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文件
潭教综〔 2023 〕 44 号
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2023 年秋季幼儿园
招生工作方案
幼儿教育属非义务教育,国家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行为,确保学龄儿童招生工作平稳、有序,现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立足我区公民办幼儿园资源配置情况,就 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 坚持公益普惠的原则。
2. 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
3. 坚持免试入园、相对就近入园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
2023 年秋季全区幼儿园小班计划招生约 3200 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小班计划招生约 1900 人,民办幼儿园小班计划招生约1300 人。
三、招生对象
1. 持有本区户籍或居住在本区内年满三周岁( 2019 年 9 月 1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期间出生)的学龄儿童,可持户口簿、《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或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办理登记、报名、入园手续。
2. 凡聋、哑等儿童应到特殊教育幼儿园报名就读。我区民办特教幼儿园为:华声听力福乐幼儿园,办园地址:童游火车站站前小区 11 号建阳区残联福乐家园二楼,联系电话:18950615819 。
四、招生要求
1. 各幼儿园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本园教育资源状况,合理制定招生方案,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2. 各幼儿园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一周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应粘贴于宣传栏或园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3. 幼儿园应将查验户口簿、预防接种查验等纳入学龄儿童入园报名程序,并督促学龄儿童监护人及时带学龄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
4. 学龄儿童入园前应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入园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办理时间应在 2023年 6 月 1 日后,有效期为 3 个月。《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办理注意事项:凡在城区公民办幼儿园入园的学龄儿童应到妇幼保健院办理;在乡镇、村级幼儿园(班)入园的学龄儿童可就近到当地乡镇卫生院办理。
5. 学龄儿童入园时,各幼儿园应按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做好学籍及相关信息采集、上报工作。
6. 各幼儿园应依据相关法规、政策,自觉规范招生行为, 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违规收取费用, 不得搞不实宣传。
五、招生方式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
2023 年秋季,我区 9 所城区公办幼儿园(实验幼儿园七贤校区、实验幼儿园中山校区、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西城校区、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绿欧校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曼山幼儿园、水东幼儿园、童游幼儿园、武夷旅游集团幼儿园赤岸校区)实行抽签招生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各园按抽签招生计划学位数,通过网络报名、分组抽签的方式进行招生;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招生方案及招生名单报区教育局备案。另,实验幼儿园潭阳一校区、潭阳二校区(位于童游街道嘉禾北路)计划于 2024 年春季开园招生,具体招生方案另行发布。
1. 片区划分
城区户籍,户籍在实验小学、师范附小、西门小学、桥南小学招生片区范围内的学龄儿童,可在实验幼儿园(七贤校区)、实验幼儿园(中山校区)、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西城校区)、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绿欧校区)、第二实验幼儿园这 5 所幼儿园中选取其中一所报名参与抽签招生,不得重复在多所幼儿园报名,否则将取消抽签招生资格。
户籍在曼山小学招生片区范围内的学龄儿童,在曼山幼儿园报名参与抽签招生。
户籍在水东小学招生片区范围内的学龄儿童,在水东幼儿园报名参与抽签招生。
户籍在童游中心小学招生片区范围内的学龄儿童,在童游幼儿园报名参与抽签招生。
户籍在旭辉实验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学龄儿童,在武夷旅游集团幼儿园(赤岸校区)报名参与抽签招生。
城区各小学具体招生片区见附件 1 。
2. 抽签招生计划数
实验幼儿园(七贤校区) 90 人
实验幼儿园(中山校区) 45 人
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西城校区) 60 人
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绿欧校区) 30 人
第二实验幼儿园 60 人
曼山幼儿园 60 人
水东幼儿园 45 人
童游幼儿园 75 人
武夷旅游集团幼儿园(赤岸校区) 60 人
3. 政策生申报条件与办法
符合第一类的政策生,自行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入学;符合第二类的政策生,参照城区户籍学龄儿童同等待遇,自主选择一所城区公办园参与抽签招生。此外,如上级部门另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政策人员按文件执行。政策生分类及申报办法见附件 2 。
4. 抽签招生办法
( 1 )抽签招生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实名制,一生一号,重报、假报无效。
(2)报名所需材料:学龄儿童户口簿、《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妇幼保健院办理,有效期为3 个月)、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预防接种医院开具或关注“南平疾控微健康”微信公众号,在预防接种→接种查验中下载打印)或预防接种单位提供的其他形式能够评估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的证明、学龄儿童红底证件照(1 寸)。以上材料均含电子档,电子档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 3 )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抽签招生资格:未按规定时间网络报名;超过网络报名期限才取得城区户籍;网络报名提交材料弄虚作假。
( 4 )如学龄儿童有残疾或特殊疾病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在网络报名时如实填报,并在园所通知的时间内携带学龄儿童到园所进行现场沟通,确定园方是否能达到该学龄儿童保育教育要求与条件。如家长或监护人在网络报名时瞒报的,该学龄儿童入园后,园方发现不能达到该学龄儿童保育教育要求与条件时,有权对该学龄儿童进行退学处理。
( 5 )若通过报名审核的学龄儿童人数未超过报名园所抽签招生计划数的,则全部录取;若通过报名审核的学龄儿童人数超出报名园所抽签招生计划数的,则对通过报名审核的学龄儿童进行分组,经公示后采取抽签招生的方式录取。
( 6 )抽签招生地点分设在各园(其中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两个校区抽签地点统一设在西城校区)。家长可参与现场抽签,每个报名号仅限一位家长参加,不允许携带儿童进入学校 。
( 7 )抽签招生中选的学龄儿童仅限本人入学,不得转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5. 网络报名及抽签招生日程与办法
7 月 15 日上午 8:00 — 7 月 17 日下午 18:00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龄儿童家长(含政策生)准备好上述报名材料,打开微信小程序→掌上南平 APP →入学一件事→南平 e 政务→新生入学申报,按要求进行网络报名。
7 月 18 日— 7 月 20 日,各园审核学龄儿童网络报名材料。
7 月 21 日上午 11:00 前,各园以短信方式通知(短信均发送至新生入学申报注册的手机号码)网络报名审核结果。家长也可在网络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7 月 22 日— 7 月 23 日,对以下两类情况进行现场复审或现场沟通,届时会以短信方式通知:
( 1 )未通过网络审核的学龄儿童家长,携带好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按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到园所进行现场复审。如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复审的,一律视为放弃入园资格,审核不通过。
( 2 )有残疾或特殊疾病的学龄儿童家长,按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学龄儿童到园所进行现场沟通,确定园方是否能达到残疾或特殊疾病儿童保育教育要求与条件。
7 月 24 上午 11:00 前,各园公布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及抽签招生学龄儿童分组名单。
7 月 25 日上午 9:00 ,进行抽签招生,地点分设在各园。家长可参与现场抽签,每个报名号仅限一位家长参加,不允许携带学龄儿童进入学校 。
7 月 25 日下午 17:00 前,公布抽签招生结果及抽签招生录取学龄儿童名单(家长可至各报名园所门口查看)。同时, 2023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抽签招生结束。
(二)乡镇中心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及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
1. 乡镇中心幼儿园按属地原则,采取家长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自主招生。当报名登记人数未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学位数的,幼儿园直接招收;当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学位数的,园所应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政策照顾人员子女,剩余学位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录取。
2. 民办幼儿园及公办性质幼儿园采取家长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时应优先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及政策照顾人员子女。
附件: 1. 南平市建阳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片区
2. 政策照顾人员子女申请参加建阳区 2023 年秋季
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的申报办法
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
2023 年 6 月 29 日
附件1
南平市建阳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片区
2023 年建阳区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片区划分以 “ 大稳定 ” 为原则,以 2017 年划分为准,户籍招生片区具体划分如下:
1. 建阳区实验小学景贤校区
西区生态城(建发房产、正达房产、三迪枫丹、绿欧景园、融汇山水、阳光里、西城国际、融华锦城、盛世天地、奥体花园)、美墅温哥华、螃蜞路( 38 号 —— 大号)。
卧龙湾小区、御龙熙岸、翡丽观邸、凯旋城、武夷国际新城、海林商城、碧全江誉、碧全月亮湾、武夷城市花园、万达广场、蝴蝶山统建房、鲤鱼嘴新村村、千江月、九龙湾、考亭路。
2. 建阳区实验小学潭山校区
中山路(单号 53—— 大号、双号 22—— 大号)、民主北路(单号 41—— 大号、双号 14—— 大号)、人民路(单号1——9 号、双号 2——12 号)、友谊巷(单号 15—— 大号、双号 60—— 大号)、西街(双号 2——30 号)、螃蜞路( 1——37 号)、狮子街双号、狮子巷双号、东门街、双井巷、城关村所辖北门新街和新华村、朱熹大道向北延伸至狮子山加油站、御景湾。
3. 建阳师范附属小学
西桥南路单号、宝山路(单号 17 号 —— 大号、双号 14 号—— 大号)、西桥西路、新建路、安平路、黄花山路(单号、双号 10 号 —— 大号、向西延伸至大潭印象)。
4. 建阳区桥南小学
棋盘路(单号 1—7 号、双号 2—6 号)、西桥南路双号、黄华山路(双号 2—8 号)、宝山路(单号 1—15 号、双号2—12 号)、幸福巷、高条子街、黄溪路、透田巷、溪巷、塔巷、河边巷、潭子巷、上水南、下水南、民主南路(向南延伸至水岸名都、武夷农机大市场)、塔下白茶 㘵 。溪源村、回瑶村(其中回瑶村洪尾小组安排水东小学)。
5. 建阳区西门小学
中山路(双号 2——20 号)、民主北路(单号 1—39 号、双号 2—12 号)、友谊巷(单号 1—13 号、双号 2—58 号)、江滨路(江滨巷)、狮子街单号、西街(单号、双号 32 号 —大号)、狮子巷单号、胜利巷、中山路(单号 1—51 )、溪边巷、井巷、西门村新巷、青石巷、官武巷、人民路(单号 11— 新纪名城、双号 14— 新纪名城)、西桥北路(党校 - 武装部 - 路口)。考亭村、严墩村、黄墩村、周墩村。
6. 建阳区水东小学
水东小桥、水东工业路、水东路、水东村光明组、水东村渡头组、周边新区帝景江山、林业山庄、东方明珠、童游街道溪口村、回瑶村洪尾小组、桥南村演头小组。
7. 建阳区曼山小学
曼头山路口(童泽路)以北(商业学校路)开始 → 和顺景园 → 火车站、大地崇阳、万晟星城、万晟皇庭小区、嘉禾北路 793号(五里樟安置小区)、曼山别苑、领世郡、惠民花苑、万商红、易水居、火车站站前广场。
8. 建阳区旭辉实验学校
( 1 )赤岸村、彭墩村、新岭村、东泽村。
( 2 )滨江一号、璀璨滨江、建发玺院、赤岸统建房、万星中央广场。
( 3 )崇阳溪以东,童游大街以北(除上述户籍外)的崇泰社区户籍适龄儿童。
9. 建阳区童游中心小学
( 1 )南山校区
曼头山路(童泽路)口以南原童游中心小学区域、童小新校区与老校区以童游圆盘为界,界北面为新校区招生片区,界南面为老校区招生片区。龟山、童游新华小区。
( 2 )前进校区
防洪堤、静园小区、下马亭、吉阳路、民主路、东桥东路、前进路、童游井巷、童游自由路、学坊巷、陈厝巷、施厝巷、鹭鸶路、虞厝巷、蔡厝巷、龙尾巷、宋慈路、江滨路、富林新村、南山、小康村、嘉禾北路曼头山路口以南区域。
( 3 )童游徐墩村、水尾村、七姑村划入童游中心小学统一招生。
10. 宝山预备小学
招收建阳区实验小学景贤校区招生片区的户籍适龄儿童。附件 2
政策照顾人员子女申请参加建阳区 2023 年
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的申报办法
符合下列第一类的政策生,按意愿自行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入学;符合第二类的政策生,参照城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参与抽签招生。此外,如上级部门另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政策人员按文件执行。
各主管局应严把政策照顾人员的审核认定关,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照顾人员于 7 月 5 日下午 18:00 前,携带相关证明及材料向就职单位所属的主管部门提出子女入学申请,经所属主管部门严格审核认定后统一填报汇总,并于 7 月 10日下午 16 : 00 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陈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视同为放弃资格。同时,政策生名单经审核无误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上报材料要求: 1. 《政策照顾人员子女申请参加建阳区 2023 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审核、审批报送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时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871353726@qq.com ; 2. 申请人相关证明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需标注 “ 按原件复印 ” 字样,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所有通过审核认定的政策生需准备好报名相关材料,于 7月 15 日上午 8:00—7 月 17 日下午 18:00 ,打开微信小程序 → 掌上南平 APP→ 入学一件事 → 南平 e 政务 → 新生入学申报,按要求进行网络报名。如未进行网络报名的一律视为放弃资格。
一、第一类政策生(直接招收)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学龄儿童,自行选择一所城区公办幼儿园入学: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福建省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闽政联〔 2017 〕 1 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的决定》(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十二号)和《南平军分区政治部 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平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政联〔 2016 〕 1 号)规定的现役军人、烈士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子女,可在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居住地、部队驻地自行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入学。
提供材料: 军人相关证明或证件,军人所属部队关于军人子女的入学申请、结婚证、入园儿童出生证、户口簿(含首页、户主、监护人及子女)或父母居住地证明或部队驻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 〉 的通知》(应急〔 2019 〕 37 号)规定的烈士、英雄楷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可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自行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入学。
提供材料: 消防救援人员相关证件或证明、在编证明、就职单位关于政策照顾人员的子女入学申请、政策照顾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入园儿童出生证、户口簿(含首页、户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及子女)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符合《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办公室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 关于加快工业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 的通知》(潭委办〔 2022 〕 6 号)规定的区属重点工业企业、其他产业的重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子女,自行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入学。
提供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所在企业上年上缴税收总额达100 万元以上或所在企业上年产值达 1 亿元以上或所在企业当年完成投资 3000 万元以上新办工业项目相关证明,政策照顾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入园儿童出生证、户口簿(含首页、户主、监护人及子女)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符合《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 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 〉 的通知》(闽委人才〔 2020 〕4 号)规定的特级人才,自行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入学。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福建省 A 类、 B 类、 C 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和《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 南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 〉 的通知》(南委人才〔 2021 〕3 号)规定的 D 类、 E 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自行选择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市、县(区)一所公办幼儿园入学。
提供材料: 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就职单位办公所在地相关证明或居住地相关证明(福建省 A 类 B 类 C 类、南平市 D类 E 类高层次人才提供)、就职单位关于政策照顾人员子女的入学申请、政策照顾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入园儿童出生证、户口簿(含首页、户主、监护人及子女)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 〉 的通知》(公政治〔 2018 〕 27 号)规定的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全国公安系统一二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全国公安系统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上述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的子女,可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自行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入学。
提供材料: 相关证件、证明、就职单位关于政策照顾人员的子女入学申请、政策照顾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入园儿童出生证、户口簿(含首页、户主、监护人及子女)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 符合《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 南平市促进南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 的通知》(南政综〔 2018 〕 254 号)规定的台湾专家、特聘台湾专业人才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台湾青年人才,其子女可享受南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自行选择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市、县(区)一所公办幼儿园入学。
提供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台湾籍身份证明、就职单位办公所在地相关证明或居住地相关证明、结婚证、入园儿童出生证、户口簿(含首页、户主、监护人及子女)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 符合《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 2017 年党政人才储备及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办〔 2017 〕 29 号)规定的引进人才:党政领导干部(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类;医疗卫生类中引进的中青年骨干医生人才和教育类中引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人才,其子女可享受南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自行选择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市、县(区)一所公办幼儿园入学。
提供材料: 引进人才相关证明、就职单位办公所在地相关证明或居住地相关证明、就职单位关于政策照顾人员的子女入学申请、政策照顾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入园儿童出生证、户口簿(含首页、户主、监护人及子女)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 符合《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 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 南平市下派村党支部书记子女就学规定 〉 的通知》(南教综〔 2015 〕 18 号)规定的下派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子女,以及下派到我区其他基层党组织担任第一书记的子女,自行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入学。
提供材料: 下派党支部第一书记的任职文件、就职单位关于政策照顾人员子女的入学申请、政策照顾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入园儿童出生证、户口簿(含首页、户主、监护人及子女)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 符合《南平市建阳区商务局 南平市建阳区财政局 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与科技局 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 〈 扶持第三产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潭商务〔 2022 〕综字 48 号)文规定的入统企业或入统大个体法定代表人的子女,自行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入学。
提供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入统企业或入统大个体证明、政策照顾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入园儿童出生证、户口簿(含首页、户主、监护人及子女)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第二类政策生(参加抽签招生)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学龄儿童,享受城区公办园片内生同等待遇,自行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参与抽签招生: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南平军分区政治部 南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平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政联〔 2016 〕 1 号)规定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享受城区公办园片内生同等待遇,自行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参与抽签招生。
提供材料: 军人相关证明或证件,军人所属部队关于军人子女的入学申请、结婚证、入园儿童出生证、户口簿(含首页、户主、监护人及子女)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符合《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办公室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工业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潭委办〔 2022 〕 6 号)规定的区属重点工业企业、其他产业重点企业外聘的高管或高级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以上)或高学历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子女,享受城区公办园片内生同等待遇,自行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参与抽签招生。
提供材料: 所在企业营业执照、所在企业上年上缴税收总额达 100 万元以上或所在企业上年产值达 1 亿元以上或所在企业当年完成投资 3000 万元以上新办工业项目相关证明、政策照顾对象(高管)任命文件、政策照顾对象聘用合同、政策照顾对象缴纳近一年社保金证明、近一年工资表、政策照顾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入园儿童出生证、户口簿(含首页、户主、监护人及子女)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符合《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与区总工会第十四次联席会议纪要》(〔 2016 〕 15 号)规定的区级以上(含区级)劳模的子女,享受城区公办园片内生同等待遇,自行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参与抽签招生。
提供材料: 劳模证明、就职单位关于政策照顾人员的子女入学申请、政策照顾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入园儿童出生证、户口簿(含首页、户主、监护人及子女)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符合《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 南平市促进南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 的通知》(南政综〔 2018 〕 254 号)规定的在潭兴办企业的台商及在潭就业创业或长期定居的台胞的子女,享受城区公办园片内生同等待遇,自行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参与抽签招生。
提供材料: 在潭兴办企业及在潭就业创业或长期定居的相关证明材料、台湾籍身份证明、结婚证、入园儿童出生证、户口簿(含首页、户主、监护人及子女)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 符合《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 南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 6 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新疆有关工作的通知》(南委组综〔 2014 〕 98 号)规定的在潭援疆干部和人才,自援疆期满后的三年内,其子女可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城区公办园片内生同等待遇,自行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参与抽签招生。
提供材料: 援疆相关证明材料、就职单位关于政策照顾人员的子女入学申请、政策照顾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入园儿童出生证、户口簿(含首页、户主、监护人及子女)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 符合《南平市建阳区商务局 南平市建阳区财政局 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与科技局 南平市建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 〈 扶持第三产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潭商务〔 2022 〕综字 48 号)文规定的入统企业或大个体外聘的高管(副总经理以上)、高技术人员(高级职称以上)、高学历人员(硕士以上学位)的子女,享受城区公办园片内生同等待遇,自行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参与抽签招生。
提供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入统企业或入统大个体证明、政策照顾对象任命文件、政策照顾对象聘用合同、政策照顾对象缴纳近一年社保金证明、近一年工资表、政策照顾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入园儿童出生证、户口簿(含首页、户主、监护人及子女)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