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 田 市 商 务 局
文件莆 田 市 教 育 局
莆 田 市 民 政 局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莆市工信规〔2024〕7 号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六部门印发
《关于加快构建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
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构建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商务局 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2024 年10 月1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构建废旧纺织品
循环利用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先行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促进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闽政〔2024〕5 号)、省发改委等六单位《加快推动再生纤维与制服产业协同绿色发展工作方案》(闽发改环资〔2024〕228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提高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为目标,打通废旧纺织品回收转运、精细分拣、高效利用链条,完善标准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行业监督,推动构建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
二、主要目标
到2026 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能力大幅提升,可循环利用废旧纺织品品类、循环利用途径更加丰富,全市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率达到30%,再生绿色纤维产量达到50 万吨。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废旧纺织品回收体系
1.规划建设回收网络
(1)加强回收网络规划。 落实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结合生活及生产性垃圾分类布局,合理规划和布局废旧纺织品回收网点(回收箱、回收服务站等)和分拣中心,依托“一张图”平台合理规划收运路线,形成网格化回收、定点集中分拣、安全储运和循环利用的废旧纺织品回收体系。积极探索“流动+固定”、“定时定点+预约上门”、“互联网+回收”等回收方式,推进废旧纺织品有效回收利用。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城市管理局、环境集团等按职责分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加快回收网络建设。 在全市范围设置废旧纺织品回收网点(回收箱、回收服务站等),每个居民小区(或2000 户家庭左右)至少设置1 个回收网点;在集中办公区、学校等设置废旧纺织品流动回收点;在工业园区合理设置纺织边角料清运点。每个县(区)根据人口密度情况,原则上至少设置1 个包含废旧纺织品分拣能力的综合型或专业型分拣中心。建设废旧纺织品回收线上平台,提供线上预约、线下上门服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城市管理局、环境集团等按职责分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分类拓展回收渠道
(1)绿色制服回收利用。 引导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在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中积极发挥表率作用,通过“以旧换新”、“以小换大”、捐赠回收等方式,开展校服、军训服、工作制服回收循环利用。鼓励将再生纤维利用率纳入校服、工作制服采购招投标评分体系。推广“易拆解、可回收”的绿色制服设计,推动形成“再生纤维-再生面料-绿色制服-回收拆解-精细分类-再生改性-再生纤维”的循环利用闭环模式。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国资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税务局、莆田海关、人行莆田市分行、通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企业边角料回收利用。 推动建设一批“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强化碳足迹管理。围绕安全、便利、快处等原则,以市场化方式,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再生纤维生产企业与纺织鞋服生产企业建立协议回收机制,开展生产企业边角料回收和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环境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社会源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促进全社会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积极参与废旧纺织品回收循环利用。通过设置固定的废旧纺织品回收箱,应用废旧纺织品回收线上平台,设立“废旧纺织品回收日”,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开展废旧纺织品回收、绿色低碳宣传等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源废旧纺织品回收覆盖率。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商务局、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总工会、工信局、教育局、环境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创新回收管理模式
(1)加强智能回收。 鼓励应用智能回收箱、智能识别与分拣系统,提高废旧纺织品识别度与分拣效率。支持建设废旧纺织品回收信息平台,通过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汇聚废旧纺织品循环回收利用全过程数据要素,溯源管理废旧纺织品来源和数量、利用去向和方式等信息。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环境集团等按职责分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加强监督管理。 开展废旧纺织品回收领域专项整治,整顿、规范、管理废旧纺织品回收主体及回收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的回收处置行为和不规范的生产经营活动。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建立双积分制度。 探索建立废旧纺织品回收碳积分和权益积分“双积分”制度。探索建立废旧纺织品回收循环利用碳积分核算标准,量化评价公众参与碳减排行为。探索建设具有碳减排量登记、交易、激励等功能为一体的废旧纺织品回收积分平台,对接碳交易市场,丰富权益积分兑换渠道,逐步形成资源共享的绿色低碳生态圈。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环境集团等按职责分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推动纺织鞋服绿色低碳生产
1.加快企业绿色升级。 鼓励开展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领域技术与装备产学研攻关。支持纺织鞋服企业实施绿色化技术改造。梯度培育绿色工厂,加强绿色产品认证,推动构建“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制造体系,促进纺织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推行产品绿色设计。 鼓励纺织鞋服企业推行产品绿色设计、绿色标识以及产品成分可视化识别标签,提高纺织品易拆解、易分类、易回收性。鼓励纺织鞋服企业加强原辅材料精细管理,推动企业纺织边角料分类处置,促进提高废旧纺织品分拣效率和准确性。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促进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
1.丰富再生产品品类。 支持发展复合型、功能型的再生纤维,引导企业加强创新,增强健康舒适、绿色环保的再生纤维面料、再生产业用纺织品、再生家纺、再生衣物等绿色再生产品供给。鼓励再生纤维及其制品在纺织鞋服、汽车内外饰、建筑材料、环境治理等领域应用,不断提高再生纤维在产品中的应用比例,促进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高值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提高再生产品品质。 鼓励行业协会、企业等主导或参与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碳排放核算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等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形成有利于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满足市场需求的标准体系。探索建立再生产品质量评价标准体系,提高再生产品质量稳定性。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打造再生产品品牌。 着力培育绿色纺织鞋服品牌,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优势,加强产学研,导入绿色设计、创新设计理念,不断创新绿色纺织产品。鼓励通过设计大赛、品牌联名、品牌传播等多种形式,促进绿色纺织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认可度提升。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4 年10 月)。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和有关企业,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宣传发动、部署开展废旧纺织品回收循环利用工作。
(二)分类推进(2024 年10 月至12 月)。 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学校、园区、社区(农村)组织开展废旧纺织品回收工作活动。开展废旧纺织品回收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废旧纺织品回收主体和行为规范管理。合理规划布局废旧纺织品回收设施和分拣中心,统一投放废旧纺织品回收箱。开发运行废旧纺织品回收线上平台,逐步完善废旧纺织品回收、溯源管理、碳积分核算、碳积分兑换等功能。
(三)全面实施(2025 年至2026 年)。 全市废旧纺织品回收设施布局合理,废旧纺织品分拣中心高效运营,回收设施和分拣中心覆盖率显著提高。全市制服回收利用、纺织鞋服边角料、社会源废旧纺织品回收深化开展,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比例显著提升,形成可推广的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创新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市级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企联动,部门间协同,强化统筹协调,定期跟踪调度,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细落实,及时协调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加快推动纺织鞋服产业循环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加强政策支持。 积极对接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强对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重点项目支持。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优惠政策。加大对绿色技术创新支持,积极开展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相关重大技术攻关,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支持再生绿色产品开发、应用和市场拓展,完善政府绿色产品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税务局等,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加强要素保障。 统筹推进废旧纺织品回收设施、分拣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鼓励金融机构、产业基金对废旧纺织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再生纤维创新项目给予更多元化的金融支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人行莆田市分行等,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加强宣传引导。 深化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提高全民垃圾分类意识,加强垃圾前端分类。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可再生、可降解产品使用。发布废旧纺织品回收倡议书,制作废旧纺织品回收、循环利用和绿色低碳的宣传册、短视频,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总工会等,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附件:1.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2.企业纺织边角料回收工作方案
3.机关企事业单位废旧纺织品回收工作方案
4.学校废旧纺织品回收工作方案
5.社区(农村)废旧纺织品回收工作方案
附件1
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1.市发改委:负责推进产业绿色发展,拟定并组织实施绿色发展、循环经济等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
2.市教育局:负责组织高校、中小学校、职校等学校开展废旧纺织品回收活动。探索将再生纤维材料应用率纳入校服招投标评分指标体系。
3.市科技局:负责促进废旧纺织品回收和循环利用领域产学研合作,支持开展废旧纺织品回收分拣装备、资源化利用、再生纤维生产工艺等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
4.市工信局:负责推进制造业绿色发展,拟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动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负责协调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有关工作。
5.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废旧纺织品回收领域专项整治清理工作。负责参与绿色制服回收利用工作。
6.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强工业固废处置管理,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业源废旧纺织品回收领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7.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范围内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政策、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负责按职责分工指导市环境集团布局再生资源或废旧纺织品回收箱网点、分拣中心。
8.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认证机构加强对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按职责分工指导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碳积分核算等相关标准制定。按职责分工负责废旧纺织品回收领域专项整治清理工作。
9.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引导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牵头废旧纺织品回收领域专项整治清理工作。负责按职责分工指导市环境集团废旧纺织品回收箱布局及投放。
10.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废旧纺织品回收活动。负责协调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回收点设置。
11.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开展废旧纺织品回收活动。
12.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废旧纺织品回收领域专项整治清理工作。
13.市环境集团: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箱或废旧纺织品回收箱、分拣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废旧纺织品回收、分拣、运输,及进入循环利用体系。负责废旧纺织品回收数字化建设,开发运营线上平台。
14.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统筹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废旧纺织品回收循环利用工作、规范整顿废旧纺织品回收主体及行为。负责做好包含废旧纺织品分拣能力的综合型或专业型分拣中心的用地保障工作。负责加强废旧纺织品回收循环利用的宣传及普及工作,引导公众参与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附件2
企业纺织边角料回收利用工作方案
一、实施时间
常态化开展
二、实施模式
(一)有条件的企业可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纺织边角料储存点,并根据工业固废类型纺织边角料的材质进行预分类。由环卫机构或再生资源回收机构定时上门清运,确保纺织边角料储存安全、清运便捷、高效周转。
(二)小微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可规划合适的纺织边角料清运点,由工业园区对清运点进行管理,小微企业、环卫机构或再生资源回收机构定时定点回收和清运纺织边角料。
(三)由市环境集团与环卫机构、再生资源回收机构或现有的分拣中心、打包站建立市场化合作,统筹回收和处置废旧纺织边角料。
三、实施主体
(一)由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会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引导纺织鞋服企业开展纺织边角料回收循环利用。
(二)由市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引导环卫机构规范工业固废处置行为,推动废旧纺织品进入再生循环体系。
(三)由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引导再生资源回收机构规范回收行为,推动废旧纺织品进入再生循环体系。
(四)由纺织鞋服生产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机构或环卫机构合作,进行纺织边角料回收和处置。
四、回收品类
废弃的纺织边角料、原辅材料等。
五、回收模式
以市场化模式进行废旧纺织品的回收及处置。
六、碳足迹溯源
通过废旧纺织品回收平台进行废旧纺织品交易的,可根据废旧纺织品重量累积碳积分,申请开具回收原料声明。市环境集团组织有资质的机构对有碳足迹需求的企业开具回收原料声明。附件3
机关企事业单位废旧纺织品回收工作方案
一、实施时间
每季度第一个月20 日
二、实施模式
(一)每季度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区域和独立办公区域设置移动回收点,组织开展废旧纺织品回收活动。
(二)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区域设置若干个废旧纺织品回收箱,常态化开展废旧纺织品回收。
三、实施主体
(一)由市工信局、总工会、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联合组织发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废旧纺织品回收活动。
(二)由市环境集团组织专业机构或企业进行废旧纺织品回收登记、打包清运、分拣处理,进入循环利用体系。
四、回收品类
工作制服、日常衣物、家居纺织用品、窗帘等废旧纺织品。
五、回收模式
回收模式分为捐赠回收和有偿回收两种方式。捐赠回收按照废旧纺织品重量对应的回收金额捐赠至市慈善总会,用于奖教助学。有偿回收按照废旧纺织品对应的市场价格回收。
六、积分核算
通过废旧纺织品回收平台,按照废旧纺织品的重量累积碳积分和权益积分。
附件4
学校废旧纺织品回收工作方案
一、实施时间
每学期开学季、毕业季、军训期间
二、实施模式
在全市高校、中小学校、职业学校的校区内选择合适的区域设置废旧纺织品移动回收点,开展废旧纺织品回收活动。
三、实施主体
(一)由市教育局组织发动高校、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在开学季、毕业季、军训期间的选择合适时间点,开展废旧纺织品回收活动。
(二)由市环境集团组织专业机构或企业进行废旧纺织品回收登记、打包清运、分拣处理,进入循环利用体系。
四、回收品类
(一)学生校服、军训服;
(二)学生和教职工日常衣物,毛绒玩具,其他纺织品等。
五、回收模式
回收模式分为捐赠回收和有偿回收两种方式。捐赠回收按照废旧纺织品重量对应的回收金额捐赠至市慈善总会,用于奖教助学。有偿回收按照废旧纺织品对应的市场价格回收。学生参与废旧纺织品回收活动可视为参加社会实践,视情发放电子证书。
六、积分核算
通过废旧纺织品回收线上平台,按照废旧纺织品的重量累积碳积分和权益积分。
附件5
社区(农村)废旧纺织品回收工作方案
一、实施时间
常态化开展
二、实施模式
(一)结合市内生活垃圾箱网点、垃圾分类亭,设置固定的回收箱回收废旧纺织品。从人口规模较大、有物业的小区开始投放回收箱,逐步实现全市社区、农村全覆盖投放回收箱。
(二)定期在社区设置流动回收点,有物业的小区通过物业张贴公告、业主群宣传,其他小区和农村通过规划好时间路线,发挥网格员、环境保洁员作用,定期集中开展废旧纺织品回收。
(三)通过废旧纺织品线上平台,预约上门回收。
三、实施主体
(一)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联合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具体实施,整顿、规范和管理废旧纺织品回收主体和回收行为。
(二)由市商务局牵头指导市环境集团布局再生资源或废旧纺织品回收箱网点、分拣中心,市城市管理局配合。
(三)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市环境集团利用垃圾分类亭开展废旧纺织品回收,指导有物业的小区开展固定式回收箱投放和流动式集中回收。
(四)由市环境集团组织专业机构统一投放、管理废旧纺织品回收箱,定期进行集中回收、清运、分拣。由市环境集团负责废旧纺织品回收线上平台开发运营,并开展上门回收业务。由市环境集团按市场化运作,把回收分拣的废旧纺织品供给下游利用企业,并按需求供给本地再生绿色纤维生产企业。
四、回收品类
日常衣物、家居纺织品、毛绒玩具等废旧纺织品。
五、回收模式
(一)通过固定回收箱收集的废旧纺织品,采取无偿回收方式。
(二)流动式集中回收或上门回收废旧纺织品,按照市场回收价格进行有偿回收。
六、积分核算
通过废旧纺织品回收平台或流动式回收的,按照废旧纺织品的重量累积碳积分和权益积分。通过固定回收箱回收的不计算积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