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规〔2024〕3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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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文件

宁政规〔2024〕3 号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 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宁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4 年5 月23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决策部署,积极抢抓全国范围新一轮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机遇,促消费稳投资,持续扩大有效需求,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7 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 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 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 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 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 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加快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更新,全面摸底各领域设备更新需求,建立需求清单,强化项目整体谋划储备并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我市设备制造企业提高设备供给能力和研发水平,分领域分行业制定出台推进设备更新提升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

(一)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

1.推动设备高端化升级。 严格落实设备淘汰目录要求,推动工业企业淘汰一批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一业一策”制定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方案,加快钢铁、船舶等传统行业更新替换一批先进设备,促进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设备的大规模应用。支持四大主导产业及上下游产业链企业通过设备更新换代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生产效率、塑造竞争优势。支持高端装备企业加强与人工智能企业合作,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为产品与制造装备赋能,研发具有高度智能化、高质量、高性价比的产品与制造装备。 〔 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海洋渔业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

2.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设备和软件大规模普及。 积极加大财政性政策引导,优化相关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围绕“数字宁德”发展战略,重点在机电装备、食品加工、冶金特钢、合成革等传统领域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全面启动工业企业诊断工作,推进“以诊促转”,落实技改贴息和设备奖补政策,每年实施省、市重点技改项目55 个以上。制定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资金扶持政策,推动广泛应用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以及工业控制、智能物流、传感与检测等智能制造装备和工业软件,加速“5G+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和规模应用,实现全域、全链、全环节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生产设备绿色化更新改造。 严格落实能耗、排放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组织开展节能诊断,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摸排我市重点行业和领域相关产品设备使用情况及能效水平,对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 年版)》,加快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用能行业绿色设备应用,推动电机、变压器、锅炉等用能设备能效升级,鼓励更新改造后达到能效节能水平(能效2 级),力争达到能效先进水平(能效1 级)。持续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钢铁行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25 年底前,钢铁行业和35 蒸吨(含)以上燃煤锅炉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设备安全水平。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加快重点行业淘汰更新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促进先进适用安全装备在工业企业的广泛应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市工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建筑和市政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1.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 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摸排编制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城乡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清单,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推动老旧城市供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排涝设施等设备更新改造,更新修复一批老旧破损供水、排水管道等城市生命线,更大范围使用不锈钢给水管,重点加快宁德市第一水厂、周宁新区水厂、霞浦第一水厂以及宁德市东区污水处理厂、贵岐山污水处理厂、福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福安市柳堤污水处理厂、周宁县污水处理厂等改扩建项目设备更新改造。全面推进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重点改造不符合标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燃气场站、商业餐饮场所使用的不符合国家标准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商业燃气器具和居民户内燃气器具设施。推动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处理工艺更新改造,推动环卫车辆和垃圾中转压缩设备、可回收物分拣设备更新,建设一批具有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市政设施智能化改造。 加快市政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借助5G 网络、大数据、AI 技术的发展,积极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围绕“高清化、智能化、数字化”目标,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推进老旧社区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委、公安局、国网宁德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建筑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加快建筑起重机械更新换代,淘汰老旧设备,积极推广先进、绿色、智能的起重机械。推动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等使用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于高于同类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平均水平的公共建筑,重点推动门、窗、外墙、屋面等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升改造,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健全完善制度保障,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开展老旧电梯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推动落实老旧电梯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工作,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既有住宅和公众建筑电梯。(市住建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设备更新

1.推动公路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 深化“电动宁德”建设,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有序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2024 年淘汰120 辆以上老旧柴油货车。通过实施购车补贴等方式积极引导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制定推广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逐年提升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领域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持续巩固全市公交车100%纯电动化成果。结合换电等商业模式创新,大力推进电动重卡推广应用,引导鼓励货运企业优先使用电动重卡。统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布局,推进高速公路互通口、国道、省道等主要路口集中式充电站建设,依托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推广“光储充检”一体化智能充电站,构建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信局、财政局、城市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发改委、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推广电动船舶。 推进“海上宁德”建设,编制全市电动船舶产业发展规划,出台电动养殖船扶持政策,制定老旧船舶更新改造计划,鼓励淘汰使用20 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加快近海及内江内河电动船舶设计、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重点在渔业辅助、海上交通、观光游玩等领域推进船舶的电动化应用,加快推进古田翠屏湖、福安赛江、三都澳等电动船舶应用场景建设,打造全国电动船舶产业发展先行区。重点港区实现岸电设备建设全覆盖,指导推动相关航运企业加强受电设施改造,确保需安装船舶受电设施的宁德籍船舶在2025 年底前均安装到位,并在靠港时按规定使用岸电。(市工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海洋渔业局、文旅局、发改委、旅发集团、宁德港口分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老旧农业机械设备更新。 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对老旧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加工机械等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给予补贴。积极向上推荐适合我市农业绿色发展的农机装备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落实优机优补政策和对节能高效、新能源、新材料的农机装备补贴政策,研究制定我市新建、改造提升的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设施地方配套补助政策,加快福安市茶叶质量检测中心等市县二级农产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检测仪器设备更新,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

1.推进教育设备更新。 建立全市教育设备更新改造需求库并制定更新改造计划,支持学校根据教学需求对教学设备、行政后勤设备、数字化智能化设备、科研设备等分批更换、有序推进。重点加强对农村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更新中小学信息化教学设备,逐步实现教育要素、教育业务、教育场景实现全面数字化。(市教育局负责)

2.推进文旅设备更新。 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性能下降的观景、游乐、演艺、智能及其他类文旅设备进行更新或技术改造,以设备更新推动文旅消费升级。支持游乐场等文旅场所定期更新游乐设备,丰富游客游玩体验,提高游乐场吸引力。推动演艺场等文旅场所更新老旧音响、灯光、舞台机械等演艺设备,提升演出效果。鼓励博物馆、展览馆更新智能交互装置,推进全息展示、可穿戴设备等交互技术的综合集成应用,提升游客的参与感和互动体验。支持体育健身设施设备更新,助力全民健身运动。(市文旅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医疗设备更新。 建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更新改造需求库并制定更新改造计划,因地制宜调整优化、合理推动区域医疗设备升级改造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加快淘汰更新已达使用年限、功能不全、性能落后、影响安全的医疗设备和信息化设施。重点支持一批能力较强、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作用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提升医疗设备和信息化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结合医疗业务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等医疗设备更新,推动服务器、终端、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向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方向改造升级。推进医疗机构改造提升就医环境,聚焦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统筹推进空间改善、厕所革命和安全保障方面的改造提升。鼓励医院加强病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合理增设卫生间,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市卫健委负责)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以“消费促进年”为主线,制定出台消费品以旧换新覆盖层次、财政补贴、优惠促销等各方面的有力政策和务实举措,加强产供销、上下游、政企民、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综合施策,持续优化全链条全周期以旧换新消费环境,推动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

(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1.强化政策措施引导。 紧抓全国范围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有利契机,加快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实施消费者购车补贴、展销商活动补助等措施,引导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通过让利、延伸服务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推进汽车以旧换新行动。抓好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网约车、公务车、执法执勤车等领域的应用推广和更新替代,鼓励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举办活动促消费。 支持利用城市综合体、商圈、步行街等公共区域举办较大型的汽车主题展览、嘉年华、汽车下乡等汽车文化活动,营造汽车促销氛围,激发广大消费者汽车消费意愿,激发汽车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市商务局负责)

3.推进强制报废和规范拆解。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规范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定期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检查。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推广上门取车等便利服务。(市商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

1.推进家电消费多场景化。 支持家电企业围绕“家场景”,在步行街、商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开设绿色智能家电体验店。鼓励零售商店、电商平台通过设置产品专区、突出显示专有标识、发放绿色优惠券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优先选购能效先进水平产品设备。统筹线上线下消费渠道,组织举办家电节、购物节、网购节等活动,营造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浓厚氛围。(市商务局负责)

2.完善配套支持措施。 制定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积极推动家电企业、实体商业、回收企业建立对接机制、搭建协作平台、简化换新流程,提升废旧家电交售和补贴领取便利性,特别在废旧家电拆卸、搬运环节,鼓励相关企业提供免费上门、拆卸、搬运服务,促进绿色智能家电升级换新消费。(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强化家电营销网络建设,引导家电生产、销售、维修、回收企业及电商平台下沉渠道,在乡镇设立直营店、体验店、服务网点、回收站点、前置仓,推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进一步挖掘农村市场消费潜力。(市商务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

1.推进多样化改造。 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住房“以旧换新”等工作,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引导家居卖场打造智能家居体验馆、品质家居生活馆等体验式消费场景,推动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聚焦多样化需求,引导和支持各类经营主体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业务,为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群体提供经济实用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路径,支持家居卖场、电商平台设立老年用品销售专区专柜,加速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市商务局牵头,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举办各类家装活动。 充分发挥装修协会和家装商场力量,举办大型家装消费节促消费活动以及陶瓷、卫浴、门窗、地板、照明、管材等专场活动。鼓励企业开展旧房翻新设计大赛等活动,展示升级改造优秀案例,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丰富居民消费选择。(市商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聚焦回收换新、二手流通、再生利用等环节,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精准制定政策,进一步畅通资源循环利用路径,推动废旧产品设备高效回收、二手商品交易规范便利、资源再生利用水平显著提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和坚实支撑。

(一)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

1.完善回收网络规划布局。 支持和引导回收企业合理布局并规范建设区域再生资源绿色回收网络(交投站、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结合城乡人口规模、居民社区和公共机构分布,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加快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主体,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加盟、连锁、合作等方式提高组织化程度。(市商务局、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拓展畅通回收渠道。 引导和支持商超卖场、电商平台等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加强合作,发挥产销衔接、商品集散的渠道优势,促进废旧消费品回收。支持家电售后服务企业利用自身维修网络开展逆向物流业务,积极参与废旧家电回收。畅通公共机构回收渠道,支持回收企业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共同构建废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统一回收平台。(市商务局负责)

3.推进回收模式创新发展。 引导和支持回收企业发展“互联网+”回收,推动在i 宁德APP 等信息平台上建立废旧产品回收专区,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回收”,优化废旧产品回收、暂存、运输、处理等业务流程。支持推动信誉好、服务优、规模大的回收企业与县(市、区)签署合作协议,向居民区延伸回收网络,推动专业化、规范化回收服务进街道、进社区。(市商务局牵头,市交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

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鼓励各地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推广“互联网+二手”模式,进一步促进二手商品便利交易。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鼓励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引入第三方二手商品专业经营商户,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规范处置强制淘汰的存在严重隐患的报废产品设备,杜绝通过二手交易等方式重新流入市场。(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和再制造

1.推进重点产业和企业资源循环利用。 加快宁德市“无废城市”创建,推动重点企业创建“无废集团”。完善动力电池多层次多用途回收利用体系,加快建设锂电池回收循环产业园,打造动力电池报废拆解和梯次利用示范项目。依托铜材料产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延伸伴生硫酸深加工、铜渣综合利用、贵金属回收利用、铜再生加工等产业,构建铜再生循环产业链。严格规范船舶拆解和各类资源回收利用,推动船舶修造产业转型升级。(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宁德海事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废物综合利用和再制造。 按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指导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评价及改造,指导创建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支持企业开展废钢铁、废铜铝、废纸加工、废塑料、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积极协助企业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申报及补助。推动福安湾坞半岛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加快福鼎市龙安化工园等产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支持产品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建立逆向回收体系,发展高水平再制造。(市工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结合产业发展,支持企事业单位、技术机构,特别是龙头企业参与制修订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抓好东侨国家级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装备)标准化试点建设,支持企业推进核心产品技术创新,打造高品质产品。

(一)参与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制修订

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技术机构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掌握电动船舶、电动重卡、按摩器等我市优势产品标准制修订主导权,推动重点企业参与动力电池能耗限额、设备能效方面标准制修订,抢占标准话语权。鼓励企事业单位、技术机构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水平评价标准研究,积极向上衔接,推动重点企业参与国家层面动力电池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背景数据库建设、产品碳标识认证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

推进东侨国家级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装备)标准化试点建设,引导企业在科研、设计、工艺、检验等环节以先进标准促进消费品质量提升。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严格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衔接碳标签等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引领、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等作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

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技术机构主导参与制修订废金属、废锂电池等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处理处置和再生产品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积极参与资源循环利用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并推广应用,畅通企业获取标准的渠道,推动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拓展优势产品供给行动

结合新一轮设备更新和消费升级,加速推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产品品质提升、品牌塑造,增加优质产品供给,制定产品供给清单,实施产品供需对接行动,满足全国大市场需求。

(一)培育产业新优势新动能

抢抓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需求升级机遇,加速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全球先进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实施动力电池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推进锂电智能装备制造等产业园建设;建设不锈钢中厚板等系列项目,推动青山钢管总部产业园投产,拓展不锈钢中下游精深加工;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提升工程,打造乘用车竞争新优势;发挥铜材料产业龙头企业原材料优势,积极拓展铜基新材料、铜复合材料、集成电路等新领域。加快提升传统产业装备水平,支持电机企业发展超高效驱动电机、节能电机、微特电机、稀土永磁电机、伺服电机等高端电机产品,鼓励按摩器向智能化、数字化方向发展。(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向外推介优质产品设备

聚焦行业设备更新需求,组织开展重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企业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各环节技术水平,制造更多先进设备、优质产品,供应全国大市场。围绕设备和消费品,遴选一批符合国家、省标准的品牌产品,梳理形成产品供给清单,积极向全国宣传推介。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国家、省相关产品目录及政府采购范围。(市工信局牵头,市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畅通产品供需对接渠道

强化市场精准对接、产贸深度融合,积极组织开展先进设备供需对接活动。充分利用举办新能源产业及储能装备博览会、海峡两岸电机电器博览会、宁德投洽会等契机,组织我市设备企业参展,积极向外展示和推介优势产品。组织设备企业参加其他地区举办的设备需求专场对接活动。(市工信局牵头,市商务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政策解读,建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市县联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形成“1+N”政策体系,分类细化制定需求、供给、政策、标准四张清单,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压实部门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此次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全盘考虑化解安全风险隐患、补齐发展短板弱项、推动设备转型升级和消费品质提升、培育产业和增强产品市场供给等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重点围绕电动船舶替代(市工信局、海洋渔业局牵头)、电动重卡推广(市工信局、福安市牵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市商务局牵头)、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市工信局、福鼎市牵头)、废钢循环利用(市工信局、福安市牵头)、燃气设备改造(市住建局牵头)、城区充电桩建设(市住建局牵头)等方面制定政策、方案,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出台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充分挖掘投资和消费潜力,形成增量,增强工作实效。强化监督考核,由市发改委牵头,围绕政策措施制定、争取上级资金补助以及其他可量化的工作成效等方面,适时对各有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项目支撑。 建立市级设备更新重大项目库,各有关部门在摸清相关领域设备需求基础上,参照但不限于项目策划指导目录,围绕工业、农业、建筑和市政、交通、教育、文旅、医疗七大领域牵头指导各地区包装策划一批重大设备更新项目,特别是对公共领域小而散的项目鼓励以县为单位进行整体谋划,并加快推动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为争取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等领域资金支持打好基础。项目库实行动态调整,各有关部门要紧盯本领域设备更新上级资金扶持最新政策,及时补充调整一批重大项目,首批项目在本方案印发后一周内由各有关部门组织报送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文旅局、卫健委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公安局、海洋渔业局、宁德港口分中心、国网宁德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力度。 坚持运用财政政策工具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市级财政加强配套,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补贴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以及老旧船舶、柴油货车、农业机械更新。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强化“政府采购绿色产品占同类产品采购金额的比例”营商环境监测指标落实,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落实好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市财政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委、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金融支持。 充分发挥央行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作用,强化银政企合作,用好各领域设备更新需求清单,衔接好项目储备和申报,积极对接央行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政策的落地见效,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引导和促进银行机构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的投放。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消费贷款的首付比例,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额度。(人行宁德市分行牵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宁德监管分局、发改委、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要素保障。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要素保障。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土地用途的,鼓励园区内工业企业为满足生产需要在原有建设用地上通过新建、扩建、拆建或三种方式组合的路径进行厂房升级改造,容积率上限可提高至3.0。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创新支撑。 聚焦电机电器、汽摩配件、船舶修造等传统产业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围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创建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着力提高装备和技术供应能力。实行“揭榜挂帅”“赛马”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机制,推动产学研用深度合作,加快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信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 年12 月31 日,由宁德市发改委会同市工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文旅局、卫健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解释。

附件:七大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策划指导目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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