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元区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元政办规〔2024〕2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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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元区加快

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区直各有关单位:

《三元区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三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9日三元区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竹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发挥我区竹资源优势,补足产业发展短板,切实将竹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方向,打造产业发展新格局

(一)明确竹产业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我区竹资源优势,着力做好“竹产业”、“竹科技”、“竹工艺”、“竹文化”四篇文章,做大做强做优竹产业,逐步实现从资源优势到产业优势的转变。力争至2025 年基本建成链条完整、集约融合、特色鲜明的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

(二)明确竹产业建设方向。 围绕创建全省现代竹业重点县、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按照“主攻二产、带动一产、创新三产”的发展思路,将竹产业作为我区特色富民产业来发展,选准重点发展领域,着力建设一批创新力和带动力强的绿色发展项目,提高竹产品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构建三元特色的产业发展格局。

二、明确建设重点,打造全链条产业体系

(一)做优竹产业链条。 围绕我区竹产业链中薄弱环节和缺失环节,聚力“延链补链强链”,重点突出高端重组竹结构材、环保竹新材料、竹家居工艺品设计制造等领域,借助沪明合作、山海合作平台,紧盯上市企业、大型国有企业、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引进一批重点企业和项目,提升产业优化,补齐产业短板,做优产业链条。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商务局、林业局、国资金融办)

(二)促进竹林集约高效经营。 依托现代竹业重点县建设,推广 竹林生态化经营、笋竹培育新技术,鼓励高价值小径竹资源培育和丰产竹示范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竹林FSC 森林认证,开发竹林碳汇,促进竹林可持续经营,提升竹林价值。加快林改步伐,支持培育以林下经济、产品开发为特色的家庭林场和集约型专业合作社。鼓励龙头企业以“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带动竹林经营培育,提高经营效益。到2025 年,每年新增或完善提升新型竹林经营主体2 个以上。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乡镇)

(三)提升笋食品加工水平。 做强清水笋、炭烤笋等传统优势笋制品,开发笋预制菜、速冻笋、生烤笋等新型笋制品和功能化、个性化健康笋食品,推广使用电烤笋、蒸汽煮笋等设备工艺,加快提升加工生产技术水平。加大笋制品企业扶持力度,引导笋制品企业引进全自动化生产线,到2025年,争取培育1 家自动化数字化生产的高端笋制品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四)加大企业培育力度。 持续开展“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采取“一企一策”等帮扶措施,加大成长型、创新型中小竹企培育力度。 鼓励龙头企业建立“公司+工厂+基地+农户”的产业联结模式,形成产供销一体化渠道,畅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路径。到2025 年,争取培育2 个年产值亿元以上笋竹加工企业。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

(五)完善产业配套体系。 遵循“因地制宜、因需建设、统筹规划、分布实施”原则,以乡(镇)为单位,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结合笋竹资源现状,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竹材(笋)物理分解点。到2025 年,新建竹山分解点3 个以上。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工信局、商务局、各乡镇)

(六)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加快发展竹重组板材、竹家居生活用品、笋制品等优势产业,引导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集聚发展,构建特色产业发展体系。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林业局、发改局、商务局)

(七)发展产业新业态。 大力推进竹产品创新提升,推进高耐寒户外重组竹板材、高强度重组竹动车厢板、多规格异型竹家居用品、生烤笋系列产品等新产品发展,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科技局、林业局)

三、推进融合发展,增强竹产业发展活力

(一)推动竹生产标准化。 加强与福建省竹产业标准化委员会合作,支持和鼓励区内龙头企业,积极参与竹材标准和竹产品标准研究制定。引导企业积极生产竹标准材,推动大规模应用。引导企业开展竹绿色产品认证国际互认合作。到2025 年,争取培育1 家以上竹标准材加工大型企业,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林业局)

(二)推动竹营销多元化。 发挥林博会、竹博会等展示展销平台及贸易促进机构、行业协会作用,拓展国内国际贸易渠道,畅通笋竹产品内外循环。鼓励笋竹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直播带货,推广本地特色“网红”笋竹产品。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

(三)推动竹产品品牌化。 鼓励企业申报福建省名牌农产品等荣誉,支持龙头企业牵头成立行业协会,充分利用“万寿岩”公共商标(集体商标),实施“公共品牌”+“自主商标”的“双品牌”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在境外申请注册商标,促进企业从贴牌生产向创建自主品牌转型。引导出口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各乡镇)

(四)推动竹文化产业化。 支持将竹文化与文旅康养、乡村建设、地方美食深度融合,打造一批特色竹文化网红打卡地。推动竹文化、竹创意进入社区等公共服务场所。支持企业开发竹艺根雕、竹盆景、竹灯等文创产品。积极在现有景区、景点、酒店、民宿中融入竹元素,新建一批特色竹文化景观。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教育局、林业局)

四、实施创新发展,推动产业提质升级

(一)集聚创新资源。 引导区内龙头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加强对竹产业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进行联合攻关,打造竹产业创新基地。加强竹产业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采取多种方式吸引高端人才服务企业。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人社局、工信局)

(二)推广创新应用。 支持区内机械制造企业开展竹采伐、运输及配套生产设备研发生产。积极为符合条件的竹林机械申报农机购置补贴。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组建机械化服务专业队伍,提供竹林病害防治、竹林采伐、抚育施肥等专业化服务,减轻竹农负担。支持竹产业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装备研发优先申报科技计划项目。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各乡镇)

(三)加强成果转化。 推动竹产业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竹材防霉阻燃、病虫害生物防治、笋竹产品检测、加工机械研发等科技攻关。支持笋竹企业申报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加快科研成果转化落地。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发改局、工信局)

五、推广“以竹代塑”,推进新业态发展

(一)加强“以竹代塑”产品研发。 支持企业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提升竹家居生活用品、竹户外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等业态发展水平。聚焦公共机构、住宿餐饮、生活服务、文旅康养等重点领域,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文创企业合作,共同开展产品设计和技术合作,不断丰富“以竹代塑”新产品。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

(二)培育产业新生态。 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开展“以竹代塑”产品标准制定、品牌建设等工作,夯实“以竹代塑”发展基础。鼓励全区主要竹产区因地制宜拓展产业链,鼓励发展竹产业循环经济,推行全竹利用产业模式。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

(三)开展推广应用。 编制全区“以竹代塑”主要产品名录,鼓励行政、日用、文旅、建筑等领域使用竹制文具、餐饮用具、家居生活用品、装饰建材、办公用品等替代相应塑料制品。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工信局、文旅局、国资金融办、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四)强化宣传引导。 综合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加大“以竹代塑”科普宣传,广泛宣传“以竹代塑”产品绿色、低碳、环保的优良特性,引导公众形成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购买“以竹代塑”产品的生活习惯,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组织举办“以竹代塑”进社区、进商圈、进公共机构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打造全民用竹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林业局)

六、优化发展环境,凝聚发展合力

(一)健全工作机制。 区政府成立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将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政策指导和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将竹产业发展列入林长制、乡村振兴等工作考核考评范围。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

(二)完善投入机制。 用好用活中央、省、市支持竹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责任单位积极向上争取竹产业发展专项政策、资金,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财政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林业局、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人才用工保障。 每年定期举办培训班,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培养竹产业技术技能人才,为企业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等级鉴定与提升服务。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各级科研人员深入产业发展一线,提供智力支持。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教育局、科技局、林业局)

(四)强化用地保障。 盘活土地存量,鼓励利用农村“四荒”地及闲置建设用地发展竹产业,保障重大竹产业项目、竹林生产经营配套设施建设用地需要。竹产业相关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将符合条件的竹材(笋)分解点纳入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林业设施用地范围,由区林业局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各乡镇)

(五)加强金融支持。 建立竹产业融资项目储备库,加强竹产业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和产品创新力度,推广“福林贷”等特色金融产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作用,满足竹产业各类主体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竹产业企业(项目)申报认证绿色企业(项目)。鼓励建立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竹产业承保体系,为林竹生产提供风险保障。鼓励各类产业基金投资竹产业。 (责任单位:区国资金融办、林业局、发改局、各乡镇)

(六)优化管理服务。 支持创建服务中小微企业协同创新中心,提供政策咨询、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等公共服务。解读宣传好竹产业发展政策,简化竹产业发展项目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完善竹产品质量评价和追溯制度,保障我区竹产品的优质形象。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市场监管局)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1.三元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

2.三元区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4 年重点任务清单附件1

三元区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

组 长:蔡明泉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 健 区发改局局长

翁 晖 区工信局局长

许志敏 区财政局局长

邓光明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卜剑明 区商务局局长

龚小平 区文旅局局长

黄 亮 区林业局局长

张 宁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邓庆忠 区教育局局长

施泽斌 区人社局局长

黄伟明 区科技局局长

韩国洪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晓文 区住建局局长

李建闽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黄国章 区国资金融办主任

庄万强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张晓辉 陈大镇镇长

熊雪珠 洋溪镇镇长

吴 建 莘口镇镇长

陈善鸿 岩前镇镇长

郑晨毅 中村乡乡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局黄亮局长兼任,联络员:谢金良、陆 军,联系电话:8093521,邮箱:syswyyb@126.com。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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