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政办规〔2023〕8 号
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昌县加快
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闽政办〔2023〕23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竹产业千亿行动方案〉的通知》(南政规〔2023〕5号)《中共南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竹产业绿色发展机制创新集成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改办〔2023〕5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推进“以竹代塑”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南政办规〔2023〕7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2〕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顺昌县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顺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10 月20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顺昌县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 年,力争全县竹产业全产业链实现产值45 亿元以上,其中, 竹产业 一产产值10 亿元以上,丰产竹林面积30 万亩以上;二产产值20 亿元以上,培育扶持1 家以上年产值超10 亿元以上竹制品龙头企业;三产产值15 亿元以上。 竹科技 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全县拥有高新技术企业4 家以上,省科技小巨人企业4 家以上。 竹工艺 设计水平大幅提高,全县每年设计推出50 项以上高质量、个性化、可转化的新颖时尚竹产品。 竹文化 元素色彩更加凸显,全县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 家以上;市级以上竹非遗项目2 个以上,各级传承人5 人以上。
到2030 年,全县竹产业全产业链实现产值100 亿元以上,形成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现代竹产业体系,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多赢局面。 竹产业方面, 竹一产产值15 亿元以上;竹二产产值50 亿元以上,年产值超10 亿元笋竹企业2 家以上。年产值超30 亿元竹制品龙头企业1 家以上及实现自动化数字化的高端笋制品龙头企业1 家以上,制订竹原材料标准1 个以上,培育竹标准材加工大型企业1 家以上;竹三产产值35 亿元以上。 竹科技方面, 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6 家以上,省科技小巨人企业7 家以上。 竹工艺方面, 培育国家级竹产业工业设计研究院,2025 年后每年设计推出100 项以上高质量、个性化、可转化的新颖时尚竹产品。 竹文化方面, 全县建成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 家以上;市级以上竹非遗项目3 个以上,各级传承人10 人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深化推进竹林生态银行改革,加快推进丰产竹林建设。邀请专家开展竹林丰产培育标准化技术研究指导,引导竹专业合作社、专业林场、专业大户实施丰产措施,每年建设丰产竹林基地8000 亩。加快丰产高效竹林集成示范片建设,结合“森林生态银行”股份合作模式,探索“国企+合作社+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等模式,促进竹山流转,提升竹林经营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每年新增或完善提升新型竹林经营主体1 个以上,并将其纳入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补助范围。探索低产低效竹林复壮改造、退化竹林修复更新模式。大力实施丰产竹林建设项目,支持竹产区竹山机耕道、喷灌等竹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升级改造,全县每年建设或维护竹山机耕道70 公里以上。推进生态竹林建设,持续开展竹林FSC 森林认证,引导竹加工企业建立原料基地,开展竹林定向培育。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工信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发挥竹企业示范效应。 支持重点竹企业实施增资扩产,扩张先进产能,对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 亿元、10 亿元、20 亿元,一次性分别补助10 万元、20 万元、40万元;竹产业项目按规定享受省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给予最长3 年、年化2%贴息支持;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力争到2025 年全县省级以上“专精特新”竹企业达2 家以上,增强其在细分行业、产品、市场、技术工艺上的配套能力,形成龙头引领、中小企业专业配套分工的产业链条;大力推动笋竹企业技术改造,开展智能化(数字化)咨询诊断,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数字转型解决方案,打造一批智能车间、数字工厂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典型示范案例。
责任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
(三)突出竹项目招大引强,实现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紧扣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等关键环节,紧盯竹上市企业、全国竹木行业龙头企业30强、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完善招商图谱,编制招商手册,推行招商项目化、具体化,实行“一项目一说明一清单”。坚持“一把手”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着力招大商、招平台、招大院大所,对企业兼并重组、招商引资等按规定给予补助和前期费用支持,到2025年引进头部企业1家以上。 笋竹加工行业 重点引进智能化板材、高端家居品牌、竹纤维、竹缠绕工艺、竹炭生产、笋食品精深加工等高附加值项目; 竹配套产业 重点引进竹材粘合剂、涂料、包装、林产专用智能装备、仓储物流等项目; 竹文旅产业 重点引进含竹元素的文化创意等项目。
责任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林业局、文旅局
(四)聚力发展笋食品加工,提高笋产品附加值 。 加快构建完备的笋食品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体系,强化笋产业基础保障,保持每年鲜笋产量在10万吨以上。培育引进笋休闲食品、笋食品预制菜、功能食品精深加工企业。加大笋制品企业扶持力度,引导笋制品企业引进全自动化生产线,支持笋加工企业开发笋旅游食品、航空食品、保健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加快提升绿色低碳、贮藏保鲜、质量安全等技术水平。引导笋制品企业实施生产标准化,推行“两证一码”制度,确保产品质量过硬、特色鲜明。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工信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
(五)打造竹产业专业园区、竹材分解点和小微园,推动竹产业集聚发展。 加强国家顺昌木竹加工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加快构建高附加值全竹产业链,全力打造“竹产业专业园”。支持小微园区因地制宜探索全竹循环利用,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提升园区发展承载力。对符合条件的投资建设竹综合循环利用生态园区的企业,按规定提供贴息贷款政策支持。遵循“因地制宜、因需建设”原则,合理设立笋竹分解点,成片毛竹林可按每1 万亩—1.5 万亩左右建1 个分解点,全县每年新建竹材分解点2 个以上。支持笋竹收集、堆放、切段、剖分、拉丝、剥壳等不产生废气、废水的物理分解场地纳入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用地范围,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以乡镇为单位,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科学合理布局初加工小微园,对符合政策的项目策划专项债资金,统一建设供热、供气和三废处置等配套设施。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国网顺昌县供电公司
(六)加速竹机械推广应用,推进竹科技提档升级。 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支持竹加工机械制造企业、竹产业龙头企业云宇机电,傲世干燥与科技院校等科研机构、单位的对接合作,探索建立科技服务、成果转化等多模式利益共享机制,开展竹采伐、竹山运输、竹生产设备研发,帮助向上争取科研项目资金支持。对成套装备价格在50 万元以上,单台设备价格在10 万元以上,经省级认定后属于首台(套)范畴的笋竹机械装备,按规定给予补助。鼓励企业更新迭代竹产业机械装备,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上争取省级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对实际设备(含技术、软件等)投资额达100 万元以上的,按5%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0 万元”]。因地制宜推广笋竹采伐运输设备,探索设备共享租赁模式,鼓励组建机械化采伐专业队伍,对专业队伍购买机械、工人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给予补助。将符合条件的机械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加快“机械换农”“机器换工”“智能减员”。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七)推动竹产品研发创新,提升竹工艺设计水平。 加快筹建顺昌县现代竹木结构研究院,推动竹纤维、竹缠绕、竹展平、竹炭、工程竹材、竹叶黄酮提取等研发生产。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探索建立竹产业重点技术攻关“揭榜挂帅”“赛马”机制,鼓励开发“以竹代塑”“以竹代木”“以竹代钢”等系列产品,对促成竹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机构以及购买重大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资金补助。支持企业申报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最高给予300万元资金补助。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工信和商务局、林业局
(八)充分利用竹元素内涵,促进茶竹旅融合发展。 深入挖掘竹文化内涵,讲好竹文化故事,结合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建设,重点布局、推广、应用“武夷山水 • 茶空间”,每个乡镇至少建设2 家。围绕“探源点”,结合特色生态竹林景观和休闲观光农业,不断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立足竹资源特色乡镇,鼓励引导开发竹观光、笋食品等绿色产业。积极与行者大圣研学团队对接,举办竹文化研学活动,探索研学、拓展、比赛、观光为一体的乡村旅游产业新模式,鼓励引导升升木业、盈昌竹木等竹制品企业及省级非遗项目“顺昌竹木工艺画”代表性传承人、竹编手艺人,融入朱子文化、大圣文化、红色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设计开发具有我县地域特色的各类竹文化创意产品、工艺品。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推广应用“以竹代塑”产品,倡导竹产品绿色消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在“以竹代塑”工作中走前头、作表率,率先全面应用竹产品、竹装修、竹建材。鼓励民营市场主体应用竹制品,从全县共选定3 个经营性场所作为示范点,根据“以竹代塑”产品使用量对示范点予以补助,单个示范点每年不超过5 万元。鼓励茶、酒等重点行业使用“以竹代塑”产品作为内外包装材料。支持企业开展各类“以竹代塑”产品线上线下市场推广活动。开展“以竹代塑”示范机关、示范乡(镇、街道)、示范社区、示范小区、示范商超、示范酒店、示范食堂等示范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各县属国有企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县直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严格按照我县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人才支撑。 与国际开展产、学、研合作,设立了福建省林产品出口基地、商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机构。争取更多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和团队到我县服务。推动重点竹企业与院校合作建立产教协同创新基地,开展委托培训、定向培训,为我县竹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优化金融服务。 大力推广绿色转型贷、竹塑贷、竹林认证贷、“林下经营权证”抵押贷,鼓励开发更多具有竹产业特色的信贷产品,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绿色金融资金池贷款贴息补助范围。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引进社会资本设立竹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国企参股成长性好、核心竞争力强的竹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竹产业专业园区和重点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四)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安排一定比例“财政衔接推荐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并整合发改、工信和商务、农业、林业、科技等相关项目资金,对符合补助条款的竹产业项目给予补助。对竹产业发展在土地、人才、用工保障等要素上给予政策倾斜和优先保障。将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情况纳入县政府重点考核内容。
(五)营造发展氛围。 聚焦南平市“一根竹”各个环节,系统性探索集成改革创新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媒体和平台,量身打造“一根竹”宣传推广内容,多渠道、多维度、多层次讲好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故事,为打造千亿竹产业集群营造浓厚氛围。
(六)做好跟踪管理。 从今年9 月开始,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每月要两次报送进展情况(截至每月13 日和28 日的进展情况)。县竹专班要及时汇总、通报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并适时开展现场核查,对重视不够、推动不力,造成工作滞后的或者虚报进展情况的,将提请县政府约谈。
本行动方案执行期限为2023—2030 年,与本县其他同类政策有不一致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