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田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规〔2023〕4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25 19: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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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人民政府文件

古政规〔2023〕4 号

古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古田县加快推进

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古田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古田县人民政府

2023 年11 月30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古田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关乎国计民生、责任重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 年)的通知》(国发〔2022〕11 号,以下简称《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22〕28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规〔2023〕3 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 “五个古田”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形成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古田气象现代化新格局,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服务美丽新古田建设提供坚实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 年,在气象业务、气象服务、科技创新、气象治理上取得更大进展,气象监测更精密,预报更精准,服务更精细,在气象服务文旅发展、特色农业等方面打造特色亮点,气象保障古田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到2035 年,在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智慧气象服务等方面有新业态、新模式、新突破,科技创新水平和气象人才素质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加强气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加强新设备、新资料应用研究,强化观测预报协同互动。聚焦台风、暴雨、强对流等本地极端气象灾害形成机理研究,探索气候变化背景下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规律。加强智能网格预报、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专业气象服务等重点领域科研攻关。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与气象的深度融合应用,提升智慧气象科技支撑能力。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应急管理局〕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优化完善地面气象观测站网。 建设满足精准预报、精细服务需求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滚动更新升级地面自动气象站,在气象灾害高风险区域增补气象观测站点和观测要素。提高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跟踪能力。依托古田人工影响天气效果检验基地,开展雷达等多设备协同观测试验,提升多源观测数据融合应用能力。联合加密建设农业气象、交通气象、生态气象、旅游气象等探测设施,提升区域气象资料获取及共享能力,推动气象相关行业数据、社会数据深度共享、创新应用。 建设智能精准的气象预报体系。 开展本地客观预报方法研究,提升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和分流域、分类型、分灾种精准预报能力。发展基于多源数据融合的灾害性天气识别预警和主客观订正技术,提高“小局地、短历时、强降水”天气的预警准确率、命中率和提前量。 提升气象服务精细能力。 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完善“网格实况/智能网格预报+气象服务”业务体系,发展基于场景、基于风险、基于影响的智能感知气象服务技术。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业气象服务产品研发。推进气象融媒体矩阵建设,推进气象服务可视化、预警传播精准化,持续稳定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 强化气象信息支撑与共享服务能力。 升级迭代气象信息基础设施,强化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的安全保障,完善信息安全体系。加快推进气象数据汇入市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加强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气象大数据应用的融合创新,完善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加强数据资源全流程监管,实现气象数据与相关行业、社会数据深度共享、融合应用。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发改局、古田生态环境局〕

(三)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 完善多部门共建共享合作机制,健全分区域、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进一步压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发挥气象灾害预警的先导作用,完善“1262”城乡精细化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提前12小时、6 小时、2 小时发布精细到乡镇(街道)气象灾害预警。完善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提高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在决策、公众、专业气象服务中的应用,探索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机制。 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 开展精细化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并加大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及发布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推动5G、小区广播等技术在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中的应用。加强气象科普宣传教育,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升社会公众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财政局、发改局、古田生态环境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

(四)优化提升气象服务供给水平

将气象服务全面接入智慧城市,探索建设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防洪排涝、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智能管理的气象服务系统。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推动气象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实现基于任意位置、智能感知、智能制作、精准供给的分众化智慧气象服务前台。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发改局、住建局、古田生态环境局、融媒体中心〕

(五)强化人工影响天气能力

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依托古田国家人工影响天气效果检验基地,开展人工增雨的催化和效果检验评估技术研究和适合闽东地区冷暖云混合人工增雨作业的技术指标研究,推动人工影响天气领域技术创新,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古田生态环境局〕

(六)加快数字气象示范建设

深化数字气象在智慧社会、数字治理、乡村振兴等领域应用,做好信息项目登记和数据汇聚工作,推动建设共治共享的数字社会。开展乡村气象监测、预报服务数字化升级,发挥气象在城乡一体化、乡村治理效能、产业转型提升、农村数字经济、惠民惠农场景融入建设中的作用。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文旅局、发改局、古田生态环境局〕

(七)提升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能力

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发展智慧精准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围绕食用菌、特色水果等农业气象服务需求,增设农田小气候站。构建特色作物全生产周期关键节点农业气象适宜指标和灾害指标,明确关键影响气象要素,确定关键生长期阈值,完善农业气象指标和阈值体系。加大科研业务和服务需求融合,围绕特色作物全生育周期、储运及市场营销环节,从需求端开发产中、产后各环节精细化气象影响监测评价、发育期预报、灾害影响预报、灾害风险评估、灾害风险预警、种植(养殖)气象适宜度预报、气象条件监测预报预警等服务产品,建立业务流程与规范,开展分作物、分品种、分生育期、分灾种伴随式气象服务。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挖掘古田“山、湖”特色优质气候资源,开展趋利增值型旅游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及高山、湖景等特色气象景观服务。开展覆盖全产业链的精细化智慧化农业气象服务。持续开展农业气候资源调查,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打造“气候好产品”,提升特色农业品牌价值。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文旅局、发改局〕

(八)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强化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挖掘生态气候资源价值,争创“中国天然氧吧”“清新福建·气候福地”等气候品牌价值。推动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旅局、发改局、工信局、古田生态环境局〕

(九)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依托古田人工增雨效果检验试验基地,加大人才培育力度,培养一批科研型人才。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大气象人才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支持将气象领导干部纳入县干部培训交流范围,不断优化气象干部队伍结构。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十)加强气象法治建设

建立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法律保护机制。提升气象“数字监管”业务能力,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推进防雷安全、非法施放空飘气球等气象领域执法检查事项纳入政府或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和行政考核体系,提高气象依法治理能力。强化气象标准宣贯应用。 〔牵头单位: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古田生态环境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地方相关规划,细化工作落实措施,优化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好气象设施用地等要素保障,加强对《纲要》《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取得成效。

(二)加强统筹规划

要科学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气象观测网络。

(三)加强资金保障

进一步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根据气象领域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及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古田县气象“十四五”发展建设的支持。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人员经费、智慧气象保障工程等地方气象高质量发展相关项目及运行维持经费的投入力度,将所需经费不足部分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可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四)加强法治建设

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加强防雷、升放气球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强化气象标准制修订和应用。贯彻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气象“数字监管”业务体系。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0 年,其中发展目标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22〕28 号)规定期限执行。本方案由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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