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霞浦县农业农村局 霞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文件 霞浦县财政局 霞浦县商务局
霞发改 规 〔2025〕1 号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霞浦县农业农村局 霞浦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霞浦县财政局 霞浦县商 务局 关于 实现2025 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
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霞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助力全县经济发展,为全年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现将《关于实现2025 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迅速传导落实,抓好政策落地对接兑现,奋力实现2025 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
(此件主动公开)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霞浦县农业农村局
霞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霞浦县财政局
霞浦县商务局
2025 年 2 月 11 日
关于实现2025 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
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抓好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努力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实现良好开局,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释放消费潜能
1.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落实好促消费相关政策,持续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抓住“两节”消费旺季,实施提振消费春季专项行动,力争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跟踪对接国家、省、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最新政策,重点做好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等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推动资金加速直达企业和消费者,充分发挥惠企利民、促进消费的效益。扩大大宗商品消费,推动围绕“全闽乐购”“以旧换新”主题,组织开展家电节、家居焕新季等促消费活动3 场以上,支持限上商超、电商企业开展“福品”购物节、年货节等线上线下促销活动,按活动承办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场活动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单家企业每年申报促销活动补助不超过3 次。用好用足省市个人购车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电池生产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提质餐饮消费,开展八闽美食嘉年华、厨艺大赛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活动给予主办方一定的奖补。发放购物券,持续推动零售市场火起来。〔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工信局、财政局等,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霞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霞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创新推进“小集大”试点。探索开展国有农贸市场、特色美食街区、商贸综合体“小集大”工作,对一季度推动实现“小集大”并纳统的县直单位或乡镇(街道),给予单个项目一次性奖励资金10 万元,首个实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5 万元,作为开展“小集大”工作相关经费。对各乡镇(街道)2025 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综合评定排名前三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 万元、8 万元、5 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等)
3.鼓励商圈经济集聚发展。鼓励楼宇经济、商业综合体发展,围绕重大节庆节点,支持商业综合体、专业园区、限上商贸企业承办主题促销活动,按活动承办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场活动补助最高不超过10 万元;商圈内实现年度纳统数据超过5 亿元、10 亿元、20 亿元的,分别给予运营单位一次性奖励5 万元、10万元、20 万元。支持首店经济。开设首店并纳入统计后,认定为中国首店、福建首店、宁德首店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支持创建特色街区。新建或改造提升的特色商业街区,经验收合格并符合特色商业街要求的,按投资额的50%给予运营单位一次性补助,单个街区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特色商业街区,按上级扶持资金的50%给予运营单位一次性配套支持。在特色街区内开展各类主题活动,按活动承办费用的50%给予运营单位补助,单场活动补助最高不超过20 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等)
4.推动文体旅消费持续扩大。积极响应全省“一路山海一路歌”文化旅游主题年活动,紧扣“两节”旅游出行旺季,突出霞浦文旅特色业态,打造春季文旅消费热潮。打造“跟着赛事去旅游”体旅融合品牌,鼓励开展体育赛事和体育嘉年华相关活动。突出“文化味”和“烟火气”,举办文化惠民演出、文博展览、非遗体验等系列活动10 场以上,开展文旅宣传推广活动1 场以上。(责任单位:县文旅局等)
5.多措并举促进住房消费。从供给侧、需求侧两端发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城区商品房量价率先企稳。落实上级关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对于销售满两年、去化不足60%的项目,由住建部门指导企业制定“一盘一策”去库存方案。摸清本地安置房等需求,推广房票安置政策,支持指定国有企业快速入场率先完成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持续做好“白名单”工作,推进“白名单”扩围增效,加大资金投放力度,有效满足房地产在建项目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国资中心,霞浦县税务局、金融监管支局等)
二、积极扩大有效益的投资
6.深化项目建设攻坚行动。坚持“项目为王、效率至上”,接续开展项目建设攻坚行动,鼓励重点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和沟通协调,力争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以上,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0 亿元以上,开竣工重大项目10 个以上,加快实施宁上高速霞浦至福安段等重大项目,推动实施一批2025 年海洋经济重点项目。开展重点项目一线慰问,对春节假期不停工重点项目一线施工作业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发放年货礼包等物品,县财政从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8 万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海洋渔业局、财政局等)
7.加强政策性资金项目谋划建设。加强向上沟通,了解扩大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支持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以及用好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动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等各类资金支持,聚焦投向领域谋划一批项目,同时夯实项目前期,确保政策性资金下达后,项目即可动工建设。推动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两重”建设等项目加快建设,力争“两重”项目一季度投资完成率超过20%。抓住2025 年“十五五”规划编制年契机,提前对接上级部门,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十五五”规划盘子。(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等县直相关部门)
8.加力推进设备更新工作。聚焦工业、环境基础设施、教育、文旅、医疗、交通运输、物流、用能设备、能源电力、住宅老旧电梯、回收循环利用等设备更新重点投向,一季度完成储备项目5 个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文旅局、卫健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等)
9.强化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围绕“4+2”宁德市四大主导产业和霞浦县两大主导产业,持续开展“一把手”招商、龙头企业招商、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小分队”招商等方式方法,围绕主导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和现代服务业,持续加大项目招引力度。组织开展“返乡走亲”活动,利用春节、元宵等返乡节点,走访看望返乡企业家、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士,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鼓励更多在外乡贤回乡投资兴业或帮助牵线搭桥、对接项目。加大招商签约项目协调推进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分行业负责的双责任制,加速推动项目落地开工、投产见效。(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发改局、工信局,县工商联等)
三、促进工业回升向好
10.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春节假期期间(2025 年1 月28 日至2 月4 日)日均用电量超过2024 年12月日均用电量的70%(含)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县级财政给予每家3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2025 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1000(含)-10000 万元(含)且现价同比增长8%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1‰给予奖励;对2024 年一季度产值为0 的企业,按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5‰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 万元,奖励金额在1 万元以下的企业不作安排;与省、市级一季度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奖励可叠加享受。用好“电动福建”建设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含专用车)企业增加排产和导入新车型,协助企业争取省级产能利用率奖励、新产品开发一次性奖励,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力争一季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国网霞浦县供电公司等)
11.支持企业开拓市场。用好用足省级工业产品开拓市场活动、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供需对接活动奖励政策,结合海带、紫菜、大黄鱼、海参、霞浦白茶、霞浦元宵茶等名优特色产品,开展各具特色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互采互购、供需对接等活动,推动产销并进,助力企业开拓市场。(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
四、扎实做好冬春农业生产
12.推进冬春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力争一季度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4.5%。大力推进马铃薯等冬种春收粮食作物生产,大力发展油菜生产,力争春粮面积、产量稳定增长,确保完成2.35 万亩春粮和320 亩油菜生产目标。抓好生态茶园建设,指导茶企茶农做好茶园低温冰冻灾害预防预案,力争一季度春茶产量290 吨以上。抓实“菜篮子”安全,加强3 万亩在田蔬菜管理,完成春种蔬菜2.5 万亩,力争一季度蔬菜产量2.8 万吨以上。加强生猪产能调控,保持全县能繁母猪存栏0.66 万头以上,力争一季度肉蛋奶产量0.5 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等)
13.全面做好春耕春播工作。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落实扶持粮食生产政策措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及早下达早稻等春播粮食生产任务。做好种(苗)、化肥、农业、农膜等农资储备,积极开展农资科技下乡活动。科学调度机具,提升社会化机耕机插服务水平,夯实水稻增产基础。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降低农业生产风险,有效保障农民收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供销社,霞浦县金融监管支局等)
14.支持水产养殖提质升级。重点支持深水抗风浪网箱建设,拓展养殖空间。支持从事水产养殖的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等单位在我县湾外适宜海区建设深水网箱养殖基地,并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海洋渔业局、财政局等)
15.推动林业经济发展。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林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推进省级财政花卉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加快温室大棚项目开工建设。 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对县支付转移造林绿化专项补助资金,确保一季度完成年度植树造林8520 万亩任务的70%以上。(责任单位:县林业局、财政局等)
五、全力稳住外贸外资
16.巩固提升外贸质量。深挖外贸增长点,跟踪服务好重点外贸企业,推动企业扩大进出口规模,积极争取省级稳外贸发展资金奖励,鼓励水产品加工、新能源企业外出参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新兴市场的贸易合作。对接“福品销全球”活动,组织企业参加针对新兴市场的重点展会,助力企业拓展新兴市场,争取更多外贸订单。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海外仓、新型易货贸易等外贸新业态。配合省市部门优化外贸企业金融服务,用好省级对外贸企业运用汇率避险产品的综合费用给予补助政策,拓展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覆盖面,提升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落实出口700 万美元以下的小微出口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投保出口信保,保费由省级财政全额补助政策。支持企业开展AEO 高级认证,对当年新通过AEO 高级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 万元。对出口销售额前10 名且正增长的企业,按出口合计增量予以分档奖励,年增量500 万元(含)以内、500万元-2000 万元(含)、2000 万元-5000 万元(含)、5000 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6 万、12 万、30 万、50 万元人民币奖励,获得AEO 高级认证(海关高级认证)的,奖励标准上浮10%。(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霞浦县税务局等)
17.提升利用外资规模。对接省“送政策稳信心,促增资扩产能”专项行动,引导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用好省级外资项目到资奖励和招商引资补助政策,持续开展“线上”“线下”融合招商,组织各地联合赴境外开展招商引资,借助“云上投洽会”等线上平台招商,力争引进一批外资大项目好项目。第一季度,外资企业(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领域)外方实现实际到资100 万美元及以上,县本级财政按1%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 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等)
六、推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
18.支持达规企业新增纳统。 对纳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小升规”培育库的2025 年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在省级、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在入库第二年给予每家入库在报成长型企业3 万元奖励、新建型企业5 万元一次性奖励 。深入开展“千名干部挂钩服务千家服务业企业”活动,用好省级支持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纳统奖励政策,推动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入库纳统,同时对一季度新入库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县级财政给予每家成长型服务业企业3 万元、新增型企业5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县服务业办等)
19.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益企宁德”企业服务平台推广(热线电话2712345),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完善主导产业专班服务机制,统筹做好重点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帮扶服务。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共享,降低企业信用修复成本,持续推动实施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记录证明。(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局、行管委,县工商联等)
20.保障项目要素需求。对接省自然资源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预支机制,积极向上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预支指标,同时加快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存量用地,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支持各地盘活利用已备案的围填海存量,加快已批围填海项目建设,引导产业项目入驻。对接省林业局2025 年度林地定额,加强重点项目跟踪服务,确保重点项目用林报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完善政府储备排污权收储及出让管理制度,统筹保障全县重点项目环境容量需求。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加强对上沟通对接,努力破解产能资质等难题。(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发改局等)
21.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对经有关经济部门确认,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且2025 年1-2 月的月均用电量不低于2024 年12月用电量70%的规上工业企业(可包含同一县域内从事生产制造的全资子公司),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具体按企业2025年2 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500 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单家企业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0 万元。鼓励企业通过“以老带新”“以工引工”方式招工,对企业在职老员工为企业从宁德辖区以外引进新员工,实现首次来宁就业,稳定就业3 个月以上的(以参加失业保险或养老保险时间为依据),按每人500 元的标准给予老员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奖补资金由企业“先垫后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取同吃年夜饭、举办文娱活动等措施,为留霞员工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等)
22.保障企业融资需求。完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力争实现对正常经营小微企业走访全覆盖、有效融资需求对接100%。加力推动无还本续贷,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资金的投入,用好各项增量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推广应用“金服云”中小企业服务专区。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立足支小支农主业,持续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提升服务质效。力争一季度政府性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达6 倍以上。(责任单位:霞浦县金融监管支局、县发改局、国资中心等)
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23.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和能源保障。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重点关注肉、蛋、菜等价格变化,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启动平价商店,切实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执法,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优化电网运行调度,开展常态化巡视运维检修工作,保障电网安全可靠运行,做好迎峰度冬保电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国网霞浦县供电公司等)
24.全力守牢安全底线。强化岁末年初安全防范,紧盯道路运输、建筑施工、自建房、矿山、工贸、涉海涉渔、燃气、危化品、电动自行车、烟花爆竹、消防、铁路沿线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全方位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加大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加强人流车流物流和大型活动安全管理,严防各类涉稳风险,加强值班值守,确保社会大局安定稳定。强化极端天气监测预警,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责任单位:县安办、应急局、公安局,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县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25.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扎实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突出重点整治,分类施策、集中攻坚,依法从严从实纠治各类欠薪问题,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落细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加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关爱帮扶。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及时救助保障生活无着、临时遇困等困难群众,让困难群众平安过冬、温暖过冬。(责任单位:县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
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除文件内容另行规定外,政策有效期限至2025 年12 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