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连政办规〔 2024 〕 5 号
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连城县通信保障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连城县通信保障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10 月 2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连城县通信保障事故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51.1 编制目的 ..................................................................................51.2 编制依据 ..................................................................................51.3 适用范围 ..................................................................................51.4 工作原则 ..................................................................................5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62.1 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6
2.1.1 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6
2.1.2 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办公室的组成和职责 .72.2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83 .预防和预警机制 ..........................................................................93.1 预防机制 ..................................................................................93.2 预警监测 ..................................................................................93.3 预防预警行动 ........................................................................103.4 预警分级和发布 ....................................................................10
3.4.1 预警分级 .......................................................................10
3.4.2 预警发布 .......................................................................114 .应急响应 ....................................................................................124.1 响应分级 ................................................................................124.2 应急处置 ................................................................................13
4.2.1 信息上报和处理 ...........................................................13
4.2.2 信息通报 .......................................................................16
4.2.3 通信保障应急任务下达 ...............................................16
4.2.4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要求 ...............................................18
4.2.5 通信保障应急任务结束 ...............................................20
4.2.6 调查、处理、后果评估与监督检查 ...........................21
4.2.7 信息发布 .......................................................................21
4.2.8 通信联络 .......................................................................215 .后期处置 ....................................................................................215.1 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 ............................................................215.2 奖惩评定及表彰 ....................................................................216 .保障措施 ....................................................................................226.1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 ................................................................226.2 物资保障 ................................................................................226.3 必备资料 ................................................................................226.4 技术储备与保障 ....................................................................236.5 宣传、培训和演习 ................................................................236.6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236.7 需要其他部门保障的工作 ....................................................24
6.7.1 交通运输保障 ...............................................................24
6.7.2 电力保障 .......................................................................24
6.7.3 无线电管理保障 ...........................................................24
6.7.4 经费保障 .......................................................................257 .附则 ............................................................................................257.1 名词术语说明 ........................................................................257.2 预案管理 ................................................................................257.3 发布与实施 ............................................................................25附件 1 :连城县通信保障事故分级标准 ........................................27附件 2 :连城县通信保障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 ....................29附件 3 :连城县通信保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和工作组职责 30附件 4 :连城县通信保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联络员名单 38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连城县通信保障和事故处置及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的需要,确保通信的安全通畅。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述情况下的重大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
( 1 )特别重大、重大通信事故;
( 2 )特别重大或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 3 )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以及连城县委、连城县人民政府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1.4 工作原则
在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和连城县委、连城县人民政府领导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的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设立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和事务处理工作。
2.1.1 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连城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连城县应急局、连城县工信科技局、中国电信龙岩连城分公司、中国移动龙岩连城分公司、中国联通龙岩连城分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龙岩连城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连城办事处)为副组长单位,连城县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其主要职责如下:
( 1 )在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连城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县一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工作。
( 2 )负责与连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基础通信运营公司的协调联络工作。
( 3 )遇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了解情况,向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连城县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建议,启动本预案,并下达通信应急保障任务。
( 4 )按照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的要求和指示,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 5 )在紧急情况下,报请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连城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调用全县通信资源,做好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
( 6 )完成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及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连城县委、连城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1.2 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办公室的组成和职责
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办公室由连城县工信科技局牵头,中国电信龙岩连城分公司,中国移动龙岩连城分公司、中国联通龙岩连城分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龙岩连城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连城办事处)为日常办公组成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 1 )承担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与连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协调联络工作。遇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了解情况,向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 2 )按照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和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命令和指挥,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2.2 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在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连城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协调区域内县级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及其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进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
组织机构如图 1 所示:
3.预防和预警机制
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应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的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机制
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在网络规划中要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的各项要求,合理组网,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对通信网络运行安全和网间互联互通的风险隐患排查;加强通信重点保障目标的安全防卫;做好各基础通信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网络防护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
3.2 预警监测
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办公室及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都要建立相应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通信保障预警信息的监测收集工作。预警信息分为外部预警信息和内部预警信息两类:外部预警信息指通信行业外突发的可能需要通信保障或可能对通信网产生特别重大、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内部预警信息指通信行业内通信网的事故征兆或部分通信网突发事故可能对其它通信网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办公室要与连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网络运行管理维护部门要对通信网络日常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分析,及时发现预警信息。
3.3 预防预警行动
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办公室获得外部预警信息后,应立即报告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马上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应对措施,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办公室根据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立即通知连城县有关部门和连城县县级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通过检测获得内部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的原则,对可能演变为严重通信事故的情况,应及时报告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办公室。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进行分析核实,经确认后,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其他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做好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3.4 预警分级和发布
3.4.1 预警分级
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
Ⅰ 级:因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发生在我县范围内有可能造成包括福建省在内的多省(市、区)通信故障或大面积国家骨干网中断等情况,以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重大情况;发生在我县范围内的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包括福建省在内的多省(市、区)通信故障或大面积国家骨干网中断等情况。
Ⅱ 级:因重大突发公共事故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包括我县在内的多个设区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省级骨干网中断、市通信枢纽屡遭到破坏、龙岩市对外通信全部中断的情况,以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包括我县在内的多个设区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省级骨干网中断的情况。
Ⅲ 级:因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我县大面积本地骨干网中断、多个县(市、区)包括我县在内的通信故障、县级通信枢纽屡遭到破坏、一个县(市、区)对外通信全部中断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多个县(市、区)包括我县在内通信故障或大面积本地骨干网中断的情况。
Ⅳ 级:因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某县级基础通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或不同基础运营企业网间中断的情况。
3.4.2 预警发布
Ⅰ 级、 Ⅱ 级预警信息由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确认并发布; Ⅲ 级和 Ⅳ 级预警信息由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确认并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范围限于政府有关部门、涉及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通信行业内部。预警信息的发布以文件或传真形式,紧急情况下可以先采用电话通知方式。
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根据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县级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及其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根据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响应工作分为三个等级:
Ⅰ 级响应:突发事件(发生在我县范围内)造成包括我省在内的多省(市、区)通信故障或大面积国家骨干网中断;突发事件造成包括我县在内的多个设区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省级骨干网中断、市通信枢纽屡遭到破坏、龙岩市对外通信全部中断等重大影响,以及国家、省有关部门下达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时,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根据《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配合执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的组织和协调,启动本预案,同时报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龙岩市人民政府、连城县人民政府。
Ⅱ 级响应:突发事件造成我县在内的龙岩市大面积本地骨干网中断、多个县(市、区)包括我县在内的通信故障、县级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突发事件造成全县对外通信全部中断等较大影响,以及龙岩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连城县人民政府下达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时,由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根据《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配合执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的组织和协调,启动本预案,同时报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龙岩市人民政府、连城县人民政府。
Ⅲ 级响应:突发事件造成全县大面积本地骨干网中断、多个乡镇通信故障、一个乡镇对外通信全部中断;突发事件造成县级基础通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或不同基础运营企业网间中断的情况,由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启动本预案。相应的县级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及其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恢复应急工作,并启动其县级基础通信运营企业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报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时报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和连城县人民政府。
4.2 应急处置
本预案考虑发生 Ⅰ 、 Ⅱ 、 Ⅲ 级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4.2.1 信息上报和处理
( 1 )突发事件确认需要 Ⅰ 级响应的,发生特别重大通信中断和通信设施损坏事故的企业和单位,应立即将情况上报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前或同时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和龙岩市人民政府、连城县人民政府报告(信息上报流程见图 2 ),并迅速向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提出处置意见,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应及时作出决策,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及时按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的决策,组织成员单位配合执行并启动本预案。有关突发事件情况,要及时上报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需要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协调的,应及时上报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和龙岩市人民政府、连城县人民政府。
( 2 )突发事件确认需要 Ⅱ 级响应的,发生重大通信中断和通信设施损坏事故的企业和单位,应立即将情况上报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提前或同时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获得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分清事件的严重性,立即向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和龙岩市人民政府、连城县人民政府报告(信息上报流程见图 2 ),并迅速向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提出处置意见,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应及时作出决策,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及时按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的决策,组织成员单位配合执行并启动本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报告。需要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协调的,应及时上报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和龙岩市人民政府。
( 3 )突发事件确认需要 Ⅲ 级响应的,发生较重大通信中断和通信设施损坏事故的企业和单位,应立即将情况上报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提前或同时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获得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分清事件的严重性,进行决策并同时启动预案,通知相应的县级基础通信运营企业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启动其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等成员单位配合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报告。需要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协调的,应及时上报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和龙岩市人民政府。
启动本预案时,相应的县级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提前或同时启动预案。
4.2.2 信息通报
在 Ⅰ 、 Ⅱ 、 Ⅲ 级响应过程中,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加强与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通信保障应急任务下达单位或部门及龙岩市和连城县内相关基础通信运营企业的信息沟通联络,及时了解掌握有关信息和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信息,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效率。
连城县区域内县级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应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与突发事件有关的政府及其部门、重要单位和用户,包括防汛、地震、反恐、核应急、机要、保密、安全、公安、武警、部队、医疗救护、证券、民航、银行、海关、铁路、税务、电力、交通等部门。
4.2.3 通信保障应急任务下达
Ⅰ 、 Ⅱ 级响应时,由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办公室根据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下达的应急任务通知书( Ⅰ 级响应)或龙岩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通信保障应急任务通知书( Ⅱ 级响应)或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的指示或批示,以文件或传真形式下达任务通知书。接到任务通知书后,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启动预案,并通知各单位应立即贯彻,责成县域内的相关基础通信运营企业成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并组织人员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任务下达流程见图 3 。
Ⅲ 级响应时,由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达的通信保障应急任务通知书( Ⅲ 级响应)或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或批示,以文件或传真形式,向相应的县级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应急管理机构下达任务通知书。接到任务通知书后,各单位应立即贯彻,成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并组织人员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任务下达流程见图 3 。
4.2.4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要求
相关县级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应急管理机构收到任务通知书后,应立即开展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 1 )通信保障及抢修遵循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具体顺序:
a .中央、省领导专线;
b .突发事件处理指挥机构通信电路;
c .市、县党政专网电路;
d .保密、机要、安全、武警、军队、核应急等重要部门租用电路;
e .地震、防火、防汛、气象、医疗急救等部门租用的与防震、防火、防汛、气象信息发布、医疗急救等有关的电路;
f .金融、证券、民航、海关、铁路、税务、电力、交通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部门租用的电路;
g .其他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电路。
( 2 )应急通信系统应保持良好状态,应急相关工作人员实行 24 小时值班,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手机 24 小时开机,保证能随时联系,所有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待命。
( 3 )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特别重大、重大通信事故涉及市外网络或需要其他地市支援的,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办公室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由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上报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
( 4 )相关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在执行通信保障任务和通信恢复过程中,应顾全大局,积极搞好企业间的协作配合,必要时由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办公室进行统一协调。
( 5 )在紧急情况下,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办公室可以直接调度应急机动通信系统。
( 6 )在组织执行任务过程中,当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与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省级公司在领导指挥上出现交叉时,应以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为主。
( 7 )在组织执行任务过程中,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上报任务执行情况。
任务执行信息上报流程见图 4 。
4.2.5 通信保障应急任务结束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或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达解除任务通知书,现场应急通信指挥机构接到通知书后任务正式结束。
任务结束流程见图 5 。
4.2.6 调查、处理、后果评估与监督检查
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信息产业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对特别重大、重大通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查清事故责任并做出处理。
4.2.7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统一信息发布口径。
4.2.8 通信联络
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过程中,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要确保应急处置机构之间和部门之间的通信联络通畅。通信联系方式主要采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会议电视、传真以及其它专用通信工具;涉及国家机密的,应采用保密电话、保密传真联系。
5 .后期处置
5.1 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任务结束后,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做好突发事件中公共通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和汇报,不断改进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5.2 奖惩评定及表彰
为提高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效率和积极性,按照有关规定,对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保障不力,给国家和企业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建议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惩处。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由县级基础通信运营企业的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工程及应急机动通信保障机构组成。连城县内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应不断加强通信保障应急队伍的建设,以满足全县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的需要。
6.2 物资保障
县级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建立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资源的保障机制,并按照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加强对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6.3 必备资料
县级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制必须备有以下资料:
( 1 ) 1:600 万全国地图, 1:50 万省、设区的市和县(市、区)地图;
( 2 )各种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通信调度预案和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
( 3 )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器材的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清单;
( 4 )相关单位、部门及主管领导联系方式。
6.4 技术储备与保障
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平时应加强技术储备与保障管理工作,主要依托县级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的专家技术力量,积极争取上级有关研究机构支持和指导,建立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与专家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机制,在决策重大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过程中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适时组织相关专家和机构分析当前通信网络安全形势,对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实施进行评估,开展通信保障的现场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6.5 宣传、培训和演习
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和通信保障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关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管理机构和保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通信保障应急能力。
6.6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
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主要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 1 )各类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制定、执行情况;
( 2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机构落实情况;
( 3 )通信保障应急指挥、调度、通信值班等部门的责任落实情况;
( 4 )各部门、各企业之间协作配合情况;
( 5 )通信保障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 6 )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
( 7 )通信保障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器材及备品备件的储备情况;
( 8 )通信事故处理后的原因分析、责任划分及改进防范措施等执行情况。
6.7 需要其他部门保障的工作
6.7.1 交通运输保障
为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通信保障应急车辆及通信物资能够迅速抵达事发地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为应急通信车辆配备足够的执行应急任务特许通行证。在特殊情况下,交通运输部门应负责为应急通信物资的调配提供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支持,以保证应急物资迅速到达。
6.7.2 电力保障
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级电力部门应优先保证通信设施的供电需求。
6.7.3 无线电管理保障
为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无线通信设备频率免受干扰,无线电管理部门应负责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6.7.4 经费保障
因通信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处置费用,由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承担。处置突发事件产生的通信保障费用,由财政统筹安排。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说明
( 1 )通信是指信息传递系统包括电信网络。
( 2 )特大通信事故是由突发事件造成的通信枢纽屡遭到破坏、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等情况。
( 3 )县级通信运营企业是指中国电信连城分公司、中国移动连城分公司、中国联通连城分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龙岩连城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连城办事处)等。
( 4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多个指两个以上(含两个)。
7.2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并报连城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预案由连城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及其办公室负责解释。
7.3 发布与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本预案有效期 5 年。
附件: 1 .连城县通信保障事故分级标准
2 .连城县通信保障事故应急预案框架图
3 .连城县通信保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工作组
职责
4 .连城县通信保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联
络员名单附件 1
连城县通信保障事故分级标准
一、重大事件
突发事件(发生在我县范围内)造成包括我省在内的多省(市、区)通信故障或大面积国家骨干网中断;突发事件造成包括我县在内的多个设区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省级骨干网中断、市通信枢纽屡遭到破坏、龙岩市对外通信全部中断等重大影响,以及国家、省有关部门下达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对应应急响应级别为 Ⅰ 级响应。
二、较大事件
突发事件造成我县在内的龙岩市大面积本地骨干网中断、多个县(市、区)包括我县在内的通信故障、县级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突发事件造成全县对外通信全部中断等较大影响,以及龙岩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连城县人民政府下达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对应应急响应级别为 Ⅱ 级响应。
三、一般事件
突发事件造成全县大面积本地骨干网中断、多个乡镇通信故障、一个乡镇对外通信全部中断;突发事件造成县级基础通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或不同基础运营企业网间中断。对应应急响应级别为 Ⅲ 级响应。
四、其他小规模大影响
是对于尚未达到一般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通信保障事件。对应应急响应级别为 Ⅲ 级响应。
附件2
连城县通信保障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图
连城县通信保障事故应急预案体系附件3
连城县通信保障事故
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和工作组职责
连城县通信保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县工信科技局长担任,执行副组长由连城县应急局分管领导、中国电信龙岩连城分公司、中国移动龙岩连城分公司、中国联通龙岩连城分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龙岩连城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连城办事处)等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工信科技局、卫健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水利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应急局、气象局、水文站、供电公司、电信、移 动、联通公司、铁塔公司、广电网络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
一、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 1 )在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连城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县一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工作。
( 2 )负责与连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基础通信运营公司的协调联络工作。
( 3 )遇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了解情况,向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连城县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建议,启动本预案,并下达通信应急保障任务。
( 4 )按照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的要求和指示,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 5 )在紧急情况下,报请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连城县人民政府批准,统一调用全县通信资源,做好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
( 6 )完成福建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和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及龙岩市委、龙岩市人民政府、连城县委、连城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和事务处理工作。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办公室由连城县工信科技局牵头,中国电信龙岩连城分公司,中国移动龙岩连城分公司、中国联通龙岩连城分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龙岩连城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连城办事处)为日常办公组成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 1 )承担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与连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协调联络工作。遇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了解情况,向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 2 )按照龙岩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和连城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命令和指挥,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 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电信保障事故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和权威性。配合做好电信保障事故的应急公益宣传,协助做好电信保障事故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县发改局: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配合各通信基础运营企业编制恢复重建规划,协调做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的相关工作。
县工信科技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处置电信保障事故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县电信保障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演练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调拨和供应;负责紧急状态下的运行调度和需求侧管理;负责确认重要通信用户名单;负责初步判断电信保障事故的响应等级,并向县政府提出相关处置措施建议;负责组织或配合县政府开展电信保障事故处置评估和事件调查工作。
县卫健局 :负责协调电信保障事故地区医院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组织电信保障事故期间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协调开展次生衍生灾害的医疗救治工作。
县公安局 :负责电信保障事故地区治安维护和交通疏导,视情采取隔离警戒和交通管制等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疏散和救助遇险人员,保障应急救援车辆和人员优先通行。加强对电信保障事故地区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做好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巡逻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因电信保障网络事故导致车辆长时间滞留路面的,县交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对邻近出入口实施交通管制,引导车辆分流通行,强化外围交通疏导,及时通过设置交通提示标志、电子显示屏或可变信息板、交通广播等方式发布提示信息。按照分流预案进行分流。在电信保障事故持续的情况下,现场设置移动警示标志、适当增加警力,指挥车辆减速绕行通过现场,必要时封闭现场路段或道路。负责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协助维护电信保障事故地区治安和交通疏导,会同有关部门疏散和救助遇险人员,协助做好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
县民政局 :牵头负责群众救助和协调困难群众安置等事宜。
县财政局 :负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通信保障事故处置工作需县级负担的必要经费的统筹协调和安排。
县自然资源局: 协助做好因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通信保障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提供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
县住建局: 负责协调城市正常供水、城市道路照明建设。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组织提供运送应急处置所需物资、人员的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县林业局: 协助做好因森林火灾造成通信保障事故的相关处置工作;负责向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提供实时或准时火情信息等。
县水利局: 做好因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通信保障事故的相关处置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安全。
县水文局: 负责向通信保障事故提供预警报系统监测的水情信息。
县商务局: 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
县文体旅游局: 做好景区景点、星级宾馆、酒店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应急局: 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或参与协调由通信保障事故可能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提供地震趋势意见,并加强地震监测工作。
县气象局: 负责及时提供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和预警;负责对通信保障事故现场进行气象监测,提供必要的气象信息服务。负责向通信保障事故提供预警报系统监测的雨情、风情等信息。
县供电公司: 负责调度保障通信保障事故地区的电力保障工作。
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 负责初步分析通信保障事故的状态等级,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响应等级,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通信保障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按照应急预案、规程、处置等方案,下达指令,指挥通信保障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的扩大,组织抢险队伍,迅速恢复通信保障正常化,提供必要的应急物资支援;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负责全县通信保障事故抢险物资的储备、资料汇总和数据统计;负责提出重要通信用户名单报县工信科技局确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连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冠豸山风景区管委会,按其应对通信保障事故应急预案启动相应职责。
四、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
(一)通信保障事故恢复组:由县工信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局、公安局、林业局、水利局、应急局、气象局、中国电信龙岩连城分公司,中国移动龙岩连城分公司、中国联通龙岩连城分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龙岩连城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连城办事处)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通信保障事故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重要通信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通信保障;协调公安有关力量参与应对工作。
(二)新闻宣传组:由县工信科技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公安局、文体旅游局、应急局、中国电信龙岩连城分公司,中国移动龙岩连城分公司、中国联通龙岩连城分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龙岩连城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连城办事处)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通信保障事故处置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县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通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三)综合保障组:由县工信科技局牵头,县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市分公司(连城办事处)等参加。
主要职责:对通信保障事故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通信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电、供气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道路、水路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通信保障事故处置评估。
(四)社会稳定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发改局、民政局、商务局、应急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附件4
连城县通信保障事故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联络员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