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南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屏政规〔2023〕3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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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政规〔2023〕3 号

屏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屏南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屏南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23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屏南县人民政府

2023 年12 月12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屏南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关乎国计民生、责任重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 年)的通知》(国发〔2022〕11 号)、《福建〔2022〕28 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规〔2023〕3 号)文件精神及《福建省气象局 宁德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宁德“十四五”气象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要求,加快推进屏南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形成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屏南气象现代化新格局,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服务美丽新屏南建设提供坚实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 年,实现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92%以上,气象灾害监测率达到90%以上,灾害性天气预警时间平均提前超过50 分钟,高质量完成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提升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的应用能力。

到2035 年,实现提前1 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95%以上,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完成率达到95%以上。逐步形成“五个一”的精准预报能力(即提前1 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 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 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 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 年预测全球气候异常)。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1.加强气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加强新设备、新资料应用研究,强化观测预报协同互动。聚焦台风、暴雨、强对流等本地极端气象灾害形成机理研究,探索气候变化背景下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规律。加强智能网格预报、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专业气象服务等重点领域科研攻关。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与气象的深度融合应用,提升智慧气象科技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宁德市屏南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2.建设智能精准的气象预报体系。 依托国、省智能网格预报业务体系,持续完善本县无缝隙、全覆盖、精细化的气象预报业务,实现提前1 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 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 天预报逐小时精准到村天气,提前1 小时精准预警局地强天气。发展基于多源数据融合的灾害性天气识别预警和主客观订正技术,提高“小局地、短历时、强降水”天气的预警准确率、命中率和提前量。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气象服务精细能力。 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完善“网格实况/智能网格预报+气象服务”业务体系,发展基于场景、基于风险、基于影响的智能感知气象服务技术。开展相关部门、行业的气象服务需求对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业气象服务产品研发。推进气象融媒体矩阵建设,推进气象服务可视化、预警传播精准化,持续稳定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宁德市屏南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气象信息支撑与共享服务能力。 升级迭代气象信息基础设施,强化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的安全保障,完善信息安全体系。加快推进气象数据汇入县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加强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气象大数据应用的融合创新,完善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加强数据资源全流程监管,实现气象数据与相关行业、社会数据深度共享、融合应用。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提升屏南气象台站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对探测环境受影响的台站实施探测环境整治修复或启动搬迁,持续推动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县政府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并纳入项目前期策划生成阶段。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6.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 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的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发挥气象灾害预警的先导作用,完善“1262”城乡精细化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即以提前12 小时、6 小时、2 小时为节点的“三个提前”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及分级分区分类精准指挥)。完善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提高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要完善多部门共建共享合作机制,健全分区域、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低温、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乡积涝、森林火灾等气象灾害的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在决策、公众、专业气象服务中的应用,完善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机制。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 开展精细化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并加大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发布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应用好暴雨、台风、干旱、高温、低温、冰雹、大风、雪灾、雷电等9 大类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完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本地化构建应用森林火险、交通管理等风险指标体系,推进防洪、防台、污染防控、综合交通、城市治理、地质灾害、文旅康养联合预警与应急联动,实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重点领域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科学制定城市生命线系统气象灾害设防标准。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旅局、应急局、林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综合效益。 优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布局,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现人工影响天气全流程事前预防、事中监管。创新人工影响天气指挥机制,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精准科学指挥和安全作业能力。加大重点区域、重要农事季节的抗旱增雨、人工防雹作业力度,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覆盖面。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配强人工影响天气研究方面的骨干力量。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公安局、财政局、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气象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水平

10.提升数字气象保障服务能力。 深化数字气象在智慧社会、数字治理、乡村振兴等领域应用,做好信息项目登记和数据汇聚工作,推动建设共治共享的数字社会。开展乡村气象监测、预报服务数字化试点,发挥气象在城乡一体化、乡村治理效能、产业转型提升、农村数字经济、惠民惠农场景融入建设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 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充分挖掘绿色生态、负氧离子等气候资源,争创“清新福建 • 气候福地”“中国天然氧吧”等气候品牌,开展旅游特色气候资源评价,突出“气象红利”和“气候经济”,助力文旅康养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持续开展农业气候资源调查,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为现代农业提供全流程专业气象服务,打造“气候好产品”,提升特色农业品牌价值。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交通气象服务保障。 完善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建设和跨部门跨区域交通气象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分灾种、分路段、分铁路线路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发展融合交通生产、运输、调度、维护等各个环节的智慧交通气象服务体系,提升交通工程建设、运营调度、行车安全气象保障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清新福建”生态文明气象保障

13.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 强化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开展城市温室气体、臭氧等观测。完善城市防洪排水设计、通风廊道规划评估等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宁德市屏南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精细化评估和区划工作,共建共享风能、太阳能观测站网,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划、选址、建设、运行、调度等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探索气候生态价值产品实现机制,持续推进气象监测、服务等业务与气候品牌认定评估的融合发展。推动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宁德市屏南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15.强化气象科技人才支撑。 建立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提升我县综合气象业务水平;将气象纳入政府创新团队、专家库选拔专业领域。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气象事业发展规划与地方战略定位、应急管理、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的有机衔接,并成立屏南县促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二)争取上级支持。 要加强与上级气象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上的支持。

(三)落实财政保障。 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依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将气象现代化项目建设及运行维持经费、人员津补贴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四)加大人才培养。 通过部门共建、行业协作、挂职交流等方式,加大气象人才培养,鼓励支持气象人才申报省、市高层次人才及实用型人才。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0 年,其中发展目标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规〔2023〕3 号)规定期限执行。本方案由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附件:屏南县促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件

屏南县促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张著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 长: 李家忠 县气象局局长张天京 县政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 陈章卿 县发改局副局长

何锦洪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郑少华 县财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柯永腾 县人社局副局长

林 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包素红 县住建局副局长

林隆草 县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

包艳清 县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

苏 信 县文旅局副局长

张花诗 县应急局副局长

包章建 县林业局副局长

韦忠銮 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若澜 县水利水电发展中心主任

张家算 县气象局副局长

张书丽 宁德市屏南生态环境局大气土壤生态

环境股负责人

吴善露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雷爱青 古峰镇副镇长

李金水 屏城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陈鸿鸿 代溪镇副镇长

林道锋 路下乡党委政法委员、副乡长

叶罗贵 熙岭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彭华聪 甘棠乡党委副书记

苏维阵 长桥镇副镇长

陈新辉 棠口镇副镇长

陈 森 双溪镇党委政法委员

陆宇鑫 岭下乡党委副书记

陆天送 寿山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气象局,负责气象高质量发展日常事务,由县气象局副局长张家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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