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新罗区推动2024年一季度经济发展 “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龙新政办规〔2024〕2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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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新政办规〔 2024 〕 2 号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新罗区推动2024 年一季度经济发展

“开门红”“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新罗区推动 2024 年一季度经济发展 “ 开门红 ”“ 开门稳 ” 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2 月 7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罗区推动2024 年一季度经济发展

“开门红”“开门稳”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定不移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工业、大抓城市经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力争一季度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6.6% ,实现一季度 “ 开门红 ”“ 开门稳 ” ,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推动重点产业企业提质增效

1. 落实税费减免政策。 落实个体工商户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 “ 六税两费 ” 政策和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责任单位:区税务局、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均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不再列出)

2. 稳住工业经济大盘。 加强工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用电量、生产经营情况等监测协调,逐一跟踪帮扶龙麟集团、龙岩正大、马坑矿业等 10 亿元龙头企业达产增效,推动卓越新能源、冰川新能源、太阳电缆等 2024 年新增长点早日投产达产、贡献更多增量。 (责任单位:区工信科技局)

3. 支持工业企业稳产增效。 研究制定工业稳增长政策措施,强化一季度稳生产正向激励,多渠道做好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用工、生产衔接及要素保障,鼓励企业春节不停产、少停产、多生产。落实省级、市级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 2024 年一季度工业用电增长、纳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 “ 小升规 ” 培育库的 2024 年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区工信科技局、财政局)

4. 助力企业拓展市场。 推动供需互动、产销并进,鼓励开展各具特色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互采互购、供需对接等“手拉手”活动,帮助企业开拓产品市场,组织指导我区符合条件企业及时申报、兑现省、市级相关奖补资金。 (责任单位:区工信科技局、财政局)

5. 支持建筑业稳定发展。 制定出台中心城区推动建筑业发展壮大等政策措施,大力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支持建筑企业增资晋级、引进落地,支持企业联合协作、增产增效,确保建筑业平稳增长,鼓励工程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加大节后开复工用材、用工、用资保障,促进工程尽早全面复工。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6. 抓好冬春农业生产。 全面落实冬种春收粮食作物任务目标,落实粮食生产奖补政策措施,抓紧抓好春耕春播、农资备供,完成马铃薯等冬种春收粮食 0.23 万亩、春种蔬菜面积 2.5 万亩以上,确保春粮丰收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试点推广优质水稻及 “ 三三制 ” 模式,稳定生猪生产,加快发展牛、羊、兔等草食性动物产业,大力发展果茶、林竹花卉、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重点培育白羽肉鸡、肉鸽、鹌鹑、鳗鱼等优质产业,力争一季度生猪出栏 23.6 万头,家禽出栏 1856 万羽,林业产值增长 4.5% 以上。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二、全力抓项目稳投资

7. 加强重点项目攻坚。 以“三赛三竞”活动为主线,全力打好重点项目攻坚战役,着力推进一批重大项目早开工、快投产。落实 “ 专班服务、亮晒考评 ” 等机制,深化 “ 每月开竣工 ” 互比互看活动,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力争 185 个省市区重点项目一季度完成投资 80 亿元以上,其中,十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 9 亿元以上、 14 个市攻坚项目完成投资 15 亿元以上、 55 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 50 亿元以上;力促冰川锂电池全产业链绿色综合利用项目、探捷替代进口高端净水炭项目等 25 个重大项目开工建设,久溪威士忌酒生产项目、锡煌新型盘扣支架加工建设项目等20 个重大项目竣工或投产。加强施工组织,协调保障项目报批、用工、用地、资金等要素需求,鼓励重点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少停工、早复工。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区直有关单位)

8. 强化项目投资正向激励。 开展区对镇(街)项目工作正向激励考评,对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谋划等情况开展综合考评,对排名前三位的分别给予 15 万元、 10 万元、 5 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加强投资运行监测预研,跟踪推动重点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实施、入库入统,重抓工业、房地产、基础设施等领域扩投资,确保投资平稳增长。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9.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在交通、水利、先进制造业等重点领域,进行项目梳理,滚动推介民间资本项目清单,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积极做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储备工作,健全协调保障机制,与金融机构共享清单。强化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通过政策性金融支持、特许经营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直有关单位)

10. 加大招商引资。 持续深化大招商招好商行动,以 “ 三赛三竞 ” 活动为抓手,积极参加龙岩市长三角、珠三角推介会,组织开展 “ 一月一签约 ” 、新春 “ 开门红 ” 项目签约及开竣工仪式等春节招商活动,进一步落实招商项目跟踪服务落地闭环机制,力争一季度新签约亿元以上产业项目 25 个以上。 (责任单位:区投资促进中心,区直有关单位)

三、提振和扩大消费

11. 开展促消费活动。 抢抓“两节”消费旺季,组织开展“万商云聚惠龙岩”跨年购等促消费活动,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支持企业在未来城新天地等商业特色街区通过满减、直降、展销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促消费活动,扩大消费需求。支持开展汽车、家电、餐饮等促消费活动,鼓励开展家居焕新、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鼓励餐饮企业开展年夜饭预订、套餐外带等活动,繁荣我区餐饮市场。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2. 促进文旅消费。 集中打造 “ 养生龙岩 醉美新罗 ” 文旅品牌,擦亮 “ 龙 ” 文化城市名片,深入开展 “ 龙王争霸赛 ”“ 龙岩洞景区开园暨龙年游龙岩 ” 活动、 “ 龙岩迎龙年非遗年货节 ” 等文旅促消费活动,加大 “ 一桌菜 ” 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推出一批 “ 微旅游 ” 精品线路,激活新罗文旅美食、美景消费潜力,做旺春节旅游市场,力争一季度全区旅游人数超 380 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 48 亿元。(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

四、提速发展现代服务业

13. 加快开展工业互联网应用。 积极开展工业企业 “ 上云上平台 ”“5G+ 工业互联网 ” 融合应用等,催生出智能化制造、数字化管理、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以及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新业态,培育一批数字化应用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区工信科技局)

14. 鼓励限上商贸企业提质增效。 支持批发企业扩大规模,2023 年销售额总额达到 5 亿元及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企业, 2024年 1-3 月每月销售额比上年同月增长 35% 及以上的企业,达标月给予企业 5000 元奖励;鼓励零售企业拓宽销售渠道,提振企业信心, 2023 年销售额总额达到 1 亿元及以上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 2024 年 1-3 月每月销售额比上年同月增长 25% 及以上的企业,达标月给予企业 1 万元奖励;支持住宿餐饮市场健康发展,2024 年 1-3 月每月营业额比上年同月增长 35% 及以上的限额以上法人住餐企业,达标月给予企业 2000 元奖励。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

15. 加大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扶持力度。 2024 年一季度,申报并成功纳入统计的规上服务业企业,每家企业奖励 1 万元;若是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则奖励企业 5 万元;若新增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是上年度 10 月份以后(含 10 月)开始营业的,则奖励企业 15 万元。对规模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一季度营业收入达 350 万元,且增速达50% 以上的;规模以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一季度营业收入达 650 万元,且增速达 40% 以上的;规模以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科技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企业,一季度营业收入达 750 万元,且增速达 30% 以上的,一次性奖励 3 万元。对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量达 5000 万元、 1 亿元、1.5 亿元、 2 亿元、 3 亿元及以上的,分别奖励企业 5 万元、 10万元、 15 万元、 20 万元、 30 万元。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16. 鼓励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稳岗增效。 对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一季度工资总额超过 400 万元,且增速达 30% 以上的;一季度工资总额超过 800 万元,且增速达 25% 以上的;一季度工资总额超过 2500 万元,且增速达 20% 以上的,分别奖励企业 1 万元、 2 万元、 3 万元。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

17. 加快发展交通物流业。 支持交通物流企业拓展业务、发展壮大,引导外挂车辆回迁及新增车辆入户我区。对纳入交通部门运输统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交通物流企业,按照龙岩市推动交通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措施给予奖励。畅通电商、邮政快递业协调联动机制,支持物流龙头企业拓展生鲜冷链、跨境寄递等业务。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五、推动外贸外资稳增长

18. 加大稳外贸力度。 加大各级稳外贸政策宣传落实力度,指导我区外贸企业应报尽报、应享尽享外贸政策红利。加强重点外贸企业帮扶,支持新兴纺织、卓越新能源、龙工国际贸易等出口大户企业扩大出口规模,服务好豪邦化工、市进出口有限公司、博奔商务服务发展有限公司等进口企业扩大进口规模,积极培育实力强的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财政局)

19. 吸引和利用好外资。 落实外商投资优惠政策,加大对 “ 一带一路 ” 沿线国家地区外资外企招商引资,鼓励现有外资企业增资扩股、利润再投资,重点对久溪酒业项目、新宝模杯项目、橡木桶制造项目等进行重点跟踪,专人负责,确保项目早到资、早建设、早投产。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六、加强金融政策支持

20. 加大融资担保支持。 推动各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银担合作,落实分险机制,积极开展 “ 总对总 ” 批量担保业务合作,扩大支小支农业务占比,降低反担保要求,力争一季度末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放大倍数达 4.5 倍,保持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 1% 。 (责任单位:龙津担保公司、区金融办)

21. 加大小微贷款支持。 引导辖区银行,特别是龙岩农商行、农业银行新罗支行等银行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工具,配合监管部门做好各类专项再贷款政策落地实施。引导金融机构实行利率优惠、减免服务收费,创新推广 “ 随借随还 ” 类金融产品,进一步对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深化普惠金融改革,力争一季度涉农贷款增长 12% 以上、绿色贷款增长 30%以上。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22. 拓展投融资渠道。 及时跟进国家和省政策资金投向,加大项目策划储备,做深做实评估论证前期,积极争取增发国债、专项债、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加强政银企担精准对接,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向金融机构定期梳理推送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基金投资、投贷联动、担保增信、融资租赁等方式 ,加大对重点企业项目融资支持。支持优质企业股改上市、发债融资,鼓励申报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金融办,区直有关单位)

23. 推动金融业稳健运行。 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资源,确保多投放、早投放、快投放,推动一季度市辖区各项贷款余额稳步增长。稳妥开展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等风险化解工作,抓好企业信贷风险防范和处置,保持不良贷款率低位运行。(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七、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24. 加强稳就业保用工。 支持企业稳工稳岗,经工信部门认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 2024 年春节当月连续稳定生产(当月用电量不低于上月 80% )的工业企业,可按当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 300 元 / 人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各类社会机构、企业 “ 老带新 ” 员工为我区辖区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就业 3 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引进劳动力人数给予 500 元 / 人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所需资金均从各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加强用工服务和指导,举办 “ 春风行动 ” 等各类招聘活动,免费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招聘求职平台,办理就业推荐和求职登记,多渠道满足企业用工需求。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

25. 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新罗留新罗就业。 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暨“暖心行动” 2024 届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等系列活动,搭建完善校企交流合作平台,争取更多大中专毕业生来新罗留新罗就业创业。支持企业开发见习岗位、公益性岗位等安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26. 加强用地用林保障。 优化配置用地用林计划指标,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使用国家计划指标,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省级重点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项目用地,使用国家计划指标;保障其它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求;对急需用地的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争取列入市级统筹安排;加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和城镇开发边界外采矿用地的支持和保障;实施标准化项目用地报批组卷,推行工业 “ 标准地 + 承诺制 ”“ 拿地即发证、交地即开工 ” 。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与土地事务中心、区林业局)

27. 提升审批服务水平。 拓展提升 “ 一件事一次办 ” 、跨区域通办等利企便民服务,推广项目审批代办、信用承诺制等审批改革,加快项目能评环评审查等前期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提升惠企政策平台、政企直通车等服务平台,推行政策智能匹配、线上办理、免申即享,加快政策资金兑现落实。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工信科技局、新罗生态环境局)

28. 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市级确定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补贴,减轻困难群众“米袋子”“菜篮子”负担,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做好日常市场监测工作,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对中心城区主要批发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实施日报监测,落实肉类、蛋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及节令食品的供应、储备工作。关注物价波动,维护良好市场购买秩序。畅通货源,确保源头供应,对接我区省、市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做好低温寒潮天气防范,确保产品正常上市,供应消费。指导商超、农贸市场与生产企业加强沟通,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对接平台;拓宽货源渠道,增加外调数量,确保肉、蛋、菜调运畅通,保障市场供应平稳。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29. 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消防、燃气、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森林防火、文化旅游、学校和房屋安全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充分运用安全生产 “ 四联单 ” 工作机制,督促落实四方责任,对安全隐患问题闭环管理,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大局安定稳定。 (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八、工作要求

30.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一季度 “ 开门红 ”“ 开门稳 ” 工作的重要性,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落实落细工作措施,确保全区经济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激励争先进位,对一季度所有指标正增长且综合考评排名前三的,给予 2024 年区级绩效考评正向激励加分奖励。

31. 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 建立经济运行监测协调推进机制,加强行业监测预警,及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困难问题,镇(街)部门联动、以月保季,奋力推进一季度 “ 开门红 ”“ 开门稳 ” 工作。要落实落细责任措施,形成合力,力促更多经济指标实现争先进位。

32. 加大政策兑现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惠企政策宣传指导,制定兑现实施细则并及时予以兑现,加强政策评估优化和研究储备,确保政策精准推送、及时落地见效。深化 “ 千名干部挂千企 ” 等帮扶机制,扎实开展春节期间企业走访服务、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用地用林、用工、资金、煤电油气运等困难需求,组织开展产销对接、产融对接活动,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以上措施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4 年 3月 31 日。本若干措施由新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各项措施具体解释工作由各牵头责任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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