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二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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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政规〔2024〕3 号

周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发展银发经济

增进老年人福祉的二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二十条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周宁县人民政府

2024 年12 月3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二十条措施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结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 办发〔2024〕1 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 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闽委 发〔2024〕3 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 高水平打响“周宁有鲤·康养福地”品牌,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养老体系,提升服务品质 1.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推进县、乡(镇)、村(社区)、居家四个层级的养老服务同步组网、同步运营。推进家庭 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上门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 养老”服务,塑造周宁县居家养老服务特色品牌,助力周宁县养 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人社局、住建局,各 乡(镇)人民政府〕

2.完善特殊老人兜底保障体系。 着力保基本、兜底线,强化对特困、低保、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确保基本养老服 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探索开展老年人意定监护服务,切实保 障老年人失能失智后自身权益的维护。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 性,优先满足兜底保障对象入住需求,支持有集中照护意愿的经 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机构。2025 年年底前,有集中供养意愿 的特困老年人和有集中照护意愿的低保家庭完全失能老年人100% 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收尽收。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完善适老交通出行服务体系。 提升路面公共交通,加强城区市政道路和乡村“四好农村路”改造提升,改善路网交通水平, 方便旅居老人;增设周宁咸村火车站至城关的公交路线,合理安 排公交车的发车班次及到站时间,减少候车延误;适度推行小型 公交车(巴士)和乡村“的士”交通,服务老年人交通出行;持 续落实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进一步完善针对 老年人的公共交通乘坐优惠政策;引进低空经济,依托低空航天 器,发展通用航空产业,提高公共交通的便捷性,引导低空经济 向空中医疗救援等方面拓展新兴业态。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人 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4.完善老年生活消费服务体系。 着力减轻老年人家庭负担,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释放老年人消费、学习、社交需求。便利 老年人生活物品采购,对接社区团购公司,增设线下预订门店。 发展或引进专业家政服务公司,发挥人力资源优势,针对老年人 推出适宜、可选的卫生清洁、煮菜做饭“一条龙”家政服务。围 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 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 老化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民政 和人社局、交通运输局〕

5.完善老年多维教育服务体系。 着力提升老年人教育质量,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的学习需求。发挥老年大学等老年教 学主阵地作用,结合耕地认领、全民健身、文化娱乐、旅游宣传 等活动,创新推出以实用型、技能型、科普型为主,打造适合老 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喜好的课程内容,推动形成具有县域特色 的老年教育品牌。 〔责任单位 : 县教育局、民政和人社局、文旅局〕

6.完善基本生活养老服务体系。 贴心服务老年人群体,绘制和设计银发引导图,线上线下同步推广,覆盖老年人“吃、住、 行、游、学、医”六大生活领域。“吃”的方面,标注出适合老 年人的餐饮场所,提供健康饮食建议;“住”的方面,展示康养 酒店、老年公寓和宜居社区的位置,确保居住环境安全舒适; “行”的方面,标注无障碍设施和公共交通站点,方便老年人出 行;“游”的方面,推荐适合老年人的旅游景点和活动;“学” 的方面,介绍老年大学等学习资源,满足学习需求;“医”的方 面,标注医疗机构和常用药物购买点。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民政和人社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文旅局,各乡(镇) 人民政府〕

二、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康养水平 7.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 支持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对部分服务受众少、基础设施差、 安全隐患大且无法整改的乡镇敬老院,依法依规进行“关停并 转”。依托公办养老机构,建立区域性养老应急救援技术服务中 心。积极争取省级预算内投资支持公办县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 建设改造提升,2025 年底前实现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 60%。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各 乡(镇)人民政府〕

8.扩大优质普惠养老服务供给。 立足高山气候、生态及天然氧吧等优势条件,加快推进华东菌群生命疗养基地、县康养中心 等项目建设,满足不同层次养老群体的康养需求;加快推进县总 医院搬迁项目的前期可行性论证,科学谋划、统筹建设卫生医疗 与老年康养融合一体的县级综合医院;培育特色生态旅游产品, 招引建设“避暑观雪”、“红色生态”、“文化旅游”、茶生活 体验馆、养生小屋等康养旅游项目。大力培育高山冷凉花卉“一 县一业”,大力发展冷凉花卉“庭院经济”,发展花田老年休闲旅游。借助乡村特色产业、文化底蕴和生态旅游的现有条件,加 快康养产业发展,推动狮城镇、浦源镇、七步镇先行试点培育森 林康养小镇,为森林康养小镇县域全覆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卫健局、林业局、文旅局,各乡(镇) 人民政府〕

三、聚焦银发需求,培育潜力产业

9.培育壮大养老服务经营主体。 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作用,鼓励引进对银发经济产业发展具有带动性的产业项目,积极 引进医养看护、老年文体休闲服务、老年教育培训、智慧健康服 务等企业,实现康养服务需求和供给精准对接。招引康养器械等 老年辅助设备企业入驻县内工业园区,引导涉老企业开发功能性 老年服饰、鞋帽产品,完善产业链条,推动银发经济规模化、标 准化、集聚化发展。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外商投 资服务中心)、民政和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培育老年营养保健食品产业。 针对老年人康养保健、营养补充、慢病管理等需求,立足高山马铃薯、高山云雾茶、蜜薯 等农特产品,以及草珊瑚、金线莲、铁皮石斛等特色中草药,引 进基因检测、分子诊断、干细胞治疗等新技术,依法依规研发生 产小分子面条等一系列营养补充食品、易食食品、特殊医学用途 配方食品、保健食品,推动绿色健康食品、长寿食品等产业加快 发展。 〔责任单位 : 县工信局、民政和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林 业局〕

11.培育优质老年助餐服务品牌。 持续提升优化“长者食堂+社区食堂”“食堂+学堂”等老年助餐助学服务模式和优质服务 品牌。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涉老、适老食堂,有序推进机关食堂对 外开放,引导开设专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的银发“门面店”, 拓展发展老年餐食配送服务。大力宣传推广“周墩土土菜”“周宁康养餐”等一系列老年人特色农产品加工菜品和扁肉、乌蛋 粿 、 地瓜面等各类特色小吃。 〔责任单位 : 县工信局、民政和人社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12.培育发展老年医疗健康产业。 应对老年人消费需求,提升老年护理产品和辅助设备的消费便利,促进老年医养、康养器 材产业消费升级。加大对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设施的建设投入, 推动医疗技术创新,提升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发挥老科协、老体 协、老教授协会等社会团体带头作用,借助老专家、老教授的人 才智库、人脉资源,围绕银发经济关联产业培育及人才培养,推 进医养、康养及休闲旅游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 : 县卫健局、文 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医养水平 13.促进医疗养老资源深度融合。 推动将养老机构内设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联体管理,与医联体内牵头医院建立 双向转诊机制。符合医保规定的机构,经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医疗 机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结算。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 生机构,为居家和社区养老的老年人提供所需的医疗卫生服务。 探索建设公立护理院。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人社局、卫健局, 周宁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4.促进医疗巡诊服务能力提升。 鼓励县内医疗机构设立老年科(室),并按照自愿、平等、有偿原则与养老机构开展深度 合作,提供医疗巡诊服务。支持周宁县中医院等机构开展居家养 老服务,并引导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等医疗机构增设医养结合的 卫生服务项目或转型为医养结合的卫生服务机构。卫健部门支持 养老服务机构为入住且符合条件的老人建立家庭病床,医保部门 按规定将相关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 内部绩效分配时,对承担巡诊任务医务人员给予适当倾斜。争取2025 年底前建成1 个医养结合机构。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人 社局、卫健局,周宁医保局〕

15.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 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促进城乡统筹,推动实现城乡养老 服务均等化,加快美丽乡村建设。选取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 便利、生态资源良好的社区、村庄,探索推动普惠性适老社区、 村庄建设,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养老试点。试点推行存量商品房 改造中高端精品民宿,服务旅居老人。 〔责任单位 : 县民政和人 社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要素保障,夯实发展支撑 16.扩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给。 将拟建养老服务设施和银发经济产业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及县级重 点规划盘子,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摸底本地医疗 机构和养老服务项目用地需求,落实用地等政策保障。 〔责任单 位:县发改局、民政和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

17.拓宽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通道。 构建人才引育留用机制 ,吸引一批年轻有活力的养老服务人才,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每年选派从业人员进行养老护理员集中培训学习;对家政和物业 从业人员等开展养老服务专业培训,提升养老服务专业水平,合 理确定就业人员的服务薪酬。鼓励支持周宁职业中专学校与宁德 市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护理、旅居服务 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提升养老服务的专业水平。加强养老服务 机构与相关职业院校合作,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养老服务机构。 鼓励退休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 县教育局、民政和人社局、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8.拓宽养老产业民间投资渠道。 整合现有养老设施资源,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养老场所建设与运营,鼓励在外乡贤能人投资兴业、大学毕业生回乡创业,参与融入城乡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面向周边中小城市发展特色养老服务,支持社 会资本在农村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民政 和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完善监管体系,营造良好环境 19.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督管理。 持续加强养老机构服务监管,适当开展针对适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适老设备检查,更 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老年人放心、安心养老。进一步健 全养老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利用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手段,创新开展智能监管。 〔责任单位: 县民政和人社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20.强化涉老风险隐患重点整治。 巩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加强对养老 服务机构的行为监管,严防欺老虐老行为。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 风险研判,防范消除养老机构在消防、食品、医疗卫生、服务安 全、房屋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防范养老服务领域意识形态风 险;严格执行养老相关服务标准规范,按上级有关规定落实养老 机构等级评定,促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责任单位:县 公安局、民政和人社局、住建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县消防 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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