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侨委办规〔2024〕2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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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委办规〔2024〕2 号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

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将《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4 年6 月2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

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部署,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弱鸟先飞”、“滴水穿石”、念好新时代“山海经”的理念方法,定位全球头部电池产业基地,以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为重点,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高地。按照《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环综合〔2022〕42 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送第一批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名单的函》(环办综合函〔2023〕43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推进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多层次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为全国新能源新材料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东侨样板。

一、面临形势

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以来,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高质高效的经济生态、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从补短板到提品质、从重点治理到综合整治、从重末端到全过程防控的转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立足新的历史方位,面对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美丽宁德,亟需找准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关键节点、关键路径,深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工作,打造一流的锂电新能源产业绿色发展创新示范和储能产业技术应用的集成创新示范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推动源头治理、促进绿色发展的总抓手,锚定美丽宁德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科学把握污染防治和气候治理的整体性,紧盯源头控制,统筹各项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等减排要求,以布局优化为关键,以生产节点改造为重点,以政策协同、机制创新为手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

(二)基本原则

协同增效,绿色发展。 坚持抓生态就是抓发展的正确导向,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以减污降碳为抓手,增强生态环境政策与能源产业政策协同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夯实绿色发展基础,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统筹兼顾,源头防控。 统筹谋划减污降碳工作,做到预防和治理结合、减污和增容并重。紧盯环境污染物和碳排放主要源头,突出主要领域、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强化资源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加快形成有利于减污降碳的产业链、生产技术和运输方式。

政府主导,市场激励。 创新管理方式,加强推广应用,形成各具特色的典型做法和有效模式,实现多层面、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坚持双轮驱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

创新驱动,路径优化。 以数字智治为牵引,探索减污降碳协同数智赋能技术手段,统筹水、气、固废、温室气体等多领域减排要求,建立统一联动的减污降碳协同信息化管理平台并积极推进相关应用场景落地。

(三)主要目标

经过三年的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形成一套相对完善的锂电新能源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技术路径,建立涵盖绿色供应链管理、生产原辅材料绿色替代和减量化、生产工艺流程优化改造、产品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全生命周期减污降碳创新模式,实现碳排放量下降与主要污染物减排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度达到国内同类型产业园区领先水平。

到2024 年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 年下降14%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推动设立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管理高质量奖补资金,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开展年度评价。

到2025 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技术突破、管理优化、制度创新,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 年下降17%以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2020 年下降4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锂电新能源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发展典型模式。

到2026 年,形成一套相对完善的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管理机制、技术路径,建成一流的锂电新能源产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示范区,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 年下降2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20 年下降1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2020 年下降5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碳排放强度下降与主要污染物减排协同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减污降碳协同度达到同类型产业园区领先水平。围绕锂电新能源行业,打造一批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标杆企业、标杆项目,累计培育省级以上绿色低碳工厂5 家,建设至少3 家低污零碳基地、1 座零碳建筑、2 个光储充检智能超充站。

三、主要任务

(一)探索协同创新管理政策体系

完善重点产业空间布局。 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发展集约”要求,结合开发区产业基础、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有序改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企业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推进相关重点项目在工业产业区块内集中分布,体现产业集聚和循环链接效应。多渠道积极盘活存量用地,实现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自然资源分局、经发局)

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 充分发挥产业技术优势,积极开发新能源在生产、生活、交通、建筑多领域的应用场景,推动开发区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以宁德锂电新能源小镇为示范,进一步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使开发区形成紧凑集约混合发展的总体布局。围绕“生态优先、产城融合、高效互联、中心凸显、科技先锋、烟火人文”六大原则,逐步推动小镇从单一产业基地过渡成为具有影响力的产城融合型碳中和发展示范区。 (自然资源分局、经发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容市政服务中心)

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统筹考虑碳排放控制管理,逐步建立与“双碳”目标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逐步将减污降碳协同评估纳入锂离子电池及相关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环境准入约束作用,探索协同提升开发区中优先保护单元的生态功能与增强碳汇能力,强化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中重点行业的减污降碳协同管控,分区分类优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对能源和产业布局的引导作用,研究建立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清单制度,提升高耗能项目能耗准入标准,加快推动开发区内落后和过剩产能退出。 (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经发局)

构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机制。 开展锂电新能源领域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各级政策合力的管理政策体系。积极推进园区企业产品LCA 评价与碳核算工作,突破开发区碳核算面临的跨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多系统融合等复合型技术难题,完善支撑开发区碳达峰 、 碳中和的基础数据统计体系。 (生态环境分局、经发局)

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评价机制。 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纳入生态环境评价考核,加强考核指标约束,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逐步形成体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的生态环境考核体系。统筹考虑行业环境-气候-经济效益协同、重点措施增效、协同管理提效的实施效果,建立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年度评价,定量化跟踪、评估、反馈减污降碳的效果,提升开发区协同效益和管理效能,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度持续提高。 (生态环境分局)

建立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 构建动力电池回收、梯级利用和再资源化循环利用机制,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扶持政策,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监管。 (经发局、生态环境分局)

建设健全减污降碳协同信息化管理平台。 在开发区原有资源能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基础上,整合废气排放、能源利用、环境质量等现有监控数据,对开发区整体水、电、燃气、蒸汽数据进行整合,准确捕捉关键资源的使用情况,导入环保重点监管单位的污染物、能耗、碳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相关数据。通过建设污染物统计分析、碳排放统计分析、减污降碳指数分析、大气污染物和碳排放监控、开发区温室气体总量控制等多个模块的数字化场景,统筹考虑开发区生态环境质量与碳排放状态,构建具有减污降碳协同评价功能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经发局、生态环境分局)

创新减污降碳协同激励机制。 发挥减污降碳预期引领和倒逼促进作用,优化金融要素、资源配置结构,通过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工具,加大对绿色低碳投资项目和减污降碳协同技术应用项目的支持。加强财政资金与产业、金融等政策联动,设立新能源产业链专项资金,设立新能源产业链项目减污降碳高质量奖补资金,加大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重点项目的投资力度,奖励一批绿色制造管理示范企业。 (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

(二)探索开发区基础设施协同模式

发展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导入清洁电力(包括低碳电力及可再生电力),提高清洁能源生产占比,因地制宜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探索依托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建设绿色微电网,提高开发区可再生能源开发及利用水平,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就近利用清洁能源,推动工业企业利用厂房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光伏+储能”等自备电源建设,积极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进建筑、交通、产业节能。充分发挥开发区新能源企业技术和产品优势,大力推进“光储智能网联太阳能路灯”改造,新建路灯原则上利用本地方成熟的新能源技术和产品进行设计建设。 (经发局、建设局)

推进运输物流清洁化,推广低碳物流运输设备应用。 区内短途物流及环卫车辆逐步更新为电车,鼓励企业厂区内配置无人物流运输设备、电动叉车、电动拖车等,推动柴油重卡更换为电动重卡,在锂电新能源供应链集中的运输线路大力推广“电动重卡福宁干线示范运输”模式,开展重卡换电充电站、光储充检智能超充站、时代电船等电动化建设项目,持续推动交通运输工具和基础设施低碳化,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实现绿色物流。(经发局、市容市政服务中心、城建公司)

发展节能低碳建筑。 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倡导绿色低碳设计和施工理念,加快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化发展。全面开展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实现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公共厂房屋顶光伏全覆盖,推广楼宇能耗智能化监控,开展公共建筑领域零碳建筑建设。 (建设局、经发局、城建公司、国投公司)

完善水污染协同治理。 以“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为目标指引,对开发区范围内的管网及配套设施、雨污分流、工业企业截污纳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等情况开展排查,梳理形成整改问题清单并推进整改,努力实现开发区污水管网全覆盖、雨污分流全到位、污水排放全纳管、排放污水全达标、重点区域及重点企业工业废水管道可视全明化的“四全一明”要求。建设东侨门下污水处理厂,推进东湖清淤整治、环赤鉴湖水系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五溪(油行溪、仓溪、河 墘 溪、北山溪、郑岐溪)整治等水污染治理工程。 (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容市政服务中心、建设局)

积极推广工业节水专项行动。 聚焦废水排放量大、改造条件相对成熟、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企业,推动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强化计划用水限额管理,推动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服务业单位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鼓励企业开展源头节水行动和水资源循环阶梯级利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经发局、生态环境分局)

提升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能力。 支持企业采用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技术,强化生产过程资源的高效利用,倡导产业链协同加工利用副产品,促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推广先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装备,以及国家鼓励的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推进光伏组件等新型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站点网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合理布局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及下游配套处置设施,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项目的政策支持、示范推广等。 (城管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经发局、商务局)

(三)探索锂电新能源行业协同试点

生产节点技术减污降碳。 依托材料体系创新、系统结构创新、智能制造创新,优化设计和制造工艺,从材料体系、组装制造、单体、系统等多维度提升电池全生命周期减污降碳技术创新。鼓励开展原辅材料绿色替代、减量化、再利用、循环化改造,如电解液及包装材料减量循环改造、低VOCs 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等。鼓励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推广智能化生产工艺与装备、先进集成及制造技术、性能测试和评估技术。鼓励改进封装工艺,推广电池包无模组技术(CTP)和电芯集成底盘技术(CTC)。鼓励推进聚合物离子电池、全气候电池、固态电池和快充电池等研发和应用。鼓励开发区龙头企业参与绿色设计产品、行业绿色节能标准制定,促进开发区绿色制造基础能力全面提升,引导上下游产业链从绿色低碳向深度脱碳转型。 (经发局、生态环境分局)

推动工艺流程智改数转。 鼓励企业工艺流程优化改造,逐步推广运用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节能节水评估、节能诊断、能源审计、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等绿色咨询服务功能,为开发区重点企业提供精细化绿色发展基础能力提升方案。积极运用5G、工业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数字孪生工业大数据等措施,实施生产过程及设备状态的智能监控管理,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推动传统产业供应链数字化重构,加快绿色低碳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促进生产方式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变。 (经发局、生态环境分局)

系统谋划锂电新能源全产业链条。 对标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目标,加快主导产业建链补链强链,构建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有机衔接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发挥宁德时代和宁德新能源世界级锂电龙头企业“磁吸效应”,推进自身产品碳足迹优化的同时,赋能供应商的绿色转型,提升上下游形成材料、装备、电芯、电池系统、电池回收的全产业链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能力,实现全产业链绿色设计与制造。 (经发局)

推进锂电供应链端绿色发展。 推进卓高、厦钨等一批动力电池核心材料骨干企业绿色转型,加快引进一批绿色制造的铜箔、铝箔、集成控制系统、智能制造等项目,推动正负极、电解液等六大关键主材、精密结构件等三大类产业链项目近地化配套。探索推进锂电池供应链可持续透明审核,对核心供应商的环境管理体系、应对气候变化、循环材料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建立绿色可持续供应链。探索制定锂电新能源行业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为行业碳排放量的计量、核算、预测和监管提供依据和支撑,丰富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加快提高锂电池产品供应链的绿色低碳水平,进一步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 (经发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锂电新能源行业低污零碳工厂建设。 以数智赋能技术手段为驱动,通过“5G+生产线”的融合,创新厂区智慧能源管理系统、数字化生产中控管理系统。在能源利用、交通物流、生产制造、资源循环利用等环节开展减污降碳,持续深化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建设,推动开发区宁德时代电池工厂实施低污零碳改造,实现产品“供应端+生产端+用户端”全流程零碳运转。 (经发局、生态环境分局)

探索建立动力电池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和体系。 延伸产业链,加快储能、换电重卡、电动船舶、电池租赁、风光储充用一体化等新型场景应用。率先破解废旧动力电池“废料还原”技术,对报废车辆的电池回收后梯级利用和再生处理,实现镍、钴等重金属回收率超过99.3%。支持完善动力电池多层次多用途回收利用,推动锂电新能源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锂电龙头企业建立“电池设计-电池回收-梯级利用-拆解回收-金属原料的循环回收”的“一站式电池回收方案”,支持完善动力电池多层次多用途回收梯级利用和再生处理,打造上下游优势互补的电池全产业链循环体系。推动新能源企业与欧洲供应商达成战略合作,聚焦正极活性材料及电池回收领域,推进新能源产业在欧洲的本土化进程,开发可持续发展的电池价值链,助力实现全球碳中和目标。 (经发局、市场监管局)

统筹推进各类锂电新能源行业试点示范建设工作。 围绕重点领域、优势领域、急需领域及关键环节,充分发挥锂电新能源产业绿色发展创新示范区、储能产业技术应用集成创新示范区和各类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的突破、带动、示范作用,建立点面结合、多方联合、科学有序的试点示范协同建设机制。打造一流的锂电新能源产业绿色发展创新示范,创新区域招商工作,捕捉新的产业机会,引导清洁生产,输出绿色产品,服务绿色消费,逐步推动开发区经济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式增长”的成功升级。建成一流的储能产业技术应用的集成创新示范区,围绕储能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通过自主创新、多方合作等手段整合国内外储能产业相关清洁能源技术资源,在开发区予以集成应用,形成支撑产业升级、设施升级、管理升级的示范作用。 (市场监管局、经发局)

四、组织实施

(一)实施计划

1.工作启动阶段(2024 年3 月-4 月)

建立健全由开发区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减污降碳工作协调机制,召开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推进工作会议,明确时间目标和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根据任务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制定重点任务和工程项目详细实施计划。

2.重点推进阶段(2024 年5 月-2026 年12 月)

到2024 年底,逐步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减污降碳重点项目建设,完成1-2 个光储充检智能超充站建设、设立新能源产业链项目减污降碳高质量奖补资金等标志性工程。

到2025 年底,保持减污降碳协同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减污降碳成效逐步纳入评价考核,创新新能源产业园区减污降碳管理模式;建成宁德时代低污零碳工厂、东侨门下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智慧化平台等标志性项目。

到2026 年底,基本形成锂电新能源行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典型模式,完成减污降碳协同评价,建成锂电新能源产业绿色发展创新示范、储能产业技术应用集成创新示范区等标志性项目,累计培育省级以上绿色低碳工厂5 家,建设至少3 家低污零碳基地、1 座零碳建筑、2 个光储充检智能超充站。

3.总结推广阶段(2026 年底)

2026 年底前,分批分级开展各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自评估,全面总结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工作,挖掘亮点工作,开展相关宣传,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东侨经验”。

(二)重点项目

本次试点规划减污降碳项目20 个,主要分为协同创新管理政策体系类、开发区基础设施协同模式类、锂电新能源行业协同试点类等三大类项目,项目总投资23.089 亿元,具体重点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详见附件。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部门联动与工作协调制度,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指导、协调以及监督作用。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制定和完善重大政策等,确保方案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开发区管委会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定期公布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评价结果,确保落细落实试点工作任务,发挥试点实效。

落实资金保障。 做好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工作推进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省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专项资金的支持,并从地方节能减排、生态保护建设、防灾减灾等财政资金中安排资金支持减污降碳协同相关工作。引导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减污降碳改造工程用好国家专项债,通过EOD 模式、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开发区绿色低碳发展。

加大科技创新。 完善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机制,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目标、应用技术为重点、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依托宁德时代电化学储能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引导优质科技资源向减污降碳优质企业集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独立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等组建共建研发机构、实验室,共同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技术研发应用,提升试点建设科技支撑力度。

强化宣传推广。 组织开展减污降碳协同业务培训,提升相关部门、企业管理人员能力水平。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科普活动,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同时,加大对先进技术、优秀案例的推广力度,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为全国同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东侨样板”。

六、方案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4 年7 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实施期间如遇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1.重点项目清单

2.任务措施表附件1

重点项目清单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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