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漳平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5:56
收藏
详情

漳 平 市 商 务 局

漳 平 市 公 安 局

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 漳平市交通运输局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漳 平 市 林 业 局

文件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漳商务规〔 2024 〕 1 号

漳平市商务局等 8 部门

关于印发 2024 年漳平市报废

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

根据《龙岩市商务局等 8 部门关于印发 2024 漳平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 2024 年漳平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漳平市商务局 漳平市公安局龙岩市漳平生态环境局 漳平市交通运输局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漳平市林业局

漳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 年 6 月 28 日

2024 年漳平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严格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规范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根据《龙岩市商务局等 8 部门关于印发 2024年龙岩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岩商务业〔 2024 〕 47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理念,深化拓展 “ 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 ” 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把抓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整治作为坚决捍卫 “ 两个确立 ” ,做到 “ 两个维护 ” ,增强 “ 四个意识 ” ,坚定 “ 四个自信 ” 的具体行动,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和举一反三原则,坚决打好市场秩序整顿和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整治目标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715 号,以下简称 715 号令)、《〈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 2020 年第 2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GB22128 - 2019 )等法规、标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经营,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严查买卖或者伪造、变造回收证明、交易报废机动车整车、销售拼装及 “ 五大总成 ” 和零部件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三、整治内容

(一)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

(二)非法交易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车;

(三)非法拆解、改装、拼装、倒卖、使用报废机动车及其 “ 五大总成 ” 等违法行为;

(四)买卖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五)未对回收车辆随车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催化剂等各类危险废物逐车登记申报;

(六)出售报废机动车零配件未标明 “ 报废机动车回用件 ” ,私自翻新报废机动车零配件并充当新品出售,出售不能继续使用的报废机动车零配件;

(七)擅自处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行为;

(八)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污染环境的行为;

(九)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企业、个人违法违规用地的行为;

(十)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违法承修已报废机动车的行为;

(十一)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 2024 年 6 月 - 7 月) 。一是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见附件 1 ),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举报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行为。 二是 各乡镇(街道)将辖区内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底数摸清,登记造册(见附件 2 ),摸排是否存在未获得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和个人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行为,建立专项治理档案。

(二)整治实施阶段( 2024 年 8 月 - 11 月) 。一是 根据各乡镇(街道)摸排情况、群众举报电话和 12345 平台推送的问题线索,加强联合突击巡查,一经发现未获得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和个人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的行为,立即依法予以查处。 二是 深入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经营、造成环境污染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本市不能解决或需要协调龙岩市直部门和其他县(市、区)帮助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应进行梳理归类并及时向龙岩市有关部门报告协调办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24 年 12 月) 。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对照整治内容,全面总结整治工作,并将总结报市商务局及龙岩市对口相关部门。并做好迎接龙岩市级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的抽查检查相关工作。

五、职责分工

按照 “ 属地管理、分工合作、协调联动、齐抓共管 ” 原则,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市 商务局 : 负责牵头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实施监管。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不具备资质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不在其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拆解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交易报废机动车整车和拼装车、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 “ 五大总成 ” 等违规行为。

市公安局: 负责加强灭失车辆的跟踪管理;依法查处报废机动车非法上路行驶行为;依法打击非法收购、拆解、拼装、倒卖报废机动车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买卖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企业、个人;严厉打击对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回收的机动车为赃物或用于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的犯罪工具、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该机动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负责依法打击专项整治行动中妨害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 : 负责依法查处报废机动车非法回收拆解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 : 负责依法打击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负责营运性道路运输车辆市场准入、退出管理,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营运车辆,依法收回车辆营运证。

市自然资源局 : 负责检查报废机动车企业用地情况,及时把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涉及报废机动车企业的违法用地图斑函发给有执法职能的部门处置。

市林业局: 负责依法查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及个人违法违规占用林地的行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受理回收拆解企业举报(在拆解或者处置过程中发现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设计使用列入国家禁止使用名录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并依法处理。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负责依法依职责查处非法回收拆解的企业及个人违反城乡规划相关规定建设临时搭盖的行为。

各乡(镇、街道): 负责摸排辖区内开展无资质及超范围经营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个人或企业,及时上报相关摸排情况,并开展常态化监督;负责联合执法现场秩序维护等。

以上未明确到的工作职责由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履行。因体制改革或其他原因导致工作职责调整的,由相应的部门承接相关工作,不再另行发文。

六、保障措施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整治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正确处理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的关系、阶段性任务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关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本部门工作责任和具体负责人,督促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稳步推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规范管理工作。

(二)加强普法,疏堵结合。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入辖区内企业开展宣传学习法规活动,学习贯彻“ 国务院令第 715 号 ” 和《实施细则》等法规,加大社会学法守法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法规。市商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林业、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加强联合查处,震慑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协作,严格整治。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权限,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履职尽责,严格执法,确保整治工作效果。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打严惩、快处快办,不留后患。

(四)加强宣传,凝聚合力。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动社会监督,引导、鼓励群众举报。通过融媒体、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新闻媒介多种形式宣传整治情况,及时曝光查处违法案例,报道阶段性整治成果和正面典型。

(五)加强总结,及时上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本乡镇(街道)、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公布的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见附件 3 )于 2024年 7 月 5 日前汇总报市商务局及龙岩市级对口部门,并从 2024年 7 月至 11 月,每月 5 日前汇总报送上月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2024 年 12 月 10 日前将年度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形成文字材料(含电子版)连同附件一并报市商务局及龙岩市级对口部门。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附件: 1 .漳平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2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3 .漳平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问题线索

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汇总表

4 .漳平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成员单位

联络名单附件1

漳平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聂淑玲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林 娜 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 陈有宽 市商务局二级主任科员

华绍平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许坤树 漳平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曹文科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李 虹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余东强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

赖国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新章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漳平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和流通业发展股),办公室主任由陈有宽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担任。

附件2

乡镇(街道)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3

漳平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问题线索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汇总表附件4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