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人综规〔 2023 〕 8 号
政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政和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熊山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政和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政和县人民政府
2023 年 9 月 13 日
政和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我县竹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做好“竹产业”、“竹科技”、“竹工艺”、“竹文化”文章,助力乡村振兴,奋力打造闽浙边现代化生态新城。
一、主要目标
到 2030 年,力争全县竹产业全产业链实现产值 150 亿元以上,其中, 竹产业 一产产值 5 亿元以上,丰产竹林面积 30 万亩以上;二产产值 120 亿元以上,培育扶持 1 家以上年产值超 5 亿元以上竹制品龙头企业,制定竹行业标准 2 项以上;三产产值 25 亿元以上。 竹科技 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全县拥有高新技术企业 10 家以上,省科技小巨人企业 10 家以上。 竹工艺 设计水平大幅提高,全县每年设计推出 20 项以上高质量、个性化、可转化的新颖时尚竹产品。 竹文化 元素色彩更加凸显,全县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1 家以上;县级以上竹非遗项目 2 个以上,非遗传承人 2 人以上。基本形成链条紧密、三产融合、科技创新、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丰产竹林建设
邀请专家开展竹林丰产培育标准化技术研究指导,引导竹专业合作社、专业林场、专业大户实施丰产措施。加快丰产高效竹林集成示范片建设,探索 “ 国企 + 合作社 + 基地 ”“ 龙头企业 + 合作社 +基地 ” 等模式,促进竹山流转,提升竹林经营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探索低产低效竹林复壮改造、退化竹林修复更新模式。大力实施丰产竹林建设项目,支持竹产区竹山机耕道、喷灌等竹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升级改造,全县每年建设或维护竹山机耕道 30 公里以上。推进生态竹林建设,持续开展竹林 FSC 森林认证,引导竹加工企业建立原料基地,开展竹林定向培育。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二)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支持重点竹企业实施增资扩产,扩张先进产能,对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 5 亿元、 10 亿元、 20 亿元,一次性分别补助 100 万元、 150 万元、 200 万元;鼓励企业为我县经济发展做贡献,对首次纳税超过 200 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对首次纳税超过 300 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竹产业项目按规定享受省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对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给予最长 3 年、年化 2% 贴息支持;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力争到 2030年全县省级以上 “ 专精特新 ” 竹企业达 20 家以上,增强其在细分行业、产品、市场、技术工艺上配套能力,形成龙头引领、中小企业专业配套分工的产业链条。大力推动笋竹企业技术改造,开展智能化(数字化)咨询诊断,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数字转型解决方案,打造一批智能车间、数字工厂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典型示范案例。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林业局、财政局〕
(三)打造竹产业专业园区
承接利用浙江及周边区域竹资源,加快建设闽北绿色家居产业园,加快构建高附加值全竹产业链,全力打造“中国竹具工艺城”。〔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
(四)建设竹材分解点和小微园,完善竹加工配套体系
遵循 “ 因地制宜、因需建设 ” 原则,合理设立笋竹分解点,成片毛竹林可按每 2 万亩 —2.5 万亩左右建 1 个分解点,全县每年新建竹材分解点 2 个以上。支持笋竹收集、堆放、切段、剖分、拉丝、剥壳等不产生废气、废水的物理分解场地纳入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用地范围,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以乡镇为单位,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科学合理布局初加工小微园,打包策划专项债项目,统一建设供热、供气和三废处置等配套设施。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国网政和县供电公司〕
(五)发挥竹标委会带动效应。
发挥福建省竹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构建完善竹产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建立不同品质、规格、等级的竹原材料标准,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牵头制定竹产业相关标准。探索建设竹标准材交易市场,引导企业积极生产竹标准材,培育竹标准材生产重点企业,推动实现大规模应用。推进竹材备料中心、仓储基地和物流体系建设,有效打通产业链供应链。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财政局〕
(六)加速竹机械推广应用,推进竹科技提档升级。
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支持企业、竹加工机械制造企业、竹产业龙头企业与国际竹藤中心、中国竹产业协会、中国林科院、深圳浪尖集团等科研机构、单位的对接合作,探索建立科技服务、成果转化等多模式利益共享机制,开展竹采伐、竹山运输、竹生产设备研发,积极向上争取科研项目资金支持。对成套装备价格在 50 万元以上,单台设备价格在 10 万元以上,经认定后属于省首台(套)范畴的笋竹机械装备,按规定给予补助。鼓励企业更新迭代竹产业机械装备,对实际设备(含技术、软件等)投资额达 100 万元以上的,按 5% 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 300 万元。因地制宜推广笋竹采伐运输设备,探索设备共享租赁模式,鼓励组建机械化采伐专业队伍,对专业队伍购买机械、工人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给予补助。将符合条件的机械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中,加快 “ 机械换农 ” 、 “ 机器换工 ” 、 “ 智能减员 ” 。〔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工信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财政局〕
(七)推动竹产品研发创新,提升竹工艺设计水平。
持续举办 “ 政和杯 ” 国际竹产品设计大赛,推动更多不同地域文化不同风格的设计产品落地转化。加快建设 “ 中国竹具工艺城 ”产品研发设计中心,推动竹企业创建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企业研发机构,加快竹纤维、竹缠绕、竹展平、竹炭、工程竹材、竹叶黄酮提取等研发生产。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探索建立竹产业重点技术攻关 “ 揭榜挂帅 ” 、 “ 赛马 ”机制,鼓励开发 “ 以竹代塑 ” 、 “ 以竹代木 ” 、 “ 以竹代钢 ” 等系列产品,对促成竹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机构以及购买重大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资金补助。支持企业申报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最高给予 300 万元资金补助。 〔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工信商务局、林业局〕
(八)充分利用竹元素内涵,促进茶竹旅融合发展。
深入挖掘竹文化内涵,讲好竹文化故事。依托佛子山景区开发,以星溪念山、铁山高林、外屯稠岭竹海为主,大力开展休闲、生态旅游开发工作,开发竹海观光、竹保健、竹体验、笋美食四大竹系列旅游产品;结合竹茶产业,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推动“竹文化、茶生活”特色体验式旅游。通过举办竹产品设计大赛,与国内外竹产业界建立沟通机制,开发竹文化创意产业。 〔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工信商务局、政和国投集团,有关乡镇(街道)〕
(九)推广应用“以竹代塑”产品,倡导竹产品绿色消费。
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在 “ 以竹代塑 ” 工作中走前头、作表率,率先全面应用竹产品、竹装修、竹建材。鼓励民营市场主体应用竹制品,从全县共选定 10 个经营性场所作为示范点,根据 “ 以竹代塑 ” 产品使用量对示范点予以补助,单个示范点每年不超过 5万元。鼓励茶、酒等重点行业使用 “ 以竹代塑 ” 产品作为内外包装材料。支持企业开展各类 “ 以竹代塑 ” 产品线上线下市场推广活动。开展 “ 以竹代塑 ” 示范机关、示范乡(镇、街道)、示范社区、示范小区、示范商超、示范酒店、示范食堂等示范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直各部门,各国有企业,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和县竹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县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严格按照我县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发挥竹木制品商会作用,促进行业共同发展。
(二)强化人才支撑。 深化南平市 “ 才聚武夷 ” 行动计划,主动对接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农科院等国家级和省级的大院大所,争取更多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和团队到我县服务。推动重点竹企业与政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合作建立产教协同创新基地,开展委托培训、定向培训,为我县竹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三)优化金融服务。 大力推广绿色转型贷、竹塑贷、竹林认证贷、 “ 林下经营权证 ” 抵押贷,鼓励开发更多具有竹产业特色的信贷产品,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绿色金融资金池贷款贴息补助范围。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引进社会资本设立竹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国企参股成长性好、核心竞争力强的竹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竹产业专业园区和重点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四)营造发展氛围。 聚焦南平市 “ 一根竹 ” 各个环节,系统性探索集成改革创新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媒体和平台,量身打造 “ 一根竹 ” 宣传推广内容,多渠道、多维度、多层次讲好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故事,为打造千亿竹产业集群营造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