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无废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办规〔2024〕4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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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宁政办规〔2024〕4 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快“无废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无废城市”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确保2025 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能力显著增强,原生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实现“零填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能力缺口基本补齐,农业固体废物收集处理体系逐步建立,海洋垃圾综合治理体系基本健全。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系统治理

(一)加快工业绿色制造体系构建。 引导四大主导产业龙头及产业链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厂、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福安经济开发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绿色园区。推动符合条件的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升产业循环低碳发展水平。 培育以锂电池为代表的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推动建立动力电池多层次多用途回收利用体系。链接铜冶炼、加工、回收等上下游相关产业,构建铜再生循环产业链。有序引导钢铁行业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工艺,推动单位产品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和能耗持续下降。推动屏南、周宁、寿宁、福安、柘荣、霞浦工业园区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引导各地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中转、贮存和集中利用处置设施。推动福安湾坞半岛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尾矿、冶炼废渣、冶炼铜渣、脱硫石膏等固体废物高效利用,推动在建材生产、道路填充、园区填方等方面的规模化利用。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全程管理。 开展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调查和利用处置能力评估。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开展尾矿库、金属冶炼堆渣场等大宗工业固废堆存场所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推行生活源固废资源化利用

(一)健全垃圾回收处理体系。 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屋(亭)建设、更新。规划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站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深入推动“两网融合”。联合本地区大型集团、社会团体等探索再生资源回收新模式。加快宁德市环卫综合处置中心项目建设。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区域统筹,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全量焚烧。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使用布袋、纸袋等替代品。按规定大型商场、超市等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督促指导寄递企业采用绿色包装,鼓励在其营业场所、处理场所设置包装回收装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提升污泥利用处置能力。 开展市域内污泥利用处置能力与设施运行情况调查评估,统筹布局污泥利用处置设施,合理确定污泥利用处置技术路线,有效提升污泥利用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

(一)补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 加快推进宁德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二期工程建设,提升废酸、飞灰、高盐废物等利用处置能力。推进企业酸洗污泥、除尘灰等“点对点”定向利用。以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为重点,开展设施运行状况调查评估。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更新发布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开展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督促重点监管单位定期修编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和帮扶指导,提升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 以周宁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拓展服务范围,做到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应收尽收。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健全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 在环三都澳区域的海岛统筹设置医疗废物暂存点或处理设施,优化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清单,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能力。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建筑垃圾规范利用处置

(一)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同步实施建筑绿色化改造。推广应用装配式混凝土、装配式钢结构等,积极推进装配式装修在新建住宅的应用。开展沿海地区装配式建造关键技术研究,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升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能力。 合理布局建筑垃圾中转站及处理设施。加快寿宁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建设。探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模式。推动各县(市、区)按需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摸底调查,制定实施存量建筑垃圾清理方案。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引导建筑垃圾再生利用。 鼓励市政、交通等工程项目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财政资金占主导的工程项目,按规定选用获得评价绿色建材标识或符合相关标准的再生产品。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工程项目,优先纳入绿色建筑、优质工程等奖补政策范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 开展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将建筑垃圾处置纳入现有工程渣土管控体系。完善建筑垃圾市场化收运机制,支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开展绿色建材认证。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进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

(一)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 大力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模式,推动茶叶、食用菌、水果、中药材等农产品精深加工绿色升级。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鼓励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强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 督促指导规模畜禽养殖场制定粪污处理“一场一策”。推动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就近还田利用。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检查,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提档升级。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进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 因地制宜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在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片。推广一膜多用、适时揭膜等种植技术,开展加厚地膜、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完善农田地膜残留污染监测网络。探索建立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机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持续完善海洋垃圾综合治理

(一)强化渔业垃圾源头减量。 建设现代海洋牧场,发展桁架式深水网箱等深远海养殖。推广新型环保养殖浮球,加强网箱网围拆除后的废弃物治理、渔业养殖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治和渔港日常清理。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生态环境局,蕉城、福安、福鼎、霞浦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海漂垃圾综合治理。 健全“岸上管、流域拦、海面清”的陆海统筹机制,加强海上环卫队伍建设,确保海漂垃圾常态化、专业化治理。采用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等手段,强化海漂垃圾监测监管。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海洋渔业局、市水利局(河长办),市城建集团,蕉城、福安、福鼎、霞浦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推进美丽海湾建设。 持续开展重点海湾、海上汇流带海漂垃圾打捞清理,加强海漂垃圾视频监控网络建设。推动沿海主要港口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开展船舶修造、拆解作业固体废物污染专项治理。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蕉城、福安、福鼎、霞浦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建立健全“无废城市”治理体系

(一)推动“无废细胞”全域覆盖。 依托宁德时代、青拓集团等龙头企业,创建“无废集团”;依托宁德核电,创建“无废电厂”;依托蕉城三都岛、福鼎嵛山岛、霞浦下尾岛“零碳岛”建设,创建“无废岛屿”。培育一批“无废小区”“无废学校”“无废商场”“无废宾馆”等“无废细胞”。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文旅局、工信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健全各类固体废物统计制度,强化固体废物台账管理。加快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依法将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重点单位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依法公开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信息。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 推动建立再生资源、建筑垃圾、海洋垃圾、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的信息化智慧化水平。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应用。 支持企业开展固体废物领域技术创新。鼓励开展锂离子电池梯级利用、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及装备科技攻关,引导低值固体废物资源化技术创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协调保障。 市里组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统筹指导“无废城市”建设,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各区(县、市)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定期协调推进辖区“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和重点项目。各地要强化资金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地制宜采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等商业模式推动项目实施落地;借助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平台,全方位宣传展示“无废城市”建设新做法、新成效;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分批向公众开放,组织公众参与“净滩净海”公益活动,提升公众“无废城市”建设参与感、认同感。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 年8 月31 日,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1.宁德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表

2.宁德市“无废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清单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9 月25 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宁德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表序号 指标 单位 现状值 目标值 责任单位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吨/万元 0.44 0.40 市生态环境局2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吨/万元 0.034 0.031 市生态环境局3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 %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工 信局4 绿色矿山建成率 % 7.7 10 市自然资源局5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率 % 95 100 市住建局6 生活垃圾清运量 万吨 91.49 100.52 市城市管理局7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家 7 25 市工信局8 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建 成生态工业园区数量 % 5 7 市商务局、工信局

市工信局、生态环 境局、发改委10 城镇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 % — 30 市住建局11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100 100 市城市管理局序号 指标 单位 现状值 目标值 责任单位12 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30 50 市城市管理局

建立长效治 理机制 市生态环境局14 海漂垃圾平均分布密度 平方米/公 里 388.25 达到省级目 标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15 海上养殖用泡沫浮球淘汰率 % 98 100 市海洋渔业局16 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 % 90 90 市邮政管理局17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70.80 80 市生态环境局18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87.24 90 市生态环境局19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0.40 90 市农业农村局20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96.12 93 市农业农村局21 农膜回收率 % 84.60 85 市农业农村局22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11.95 30 市城市管理局、住 建局23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8 35 市城市管理局序号 指标 单位 现状值 目标值 责任单位24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 — 90 市卫健委25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34.62 80 市农业农村局

比2020年减 少10% 市农业农村局

比2020年减 少10% 市农业农村局28 车用动力电池、报废机动车等产品类废物回 收体系覆盖率 % — 50% 市商务局、工信局29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下降幅度 % -62.9 8 市生态环境局30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100 市卫健委31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 100 市生态环境局3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 25 市生态环境局33 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占比 % 77.49 100 市城市管理局34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100 100 市住建局35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 及有关规划制定 基本建立 基本完善 各相关责任单位序号 指标 单位 现状值 目标值 责任单位36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基本建立 各相关责任单位37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亿元 — 50 各相关责任单位38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初步建立 基本建立 各相关责任单位39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 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 社区、村镇等)

个 — 100 各相关责任单位

排污许可管 理的企业纳 入企业环境 信用评价41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 企业数量 家 284

市生态环境局42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 76 100 市生态环境局43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44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45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 偿工作的覆盖率 % 100 100 市生态环境局46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 85 市生态环境局附件2

宁德市“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

预计 投资序 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 期限

实施主体 备注

(万元)

以中铜东南铜业为龙头,进一步延伸伴生硫酸深加 工、铜渣综合利用、贵金属回收利用、铜再生加工 等产业。1 铜再生循环产 业链项目

2025 50000 市发改委 蕉城区

古田、周宁、 福安、柘荣 县(市)

完成古田天宝矿业、福安鑫地钼业等6 座尾矿库环 境整治。 2025 200 市生态环 境局古田县固体废 弃物综合利用 项目

项目建成后年消化200 万吨城市固体废弃物,生产3 亿块新型环保砖。 2025 10000 市城市管 理局 古田县

建设南阳工业园区、际武工业集中区、宁德锆镁新 材料产业园等三个扩展区的产业废物资源化利用和 污染物集中处理。

2025 2400 市发改委 寿宁县福安市工业园 区循环化改造 项目

产业废物资源化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 处理。 2025 2000 市发改委 福安市

预计 投资序 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 期限

实施主体 备注

(万元)霞浦县工业园 区循环化改造 项目

产业废物资源化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 处理。 2025 2000 市发改委 霞浦县屏南县工业园 区循环化改造 项目

产业废物资源化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 处理。 2025 2000 市发改委 屏南县

福化环保 科技有限 公司

福鼎市

项目位于福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区内,主要建 设内容为拟建固化飞灰填埋库区(含场地整平、防 渗工程、地下水和污水导排系统、雨水导排工程)、 渗滤液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进场道路升级改造, 固化飞灰填埋场有效库容可达18.64 万m 2 。福鼎市生活垃 圾焚烧发电厂 固化飞灰填埋 场项目

2025 4214 福鼎市城 市管理局 福鼎市

福建鼎信 实业有限 公司

利用轧钢酸洗泥18 万吨/年,废酸再生5.94 万吨/ 年。 2025 3000

福安市

预计 投资序 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 期限

实施主体 备注

(万元)

中节能科 辉(宁德) 清洁技术 发展有限 公司福鼎市固体废 物处置中心综 合利用项目

福鼎市固废管家数字 化平台建设项 目

建设系统角色管理、固废管理平台、收集小程序端、 政策通知培训、数字化大屏展示、轨迹地图等。 2025 120 蕉城区生 态环境局 蕉城区

一期工程建设生活垃圾焚烧规模900 吨/日,飞灰填 埋14.87 万m 3 ,渗滤液处理500 吨/日,医疗废弃物 处理12 吨/日,园林绿化基质肥处理400 吨/日,危 险废物处置12000 吨/年,餐厨垃圾处理100 吨/日, 厨余垃圾处理100 吨/日,建筑垃圾处理1200 吨/日; 配套建设宣教楼、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综合楼、研 发中心等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约4904m 2 。二期工程 建设渗滤液处理200 吨/日,厨余垃圾处理300 吨/ 日。

福建闽东 水务有限 公司

宁德市

预计 投资序 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 期限

实施主体 备注

(万元)

一期工程建设垃圾处理规模1×300 吨/日,配置1×

霞浦新洁 新能源发 展有限公 司

300 吨/日焚烧锅炉+1×12 兆瓦汽轮发电机组,餐厨14 霞浦县垃圾焚 烧发电项目

霞浦县

垃圾处理规模40 吨/日;二期工程增加一组1×300

吨/日焚烧锅炉;厂房建设工程按规划总规模一次建

成,垃圾处理设备及安装工程分两期实施。

2024 33000 市城市管 理局 福鼎市

园区环卫工作及海漂垃圾转运工作推向市场化。

引入社会化服务开展巡查,内容涵盖河流河岸、河

道、海岸、公路、林业、殡葬、农村污水、源头饮寿宁县生态环 境“331”综合 治理项目

2024 14115 市城市管 理局 霞浦县

方面,范围县域全覆盖;采取“6+N”执法模式;引

进第三方服务公司,对12 乡镇的村庄保洁、垃圾转

运等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

犀溪镇、平溪镇、凤阳镇、托溪乡、芹洋乡等农村寿宁县乡镇农 村生活垃圾治 理项目

2024 3700 市城市管 理局 寿宁县

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庄清洁

行动。

预计 投资序 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 期限

实施主体 备注

(万元)

引入社会化服务开展村镇环卫保洁、垃圾转运、农 村公厕管护、河道保洁等,范围县域全覆盖共9 个 乡镇141 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清运、保洁,199 座农 村公厕保洁。周宁县村镇环 卫河道保洁市 场化项目

2024 2592 市城市管 理局 周宁县

蕉城区政 府、东侨经 济技术开 发区管委 会

市中心城 区

各县(市、 区)、东侨 经济技术 开发区

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倡导社会公众 参与垃圾分类等低碳行动,共建文明城市。 2025 180 市城市管 理局

规划用地面积12300m 2 ,设计产能为年产50 万m 3 机 制砂和50 万m 3 机制石(约150 万吨),每天生产再 生利用机制砂1333.3m 3 和机制石1300m 3 。

宁德绿康 环境工程 有限公司

寿宁县

宁德绿康 环境工程 有限公司

寿宁县

预计 投资序 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 期限

实施主体 备注

(万元)23 福安市建筑垃 圾消纳场 建筑垃圾消纳能力每年100 万吨。 2024 6000 市城市管 理局 福安市

建设集中收集利用畜禽粪污及垫料生产有机肥的加 工厂、沼液利用示范基地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信 息化监管中心;购置智能水表、智能流量仪、液面 仪、沼液车、智能化利用设备等。

2025 5000 屏南县农 业农村局 屏南县近岸海域海漂 垃圾打捞处置 项目

霞浦县、福 鼎市

建设海漂垃圾上岸点1 处、中转站1 座、分拣中心1 处,改造修缮三都镇城澳垃圾中转站(海漂垃圾资 源再生处理站);购置无人机1 架、电动冲锋舟10 艘、电动打捞船10 艘、海上环卫船只4 艘,配备充 电桩5 座;购置海漂垃圾转运车1 辆、粉碎机共3 台、垃圾桶2000 个;购置救生设备、打捞杆、收集 网、标志标识牌等。蕉城区近海岸 海漂垃圾资源 化利用项目

2025 2183 蕉城区生 态环境局 蕉城区

宁德市城 投蓝海新 材料有限 公司蕉城区海洋垃 圾信息化管理 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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