坚决整治水电站开发存在的生态环境破坏突出问题,推动持续完善生态保护措施,提升运行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督管理办法。

3.协调水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项目,围绕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水源地保护等方向,组织做好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相关项目预算内专项资金、专项债、国债等申报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预防、控制、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将九龙江(华安段)及其主要支流的综合治理纳入常态化管理,强化技术帮扶、执法监管和跟踪督导。引导群众建言献策,鼓励群众通过12369 网络平台或12345 投诉电话等渠道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参与氛围。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县、乡两级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严厉打击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华安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

(二)夯实项目载体 。积极谋划新一轮九龙江流域(华安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以铁腕治污的决心,统筹水资源供给、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和水安全保障,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重点策划以争取超长期国债为主、政府专项债和中央、省级预算内资金为辅的综合治理项目,用项目化的形式对全域进行更高标准的系统治理,确保目标的实现。(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华安生态环境局;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

(三)注重结果验证。 将九龙江流域(华安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点内容,纳入乡(镇)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河湖长制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考核结果参与评价乡镇党委、政府工作绩效。对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生态环境治理改善明显的乡(镇)、开发区,优先安排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对污染治理不力、责任不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进展缓慢、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地区,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红黄牌”警示督办等措施,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问责,相关情况抄报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 (责任单位:华安生态环境局、县财政局、水利局(河长办);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